当然,冒失一点说,再来一次抄家也可以得此后果。但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怎么能设想,刚刚“平反”,马上就再行抄家?更重要的是,如果再抄家,还有什么“虚名儿”留给后人钦敬呢?从艺术上说,这样的重复也是犯大忌的。写一篇万字长文,如果其中一个重要词语重复使用两次,便使人觉得乏味,何况于《红楼梦》,焉能开此玩笑!
那么说是害伤寒、得肺痨、出天花、重感冒而致死?当然也说得过去。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食五谷者,谁不患病?但如果情况真是这样,《红楼梦》的大悲剧就不是封建制度,而是红发青面的瘟神了。打一打预防针,吃两剂中草药便可以解决问题,何劳曹雪芹耗尽心血?
依照艺术逻辑的发展趋向,我以为李纨乃是死于过分激动,贾兰乃是死于极度哀恸。天不假年,有着深刻的社会因素。
没有修得“阴骘积儿孙”,这是李纨的死因。看来说的是轮回报应,迷信得很,但不可解的是,王熙凤一生谋死多人,仅仅因为用二十两银子救济了刘姥姥,便算是有了“阴功”;而李纨一生苦守自重,不曾伤害过任何人,反而落了个没有“阴骘”,造物主未免太不公正了罢?我以为这句话是曹雪芹对冥冥“无常”的揶揄、挖苦,他对于李纨母子的命运是很有点抱不平的愤懑之心的。他“安慰”李纨:谁叫你没有积得阴骘呢?!
李纨是个什么人?
这是一个荒诞的时代造就的一个不可思议的人。幽闲贞静,和庸肃穆,安分守时,与世不争——她具备礼教要求妇女应有的一切“美德”。她虽然同别人一样有欢声笑语,但从来没有一声是发自丹田;她和所有的人关系都处得很融洽,却没有一个可以算做她的知心朋友;洁身自好如素练无瑕、一尘不染似古井无波。像一个不吃烟火食的神仙一样断绝了七情六欲,像一头不堪负重的骆驼,沉默、坚定、执着地走向只能是通往死亡的漫漫沙漠古道。
不幸的是,她自己并不感到痛苦,对人生给她的巨大不幸,她含笑相迎。她高度自觉地按照经典思想模式要求自己,心甘情愿地接受“合理”的压迫。自幼所受的严格教育使灭绝人欲的理论浸透了她的骨髓,毒化和麻木了她的每一根神经。因此,尽管她日复一日地饮那和着自己血泪的酒,却丝毫不感到有什么不合理。
对于李纨来说,没有什么再比儿子重要的了。她的全部财富是贾兰,她的精神寄托是贾兰,她的希望之光是贾兰,她的一切都是贾兰!
母子之情,天分所在,这原无足怪,但贾府的母亲们无不爱子如命却另有因由:有没有儿子关系着母亲有没有“依靠”,而母亲的荣耀又往往取决于儿子的功名——不待言,对于李纨这样的寡妇尤其如此了。
荣国府的世职该谁承袭?我们凭直觉猜测,自然是宝玉无疑。
但这一直觉是有点问题的。不要忘记,世职现在是贾赦,他自有儿子,名叫贾琏,按正常情况,该是贾琏“接班”才合亲亲之道。令人为难的是,确定世职继承人不是贾赦权力所及,乃是出自朝廷,由于元春的关系,肯定世职要落到宝玉身上。对此,贾赦心里是很不熨帖的,他指称完全不可能袭职的贾环,实际上是大发牢骚:环儿不也是娘娘的弟弟么?也可以袭职的!
设如贾珠没有死,那情况就又不一样了。宝玉固是元春爱弟,无奈却是“二爷”,无论从“亲亲”的原则还是“立嫡以长”的原则,都“跑不了”是贾珠袭职。谓予不信,请听王夫人的哭诉:“有你(珠儿)一个在,便死一百个(宝玉)我也不管了!”旁边侍立的李纨听到此话,竟至于放声大哭!
不幸的是贾珠青年夭折,一命呜呼了。但这一沉重的打击,不仅没有压倒李纨,反而更加燃起她教子成名的热望。从丈夫那里失去的东西,她要从儿子这里更体面地得到。为死去的丈夫争气,为儿子为自己的终身计,她都不能推卸这个责任。
李纨教子全用的伏笔,然而从贾兰仅有的三次正面描述,我们很可以窥见,李纨在幕后下了何等的苦功。
元宵节,贾母设灯谜会,合家团圆。李纨前来承欢“养亲”,那兰哥儿却不肯前来。他告诉母亲“老爷并没有叫”他,因此不来。总角小儿,黄口稚子,正是玩耍的年龄,这样深居简出,不事游嬉,躲在稻香村里每日干什么?
这个“牛心古怪”和宝玉走的全然不是一条路,在李纨的禁管下,他除了念书便是习武。第二十六回写宝玉在园中闲逛(纯粹的闲逛):
只见那边山坡上两只小鹿箭也似的跑来……贾兰在后面拿着一张小弓追了下来……宝玉道:“你又淘气了,好好的射他作什么?”贾兰笑道:“这会子不念书,闲着作什么?所以演习演习骑射。”脂砚斋看到这里,情不自禁地夸赞“答的何其堂皇正大、何其坦然之至”!
怎么“堂皇正大”?在第七十八回贾兰咏林四娘诗,也算侧面答复了问题:
姽婳将军林四娘,玉为肌骨铁为肠,
捐躯自报恒王后,此日青州土尚香!
这就很说明问题:贾兰的忙时是“念书”,“闲着”也不闲着,要演习骑射,理由的“堂皇正大”在于他是要“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将这些小小的镜头串连起来,李纨望子成龙的心情和日夜不倦教子的劳作也就不待言可知了。
然而好景不长,人事变迁竟如白云苍狗。抄家这一严酷的政治波折,粉碎了李纨重新制订的美好计划。一场洗劫过后,李纨母子从“天堂”一下子跌进了地狱,优越的社会地位、丰厚的物质条件、花团锦簇的前程,一夜之间就消失得干干净净——像马克·吐温《王子与贫儿》中的爱德华王子,脱去了华装,换上破袄,瞬息之间就变成了贫民窟里的叫花子汤姆。
若干年后,贾兰成人了,年轻轻的后生却经历非凡。这母子二人怀着共同的心愿,要光复旧业。他们在地狱里仰望着“天堂”,徒劳地攀登着,要再回去。
不管贾兰是否曾博得一第之荣,反正苦难的轮子终于转过去了,登天云梯奇迹一样出现在他们面前——元春昭雪令下,兴灭继绝,于是找到了李纨母子。贾兰被封以高官,爵以贵秩,李纨苦节守志的“模范”行为将被“当今”大大地赞奖,结果是一顶凤冠、一项凤袄呈现在往昔的贵妇人、昨日的贫婆子、今天的皇封诰命眼前。
乐极是要生悲的,弦儿拉得太紧反而会绷断。这种大喜替换了大悲的强烈刺激,李纨却承受不了。戴上珠冠、披上霞帔,在狂欢中李纨过度兴奋、精神崩溃了,她怀着心理上的极度满足溘然长逝。
这里我想搬一点题外的资料佐助说明我的观点。《儒林外史》中有个叫范进的人(就是中举后欢喜得发了疯的那个人),我们看看他的母亲是怎样死的。
范进中举不数月间,田产、房屋、钱米、奴仆丫环一应齐全,贫如乞丐的家梦幻一般消失了。在摆酒请客的第四日:
老太太起来,吃过点心,走到第三进房子内,见范进的娘子胡氏……督率着家人媳妇丫环洗碗盏杯箸。老太太看了说道:“你们嫂嫂姑娘们要仔细些,这都是别人家的东西,不要弄坏了。”家人媳妇道:“老太太,哪里是别人的,都是你老人家的”……“连我们这些人和这房子都是你老太太家的。”老太太听了,把细瓷碗盏和银镶的杯箸逐件看了一遍,哈哈大笑道:“这都是我的了!”大笑一声,往后便跌倒,忽然痰涌上来……
范老太太就是这样一命归西的。在迷乱恍忽的巨大变化中,她尚能支持,那是她不理解这些变化的意义。而一旦“觉醒”,摸到了切切实实的现实,她便“痰涌上来”……
李纨与范老太太不同之处在于,从记事起,她就知道,这珠冠、凤袄是一个妇女所能得到的最大功名,对它的意义她领会得“深刻”,因而行动也就自觉得多。她一生屡仆屡崛、百折不回地追求这个目标,终竟实现,她所受的精神感奋理所当然地要比范老太太强烈得多——这最后一根羽毛实在太沉重,负重的骆驼颓然倒下——血压增高引起陡然脑溢血是可以致命的,自古如此死法的不可胜计,李纨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带珠冠、披凤袄”,紧接着便“无常性命”来寻,其实际内容即似如是也。
那么贾兰呢?
应该注意到,他热爱母亲、理解母亲,他生命的每一进程都和母亲连在一起,母子二人相依为命,有共同的理想、共同的命运、共同的荣、辱、悲、欢。今日志愿初遂,方期以“寸草之心”力报“三春之晖”之时,太阳却落下了地平线!试想此情何以能堪?此心于何可忍?于是,在大喜的激动和大恸的悲哀中,贾兰的生命之灯燃尽了。
母亲终生颠扑,为儿子耗尽了心血;儿子为母亲的死而悲哀归阴。这样典型的“节”,这样高度的“孝”,自然是要大受朝廷的褒扬和社会的敬仰的。但曹雪芹却认为,这一对母子的一生是愚昧的和不幸的,他痛苦地告诫读者“问古来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后人钦敬”!他意味深长地叹息说,这不过是“枉与他人作笑谈”而已。
写到这里,我的这篇拙文大约可以拉倒了。至于所见是否有知,敬请通家教正。我自能一心向善,我想能的。
1981年10月25日于宛
注:关于“望家乡、路远山高”一句多有以为不解的。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1.俗传人死为鬼,初不自知。游魂飘登望乡台,不论山高路远,皆可见家居堂室及亲人操作,始悟已死;
2.此曲名《恨无常》,乃是元春的芳魂的“恨”,全篇均是元春口吻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