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b是网上借贷的主要模式之二。
所谓p2b,是英文person-to-business的缩写,意思是个人对企业(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因为它采用类似信托项目风险控制的方式,严格把关项目的质量和风险,并且根据借款企业的信用度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所以也有人称它为互联网信托,以有别于互联网金融(p2p)。
p2b的由来和未来
与p2p相比,p2b的历史还很短,无论在市场规模、投资者参与人数、规范运作上都无法与前者相提并论。所以,这也是导致p2b争议不断的原因。这种争议主要集中在它是不是非法集资,究竟如何与非法集资来进行区分。不用说,有争议是正常的,p2p过去也是这样过来的。
一般认为,网上借贷要能得到健康发展必须坚持两点:一是坚持中介地位,就是它只是搭建资金借贷的中介平台,而不是卷入到借贷双方的任何一方中去,否则必然会出现巨大的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二是坚持稳健经营、诚信经营原则,不追求盲目扩张,而是扎扎实实在做好充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审慎发布好每一个融资项目。如果要过于拘泥于非法集资的概念,那么无论每家网络平台的背景如何,都无法做到洁身自好,因为从民间融资利率看,它们都是明显违背市场现实和实体需求的。
从发展趋势看,无论是p2p还是p2b,以及b2b,今后必定会走向融合。为什么?除了技术上根本不存在任何障碍,更主要的是可以实现三方得利: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项目的选择余地会进一步拓宽,投资会变得更加顺利;对于借款人来说,众多投资项目集中在同一个平台上,借款方式和选择会更加灵活和便利;对于融资平台来说,资金周转速度会再次大幅度提高,更有助于产品创新。可以预测,将来这种“三网融合”的最大可能,就是知名度较高的主流平台兼并其他小平台,这也是目前各家平台追求发展速度和规模的原因:先把名气和规模做大,效益暂时不考虑。
p2b的三大优势
p2b虽然起步较晚,可是它对p2p却气势汹汹、大有夺权的味道,这也是业内人士认为“2015年出现互联网金融洗牌期”的主要理由。
看看拾财贷、芒果金融、道口贷、百泉贷等p2b融资平台雨后春笋般地涌现,资本市场、行政部门、高等院校纷纷叫好的时候,你就知道p2b已经有能力向p2p秀起自己的肌肉来了。
现在的问题是,p2b凭什么?虽然这两者都是互联网+融资平台,都是主要靠收取交易佣金方式盈利,在模式和风险上也有相同之处;但显而易见,p2b还是有其独到优势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1]
一是借款人身份不一样
从概念看,p2b是面向企业的借款;而从数量上看,机构数量当然要比个人数量少得多、实力强得多。由于企业从注册到运营要受相关部门监管,所以借款给企业的风险要比给个人小得多,也容易控制。
要知道,许多p2p是无担保无抵押的个人贷款,即使有所谓的担保也只是平台本身的兜底;并且,仅凭一张借款人的身份证就放款,风险有多大可想而知。而在p2b上,都有担保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并且通过强有力的第三方担保机构进行全额本息担保,担保能力可达几十亿、上百亿元,其实力就可想而知了。
以2014年我国成立的p2b平台、国内第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与阿里巴巴产业带运营商共同参与的运营平台芒果金融为例,它就不做p2p,而是只做p2b和p2g业务,并且由大型中央国有企业背书,安全性当然更高。
二是借贷规模不一样
企业对资金的需求规模当然要比个人大,所以p2b平台会对企业的征信要求更高,这样也就相应降低了融资风险。
数据表明,2014年我国p2p行业成交额高达3291亿元,其中发生倒闭、跑路、提现困难的平台有287家,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69%和283%。截至2015年11月30日,我国p2p线上业务借贷平台共有3464家,其中正常运营的仅有1876家,呆滞率高达45.8%。[2]这些问题平台主要集中在两类:一是本身无实体,说穿了就是专门用于诈骗的钓鱼网站;二是这些平台自身搞融资,即它们把投资者的资金筹集起来自己派用场,一旦资金周转不灵,那么就必然会出问题。
虽然随着互联网+融资规模的迅速膨大,各种问题会越来越多;但显而易见,谁的平台更安全、投资风险更小,谁就会更受欢迎。虽然p2p平台也在严格征信手续,但它在这方面与p2b相比还差得甚远。p2b通常会与高校专业公信机构、社会公信机构合作,由专业人才来把关。[3]
三是融资风险更低
综合以上两点已经可以看出,p2b平台的融资风险要比p2p更低,而这也是它与p2p竞争的最大底气。更不用说,互联网+融资平台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交易佣金,而p2b的借款人比p2p规模大,所以它的效益也会比后者更好。但这么说,并不是p2p在p2b面前就只有甘拜下风了,不是这样的,因为两者所处的服务平台有根本不同。具体地说就是,p2p是个人对个人的借款,这部分人群和市场会永远存在,所以不可能因为p2b的发展壮大就消失殆尽。
从发展趋势看,今后p2p、p2b、p2c、p2n、p2g等终将会统一合并为p2p(大概念的互联网金融)。即使目前在实践中,也有许多人包括从业者根本就分不清楚它们究竟有哪些区别,或者是否真有必要把它们区分开来。所以,这种“久分必合”是一定会出现的,就像过去的贸易分为批发业、零售业现在统称国内商业一样。
[1]皮韦:《2014年p2p跑路平台287家,违约成了“新常态”》,和讯网,2015年1月13日。
[2]crystal:《年关将至,你放在这些地方的钱安全吗》,腾讯网,2015年12月9日。
[3]小谦:《p2b挑战p2p底气何在》,搜狐网,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