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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英雄主义辩护 §《亮剑》:扑面一种英雄气——漫评《亮剑》的英雄主义内涵及其他

一些日子,《亮剑》的热播,成为人们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李云龙、赵刚等一串让人耳熟能详的名字,以其影视作品中的崭新形象,把军事题材影视艺术创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为中国影视人物的艺术画廊增添了几个让人过目难忘的崭新面孔。在荧屏连日来一片“抗日烽火”中,《亮剑》以其很高的收视率成为人们关注的一大亮点。

一部军事题材电视剧,何以引起如此大的轰动效应?何以能创造近年来央视电视剧的最高收视率?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是作品为我们灌注了一种我们这个时代几近失传的阳刚之气,一种具有巨大震撼力的英雄品格。在时下观众批评军事题材创作缺失英雄的背景下,主人公李云龙身上所表现出的面对强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道岭、一座山的大无畏的英雄主义精神,恰恰适应了观众的审美需要。

近些年来,军事题材影视剧创作,其成就是显而易见的,这不仅表现在军事题材影视剧的播出大多在中央电视台的黄金时间,也表现在诸如石光荣(《激情燃烧的岁月》)、姜必达(《历史的天空》)等一批典型形象的推出。但这样的作品,毕竟还是太少太少,荧屏上出现的更多的军事人物,是俊男靓女,是奶油小生;更多的场所,是别墅小楼,是奢华宾馆;更多的故事,是像“样板戏”里的正面人物一样,时时都英明神武,处处都占上风,由他们演绎的战争故事又多是程式化的表演。观众批评,看今天的影视作品,总觉得我们的军人缺少那么一股劲,一种军人应有的阳刚之气。其实,说穿了,缺少的恰恰是文学创作不可或缺的生活真实。所以,与以往一脸正气的正面人物不同,当挂着一脸硝烟,穿着破旧军装,作战勇武,不拘一格,且具有逆向思维,缺少正规的文化教育,对战争却有自己的独特理解,甚或有时会耍点赖的李云龙向我们走来时,我们突然觉得,这个人物是那样陌生又那样熟悉,是那样触手可及,他仿佛就是我们队伍中的“这一个”,是我们期待已久的一个指挥员形象。我们不能不说,这才是中国军人真正的英雄形象。当李云龙率领独立团端着刺刀冲向新一团久攻不下的山崎大队时;当他为掩护八路军总部而付出惨重代价后从废墟中站起时;当我们听到他气壮山河的呐喊:“独立团不当孬种,鬼子来一个小队咱亮剑,来一个大队咱照样亮剑”时,我们不能不为他的英雄气概而热血沸腾。有人说,作为军事题材的《亮剑》夸张了战争,编造了细节,甚至虚构了人物。也有人说,李云龙身上“匪气”多了些,不像我们共产党军队的指挥员。对李云龙的性格更是众说纷纭,褒贬不一。但无论褒贬,有一点是无可否认的,那就是面对来势汹汹的敌人,他只有一种姿态:明知冲上去就是血溅七步,却依旧宝剑出鞘,气势如虹。这就是观众归纳的“亮剑”精神。这种精神,之所以能引起观众如此强烈的共鸣,那就是《亮剑》以其独特的方式,向人们展示了当今社会常被一些人所遗忘的道理:爱国主义是民族之魂,英雄气概乃中华男儿立身之本。

关于对“英雄”的理解,我认为近些年来人们的认识一步步走向客观、走向全面、走向真实,人们的认识渐渐走出了“高大全”式的精神窠臼,“写有缺点的英雄”也不再被认为是创作的禁忌。如果说石光荣(《激情燃烧的岁月》)、姜必达(《历史的天空》)这两个人物形象所引起的轰动只是适应了人们对过去岁月的怀念的话,那么李云龙的出现以及作者通过这个人物对“英雄”内涵的诠释,使“英雄”以其鲜活、生动、逼真的完整形象得以展示。应该说,李云龙的出现,在中国影视创作乃至整个文学创作上都有里程碑的意义。正如一些从战争年代走过来的将军们评价所言:战争年代的英雄,大都有几分豪侠气概,绝不是现在人们所熟悉的那样温文尔雅。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曾有过“抗命”经历的优秀指挥员可以举出很多,但他们往往以胜利的结局在战后受到批评的同时,又受到褒奖。战场须随机应变,绝不能墨守成规而死抠套路,这是规律。从这一点说,李云龙这样的英雄人物是有代表性的,战争年代的英雄大都有传奇色彩,“四平八稳”的行为方式不可能适应金戈铁马的战事生活。《亮剑》的许多传奇故事大多取材于口头传播的民间文学,比如李云龙、楚云飞大闹县城,击毙多名日伪军重要指挥官的故事就取材于八路军某部的战史。其实,战争年代,比之更富有传奇色彩的故事很多很多。作者都梁曾向我讲述过他从老将军那里听来的一个真实故事:抗日时期,山西定襄有一姓樊的游击大队长,英勇善战,杀鬼子出了名。有一天日军一个联队长突发奇想,给他写了封信,称:“非常钦佩樊大队长,不知能否垂允?”樊大队长回信只一句话:“愿奉教。”双方定了时间、地点。然后土炕上宾主坐定,两人开怀对饮,除了不谈打仗的事,其他无所不聊。临别时,日军联队长说:“樊大队长有什么需要,兄弟一定尽力。”樊大队长开玩笑说:“我要一挺歪把子机枪,两箱子弹。”这无疑是一个国际玩笑。没想到日军联队长果不食言,几天之后,两个日本兵和四个民夫抬着机枪和子弹送来了。樊大队长也不客气,当即收下,还写了封信,表示“收到了”。这件事***司令员知道后批评说,“这么大的事既不请示又不报告,樊某好大的胆。”樊某嘿嘿一笑说:“一个小日本,想见我,有什么可报告的。”这是战争年代非常生动、非常独特的个例。战场上杀红了眼的对手,却可以饮酒话家常,听起来匪夷所思,却是真实的故事。这就是文学作品远远赶不上生活那样丰富多彩。举这个例子不是评价樊某行为方式的对与错,更不是谈杀人成性的日本鬼子有立地成佛的一面,而是意在说明真正的英雄是充满个性化的,是有血有肉的,而绝不是那种张口豪言壮语、举止正儿八经的模式化人物。《亮剑》写英雄的突破,还表现在一些细节上。当李云龙的妻子被日军扣作人质,五花大绑押上城楼,李云龙望着心爱的妻子心如刀割,最后在妻子“是男人给我报仇”的呐喊中,李云龙发疯似的咬着牙下达命令:“开炮,开炮!”此处没有一句口号,但一个铁血军人的形象却跃然纸上。而这样的表现方式,在以往的作品中是不可能出现的。我以为,《亮剑》表现英雄的客观和真实,细节的真实是一个重要方面。作为一次再创作,电视剧《亮剑》,只改编小说前半部,但却匠心独运,赋予了人物更强烈的个性,灌注了一种当代审美情趣和人物评价尺度,使得这个老故事放射出更加个性化、人格化的熠熠光彩。李云龙身上所体现的英雄主义精神,又恰恰是我们当前军事文学创作中最为重要的,这就是作品更为深刻的意义。

(原载2005年10月27日《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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