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垒,是用来挡路的。绿色贸易壁垒并不因其身披绿色就受人喜欢。出口企业只有加强修炼,变绿色壁垒为绿色通道,才能货畅其流。歌中唱道:“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太难!”既绿色又壁垒,好事多磨哇!
【案例】
1991年,美国禁止进口墨西哥的金枪鱼及其制品,理由是,墨西哥在东太平洋地区没有按照美国的法律规定来捕捞金枪鱼——墨西哥采用的是拖拉大围网捕捞方式,结果导致捕获的海豚数量超过美国船只的1.25倍。
为了保护海豚这一珍贵海洋哺乳动物,美国根据关贸总协定(简称gatt,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前身)第20条(b)项“为保护……动物……生命……采取的必须措施”,禁止进口墨西哥的金枪鱼。
墨西哥认为,美国的行为违背了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于是向关贸总协定提出质询。
关贸总协定专家小组裁定,墨西哥的金枪鱼,应当享有不少于美国国内同类产品的优惠待遇——两个国家捕捞金枪鱼的方法不同,不能作为禁止进口金枪鱼的理由。
可是美国坚持认为,虽然不同的捕捞方法,不会导致“一条金枪鱼与另一条金枪鱼有什么不同”,它们都属于同类产品,可是从环境保护角度看,使用拖网法捕捞金枪鱼,会严重影响海豚这一珍贵生物生存,因此,对这种金枪鱼的进口应该禁止。而且,这种捕捞金枪鱼的方法并非“境外实施”,而是履行《国际海豚保护法》的要求。
就这样,这起金枪鱼争议案从此久拖不决、进退两难。
从这里不难看出,两个国家的金枪鱼之争,核心在于采用不同方法生产出同样的产品,会对环境造成不同影响。
所以,许多环境保护法规对使用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生态严重破坏的方法和技术,都会禁止或限制这种方式生产出来的产品。
在这场争议中,美国依据的是关贸总协定中含义不确定的“一般例外”条款,以及不具有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环保法规;而墨西哥依据的是,在关贸总协定中起基石作用的非歧视原则中的国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