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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湖传奇 第六十章 阳光少年

简宁也不明白小宇为什么选择他作他的朋友。因为再怎么说,他都是沉默寡言的,只喜欢一个人看看书,除了钢琴,他一无所长。他信息闭塞,很多在中学生当中流行的元素他几乎闻所未闻,他没有小宇那种随时驱走冷场、取悦他人的才干。但尽管如此,他俩还是渐渐往好朋友的路上走。

两个初次相见的人,却好象生活在一起很久一样。

他俩觉得很奇怪,又觉得一点也不奇怪,很自然。这就如同人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却仿佛来过似的,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

那天以后,他们就常一起。中午吃饭也拼在一起吃。起先还陌生 的时候,总是顾着公平,便各人吃各人的,后来混得熟了,就不分你我,小宇简宁家都比较富裕,带的饭菜异常丰盛,他们吃饭也能引来小宇朋友的围观,他们争相抢吃二人的饭,开始弄的简宁不好意思,后来简宁渐渐喜欢上这种融入集体的归属感。

小宇算是简宁的启蒙老师,受小宇启发,从来不听流行音乐的简宁爱上了流行音乐。

小宇习惯晚上睡觉抱着无线收音机定时收听那些歌曲点播。一次小宇听电台听到一首歌觉得好好听,配乐出奇的好听,可是最开始听到的时候是从中途开始听的,主持人在最后没有报歌名,他能选择的只有蹲守电台再次放这首歌。

功夫不负有心人,几周后后终于有听到这首歌了,而且主持人在最后有报歌手和歌名,他立刻记下来了,然后周末速度跑去音像店找,因为他经常去买卡带跟店员比较熟悉,店员告诉他这几年很少再卖这个乐队的专辑了,让他等他们帮他去拿货。

一个月后,小宇终于买到了这张专辑,准确地说,是他终于拥有了那首歌,拿到之后自然是反复反复地听。

“这首歌是《情人》,beyond的歌,你不知道?”小宇问简宁。

简宁有些羞惭。对他来说,过去那些岁月,他是一个轻狂气傲的少年,对所谓流行音乐嗤之以鼻,这也让他错过很多经典的歌曲。

那次他在小宇家里第一次听《情人》。

听了两遍,简宁就能唱出来了。

简宁很少听流行乐,至少是不会主动地去听。但因为中文流行乐绝大多数都是简单的二段体或者三段体,简宁只要听过一遍,没有唱不下来的。而且简宁学过声乐,发声的技巧远在一些号称经常飙歌的人之上,所以他要么不开口,只要开口就总是能把人震得一楞一楞的。

在这个寒冷的冬夜,忽然听到这么一首简单动人的歌曲,不知道是被里面那个明朗醇厚的男声感动,还是被那个声音感染,抑或是被歌词里所唱的别人的故事、或者是自己直接的经历所触动……尽管一向自觉颇为理智,到底忍不住霎时之间心思如潮,一个人在黑暗中泪流满面。

那段时间,他彻底迷上了黄家驹及他的beyond乐队。他还知道beyond乐队的主唱早在93年已经英年早逝。

从那以后,简宁开始听电台的音乐节目。

那时他听了一些老歌:罗大佑《光阴的故事》是关乎童年记忆的,现实无论怎样美好与不堪,变成记忆才有了不同的诗意的色彩让人流连,于是就更加莫名的伤感,流泪就成了伤感到及至的涌决口。

《恋曲1990》忧伤而温情的旋律,让他心倾神摇,浑身虚弱无力,不能自己,眼睛是温热的。

潘安邦《外婆的澎湖湾》这首经典老歌他想起自己的外婆.....

后来他听到许巍,从此被那种忧伤而又温暖的旋律彻底沦陷......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末,在简宁家,简宁和小宇一起听歌,“你为什么不去练习钢琴呢?”小宇问。

“我都不记得多久没碰了。”

“你不该丢下它。”

“哈,我已经不拉大提琴了,占用我太多精力了。”

“别这么说。”

“我对钢琴一点兴趣都没有。”

小宇提议:“今天天气这么好,我们去公园散步吧。”

“我讨厌那个该死的公园,讨厌该死的每一天。”

“那我们今天去另外一个该死的公园。我们应该叫你的一个朋友一起玩。”

“你和我待在一起不会觉得很烦吗?”简宁忽然问。

“不,一点也不,你烦我了吗?”

“没有,当然没有。”

“我只是觉得也许可以叫一个你的音乐家朋友。”小宇指着书柜里一张在舞台上简宁和合作者的合影照片提议。

“你在开玩笑吗?”

“怎么了?”

“他们不是我的朋友,我告诉过你,我没有那样的朋友。”

“别这样。”

“这些人几乎不和我说话。”

“我打赌如果你敞开心扉他们一定会喜欢你。”

“你想打乒乓球吗?”

“哦不,谢谢!”

“我带你去网吧吧!”

那天小宇带简宁去了网吧,这是简宁第一次进网吧。

第一次上网吧,简宁认识了小宇的朋友旺旺,开始简宁以为旺旺是一个女生,他长得太像女生,连说话语气都很女气。

旺旺几乎每天玩网游,他也上课,但在网吧里的时间远大于在教室里的时间。

如果是假期,他恨不得吃喝拉撒都在网吧,游戏玩累了也是窝在椅子上睡的。据说他父母做生意,没少给领导送红包,旺旺才没有被学校开除。

简宁跟随小宇旺旺接触网游,期间当看电视剧一般玩了仙剑一。

他第一次接触游戏,原来竟是如此奇妙的一次体验。

紧接着下一个周末,小宇已经手把手教简宁他打乒乓球了。

小宇仔细地教给他握球拍的方法和站立的姿势,以及发球接球的一些基础知识。简宁也很开窍,就掌握了要领。

不久,简宁就能和小宇对打了。

一个月后,简宁已经能干掉一些对手了。

在以后他能和小宇僵持好几个来回。

最后,简宁偶尔可以赢小宇了。

小宇和简宁都有一种黑色的幽默感,随时准备着开一切人和事的玩笑,这是性格中的黑暗面和光明面交合的产物,而这种性格中共同的因素在二人身上产生了极为强烈的共鸣。就象是一曲复调的音乐,虽然两个声部演奏的是不同的旋律,但在任何时点上都显示出其内在的和谐与一致。

简宁真是开心,回到宿舍时嘴角还挂着难以抑制的笑容,这份快乐浸染着他身边的所有人。那天高他一届的学姐,也是校乐团指挥吴彤又一次找他,请他过去帮忙排练,他竟然痛快地答应了。这在以往是绝无可能的事。

“这是怎么啦?简宁最近心境是相当良好嘛!”室友小胖笑着说。

“我看是被吴彤这个老骚货给彻底征服了!怎么样,我说的吧?姜是老的辣,女人还是骚的好!”另一室友也在一边起哄。

“不是吧!我可是看见简宁跟一帅哥一块回来的呀。”小胖一脸坏笑地说。

“是嘛!”另一装着大惊小怪地答腔,“爱情是跨越一切界限的!只要真心相爱,身高,体重,年龄,性别都不是问题!啊!简宁,我爱你!”

在以后的日子里,小宇带领简宁开启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和小宇在一起的日子里,简宁喜欢上打台球,篮球......这在他以往都是想都没想过的运动,离他的生活那么遥远。

简宁第一次跟随小宇接触棒球,他根本看不懂,不知道怎么才算得分。像其他球类就算从来没接触过,也可以看出个所以然来,比如篮球、足球,进球了就是得分了,乒乓球、羽毛球你接不住,对方就得分了。

棒球就不一样了。以前简宁看过一小会儿棒球赛,就看一个人在那轮棍子,然后几个人在那瞎跑,也不知道有没有得分。然而棒球偏偏给简宁很深的好感。

简宁问无所不知的小宇,小宇也没能立即给他答案,“为何不体验一下呢?体验不就知道了呢。”小宇看着简宁。

棒球队队长是小宇的哥们。在小宇的安排下,二人参加了棒球训练。

在传接球训练时不需要太大场地,但如果训练却打不了比赛,大多数人并不会选择这类运动。小宇只是满足简宁的好奇心。

小宇是第五棒,他站到简宁身边,跟他讲解一些基本的概念和战术,象是内外场、触击、高飞、好坏球等等。但简宁比较有兴趣的却是棒球场上充斥着的叫喊,不太象人话,倒象是暗号啥的。

“他们都在喊什么呢?是给打击员的暗号么?”简宁问。

小宇大笑了起来:“这么给暗号还不都叫人家听去了!”他伸出胳膊来在关节上比了几个手势,“这才是暗号呢。”

“那这是喊什么?怎么听着不象中国话呢?”

“好投!好捕!好打!这是给队友的鼓励,算是术语吧。你也要叫吗?”

“我叫不出来。”简宁不好意思地说。

“要打棒球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必须得和队友做好交流才行,尤其是象捕手、游击这样的位置。”小宇说起来头头是道。

简宁有些沮丧。

就在这时,近处传来了金属球棒与棒球撞击的声音,第七棒把二队投手的球打出去了。

“好打!”小宇喊了一声。

“好打!”简宁也跟着小宇大叫。

小宇扭过头来,笑着说了一句:“好喊!不过以后要学会看球啊,这是外野高飞,看看,被接了不是?”他拍了拍简宁的肩膀。

简宁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不过,他确是暗自喜欢上了这种叫喊的感觉。

训练结束了之后,简宁帮着球员们把球具收拾了起来。痛快地出了一身汗,简宁披上外套,走出了训练场。

树木仍然凋零着,但他却听到了春天的声响,不是斯特拉文斯基的混乱,而是韦瓦尔第的欢快,是施特劳斯的奔放——那几乎从来不是他的旋律,可他却听得真切。

他扬起孩子般的微笑,走上了一条通往教学区的路,向前行去。

有小宇的日子,简宁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

小宇是那种社交人物。在学校里,他却愿意和简宁最常在一起。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像他这么一个脑筋好、口才好的人,在外头那一片广大的世界发挥他的能力也就罢了,却同时自足于他们这小小的二人世界。这让简宁无限感动,他想起这个世界上唯一疼他爱他的外婆。

小时候,大概是一直到二年级,他都和外婆睡在一起。每天起床之前,他总要坐在床上,赖在外婆怀里,来来回回地摇,来来回回地摇……直到他父母要他上学的吆喝,划破了沉静。

半梦半醒间那片刻的温暖,让他足以忍受一天的孤独与不幸。

而现在,他不用再忍受了,因为任什么也不能再令他悲伤,因为温暖已经永远地留驻在他心房。他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满足。

一起散步,打球。这样的日子不是挺快乐的么?不,不是,是非常快乐。和小宇在一起已经成为了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乐趣和习惯。

小宇的异性缘很好,他有交过女友。女友的要求他很少做不到,因为每次为她完成了一件什么事他都会觉得很快乐,他喜欢被别人信赖和依靠的感觉。但经常困扰他的是,他永远不知道下一秒钟她是否会生气,为什么生气,要生气多久。这让他感觉特别不好。

但终于有一天,小宇站在任性的女友身后这么说:“我们分手吧。”

那个女生愣了一下,接着拔腿跑走了。

一天小宇和简宁在校园散步的时候,小宇的女友拦住了小宇,说她不同意分手。小宇没理她,扭头就走,剩下她在那儿大哭。

那以后,所有当时嫉妒她嫉妒得发狂的女生以及嫉妒他嫉妒得发狂的男生都成了她最忠实的朋友,一起来批判和讨伐小宇,说他是冷血动物,没有一个做男人的承担,还说那些便宜话来支走她,其实,哼,谁都知道他是看上了别人。

简宁想,这小宇心肠挺硬的。

小宇是一个积极得多的人,这和他的家世背景有关,小宇对于责任有着和简宁完全不同的理解。

对他来说,帮助别人,领导别人是与生俱来的素质;在受人之托的情况下,他会竭尽所能去践诺,以忠人之事。

而这对于简宁是完全无法想象的。他可没这么多精力投放,他取悦或者帮助别人,那一定是这个人激起他的帮助欲,他打内心里喜欢或者怜悯此人,简宁不需要在别人的注目和赞扬中活着。

简宁是那种活得很累的人。小宇欣赏他的气质。忧郁,对于简宁来说是自找的,但也是不可避免的,从表象上说他拥有唾手可得的物质享受,光明灿烂的前途,以及他的的天才,很多的见识学问,都使他拥有了一个和他同样年纪的男生所希望拥有的一切。

但这些东西终究是不能给他带来快乐的,享受这些资源,需要一个人足够的自恋和虚荣。就像贾宝玉之于秦钟,他有时会轻易羡慕别人,而憎恶自己。

他总是苦闷,有时这种苦闷有可以捉摸的来源,但更多的时候,忧郁根本不需要明确的原因。

活着,终究是苦的, 为了避免现世的苦闷,他的手段是很容易想象的——躲到另一个世界中去。书对于他来说是最可靠的朋友。

因此,小宇的出现对他而言是命运的。

什么叫做知己?知己就是在关键的时候,心有灵犀,想你所想,和他在一起永远不用为找不到话题而尴尬。人的思想是那样的迥异,每个人的词汇和用语的方式也大相径庭,可是偏偏地,和这个人有灵魂深处的默契和共鸣。

简宁和小宇之间的情形便是如此,永远不用担心话题用尽,总有热烈的火花……这种感觉是多么奇妙啊。尤其对于一个常不被人理解的人——当然,也是由于他没有给人理解的机会,那是尤为珍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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