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宋代的张九成去造访喜禅师。喜禅师问他:
“缘何而来?”
张九成自信地答曰:
“打死心头火,特来参喜禅”。
哪知喜禅师却讥诮道:
“缘何起得早,妻被别人眠?”
张九成一听此言,勃然大怒:
“无明真秃子,焉敢发此言?”
喜禅师微微一笑:
“轻轻一扑扇,炉内又起烟”。
显然,声称已“打死心头火”,即抛却了自我的一切执缚,虔心参禅的张九成,一点也经不起喜禅师的考验。“轻轻一扑扇,炉内又起烟”。而且,那烟气还不小,可见人的心火并不像想象得那么容易“打死”。
说起这,又想起另一则轶闻,说的也是自称忘我而实际却难以忘我的事。有所不同的是,这回那个自我标榜已臻忘我之境的角儿,可是个已在大日山石窟中修行了相当时日的女尼。有一天,她去参拜雪峰禅师,两人便有了如下一段对话:
雪峰问:
“你叫什么名字?”
“玄机”。
“既是玄妙之机,每天能织多少布呢?”
“寸丝不挂(我已完全忘我)!”
雪峰见玄机如此自负,目送着她的背影,突然道:
“你穿的袈裟角拖在地上了。”
话没落音,玄机连忙扭头察看袈裟。雪峰朗声笑道:
“好一个寸丝不挂!”
的确,自称忘我(寸丝不挂)却未能真正忘我,玄机这偶一回首,立时露出了大大的马脚。雪峰的小计得逞,自然开心一笑。然而,这是否值得我们也为之一笑呢?我这里指的是嘲笑的笑。恰如那自以为已打死了心头火的张九成,听见喜禅师说了句自己老婆的坏话,就火冒三丈,听起来似乎也同样令我们感到好笑,但这笑在我看来,充其量是一种会心的笑,觉趣的笑,而不应是嘲笑。因为很简单,谁也没有嘲笑他们的本钱。若论真正的“忘我”,这世上别说玄机和张九成,连喜禅师和雪峰禅师是否算一个,我看都可以打个问号。否则,他们或许也不会如此有把握地捉弄张九成和玄机了。
当然,“忘我”,作为悟禅所讲究的、参禅者也渴望臻至的一种特殊境界,想必自有其玄机在。对此我不想多论。但我仍然想强调,尽管“忘我”作为一种境界有其存在的理由,但作为一种现实,却既无可能性也无必要性。说白了,我觉得,撇开某种特殊教义不谈,在社会生活中要求人们忘我,是对人性的压抑与背违,因而本身就是一种并不现实的观念或信条。如果要嘲笑,恐怕那对象不应是“炉内又起烟”之人,而是这观念的“扑扇者”。有趣的是,无论在禅林还是尘世,推崇忘我或标榜忘我者,历代不衰,且蔚然成风。以至到了现代,竟愈演愈烈。“忘我”成了种到处张贴而字迹又多半歪歪扭扭的破标语,逢会必诵而腔调又常颤颤巍巍的八股文。至于学生的作文里,或某些官员的会议上,更是必不可少的闪光点。甚至流行歌曲都好哭天抢地地反复嚷嚷我爱你,而难得哼一句“我爱我”。所不同的是,说的写的和唱的,都不必面对一个雪峰或者喜禅师。谁都可以溜顺轩朗而亳无愧色地昴首高歌“寸丝不挂”,却不用担心会有谁指着你大喝一声:“好一个寸丝不挂!”
不知道这种“忘我”之风所来何自,其目的又究竟何在。更不知道活生生而为一个人,一个“我”,为什么不可以在一定的道德或法制前提下,“有我”或“恋我”。但就现代而言,我知道早有许多伟人明确论述过“有我”之合理意义。比如***和***,他们就直截了当地说过:“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因此,***把“自我克制,对生活和人的一切需要克制”,视为对人性的剥夺而提倡“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也即是说,对个体需要的否定和对个体生命的虐杀,根本是违背人的一般天性的。而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就是要随着社会的进步,使个人的需要一一包括个人的权利、自由、尊严、快乐、幸福等一一日渐提高其满足度,最终获得全面而充分的实现。而人的个性,在此过程中也自然而然地越益丰富而强烈……
试问,干嘛要“寸丝不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