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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皇五帝植物园 第一章 三皇神迹(46亿——约5000年前)

第一章 三皇神迹(46亿——约5000年前)

世上本没有历史,死得人多了,也就有了历史。

最早的世上甚至没有人——四十六亿年前的地球,就像核战争爆发时的样子,红彤彤得整个是一大火球,随后慢慢凉下来,变得死寂而光秃秃,像一堆核废料。慢慢到了六亿年前,海洋里才吞吞吐吐冒出生命,很多菌藻,东一块西一块,五颜六色地浮在海面上,像什么汤汁表面发了霉。三亿年前的时候,陆地上边,开始冒出森林。到了二亿年前,英姿飒爽的恐龙先生,拖着长尾巴,统治起了这个星球。这些披鳞附甲的大家伙却被臭氧层的空洞或者小行星的撞击给害苦了,恐龙混了一亿多年就绝了迹。[1]

恐龙死后出现了一段世无英雄的日子:动物们都是小个子,鸟开始在天上飞,轻描淡写地,世界不痛不痒,像没有情节的老无声电影。一直又捱了将近一亿年,到了距今三百万年前,电影眼看就要“the end”的时候,成形的人类作为世界的主宰,才罗锅着腰,弯着腿,蹒跚着出现在草野上。

最早的人类,是一位叫“露茜”的女士,她身高一米零零左右(是个酷女),长相很提神,塌鼻长吻,夜间出来会吓你一跳,生活在三百万年前的非洲,具体是在埃塞俄比亚中部。“露茜”是考古学家给她起的名字。这位人类的祖奶奶“露茜”并不是孤独的,因为在五十万年后,她有了一批邻居。这帮邻居男女老幼都有,合计十三口子,游荡在肯尼亚地区,如今变成好几百块散碎的骨头,被考古学者挖了出来。此外,还有一些落单的“前辈”们,独自游荡非洲,不知是野兽吃了他们,还是他们吃了野兽,总之他们的骨头都不全,有的只有脑袋,或是零星的大腿,东一块,西一块,撒丢在非洲大陆上。

这些三百万年前最早的人类代表,浪迹江湖,埋骨非洲,开启了旧石器时代的曙光。于是人们有理由暂时相信,非洲是地球人的故乡。

而我们中国这里,尽管非常恼怒,却怎么也挖不出三百万年前的古人遗骸。就算是非常使劲地挖,也只挖到了两颗人牙,算是最早的了,生活在一百七十万年前(也有人认为是七十万年前),而且也不是现代中国人的始祖(因为他随后灭绝了),地点在云南元谋县。这两颗人牙的主人,不但会使用打制的石器,还会用火烤肉骨头吃,因为附近有火烤骨头的遗迹,是他的正餐(不过不应该是人工火)。从牙齿上判断,他已经能够直立行走了(不知道怎么判断出的,faint!)。总之这个相貌堂堂,大脑发达的吃烤肉的家伙,火光曾经照亮他的山洞,终于又被时间的风吹得无影无踪,如今只剩下了两颗门牙,愣愣地放在博物馆里瞪着空气。

接着,陕西省南部的蓝田县,也找到了“蓝田人”,是一小块脑壳和三颗牙齿,存在于五六十万年前,跟三门马、大熊猫、东方剑齿象、剑齿虎、中国等可爱而古怪的动物生活在一起。

随着年代逼近,骨头越来越多:五十万年前的“北京周口店人”则一共有四十多口子、上百块骨头。男的身高1.62米,女的1.52米。他们用火和棒子武装了自己,跟这山洞的原住民——一群激烈的鬣狗,进行了长达数万年的争夺居住权的战斗。鬣狗反复多次占据了这个山洞。后来洪水淹没了这帮“北京人”的洞,住在他们楼上的“山顶洞人”则幸免于难。山顶洞人一共是八个人,住在该山峰的顶段,他们八个像大学生那样合住一个寝室(洞里),但他们只有三个人头,另外五个人头不知道去哪玩了。

这八个人最大的特色是臭美,喜欢拿动物骨头做成的针缝制衣服,至于用的线,则是动物韧带和葛麻纤维,衣料是鹿、狐狸、野兔、羚羊的皮。他们脖子上还挂着海贝。海贝是从几百里外的海边弄来的,稀奇难得,穿成一串,挂在手腕上,跟手表一样值钱。他们脑袋上插着鸟的骨头、鱼的骨头,并且他们还使用了坟墓,这也是一种创举,时间是在两万年前。他们的脑容量已经跟现代人一样了,难怪这样懂得臭美。但是平时很少唱歌,因为声带尚未进化好,声音嘶哑,唱声大了会招来狼。

这时人类的数量还是没有大野兽多。随处可以看见巨型野兽在漫游。剑齿象、犀牛、野猪、虎和狼陪伴着我们的祖先。我们的祖先和它们互相交换着肉吃。这些猛兽也住在山洞里。有时候,我们在它们的山洞里发现我们人的骨头,就像我们人的山洞里也会发现它们的骨头一样。当运气好的时候,祖先们获得胜利,对它们进行敲骨吸髓的处理和报复,并且把它们的骨头垫在石头上边拿另一块石头猛砸,砸出古代的针、吸管、鱼钩、勺子、笛子、梭子。

在这两万多年前的“山顶洞人”时代,人类已相当进步,除了会砸击石器,缝制衣服,还发明了伟大绝伦的弓箭,这是当时的远程导弹。当时祖先们看见乌鸦歇在柘树上,把树枝深深地压弯了。等乌鸦一飞起,树枝猛烈反弹,打得乌鸦呱呱直叫。这个原理帮助人们发明了弓。最初的弓是用来发射石丸的,后来把“削尖的木棒”(矛)做小,安装上去发射,就是箭(最早的弓箭出土于山西朔县峙峪,二万八千年前)。

所有上述这些可爱的古人,如今都死了。活着的时候,他们使用过石斧、弓箭和削尖了的木棒,但不会种粮食,逍遥于单纯而美好的石器时代。有三分之一的人高高兴兴地活过了二十出头才死,其余只活到十五。

到了一万年前,人们又掌握了取火技术,就是传说中“燧人氏”的拿手好戏:他把木头打一个洞,用木棍插入洞内,双手拿住,来回旋转木棍,火就出来了。木棍粗细以直径一厘米为佳。太粗了不易起火,大细了易断。这是燧人氏反复试验得到的专利数据。钻木时候需要发挥连续作战精神,直到手搓得起泡。有些懒蛋于是拿弓弦缠在木棍上,一拉弓弦,木棍就转上好几圈,省劲儿效率高。人类很多发明创造都是由懒汉的手实现的。有时候人们也“以珠取火”,就是用珠子对着阳光聚焦,凸形冰块也行,火就在焦点处诞生了。

一万年前的人工火苗,像一朵红色的小花,与柴草一起劈劈啪啪地闹腾起来了。火可以化掉食物腥臊,少闹肠胃病,有利健康,延长人寿。燧人氏因为用火有功,成为中国远古三皇之第一。但是钻火很麻烦,在饿急眼的时候,人还是直接拿生的吃。所以,即使在燧人氏时代人们仍然吃半生不熟的东西,譬如熏肉。熏肉就是把兽肉或鱼用文火烘干,加木渣、松叶于火上,使烟味带香,熏制而成,不容易放坏。这种东西现在还有,就是四川人的牛肉干和东洋的金华火腿,很有古代遗风。还一种吃法叫“石板烧”,把石板架在火堆上,野兽放在石板上边烧,类似现在的“铁板牛肉”。

燧人氏吃饱喝足,又捏了泥巴,在火上“烧”出陶器来。陶器是燧人氏时代一大历史进步,当时的陶器甚至保存至今,在河北省徐水出土了一万多年前的文明碎片。当时的人们信手就可以把陶罐灌上水,架在燧人氏的火上煮肉吃。这比石板烧方便多了。[2]

总之,倘使没有陶器,吃东西就极麻烦。有了陶器,做饭变得轻松如意,随要随得(像微波炉那么方便了)。而且陶罐第一次可以把水煮得沸腾,吃熟食才真正流行,可以给人增寿两年,对于人脑的发育也功莫大焉。

脑子一发育,苦恼就来了,燧人氏时代的人们开始思索自身的来源。“最初的人是从哪里来的?”燧人氏时代的哲学家们在吃饱了羊排以后,抱着羊骨头望着天空自问。

“人是从蛋里孵出来的。”——旁边吃了煮鸟蛋的伙伴回答。

“人是从树上生出来的。”——掏鸟蛋的说。

“人是从月亮上掉下来的。”一位疯子说。

“要我说啊,人是女娲姐姐抟土捏成的!”发出这个豪言壮语的人,手里正捧着一个湿乎乎的泥罐子准备去放在火上烧。这个高明的论断很快成为最权威的学说,在黄河上下流行。

与此同时,亚洲大陆另一侧的两河流域,以及欧洲的地中海沿岸,非洲的埃及地区,也有人都不约而同地抱着泥罐子宣称:人类是用泥土粘成的,是普罗米休斯、***用泥土塑造了人。时代真是不同了,一万年前燧人氏时代的先民从制陶捏泥的工艺上领会出了人类的起源,并且开始在陶器上刻刻画画,弄出好些文字的雏形。文明的曙光已探出了地平线。而这一时刻,距离今天,还有一万年。

当时人想的东西,我们不应该嘲笑,这毕竟说明他们已经开始用脑子了。不过,脑子也许对他们来讲还属新生事物,使用起来很不顺手,所以才创造出了更多的叫人哭笑不得的伟大神话。

“到底女娲姐姐是怎么抟土造人的呢?”一万年前的哲学家们坐在洞前继续思考。

应该把人的诞生和天地山川的形成结合来理解。他们回忆了早餐吃到的鸡蛋,黄的部分叫阳,青的部分叫阴,前者像黄地,后者像苍天。鸡蛋就像宇宙,混混沌沌。是谁使这个鸡蛋爆炸的呢?哲学家们从砸开鸡蛋壳的动作中领悟出了宇宙大爆炸理论。“应该是来了一位宇航员,”他们回忆说,“他龙首蛇身,嘘风吐雨,吹雷放电,开目为昼,闭目为夜。”他就是我们开创天地之始祖——盘古先生。

这位叫盘古的宇航员,拿着一把斧子对一个仿佛鸡蛋的球体施力。球体受力破裂,产生巨大的能量,诞生了无数的星云,扩张弥漫。鸡蛋清部分上浮,重浊鸡蛋黄部分下降,天上有了太阳月亮,地上有了草木河流、山陵鸟兽。这就是宇宙的诞生。

“宇航员”盘古造完天地,就离开地球,乘着宇宙飞船跑开了。可是他留下的杰作却是豆腐渣工程,使用了一段时间,发现并非完美。首先是支撑着苍茫天穹东南西北四角的四座天柱山折断了,天上崩开一条巨大的裂口。地壳也发生堵塞,洪水从地底喷涌,漂走山岭。天不周覆,地不周载了,妖魔鬼怪趁机肆虐,世界陷于水深火热之中。

另一位优秀的宇航员“女娲”同志(女宇航员)闻讯赶到。女娲发下大心愿,救人水火。她捉到一只大乌龟,断掉鳌足(四根),重建四极天柱——这也是“擎天柱”一词的来历。然后,女娲启动了伟大的补天工程。她找来很多与天一色的青石,以及白石、黄石、红石和黑石,放在燃烧的森林上。火焰窜起,照亮了整个宇宙。慢慢的,石块熔化了,饴糖似的流淌着。女娲把它补在天的裂缝中。天空随即青碧一色,仿佛从未破损过一般。

女娲累得汗水如瀑布般奔流。她的名声从此照耀万物。但是有一块补天剩下的石头,据说被弃在青埂峰下。此石自经锻炼,灵性已通,投胎到后来的贾府,就是名唤“贾宝玉”的那位。据贾宝玉先生回忆,人类之母女娲女士炼石补天以后,又拿泥巴开始造人,也就是贾宝玉所说的“男生是泥巴做的,女生是水做的。”

女娲抟起黄土,和上水,开始捏泥造人,这是个麻烦的重复劳动,一个一个泥人捏得她汗流浃背,手不暇给。于是她采取了偷懒的办法:拿了个细绳子,在大泥块上割,就像卖年糕的老头从年糕上割着卖那样。女娲越割越快,割下去的泥巴变成小人儿,嘻哈跳跃,围着女娲喊“妈咪”。早期手捏的真品,就成了富贵的人,而绳割的泥巴,就成了贫贱低智商的人、坏蛋和恐怖分子(比如贾宝玉的同伴薛蟠之类)。

女娲完成了补天造人使命之后,觉得很无聊,过了很长很长的一些年头以后,她就给自己找了一个老公,也就是“伏羲氏”先生(不知是不是也是女娲捏的)。

伏羲氏的妈妈叫“华胥”,生活在甘肃省天水地区,时间大约距今八九千年前。她在雷泽湖滨溜达着玩,忽然看见一个大脚印(可能是某宇航员留下的,当时常有宇航员光临地球)。华胥受了诱惑,就伸脚照着这个大脚印踩上去,一下子怀了孕,生下伏羲——这折射出远古时代的女子还没有固定的丈夫的事实,也就是说,性伴侣太多,因而说不出孩子的爹是哪一个,所以就敷衍出天神的大脚印当爹。欧洲也是这样,古希腊神话中的宙斯或者阿波罗经常下到凡界泡妞,四处留情,与人间的漂亮女孩生下很多“混血儿”,成为人类中的伟大英雄,这些英雄也都是有母而无爹。反应了古时尚无一夫一妻家庭,女孩们都是找临时的、不固定的性伴侣而生产。

伏羲因为是人和“宇航员”结合的产物,所以半人半神,蛇身人面,才智过人,可以通神。

伏羲仰观天象,俯视大地,观鸟兽之文,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八卦是宇宙结构和运动的密码书——不过当时还没有太极(就是阴阳小鱼圈)——八卦是围绕着小鱼圈的八种整断小棍儿。

八卦可以用于解释天文、预报天气、占卜人事、推演日历、数学计算、中医治病,乃至于预测爱情。“莱布尼兹”先生还从其中悟出了二进制法则,创建了微积分。人们又在1和0的基础上,推出现代怪物“计算机”。并且,一些喜欢打架的人,还以乾为马,以坤为牛,以八卦象动物之形,练出一套“八卦掌”,是谁在练太极,风生水起,习武之人切记,仁者无敌!

伏羲还发挥聪明才智,大搞科技创新。他学习蜘蛛结网,也搞起了网络:把绳索编织成罗网,扔到水里去,林子里去,就可以从网上下载得到鱼啊、虾啊鸟兽啊。这比矛和箭有了巨大进步,因为它可以捕到活的,加以驯养,启动了远古畜牧业。时间在距今八九千年前,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伏羲因此成为我们远古三皇之第二。伏羲另外也成了后代猎户们供奉的祖师爷。

伏羲还在宇航员“朱襄氏”发明的五弦瑟的基础上,制作了三十五弦之瑟(琴瑟的灵感来自于弓的弦)。伏羲还发明了筏子,这比抱着葫芦渡水更加不容易弄湿自己。由于伏羲了不起,纯神的女娲,就决定下嫁给半神的伏羲。

俩人结婚以后,“结婚照”被后人(汉朝人)画成了这个样子:人面蛇身,伏羲的鳞身与女娲的鳞身缠绕相交,上半部分是人,下半部分是两个鳞尾巴互相盘绕了好几圈,交尾合体,表示他俩是我们的祖宗。他俩一人手里拿着圆规,一人拿着直角尺(矩),表示他们为我们制定了“规矩”。伏羲、女娲是人类历史上著名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所以叫做“人文始祖”。

中国有很多“人祖庙”,陕西潼关附近就有一座,不孕的妇女可以跑去求喜。事实上则是半夜露宿庙旁,等着有附近村里的后生,随便哪一个跑来找她睡觉。次日清晨,这些不育妇女高高兴兴地低着头,带着求来的喜种,回家了。说是人祖奶奶给她的。据说孔子爸爸就是不育,是孔子妈妈上山祷告求神,才生下孔子的。具体细节,不好多说,总之有“野合”生孔子的说法。“人祖庙”的庙会还表演“艳舞”:跳舞人互相蹭身子,动作使人联想到伏羲女娲的交尾像。

甘肃天水地区现在还有全国最大的伏羲庙,号称“羲皇故里”,是伏羲的老家。河南淮阳也在抢伏羲的诞生地,有一个伏羲的大坟,经历了数千年漫长的风雨剥蚀,今天依然可见五一节有很多人去看。其实这不是伏羲的坟,伏羲生活在我国西部,而我国东部人民也有一位名誉祖先叫“太昊”,慢慢地也被人叫做伏羲。这位“太昊”牌的伏羲,就葬在了河南淮阳(古代的陈国),就是这个大坟。

伏羲和女娲其实还生了一个女儿叫“宓妃”(读作“迷妃”)。宓妃非常美丽,在洛阳附近的洛河被淹死了(可能是涉水的时候没有很好掌握他爸爸伏羲发明的筏子渡水技术)。宓妃死后做了洛神,在河上施展“凌波微步,罗袜生尘”的仙技,后被失意落魄的曹子建看见了,招惹了大诗人的爱情,作诗道:“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我忘餐。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

屈原也追求过宓妃,在遭到合理拒绝以后,屈原改口骂道:“虽信美而无礼。”虽然长得够正点,但是太疯!没贤惠劲儿,不适合我们知识分子。[3]

从女娲、伏羲生活的甘肃天水地区(渭水的源头),沿着渭水东去三百里,就进入陕西的宝鸡地区,这里就是比伏羲晚一千年的神农氏的老家。(从中可以看出,华夏族的文明,起自西部,就是我们现在正在大开发的地方。)

神农氏在西部的诞生同样惊奇。他的妈妈叫“女登”,在无事可做的某一天,鬼使神差地在陕西渭水溜达。太阳站在比春天更高的地方放射着光芒,太阳的慈爱使山根水畔踯躅着的女登分外年轻漂亮。突然,一道红光笼罩山脚,一只龙头浮现雾中,双睛发出两道神光。女登猛一抬头,正与龙的眼波lock在一起。刹那间,女登心灵悸动,不知所措。等定睛再望,却已是霍然雾解,天空河水光闪闪的,龙头先生已经坐宇宙飞船飞去了。女登心中的似水柔情,一下子又全漏在沙里。

女登跌跌撞撞逃回家。郊外的这次浪漫之遇比春天伸出的最小的脚趾还短,可是谁成想十个月后,春天的小脚板追上了她,送上一个“牛首人身”的小孩,作为礼物,在她怀里呱呱诞生了。这就是长着牛头的神农氏先生(没有继承他爸爸handsome的龙首,而成了牛魔王的样子)。

这种无性感应生殖的路子,照旧证实了远古女性常常发生一夜情的事实,而没有固定的夫妻。由于她的性伴侣不固定,生下的孩子不知道该管谁叫爹,于是敷衍出野外神龙来,说这是龙的儿子,向孩子和后人们作出个含糊交待。

“牛头”神农氏长大以后,看上去并不像牛魔王那样粗暴,其实他是极具仁慈、极具爱心的。这位优秀青年,不喜欢追杀小动物,最大的爱好就是拎了一根棍子,在西部的黄土高坡上考察野生植物,是个十足内向的家伙。他到处收集植物样本,亲尝百草,以身试验。他胆子很大,第一个敢吃螃蟹的就是他,逮什么就往嘴里塞什么,终因食物中毒而休克,不省人事。别人给他吃了茶叶进行抢救,才活了过来(不过当时有没有茶叶,还是个问号)。

要知道,那些味道好的,往往是能毒死人的,以至于我们的神农氏一天之中创下中毒七十次的记录。好在他很快弄到一根“赭鞭”(念者鞭),用鞭子逐一抽打,草们无论有毒无毒,或寒或热,各种性质都会呈露出来。于是神农氏成了医药神,被后人供奉为药王大帝。

有人说他的这个鞭子,其实是结绳记事用的:按性质分类,都打结记录在鞭子上,成为我国最古老的可移动的书。植物们都按照“门纲目科属种”编在他的书上啦。

神农氏尝百草的传说,反映了当时的女性生活。女人们从事采集工作,就跟现在的非洲一些部落差不多,神农氏时代还仍然是母系社会,她们每天背起筐子出门采集野菜,比如蕨菜和野葱,这是比粮食、兽肉更可依赖的活命的东西,从而也给了女人更高的社会地位。女人们拎着一头削尖的木棒到处乱走,就像拣垃圾的那样。

当时树枝上有很多财宝,大自然慷慨提供了李子、山丁、野樱桃、桃子,举起棒子就可以把它们打下来。地里也有金条,就是植物块根,也可以用这棒子挖。用棒子在河边草丛里翻动,也是一件乐事,鸟被惊跑了,一下子出现几十枚光灿灿的鸟蛋。还可以用这棒子去掘蚂蚁的巢——土垒,蚂蚁的蛋是高蛋白啊。这个棒子简直就像丐帮的打狗棍一样宝贝。

遇上马蜂窝的时候,就把棒子上面拴上火把,举着烧死窝里的马蜂,再敲蜂窝下来,拿回家里吃。马蜂窝如果在树洞里,就用烟熏,熏死它们以后,再拿木棒挑它出来。蜂蜜,是非常好的煮肉调料,古代的婴儿奶粉。另一种奶粉是植物块根(比如古代白薯——芋类),女孩们用“杵臼”把它捣成粉末,积累好几十斤,饿的时候,充水泡着吃。

野菜,也可以用棒子挖。但是很多野菜当即吃是有毒的,要带回家去,挤去叶汁或者晒干。在煮的时候不断换水,使苦味淡下去,最后裹在小米饭里吃。神农氏时代开始有了小米,标志着农业的启蒙。

七千年前神农氏是怎么搞农业的呢?

每到秋天,神农氏就带着他的哥们姐们,放弃采集野菜,出门种地了。到处是草干木枯,西风乍起,正是放火的好时候。人们躲到安全的地方,神农氏顺风放火了。风助火势,把枯木干草烧了个干净,风卷残云一般,露出了一大片赤裸的土地,厚厚的草木灰成了天然的肥料,而冬天的积雪又为这片土地备足了水分。等到春天,神农氏再次出动,抡动石斧,砍掉残余的焦木,用尖木棍撅出小洞,挖起土块。女子继男子之后,跪在地上,拿小木棒打碎土块。大伙七手八脚,把种子塞到地里去,像是给土地行贿——把碎银子塞进土地的口袋,等待土地的回馈。这就完成了刀耕火种的全过程。

种子从哪里来呢?我们知道,从前神农氏天天到处尝草,而找药材又不是他的初衷,他更想寻找各种能吃的东西,饥渴的样子跟后来西北地区闹饥荒时挖树皮的人一般无二。神农氏遍尝百草的果实,察悉酸甜苦辣的滋味,留心可以种植培育的品种,终于他的真诚感动了上苍,天上下起了“粟子雨”,霹雳啪啦落谷子,神农把这些好玩艺捡回去种植,就形成了粟、黍之类的小米。

事实上,除去传说的成分,我们知道小米是从狗尾巴草培养出来的。当时人们采集植物种籽,拿回家煮着吃,一些意外的原因使种籽丢落地上,次日的一场清雨过后,种籽冒出了嫩芽,启发了人们种植的梦想。

而最先被驯化的,就是狗尾巴草。

神农氏播种下去的是狗尾巴草,慢慢驯化之后,终于收获出可爱的“粟”(金黄的小米),由于没有施肥,所以不含任何农药,吃了没病,成为中国人长达六千年的主食。

神农氏生长的这块黄土高原,为农业启蒙做了长期的准备。这里的黄土富含磷、钾,而且神农氏所呆的渭水沿岸,其实是陕西黄土高原中部的一个盆地,因为是盆地,所以河流都往这里流,唯一的缺点是雨水不算很多,但粟这种东西也不需要太多水。总之这是个长庄稼的好地方,长安、咸阳后来也因此都在这里。

七千年前的神农氏,辛苦了一个白天,播种完毕,回到家里去休息。他的家就是一个坑屋,当时最流行的。当时人已经不住天然山洞了,所谓坑屋就是在地上挖一个坑,再在坑里支起几根柱子,柱子上像蘑菇一样支起半个茅盖,就充做房子了。这种“房子”,上边漏雨,下边也潮,虽然可以用火或石灰把地面弄硬弄干,但人呆在坑里,总不是很爽。室内面积也很小,一般才十平方米上下,仅能容纳二三人,圆形。

坑屋里没有现代意义的床,没有椅子也没有桌子,他们习惯坐在兽皮的席子上看屋顶上的星星。

屋顶上除了星星,还有茅草,由于风吹雨淋,表层形成灰白色的霉烂层,所以叫“白屋”(“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是也),这是劳动人民的标志性建筑,不过当时还没有有钱阶级,大家都住白屋。茅草不断霉烂,需年复一年地加铺新草,使草顶逐年增高,一旦草顶倒塌,一个房子就算使用完了。[4]

神农氏收工回来,钻进他那古典的一次性的房子,顺着台阶爬下去(从坑屋的门口到坑底有几级台阶的)。坑里首先迎接他的是取暖做饭的火塘。是一个圆的浅坑,里边放着干柴枯木,坑沿用三块石头做成架子,可以把陶罐坐在三块石头上,煮肉吃。神农氏的炊具和餐具已经初具规模,杯、碗、盆、罐子、瓶子一应俱全,还有钵子,所谓钵和碗有区别,碗口内收就叫钵。碗口上还用指甲扣出鱼鳞样的一圈纹路,烧制成形,是当时最前卫的艺术品,现在去西安博物馆可以看见它。

神农氏傍着火塘席地而坐,屁股下面垫着树皮、松毛、兽皮和杂草等纯天然无辐射的“坐具”。睡觉前,大家要把火塘附近的地面烧热,然后趁着余温,铺上兽皮,卧上去睡觉,这叫做“炙地眠”。他的枕头是硬泥团烧制的。火塘的火慢慢乏了灭了,但是有古代的打火机,就是一个制作精巧的陶罐,呈密封状态,里边放着特殊的植物,带着火星。用的时候,倒出一些火种来。这个小陶罐是古代的火柴盒,就放在火塘内的灰里煨着。

而神农氏在睡觉前还要干些homework——制造石器:先把一块石头a垫在下边,上放另一块石头b,手执石头c,对石头b进行无情砸击。石头b纷纷掉渣、崩裂,终于按照祖先的需求被锻炼成精细的石器产品——有刮削器、砍砸器、手斧,尖状器等等。这个动作基本上跟现代妇女在厨房里切黄瓜差不多,有几百万年历史了,从三百万年前起就开始做这个动作了。这样的石器叫旧石器。

神农氏接着把细砂撒在水里,放在砸击产生的石器表面,使劲地磨,磨啊磨啊,石器被磨得又平又整,又光又滑,刃部磨得锋利异常,上可以刮胡子,下可以砍树,一砍一个印儿。神农氏把石刀、石铲、石锄、石镰、石斧都磨快了,为砍树、种庄稼创造了前提。打磨的石器叫做新石器。

神农氏还研制了挖土的“耒耜”。当时常用的农具是一种尖木棒,就是每天白天他拎着的那东西,用石刀削成,有时还用火烧其尖端,以增加它的硬度,还可以套上野兽的一根犄角,使用得更长久些。但是用这东西掘地非常费劲,因为只有一个施力点。这个东西叫做耒(念垒)。当时还有一种农具是石头片,没有柄,用它掘地面积大,但必须蹲着。这种东西叫做耜(念四)。神农氏认识到,如果把石耜装在木耒的头上,使用起来就不必蹲身了。于是神农氏就拿绳索把二者缚在一起,这就有了“耒耜”!这是一种复合工具,现代铁锨的鼻祖,未来大禹治水也是用这物件。能发明复合工具,标志着人类的智力达到了新的水平。

神农氏为自己的发现激动不已。月亮升上来了,太阳已经转移到美洲那边去了。神农氏望着皎洁的月光,暗绿的森林。在这样的不眠之夜,他瘪着肚子,抚摸着手中的农具,思索着明日的生产。他用有限的智慧,思索着无限的未来。

秋天又来了,收获的季节。神农氏跑回他的田野,男女老少手持石镰,向大地母亲讨回公道。他们只割下田野里滚动着的谷子穗,而秸秆就与荆棘杂草一起放火烧掉,作为下一年的草木灰。

收获来的谷穗,上面的小粒小粒就是粟,粟脱了壳才是金黄的小米,才能吃。粟怎么脱壳呢?石磨盘是当时流行的碾米器具,样子像现代酷崽玩的滑板,大致为鞋底8字形或椭园形,长度在半米左右,带有三、四个矮足(好似滑板的轱辘),表面磨得很平滑细致。把粟子放上去,拿磨棒(古代的擀面杖)使劲地擀就是了,直到把粟子壳全部擀掉,露出金灿灿的小米,妇女们垂下的头发也都沾湿了汗水。这是古代妇女最有趣的减肥运动,经过这种消遣,妇女和小米都变得光鲜可爱。如今出土的磨盘中部部分往往磨得都凹了下去,上面还留着她们的汗水呢吧。

石磨盘虽然好,但容易把米捻跑了,掉出磨盘。所以神农氏又为大家发明了“杵臼”——就像药店捣药用的那个东西,下边是盆状的,不会把米碾出来。

女人干的活似乎多了点,事实上,当时女人应该是社会的主导力量,做衣服、生孩子这些大事,都是女人来抓。男人只千千打猎的事,没什么利润,而女人包揽了植物采集、制陶、纺织、制衣、培植庄稼等等主要工作——在培植庄稼过程中担任敲碎土块、育种、播种、除草、收割、加工粮食的几乎所有角色,而男人只负责挖土。确保家族衣食无忧的是女人,女人顶了四分之三的天,当时的社会是“母系社会”,女人成为七千年前社会的主导。女人跟男人发生性关系,当然也不认为是自己吃亏。在她们看来,男人只是她的一个“性玩物”,玩一下而已,帮她生产下一代的。用完了以后,就把男人甩开了。等想的时候,再找回来。时间不固定,对象也不固定。人们都是单住,自己独有坑屋,但女性常把男朋友泡来,带到坑屋里过夜(不久再换),而没有固定夫妻。等生了孩子,孩子跟着妈妈在坑屋里过。当然,妈妈还会不断再泡来情人。总之,神农氏时代的女生都“花心”,手上把着一串男伴侣,并且经常胡乱抛弃,经常更换男伴侣。男人担任这种“玩物”的苦恼角色,有三百万年之久,直到未来的黄帝时代才发生逆转。男人掌权的历史,比女人要短的多。

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神农氏本人都可能是女性的。

神农氏时代的女生是怎么不断泡来男生的呢?有办法,当时流行搞狂欢party。

选定特别的好节气,比如春分,神农氏组织大家到郊外什么美地方——比如某处温泉边上,搞节日大狂欢。附近村落,认识和不认识的男男女女,从这里寻找到他们的异性性伴侣。这里等于古代的酒吧,是认识异性的好地方。

吃饱喝足,就脱掉衣服,坐在水潭里嬉戏,遇上互相中意的,就“奔”。所谓的奔,就是后代私奔的意思,不办什么登记结婚手续,直接回坑屋同居去了(当时还没有结婚的概念,直到大周朝还有“奔者不禁”的习俗)。这种同居往往也不长久,分手以后再到大狂欢现场来派脱个新的。总之没有生则同室,死则同穴的固定一辈子夫妻(这一点可以去坟场里验证)。

也有性急的,而且可能是多数,干脆在大狂欢当场就男欢女爱,从水里爬上岸,就地野合。远处一看,一帮男女趴在水池边上干事,互不干扰。这种习俗不同程度地一直保存下来,直到今天在我国的西南地区还看得见(即瑶族、布依族、苗族等),而且他们还要对对歌。对完了歌,找到了相好的,回家就去过夜,有的甚至当场那个:各对情侣就在水边脱了衣服,虽近在咫尺,皆互不妨碍,各行其素,甚至可以互换伴侣!(我说的是现在!)[5]

郊外欢乐谷(happy valley)的集体野合,以及相应的“奔”,都是远古先民在不知婚姻为何物时,为了解决性需要和实现传宗接代的必然出路,世界各地都是如此。(少儿切勿模仿!)。即便到了后来的大周朝,官方的《周礼》上还规定着这是全民活动,组织大家参加,地点往往选在桑林。古代的桑林,就是现代的红灯区。

七千年前,除了定期的欢乐谷是个好去处,平时也是有地方去的。

伟大的神农氏还专门预备了远古的农贸市场,这个农贸市场也是寻找异性partner的好场所——当然这里也兼作买卖交易。这个传统至今没有变,譬如重庆的解放碑、台北的西门町,既是逛街购物的地方,也是打望泡妞的处所。只不过现在是男的泡女的,七千年前正好相反,是女的泡男的。当时女性主导着这个社会,血缘关系是以母系为线索。

在神农氏发明的远古农贸市场上,各种采集或者生产出来的好东西,都可以在这里进行交换,互通有无,调剂余缺——以“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农贸市场有卖鸟蛋、卖鱼的,还有卖动物皮子的。皮子可以做成衣服,夏天正着穿(毛朝外),凉快,冬天反着穿(毛朝里),暖和。在七千年前的农贸市场,还开始卖植物纤维的衣服了,更加时尚和畅销。

如果你卖的蕨菜比较好,长得也比较酷,没准就能找到你在古时候的“野蛮女友”了。她正在农贸市场地摊上卖饮料呢!(植物根茎泡水,卖给远路口渴的你。)

“相逢不饮空归去,洞口桃花也笑人。”

这时候你拎着打狗棍,背着一筐大麻(注意,你背筐的方法跟现代人不太一样,是用带子绷在前额上,从两耳下伸到后背,拉着那里的筐。很多古人因此在头骨上留下了印痕),两个膀子晃着走。你看见了那个女孩。

那个卖饮料的女孩,直勾勾地对着你打望了一阵,觉得你这货色还不错,就冲你放电,要你的联系方法。但是你发现这个女孩牙齿有点暴,一笑就不好看了。于是你借故跑开,气得她做出王老五欲抢亲的姿势。

走了不远,另一个卖衣服的女孩进入了你的视野。卖衣服的这个女孩,她的手很纤细,纤细的手指是你的最爱。为了避免乱发蓬蓬,她头顶上梳起一个螺壳样的乌髻,还有一只鱼骨梳插在那里。你看见,在她的摊子上摆着衣服,都是homemade的,麻料纤维的,样子很时尚。

你走过去,放下筐子,把采集来的大麻,交给这位野蛮女友,作为做衣服的料子,换来她的衣服。(注意大麻不是吸食的。大麻的叶子可以煮菜粥吃,麻籽可以煮着吃,麻皮可以剥了作衣服穿——人们对麻可真够狠的!毒品大麻只是产自印度的某一变种。)

其实我需要再声明一遍,不是你挑她,是她挑你(因为当时是母系社会来的)。如果这个卖衣服的女孩看你手粗脚大眼睛亮,挺符合她的style,就会冲你放电,向你打手势,示意你跟着她一起去,去她的住处。于是你就跟着她去,千万不要害羞,因为别人也是这么干的。路上你还看见那个卖饮料的牙齿有点暴的女孩,后面也跟着一个帅哥呢,是她泡来的。

到了女孩住处——一个坑屋,你就和她一起剥掉衣服——对不起,应该是剥掉大麻的皮,一起劳动。古代的女孩手很巧,你的女友也不例外,她和你一起剥掉大麻的皮,放在水里泡上几小时之后,皮就松散了——这样一起干活比较好,在劳动中建立友谊。她再放进一些矿物质,使其脱胶,变成麻丝。你又用棍子槌击几下,让它快点。最后麻丝变得更麻利了。

她把麻丝捏了出来,这些长长的麻丝先挂在她的脖子上。再利用“陶制纺轮”把麻丝捻成线。纺轮只有两倍铜钱大小,样子也像铜钱,中间的小眼插着个竹签,签子顶上系上她的麻丝。用手转动纺轮,利用纺轮在悬坠状态下旋转时候的重力和扭力,把几绺麻线拧成结实的一根长线——纺轮质量越大,坠力就越大,旋转拧出的线就越细;纺轮质量越轻,纺出的线越粗——古人已经知道如何利用地球引力为人民服务了。这个纺轮是当时的高科技产品,女孩的最爱,将来死后是要放在她棺材里的。男孩的坟里则放石斧,显示出你们男女分工的不同。

接下来的工作是织布——这只需你旁观。织布,说白了就是把前面拧好的麻线,分成经线、纬线,相互垂直地排列起来,就是布了。她把一些经线一端固定在木架上,另一端系在她的腰际。纬线系在梭子尾巴上,女孩拿着梭子,在经线上来回穿梭编织,一上一下,布就织出来了(有点让人联想起小时候的女孩子跳皮筋)。这样织出的布比较稀疏,每平方厘米中约有经线10根,纬线26-28根,比现在的农家的家织布还稀疏。但是没关系,这毕竟是你们劳动的成果。如果你的这个“野蛮女友”天资聪颖,她还可以在穿梭编织纬线的时候,作出种种回纹、斜纹的暗花来。有些植物的块根捣烂可以流出各类颜色的汁,用于把布染成美丽颜色——矿物颜料也可以。

七千年前的布,一根都没有保存下来,只是在一些出土陶器上发现了布纹的痕迹,稀疏的。这是制陶的时候,人们把布垫在了泥罐子下面,印上去的。

有了布,后面就可以做衣服了,这就不用我教了。七千年前的女孩自会做衣服。不过那时候布的幅面很窄(只相当于她的腰宽,因为纺织是借助她的腰来固定麻线的嘛),所以只能把几条布拼接起来作衣服。于是当时的“裙子”,都是前后两片(各自用几幅布条拼成),两片之间开缝,导致大腿很容易露出来。男女们都穿这种“旗袍”式的裙子,谁也别笑话谁。与旗袍不同的是,旗袍上下连体,当时则是上下分成两截。这个传统一直到大周朝初年,才把前后两片,合为一个圆筒,成了裙子。但是裤子,则还要更晚出现。

当你们为了衣服工作了一天,已到夜色深沉的时分,你和这个野蛮女孩,互相拥抱着,在她的小屋子里,已经步入幸福的门槛。没有任何人会干涉,男生在女生家睡觉这在那时候天经地义。不要怕她爸爸,事实上这个女孩没有父亲,她倒是会有一个母亲,和她一起生活。但她妈妈和她一样,也是没有定数的,所以她也不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谁。哈哈。也就是说,那个时代,有母无父,不成家庭,人们住单个的坑屋,很多坑屋聚会成村落。母女一脉传承,是村落内各血族的主体,是社会生活的主导,男生只是过客和“玩物”。

男生被泡来以后,千万不要以为会被招为固定的“驸马”。双方只是结成偶然的一对儿。俩人好上半年一年,女生随时都可能把男生换作别人,男人只是过客。女生找男生短期共同生活,主要是为了解决性苦闷,以及消磨时光,所以对长相、学历、体格、家庭背景、财力、心灵都不挑剔,往往一两个月就要换一个partner。一个女孩同时拥有几个、十几个partner,是常事。她们生下的孩子真是难以确定其生父是谁。因为找不到爹,所以就敷衍出神话,说她们是踩了脚印、看见龙首等等,因而怀孕生的——伏羲、神农就是这样来的。

有人说,这没什么了不起,我也是这样的,我天天去酒吧,我也没个定数。但七千年前的神农时代,她是一辈子如此的,一辈子没定数的。“我们不结婚!好吗?”——她对她的时任男朋友说。

一辈子不结婚,但她却获得了一辈子的自由!她会靠着去欢乐谷或者农贸市场里寻找短期性伴侣而同居的办法,来一截一截地度过自己的美丽人生!

而今这样的古风仍然在淳朴边远的地区可以找得到,如云南永宁纳西族,就是女子不嫁、男子不娶。但是在劳动、集贸、娱乐等场所,男女只要认识了,双方愿意,男子当晚就可以到女方单独房间中过夜,次日天明,男子辞归。故每日清晨,各村落之间的道路上,来往者尽是青壮年男子,互相还打招呼呢。男女暮合晨分,来去自由,每位女子可以和他族许多男子保持性关系,反之,男子亦然。男女之间没有共同的经济生活,甚至连早餐,男方都得回本族就食。不过,这里的主导是女子。我们管这个叫“走访婚”(其实这么叫不准确,它还不算是“婚”)。男女朝秦暮楚,来去自由,相互走访,基本一辈子就这么过了,不结婚。

蒙古族“阿拉善旗”今天也有这样的遗俗。老人把姑娘嫁给一种器物,以马鞍或火钳为丈夫,事后姑娘就可以和不同的男子交往,在家接受走访,生下孩子归女方家。一辈子不结婚。

野蛮女友生下的孩子,照例都归母方所有。孩子长大后,和妈妈一样都不离开本族,一直到死。这是母系氏族的特征(基本上跟蚂蚁的社会差不多——无贬义。蚁后在母家里不停地产蛋,孩子长大后就属于母家一族,在母家当“工蚂”)。而男孩则要不时地跑出去被妞泡,去走访,协助别家的蚁后生产下一代。

试想一个没有固定夫妻的社会,该是多么随便和无拘无束啊。你爱怎样花心都没有人会指责你是大萝卜。七千年前的社会就是这样开放的。

但开放也是要有代价的,色字头上一把刀。七千年前,孩子们的死亡人数占到死亡人口的三分之一,这是因为他们的年轻妈妈也死掉了——有一半的女性死于二十几岁花季,这是整天泡男生带来的恶果。过多的性生活变成女孩的催命符:十五岁普遍怀孕,过早的孕育导致女性发育系统的紊乱,未老先衰。临产也是一个难关,难产和产后细菌感染是母子的杀手锏。即便孩子养大了,妈妈若死掉,小孩也往往是死路一条。七千年前,男人的寿命反倒比女人要长,平均在三十二岁左右。这个数据一直保持到汉朝前没有大变化。

下面我们去七千年前的坟地看看。既然地面上没有结婚者,没有一辈子固定的夫妻家庭,地底下也就没有夫妻合葬。人们在坟地里都是单个单个埋的。而且,所有的男人葬在一区,所有女人葬在一区,泾渭分明,就像现在的厕所分男女一样。“卫生间”里的每一个人依旧住单间,也有哥几个、姐几个住一个坑的,但男女绝不掺一起。为了节省地方并且方便挖坑,当时人还喜欢在坟里蹲着。

能搬到公共墓地来,是一种荣誉,那些干了坏事或者得了恶疾的人,是进不了“祖坟”的,也没人给他“烧纸”。那些摔死、烧死、淹死、夭折,以及交通事故而死(当然这类比较少)的人,也不许进来。被老虎吃死的(这样的人被认为是有罪孽,故而神派老虎吃他),也不许进去。对于公认的坏蛋则还要趴着躺在墓里,以示与众不同、特立孤行,后来这个待遇也给了俘虏来的战犯。

坟墓里的随葬品都比较简单,多是粮食,供死人在阴间吃。也有猪、狗、猴什么的,给死人提供动物蛋白。南方人爱吃鱼,就放进去鱼。四川有一个家伙,死后口咬两条大鱼尾巴,鱼头向下置于腹部,象征着死者有吃不完的鱼。做饭用的陶罐,吃饭用的钵盆,也都放进去。这是死人在坟里起来做饭时用的。

因为是母系社会,这时的女婴比男婴金贵,从出土的棺材看,女婴睡的棺材(是瓮)比男孩的要漂亮、舒适、宽敞的多,随葬品也丰富精致。瓮底下还要有一个小孔,供灵魂跑出来,重新投胎去,一般都愿意投胎做女的。

现在有些原始部族,在下葬的时候,人们就要唱起挽歌:“你去吧,那是你的妈妈、舅舅住的地方,安心住在那里吧,不要回来。”这形象地反映了母系氏族社会的实质:坟墓中的权力者都是妈妈、舅舅,死后都要去找妈妈、舅舅,而无所谓爸爸,因为不知道谁是贡献给死者一些染色体的爸爸——妈妈的情人先后太多了。[6]

在神农时代,坑屋和衣服得到了普及,一年春秋两季的概念被明确,农耕技术有了一定的开端,人们劳动之余就闲着,玩最古老的玩具——陀螺,把它抽得嗡嗡直叫。据鲁迅先生回忆,当时还出现了“杭育杭育”派的文学家,在扛木头的时候唱的诗来的。

人们有什么事就刻在木头上,或者记在绳子上,大事打大结,小事打小结,掌握了这个,就算大学毕业。其他时间,人们就像大学生一样,整天谈恋爱。

这是一个早夏的上午,刚刚九点半,离这一天的消灭还有缓悠悠的好一段时间,闲暇无事的先民爬出坑屋晒太阳,太阳圆滚滚的,像一个二流子,冒着火焰。旁边,人工的狗尾巴草在安静地生长,绿意星星点点。先民们鼓着肚子,盘算一天如何消磨。

是不是就可以这么晒着太阳,白呆一天。不是的,千万不要以为种了庄稼就傲气起来了,事实上,这些庄稼是不能太指望的。一群大象去田野上跳跳迪斯扣,庄稼就全完了,更别说水旱虫灾。所以,该出门采集了,补充部族的粮食。而打猎,则是男人的职责。打猎要带着狗。

打猎使用的主要武器是弓箭,这比用现代猎枪好,猎枪一响,打死一只,惊跑一群,弓箭就没有这个问题。郁郁苍苍的原野上奔跑着猛兽,男人们所留心的只是狐狸、斑鹿、竹鼠、短尾兔这些小体积动物(人只能欺负小个子家伙了)。伴随着弓箭的射击,竹矛也扔出去了,竹矛像一只渴血的毒蛇正扎在狐狸、羚羊或是貉、獾的肚子上。野兽挨了一矛,嗷嗷直叫,不会立死,反倒带着矛就跑。矛尾还装着一种蝴蝶状的骨制品,是飞行的平衡器和定向器。一些小气的男人还在矛尾巴后面系个绳索,人拽着绳子,可以避免野兽不把矛还回来。这时候狗也上来了,闻着野兽受伤留下的血迹,一路追去。“臭”这个字,就是一个狗在追逐野兽(甲骨文图片),引申为“嗅”,闻着味儿追。

对于捉到的野兽,首先割剥下兽皮,把血淋淋的皮子拉开,剔去鲜肉,再用木钉钉在草地上,等太阳来晒干它。干净的皮子可以用来包裹婴儿,或者铺在潮湿寒冷的地上当卧垫。

猎物扛回来了,就放在古代的冰箱里——当时没有冰箱,就放在井里。井不是喝水用的,井还比较浅,适合贮藏东西,盖上盖,坏蛋就无法进去偷吃了,并且有狗看着呢。其实当时贼不多,狗也不抓贼,狗在远古时代的职责是拿耗子。一直到后来的春秋战国,齐国还有一种相狗的职业,看这狗善不善于逮耗子。(狗大约是两万多年前就被驯化了,比猫早很多。狗拿耗子一直拿到了四千年前猫被驯化为止,即便有了猫,狗还是又抓了两三千年耗子才罢休。)[7]

狗的另一个职责是提供狗肉,很多出土的狗骨头都是碎的,说明人们敲碎了它,把这狗功臣吃了。

这“柴门闻犬吠”的坑屋就是祖先们的人生寄托。一般它们都在河岸面朝太阳的阳坡上,地势相对较高,不致被水冲跑,又临近水源便于生活。许多坑屋组成远古温情小村,晒在古代太阳下面。[8]

男人们虽然很努力,打猎往往却空手而归(有时候干脆被动物猎了他们),光有冰箱也不够防饿,最可靠的办法是女人们出外采集,以及女人们在家种地。神农氏时代的女人们,平日必须从事采集和种地,这虽然没有打猎花哨和有趣,但无趣的东西反倒是更为可靠的东西。

据无政府主义者“庄子”先生报告,在从前的神农之世,人们“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民知母不知其父,与麋鹿共处,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此至德之隆特”。这是庄子向往的太平盛世,刚好和现在人的感觉相反。古代很多哲人如庄子孔子,认为历史是不断退化的,人类最好的境界,就是在神农氏那个时代,后来就越发毁灭,没有乐趣和可取了,所以这些哲人言必称尧舜禹,取法先王之法,向伏羲神农学习,而且学起来是那样绝望,不抱能学会的奢想。

神农氏有什么好呢,他那个时代比现在惨——七千年前的人,一天才吃两顿饭。上午吃一顿,下午吃一顿。后来是到了四千五百年后的青铜时代的春秋战国时期,随着青铜的使用,生产效率提高了,可干的事越来越多了,晚上也要点灯干活了,才有晚饭吃了——每天吃到三餐。

吃饭少一顿倒没关系,但不能炒菜,这就更苦恼。因为炒菜需要传热比较快的铁锅,而当时没有铁,当时只有陶器,陶瓮传热又慢,所以神农氏的肉只能煮。神农先王及其子民们,吃的都是小米粥与菜、肉混在一个罐子里煮出来的糊糊,像猪吃的东西(不好意思)。罐子架在火上煮,一旦没留神,就煮得焦糊了,所以必须专人搅动,防止糊锅底。搅得厉害了,一不小心,手里的骨铲还把陶罐弄打了。

这样喝稀饭是很容易就喝腻了的,想吃点干的吗?那就要在陶罐底挖几个孔,坐在沸腾的另一陶罐水上,用下边的蒸汽,去加热上边陶罐里的米,这也就是蒸了。蒸出的小米干饭,比较香,顶饱。这种设备后来做成了连体的,叫做“甑”(念赠),它可以蒸饭,也可以蒸鱼,蒸植物块茎(如古代白薯)。我们可以管这个叫做饮食界的蒸汽革命,但神农氏为什么没有悟出“瓦特的蒸汽机”从而制造古代火车呢!只怪当时没有金属啊,这是七千年前最郁闷的事。

冶炼金属需要一千度的高温,当时的陶窑也就弄到八百度,烧陶器还可以,金属就没戏了。没有金属就有很多不方便,比如你的手指甲长了,没有指甲刀,你只能用牙咬,或者到岩石上磨(跟老虎一样)。如果你想做一个独木舟,你很难用石器把一根大树干掏空,而必须先在树干上烧火,烧掉一层,用石器刮掉一层木炭,再烧一层,再刮。烧大发了,就把整个“船”烧了。砍树也是这样,石器和火要配合一起用。现代南美洲土人用石斧砍倒一棵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边砍边用火烧。而我们用铁斧砍伐,只须一小时。由于砍树太麻烦了,当时的人死了就没有棺材住,只用席子和树枝覆盖,放进方坑里。最了不起,方坑加一个木头盖子覆盖,这个盖子往往是原木拼成的,没有刨平,上边也不起坟头。不过小孩子好,小孩体积小,死了就放在陶器的瓮里住着,瓮底有个小孔,便于他灵魂冒出来再生。

如果一个喜欢喝茶的人,喜欢吃辣椒、喝酒、抽烟的人,跑到七千年前的先王时代去,那就等于自投死路,除非他戒掉这些嗜好。不过他也许能喝到酒,因为酒是起源于放馊了的饭,当时放馊了的饭倒是蛮多的——因为还没有冰箱,所以就有非常原始的酒!怎么从馊饭中喝到酒呢,这就要把饭滤出去。考古出土的滤酒器就像一个茶壶,一头把“馊饭”倒进去,壶中间挡了个竖立的筛子,酒水就在另一头涌现汇聚了,可以倒出来喝。(在荒岛上可以学用之)。

喝酒要用陶制的碗,神农氏和他的哥们儿坐在地上抱着它,沉甸甸的,喝起来很不优美,所以大家使用轻便的木碗。然而木头容易糟烂,神农氏就给它涂上天然植物漆,是最原始的漆器。

七千年前的人,还讨不到老婆。不过这样也好,你可以有很多“老婆”——当时流行狂欢party,可以去那里找,这个已经不消再重复了。当时人虽然失去了老婆的一棵树木,却得到无数情人的大片森林。总之,虽然物质上匮乏和落后,但当时的人精神方面确实有可能是轻松、单纯乃至和善美好的,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强大得足以对别人构成极度的专制,所以社会还不能太人欺负人。庄子对那个社会的向往,也许不是完全荒唐的。

神农氏晚年试图离开西部黄土高原,去外地搞扶农、扶贫工作。他足迹向南,进入湖南境内,然后就死在那里。现在湖南有一个炎陵县,里边有很大的炎帝陵。

细心的人会发现,为什么叫“炎帝陵”了呢?众所周知,神农氏是神农氏,炎帝则是未来跟黄帝打架的那位,俩人不是一人。我可以发誓,在先秦著作上,俩人还不是一个人。可笑的是,到了西汉一朝,炎帝就被塞到了神农氏的户口本上,成为了神农氏的儿子,后来干脆偷偷摸摸成神农氏本人。炎帝与神农氏的户口合一了!也就是说,神农氏就是我们所谓“炎黄子孙”中的“炎”。

后代学者也都接受了汉朝以后的既成事实,在史料上不得不写作“炎帝神农氏”,这实在是个和稀泥的做法。好吧,我们就把“神农氏”理解成“炎黄子孙”一词中的“炎帝”好了!神农氏启蒙了农业,以此资格成为炎黄子孙的名誉祖先——炎帝,恐怕也没有人会不服气吧。

神农氏(炎帝)的几个儿子,我们下一章再说,他的几个闺女,倒值得一提。其中一个闺女跟“赤松子”先生(当时的宇航员)私奔了,俩人一起得道成仙。还有一个闺女瑶姬很漂亮,梦中遇见一位英俊的白马王子,于是得相思病死了。死后变成了瑶草,开着一种黄色的小花。世间的女子只要吃了瑶草的果子,就能令男子爱之发狂。后来瑶姬又去了西南方向,跑到巫山上落户,曾送给治水英雄大禹一本水力学专著(策鬼神之书)。到了楚顷襄王时候,瑶姬变成了巫山神女,成为了楚襄王的性幻想对象,和老楚发生了一段梦中云雨。

神农氏(炎帝)最小的女儿,就是有名的“精卫”小姐。精卫早年不听劝告,未经许可在东海的非游泳区游泳,结果溺水而死。后来化做一只呆鸟,每天飞来飞去,进行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拦海造田工程。即是陶渊明作诗所说的:“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精卫衔着西山的木石,去填汪洋的东海,想把坏大海给活活堵死,有志气。但它其实不懂,这里填实一个海,隔壁势必又冒出一个海,怎么办呢。你不让它冒,那么多的海水去哪里呢?

总之,伟大的神农氏的女儿们,都没得善终,这也反应了远古女孩红颜寿短的事实吧。

神农氏在西部黄土高原上培育出的粟,现在也还能找到一些:陕西西安半坡村出土了七千年前的一罐子小米粒和一罐子白菜籽。同期,河北省的武安县还发现了窖藏腐朽谷物两三米深,十余万斤之多,以及两架白花花的猪骨头,这都是七千年前的米和猪啊,还有鸡和狗的骨头。

与此同时,七千年前的南方人则普遍吃上了大米——南方雨水多,狗尾巴草(粟)活不了——杭州湾的河姆渡地区,挖出了上百吨的七千年前的稻子壳、稻米粒,以及陶罐里煮饭剩下的锅巴,还有橡子、菱角、酸枣、桃子、薏仁米、菌葫芦,都是七千年前的。河姆渡人还喜欢敲开猴子脑袋吃猴头,还把小孩子和鱼一起煮了吃。不过这种吃人的事只是偶然为之,大约是为了方便夭亡的孩子灵魂转世。

这些吃稻子的先民,他们的房子也星星火火地点缀在长江两岸。就像北方人挖地穴一样,这帮南方人搭鸟窝。以木桩做基础,上架横梁,构成板台,架空于地面。板台上立柱、作墙、盖顶,成为茅屋,就是“构木为巢”了。栖息在上面,可以躲避禽兽,是“有巢氏”的时代了。不要小看这个巢,它最令人惊叹之处是,木桩之间通过榫卯结构连接(就像现在的椅子那样,以方孔和方栓把两根木杠咬合一起)。在金属工具出现以前的新石器时代,作出大量这种榫卯结构的巢无疑是空前奇迹。

巢上面住人,下面堆放杂物,通风好,防潮,蚊虫飞上去的也少,是南方先民的理想居址,跟现代社会的看瓜老头住在西瓜地上的高架窝棚差不多。

当夜色降临,天空暗蓝一片,大地无限寂静,只有一两个蛙声和远处的兽语。一位有巢氏时代的先民,或者如今看瓜的老头,蹲在窝棚上,呼吸着清冷的遥远的空气,凝视着星光。星光投向大地,忘记照耀自身,只是无言闪烁,一切归于遗忘,你简直分不出这是古是今。

当中国的神农氏还住在零星的坑屋里,挥舞着七千年前的石器时,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呢?

此时世界各地差不多,都是石器时代,唯独伊拉克所在的那个地方很特别,也就是西亚的两河流域。两河流域的苏美尔人(sumerians)十分早熟,当我们的神农氏还在挥舞木棒到处采集植物的时候,已率先步入“铜石并用”时代。我的意思就是说,他们有了金属!出土了铜珠、铜线,还有炼铜遗址。

苏美尔人生活并且炼铜的地方就在亚洲西部的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的两岸地区,也就是小天王周杰伦唱“我对你的爱写在西元前,深埋在美索不达米平原”的“美索不达米平原”——两河流域的地方。小天王对那谁的爱,就写在了这里。美国的坦克也正是跨越幼发拉底河上的大桥,进攻桥对面的伊拉克首都巴格达。

像服用兴奋剂一样早熟的苏美尔人,不但在七千年前的神农时代有了铜,还在神农氏死后几百年,即距今六千多年前,利用两河流域的泥巴,独创性地把它们烧制成泥版,当作书,用芦苇做笔在上边写“楔型文字”。两面写完后,晾干,烧硬,成为世界上最早的文字和书籍,比中国的甲骨文早了两千多年。小天王写给他的史前野蛮女友的爱,就是用楔型文字写在泥版书上的吧。

到了距今六千年前时,苏美尔人已经大批使用青铜工具和武器,修建大规模的城邦,他们把泥土烧制成数百万块世界上最早的砖(因为两河流域石头少,泥巴多),用沥青作粘合剂,建造了巨大的台基式塔庙,用来供奉他们的神祗。这些神庙的遗址、泥砖、棺墓和出土的雕塑向我们证明,人类最早的城邦出现在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两岸地区。

如果以文字、青铜器、城市作为判断文明的要素,那么在距今六千年前,苏美尔人已经率先达到了文明的标准,第一个在全世界跨入文明的门槛!

非洲北部尼罗河畔的古埃及人则踵随其后,遗迹显示,五千五百年前的埃及,也有了城墙、砖房、青铜技术、象形文字、城邦国家,成为世界上第二个跨入文明行列的国家。

埃及人发明的象形文字比两河流域的楔型文字略晚。象形文字可以从左往右写也可以从右往左写的,但不是写在泥版上,而是莎纸草或石板上。

而同一时期的黄河流域,还是茫茫缥缈的石器时代,有的只是神农氏(亦叫炎帝)的茫茫一片的传说。当两河流域的“三个要素”都已具备,六七千年前的神农氏还在渭水岸边拎着木棒子培养狗尾巴草。古书的纸上和地下都找不到什么,找到的只是神农氏的一介名字和西安半坡等地挖出的几罐子小米、一些陶碗以及南方的小型玉器,文明的迹象非常渺弱,没有文字和青铜的任何蛛丝马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