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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楚吴越蜥蜴闹 第九章 勾践吞吴(公元前500年——前473年)

第九章 勾践吞吴(公元前500年——前473年)

公元前496年(孔子从大司寇的位子上下岗的那一年),吴王阖庐在他胜利的故乡苏州,过着歌舞升平、嬉戏冶游的幸福生活,但他一刻都没有忘记,在九年前自己占领郢都时,越国居然偷袭吴国老窝。来而不往非礼也,这一年,越王“允常”新丧,儿子“勾践”走上了领导岗位,立足未稳,吴王阖庐遂发出数目不详的捣乱军,南下三百里,去教训勾践。

身经百战,曾经攻破强楚、捣碎郢都的吴国威猛之师,去打孱弱落后的越国子弟兵,实在如泰山压卵,就像大学生找小学生比赛算术一样。

事实也果真如此,到了浙江嘉兴地区,勾践的阻击部队北上至此,与胜券在握的吴军遭遇。勾践派出“敢死队”,正面猛击吴军,吴军岿然不动、阵形刚整,就像一个练就铁布衫的大侠,让你随便凿他几下,毫发无伤。

勾践猛攻两次无效,吴人都不稀罕还手。勾践急了,想出了一个只有他才能想出的下作主意。勾践找出一大帮罪犯,排成三排,上阵前自杀给吴国人看。

奇怪,平野战场上怎么会突然冒出一帮罪犯呢?在古代,打仗是贵族和城市平民的特权,而少量的奴隶则随军干活,搬道具啊,修武器啊,发盒饭啊,现在勾践则拉他们当替身演员。

这帮罪犯,手捏着宝剑,排成三行,正步走,来到吴军阵前,以剑加颈,说:“吴越两国国君在此治兵开战,我们服务不周,行动迟缓(道具搬慢了?),我们干犯军令,愿意领死。ya——hoo——”说完,上百名罪犯,自刎而死,扑通扑通倒在地上,血肉模糊。

吴人目瞪口呆,不知所措,争相往前边挤,观赏这一瑰丽动人场面,队伍一下子就秩序大乱,就像因为围观交通事故而引发了更大的交通堵塞。

我们知道,假如一百人打架,靠的是谁胳膊粗,但上万队伍,有秩序的军阵则是最宝贵的竞争力所在。吴军因为看热闹,阵形波动,机不可失,越王勾践,挥戈操剑,形成山海之势,趁乱猛攻吴军。

吴人大败。

越人勇于任事,敢于牺牲的精神,给吴军留下了深刻印象。

吴王阖庐本人最惨,大脚趾头被射了一箭,鞋子也跑丢一只,被越将“灵姑浮”拾了去(一说“灵姑浮”以戈击伤阖庐的大脚趾)。[1]

俗话说,十指连心,脚趾也是连着心的,阖庐岁数大了,禁不起疼,或者是由于江南瘴疠之气厉害,伤口被破伤风细菌感染,细菌攻心。阖庐随军溃散出七里远之后,以脚伤阵亡于军中。吴人大恸。

阖庐临死前嘱咐儿子夫差:“必勿忘越!”

从此江苏的吴与浙江的越,就结下了深如太湖一样的世仇。

同年,夫差即位,发誓报仇雪恨,他责成仆人更番立于庭中,每当自己出入经过,必大声呼其名而告诫说:“夫差!尔忘越王之杀尔父乎?”

夫差回答:“唯!不敢忘!”夫差这时候还是有血气的啊,他练兵讲武,勤习战射,积极地在太湖训练水军,并在姑苏灵岩山下建立“射棚”,以娴熟战技,积极备战。

(吴越之人剑厉害,但不会射箭,据外国人笑话他们说,吴人射箭,射向敌方跟往天上射,结果是一样的)。

伍子胥对吴王阖庐的死也深深自责,特意停止性生活,饭也不吃饱,衣服也穿破烂的,日夜积蓄钱粮,制造武器,思索报仇。每当伍子胥出外抚慰伤兵,士兵们都握着他的手垂泪啼哭。

夫差也是个大孝子,夫差发出十万人丁,挖池堆丘,甚至役使了几头大象转木,把老爹的遗体用三重铜棺下殓了,四周泼水银为池,深达丈余,广六十步,以黄金珠玉塑造凫鸥飞雁,把他老爹阖庐最喜欢的鱼肠剑,以及另外三千把宝剑,都陪葬了。

这就是今天的苏州虎丘(叫虎丘是因为葬后三天,坟上出现一只白虎,据说是剑的精气汇制,当然,也许是阖庐变的)。后来秦始皇挖丘求剑,费了很大功力也没挖出来,倒是弄出了个“剑池”,旅游的时候可以去看。

注:众所周知,诸侯列国为了在争霸中取胜,被迫不断发展经济,改革政治,创新科技,引进人才,优化政府,这都是战争给历史进步带来的巨大策动力。并且战争推动了民族的大迁徙,大融合,大交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也正是如此,在打架的过程中,吴越两国成长起来,从两个蠕虫一样懦弱的土著小国,崛起为东南一方的霸权国家,争霸使他们变得国富民强。

从出土文物来看,浙江地区的“钺”出土最多,是“钺”的最早发明使用者,古人常有“以工命姓”的习俗,所以,中原人,给浙江北部地区的人,命名为“越人”。

越国人属于“南太平洋系”人种。所谓“南太平洋系”人种,是指分布于东南沿海(广东、广西、福建、浙江),称为“百越”之族,向西一直达到越南。水稻种植成为百越共同的特征。

百越向北,最前锋就是“越国”,抵达了浙江北部地区,再往北,苏南地区的“吴人”,也是百越的人种。

当然,这都是针对当地土著人种而言。吴越的国君,则都是华夏帝王的后裔。

越国的国君,最久远的亲戚,可以攀到大禹先生。

大禹的爹“鲧”,据说很笨,尧让他治理洪水,他就采取围追堵截的办法,结果水患连年加剧,被尧砍了脑袋。另一种说法,说“鲧”盗窃了上帝的息壤,铺在地上,土地就不断地伸长,使人们在新生土地上躲避洪水。上帝发现以后,大怒,把“鲧”宣判了死刑。

实际上,鲧并不是“普罗米修斯”(盗神火的)。

四千年前,尧手下的大臣,有四个坏蛋,史称“四凶”。他们头一个就是“鲧”,第二个是撞了不周山的冒失鬼“共工”,以及楚人的先祖“三苗”,还有一个不知来历的“欢兜”。四个人都具体干了什么坏事,不晓得。总之,在尧的晚期政治有些驰废,舜一被提拔上来后,雷厉风行,拨乱反正,把这“四凶”全部流放。“鲧”流放后仍然对抗舜,被舜捉住斩首剖腹。

按神化的说法,鲧死了以后,他的肚子里,光芒隐约,裂口爆开,一位伟丈夫缓缓升起,遍身有大光辉,这就是鲧同性繁殖产生的儿子,大禹。

禹作为鲧的儿子,诞生于山西著名历史名城——夏县(跟黄帝的老婆嫘祖是同乡,该县是蚕丝的发祥地)。禹到了三十岁还没有说上媳妇(这在当时算晚的了),于是他在一只狐狸精的撮合下,和涂山氏结为夫妇。大禹结婚以后,经常夜不归宿,三过家门而不入,忙于工作。涂山氏只好抱着孩子屹立张望,等得久了还发明了一个等人为主题的民歌,就一句:“等人啊……”

大禹治水有功,舜把帝位传给了他。大禹管理全国期间,经常外出巡视,曾经南巡到浙江绍兴,召集当地土著人开会,计算各部落的考核成绩(所以此地得名为“会稽”)。

这次大会上,巨人防风氏迟到,禹责怪他不遵守号令,立斩不赦。防风氏身材巨大,受戮后一节骨头就装满了整辆车子。禹的威权和神圣令人不寒而栗。

禹在这次会议上,不小心死掉了,不知会不会跟防风氏出于报复的恐怖行动有关,还是自然病死的。禹归天后,就葬在会稽,请自己的治水助理“伯益”继承他的帝位。伯益在掌权三年后,禹的老婆涂山氏抱着的孩子启,也长大成人,于是益把帝位归还给启(一说是启发兵抢回来的)。启建立了大夏朝,据说定都于他的老家山西夏县(这也是夏县之所以叫夏县的原因,或者夏朝之所以叫夏朝的原因,总之,“华夏”的“夏”字,就是从这里来的)。

当时,社会上有不服启的人,启去跟他们打仗,并在誓师大会上讲话。关于启讲话的声音,我们没有录音资料,但是他讲话的内容保存下来了:“有扈氏蔑侮五行,怠弃三政,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意思是,说是老天让我去打“有扈氏”,因为他侮辱了“金木水火土”。人怎么会侮辱“金木水火土”呢?不懂,也许是破坏生态环境吧。

启打败了“有扈氏”,把帝位传给儿子“太康”。“太康”由于暴戾,而被山东的东夷领袖“夷羿”夺位(罪名也是侮辱了“金木水火土”)。

少康时候,夏朝恢复中兴,从夷羿一族那里夺回了权柄。少康的小妾之子,被封到浙江北部,建立越国,就是我们首任的越国国君。

这个名字叫“无余”的国君,大禹的第七代后人,拿着政府的红头文件,来到长江下游,浙江流域。发现那里是禽兽逼人的原始森林,老百姓脆弱而且愚昧,喜欢吃鱼虾水产,架屋而居,以船为车,以楫为马,往若飘风,去则难从。真是“千里不同雷,百里不同风”。土著们的模样也奇特,都扎着“椎髻”,就是朝天辫,锥形发髻,类似王菲的麻花辫子,脑袋上翘着棍子。

而一帮女孩儿正在她们的额头、面颊上刺绘精细的花纹,因为她们已经到了出嫁的年龄,需要装扮自己了。

女孩儿们文完面,就拿出块石头,上边的门牙也要锤掉,露出一个豁子,拔出的牙送给男朋友当定情礼物。而女的如果不拔牙的话,就会克夫,没人要。(现在来自宁波的上海人管定亲叫“敲定”。)拔了牙以后,黑洞洞的嘴里含着珠子,是当地人最奢侈的时尚,因为样子像蛇口。越人崇拜蛇,蛇嘴里只有两颗大牙,门牙却没有,所以越人就这样“凿齿”,以模仿他们的崇拜物——蛇。

如果你怕拔牙疼的话,也可以用木炭把门牙涂黑,像宋丹丹演小品的老太太那样,越黑越性感。白牙呲着那是煮熟了的猪头。

这些风俗,后来随着越人在亡国后的迁徙,在更南的福建广东地区风韵犹存。而台湾的高山族人则嚼槟榔,把门牙嚼得黢黑,也相当于蛇口。

而这里被叫做越国也是有道理的,因为这儿是人们所知道的最遥远的国度。“越”这个字,就是远的意思。“杀人越货”(出处《尚书》),意思就是杀了远处的人并抢掉其财物(就是抢外地人的意思,远处来的人东西好抢)。无余之所以被派到遥远的越国来,是为守护禹的坟墓。

无余教导越人土著割掉荒草,驱赶禽兽,建立村邑,耕种谷物,把租子交给无余,无余用它来维修、供奉、祭祀大禹的神庙。[2]

在无余来到之前,越人种地,属于粗放式经营,办法是引火烧荒,赶跑猴子老虎,再拿石制的工具剜坑,再把种子弄进地里去,就可以了。不用施肥,草木灰就是肥,当然,还有鸟粪和动物粪,落在田里的,也是肥。这种不经人工施肥的土地,需要轮耕,让土地休息几年,等着天上掉下鸟粪来,接满珍贵的鸟粪,再用。

后来,越人种地中逐渐也引入了高科技——后来北方种地用牛,南方越人则早有“牛耕”,但是非常出洋相:在水田里,让牛啊、狗啊、大象啊,整群地跑到水田里撒欢、洗澡,把地践踏得稀烂,人们撒种其上,就算是牛耕了。

此外他们种地还用鸟。让鸟们在田里乱爬乱抓,把地抓松了,就可以撒籽进去了——这个叫做“鸟田”。[3]

无余来了以后,这些才有所改变。

又一千年过去了,经过二十几代,越王传到“允常”。允常得到楚国人的扶植,来牵制抗击吴国。在楚国的传、帮、带之下,越国力量得到迅速发展,多次骚扰吴国,以减轻楚国的压力。战斗的结果是,允常被迫年年向吴国上缴保护费。

公元前505年,允常明着斗不过,就暗着来,趁吴王阖庐外出“五战破楚”期间,得了机会,带着越兵去偷袭吴国,掳掠了一通而归,给自己翻了本儿,非常高兴。

允常死后,其子勾践即位,射死了领兵来犯的吴王阖庐。吴王阖庐之子“夫差”即位。两国矛盾达到空前炽热化。

公元前494年,当齐景公的漫长执政生涯捱到了第五十四个年头,鲁国失意下野的孔子像丧家犬那样周游列国到了第三个年头,吴国的新任国君夫差,经过连续两年积极备战,日夜勤兵,预备南下攻越,给爸爸阖庐报仇。

不用说也知道,春秋第九、第十大蜥蜴,就是我们最后出场的吴王夫差、越王勾践,二位好朋友了。

夫差磨剑霍霍,使越王勾践非常不安。勾践准备先发制人,出兵攻吴。

越大夫范蠡上前劝阻,范蠡说话习惯戴大帽儿,上来就从天地起谈:“天贵持盈;持盈者,言不失阴阳、日月、星辰之纲纪。地贵定倾;定倾者,地之长生,丘陵平均,无不得宜。人贵节事;节事者,王者已下,公卿大夫,当调阴阳,和顺天下……天道盈而不溢、盛而不骄……”

勾践听了半天,好像是在说天气预报,非常不耐烦。范蠢就说:“我的大致意思是,我们的实力还不行,国小,人口小,兵者,凶器也,战者,逆德也,好用凶器,试于自身,上帝禁之……”

勾践说:“你又来了,你又来了!我已经决定了,你不要再说了。”遂调集部队,亲自统率,向吴进攻,兵临苏州附近。

吴王夫差一看,省得我再出远门了,于是尽发国中精兵,迎战于夫椒山。两军接战于太湖夫椒山。这是一场大规模的水战,越军三万人抢先占领了太湖中最大的岛屿夫椒山(今无锡马山)。夫差、伍子胥、伯嚭亲自登船指挥,督励将士奋勇拼杀。吴兵励志已久,无不以一当十,经过激战,把勾践打得抱头鼠窜,人伤马折,越将灵姑浮、胥犴等战死,越人大窘。

勾践收敛残兵,一路退回浙江,夫差在屁股后面追,一直追到了勾践的老窝会稽(绍兴)。

勾践被迫放弃会稽城,吴人把会稽城墙堕塌,以瓦解越人意志。勾践带着五千残兵败将,退保会稽东南的“会稽山”,被夫差大军围住,动弹不得,自知无力挽回败局,一日三惊。

勾践以卵击石,大败于夫椒山,再困于会稽山,九死一生,后悔莫及,悔不听当初范蠡的劝阻。

“现在夫差围困了我们,我们怎么办啊?在山上打游击吗?”

范蠡又播报天气了:“持满者与天,定倾者与人,节事者以地。卑辞厚礼以遗之,不许,尔身……”

勾践说:“您还是说普通话吧!谢谢您了,谢谢您了。我这回肯定听您的了。”

范蠡说:“事到如今,只有给吴国送礼求和了。为了避免亡军亡国的结局,唯一的办法是求和。如果对方不答应,就委屈大王自己去服侍吴王。”

勾践无奈,派大夫“文种”去吴军营中请和。

文种用膝盖跪着爬到吴王夫差面前,顿首说道:“败亡之君勾践派我请示大王,请求献上珍宝美物,与贵国讲和。”

夫差不许。文种只好拿出第二套选择:“那么,只要大王饶了越国,败亡之人勾践请求为大王奴婢,他老婆当大王婢女,他当大王的勤杂工。”

夫差比较心软,意欲答应。旁边伍子胥赶忙劝阻:“勾践这人亲人而务施,颇能结交贤人,我们和越国接壤,世代为仇,有它无我,有我无它。我们必须彻底消灭越国,否则反受其害,切勿答应他!”夫差同意。

伍子胥是有名的“复仇男神”,主张除恶务尽,他还举了从前的“有过氏”的例子,“有过氏”曾一度灭掉夏朝,但没有斩尽杀绝夏的后代,使少康得以复国。[4]

文种回来,把坏消息报告勾践。勾践喟然长叹:“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投降都不可以啦?”勾践打算破罐子破摔,杀掉妻子儿女,燔烧宝器,决一死战。

大夫文种赶紧劝慰:“过去,商汤囚于夏台,文王系于羑里,晋公子重耳奔狄,齐公子小白奔莒,最终都成就了霸业,由这些事情看来,现在的困境又何尝不是福呢?”

于是勾践又挑选出美女珠宝,又去找吴国太宰伯嚭通融,走曲线救国的道路。

伯嚭(读匹)本来是吴国的第三号人物,排在伍子胥和孙武后边,但是夫差即位以后,提拔他做国王助理(太宰),宠信有加。

伯嚭收了好处,又为了压倒伍子胥,故意逆伍子胥而动,对吴王夫差分析道:“大王图霸中原,何必计较一个小蛮越,不如放他回去,当咱个跟屁虫,天天给吴国磕头。与其跟勾践决战,冒着玉石俱焚的危险,不如接受他投降,让他上贡,国家获利。过去霸主讨伐一个国家,都是让它服了就罢手了,现在越国已经服了,那还要怎么样呢?”[5]

伍子胥说:“勾践是个贤君,文种、范蠡都是良臣,放他们回去的话,必定生乱。我们攻克了和我们有仇的越国而不把它纳入自己的版图,等于违背上天的赐予,而且敌寇也不会感谢我们,反倒增长了他们的仇恨,别说求霸不可能了,将来后悔都来不及了。”

伯嚭说:“如果您担心这个,那勾践不是说了,要跑来事奉大王。我们把勾践等人扣留在我国,不就可以了吗?”

争论的结果,伯嚭的意见被采纳,越国获得了一线生机。伍子胥愤然道:“越国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后,吴国宫殿,就是一片泥淖了。”(伍子胥随着年岁变老,气筒子加粗,说话总是恨恨的,口气总是不容置疑的,见解总是先人一筹的,未免让夫差讨厌。)

夫差觉得越国荒蛮落后,不足为患,以后它不老实再来收编也来得及。夫差就像松鼠一样,喜欢把好东西留到后面吃;或者像蜗牛,行动总要留个尾巴;或者像猫,喜欢玩弄耗子,欣赏耗子哀怨无助的眼神。

夫差命令:勾践赶紧回会稽,处理善后事宜,然后带着老婆和范蠡,从速来吴国报到,到拘留所当勤杂工。

勾践回家收拾东西,就开始咧嘴了,总是仰天太息,举杯垂泪。大臣们赶紧劝,文种、范蠡劝道:“古人说,处境如果不困厄,志向就不会远大,形体没有大悲大痛,考虑问题就不周全。周文王,也遭受过监狱的囚禁,痛哭流涕,身受欺凌,但他自学《易经》,终于通达,取天下而如反掌。”

勾践叹道:“死,是人所畏惧的。可是现在我听到死,在心中却一点惧怕都没有。”(是啊,后面的日子比死还难受呢)。

期限终于到了,临行的时候正是五月,梅子黄熟时节,不知从哪一夜起,整个江南已不觉笼在漫天漫地的云烟雾霭中了。酥雨细触,使树木绿得兴致勃勃,而鸟雀,早已耐不住寂寞,清脆得愈加可人的颤声,引得柔绿的雨林,簌簌地翩然起舞了。

群臣在浙江江畔摆酒饯别,给勾践送行,君臣凄然泪下。勾践神色黯然,挥手而别,忧形于色。坐船渡江的时候,看见鸟鹊啄食江渚的细虾,自由自在,飞去复来。勾践的媳妇触景生情,还爬在船舷上,唱了个歌:“去我国兮心摇,情愤惋兮谁识?”[6]

陪同勾践入吴为臣妾的(这里“臣妾”是奴婢的意思),除了有刚才的歌唱家——勾践的夫人,还有范蠡。一干人到了吴国,俯伏着谒见夫差请罪:“我勾践上愧皇天,下愧后土,自不量力,污辱大王的军士,到鄙国问罪。大王宽赦于我,使我保住须臾之性命,拿着簸箕和扫帚,给您干活,不胜感愧。”[7]

夫差说:“寡人也有过错啊,我这样饶了你,就是对我先君说话不算数啊。”(当初夫差向爸爸阖庐郑重承诺:“必勿忘越!”)

勾践吓得要命,赶紧叩首回答:“惟大王怜之!”

伍子胥在旁边,目如流火,声若雷霆,怒道:“大王,当飞鸟在青云之上,我们尚且还要弯弓射之,现在就停栖在庭堂之下,怎么可以反倒放过。现在的勾践,大厨师就能办了他,岂可再失良机?”

夫差说:“诛杀投降的俘虏,我听说,会祸延三代。我不是敢私爱越国,是怕皇天降罪。”

伯嚭也赶紧帮忙,顺着夫差说:“伍大夫说的是一时之计,大王说的才是安国之道。”

于是命令勾践夫妇穿着仆人的衣服,当马夫和饲养员,住在一个石窟里,地点在苏州西南郊外的“木渎镇”,“吴中第一峰”的灵岩山下。(说是第一峰,其实只有一百八十二米高,但是江南才子没见过世面,在他们的文学作品中把这里吹嘘成“灵岩奇绝胜天台”。真是没法儿!)

越王勾践现在穿的服装,只比“断发文身”略强一点儿,是“犊鼻”,也就是司马相如在落魄卖酒的时候穿的那种东西,有人把它理解成“三角裤衩”,实际没有那么惨,应该是围裙,或者叫“作裙”,工作时候穿的,跟工厂里的车工老师傅,或者杀猪的屠夫,穿的围裙差不多,但正前方有块四方的小盖布(像牛鼻子),内侧有个方形的兜,可以放小零碎。

冠也不许带了(顺便说一句,当时的诸侯国君,也戴类似秦始皇那样的冕,只是玉珠子的串串儿少,只有九串、七串不等),勾践就发髻上戴块头巾,经常停着一只蝇子,因为他的工作地点是在马厩,负责给马儿切草。他老伴儿负责洒扫,除粪。老伴儿穿得也惨了,衣服边缘的襟子和领子,本来是应该另用一条带纹彩图案的布做的,但她只许用同一块布,没有襟领,而且是“左衽”,这是蛮夷的打扮,中原只有死人的丧服才是“左衽”(衣襟从左腋下绕过)。这就表示这俩罪犯跟死人一样,被剥夺政治权利终生了。

勾践养马,一干就是三年,同时还负责给夫差开车——其实准确地说,是走在车前面,牵着马步行——开车是另有驾驶员在车上的,是光荣的职位(挨着大王夫差),还轮不到勾践做,应该是贵族子弟。

每逢夫差外出,勾践就步行在前,寸步不离,以便随时听从夫差使唤。吴地的老百姓指着他说:“那仆人就是越王勾践!”

“瞧他那鹰钩鼻子,像个鹭鸶。”

勾践听后,只好忍气吞声,虽然内心十分震怒,但表面上满不在乎,神色愈发恭敬,丝毫看不出任何愠怒之色。

他只能将一整桶越来越凉的秋天被迫咽下。

夫差有一次出行,登上高台,啸咏远眺,回过眼来,看见勾践坐在马粪堆旁,老婆和范蠡侍坐旁边,虽然蓬首垢面,却非常肃穆,仍然严守着君臣、夫妇之礼。夫差非常诧异(换了一个枭雄的话,就可能因此把勾践杀了)。

夫差有感而发,对伯嚭说:“勾践大小也是一个越王,范蠡不过一介之士。俩人虽在穷厄之地,却不失君臣之礼。寡人伤之。”——我为他沦落成这样表示伤感。

伯嚭赶紧跟着煽乎,夫差于是犯了妇人之仁,打算放勾践回国去。

伍子胥立刻入谏,耿耿而谈:“过去,夏桀囚禁了商汤,商纣囚禁了文王,最后释放了他们,反倒被他们所灭。您不记得了吗?大王俘虏了勾践却不加诛,臣认为大王迷惑很深啊,闹不好落得夏商一样的后患啊。”(又在批评,而且把夫差比作桀纣——尽管不是故意的)。

伯嚭则很会说,把夫差比作齐桓公(霸王龙):“齐桓公当年,把‘燕留’五十里土地割给燕庄公,从而获得扶弱济危的美名。宋襄公仁义之师,不攻打渡河中的敌人,一样被后人称赞,列名霸主。大王诚能效法前人,赦越王回国,这样恩威并施,也必名冠千古,成就霸名。”

夫差说:“我最近肚子不好,折腾三个月了,很烦。这事等我病好了再说吧。”

范蠡不是越国人,他也是国际主义战士,来自楚国,打小长在安徽宣城的穷困家庭,没有父母,跟大哥和大嫂一起过着贫苦的生活。

范蠡小的时候还弱智,一会儿癫狂,一会儿清醒,当时的人都认为他神经不正常,没人理他。他还经常自省(就仿佛气功师的入定),入起定来,就好像盲人一样,什么都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跟聋子一样。

据说他曾经拜“辛文子”为师,研习治国治军的方策,获得了圣贤的聪明(但这事是否属于“入定”时的幻觉,就难说了)。总之他是一个典型的布衣,在当时,布衣从政,是没戏的,政坛都被豪族世代霸占。[8]

范蠡也因此很苦闷,索性又使出小时候的毛病,披发佯狂,不与于世,行为怪异,倜傥负俗,被视为狂人。

当地的地方官就是“文种”,被范蠡的怪异行为吸引了注意,派手下人去探访,回来说:此人患有疯癫病,是一个狂人。

文种不以为然,说:“吾闻士有贤俊之姿,必有佯枉之讥。”认为范蠡大智若愚,于是亲自前去拜访。范蠡蹲在狗洞里,看见文种的车马过来了,“汪汪”地冲着文种狂吠(跟狗一样)。文种一看,这东西是人是狗,下属赶紧掀起衣服挡住文种。

文种说:“我听说,狗见了人就会叫,他叫,是认可我是人。不要怕他。”于是下车给范蠡施礼。

范蠡并不为礼,“汪汪”着跑开了(可能真得了“狂犬病”了)。

次日,范蠡对兄嫂说:“今天又有贵客要来了,您把衣帽借我用用吧。”(是够穷的)。

过了一会,文种果然又来了。范蠡也不抽风了,进退有节、揖让有礼,一副彬彬君子的仪容,(看来是间歇性的病)。范蠡、文种二人一见如故,“终日而语,疾陈霸王之道,志合意同”,结为终身好友。文种聘范蠡为僚属,朝夕在一起。

俩人算了一卦,发现霸王的征兆出现在东南方,于是抛弃了官职,相邀来到吴国,但是感觉伍子胥在朝中势大,自己难有作为。于是相邀离开吴国,来到了越国。

越国也并不好混,当时的越国大权臣名叫“石买”,能言善辩,向越王勾践进言说:“卖弄风姿的女子不讲贞节,自我夸耀的士人不守信用。这种周游列国的宾客,自己找上门来,大概不会是真正的贤人。如果是和氏之壁,谁都会不争价钱地求取的,可是这两个烂货,周游诸侯却得不到任用,可见没有真才实学,希望君王明察。”

文种因为以前是当官的,而且是在文明先进的楚国当过官,在越国人眼里是老美,就很快得到一个差使,但范蠡因为有抽风的前科,越王不愿意用他,只好在楚、越一带闲游。

文种于是对越王勾践说:“从前晋国农贸市场里有一个小偷,自荐求用,晋国任用了他,结果战胜了楚国;伊尹老远背着炊具来到殷都,也辅佐成汤夺取了天下。有才智的人,君王选拔他们时并不考虑他们来的路远还是路近,这就叫做求全责备的帝王必定亡国。《易经》上说:‘超越世俗之才人,必有不能适应世俗的毛病’。建立大功勋的人不拘泥于世俗的见识,掌握大道理的人不必听众人的议论。”于是范蠡也被录用。

俩人费了好大劲,终于扳倒石买,后者外出带兵,斩杀无罪士卒以立威,被军士杀死。范蠡和文种地位隆起。

范蠡和文种从此得到重用。在这一对儿好朋友的“王霸之术”辅导下,勾践蒸蒸日上,没一两年时间,就发展到了国破家亡、投降为奴的地步。呵呵。

范蠡的确是个传奇人物,他不但善于谈天气预报,而且能掐会算。以至于身陷吴国为奴期间,夫差都一度很欣赏他,把他招来,想收为己用。

勾践从后面一听,心想坏了,范蠡要不属于我了,不觉得涕泪交加,以头顿地。

然而范蠡仰头答说:“臣在越国而不能辅佐越王为善,致使他得罪大王,幸不加诛,已经倍感满足,怎么还敢奢望富贵呢?臣闻亡国之臣,不敢语政。”然后和勾践主动钻回石窟。夫差一阵嗟叹。

范蠡除了会算卦,还懂点医学,他听说吴王连着三个月坏肚子,就算了一卦,告诉勾践说:“大王,卦象显示,到‘己巳’日,吴王的病就会好的。我们只要再尝一下他的粪,看看它的颜色,跟他一说己巳日病会好,他一定会心存感激的。”

“范大夫,你不远千里来到越国帮我,又为了我,抛家舍子,到吴国来受罪,还要尝粪,我今后怎么感谢你啊。”

“不是啊,大王,我是说让你尝粪啊!”

“啊——?”勾践赶紧一捂嘴。

第二天,勾践请求吴王召见,走到吴王卧室门口,仆人正端着贵吴王的大小便出来。勾践赶紧下拜:“稍等,请让我尝——尝一下大王的便溲,看看病情凶吉。”随即就用手捏了一点粪样,放在嘴里,人工化验了一下,然后面带喜色地扑进屋里。[9]

“大王,下臣勾践恭贺大王。您的贵病,到己巳日就可以好了。”(“己巳”日经学者推算,是公元前489年4月26日,如果要写历史上的今天的话,可以说:“两千五百年前的今天,吴王夫差拉肚子病痊愈。”)

吴王夫差卧在床上,有气无力地问:“你何以知道?”

“大王,下臣勾践曾经向‘闻粪者’学艺,粪的色味必须和时令气节相顺。我刚才私下尝了大王的贵粪。”

“怎么样?”

“味酸、又苦、又辣,正好和春夏之交的时气相符,是以断定大王己巳日痊愈。”

人在病中就比较脆弱,吴王夫差大为动情,衷心赞叹道:“勾践,仁人也。”

(“闻粪者”也是当时一种行业吗?也为了种地施肥吗?)

据范蠡回忆,自从尝了粪以后,勾践就开始口臭。范蠡为了怕勾践伤自尊,就让左右的人都吃“岑菜”,这种植物叶子,天生有一股粪味,跟榴莲差不多。

大家满嘴都是这个味,就谁也别说谁口臭了。

鉴于勾践忠心耿耿,到了细致入微,无以复加地步,并且越国连年向吴国奉送珍奇玩好,越国国库空虚,但君臣面无恨色,实在是思想改造非常成功,于是吴王夫差在公元前489年4月26日,如期病愈以后,让勾践搬出石窟,并摆下酒宴,招待勾践,以客礼相待(不再是端着扫帚簸箕的“奴仆之礼”了),并请吴国的臣子礼敬这位“客人”。

伍子胥到场,一看大伙正给勾践劝酒呢,气立刻就不顺了,拂袖而去。旁边伯嚭立刻煽火:“大王,伍大夫是刚勇之人,看见您仁善之心,他惭愧了,逃掉了,是吧?”

夫差说:“然也——”

立刻,勾践、范蠡给吴王祝寿上酒,并且唱了首颂歌,吴王大悦。

次日,一宿没睡好觉的伍子胥又跑来了,给心情愉快的夫差泼冷水:“大王,我听说,豺狼,是不能亲近的。狐狸和野鸡搏斗,狐狸故意弯下腰,显出低卑的样子,其实是为了扑猎出击。野鸭,两眼发花,才会被罩入罗网,鱼,贪图痛快,而死于诱饵(伍子胥对小动物观察很细啊)。您怎么可以放弃忠直之言,而听信谗夫之语。暴虐的夏桀登上高处而自知身危,但不知道如何转危为安(又拿夫差比桀纣了,人比人,真气死人)……”

夫差打断说:“寡人连病三月,您一句话也没来慰问。勾践尝寡人之便溲,这是他的慈祥仁爱。勾践虚其府库,尽其币宝,以奉寡人而面无恨色,这是他的忠信啊。”

“勾践下尝大王之溲,他日一定上食大王之心,勾践下尝大王之便,他日一定上食大王之肝。唉呀,吴国早晚要被越国所擒。宗庙社稷,废为荆棘。”

“伍大夫不要再说了,寡人不想再听。”

伍子胥青筋暴跳,呲牙咧嘴,好半天,把话又咽回去了。施了个礼,转身出宫。走在殿下庭院里,伍子胥用手牵起衣服,摸索而行。

旁人诧异非常:“伍大夫这是被气疯了吧,糊涂了吧。天也没下雨啊,院子里也没泥水啊,您高高牵起衣服干吗?”

伍子胥说:“我只怕二十年之后,这里全是草棘废墟,晨露沾衣。”

闻者无不悲伤。

(当初,夫差跟诸公子争夺继承权,他老爸阖庐并不看好夫差,说夫差性格仁善,是个无用的败类。伍子胥冒死相争,说服阖庐,终于使夫差封为太子。夫差感恩不尽,要把吴国的江山分一半给伍子胥,为子胥所谢绝。谁料时至今日,大恩人“堕落”为讨厌鬼了)。

公元前489年的冬天,合计在吴国挣扎三年,当了三余年勤杂工,熟练掌握各种马具的清洗和安装方法之后,勾践夫妇“学成归来”。“东道主”吴王夫差亲自在“蛇门”以外送行,拉着勾践夫妇的手,送他们上车,范蠡驾驶着,千恩万谢地辞别了夫差,回奔山清地秀,梦牵魂绕的祖国。

越国的百姓闻讯欢呼,群臣祝贺,勾践要继续担任越国的领导职务,领导越国人民,做好吴国的附庸了。[10]

(四年之后,在印度洋畔恒河流域,一个八十岁的佛陀,走到了人生终点。这位叫释迦牟尼的先生,卧在一棵枝叶婆娑的印度大树下,悄悄涅槃了。但等他变成人们心目中的如来佛祖,还要再过几百年。而他的徒弟们,那些未来的罗汉和菩萨,把他的尸体火化,得到很多舍利,分赠诸侯各国。如今这些舍利全世界只剩一枚了,在陕西法门寺内,是一小截手指头。)

注:据说,君主的喉咙底下有“逆鳞”,劝说君主是件危险的事情,韩非子总结出的七种错误的说服君主的方法,伍子胥占了两种:一是君主有错,他就明言而挑其错,进行人身攻击,给君主扣上恶名大帽子如桀纣;二是强迫君主做他所不能做的,或是中止他所不可能中止的事。这都会给进谏者招致人身危险。

勾践回国以后,大夫范蠡又发挥他的建筑特长(这家伙文、武、工程、艺术、财经、流通、天文、占卜一身兼备),修筑了会稽山下的新都城。范蠡苦心运思,筑大小两城。大城又称蠡城,周长二十里(比苏州的“吴王阖庐大城”小一半),有陆门三,水门三(西北角无门无墙,表示对吴国不设防,心扉洞开)。小城周长三里余,设陆门四,水门一,有“勾践小城”之称。小城是王族住的。[11]

勾践以文种治理国政,开垦田畴,奖励生孩子,厚植经济,轻敛薄赋,减刑省罚,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受到远在四百里外吴国领导人的肯定。夫差很快发来嘉奖电报,恢复勾践对越国原百分之八十领土的统制权,勾践大喜。夫差是把勾践当成中央下派地方的干部来支持对待了(夫差一定是脑子进水了),让勾践料理好南边的事物,每年春秋两次进贡,然后夫差可以安安心心地经营北方中原。

勾践为了向“中央”表功,特发出国中男女,入山采集葛藤,沤制抽丝之后,纺成葛布(比丝还薄,透气性比丝好,适合夏天穿,染色之后也很漂亮),合计十万匹,以及蜂蜜九大桶,狐皮五双,造箭的竹子十船,献到吴王那里。[12]

吴王立刻赐给勾践诸侯旗帜的羽毛,诸侯几杖。两国人民欢欣跳跃。

勾践这个人,是短性子,也就是说比较任性,易于反复。当初一即位,就着急打吴国,导致被囚三年;在吴国装了三年孙子刚回来,经济稍有振作,立刻还阳,又猖狂了,又要你死我活了。

勾践遂召集众臣,痛骂了一顿吴国,然后要求讨论战斗方案,征集大家策谋。(刚刚指天划地发誓效忠,答应人家不造反,现在又变卦了,要背信弃义了。)

他下边的人不像他这么任性轻率,大夫逢同说:“国内稍微刚有点儿殷实,立刻整顿军备,锋芒毕露的话,恐怕会惊动吴国,那我们就大难再至了(也是对将士人民性命不负责任)。鸷鸟将要搏斗,必须低飞收羽,圣人将要造反,先应该装出和顺。”

范蠡和大夫苦成也劝。勾践只好少安毋躁,接受文种的六条外交方略。(范蠡从此也感受到了勾践是个危险分子,需要警惕对待。)

文种的方略:

第一条,祭天,讨老天爷喜欢(咒夫差死)。

第二,贿赂吴国的君王、大臣。

第三,高价收购吴国的大米、粮草,挖空吴国,而自己偷着储备粮食。

第四,赠送美女,扰乱君心,使吴王在声色犬马中自溺其志。

第五,春秋两季照例进贡以外,进献能工巧匠和深山大木,把大批建材源源不断运往姑苏,协助吴国建造华丽的宫殿,使他消耗民力(那时候搞点土木建筑就可能累得民生凋敝,现在搞个登月计划也无碍于经济民生,时代是不同了啊)。

第六,扶植吴国的阿谀奉承之臣。

总之,文种的这些主意都比较“下作”,都不是军事对抗,而是进行政治经济干扰,拖对方领导干部下水,拿糖衣炮弹腐蚀对方的精神,即便现代国际间也不多用这些“损招”,用多了,难免搞得自己臭名昭著。文种后来不得好死,宜也。能对敌人用欺骗的手段的人,往往也会被自己的主子怀疑其对自己的忠诚性。(这些“损招”对一个民族和地域的损害,比几场战争还要来得消极,春秋时代以前,一直没有这种打法。)

夫差果然中计,在灵岩山修筑“姑苏台”,三年聚材,五年乃成,能远望二百里。为了修建这个东西,木材堆积如山,以至堵塞河道,民力疲弊,人不聊生,道死巷哭,心生怨望。伍子胥预见了野猪和麋鹿,未来将游荡于这里,因为吴国的奢华迟早要使它灭亡。当然,两千五百年后,这里成了游人游荡的地方,著名旅游景点有“吴王井、玩月池、琴台、砚池、西施洞”,都在灵岩山。古人花费的血汗成为后来居民的生财之路。[13]

与此同时,越国十年生聚、十年教训,所谓“生聚”,就是生孩子和攒粮食。关于生孩子,勾践采取奖励生育政策,老男人不准娶少女为妻(以免资源浪费);男二十岁女十七岁还不结婚的父母要受罚;妇女临产要报官以便医官去照顾;生了孩子的家庭由国家给奖:生两个的官府给养一个,生三个的政府给雇奶妈,生一个男孩,奖励一只小狗,生一个女孩,奖励一个小猪。于是,越国的人家里,满院子爬的都是小孩儿和猪崽。国家建设卓有成效。

关于攒粮食,越国根据天气预报,合理种收,还嫌粮食积得不够多,派人跑到吴国去哭穷,说粮食绝收,人民饥乏。于是,好心人夫差就像供儿子上大学的爹似的,又拨出大量新粟借给越国。越国群臣都拿了红包,偷着大乐。

次年,越国把上好的粟米,拿鼎蒸了,再晒了,还给吴国,让吴国人当种子用。吴国人把“做过绝育手术的种子”撒播在地里,一颗苗也不长,气得骂娘。吴人是岁大饥。真是“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啊。吴王不是玩fair play吗,人家可不跟他这么玩。

另外,鉴于勾践是个短性子,对待过去他的事情,不论是别人给他的恩德还是侮辱,撂了爪就忘,翻脸就不认账,吃饱了就骂厨子,挨了打就忘疼,为了克服这个毛病,让屈辱的历史铭记在心,勾践在众大夫的督促下,有意识地进行了“励志”训练,加强恒心和意志力训练。

他卧薪尝胆,食不加肉,衣不重彩,眼睛不许看女,耳朵不许听音乐,夜里不许睡觉(困了就拿小草扎自己的眼睛),冷了不许生火(拿凉水往脚上泼),冬常抱冰,夏常握火,使劲折磨自己。

当然,这中间最有名的训练项目就是“卧薪尝胆”:勾践睡在一捆稻草上,并且把苦胆当作口香糖放在嘴里嚼。喔!好苦。

文种的六大“损招”中最传为“美谈”的,那就是培养了“西施”这一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来的第一位女地下工作者,以献的方式(类似于交公粮),成功地打入了反动派吴王夫差的核心机构。

据说,一千个人心中,对哈姆雷特的形象,有一千个理解,这是审美的主观性不同。那么,一千个人心中,对西施的形姿,也就有一千种猜度。在我们看来,她和中国其他三大美女比较起来,最大的不同,在于她一直是个少女(而那三位则是已婚的),她的容颜,总是清纯稚气的,不过就是“苎萝山”下,若耶溪畔的一个浣纱女子,尽得山水秀灵之气,独得了“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八字。

众所周知,西施是在全国选美中被发现的。勾践归国以后,鉴于历次送往吴国的美女效果不佳,于是派出星探(相士)巡行各地,决心要寻觅一两个绝色的美女,再通过有计划的训练和包装,以期一鸣惊人,用温柔的绳索,达到绊系吴王并趁机离间吴国君臣的目的。

相士们在浙江诸暨县南的苎萝山下终于找到了浣纱美女西施,这里是有两个姓施的村子,西施的家住西村,所以叫“西施”,这只是一种指代了——她的本名不算好听,叫夷光,爸爸是个樵夫,她主要帮人家浣纱,但是家庭条件差——因为吃的东西不好,心口总发烧,要用手背轻轻压捂着,蹙着眉头,惹人怜爱。这成为西施的经典pose。

众所周知,东边那个村子也姓施,里边还有一个恐龙,叫东施,她的好美之心很强,经常效颦,用手一捂胸口,眉头一拧,立刻飞沙走石,众人避之唯恐不及。

范蠡得到相士们的报告,立刻跑到若耶溪畔,看见西施,果然令人目眩神迷,虽然生在穷乡僻壤,却目如秋水,顾盼生姿,出落得清莲似的惹人怜爱。在楚国见多识广夜生活经验十分丰富的范蠡,不但在楚国从未见过如此艳丽的女子,就算在吴国宫中服役期间所看到的莺莺燕燕,也没有一个可以与此媲美。果然是“春秋四大美女”之第四压轴超级美女啊。正这时候,西施唱道:

西施:[西皮慢板]

西施女生长在苎萝村里,难得有开怀事常锁双眉。

只为着守清寒柴门近水,每日里浣纱去又傍清溪。

怕只怕损玉颜青春易去,对清波时照影白整罗衣。

范蠡一听,不自禁想道:“就是说话口音重了点,语气直白了点,如果再加以琢磨,必然成为稀世的珍宝,一定可以赢得吴王夫差的欢心。”

范蠡:[西皮倒板]

提起当年泪难忍,

待下官与姑娘细说分明。

我越国与吴邦旧有仇恨,为争战失了寨空有我军。

我有心替主爷报仇雪恨,空有这救国志怎奈无人!

[14]

范蠡这人不简单,他以情动人,以理服人。西施,山野弱女子,对国家前途竟是变得如此重要,于是慨然应允,愿意为国家奉献出她的一切。

于是,在范蠡的策划与主持下培训工作迅速地展开,西施等十多名来自不同地区的美女,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宫廷礼仪的传授,尤其着重在歌舞、仪态、礼节、走台步和蛊惑人心技巧上的磨炼,以及美唇、护齿、画眉、亮身的培训,在短期的密集训练中,快速变化她们的气质,培养出思想忠贞、气质高贵的一批特种工作人员,准备用裙子去统一吴国。受训地点就在绍兴附近,如今叫“西施山”,当时叫“美人宫”。

西施在众多名师的调教下,很快便展露了过人的才情,三年下来已是能歌善舞、雍容华贵,一举手一投足都能表现出妩媚动人的风情。当然,一同跟西施接受训练的众美女中,还有一个叫郑旦的女孩,也是超级美女——姐妹俩练习完毕,课余到附近大街上去逛,手挽着手,经常被本地色迷迷的老头子跟梢,或者被附近的知识分子、电影导演所搭讪。当她俩扭起腰肢,转动屁股前进时,许多驻足围观的男生们纷纷流下鲜红的鼻血。

在美女们的三年大专补习阶段,范蠡屏除私心杂念,扫清身上那些与革命不相干的情调,把西施就当成一个解除国家灾难,蛊惑敌国君王的政治工具,克制自己对西施可能的任何喜爱之情。

三年期满,越王勾践经过测试,学员扎实用功,学习成效显著,政治素质过关。于是让范蠡择期动身,带着西施、郑旦等一干美丽的“贡品”前往吴国。

另外,据说,范蠡带着这些美女上路,就像老鼠把奶酪给猫送去,一路上自己如何忍得住馋。于是范蠡在路上一时放弃原则,就跟西施好上了,火热得如胶似漆,走了三年才走到吴国,路上还生了一个孩子。这是唐朝人的说法,也不知是真是假的。看来,唐朝人也是很八卦的。[15]

得天下者得美女,不管怎么样,美女西施被“献”到吴王夫差那里,吴王一看,西施原本就有出水芙蓉般的美丽,经过前一时期的理论学习和雨露滋润,更如牡丹盛开般鲜妍媚人,美艳眷婉,那脉脉含情又知书达理的眼睛,使得夫差几乎无法自持。郑旦则是一副杏花初放时的清秀模样,给人一种冰清雅致的感受。二人一温一凉,一个走淑女路线,一个走冷酷路线,给夫差以山花烂漫和径廊苔绿的双重别致感受。

从此,吴国人惊异的眼睛,注视着夫差心中放纵地盛开着的,对于美丽西施的热爱。西施的一颦一笑,一捧心一皱眉,都紧紧地扣住吴王的心弦;郑旦的若即若离、矜持秀雅,也使吴王神魂颠倒而穷追不舍。一热一冷,两个轮换着,永远让人腻不了。夫差除了使劲地向越国人说谢谢谢谢,使劲地忙碌着,就再没空说别的,干别的了。

可是,有乌鸦嘴却说:“五色令人目盲,五声令人耳聋。西施郑旦的轻歌曼舞,是麻痹革命意志的毒药。夏桀因为妹喜而亡,商纣因为妲己而亡,西周因为褒姒而亡。越王勾践昼夜读书,赈贫吊死,与百姓同劳,折节听贤,厚遇宾客,聚众死士(包括收纳一个精于“越女剑”的女侠,伶俐过人,曾打跑一只试图调戏她的老猿,还被金庸大侠写在小说里),勾践这么干,内怀不二之志,没安好心啊……”

夫差不听伍子胥聒噪,把西施安置在灵岩山下——就是西南郊外勾践曾经石窟养马的那个地方,号称“吴中第一峰”的。[16]

吴王夫差为取悦美女西施,在灵岩山顶建大型王室园林“馆娃宫”(开苏州园林建筑之先河)。宫内铜勾玉槛,饰以珠玉,楼阁玲珑,金碧辉煌。夫差还挖空心思构筑“响履廊”,西施及宫女们穿着木屐在上面走动,发出铮琮的响声,木琴般的悦耳。又修一人工湖,沿湖遍植奇花异卉,湖上布置锦帆,珠歌翠舞,供宴无穷(吴王对我们西施还是爱的啊,在古代,这就是love的表现啦,还要怎么样啊)。

馆娃初起鸳鸯宿,越女如花看不足。(清·吴梅村《圆圆曲》)

至于西施爱不爱吴王,可能西施没有考虑这个问题的内存。经过政治学习,这个“盖世太保枪口下的”越国女孩,任务比较单一,就是消磨夫差的革命意志,使他在不该腐败的时候腐败,不该玩女人的时候玩女人,总之是爱吧,又有点怪,不爱吧,又离不开。但是,传递情报、吹枕头风、搞破坏、搞运动之类的事,大约和西施无关。因为不涉及任何机密,所以也没有任何危险(比较人道,也不需要有内心复杂的思想斗争),我们大可不必为她担忧。

千重越甲夜围城,战罢君王醉不知;

若论破吴功第一,黄金且合酬西施。

而这时候,走在返程路中的范蠡,心中则是酸酸的,悒郁痛苦着。想着自己心爱的西施跟吴王温存上了,范蠡喃喃自语着:“以后伊就是吴王的人了……以后伊就是吴王的人了……”

于是,范蠡在马车上唱道:“他一定很爱你,也把我比下去,分手也只用了一分钟而已。我应该在车底,不应该在车里,看到你们有多甜蜜。这样一来,我也比较容易死心,给我离开的勇气。”

接下来的几年里,吴王也并不只是光泡妞不干正事,相反,他很busy。

夫差打败越国后,积极向北扩展,一路争霸,第一个打击目标是陈国。陈国是吴国从东南方向进入巴尔干的必经之路。当年,吴王阖庐五战攻楚的时候,从楚西北进军,未获得该地区的陈国相助,后者又以“有病”为名,拒绝出访吴国,吴怒。夫差于是在继位第二年,公元前494年二月,在会稽山战败和降服越国之后,八月即攻打陈国,获得三个城邑而去。

蔡国(蔡昭侯)当初帮助吴王阖庐,也没得好,因为楚国在十年后来打他(时间是夫差第二年),进行报复,蔡国被围,被迫投降,然后又反水,终于是不堪其扰,只得投奔吴国,把国都和先君的坟墓迁至吴国控制的州来(今安徽凤台),时间是夫差第三年。两年后,蔡昭侯入吴访问,他手下的“反对搬迁派”担心又要搬家了,急了,拿箭射中蔡昭侯,蔡躲入民居而死(白狐狸皮裘不知在身上否)。蔡在四十年后,被楚昭王的儿子所灭(这回是彻底的了,再没复国,成为楚国的一个县)。

到了夫差第七年(已经是勾践回国以后两年后了),夫差再次大举攻陈。楚国恐惧,担心阖庐破郢的噩梦再次重演,楚昭王亲自发兵襄助陈国。但他不来还好,一来却病死军中了。楚军裹尸撤退,吴兵亦退。(这个时候,孔子正在被迫从政府辞职以后,周游列国,呆在陈国,但是什么忙都没帮上,只是跟陈国司寇讨论鲁昭公如何称呼自己的小媳妇。)

西北向巴尔干地区发展告一段落,夫差第八年,公元前488,又想往北挺进,探索一下山东半岛(两年前,齐国的“老不死蜥蜴”齐景公终于老死了)。

吴国想北上去看看情况,就发兵山东,抵达其南部的鲁国,约鲁哀公来开会(鲁定公已经在七年前死了)。鲁哀公非常重视,跑到山东枣庄地区会见吴人。吴人故意难为鲁国人,向鲁国强拉赞助——征取一百牢供礼(牛、羊、猪各一头为一牢。天子才十二牢)。鲁国人震惊,说:“从前我们给晋国的卿,才不过十一牢。怎么你们疯了?”

“我们是王啊,按照《王制》,享受卿的十倍待遇啊。”

“没这个道理的,周王制礼,天下最大的数,不过十二,一百是打哪儿来的啊?”

吴国人不理会,闭上眼,鲁国惹不起,只好拿出三百头牛、羊、猪打发吴人。

吴国人出来只是为了探探路子,如今见鲁国还听话,也就回兵姑苏。

随后,鲁国攻打老仇家“邾国”,邾国向吴国求救,愿意当吴国的小弟,如果你来救我的话。吴王夫差次年亲自率军攻打鲁国,攻下了武城、东阳,驻军泗水边上。

鲁人向来勇士很多,半夜的时候,拉出七百人的敢死队,比赛“原地负重跳高”,连续跳了三次,淘汰了三轮,挑出最优等的三百人,要摸黑偷袭吴王。夫差恐惧,一宿换了三地方。[17]

但是鲁国勇士并没有出击,主要是不想把精锐死伤太多,并且国内投降派占了上风,嚷嚷着要请和。

于是吴王夫差接受了鲁国的请和书,两国宣布结盟,罢兵开联欢会,喝酒。

当时齐国在东方称雄,吴与鲁结盟以后,遂把共同的矛头指向齐国。

但是吴国向北攻齐,会受到运输掣肘。吴人向北扩张,悬军千里,军需物资,不能完全依赖占领地区供应,而需要国内源源接济。于是次年,吴王夫差为了向北运兵,吴国在邗地筑城(扬州的初建)挖沟,凿通运河,使长江与淮水贯通,成为尔后军事运输的重要水道(即是古代有名的“邗沟”,全长一百五十公里,从江苏中部扬州到江苏北部淮安,被公认为世界上最早的人工运河,是后来隋炀帝开凿大运河江苏段的基础,成为我国东部平原的水上运输大动脉,流淌两千五百年,滋养着东南儿女,繁荣起扬州在内一连串的城市,至今犹在使用)。[18]

夫差为配合举国之师北伐齐国,开始开凿邗沟运河,以开通北上粮道。修完邗沟,下一年,公元前485年,吴国与鲁、邾、郯会合进攻齐国。

齐国自从老国君死后,已经死掉一个小傀儡了。现在是第二个小傀儡,被人因为私怨,又给杀了。

关于第一个小傀儡,是这样的。齐景公在岗第五十八年的时候(公元前490年)竟然生了一个儿子。齐景公虽然老了,但是也不闲着,就在家哄自己这个小儿子嬉戏。他口衔着绳子,学做牛,让这小儿子牵着走。儿子跌倒,齐景公的门牙全部拉折(这就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出处)。另外,这个老顽童还找人做了一双腐败的鞋,鞋带是黄金做的,上边嵌银,联缀以珠宝,鞋孔是上乘的玉石,鞋长一尺,美不胜收。他穿着这双大鞋上朝,因为太重,能抬起脚却迈不开步。

齐景公死掉之后,那个牵着他当牛的孺子接班,第二年,就被陈氏的掌门人田乞给杀了(“陈”“田”通假,所以陈氏亦姓田)。(齐景公把这样的一岁小孩子硬立为国君,而且还是庶出的,也真是够糊涂的了。)第二个小傀儡叫齐悼公,刚工作了三年,被齐国鲍氏的人因为私怨,又给杀了。

吴国联军听到讣告以后,当即在城外改穿白衣服(当时的军装是黑衣服),哭了三天(流得全是鳄鱼的眼泪),表示对死去国君的礼仪。

哭完接着,吴军由海上对齐作试探性的进攻,被打败。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有海战记录:吴国远航至黄海海面攻击齐国(时间是公元前485年)。

吴联军解散,退回本国。回去以后,夫差又想起越国来了。不知是受了伍子胥的鼓动,还是吴越边境人民发生了冲突,还是准备在北伐之前把南境搞得再结实一点,或者在伐齐之前想向诸侯耀兵,总之吴王夫差再次兴兵征伐越国。

吴国兵旅进入越国腹地,逼近会稽城,越国使者大夫诸稽郢跑来哀求:“大王饶恕了我们国家的罪愆,好比给白骨生上了血肉。如今又要攻伐我们,好比种下的禾苗又砍掉,四方诸侯知道了,如何侍奉吴国啊。谚语说,狐狸埋下了它想储藏的野味,又不放心,再扒开来看看,翻来覆去,终于无成功。”

夫差听了,于是对众大夫高瞻远瞩地说:“我将有志于与齐国争霸,所以现在先答应讲和吧。如果越国不改,翻覆无常,我再振旅伐它好了。”

“不可答应啊。”伍子胥说,“越国最近年年谷物丰收,四方之人都来归依,形势如同太阳炎炎升起。趁着如今我们还可以战败它,赶紧进攻它吧!这就像蛇小的时候不砍死它,大了更将它如何?”

夫差说:“伍大夫何必这么抬高越国呢?越国有这么厉害吗?足以让我们这么担忧吗?如果不留着越国在,那我每年向谁去炫耀我的军士之威?”

夫差的意思是,留着越国,向它显威,可以吓唬诸侯。于是夫差接受越国的请和,收兵回国。因为吴国目前的攻击目标是齐国,所以不愿意真跟越国先消耗实力。这次伐越,也就是为了震慑吓唬越国,向诸侯们“耀威”的,从而在心理上威慑齐国或者其它亲齐诸侯们。但是这次伐越之事,只有《国语》记载,未见诸其它史料,来去都很蹊跷,很可能是不曾发生过的。[19]

回国以后,很快到了第二年春天,公元前484年。正这时候,子贡(大圣人孔子最有出息的学生),也来添火加油,怂恿吴国攻齐了。缘由是这样的:

齐国的相国田乞(陈氏),几年前杀掉孺子,扶立齐悼公,想独掌政权,但国内的四大家族“国、高、鲍、晏”实力依旧不弱,都不买他的账,于是去年竟弑了齐悼公,立了齐简公。齐简公不太待见田氏。田氏打算干掉齐简公,但是怕“国、高、鲍、晏”捣乱,于是采取“外放政策”,鼓励大伙向外侵略扩张,让大伙happy happy,以消耗国、高两氏的兵力。刚好去年鲁国跟着吴国伐齐,于是今春齐兵大举伐鲁。

六十八岁的孔老夫子这时候已经周游完了,回国了,听说之后,愤然而起,和门徒商量挽救国家的对策。子贡最善于辞令,前往齐、吴、越、晋等国游说。

子贡展开外交活动,先找齐国田乞说话:“吴国的城墙很高,很厚,护城河又深又广,甲革坚固簇新,兵器锋利无敌,士兵经过严格挑选并且喂得很饱。我建议贵军去打吴国好了。”

田乞鼻子差点气歪:“您没吃错药吧,让我们找死去啊。”

“目的就是找死啊。国、高、鲍、晏四大家族的战士,遭遇刚猛勇厉的吴国兵,不死也擒。那么,你的反对派不就力量削弱了吗?(借刀杀人啊!)如果他们来打我们最没出息的鲁国,城薄池狭,大臣无用,国君鲁钝,必定大获全胜。那他们有了战功,您的国内的位置,还想好吗?”

田乞一听,拍案叫绝,“可是,我也没法无缘无故让他们改去打吴国啊,他们也不傻。”

“我让吴国来打您齐国不就可以了吗?哈哈。”

于是,子贡南奔吴国,利用吴王夫差全力称霸的心理,鼓励吴王放弃伐越,转而攻齐,以与齐争雄天下,从而还获得解救鲁国的美名。否则,齐国一旦控制了鲁国,您再动手就晚了。

这话搁谁一听都觉得有道理,但是吴王夫差担心背后的越国,说:“勾践苦心劳力,夜以继日,内修其政,外事诸侯,总想报复我。你等着我先伐越,然后再攻齐。”(夫差难道对越国有警惕心?)

子贡说:“可以理解。但是畏惧区区越国,是无勇,越国连鲁国的实力都没有,您怕什么呢?这样,为了打消您的顾虑,我这就去越国,让他出兵帮您,共同伐齐。”

ok,子贡来到越国。越国最蛮荒落后,因此它的国君勾践也最诚惶诚恐,亲自弓着腰,到郊外迎接子贡,又造访馆驿,向子贡虚心求教。

子贡说:“你们要完蛋啦!”

勾践一哆嗦:“啊?先生何出此言?”

“你们想报复吴国,可是给人家看出来啦。你们暗中交接晋、齐、楚的事情,人家都知道。你们这还想好吗!”

勾践汗流浃背,赶紧辟谣,先说当初自己老爸死了,自己年少,内不自量,攻击吴国,招致军败身辱,又说吴王多么专横,杀伐我们的人民,鄙视我们的百姓。但是我对吴王那还是赤胆忠心,就像儿子对老子,弟弟对大哥,国家成为废墟,田里只剩荆棘,百姓成为鱼鳖王八,我们照样不惜重宝侍奉吴王。注:《吴越春秋》:越王再拜,曰:“昔者吴王……杀败吾民,鄙吾百姓,夷吾宗庙,国为墟棘,身为鱼鳖……”

子贡不听他胡说,告诉勾践,如今最好的办法,是拿出实际行动支援吴国,出人、出枪、出钱,帮助他攻打齐国,如果不胜,他的兵力将大大削弱;如果胜了,必然接着向晋进军。到那时,吴的精兵被消耗于齐,吴之重甲部队被困于晋,越国趁机灭吴,百无遗算。

勾践惊叹,避席而起,还是中原人敢想敢说啊,立刻赠子贡良马宝剑。子贡不受,临走说:“夫差这个人啊,贪图功名而不知利害。”(一语道破)。

勾践立刻派大夫文种前往吴国表忠心,派三千兵助战,并把越国镇国之室——屈庐之矛,步光之剑以及二十套祖传的犀甲,一齐献给吴王,一心一意鼓励吴国作军事冒险(以收渔人之利)。并且请示出兵日期。连普通吴国兵也都收到了越国人馈赠,军士们上下欢腾,喜气盈庭,纷纷要求出征,唯有伍子胥深以为惧。

吴王夫差知道越国不会是诚心诚意的,但至少现在越国不会从后方捣乱。只要自己倾全国之兵北上的时候,越国不捣乱,等回来,也就不怕了。

子贡还没够,又跑到晋国去,劝晋国保持中立状态,修兵休卒,充分准备,等待后面跟吴国争锋。

唉,子贡是把吴国给害了,他的这次外出活动,起了“存鲁、乱齐、破吴、强晋”的重要作用,几乎影响了列国未来十年的发展大局。古来游说君王者,无出子贡之右者。(当然,孔子仍然看不上子贡,说他太入世,是“器皿”,而不是“思想家”。子贡不以为意,口头上承认自己笨:“颜回闻一知十,我只闻一知二”。并不跟孔老头子计较。当然,就像我说的,子贡出使列国一圈的这事,可能是并不存在的。譬如其中夫差说勾践苦心劳力,想报复我,所以我得先伐越,后伐齐,就跟他一贯的立场和态度并不相符。其实,夫差去年已经伐齐,不需子贡来请,今年亦要再伐齐。至于跑到晋国请晋人不要干预,更是画蛇添足,晋人现在有这个干预的能力吗?)

子贡从越国那里拉赞助的事是假的,但是《左传》记录了类似的相对可信的事情,就是越王勾践今年听说吴国今春要再次北伐齐国了,就亲自跑来,携带厚礼馈赠吴王夫差和列位将官,做好拥军拥属工作,目的仍是一样,怂恿吴国伐齐。伍子胥见时势紧迫,再次进谏,说“吴越势不两立”。

关于北上与齐国争锋,老头子伍子胥一直持反对意见。伍子胥认为越国是吴的心腹之患,齐国只是疥癣之疾,夫差搞反了它们的权重。齐国人有可能到江淮之间与我们争利吗?不可能。只能是越国,和我们同被三河包围,两者不能共存。我们夺取了越国土地,立刻就可以乘他们的船,吃他们的大米。而北方人乘车服马,我们乘舟船,我们得到遥远的齐国土地,就像得到一块石田,长不出苗来的。

夫差不听。

公元前484年夏,夫差率领倾国之兵北伐,兵甲粮草乘船北去,逆长江,出邗沟一直达到淮水,逆淮水支流进入山东,北进鲁境,会合鲁军,经过鲁国都城曲阜,沿汶水南岸东进,进入齐境。齐国驻汶上部队以敌人势力强大而未加抵抗,即向东撤退,吴军跟踪追击,攻克泰安,进展到莱芜。从汶上东退的齐军,得到临淄增援部队的加强,回军西进,与吴军先遣部队相遇于艾陵附近,当即展开紧张剧烈的交战。“艾陵之战”即刻爆发,时间是吴王夫差第十二年,齐简公元年,鲁哀公十一年,越王勾践十三年(公元前484年五月)。

吴齐两军作战序列:

(兵力规模够大,淮海战役,一天里边,也没有投入这么多同一战场作战士兵。同时可以看得出来,齐国一方都是“国、高”两姓旧贵族的统帅,新势力田乞正躲在幕后,捂着嘴乐,等着给“国、高”收尸呢。)

时间正是初夏,浪漫飞花的季节。吴王夫差指挥的吴国四军与鲁、越附属军到达艾陵,与齐军相遇。齐国三军的各位大将,都有不祥的预兆,传言吴军强悍,所以他们都自知将败,但是好勇尚武的齐国人决定死战到底,绝不退缩。齐将宗楼和闾丘明以死互相勉励;齐将公孙夏,命令自己的部徒都唱起挽歌,以示必死之决心;陈子行命令自己的属军准备出含玉,以示必死之志(死人下殓时候,嘴里才含玉的)。齐将“公孙挥”则比他们高昂一些,叫嚣着激励下属,命令士兵各自准备八尺长的绳子,用于拴吴国人的脑袋(平常打仗,是把俘虏脑袋割下来,用头发编成一串,回去按数目领赏。吴国人是断发,头发短,所以公孙挥准备拴脑袋绳)。齐将东郭书则把自己心爱的琴作为纪念品送给后方友人弦多,说:“我将不再见你啦。”准备就死在战场上,绝不生逃。

田氏的人也带兵前来了(让别家当炮灰,自己一个子弹不出,也不合适),就是田乞的弟弟田书。田乞事前对田书说:“这次你一定要死战,给家族立功。你战死了,我就得志了!”

田书此时也对同僚慨言:“这次我打仗,只听鼓声前进,不听鸣金后退。”

吴王夫差看见敌军哀勇两集,也就奋然鼓志,对上、中、下、右四军规定各自作战任务:

第一仗由右军主打。第二仗由上军主打。

吴齐两军于艾陵附近正式展开交战,吴将“展如”带领右军向齐上军挑战。

齐上军将“高无丕”一看对方给自己面子,奔自己来了,当即挥兵迎击,但高无丕在战前没有唱挽歌或者含玉什么的,说明他死战之志不是甚坚,一场搏杀,竟被吴右军“展如”(按理说不是精锐王牌部队)杀得大败。高无丕的齐上军败退后撤,吴右军“展如”紧跟追击,力图消灭其残部。齐军元帅国书立即饬令下军将“宗楼”率部攻击吴军,宗楼对面的吴上军将“胥门巢”当即接住厮杀。

齐国书遂把中军也全部投入战场(太早了,大败笔)。吴王夫差则保留中军主力,看见己方上军胥门巢遭到对方下、中两军暴揍,渐有支持不住对方两军攻击之势,开始败退,遂招令下军“王子姑曹”率兵驰援。齐军抽出部分主力,应付王子姑曹。[20]

吴王夫差乘齐军抽兵移动的时机,命令中军擂鼓,吴王夫差的中军主力这时方才全员撒出,趁机从侧面实施出其不意的突然猛烈攻击(也够狡猾,从侧翼攻击也正是绝招,正点,侧面比正面更容易打乱敌人序列)。

原已苦战疲困的齐下、中两军,突然又遭受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吴中军主力强大兵力潮涌似的侧击,上下惊恐,阵势大乱,失去斗志,虽然有将领们奋死坚持战斗,也无力抵抗对方急风骤雨的攻击,终于崩溃而奔散。十万齐国大军,除少数脱逃之外,大部被歼于战场。革车、甲盾,损失殆尽,光是被缴获后送给吴的盟友鲁国的,就有八百乘。

齐将“公孙挥”战死沙场(就是要拿绳儿捆吴人头的),中军元帅国书及大将闾丘明、公孙夏、东郭书、陈书等被俘,后被吴军所杀;齐下军将宗楼下落不明,仅有上军将高无丕突围逃脱。齐三军指挥将官序列的名单,几乎可以全部直接抄到烈士墓碑上去。

艾陵战役,吴军大胜。齐三军主将只有一人脱逃,其余军将与部将全部被歼,十万齐军,只有三千人侥幸以俘虏的形式苟活(齐人也够猛的,宁死不降)。吴军自损人数不详。“艾陵之战”,成为春秋以来列国间战争又一次规模最大而又最彻底的歼灭战,写下了公元前七世纪到五世纪初,最惨烈的一页,最惊心动魄的一页,至今读来让人哀惋无比。

吴军于此役全歼齐军,本应乘胜直趋临淄,攻克齐国都城。但是吴王担心楚国乘机从侧背进攻,因而不愿把主力军长久地停留于偏东的齐国,想适可而止。这样既可对齐国留有余地,又可取得其他诸侯国对自己的敬重。

于是夫差主动议和,齐相国田乞借助外力解决政敌的目的已经达到,乐得安全收场,于是议和,以后亦未发兵报复鲁国。(齐国“国、高”两氏本来是周天子委派的,此役过后,国、高两氏将臣部属,为之一空,齐国的老牌大家族在此役死个精光,田乞成了最大的赢家。四年后,田乞的儿子田常终于弑掉已经失去了国、高等旧家族保护的齐简公,立齐平公,田常为相,从此独揽齐国政权,最终他的后代篡齐。)

这一切都源自于“子贡”的推波助澜。艾陵之战,从齐国角度来讲,具有典型的军事为政治斗争服务的色彩。

吴军凯旋而归,中原巴尔干卫、宋两国,表示对吴归服,与吴盟会。吴军在军事上取得重大胜利同时,政治上取代齐国成为山东半岛和巴尔干地区的霸主,声望如日中天。

齐军失败之惨,为当时诸侯国互相攻伐战争中所少见。主要原因是齐国国内家族矛盾重重,内相攻杀不止,都已经波及到了国君一族。而吴军步兵强悍也是吴军胜利原因之一。从单兵作战能力来讲,吴兵与山东兵各有千秋。吴越之人水性好,是共识,但不长于射箭。他们体格短小,不利于张弓,他们射箭是刚从上一世纪(公元前684年,整整一百年前)的巫臣那里学会的,而且也没怎么学好。他们的弓弦,甚至不是动物筋,而是用麻绳做成,能射得远吗?当时人说,吴国人往敌人身上射箭,跟往天上射箭,效果差不多。但吴人善于利用自己的短小特色,被坚甲,持坚盾,操短剑,冒死而前,灵活犀利,轻锐机敏,近身肉搏,疯狂犀利,的确是笨拙的战车兵所无从抵御的,这次居然俘获齐国八百乘战车,表现了经过严格训练后的步兵对于战车兵的高度优势。吴兵以短剑为主要兵器,和中原异趣。剑轻便,利于肉搏,易于携带,适合长途行军跋涉。

至于齐国兵,齐国人好勇,个个都是武松。据《晏子春秋》讲:“齐人甚好毂击,相犯以为乐,禁之不止。”毂击就是用车轮的突出的轴相撞。意思是,齐人在大街上驾车,相遇不让,彼此撞击,并以此为乐,以此标榜勇敢,可见当时齐人确实好胜、好斗、好勇。

当初,姜子牙保存了东夷族勇武率真的古风,故形成了齐国人好勇的地域特色,一直保存到春秋战国。

到了汉朝,一般人出门是带个钱褡裢,唯独齐人出门都带刀,跟江湖大侠似的,可见其轻生犯死之勇,源远流长。

但是,打仗并不是单兵之间揪头发、挖眼睛,互相拿脚踹,而是整体团队协作。司马迁说:齐人“怯于众斗,勇于持刺”,就是说单兵作战能力还可以,但群体作战却不行了。从前的“鞍之战”、“平阴之战”和这次“艾陵之战”齐人都是大败,可以推测齐国的军队组织水平确实不高。整个春秋时代(包括齐桓公时期),乃至战国时代,以及秦末刘项时代,齐国都没有在大会战中取得过亮眼的成绩,只有亮眼的败绩。

齐军此役指挥也有严重失误,当战况紧张时,齐军元帅“国书”竟不考虑全局,过早地使用预备队,把中军主力全部投入战斗。等到吴军精锐中军兵力由侧面攻击时,无力扭转战局,以致全军覆没。

而夫差则表现得难能可贵。他将自己的军队分为上、中、下、右四军,多出了传统的将军队分为三个军的编排模式一个军,这意味着,夫差在当时已具有先进的“预备队思想”,属于一种创先,是春秋战争史上的一个创举。双方战斗开始,吴方用兵力相对有限的右军出动出击,诱使齐上军被动出击,使之被分割出去不能害吴中军,并且意外地将其击败。随后吴胥门巢指挥上军,又与齐下军接战。在战况呈胶着状况时,齐军考虑到自己左翼上军已败,右翼不能再败,就将中军主力全部投入,以下、中两只力量击败了吴胥门巢上军一军,吴下军同时出击驰援。齐军全部力量均已投入战场,而吴王手上仍然保持有强大的机动兵力(中军主力),把握全局,抓住战机,及时地使用机动主力部队,出其不意地由侧面猛击齐军,获得全面的胜利。[21]

可以看出,在兵力部署方面,夫差错落有致,区分为诱敌、接战和预备力量三种,自己直接控制强有力的机动主力部队,显示出高度的军事指挥艺术,完全突破了前人三军正面作战的陈规,把中军预备队机动主力运用得臻于化境。使得在冷兵器还很不发达的时代,能近乎全歼十万之众的齐军,而无脱漏。这不是常人和前人所能做到的。

夫差具有清醒的战略头脑,当吴军歼灭齐军后,他能冷静地控制战局的发展,断然止戈,不陷于试图整个灭掉和占领齐国的大泥潭里边去。这既不结深怨于齐,保存了自己的军事能动力量,又考虑和关照了楚、越两国可能从背后袭击吴国的危险局面,实为深谋远虑的一着,比从前老爸阖庐非要占领楚国结果却弄得灰溜溜撤退要理智。

总之,吴齐艾陵之战,由于夫差指挥得当,获得全面胜利。齐、鲁、卫、宋纷纷服吴,吴国从此成为中原一时之霸主。

吴王夫差确实是一位具有军事天分,指挥果断,调度有方的帅才,没有这样的帅才,当初也不敢擒纵勾践,说先放了,他要造反,随时再灭之。直到这一阶段,回顾当初饶过越国,以其作为自己的附庸国,还不能判定为是否为失算。重要是要看今后的工作做得如何。

注:所谓预备队,我们知道,在冷兵器时代打仗,全靠胳膊粗力气大。但是,你胳膊再粗,力气再大,连抡几小时兵器,也就乏累了。这时候,如果敌对一方又冒出一些新兵力来,就有可能打得你抱头鼠窜。所以,在战斗中,预留一些预备队,或者叫生力军,不论古代还是现代,对于决定胜负,至关重要。这就叫做后发制人。但是,把预备队留得多了,就削弱了前期的兵力投入。预备队留得少了,就不足以应付突发情况,求取最后胜利。而不知道留预备队,像齐元帅国书那样,则是后果不堪设想。

在《三国演义》里边,两军正在打,或者一军正在追另一军,突然冒出一支伏兵来,冷不防暴打敌人,扭转战况,这实际上就是在运用预备队。那支埋伏起来的军队,就是以逸待劳的预备队。

附记:楚国一直是吴国的敌国。据说吴王夫差还一度想伐楚,他的一个年轻的侍从想劝谏但是又不敢,于是拎着一个弹弓子跑到满是露水的花园里溜达,弄得浑身都是露水,然后再去上班,一连三个早上都是如此。夫差很奇怪:“你早晨洗澡是穿着衣服洗澡吗?怎么这么湿啊总是?”

这个年轻侍从于是就把花园里的见闻给夫差绘声绘色地描述起来了:“大王,适才我是在园子里拿着弹弓子(弹弓子的历史比弓箭还早,据说弓箭是从弹弓子改版来的)打鸟。一只蝉正在树梢吸风饮露地高鸣,它自以为安然无事,但是一只螳螂正在攀缘着枝条,挥舞着前锯,向它摸来。螳螂志在必得,见利而喜,可是它背后一只觅食的黄雀,徘徊跳跃,正在伺机啄食它。这只黄雀,盘算着嘴边的美味,却不晓得我挟持弓弹,正在瞄准它的翅膀。这三个家伙都是只为了贪图前边的利益,却忽视了身后的祸患。”

吴王夫差说,甚善。于是罢议伐楚之事。

这个故事也是很有趣的。同时期希腊的奴隶伊索也有一个“蚊子战胜了狮子”的类似寓言:蚊子叮了狮子的脸,狮子气急了,乱抓自己,结果把自己抓死了。蚊子骄傲自负地往回飞,却撞上了蜘蛛的网,被蜘蛛吃了。这些都是道家的进退盈衰的辩证法。

伍子胥之死,正是在“艾陵之战”凯旋胜利之后。

在“艾陵之战”前,夫差曾派伍子胥前去齐国出差,出差的目的未必是如某些古书所说的,去下战书,但至少负有打探虚实的任务。伍子胥的思路,为巩固吴国霸业着想,首先应彻底消灭越国,解除后顾之忧,进而图霸中原。但是,夫差因为成功得非常风顺,看不起越国,觉得先放在那里也没关系,而是一心火热地要攻打东方大齐,收取无意义的虚名(一直想学齐桓公,却学成宋襄公)。伍子胥坚信,吴王释放勾践,纵虎归山,是豢养了自己的掘墓人。吴国必定亡在越国手里。于是把自己的儿子,随同出差,带到了齐国,留在了齐国大夫鲍牧的家里,算是战前转移固定资产,托付给鲍牧照顾。

可是,伍子胥不知道吗?齐国是吴国的目标敌人啊。伍子胥的做法,就好比美国要和日本打仗,美国国务卿却把自己的儿子送到日本首相家里去避难。不但动摇军心,甚至有背叛祖国的嫌疑。

这件事情,成为伍子胥致死的直接原因。另据司马迁说,伯嚭趁机陷害伍子胥里通外国,说:“伍子胥为人刚暴,少恩,猜忌,阴贼,他如今满腹牢骚,恐怕要酿成大祸。上次大王您伐齐(指“艾陵之战”),他就深以为不可,但是您打得很顺利,他耻于自己的预言落空,就心生怨望。现在您又要大举伐齐(此事恐不确),他又专愎强谏,阻拦用事,给您捣乱,想把您弄得打输了他的计谋显得胜出才快意。您如今最终决定出征,他托病不行,想留在国内捣乱,并且把儿子托付到仇敌齐国。此人不得志于国内,就想倚托于诸侯,自以为是先世老臣,就心怀怨望,希望大王您早做处理。”

伯嚭的话,颇能自圆其说,夫差遂赐剑给伍子胥,伍子胥自杀。伯嚭的谗言固然起到混淆黑白、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根本导致伍子胥之死的,还是在灭越这件事情上,夫差、伍子胥俩人长期意见不一。当初恩若父子的两个人因此而变得越走越远,甚至有分道扬镳、势若水火之势。最终伍子胥把儿子送到齐国,这就使得夫差对他的“忠信”产生了怀疑,因此动了杀机。伍子胥虽然一再强调灭越的重要意义,但说服力不强,也就是说,姑息越国,把它当作附庸对待而不加以除灭,未必就将招致什么灾祸。综观春秋历史,附庸是一种最常见的国际关系,没有什么错。楚国一直把陈、蔡作为附庸,时而灭掉它,时而又使其复国,都没有造成什么好与不好。倒是楚灵王灭掉陈蔡,反倒身受其咎,在陈蔡“独立战争”中被逼杀。

其实,吴国的问题在于,不论南服越人,还是北上伐齐,战争之余,一定要注意安抚国内人民和发展经济,否则国力耗损,元气大伤,最终将无力支持战争,甚至无力保家卫国。如果吴国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即便先饶了勾践,勾践若再叛,伐灭之可也;没有经济实力,即使先开始杀了勾践,灭掉越国,也难免越国在未来的复国运动中快速“吞吴”。

伍子胥应该提醒夫差的是,节制私欲,爱惜民力,发展经济,因为夫差的骄奢淫逸,视民如仇已经在当时的国际舆论中被认清和议论,蜚声在外了。

当然,伍子胥提出的不要去伐齐,也有爱惜民力的客观功效。

但是夫差也有失误,他应该派重臣到越国,控制越国的朝廷和外交,监控勾践,把勾践傀儡化,叫做羁縻政策。可惜伍子胥啰嗦了半天,却未见他建议用羁縻政策制越。

不管怎样,为了吴国贡献了毕生热血、青春和才智的伍子胥先生,在帮助先王阖庐夺得王位,五战及郢,西破强楚,又助其子南服越人之后,终于在吴王夫差手里含恨九泉了。临死,他对吴王的使臣[22]要求说,把我的坟墓上种上梓树,因为这是做棺材的最佳木料,将来吴国亡国的时候,要等着好些梓木用呢!(呵呵,说他“心生怨望”,确实不假。)伍子胥接着说,我还有一个遗愿,把我眼睛保留下来(但不是捐献角膜,作为医学科研使用),把我眼睛挂在国都的东门,我要亲眼看见越人打破我们的家园!

据说,在处理伍子胥的尸体上,吴王夫差也是下了功夫的。夫差把伍子胥的body,放在大锅里煮了一下(似不可信),然后塞在皮兜子里(也许可信点,是司马迁说的,因为他被伍子胥临终的话气着了),投放到长江中去,让它像个皮划艇似地飘走。夫差把伍子胥的body含眼睛包在黑不见亮的皮兜子里,投于长江而放逐于海,这样他就没法瞎看我们“吴国破亡”了。(按《吴越春秋》的说法,夫差在这样处理了伍子胥的body之后,却留下了他的头,挂在高楼上了,让太阳晒干它,飘风吹灭他的眼,看你还能看见什么?但这样做的潜台词,仍然是越国有可能会“破亡”我们,只不过太阳和风使得你将啥也看不见,所以颇不合逻辑,是不可信的了——自己给自己催死啊。)

据说,伍子胥到了大海以后(以遗体的形式),灵魂并没有消灭,他愤恨异常,于是驱水为涛,以溺杀人(人家河边渔民招谁惹谁了)。从此,“海门山”一带潮头汹涌,高数百尺,越钱塘,过渔浦,朝暮再来,其声震怒,雷奔电激,闻百馀里。有的时候还看见“复仇男神”伍子胥乘着素车白马,在潮头之中。这就是所谓“钱塘江大潮”的成因。当地老百姓因为水患,都怕了伍子胥,立伍子胥的庙,想安慰安慰他,止住迅猛的涛浪,现在苏州太湖一带,还有伍子胥庙。当然也有不信邪的,后代的地方大员,也曾经招募五百人,手持强弩,以射潮头。每来一排浪,就发出一排箭,据说很管用,简直就是精卫填海了。

伍子胥死后,地球继续公转,并没有发生他所预言的大灾难,两年以后,公元前482年,吴国形势继续一片大好,是东南地区无与匹敌的强国。吴王夫差继续贯彻北上中原与诸国争霸的目标,开挖了鲁东地区第二条运河,从盟国鲁国向东到达宋国的边界(贯通了沂水、济水),吴王夫差打算从鲁国经这条水路进入宋国,涉足巴尔干东部地区,参加在那里举行的诸侯会盟,与晋定公(此时在位第三十年)一争高下,乃至最终“霸中国以全周室”。

于是,当年春天,吴王夫差启动境内全部精锐,尽出府库积蓄,准备“暴师千里”北上争霸。

俗话讲,“春雨贵如油”,这时候的江南正开始忙于春耕了。水面的齐崭崭的青苗,很是善解人意的,欣欣然伸展开叶茎,吮着春雨,无声而迅速地生长,向人们展示着这一年的希望。

这时候的越王勾践,正在四百里以南的绍兴郊外列军训话:“现在,夫差拥兵十三万,个个身穿犀牛皮甲(精装啊,奢侈!一只犀牛值多少钱啊!),但是仍然贪心不足,还想扩军。寡人不在乎兵员多寡,只要求你们有知耻之心。我不要求你们有匹夫之勇,而是必须军纪严明,旅进旅退,进则思赏,退则有罚。晓得了吗?”

越王勾践目前回国已经九年了,扩充军队、制造武器,修筑城廓,加强训练,造就了一支士气高昂的军队,“赴矢石如渴得饮”(扑向敌人的箭雨就像饥渴的人扑在汽水上一样)。并且勾践还弄了一个“寡妇山”,把犯了错误的寡妇(主要是风化错误,红杏出墙之类)拘到山上,让当兵的花两个钱儿,爽一爽,以娱军士之意。这是有史记载的我国最早的官妓和军妓,始作俑者是“忍者”勾践(并且当时已经有了性病,根据《黄帝内经》记载)。这些寡妇的产生,固然是由于她们的丈夫捐死战场,现在她们也步丈夫后尘,在二线战场上捐躯了。

但是,勾践还不知道他这支军队斗志如何。文种想了个鬼点子教他:“咱们把王宫点着了,然后驱赶士兵去救,看看他们卖不卖力气。”(文种这家伙没正经,该死!净出馊主意)果然士兵争抢救火,把身上涂上泥巴,衣服浸上水,纷纷跳入火海找死。好啊,是个能顶用的军队啦。

勾践此时训话完毕,可是范蠡却跑出来劝阻,说:“吴王夫差率领吴国精锐部队去参加黄池之会,国中空虚,只有太子友和老弱兵卒守卫苏州,正是我们袭击它的最佳良机。但是吴军出发不久,建议暂缓行动,按师整兵,以免他们掉回头来添兵营救。等到夏天他们抵达中原以后,我们再倾巢出击罢。”

数月以后,吴军贯穿江苏,北上山东,水路两千里,抵达河南东部,在黄池(河南封丘县)与诸侯约齐。

这时候(六月丙子日),勾践对吴发动突然袭击。越军(不是越南军)五万人兵分两路,先锋军一路从正南方直进,率先抵达苏州郊外。留守姑苏的吴王夫差长子“太子友”坚守不出,但是手下大将弥雍跟越人有杀父之仇,看见越人打着从前抢自于自己老爸的旗帜在郊外晃悠呢,私自率其部署五千人出战,俘虏越军正副统帅(畴无余、讴阳),吴人大喜。但是随后,勾践亲自率领的越军主力北上“三江口”,直接兵临苏州城外,吴军力量对比立刻下降为劣势。但是吴人受刚才小胜的鼓舞(或者说迷惑),再次全员出击,与越军邀战,被越军主力包围歼灭。太子友和两名副将(弥雍、寿于姚)被俘,遭杀。

(太子友的兵卒都是老弱,应该据城而守,守城比攻城占很大优势,守上一年半年不成问题。但是他却贪功出击,身死兵亡。)

越人从出征,到攻陷苏州外城,杀吴太子友,缴获吴人大舟,焚烧姑苏台(夫差苦心经营多年的城外旅游景点),只用了十几天的时间,确实是乘虚捣隙,选择有利的决战时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争取战役上的优势和主动。

消息传到两千里外的“黄池之会”上,吴人大骇。其势汹汹,不可一世的吴军尚未获利于北方,却失利于南方,越国人从背后摸上来啦。夫差立刻封锁消息,杀死帐下七名副官(这七个人也够倒霉的,就是因为不小心听了一耳朵后方传来的噩耗),然后赶紧召集心腹讨论对策。

“越国人背信弃义,偷袭了我们,我们是赶紧回去营救,还是在这里争霸?”

大夫“王孙雒”说:“如果我们不争霸而归,越人就会更加有恃无恐,我们国人也会人心溃散,齐、宋诸侯,也会趁机报复,背后掩杀我们,我们完全没命了。局势已经无可挽回,眼下当务之急是在黄池争霸,压服晋国,执诸侯之权柄而反击越国,越人必然恐惧而走,而我们国人不会叛离,得以保住老家安稳。”

“那我们怎么压服晋国呢?”

“我们这几天跟晋人争第一,辩论谁应该先歃血,执会盟之牛耳。我们说,周家王室,我们吴人是老大(因为吴国先祖“吴太伯”是周文王的大伯父,辈分高啊),所以我们先歃血;晋人说,他们是诸侯伯长,已经五代以上好几十年了。争来争去,没有个结果。打嘴皮子仗有什么用?以我之见,必须连夜挑战,跟晋国人动真家伙。”

夫差点头,于是激励士卒,高悬赏赐,后陈刑罚,把这帮剽悍强壮,贯于征战的吴军连夜拉了出来,在黄池野外布阵。(黄池就是河南东部的封丘县,是历史名城,商汤攻灭夏桀的“鸣条之战”据说就是在这里,宋太祖赵匡胤陈桥兵变,皇袍加身,也是在这里)。

吴王夫差命令自己的士兵衔枚,战马络首,扑灭灶火,在漆黑的夜里,鸦雀无声地向晋人的营垒迫近。到了距离晋营一里,他列出带甲悍卒三万,布成方形大阵,皆持扁诸之剑,握犀牛皮上画有花纹的长形盾牌。左翼军穿红色甲裳,挥红旗,腰悬箭袋,露出红色羽毛箭尾,远望似火;右翼军穿黑色甲裳,挥黑旗,腰悬箭袋,露出黑色羽毛箭尾,远望似墨;中军穿白色甲裳,挥白旗,腰悬箭袋,露出白色羽毛箭尾,远望如茅草的白花。吴王手执铜钺,头顶战旗,凭立戎车,居最中。当鸡鸣三声,大阵方才列完。

这时候,听到鸡叫,晋人伸着懒腰起床出来,妈呀!煞神来啦——!三万红、白、黑的大军方阵摆在门前,天兵天将一般,赶紧跑进营帐报警,晋人慌乱失措。

此时天色若暗若明,吴王夫差号令这帮如火如荼(成语出处)的三军儿郎,皆高呼应我鼓声。然后亲自擂动战鼓,群鼓尽作,三军战士不论勇者怯者皆应鼓振呼,声震屋瓦,天地失色。晋人被震得像闹了地震一样,上下大惊,坚御营垒,收缩不敢出头。

过了好半天,晋国人相互争吵一通,结论说:“吴国人这是怎么了?咱出去问问吧?”

最后,周天子派来的与会人员,大夫“董褐”,因为是天子脚下的,面子大,仗着胆,躬着腰,跑到吴军那里问缘由:“好好的会盟,怎么来这么一出啊?”

吴王夫差立在战车上,亲自回答:“周朝王室,天子卑弱,征集诸侯纳贡,却征集不上来,以至于无力祭祀上帝鬼神,只得依靠诸侯之霸主。周天子信不过我们这样的夷人,而是依靠晋国。可是晋人不仁,伐灭同姓诸侯,辜负天子。天子之使臣因此特来吴国求助,使者冠盖不绝于道路。所以我们带剑挺铍,与楚昭王相逐于中原,楚人败绩。齐人攻打兄弟之国(指鲁国),我们不忍其恶,艾陵一战,齐人丧师。而今我们悬师中原,襄助天子,霸诸侯以全周室,是以列万人军阵,以示我心。”

大夫董褐一听,明白了,回去就对晋国人讲:“我看吴王夫差是急眼了,他脸色黢黑,一般吃肉的贵人,哪有脸色黑暗的,估计一定是吴国他的老窝出事情了,或许是太子死了。我们不如让他一让,他马上就会班师回去的。”

于是赵简子(赵氏孤儿赵武的孙子,目前已接替范鞅主政十五年)答应让吴国人先行歃血,成为盟主,晋定公跟随其后歃血。吴人这回高兴了,把牛血涂在夫差的脸上嘴角,有了盟主的位子,又被周天子赐予了弓弩,胙肉(牛肉干儿),算是成为霸主,然后班师回国。

但是回国又不能仓皇急奔,仓皇撤退闹不好就被齐国的复仇军偷袭。吴国君臣为了震慑诸侯,于是又向宋国发难,烧了宋都城的北门,以向诸侯显威,从而全身而退(其实显出心虚)。

越王勾践背信弃义,反复无常,狼子野心,前恭后倨,居然拥众叛乱(从夫差角度来看),夫差对此应该有心理准备。国际社会没有永远的朋友和敌人,越人叛乱不值得惊讶。夫差所惊讶的也许是被他所一贯看不上的越国人,爬虫一样的谦卑的奴虏,居然战斗力和破坏力如此气势滂沱,还杀灭了自己的太子。

其实,一个国家要想获得持久的胜利,要具备对手所没有的competitive advantage(核心竞争力),在我们看来,吴越在文化经济水平和政治模式上,没有特大差异,吴国只是开化得早了五十年。吴国能做到的,越国也可以做到,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越国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二十年时间就能并头赶上,但现在还不到二十年,吴越两国大小强弱相差尚十分悬殊,吴灭越在反掌之间,而越灭吴则谈何容易,甚至越王勾践本人(估计这时候已经不吃苦胆,不只穿老婆纺的衣裳了),也对于灭吴没有信心。

这时候,楚国人就出面来唆使越国攻吴了,楚大夫申包胥(还记得吧,哭秦庭的那个)跑到越国给越王勾践打气,说勾践博爱,越军必胜,无以复加,还提醒越人为将之道的“智、仁、勇”。仁也是很重要的,申包胥说,可以保证将领与三军苦乐相通,饥寒与共。为将不仁,三军就会拉着不走,打着倒退了。有了大国从背后撑腰,楚人甚至亲自出兵伐吴,勾践并且做了占卜——请一个越卒被随机挑选出来,高声喊叫,叫声很是清昂响亮,这预见着三军战斗必胜(相反则必败),于是越国人不再顾虑了,胆子和步子都大了,如火如荼的复仇行动在越国上下蓬蓬勃勃地展开。[23]

楚国还向越国提供军事技术,向其出售先进的“核武器”——弩机。弩最强的可以力达十二石,射逾六百步,所射无脱。这是楚人在春秋末期刚刚新研发出的领先列国的新武器。楚人甚至发明了双孔连发弩,一次可射出两支箭,杀伤力加倍。楚人以前被吴王阖庐攻破,当然深恨吴人,所以出售武器给越国,怂恿越人攻吴。

黄池之会后又过了三年,公元前479年,孔子死掉了,到了下一年公元前478年,吴国遭受空前干旱,仓廪空虚,市无粮米,民怨沸腾。连年的兴师动众,又使得吴人兵疲甲钝,精锐尽死于从前的齐、晋战役之中。

勾践决定乘机攻吴,亲率境内全部士兵出征,他半路上每走两三天,就杀几个“罪人”(就是搬道具搬的不快的“替身演员”——军中奴隶、罪犯,或者进退失度的士兵),然后传首三军,以为警示。越军上下肃然。越王勾践还看见一只“怒蛙”挡住车路,鼓着嘴,扬着脖,一副愤怒青年的样子,脸上还戴着两个安全气囊。勾践敬佩于这个小动物的勇敢,就扶着车轼给它敬礼:“勇敢啊!真是勇士啊。”三军将士一看越王敬重一只蛤蟆,就是因为它勇敢,于是无不争着要勇,人人愿死献命。

建立一种价值观的办法,就是树榜样,勾践树了一只怒蛙当榜样,于是大家都觉得在我们越国勇是有价值的,三军争以勇为荣,人人愿死——这大约就是所谓“十年教训”吧,做政治思想工作。至于“十年生聚”,就是前面说过的生孩子、聚粮食。[24]

接着,勾践说:“有父母而没有弟兄的,都来找我一趟,特别是父母年迈的。”

大伙都过来了。

勾践说:“你们为我转战江湖,如果你死了,老父老母我给你养着。”

大伙心说,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你想让我们回去呢。(敢情还是去死啊。)

勾践的这支越军,计有习流(水军)二千人,俊士四万人,君子军(贵族精锐)六千人,诸御(王族近卫亲军)一千人。

五万越军攻人吴国境内。吴王夫差仓促带领不足五万人,迎战于笠泽(今江苏吴江县境内,离背后的苏州不远了)。

两军夹峙在“吴淞江”上,吴军在北岸,越军在南岸。越军采取了渡江作战中最为有效的一种战术(被后代兵家所多次模仿)。越军将兵力分成三股,左右两小股从上游和下游夜半渡江,发动佯攻,使劲吵吵。夫差听见上游和下游两个方向,鼓声喧天,认为越军分兵两路而来,从两翼夹击自己,立即命令上下两军离开大营,驰往堵击(导致大营空虚)。

越王乘吴军移动,立饬中军主力加左右军合计三军,以六千嫡系部队(君子军)为先锋,口中衔枚(不能叫唤了),身披兕甲,偃旗息鼓,在暗夜的掩护下,迅速涉江,秘密接近吴军大营,对吴中军突然进行猛烈攻击。吴中军半夜遭受对方三军优势兵力突袭,仓促应战,被打得崩溃四散。吴派遣迎击敌人的两军,听说大本营被袭,赶紧回来援救,但中军已大溃乱,于是亦被击破。

“笠泽之战”,越军战术很灵活。两翼步兵渡水佯攻,引诱吴兵分散兵力,同时掩护越王主力半夜偷渡,一举击破吴军因为分兵而空虚的大营,打了个漂亮渡江样板战。此战役应该主要由范蠡指挥。[25]

按理说,这两年频频兴师北上,精锐尽死于齐、晋之间,留下的都是残弱者与老也不死的兵油子,军力已钝的夫差应该选择坚守城池,避免刚才这样的大会战,派小股部队在城外游击越军,待其粮困自行退去后再发动反攻。但夫差却发动了“笠泽之战”,进行江河防御,与越人决战,结果大丧其师。要知道,江河防御难度很大,历来是兵家忌讳。古往今来,包括“蒋委员长”的长江防御,都鲜有成功者。

吴军在“笠泽之战”战败,楚国则跑来趁火打劫。当年,楚军出动,吞灭了吴国的附庸——陈国,把陈国变成自己的一个县。吴军不能救。时间是公元前478年。

陈国,作为大舜的遗民的封国,从此消失了,只留下一个“陈”字,变成了百家姓里的一个字眼,继续传下去。

两年后,越军故意攻打楚国,被楚人赶了出来。吴军感觉莫名其妙,以为越军没有一心一意吞灭吴国的战略决心,遂放松戒备。

接下来的一年,公元前475年,越军再度动员,大举伐吴,吴国今年又是灾年,吴王夫差在“没溪”整顿队伍,据溪而守,与越军交战。范蠡率领舟师,通过太湖横山向吴军侧背包围,展开攻击。吴上军猛将“胥门巢”在战斗中阵亡,引起中下两军更加动荡,吴王夫差和王孙雒等见势不利,无力击退敌人,挽回颓势,只得收兵,向国都之郊撤退。

越军渡过“没溪”斗志昂扬,乘胜猛追吴军,在苏州水关外与吴军再度接战。吴下军奋勇力战,经过反复搏斗,下军将“王子姑曹”战死(是夫差的另一个儿子)。

上军将、下军将都死了,如今就剩吴王夫差这个中军光杆司令了,趁着这个儿子带着下军舍命保卫老爹抵挡越军之际,才得以把中军撤进城内。

越军则筑越城于胥门(西门)外,对苏州围攻。

这场围攻快赶上“特洛伊”战争了,越王勾践在苏州城外,进行了长达三年的围攻,突破了从前楚庄王围宋九个月的纪录,可见勾践决心之大,不抓住夫差不罢手了。

苏州城是当年伍子胥所修,周围四十七里,水陆城门十六个,异常坚固巍峨,叫做“吴王阖庐大城”,它在列国的都城之中,是很大的了。越军以五万兵力来计算的话,半米一个兵,手拉手排列成一圈,正好够把苏州围上一层。但这一层的人墙,实在容易突破,估计越军不至于这么愚蠢,他们应该是在城外险要处扎营,盯着苏州,随时攻打。范蠡建议使用围而不攻的战术,保存实力,消耗吴军,“因吴之民而治之,因吴之粮而食之”。越国慢慢占领了吴国的所有土地,越军日强,吴军日削,只剩下万余亲兵固守孤城苏州。

当年宋国被围九个月,老百姓就易子而食了,不知道被困三年的吴军,惨样如何。据西施女士在《浣纱》一戏中对当时场景回忆,情形如下:

忽听城外人声惨,

(快板)

刹那间好一似地覆天翻。

那吴王领三军伐齐未返,

因此上越国兵就反无遮拦。

耳听得四野中三军呐喊,

连天的烽火胆战心寒。

败残兵怎敌得雄狮百万?

吴国土改作了越国的江山。

内侍臣掌红灯城楼观看,

叫越兵切莫把百姓伤残。

从今后卸甲胄干戈手挽,

才是我红粉女得报仇还。

远望着长空中参横斗转,

我只得到后殿且去安眠。

吴国气数已尽,连远在三千里外的晋国人都已经意识到的。在吴王夫差被围第一年,当年在“黄池之会”跟吴王夫差抢着争先的赵简子,同时死了,儿子赵无恤接班。他说:“从前我爹跟吴人发誓‘好恶同之’(会上的誓词),现在吴王困厄,我不能坐视不救。”但是如今的晋国,是智、赵、魏、韩四家把持(范氏范鞅的儿子范吉射,中行氏的掌门人中行寅几年前被赵简子给攻灭了),要救吴,他想去,别的家族却未必肯,他只有拉上自己的“赵家军”去拼命,力量不足以与越军周旋。

于是赵无恤就派一介家臣,只身一人,去看望被围困中的吴王,算是探监吧,尽尽心意而已。家臣来到越军,争得了越王同意,进城去看夫差。

夫差这时候可惨了,宫里边什么奢侈品都将越用越少了,揽镜自伤,当政二十三年,四十几岁的人,明显地老了,夕阳返照在他宽阔的额头上,像古代的雕塑。夫差穿着旧袍子,但是谈笑还算自若,对赵无恤的家臣说:“寡人能力有限,不能与越国共处,使得贵家主忧虑,辱您特来问候,替我表示感谢吧。”

夫差取出一盒珍珠,让他转馈给赵无恤,然后又问:“顺便问一句,史黯这个人怎么样?”

史黯是晋国的历史学家兼占星术专家,他在四十年前,看到吴王阖庐曾经伐越,不合星象(那一年岁星在越国,主越兵昌,吴对其用兵,逆天时,未来会遭报应),主凶,从而预言了吴国必亡于越。

赵家家臣说:“史黯是个老实人,群众关系好,也不乱说别人坏话。”

夫差点头,看来他的预言也不是乱放空炮了,看来吴国真是没有机会了。

夫差不再心存最后希望的时候,到了第三年冬天,越军日强,吴军日削,守卫的军民疲困不堪,无力战斗,土卒离散,城门失守,越军攻击进城。

吴王夫差见大势已去,乘夜突围西上姑苏山。越王紧随赶到,围山三层。

夫差派王孙雒脱光了膀子,代表吴王向越国请和。这个关健时刻,越王勾践又任性反复了,想跟吴国讲和。范蠡赶紧力谏:“我们大清早上朝,处理国事,天天加班到深夜,都是为了什么?跟我们争夺三江五湖之利的,不是吴国又是谁?我们谋划了二十年,一朝放弃,怎么可以!天与不取,反受其咎,当年吴王就是犯了这样的错误啊。”

勾践说:“我没法对他的使者讲啊,不忍心。”

“那就交给臣下我办吧!”

于是范蠡提着战鼓,发号施令,指挥越军攻上姑苏山,遂灭吴。另一种说法是,勾践看着吴国使节王孙雒哭泣而去,心甚怜之,派人追上去找吴王说:“上天把吴国赐给了越国,我不敢不接受啊,所以不能接受您的请和了。我把您封到浙江定海的舟山群岛,管理一百家民户吧。”[26]

吴王夫差苦笑了一下,说:“吾老矣,不能事奉君王了。”谢绝掉越人的好意,吴王夫差随后拔出宝剑,伏剑自杀了。一世枭雄,扑倒在他战斗了二十余个春秋的热土上。持续二十余年的吴越战争,以越胜吴败,吴国灭亡而宣告结束。

夫差虽然不成功,国破身死为天下笑,但做为一个人,他更有正常的情感,是性情中人,和项羽一样。只是这样的人,是吃不开的。

勾践则是个心机很深,隐忍的人,同时是个任性无常的人,看他卧薪尝胆咬牙切齿的样,以及后来兔死狗烹的狭隘,包括在女人身上作文章,以及暗通太宰伯嚭的阴谋,确实让人不敢恭维。但是在最后处理夫差的安置问题上,他也还算差强人意,给夫差一个百户长当当,对得起当初吴王给他的照顾了。当然,另一种说法是,越王勾践他反复派人,催促夫差自我了断,夫差看看没机会了,遂自杀倒地。但哪种说法为对,因为年头太久远,以及秦始皇老大爷的焚书,都无从查考了。

最后要说说,吴王夫差的伏剑自杀,这是吴越人专利的自杀方式。夫差不肯失去王位居于舟山岛而苟生,自杀方式必定甚为壮烈也。勇敢的人选择自刎,怯懦的选择自缢。在此之前,诸侯自杀很少用自刭的办法,等到吴越相继称强,自刭之风才渐渐流布于诸侯。到战国的时候,无论何国人自杀,都是抹脖子了。

而同时期的古希腊人,则喜欢喝毒药,这是恐惧感最小的。

夫差被时人认作“吝啬而又心软”,吝啬就不愿意赏赐贤能之人,心软就不能惩罚奸人。这大约也是夫差败亡的性格原因吧。他跟项羽非常类似(都是苏州人)。项羽“玩印不受”(吝啬),而且“妇人之仁”(心软)。而勾践刚好不吝啬,舍得花钱,连闲着的寡妇都拿出去用上了,而且他也不心软。

吴国灭亡的原因,不仅仅在于大王的性格,更在于策略的选择。

吴国应该节制战争,避免以好战而亡国;同时爱惜民力,发展经济,以支持长期征战。吴国经济文化基础落后,地方狭小,唯有迅速发展经济,把自己从落后的蛮夷状态全方位提升,才能保障持续的战争胜利。否则,在争霸战中一再耗损元气,即便不断取得对外胜利,也将发生肾亏。当战争越引越远越大,最终它将无力支持战争,无力维持霸业,甚至无力保卫自己。到最后,即便不是越国,随便哪个诸侯,用一个手指头一捅,都足以使吴国毙命。所以,后人——譬如吴起,正是把吴国最终的失败归结为“屡战屡胜”:吴国对外扩张战争推得太快,国力虚耗于战争中,它打了一个胜仗,胃口就变得更大,更去打仗,更加消耗,终于把自己消耗得够呛,支撑不下去了(犹如日本在二战中的表现)。吴起并没有把吴亡的原因归结为对越政策不当。[27]

夫差的败亡,在于“屡战屡胜”,耗光了自己无暇去增益之的经济积累,而越国则是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一直在休养。

吴国和越国,它们的故事,作为中国文化中不可替代的一个宝贵要素,将中国古代东南方赤子们的刚朴直烈,格外勇猛地张扬于历史和中国的文化中。

勾践经过二十二年的辛酸岁月,彻底地雪了当年会稽战败的耻辱。接着他乘胜北进,重走夫差的英雄路,北上山东半岛,与鲁哀公结盟,又和齐、晋诸侯在山东胜县聚会,会上接受周元王赐给他的胙肉(牛肉干),被命为诸侯伯长。越军横行江淮间,诸侯谁都惹不起他。越国号称霸王,雄视天下,势力达到鼎盛,在返回老窝之前,却退回吴王从宋国、鲁国、楚国侵夺的土地,以维护四邻友好关系。

不论吴王夫差还是越王勾践,他们的霸业都仿佛昙花一现,这主要是因为吴越的经济基础落后,文化底子薄,支撑不了长久的用兵,夫差北上艾陵、黄池,与齐晋争霸,两下折腾,就把自己弄得精锐尽死,连年饥荒,大米涨价,可见它经不起长期征战,甚至不够保家卫国。越国北上称霸后,也不能长期保持对中原的直接占领,只能将土地分赐楚、鲁、宋,撤兵退回东南。综观大国争霸,一个国家能否长期领先,必须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为后盾,单靠军国主义是不足以胜的。晋、楚则有广阔的地域,强大的人力、物力,所以总能衰而复霸,霸而弥坚,总把霸主的旗帜飘扬在黄河、长江上下。

勾践得来不易的胜利,在于他能够把自己放在低卑的位置上去敬信群臣,集合众谋。当然,这一特点随着越王的功成名就势必潜自逆转。现在已经没有强大的敌手了,自己也就不用对贤人们战战兢兢,小心事奉了。当初把大臣当作师长、专家和救命稻草来对待,现在则要变成下级、潜在的造反家和功高震主者,所谓“大名之下,难以久居”。勾践的为人,也被认为是“可与同患,难与处安”。

在越军拿着象征霸主的“牛肉干”返回老窝的途中,行至太湖,范蠡望着美丽的大自然,柔和温婉的湖水,给好朋友文种写信:“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敌国灭,谋臣亡。越王勾践之为人,脖子细长,嘴巴像鸟,看人像鹰,走路像狼,可以履危,不可与安,可与同患,难与处安。您跟我都趁早离开吧。”

据说每个人的心中,都有想与别人不平等的愿望。范蠡想当君王之师,而不是催眉折腰、早九晚五、十天一休息的上班族,天天看未来的“主子”勾践脸色过日子,说白了,他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自视甚高者,这个原因促使他向勾践提出辞职申请,比对“兔死狗烹”的恐惧更来得强烈。他从前一直被勾践以师、友、客、臣的混合角色来对待,现在他不愿意改变。

“大王,为人臣者,君忧臣劳,君辱臣死。当年,您被困于会稽,我理应领罪而死,如今大事已济,我请求自行流放吧。”

勾践乐得除去一个潜在威胁,假意挽留:“你留下来,我跟你分国而治;否则的话,我杀掉你全家,呵呵!”

范蠡不理睬:“你爱怎么办怎么办吧,我爱怎么办我也怎么办。”然后驾一叶扁舟,出三江口,进入苍茫迷朦的浩浩太湖,一去到天尽头,再无踪影,成为一个地道的无政府主义者。

勾践看看范蠡不回来了,也觉得很无聊,又不想杀范蠡的老婆了,就划出会稽山周围一百里作为范蠡的封邑,养活范蠡的老婆和孩子,并且精雕细刻了范蠡铜像,放在座位一侧,开会的时候,给它空出一个席位。

当年,被逼到会稽山上栖着的勾践曾经宣称,谁能帮我,我就跟他“共执越国之政”,这话在当时多半是有诚意的,但凯旋归国以后,大夫文种的上班出勤出现了很大的问题,连着好些日子缺考勤,没有上朝议事。但是谣言却挤上了朝堂,说文种没有加官进爵,更别说分国而治,于是愤恨于内,抱怨于外,朝也不想上了。

其实,这是文种看了范蠡的信,就在家称病不朝。

这时候,鲁哀公被“三桓”欺负,跑到越国来诉苦,请求越王干涉。越王勾践想去,但是担心外出期间,文种图谋不轨,于是拒绝鲁请。鲁哀公悻悻地退下,此后流亡在越国,混了一年,就哀伤地死了(他为我们创造了“食言而肥”的成语,查查字典可以知道其来源,很有意思的)。

勾践很生气,都怪文种捣乱,害的我没有北上履行霸主的职责。虽然文种实际没有捣乱,但他具备捣乱的条件。勾践不能再等了,我们说过,他是一个任性的人,反复无常胜过坚忍不拔(虽然后者是大家对他的通常看法),勾践招来文种,让文种谈自己对自己的认识。(这招狠,进行自我批评。)

文种说:“我是个忠臣,而且勇敢、诚信。我,我多次劝谏过您,拂逆过您的心思,自知死罪。范蠡也劝我,敌国灭,谋臣亡,但我……不劳大王今日来问,我都知道了。”说完,俩人无言而散。

文种回到家里,吃饭之前也不祷告,他老婆就冲他发火了,骂他不敬神、心意贪、糊里八涂。文种说:“老婆,你不知道,我都快死的人了,别吵吵了。”

果然,次日,越王派人送来宝剑,说:“当初您教寡人九种攻吴战略,我只用了三种,还剩六种,你去地下教我的先祖去吧,让他们跟吴王们胜利搏斗吧。”

文种抱起宝剑,凄凉苦笑:“想不到,堂堂的楚国从前南阳大夫,现在遭了区区越国国王的算计。唉,以后的朝代末世,忠臣大夫,必然有很多人会想到我,类比于我啊。”

文钟死在了功成名就的事业巅峰。他的功劳太大了,勾践没法报答他(除非把自己的君位给他,或者分一半儿国家给他),但君位又没法给,只好把他赐死。功劳大到没法赏赐的地步,也只有把他杀了。

而与此同时的范蠡,却在太湖上独来独往,看着似锦江山,和身边的西施互相唱答。

范蠡:(西皮倒板)整顿山河心事了。

西施:五湖烟水任逍遥。

范蠡:浮云富贵谁能保?

西施:功成身隐是英豪。

范蠡:远望群山颜色好,

西施:桃花千树逞新娇。

范蠡:云水光中来放棹,

西施:一行白鹭上春潮。

接着,西施开始回忆她悲欢离合的身世,当然略过了当时去吴王夫差那里“献”的途中,跟护送她的领导范蠡,在路上发生两性关系,并且生下了一个小孩儿(当然这说法出自于地方野史)。不过西施还是提起吴宫就心惆怅,犹如一梦熟黄梁。三千粉黛人人怅惘,一身宠爱惑吴王。佯欢假媚多勉强,柔肠百转度流光。

有一种传说,吴王自刎而死时候,吴人把一腔怒火都发泄在西施身上,用锦缎将她层层裹住,沉在扬子江心。据《东坡异物志》载:“扬子江有美人鱼,又称西施鱼,一日数易其色,肉细味美,妇人食之,可增媚态,据云系西施沉江后幻化而成。”

但是很多人相信,当吴王夫差败死,西施在三十左右岁的年纪,在姑苏台下花荫深处,萎顿不堪,生死不卜,却被旧日情人揽入怀抱,嫁了人类历史上最可选的优秀郎君——范蠡,有钱的大款兼逍遥的隐士,独守着心上人,唱随邀游,不再萦心于人世间的恩怨是非。

范蠡修订了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来到齐国的海边耕耘土地,以自己从越国临走时带上的轻宝珠玉(这都是他在越国期间当大夫辛苦赚来的)做耕耘土地的投资,可能是当地鱼贱米贵,范蠡很快就卖粮食发财,被齐国领导人表彰,想让他当相国。范蠡认为这并非好事,喟然兴叹:“居家则至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况且,齐国田氏专权,国君连着死了好几个,自己太出头儿了,挡着田氏的道了,就得死。还是逃跑吧。于是散掉家财,移居中原东部的交通、贸易枢纽——山东定陶,自称陶朱公,在这里当倒爷,利用地理优势倒腾天下货物,不久又家资巨万,成为闻名遐迩的大富翁。

范蠡是怎么折腾怎么发,从楚到越,从越到齐,从齐到陶,换了三个地方,越换越发,治国治军,建筑占卜,务农经营,干什么什么成。这归功于他对个人career path的良好设计。(每当一个职业达到顶峰,不等进入颓势,他就另换一种职业,更上层楼,不断找到属于自己的新的奶酪。而且他经商,也借鉴了自己从前从政的经验。)

其实范蠡是道家人物。有没有哪个国家因了信奉老子而获得胜利,有,那就是越国。

春秋第十大蜥蜴——“卧薪尝胆蜥蜴”勾践,没了范蠡和文种辅佐,自己折腾得也挺好,他一度泛海攻齐,占据琅琊,把国都北迁,挪到了齐地琅琊(山东诸城县东南)。秦国函谷关以东的广袤大地,据说都归他号令,对于不听号令的秦人,曾经举师挞伐。他还建起七里台观,以望东海。

勾践死后五十年间,越国依然“土地之博,至有数千里也;人徒之众,至有数百万人”(当时全中国合计两三千万人)。晋、楚、齐、越,四国等大。接着,越国不断发生内乱,争权斗争愈演愈烈,国势日衰,连着三个国君未得好死,国都也从琅琊迁回吴国。又传五十年,到第七代越王“无疆”时候,无疆四处兴兵,北伐齐,西伐楚,自己给自己掘墓,加速了越的灭亡,在公元前334年,被楚威王击破,无疆被杀,越国领地恢复到原来的浙江北部地区。勾践打下的吴地江山,尽被楚取。楚国成为纵横五千里的南中国雄邦。

越国在浙江北部地区和沿海岛屿上,分裂成数目不详的一群小国,都臣服于楚,当楚的附庸,被楚人压制,于是后来向南迁徙,南下到浙南、广东、福建,和当地的“百越”一起,最终被秦始皇收编,又被刘邦整编,于秦汉时代,被称为东粤、闽粤及南粤。

而浙江北部的原越国统治区,一直保留着“越”的地理名词,秦汉时代,叫做“会稽郡”。

所有这些扑朔迷离、刀光剑影的传说早已消逝在烟尘飘渺的历史长河中了,留下的只是吴越争霸的这段传奇故事,强烈地震撼着人心,以及我们今天出土的一柄“越王勾践剑”。

这柄剑出土于湖北省(楚国),当是越国被楚王伐灭后的战利品,流入楚都。这口青铜短剑古朴厚重,锋刃锐利,全长半米有奇,剑身上有菱形暗格,蛇鳞一样,剑柄前段也用蓝色琉璃镶嵌着细密精美的同心圆花纹(这两处暗纹制作技术至今无法破译)。宝剑的尾部是圆锥体底座,座内内空,也有极其规整的同心圆刻纹,这是现代的车床技术都无法实现的。剑格上有八个错金鸟篆体铭文,显示了此剑的主人“鸠浅”不是别人,就是卧薪尝胆,韬光养晦,吞吴称雄,传为美谈的越王勾践。

在博物馆,勾践剑对面四步远,陈列的是“吴王夫差自作用矛”,与勾践先生的“越王鸠浅自作用剑”隔着玻璃箱,面面相觑。在他们主人死后,平静地同室安息了。

我们仍然借助这柄短兵器的罕见珍品,依稀看见当年手执宝剑的吴越勇士,虎背熊腰、血胆之人,在两军冲杀呼啸之中,生死相搏,奋厉锋锐,宝剑剑身,闪烁着公元前五世纪上叶,彻地连天的阳光,和猩红欲滴的血影,回光与幻影,像一枚漩动于空气中的远古黄叶,飘摇而下,激荡着两千五百年后的历史时空。白云苍狗,梭梭而过,只剩一种难言的情怀,踌躇于人生边缘,缭绕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