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专诸鱼肠剑(公元前529年——前515年)
一
楚灵王从前占卜,出的判断题是:“我能得到天下。”结果,乌龟壳烧完给出的答案,是不吉。那就是得不到天下。楚灵王把乌龟扔出去老远,骂天诟神地喊道:“区区个小天下都不肯给我,我一定要自己取了它!”老百姓一听说楚灵王有这么大的志向,生怕他贪得无厌、屡屡兴兵,把我们累得够呛,所以这次响应楚五弟等人的叛乱,如同离乡的人返归故里那么积极。
“细腰蜥蜴”楚灵王在公元前529年,撇下他的章华垂柳和楚宫佳人,撒手人寰以后,没福气的楚三哥在几百里外的郢都自立为王。要有多少双眼睛,才能注视,在楚三哥心中放纵地盛开着的,关于对美丽未来的怀想,他除了紧紧接住上帝的赏赐,使劲说谢谢谢谢,在整个春天里,就丧失了任何表达方式了。
楚三哥忙碌着把二哥遗留下的细腰的王袍,改缝成合他身的行头。可是观从却劝他说:“您先别乐,还有潜在威胁呢,楚五弟弃疾,您必须先杀了他。”
三哥一愣,说:“我不忍。”
“他将忍您。”
楚三哥心烦,挥挥手,你不要讲了。然后,继续试袍子。
此时郢都里的谣言像蝙蝠一样漫天翻飞,午夜霜钟敲响的时候,就会有人突然诈尸,“啊——王回来啦!”的一声恐怖嚎叫,像打开潘多拉的盒子,恐怖从一间屋子传染到一条巷子,一片住区,整个街衢,半座城市,无数人响应,无数灯火惊慌地闪烁,东西爆裂地撞碎,人们你推我搡,杂沓冲撞的呼叫和街头的人影狂奔,汇集成震天动地的骚乱与奔走呼叫:“大王回来啦!——大王回来啦!——”
没有人知道这句话是真是假,但大家知道它意味着凶祸——楚灵王带兵回来要报复我们追随新王了。[1]
楚灵王的老五弟弃疾,不失时机地利用了这场全民闹鬼运动,他派了几个大嗓门的帮闲,在一天夜里于城里乱喊:“大王进城啦!”于是再次引发全城夜惊。老百姓都以为楚灵王真进城了,就要报复他们了,于是大乱。弃疾又派出他的另一个大嗓门助手蔓成然,叫喊着跑进王宫撒谎:“楚王带兵杀回城里啦,杀回城里啦!已经杀了司马弃疾啦!跑啊!跑啊!”
谎言重复一万遍就是真理,何况它是全城人扯着喉咙都在重复。王宫里抱着姬妾睡觉、刚刚当了十天新楚王的楚三哥赶紧起来打探,这时候又有人喊着跑进来:“楚王大队人马就要冲进王宫啦!”
楚三哥披在肩上的王袍,不觉得跌落地下,也许这是天意捉弄吧,楚三哥没有勇气出宫搏斗,也没有颜面面对二哥(楚灵王)。他和被他封为令尹的楚四哥,抱头痛哭,在仓皇奔逃的宫人之中,俩人相继自杀(也许死掉是儒弱者最勇敢的选择)。
如果楚灵王赴九泉赶路的脚步比较慢的话——这是有可能的,他的豹皮鞋早走烂了,那么他的三弟、四弟此时,还能从后面追上他,一同搭伴儿走,明月千里,并不孤单。
当宫中尸首扫除干净以后,惊疲无助的国人迎来了次日的黎明和侍卫保护下昂然入宫登基为王的老五弟弃疾。人们惊异地发现,所谓的楚王,终于并没有回来,楚五弟弃疾在浑水中摸到了大鱼,最终赢得了王族内部骨肉残杀的胜利。
一场触目惊心的搏斗结束了。幼时在妈妈怀抱里踩中“埋玉”的弃疾,困杀二哥楚灵王,惊杀三哥、四哥以后,手持寒剑,把楚国广袤的疆土踩在脚下,是为楚平王,也印证了妈妈踩中“埋玉”的预言。看来一切都是天定,谋在人而成在天数吧,生逢君王之家,我想,一定要学会照顾自己,当社会趋向于一条风浪打碎的破板,追求泥土上的生活等同于向往天堂,爱与忧伤,都是束缚一生的桎梏。
广大的疆域和富庶的城市给楚平王以压制不住的喜悦,他却无法立刻留意于此,因为二哥楚灵王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郢都依旧撒呓症,夜夜闹鬼。
城市上空全是空阔的浮躁和谣言,楚灵王的灵魂,就像哈姆雷特的老爹,在城头还在固执地盘旋,除非这里被夷为不毛之地,死人的心是不会复归平静的。
一直包装成大善人形象的楚平王在夺位过程中从不亲自下手,此时被迫开了杀戒,杀了一个群众演员,冒充楚灵王尸体,装殓了,郢都人才相信从前的国君彻底作古,经历了动荡的人们开始塌实睡觉了。
楚国人是相信人死为鬼的。屈原的《国殇》里,对死去的战士要“招魂”。楚地婴儿夜哭,就是丢了魂,要红纸写告示贴于大路,请过往君子帮助收魂才行。甚至远出而归者,到家以后,认为魂还在半路上溜达,需要家人提篮外出接魂回家——楚地巫风炽热,一至如此。其实楚灵王生前就是搞鬼专家——史书上说他淫祀鬼神,不储粮食(就是发动群众滥加祭祀鬼神的意思,当然也少不得猛跳大神,培养细腰舞蹈家。)
楚平王抢得二哥的江山,背后靠的是陈、蔡人支持,为了答谢陈、蔡,以及平息国际舆论,楚平王当即宣布:陈、蔡复国,重建宗庙。同时封观从为卜尹。
接着他一反楚灵王政策,下令“复迁邑”,原先被迫移民去开发内地的各国知青,全部扔下斧头,携了辫子粗又长的小芳,高高兴兴地返回原籍。
这个时候有人报告:“报告,去年冬天楚灵王遣发出的围徐大军,听说国内更始,撤围返回,在江淮半途,遭吴人伏击,五大夫全部被逮。吴人西趋五百里,攻击淮水中游重镇州来(安徽凤台,楚灵王穿着翠鸟大衣驻军督战的地方),吴人拔下州来。请大王指示。”
楚平王说:“寡人——”(说完这两个字把自己吓了一跳)看看没有异样,刚要继续说,旁边新令尹子旗假积极,抢着请令:“我请发兵光复州来。”
楚平王讲:“寡人——哦——还没有安抚人民,也没有敬事鬼神,没有修缮守备,没有安定国家,却劳用民力,出兵打仗,闹出事儿来没法后悔。州来多次易手,吴楚谁先拿着它都一样。等等再说兮。”
这个令尹子旗是个傻老粗,瞎嚷嚷,自诩张罗着扶楚平王上台有功(他就是那个蔓成然,嚷嚷闹鬼的,字子旗),整天大大咧咧,平王越看越讨厌,下一年就把他杀了,养由基的子孙跟他结党,一并被杀掉。(居功自傲害死人啊。)
并不惮于杀人的楚平王,在为政纲领方面,一贯是大善人形象(这也是篡位者的特点,篡位者都要讨好国人):分贫、赈穷,抚养孤儿,孝敬老人;光棍得到收容,寡妇允许减税,奸邪者被判刑,埋没者被举用。裁减边境驻军,改善邻邦外交,五年不打仗(其实只坚持了三年)。
二
当着楚灵王、楚平王依次登台上演,这一时期,北边的晋国霸业却正在悄悄衰亡。
曾几何时,“病入膏肓蜥蜴”晋景公打败齐国,“鄢陵蜥蜴”晋厉公鄢陵克楚,“三驾蜥蜴”晋悼公三驾服楚,晋国如日当空。
接下来是晋平公。晋平公跟上三代国君没法比,后期成了“窗边族”,六卿斗得不可开交,晋平公只顾饮酒作乐,假装不见,还逼着瞎子师旷给他演奏“清角”(只有黄帝、尧舜之类的大圣人才配听这曲子)。[2]结果晋平公听了,飞沙走石,大雨倾盆,晋平公恐惧,趴在地上,像一块扔掉的抹布。等把他救起来以后,就开始发高烧,从此闹病,拖了几年才死掉,而晋国则闹得大旱了三年。[3]
按《左传》的说法,则是晋平公近女色,跟四个姨太太搞得太多,最终大病十年而死,这是经过秦国大夫诊断和预言过的。
这里,我们要分清,是因为他荒唐,而使得他成了“窗边族”了,还是因为他成了“窗边族”了,而使得他荒唐,只能净干些瞎听音乐搞女色的事,最后因为无聊也没有成就感,生活也不规律,机体免疫力下降,于是病了十年,四十多岁就死了。哪个在先,要研究。
下面,晋昭公即位,还算有点种。晋昭公第一年,蔡国即将被灭,请求晋国援救,晋国开了个会却帮不上忙。晋昭公第二年,公元前528年,楚灵王死前一年,齐景公来晋国喝酒,玩投壶比赛,一边玩一边嚷嚷,晋国那边说:“有酒如淮,有肉如坻,寡君中此,为诸侯师。”
晋昭公果然一箭投中,哈哈大笑。
齐景公举起箭来,说:“有酒如渑,有肉如陵,寡人中此,与君代兴。”结果也一箭入壶。
齐景公的“与君代兴”这的话,意思是想称霸,取代晋国。晋国人大怒。齐景公的保镖赶快上前,借口天时已晚,拉着齐景公下去。
为了打击齐景公,晋昭公第三年(齐景公十九年,公元前529年,楚平王登台同年),晋国出动战车四干乘,气焰如火如荼,跑到齐国的家门口去大阅兵,还招呼老齐到平丘(河南封丘地区)会盟。
面对晋国派出的四千辆战车(简直是天文数字,武王伐纣时才三百辆),齐景公虽然去了平丘,但是还嘴硬,不同意盟誓认晋国当老大,叫板。叔向以威严的辞令将齐景公压服,并把旌旗顶子加上飘带,表示将要用兵。齐国及各家诸侯方才分外恐惧,只好再次承认晋国的地位。十三国诸侯遂盟会于平丘。
齐景公从此明白,当霸主是需要拿出行动来的,于是他找出了司马穰苴,来训练齐国陆战部队。
司马穰苴,出身于“陈氏”一族(后来篡夺了齐国社稷的陈氏),他写了一些兵法,后来和古《司马兵法》汇总在一起,称《司马穰苴兵法》,简称《司马法》,一共一百五十五篇,现在只剩了五篇(而且真假难辨)。
《司马法》开篇就鼓吹战争,“天下虽安,忘战必危”,“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当然他也反对劳兵黩武:“国虽大,好战必亡”。司马穰苴指出致胜六要素:一要顺天时;二要因地利;三要充分的物质准备;四要将士团结一心;五要讲究兵器配合;六要观察了解敌人。总之,还不错。
司马穰苴奉命给齐景公练兵,第一天就来了个下马威。他请齐景公最宠信人(大名庄贾)帮他治军,到了军中就把这个人以“迟到”罪名,拉出去杀了。接着,齐景公派人来求情,又被以乱闯军营罪,杀了其驾驶员,连同一匹左马。
司马穰苴立威取信以后,带兵赶走了晋国骚扰者和燕国入侵军,但由于他是老陈家的(齐国国君的掘墓人),受陈氏威胁的鲍、高、国三家旧贵族都谮害他,齐景公也遂对他限制使用,没多久革掉了他的职,使他悒郁不乐,抱病而死。
齐景公嚷嚷的“与晋代兴”,终于不过成了无源之水的一场意淫。
三
《fortune》杂志上说:百分之七十的企业都失败了!这不是由于错误的战略,而是无效的执行。两千五百年前,楚平王十三年平淡无奇的治国圣绩也是失败的,无足观处,这不是他的政令不好,实在是没有贯彻执行。
比如说,他宣布“把奸邪者判刑”,可是他却养出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位大奸臣,就是我们可敬的费无极先生(此人上下挑拨,残害忠良,心黑缺德,等楚平王一死,即被诛——可见民愤之大)。
费无极和伍奢都是教育口的同事,给楚平王太子当老师,伍奢是班主任,费无极是助教,级别低。从教学方法来讲,可能伍奢讲的津津有味一些,因为他的爷爷,就是楚大夫伍参,给楚庄王讲“三年不鸣”的那个,他的爸爸,老妖精伍举,数世老臣,在章华台上讲国君不以土木崇高为美而以令百姓服宠为美的,他口才亦当不错。
其实费无极也能说会道,但心术不正,所以不受太子抬举,太子有事都背着他。
于是费无极就去找楚平王发展,到了楚平王第八年(公元前523年),费无极趁着汇报教学工作的当,对楚平王说:“太子岁数不小啦,该给他娶媳妇啦。”
于是,费无极拿着楚国产的象牙犀角跑到四百公里西北的秦国去了,给太子说媳妇(就像晋国一直扶持吴国一样,楚国一直结好秦国)。
你可千万别说陕西秦国不出美女啊,貂蝉、杨玉环跟你急。所谓“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很多摄影师还跑到那儿去拍姑娘呢,油画《米脂姑娘》据说是中国的《蒙娜丽莎》耶。
费无极物色的秦国公主,就是一位百年一遇的大美女,用陕北信天游描述,那是“光格堂堂的眉脸,墩格实实的身,黑油油的发辫,忽闪闪的眼”,让人想一口吞下去。信天游描述国君公主,缺少些光风霁月型的闲雅,其实秦国公主肤似白雪,青腻吐香,她形也如兰,爱也如兰,清风她的眼,流水她的发,莺啭她的喉,明月她的心,优雅好比圆月转身,海潮要因之更改澎湃的方向,微微松开双眸,春风要倾刻融化积雪,她款款举趾的时候,绿色就要还上枝头,但没有一朵花敢在她面前开放,她吟吟而笑的时候,凤鸟就要四方云集,但没一只鸟敢在她耳边鸣唱。(哈哈,都是我大学情书写的那种词。)
费无极流着哈喇子把这个中国的蒙娜丽莎护送回楚国,一路猛跑,不是怕秦国人变卦,而是有别的目的。他先美女一步跑到郢都王宫,找楚平王献媚,说:秦家女儿长得真他妈的好耶,靠,细腻的白皮儿,窈窕的曲线,脸上柔媚真养眼。大王!您自个儿留着吧,干了一辈子革命工作,也该歇歇啦。太子年轻还有机会,另外再娶吧。
楚平王张开嘴,眼珠发直,嘴唇哆嗦,迫不及待入了洞房,等着美人来,然后把这个姣美可人的尤物抱到怀里。秦女儿岁数小,还奇怪呢,怎么楚太子这么老。可是她哪能有什么反抗,给老楚一糟蹋,第二年就生了孩子(就是下一任可怜的楚昭王)。后来又生了仨!
这位两千五百年前的美女妈妈,我们远远可以看见她走动在异乡王宫里,没有声音,斜风扬起她的裙角,使她像是笼在夜色里的一盏微红的风灯。这位美人妈妈十七年后又险遭吴王阖庐强暴,古代红颜美女真是命苦啊。
而命更苦的当数太子建,本来属于自己的奶酪,被老爸偷吃了。太子建在夕阳西下的长江江畔喃喃自语:我这么久以来的歌声,为何总是围绕着你给我的忧伤。纯净的愁情吞没我的智力,我只能把好话说尽,好事做绝。你像束缚阳光的一根带子,你的有无决定了我盘根错节的愁肠和杂乱难理的人生。但我知道,没有阳光人一样可以生存,高尚的心灵自己可以照亮自己。没有微笑我就以长风对我微笑,没有爱恋我就以寂寞拥我,没有伴侣,我就与忧伤同行,失神的一刹那,虽然又见你梦中如花摇曳,但我依然要昂头说,什么都没有发生,什么都不须惆怅,在远方我会爱上另一个姑娘,但她取代不了你。惟有你,是我守卫大学时光的最后一批火种,我将如何幸甚,自己的春光,是在你的注视下,慢慢磨为粉碎。就此离开这所大学中的你,我要去远方独领一段漫长的苦楚,携带着爱情在春去秋来中一贫如洗,在……(唉,又把我的大学弄上去了。)
太子建总这么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导致费无极心慌不定,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如果太子建未来即位,自己或许会被扒皮。
于是费无极就在当年夏天继续玩弄楚平王:“晋国啊,据我分析,为什么能够独占中原呢,因为它离巴尔干近啊,咱离的远,吃亏。”
楚平王听了知心人的话,于是,派太子建到最北最北的边境上(河南平顶山,当时叫城父),去镇守边关。古代没有电话传真,太子跟老爹之间从此恍如隔世,沟通没有了,距离拉大了,猜疑的空间宽绰了。
不置太子于死地,费无极觉得终无宁日,于是到了第二年,公元前522年,日夜在楚平王面前诋毁,说太子因为秦女的事,怨气大得要吃人,天天散布不利于您的话。他统领兵马,外交诸侯,想入郢都作乱呢。
楚平王就怕别人入郢作乱,因为他自己就是这么乱上来的。于是召见太子的班主任伍奢问话。
伍奢跑了八百里路,风尘仆仆从平顶山来到郢都,谒见楚平王之后,后者当即责问他:“听说太子和你呆在城父,存心要杀回来作乱?”
伍奢心里明白了,这一定是费无极作梗啊,他说:“大王,您奈何以小人之言而疏骨肉之亲!他毕竟是您亲生儿子啊,怎么会造反?”
费无极赶紧也说:“大王您现在心软,以后就要被擒。虽然他是您儿子,但儿子一样可以打老子!骨肉残杀司空见惯,有什么可信呢?”
楚平王是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度中国的人心,因为他自己就是残杀骨肉(逼杀仨哥哥)而上台的,所以费无极的话,在他听来很有道理。并且,立漂亮的秦国妈妈的儿子为太子,不是可以结好秦国吗?而太子建的妈咪,不过是蔡国一个漂亮妞而已,跟我在蔡国当县长时没结婚而私生下太子建,娘家也无权无势。
于是楚平王把伍奢收押下狱,然后楚平王抬起头,命令:平顶山地区警察局长——
平顶山地区警察局长奋扬八百公里驿站跑来:到!
杀太子建报我!
收到!——哗又跑回去了。
可是奋扬收到却不做到,拿圣旨不当耳边风,反倒通知太子建快去逃跑。
奋扬让自己警察局里的人把自己捆起来,回郢都复命:“大王从前嘱咐我,侍奉太子就像侍奉大王您本人,所以卑职放了太子,特来求大王治罪。”
楚平王气得没法儿:“算啦,你的眼里哪有我。明天该怎么上班怎么上班吧。”(居然饶了奋扬,难得,难得)。
太子建虽然跑了,班主任伍奢还在,正蹲监狱里数星星呢。费无极说,伍老师留着没用,砍头!当老师的,教不好学生,学生犯法,老师连坐!这是天经地义。但是又怕伍奢的儿子报复,所以干脆一窝端——费无极撺掇楚平王下令收伍奢儿子。(他挺懂得给自己未来打算的,为此,许多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无意识中都成了他的绊脚石。)
伍奢的俩儿子正在平顶山闲散看书、较量剑法呢,没招谁也没惹谁。这时候,楚平王使者来了,张开爪子,说:“大王召你俩回去,因为你们爸爸已经下狱。你俩回去,证明你家是忠的,都得释放。你俩不回去,说明存心叛乱,那就杀了你爸。”(这招好毒啊,拿狼爸爸套狼崽子。)
“容我俩找个地方先想想。”哥俩进了内屋。
“哼,显然没安好心啊,”伍子胥对大哥说,“俺俩一回,父子都不得好死,也一样帮不了父亲,到时候报仇都没人了。不如远奔他国,借兵雪耻。你说呢,大哥。”
伍尚是成熟男人,仁义而且孝顺:“话虽如此,但是父亲等着我俩到来,以求生存,我们不去,让天下人耻笑,说我俩怕死。”
哥俩议定,大哥回去领死,以尽孝义和展示勇敢,老二出逃,君子报仇,十年为限(倘是独生子女家庭,就没有这样圆满的计划了)。
商议完了,从屋子里出来,使者们都等着回话呢。伍子胥贯弓搭箭,喊:“都别过来啊,都别过来。”怒向使者,他的胡子像钢针倒竖,弓箭像毒蛇一样咝咝吐着信子。
使者都被伍子胥高大威猛的身材吓住,而且楚王没有“就地正法”命令,这里又是边境上,伍家和太子建的势力区,所以伍子胥得以顺利脱逃。
大哥伍尚则举起手,戴上他爸爸目前正戴的那种东西——桎梏,跟这帮“报丧鸟”回到了都城。几天后,他在农贸市场被“正法”时,看到了对他含笑而视的爸爸,父子俩对此悲剧的结局早有思想准备。伍奢老师前面得知老大回来而老二没回来时,还曾叹口气说:“可惜啊,从此以后,楚国虽大,却放不下一张平静的饭桌了。”(“楚君大夫其旰食乎”,楚王、大夫们忙于应敌,晚饭恐怕都要推迟了!)矢志报仇的伍子胥必将把楚国整个天翻地覆。
四
父亲、哥哥同归于尽的时候,伍子胥正裹带着太子建像丧家之犬那样往北逃跑。俩个小青年第一次出远门,商量一下,准备由宋国改奔郑国。太子建先是逃到了宋国,随后伍子胥也来到宋国,但是宋国这里正在闹内乱,所以就改去郑国。
郑国这时候依旧是“治世之能臣”子产主持政府,非常善待这两个嘴上刚长出胡子的年轻流亡者,安慰他俩说,不要悲伤,像你们这样,在国际间四处逃亡的贵家子很多,不稀奇,千万要想开点。
太子建呆在小国郑国,就像住惯了北京的人搬进通县,很憋闷,于是借机会又去了晋国,瞻仰一下大邦盟主的风采。
这时候,只会开会的晋昭公在当了六年的政后不开会了,死了,儿子晋顷公继位,也已经到了第四年。晋顷公大约是靠窗子靠得太烦了,就心血来潮对太子建讲:
“太子你既然深得郑国信任,如果我攻郑国其外,你应其内,灭郑易如反掌。到时候我把郑国封给你。”
小伙子太子建非常兴奋,于是高高兴兴地又回到通县那么大的郑国去。没等找到里应外合的机会,他的一个随从却密报了郑子产,子产当机立断:“很不好意思,太子,听说你是卧底。对不起。卧底要杀。”然后就把他杀了。
在家被老爹欺负(丢了未婚妻和继承权),在外又轻信山西人,丢了脑袋,太子建命运多舛,临死时一定恨透了这个四处碰壁的人间。他的魂灵深处总还萦绕着那个遥远面庞吧,捧了玉珏的秦家女儿脸上明媚如春的笑意排开他临死时阴郁的天空,他觉得解脱了,灵魂升华了,刽子手被他闪闪烁烁的微笑弄蒙了。随着斧子的清风滑过,秦家女儿遁入秋风转身隐去,遗留下一整个夏天,温暖如梦的骄阳午后,憧憬与回味都随风散了吧。
太子建死在郑国了。伍子胥只好继续逃跑。
跑去哪儿好呢?晋国人已经领教过了,谢谢吧,请也不去了。强齐是晏子做首席执政官,跟郑国子产一样的牛人,轮不到自己说话。还是宁为鸡口,不选牛后吧,伍子胥怀着家仇国恨准备千辛万苦到吴国去,捞个吴国总司令当当,举吴国之兵,加诸楚国人头上。
从河南新郑,东南穿插安徽,抵长江,顺流直下苏州,合计两千里水陆征程。关于这一段“在野”奔逃的经历,民间曲艺家的描述更加有血有肉。
伍子胥一路坐木轱辘车,昼伏夜行,伴着马背上的夕阳,野渡外的晓月,东南跋涉千余里来到安徽中部的昭关(安徽合肥向东与江苏南京之中间地带)。向东出了昭关便是开阔的长江,与下游南岸的吴国,鸡犬之声相闻,所以这里有楚人常年重兵把守,是吴楚边境要冲。
伍子胥抬眼看去,昭关形势险峻,两山相夹,只有山底一条土路,路上修了关隘,关隘盘查甚严(也兼向过路商人征税)。伍子胥过不了关,一犯难,就唱起来了。伍子胥晃起身来,头戴文生公子巾,身穿大笼英雄衣,云衫红彩裤,粉底靴子,套子大带,手拿马鞭,腰里挂着宝剑。一跺脚:“嗐!”,来了一段儿“谭鑫培”的《文昭关》,哀怨跌宕:
“过去一天又一天,心中好似滚油煎,腰中空悬三尺剑,不能报却父母冤——”
伍子胥挎着宝剑,徘徊在昭关,想辙。插一句:按侯宝林相声,艺人谭鑫培唱这个戏,有一次上场把宝剑带错了,挂了腰刀,一露脸儿,下面就起哄:
“哎,二哥,今儿不是《文昭关》吗,怎么改《杀庙》啦?”(韩琪杀秦香莲)
老谭一扶这“宝剑”,心就害怕啦,宝剑的把儿是直的,这怎么是弯的。无可奈何之下,抓了四句词儿:“走了一遭又一遭,心中好似滚油浇,一路盘费花光了,我卖了宝剑就挎出腰刀!”
谭鑫培老先生还有一次唱《辕门斩子》,扮焦赞的演员忘了戴胡子,一上场,台下哄声不绝。
老谭(扮杨六郎)念词:“小小孩童,你是何人?”
“启禀元帅,我是焦赞的儿子。”
“你来做甚,叫你父来!”
演员赶紧下去,换上一个焦赞来。这事流传为美谈。看来,人民群众的眼睛,真是贼亮的。
伍子胥在昭关,也被眼睛贼亮的人民群众认出来了,“耶?你怎么跟画像上捉拿的人一样啊?”伍子胥吓了一大跳,好在对方是个好人,在戏台上叫“东皋公”,安顿伍子胥在他家住下,伍子胥这才放心唱道:
一轮明月照窗前,
愁人心中似箭穿。
实指望到吴国借兵回转,
谁知道昭关有阻拦。
幸遇那东皋公行方便,
他将我隐藏在后花园。
一连几天我的眉不展,
夜夜何曾得安眠。
俺伍员好一似丧家犬,
满腹的含冤我向谁言,
我好比哀哀长空雁,
我好比龙困在浅沙滩。
我好比鱼儿吞了钩线,
我好比波浪中失舵的舟船。
思来想去我的肝肠断,
今夜晚怎能够盼到明天![4]
第二天,东皋公念白:“将军开门来——”开门一看,吓了一跳,伍子胥由于苦闷愤激,胡子头发全愁白了,把东皋公吓了一惊。
伍子胥还问呢:“老丈为何这等惊慌?”
“将军为何须发都白了——”
“哎呀,不好了,”伍子胥唱道,“一见白发心好惨,点点珠泪洒胸前。冤仇未报容颜变,一事无成两鬓斑——”
不过,头发白了更好,鉴于这种情况,东皋公就突发奇想,找了一个跑龙套的,长相酷似伍子胥的,让他去昭关前晃悠。守关的楚卒对着画像一看,是他,正点,抓他。旁边白头发的真伍子胥趁机飞也似地逃出昭关,奔江边而去了。
伍子胥出了草莽山林,像一只野狼一样,探头探脑在“天际流”的滔滔大江上发傻。马车已经没了,长江水从一千里上他所爱过哭过,死过活过的郢城流来,父亲、哥哥的尸体无人埋葬,也许早已抛入江心。亲人出没江上的灵魂在上,能不能发一只小船来渡我到彼岸。
正好,一个渔父(就是打鱼的老头),光着脊梁赤着脚,像一只干巴巴的人参一样,摇着桨过来了,把伍子胥渡过江去。总算松了口气,不怕人追了。
伍子胥临下船,摸了半天怀里,最后把宝剑解下来了:“渔大爷,我这宝剑材料上乘,雕工细致,还镶了宝石,特别值钱,您收着吧。”
“呵呵,大王有法令,抓住伍子胥,赏格——小米五十万斗,赐爵执珪(侯爵),岂只是你这一口宝剑。你别污辱我的人格啦。”
伍子胥尾椎骨冒冷汗,赶紧拜谢,往东继续跑。跑了几天,没有钱,只好又拿出宝剑换吃的,等宝剑也吃光了,过江已有三百里,来到江苏溧阳市的濑水岸边,远山拱手,清川斜流,饥饿难耐的伍子胥游目四顾,芦苇荡里只有一个女子在河边浣纱(不是西施)。
这位挥舞大棒的女子,使劲地扁石头上的轻纱,衣襟一动一抖的,曲线玲珑,她侧跪的身子旁边,还有一份便当(盒饭),是她自带的餐饭。
伍子胥说:“小姐,请教一下,有没有多余的这个……这个,便当,给我吃吃啊。”
浣纱女不做声,冷眼侧视,旋即跪长了身子,够了便当,递给他。
伍子胥赶紧惶恐地接了,打开盖儿,是酥糯适口的酸肉羹加菜酱(蔬菜加盐煮成菜酱)。伍子胥嘿嘿一笑:“那个,小姐,对不起,还有筷子——嘿嘿。”
小姐气得要命,又翻出筷子给他。伍子胥三下五除二,把饭刨进嘴里,最后说:“好吃,好吃,可是,我没钱,要不,等以后……”
女孩说:“算了吧,早就知道。”
“好!谢谢小姐!谢谢小姐!噢对了,你别跟别人说,一个大高个子,钢针胡子的家伙,跟你在这吃饭啊,他们正追我呢!”
浣纱女脸色一变,凄哀欲绝。伍子胥又反复嘱咐,千万别说啊,别说看见我啊,小姐,我先走啦,跟你爸你妈也别说啊。走出二十步之后,伍子胥又低着嗓子回头喊:“跟你男朋友也别说啊——”
女孩投下愤怒的怪怪的一瞥,娥眉拧紧,一瞪眼,哼!我不说,“扑通——”一声,抱着一块石头,跌入滔滔湍流的濑水,愤而自杀了。[5]
伍子胥赶紧跑回来,除了女孩儿的轻纱,一切好像梦一场,从来没有发生过(唯独他的肚子是饱了)。
后来,伍子胥功成名就,率大军从楚国返回,路过这里,往河里撒了三斗金瓜子,以此报答救命女孩儿(还算有良心)。据说两千年后,还有人在濑水边捞到金瓜子。其中的半粒,被溧阳文化馆收藏至今(呵呵,谁知道真的假的)。这个女孩子,因此上了《列女传》(是够烈的),说她“贞明执操,其丈夫女哉!”——就是像男子汉大丈夫一样的女人![6]
如今濑水岸边有溧阳饭店,你可以去那里凭吊古人,但是吃饭的时候,千万要尊重女服务员呀,千万别耍态度,不然逼出人命来后悔不及。
伍子胥站在烈女投河的地方,嗟讶不已,最后他喃喃地说:为什么这样,为什么这样,吴国人不是我想象,不过,有性格!(据说,那个摆渡伍子胥的渔父,也是由于伍子胥同样的嘱咐,愤而“覆舟自沉于江”了。看来伍子胥的乌鸦嘴,说谁谁死。)[7]
想到了死,想到了自己的父亲,空气间陡然间变得很冷,杨树的黄叶划过记忆中父亲的额头混入千千万万的落叶之中,父亲被秋风吹硬吹冷的面容,透视出道路尽头等待他的最后一轮太阳。
伍子胥转身,朝着苍茫落日中的太湖之滨——吴国进发。
五
大约按历史的记载,吴国这个有“海盐之饶,章山之铜,三江五湖之利”的东南富饶国度,最早是在公元前十二世纪末(大周朝初年)建国,建国者是两个陕西来的老客,吴泰伯和他的二弟。
吴泰伯是后稷的第十二代长孙,老大,并排哥四个:吴泰伯是老大,虞仲是老二,季历是老三。老三季历生下了大圣人姬昌(周文王),因为姬昌生下来就有帝王相(四个乳头),所以让季历继承了周国的领导权,以便未来传位给其儿子姬昌(父亲沾儿子的光)。
吴泰伯和吴老二看看没机会了,又怕继续呆在陕西被老三一家子讨厌,干脆成全了老父亲的意愿,跑了五千里,往当时已知世界的最远处,江苏无锡一带跑来了。[8]
他俩来到了现在无锡市飞机场附近(今梅里镇),就落下脚根,水质的江南,山温草柔、灵秀醇郁,使他俩大开眼界。按《尚书大传》记载,吴越人喜欢“男女同川而浴”,跟日本人差不多,老吴大开眼界。接着,又看见吴人抓蛇吃,以为上等佳肴,这在中原根本是弃之无用的,而吴国人吃鱼、吃鳖、吃螺、吃蚌,不觉腥臊,一手攥一把,拿牙签剜,就像中原吃瓜子。
一直是吃狗尾巴草驯化而来的小米(粟)长大的吴泰伯,发现江南流行吃大米,白乎乎像蛆,还好,吃起来没有蛆味儿,但是也没小米干饭的香。做饭锅也各色。老家的锅灶是建筑在地面上的,而江南潮湿,就架起悬空的竹木棚子,下雨的时候,灶搬到竹棚的架台板上,是便携式可移动的,因为没有烟囱,竹棚里冒出蘑菇云,越冒越多,直至棚顶着火,很不安全。还好,这里人不太麻烦他们炉灶,平时总吃盐卤、酒糟弄出的腌渍食物,黑不溜秋,像咸菜疙瘩,是蛮荒之地的美食,天热也不变质,一个疙瘩吃俩月。
峨冠博带,宽袍大袖的吴泰伯看见这里人紧身短衣,袖口窄小,腰间常束一条麻绳,或者干脆是超短裙,最糟的,很多人几乎光着,露出浑身蛇鳞一样的文身。
关于为什么要文身,说法不一,有的认为从“文”这个字的甲骨文看上去,是一个仰面躺着的人,胸口画了花纹,表示他死了,花纹是在追悼会上装饰他身体的,美化的意思,所以“文”引申成了文学(原来文学发源于殡仪馆)。吴泰伯怕自己接受不了吴国的culture shock,担心自己忍不住又跑回老家去,干脆把自己也文了身,断绝回去的后路,表示旧的自己已经死了,绝不再回陕西争位子了,因为中原是只有死人才文身的。
还有说法,文身是在远古群居时代,不婚杂交情况下防止乱伦的一种措施。这有道理,远古人没什么成型衣服,兽皮一块,麻袋装,胡子头发一大把,不靠文身就分不出张三李四。有了文身,就好了,一个女孩要找自己老公性交,记着肚子上有狗、有鸡爪子、有蛇尾巴的三个帅哥就是了。哈哈。
还有最无趣的一种解释,吴地的人崇拜龙蛇,所以身子文上龙鳞,下水抓鱼的时候,避免鱼鲛的攻击,龙王爷近视眼,不会伤害他(古埃及也崇拜蛇,埃及艳后不是蛇吻而死吗?她王冠上有条黄金珠玉的眼镜蛇。但不知道她文身吗?她要去下尼罗河抓鱼吗?据说,一块冰川出土的五万年前阿尔卑斯山人尸,肌肤完好,也有大面积文身,看来欧洲人也是早就有文身的)。[9]
头发也不一样。吴泰伯是带冠的,头发挽结起来,插上簪子,再扎上一个冠,有点儿身份的中原成年人都这样,平民也要戴上头巾,否则就是罪犯。高冠大髻的吴泰伯有心理准备,他见过陕西的狄戎,狄戎是披发,长长的头发像马鬃毛那样披散在后背上(就是现代长发飘飘的女子那样,我大学写情书的对象)。可是吴人还是让吴泰伯吃了一大惊,这里的土著们却是“断发”,就像《阿q正传》里面剪了辫子的假洋鬼子,后脖子上剩一截刷子,披在脖颈上,类似摇滚歌星。总之既不挽髻,也不披发,而是断发。为什么要断发呢?南方湿热(春秋时代又比现今气温要高两度),头发太长的话,粘乎乎容易生虫子,下水抓鱼更难受,披头散发的,像个溺水鬼,把自己和龙王爷都得吓个半死。所以要断发。
“有礼义之大”、“有章服之美”的文明族类吴泰伯,和他弟弟吴老二,喜滋滋来到吴国后的第一天,迎接他们的是吴人的围观和嘲笑。大家对他俩脑袋上方类似靴子的东西叹为观止(就像见闻狭隘的人突然看见本·拉登头上那个布缠的大鸟窠)。
吴泰伯对付群众围观有办法,他从腰带上变戏法似的摘下一个铜镜,表面用锡和水银的溶剂(即玄锡)打磨得异常光亮,交给土著拿着。[10]那土著把它端到眼前,看见里边赫然一个类人猿,吓得尖叫着把它撇出老远。这个戏剧化动作激起了大家好奇心,围观者依次抢了镜子来看,依次鉴赏了自己的尊容,依次把它撇到地上——比河水照镜子看,还是有很大不同噫。
吴老二也开始变魔术,掏出一个蚕茧,传递给每一人看,大家不明就里地把这个鸟蛋又还给他。吴老二问:谁有水?
大家不懂他的方言,说话这么侉!纷纷鄙夷他。吴老二比画着:水,水!water!
终于有人明白了,端来一瓦罐water。吴老二把蚕茧泡在水里,点着火煮,手舞足蹈地假装施了半天法术,然后从蚕茧里抽出细长光亮的丝来,一段又一段,无穷又无尽,大家都看呆了,鸟蛋里居然冒出了蜘蛛丝啦!无数震惊的下巴几乎垂得要脱了臼,全看傻了。
一天下来,中原科技已经彻底折服了方圆几里所有的土著吴人。吴人耳目一新、眼界大开,大家都说,那两个把鞋子放在脑袋上的神仙简直是电伯风神下凡。
傍晚,当吴老二表演“猜物游戏”时,吴人已经倾心拥戴了。这就像一百个手持毛瑟抢的西班牙人可以征服整个南美洲,进步文明的火种执有者轻而易举成了吴人的领袖。
“猜物游戏”是这样玩的,吴泰伯背过身去不看,让身后土著人随便手里捏一个什么东西,比如象牙梳子。吴老二在竹版上刻了几个字,给吴泰伯看字,吴泰伯说:我猜,是象牙梳子。
喔噻!神啦。土著们找出各种各样古怪的东西拿在手里,吴老二只要往板子上一刻,吴泰伯去问板子,就全知道了。神啦。
一个最聪明的土著青年,激动地跑到屋外,指着远山的夕阳,说,这是什么?阿拉不信,难道遥远的太阳也能猜得到嘛?
吴老二在竹板上画了个圈加一点儿,吴泰伯微微笑地说:that is太阳!
oh my god,i服了you!!!土著吴人纷纷拜倒在地,磕头如捣蒜,山呼酋长。
于是这两个陕西老客就成了吴人的酋长,教导吴人各种先进的中原文明。吴人虽然也在耕种,但庄稼只够凑合吃个半饱,主要借助副食品,农具也只是石头、木头、骨头制成的,他们几乎不会冶炼矿石,虽然使用矿石颜料文身画体。吴泰伯向吴人介绍青铜制的斧、锛、镰、削、锥、凿,这可以砍,这可以铲,于是吴人开始高效地砍伐树木、开垦农田,破土、起土、收割都有了青铜工具。黄河流域先进的农业技术传到了长江下游。吴泰伯领导大家夯土为台,台上建起容纳近百人的房屋,里面有固定的炉灶乃至烟囱,很多好奇的小屁孩儿从房顶钻进烟囱,直至落入冒火的灶台,烧个半死,以至于吴泰伯被迫给烟囱加了盖子。[11]
吴泰伯并且带领大家在无锡外挖了一条河道,后人称之“泰伯渎”,是江南最早的运河,今天仍然在使用。
光有技术还不够,管理也要搞上去,于是吴泰伯把吴人分成金字塔的组织结构(塔尖上当然是他老人家自己了),旁边助理是吴老二,塔层分出长幼男女级别,尊贱亲疏不同。吴泰伯教大家什么是文明,要求男的走马路左边,女的走马路右边(回来的时候又走到一边儿了),穿的裙子必须盖住脚面,坐的席子不能男女同块,进门不能走中间,坐着不能脚朝天,以及其他文明,比如如何下跪作揖,如何磕头稽首,如何上税,如何挨板子,什么什么情况下割鼻子,什么什么情况下挖眼睛,什么什么情况下骟掉生殖器……这就是“文明”了(并不好玩!),吴国于是大治!
吴泰伯没有儿子,所以吴老二在若干年之后接替了他的位置,传了三代以后,武王伐纣,大周朝正式建国了。周武王没有忘记自己的亲戚,派使者拿着委任状和周圣人的《周礼》,跑到苏南,打听吴泰伯、吴老二的下落,在无锡找到了他们的后裔,将之宣布为吴国的诸侯国君。
累计历经十九代,一船明月一竿竹,家住五湖归去来,生活恬淡悠远的,国君位子就传到了吴王寿梦先生,也开始了纷争的时代。纷争的原因,来自那个从晋国跑来搞“和平演变”的巫臣大夫。
在此之前,吴国是给楚国当附庸,当附庸也并没什么不好,每年往楚王那里送点奢侈品和保护费,就可以菩萨保佑,风调雨顺了。遇上别人来侵犯时,老大还会罩着他。对于民众来讲,生活在非要争老大的国家里,也许更累。但是经过巫臣的和平演变,吴王寿梦野心膨胀,宣布叛离楚国,非要跟“独眼蜥蜴”楚共王平起平坐。
寿梦的战斗力比较弱,靠的只有水军。吴国的水军还可以。无锡这里南依太湖,河道纵横,水网密布,是良好的水军训练营。不过,因为吴国地处下游,用舟楫和上游一千五百里外的楚国争锋,吃“地利”的亏。
但最大的吃亏还是没有陆战队员,没有陆军的国家,妄图争霸是不可想象的。而吴国的地面部队停滞在民兵保安团水平,战时甚至赤身露体,乌鸦一样聚合,没有阵法。他们甚至还不会利用轮子,运输全依靠船只,陆上就是人背。
巫臣的军事顾问团,带着先进技术,带着轮子,从晋国来支持吴国的陆军现代化建设了——巫臣教授吴人乘车、射箭、攻战、守御,排兵布阵,演练各种战术。吴国人从此具备了地面攻击力量,不但阻止了楚王国的东进,而且使楚人第一次面临本土有被攻击可能。
吴地气候温和,土壤肥沃,外来的星火轻轻一点,一座厚积的油田就可以燃烧了。巫臣走后(他得回去找夏姬啊),留下自己的儿子屈狐庸在吴国继续做外交官。屈狐庸通晓东方各夷族语言,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和重金贿赂,劝说群舒、诸越、诸夷叛楚联吴,卸掉了楚国的爪牙,极大削弱了楚国势力。
寿梦由此加入了晋联邦阵营,年年从东南像疯狗一样乱咬楚国,把楚国在安徽的殖民地好些抢在自己怀里,但是又被楚人出兵夺回,反复不已(席慕容诗“得了焉支,又失了焉支”,略可比拟)。
楚国(湖南、湖北两省)与吴国(苏南地区)之间的缓冲带安徽境内,成了新一轮的巴尔干,热闹非凡的火药释放场,不断变幻着大王旗帜(当地老百姓,想来也在“梳髻”和“断发”两种强制下反反复复,发型一年一变,年年很多脑袋落地)。[12]
六
频频对楚用兵的寿梦死后,有子四个,诸樊、馀祭、夷眛、季札(瞧人家名字起的!)。其中,老四季札博学多才,最是寿梦所爱。寿梦想让他接班。
寿梦临死的时候,对着诸樊说:“季札是个好同志啊!”但是,叫老大把位子让给季札的话,实在说不出口。最后,瞅着忧愁的老爸闭上眼之后,诸樊就继了位。
诸樊上台伊始,就不顾忌讳,趁楚共王新丧而伐楚(无礼已极),被养由基打得损兵折将,又招了晋霸主一通骂。
诸樊回来以后,就要让位给四弟季札,他说:“父亲临死声色俱悲,他的私意是想让你继位,但是怕废长立幼不好,就克制着本意而把国家交给了我。我当时不好拒绝,现在我愿意让位给你,实现父亲的本愿。”
季札是古代知名度较高的贤人,跟伯夷叔齐,许由务光一样,也矫情之至,死活不愿当官,大哥、二哥、三哥还活着呢,哪轮到我?季札说:“拥有国家,不是我的志节。”说完就跑到郊外,住在窝棚里种地,喊吃饭也不回来。诸樊无奈,只好先放弃。
此后,据说诸樊打仗非常猛,轻死犯勇,有乃父之风。他甚至连饭前祷告都盼着自己早死,就为了传位给老四。[13]
诸樊第十三年时终于如愿以偿,要死了。这一年正是公元前548年,崔杼弑其君那年,晋楚弭兵前三年,楚国作战重心向东转移,令尹子木领兵攻打舒鸠国(安徽舒城),因为后者在吴人的怂恿下叛楚。吴军驰救,从苏南入安徽。令尹子木右翼前进,左翼后撤。吴军处在楚左右两军之间达七天,在楚左翼军五位大夫私卒的猛烈挤压下,吴军像核桃一样碎了,败逃。逃到安全地带后登山远望,见楚军并无后续,就重新迫近楚军。楚精锐部队再次击伤吴军,吴军又大败。
诸樊急了,到了冬天又往安徽加兵,攻打安徽巢邑(楚东部边邑)。巢邑守军牛臣故意命令打开城门,勇敢轻率的诸樊像西班牙公牛一样猛冲进城,被牛臣躲在矮墙后一箭把他射死(估计诸樊不屑穿甲,就为了早死,至少后背没甲衣)。(巢邑据说是有巢氏的老家。战争年代,有巢氏的巢,经常被燧人氏的火烧掉——鲁迅语。)
老大诸樊临死,留下遗嘱:我若直接传位给季札,他肯定更不接受。这样,老二即位,日后依次传位直到老四季札。
馀祭点头。然后老二馀祭披星戴月地主持政府工作,仅四年,就在视察战船的时候,被一个越国(不是越南)俘虏,突然冲上前,拿刀砍死了。(季札一定庆幸被砍死的不是自己)。这个俘虏是同年吴人伐越所捉来的,当时被罚做看守战船,所以有兵器,这里注意,他砍馀祭用的是刀,《左传》第一次提到刀。
所谓刀,在春秋很少见,但青铜时代确实有刀,叫做“吴钩”,名字很好听,其实是吴国剑的变种,剑刃为曲线,比后代的刀身狭细,可能像日本鬼子指挥刀,现代西南少数民族砍柴还在用,譬如景颇刀。
但是青铜确实不适合铸成刀,青铜的武器质地脆,不利于劈砍,劈大劲了就断,都是用尖儿捅。所以,青铜多铸剑,青铜剑虽锋利,但不能铸长,铸长了就要铸得薄些,否则太重而不便单手使用。可是薄了又容易脆断。所以,青铜剑五十公分为宜。
后代秦始皇的剑估计是铁的,铁柔韧性好,所以剑长可增到一米四,被荆柯袭击时,剑都拔不出来——太长了(可能是为了好看)。后代剑的长度标准,以垂手倒持剑的把柄,剑尖抵达眉毛为宜。过短了,吃亏,过长了,抡起来削自己脑袋(李连杰小时侯练剑,个子矮,就被剑伤了脑门儿——我听他妈说的)。
老二馀祭被古代“第一刀”砍死以后,革命继承人并没有断,老三夷眛替补上场(真是“薪尽火传”啊)。老三夷眛说,我先上,等我完了就轮给你啊,老四。然后觉得老四季札这样“贤”着没事干也不好,就派老四季札出使中原列国,告诉诸侯们我老三继位了。
季札跑了一圈,首先到了鲁国,拜见完鲁襄公,就要求学习高雅音乐。鲁国人给他演奏了周公制作的周乐,形式规范,曲调简单,节拍缓慢,像叹气一样,谁听了谁跑。全世界的年轻人只有季札一个人喜欢(可见其矫情之至)。
季札合着眼,脸带笑模样,听样板音乐,这同时是配了歌词的。具体就是《诗经》。《诗经》不但可以朗诵,还可以演奏其谱调,可以唱其歌词,还可以舞。鲁国人是给季札唱了《诗经》中的几首诗,并且用了一个不大不小的乐队伴奏。当时的乐器也蔚然可观,光《诗经》中提到的乐器就有二十九种之多,琴啊、瑟啊、萧管龠埙竺鼓钟鸾,铃缶圉簧篪磬雅钲,别说样子没见过,连名字怎么念都不知道。季札一边听《诗经》的歌唱加配乐,一边叫好:
“美哉,始基之矣。”
“美哉,渊乎。”
“美哉,思而不惧。”
“美哉,泱泱乎大风也。”(这句喊得还不错!)
“美哉,荡荡乎。”(还刚才那意思,没换)
“美哉,沨沨乎。”(还没换,还那句)
……
喊了半天,没有谈出一句实在的美学原理,只怕人家把我这南蛮当外行看,拼命漫声喊好而已。当然有些评语和原诗是可以对得上的,但这又显得这些评语好像事先就准备好了的。
接下来观赏样板戏:《云门》、《大威》、《九韶》、《大夏》、《大濩》、《大武》,都是国家颁定的祭祖舞,一个先王一种。《大夏》是给勤劳简朴的大禹的,所以演员服装只是头戴毛皮帽子,上半身袒露,下身穿着白色短裙,右手持羽毛,左手持乐器,八人一行,边唱边舞,颇为质朴、粗旷。《大武》是给周武王的,舞者头带冠冕,手持朱盾玉斧,华丽多姿,还有对白。接下来是贵族舞:《帗舞》、《羽舞》、《皇舞》、《旋舞》、《干舞》、《人舞》。季札一边看,一边又喊:
“美哉,犹有憾。”
“美哉,周之胜也,其如此乎!”
“美哉,勤而不德。”
“德至矣哉,大矣!观止也。”
还是这么喊。不过他最后倒创造了“叹为观止”这成语,芒刺在背的他其实是巴不得看完呢。[14]
就这样“美哉美哉”地在鲁国混完学分,保持着良好的自我感觉和可笑的表白,四公子季札又去齐国参观访问。
齐国刚刚经历崔杼庆封浩劫(去年庆封刚跑),混迹政坛的老世故晏平仲(晏子)心有余悸。俩人交换了一下对于明哲保身的心得,季札对这位齐国不倒翁说:“你快交出你的相印和封邑吧,齐国要闹内讧了,你别参与国家的事,没权没财,就可以免于遭难了。”(这大约也是他自己故意离开吴国的原因吧。)
于是晏子听他的,把自己的相权和封邑都归还了给了齐景公,就免于了在不久之后栾、高两家相争之中被当作了活靶子。而栾、高相争,两败俱伤,更加便宜了野心勃勃的陈氏。风头过去之后,晏子重新掌政。
接着季札又西行八百里见河南郑国子产,一见面就像多熟了似的,教子产说:“子为政,慎之以礼,不然,郑国将败。”这不废话吗,“慎以礼”,那还用说!拾人牙慧,故弄玄虚。
季札送给子产一块吴绫(上吊用的?)。吴绫、楚绢、齐纨、蜀锦、鲁缟五者齐名。子产回赠他一件麻衣(哭丧?)
接着北上三百多里到河南、河北交境的卫国,季札见到遽伯玉、史狗、史鰌等地方性大贤人,点头说:“还好,卫国多君子,未有患也。”
接着他又举着乌鸦嘴往晋国去,半路上路过卫大夫孙林父的封邑,听见孙林父在撞钟伐鼓地奏乐,于是说:“你完蛋了,你这样下去迟早脖子要受戮。以前你把卫献公给驱逐出境了,虽然后来又保着他回来了,但你也是有罪啊。你害怕别人以此为借口给灭你还不够呢,还吵吵着奏乐玩儿,你还不眯着点!”孙林父一下子明白过来了,从此一辈子不再听琴瑟(学会明哲保身了)。
在晋国,季札交接了赵武、韩起、魏舒,都是一时之选。然后故作高深地告诉叔向说:“吾子勉之(劈头就做怪语),国君奢侈,大夫皆富,政在三家,你好直言,快想想自免于难的后路吧。”
季札应该去精神病院检查一下,他可能有“迫害狂”症,总在担心着莫名其妙的危险,总在琢磨着退路和求得全尸的死法。他回到国内以后,当然照旧不想着继承王位,继续赋闲,跑到自己的封地延陵(江苏常州)去,当一个安乐翁的闲着的角色。季札畏首畏尾,不敢为天下先,不出去作官,真可惜他没去洛阳见见老子(老子此时正在洛阳,拿着块破抹布天天擦洛阳图书馆书架),可以好好跟老子切磋一下“缩头乌龟哲学”。[15]
还有一件事,季札这次出差路过江苏中部徐国的时候(徐国也是吴楚交争之地),徐国君喜欢他的宝剑,想要,不料却突然发病死了。季札生怕麻烦追上自己,就把宝剑挂在老徐坟头,算是赠给老徐。季札说:“阿拉已经心许给侬,侬格么死了,阿拉还四给侬。”(“心许”一词来历。)
老徐为什么会喜欢季札的剑呢?这要说吴越的剑,确实是好。欧冶子、风胡子、干将、莫邪,都是吴越一批铸剑名家。北方为什么没有剑师?北方使用战车,武器是长兵器,戈、戟,三米长,可以远攻近防,北方不重视用剑。而整个南方(包括楚国)却优先发展短兵器。南方林莽丛生,河多水深,步战、水战比车战更适合。轻便锋利的剑,成为山林水网中步兵近身肉搏的最佳格斗武器。
夷眛继位到了第三年,公元前542年,派行人巫臣的儿子跑回晋国去联络工作。当时的执政官赵武就问巫臣的儿子:“前番诸樊、馀祭两个吴王都死了,这是上天在给季札扫清道路呢吧?”巫臣儿子屈狐庸说:“不是啊,这其实是给现在的吴王(夷眛)开道啊。这人有德又有度,未来继承吴国的,一定是他的子孙。季札嘛,在这种情况下,就是把国家给了他,他也立不长久。”(“虽有国,不立。”)
接下来,终老三夷眛一生都在跟楚灵王搏斗。夷眛第六年,楚灵王攻入江苏腹地,挖出躲在丹徒的齐国恐怖分子庆封。老楚第一次打到我们家门口来了,吴人感觉压力很大,当年即提兵破袭楚国北境(河南南部)和东境(安徽)三邑。楚国派出三位大员,在边境地区紧急动员筑城,以备吴患。
“细腰蜥蜴”楚灵王次年又大会诸侯之师和东夷战士,在安徽中部与吴国人混战一场,但除了捉了“蹶由”衅鼓未遂以外无功而返。楚灵王气得没法,回去大修章华台,五年后再度饮马于淮河要塞州来城,以五员楚将为前驱,围攻苏北徐国,以惧吴人。
徐国人一直摇摆在吴楚之间,这次拼死抵抗楚围,坚持了一冬,等到楚国郢都发生变乱,楚灵王自缢于乱山之中,楚平王继位,围兵自然解去,楚军坐着兵车回国。吴人闻讯,立刻跟踪追击。(吴国人兵车少,但是步兵追车兵,其实还是步兵跑得快,信不信由你。而且步兵可以抄小道。)
吴国步兵追至豫章,活捉了五员楚将,兵车改了囚车,装了进去。吴国拣了大便宜。
又过了两年,楚平王三年,在位十七年的老三夷眛也光荣仙逝了,死因未详。老大诸樊的儿子僚即位,气氛立刻紧张得透不过气来。
本来,老三死,应该传位给老四季札,老三也是这么做的,可是季大贤人死活不敢坐这国君的位子,仿佛那是个杀猪的屠宰台,硬是逃去了。(季札可能是历史上最后一个逃位的“贤人”了。后代人智力进化,再也没这傻人傻事了。)
老大诸樊的儿子僚即位以后,老三夷眛的儿子“公子光”不乐意了:我爹的位子应该给我,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硬抢了去!
公子光心中的公理是这样的:上几任国君之所以不传位给自己的儿子而传位给弟弟,是为了季札的缘故。如果听从上几任国君的命令,那应该把王位给季札。如果不听他们的命令,那我应该接班。阿僚凭什么轮到他当国君?而且我爸对吴国的贡献比他爸大多了,人们都念着我家呢。
吴王僚心中也自有自己的公理:你爸爸的位子还是我爸爸传过去的呢,现在还我们岂不很正常?你还想赖着不还了?我是老吴王寿梦的长房长孙,按嫡子继承制,该我即位。
这个似乎也很有道理——这就是“兄终弟及”制的弊端啊。不管怎么样,公子光极不甘心,日夜切齿,觊觎王位,不提。[16]
吴王僚第二年,楚平王第四年,公元前525年,吴又起兵攻楚,逆长江而上五百里,出南京(当时还是猴子所居),西入安徽,与楚司马子鱼的楚军遭遇于险境“天门山”——安徽当涂、和县夹江相对处,李白埋骨的地方(李白也会死啊)。李白咏“天门山”云:
天门中断楚江开,
碧水东流至此回。
两岸青山相对出,
孤帆一片日边来。
吴、楚船只在天门山江面激战,打了一场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水战。吴军船队摆成弓形之阵,向上游迎战楚军。楚军处在上游,占据地利,而且楚军的水军和战船建设也比吴军早,他们为了训练水军拉纤,还发明了拔河游戏——就是现在我们还在玩的。刚一开战,楚司马子鱼却被流箭射死,楚国愤青的眼珠子通红,山呼海啸,借助水的势能,把吴国水师杀得纷纷跳船,吴王专乘的“余皇”大战船遂被缴获。
几百名楚人一齐使劲,把余皇大战船拖到岸山,当战利品守起来,四周布置碳火,以防吴人劫船,然后就在一旁列阵,警戒吴人前来。
公子光挑了三个大胡子,模样像楚国人的,混进楚国营阵里去,潜伏在余皇一侧。(原来楚国人是大胡子啊,阿富汗民兵?)
到了夜里,公子光在外面伸脖子喊:“余皇——”
三个大胡子应:“在呢——”
“余皇——”
“在呢——”
楚国人一听,坏了!闹鬼了。楚国人闹鬼是全球第一,人人信鬼,家家信巫,一看大船身上也附上妖精了,“在呢——在呢——”地叫,赶紧寻声捉妖。楚营大乱,捉杀了几个妖怪,一看都是大胡子,于是为了捉妖,大胡子楚军又自相残杀起来,大胡子越杀越多,正准备杀更多的大胡子呢,公子光挥动着吴人掩杀过来了。这群光下巴的吴人把胡子茂密的大老楚杀得大败,一路追着屁股揍,从新夺回余皇大战船。
(楚师“轻佻”,最怕有人吓唬它,一吓唬就乱。)
勇武的公子光得胜回国,从此更加对自己充满了敬意,我不当吴王谁当吴王!但是夺位的办法,却是没有一个。公子光的心中,在万千澎湃之后,生机盎然的,却只有这一团无边的愁闷。
时间又过去三年,到了楚平王九年,公元前522年,公元前六世纪末的阳光,像野兽的爪子一样落在公子光焦灼的肩膀上,他盯着旁边女秘书璀璨的笑容,闷声不响。
这时候,一个叫伍子胥的乞丐,不远千里,拎着根箫,悄悄进入吴国街市,特意来找他了。
七
吴国都城已经在几十年前从无锡迁到苏州了,与今天的苏州重叠,但略措西南一些,是中国古代的威尼斯,宽阔的外护城河,围着长方形城垣,蜿蜒直到内城河去。城里穿凿河道,如经如纬,脉络全城。街区依河而建,建筑临水而踞,河巷把水城分割出一块块block,所谓“绿浪东西南北水,红栏三百九十桥。”(白乐天),“吴王城里柳成畦,齐女门前水拍堤。”(唐寅。)
伍子胥不远万里来到柔美秀丽的江南,方兴未艾的明珠苏州,他看见苏州细密交错的河道,独木舟往来穿梭,像一支支新生的菱角。哎乃的橹声,像成天价响在水街上,报站的人唱着:靠上来……摆开去,就跟我们现在的公共汽车报站一样,极温馨极动听的人嗓。然而伍子胥没有钱坐公汽——打车更不可能,伍子胥来到苏州后的主要工作,就是蹲在农贸市场或地铁口一带吹箫,向吴人乞讨,因为他是一个没有一分钱的英雄汉了。
下雨了,江南的雨,杏花的雨,夹着细白的栀子冷香,随着卖花姑娘水淋淋的声音飘入眼角。他像一棵被遗弃街头的小白菜,没有哪一个过路妇人把他捡起来。炊烟从苍黑色的民居袅袅旋舞而起,一切晚暮的声响被斜斜扯着的雨线隔得温和又遥远。于地铁口瑟缩抖着的伍子胥现在还不知道,这座陌生城市将以他命名很多东西,胥江,胥门,胥口,一直到两千五百年后,还在用着,甚至“姑苏”两字,都是从“胥”衍发的。
“君子违难,不事仇国”,伍子胥也许不是君子吧,他是一个乞丐,被命运逼到了穷途末路,愁白了头发又愁白了胡子,卧在街角,攥着棒子,好像《射雕》香港版的洪七公。[17]
农贸市场的官方管理员会看相。伍子胥形貌壮伟,身长一丈,腰阔十围,眉间一尺,奇貌必是奇人,于是管理员把伍子胥推荐给“公子光”。[18]
公子光听了描述,却很讨厌这种相貌,但他还在市吏安排下会见了这个颇有来路的乞丐。乞丐伍子胥坐在两层帷幕里,只露出两手和衣服,像新媳妇似的跟公子光蒙面而谈(为了不使公子厌烦他的容表)。话刚谈到一半,公子光就掀起帷幕,握住伍子胥的手,一起坐下——俩人相见恨晚,畅谈三天三夜,没有一句重话,欢声惊叹,成为莫逆之交。伍子胥离开公子府的时候,身上带着一封绝密计划——刺杀现任国君吴王僚。
伍子胥回到乡间,组织魔鬼训练营,物色行刺人选。要说做刺客的条件,体力强、有武艺,徒手可以搏击杀人,是基本要求。徒手杀人主要有三种方法:
拉杀。比如,从前被戴了绿帽子的鲁桓公酒后被齐国力士“拉肋而死”。把人像蚂蚱一样揪成两半。挟死,战国四君子的春申君在城门口被“死士”挟而杀之。扼喉,适合半夜暗杀,楚灵王之杀侄,就是把他憋死。
不过,所有这些办法对孔武有力,体大如牛的吴王僚都不适合。吴王僚有儿子庆忌早晚相随,有胞弟掩余、烛庸同握兵权,三人都有擒龙搏虎之勇,鬼神不测之谋,旁人休想靠近,无法得手。对付这样的敌人必须动用真家伙。动什么家伙呢,伍子胥开始准备lethal weapon。[19]
伍子胥打开《兵器谱》,谱中各式铜剑居多。西周早期铜剑,两边有刃,收聚成锋,没有剑脊(剑身中线隆起部分),也没有剑格(又叫“护手”),剑茎(手握部分)也很短,剑长仅二十到四十厘米,藏身做暗器还不错,打仗派不上大用场,而且材料质量堪忧,欲刺穿吴王僚身上的三层犀牛甲,打个问号。
到了伍子胥时代(春秋后期),青铜宝剑已有了圆柱形剑茎(手握部分),一直向前延伸,至剑身形成剑脊,之间没有明显分界线,浑然成为一体。由于增加了剑脊,剑身长度得以加长,五十厘米左右,杀伤力大大提高。
但是青铜材料是八百摄氏度时铜、锡、铅矿石熔炼而成,更坚韧更锋利的好剑必须用一千度以上高温的钢铁打造。说到钢铁,我们春秋时代有钢铁了吗?答案是yes,we do.
如果你去美国华盛顿弗里尔艺博物馆,可以找到两件我国西周初期的铁刃铜钺和铁刃铜戈,但那铁刃是陨石铁,不是人工意义上的钢铁。
所谓钢铁,就是铁和碳的合金。钢铁武器坚韧,在我国春秋晚期已经少量出现,尤以长江流域为先进。春秋晚期的楚国古墓中,多次发掘出铁剑;铁工具则相对更多,有斧耙锄耒、耜镰凿锤。中国人打造铁制器用浇铸的办法,就是把铁矿石加热到一千二百至一千三百五十度,成液态铁,再注入范,经过柔化(即退火)处理,降低磷和碳,变成脆性低的韧性铸铁,制作出坚韧的武器、农具和日常器皿,质地优良。这是借鉴和延续了青铜浇铸的技术,它有很多优点,譬如可以一次成形,而且成形可以复杂。
西方是到十三世纪才学会了这种浇铸铁技术,在此之前,他们一直是摆弄那种半熟不熟像煮了一半儿的鸡蛋黄样的“块炼铁”(矿石未彻底熔化,只到一千度)。
我们领先是因为我们能够获得一千二百度的高温,把矿石彻底熔化成铁水,这依赖于煤炭的使用和竖炉鼓风设备,包括皮囊的率先使用。吴国造剑名师干将、莫邪使用三百人鼓风装炭,可以猜想炉子之大,应该能够获得高温,炼出铁水(苏州现有“干将路”)。
干将、莫邪这夫妻俩在安徽泾县开矿取铁,经过认真冶炼、锻造,铸成了“干将、莫邪”雌雄名剑,名居兵器谱之首。铸剑是一个非常神圣的事业,要“雨师扫洒,蛟龙捧炉”,在众神瞩目下,需要你虔敬非常。据说莫邪女士铸到极点的时候,干脆把自己投到熊熊燃烧的炉火中,以身殉剑。另一个版本则说是莫邪女士把头发和指甲投入炉中。这大约都是为了调整金属中的碳含量吧。[20]新铸出的剑,寒光凛冽,吹毛断发,需要杀狗杀马做试验,甚至莒国国君用活人试验。剑身和把手再镶嵌上琉璃、绿松石、金丝、银丝,刻镂花纹,总之一把上等宝剑价值连城。
兵器谱上,还有一名越国铸剑大师——欧冶子,铸有“龙泉、泰阿、工布”三口后人耳熟能详的名剑,以及“湛卢、巨阙、胜邪、鱼肠、纯铭”五把出色的宝剑。这五把削铁如泥的稀世珍宝之中,湛卢、鱼肠、胜邪为公子光所得。伍子胥最后选中“鱼肠剑”,短小精悍,可以藏在鱼腹之中。[21]
伍子胥接着跑到今江苏六合县附近,找到使剑的人——勇士专诸。
专诸这个人,状如饿虎,声像巨雷,是吴国有名的民间游侠,身手快捷,心肠侠义。伍子胥在逃亡路上曾撞见专诸跟人打架,见“其怒有万人之气,甚不可当”,但是他媳妇背后一喊,立刻跟在媳妇后边回家了。说明这人勇猛而又讲理和服从。伍子胥当即与他结识。
现在再次找到专诸,要他学习“炙鱼”技术,鱼的大小呢,肚子以刚好可装下“鱼肠剑”为宜。
专诸一定不喜欢这个提议,因为他的手指头太粗了,但专诸应该喜欢太湖,于是就把孩子托付给老婆,跟着伍子胥去了苏州太湖岛上的魔鬼训练营。
黄昏时的江南别有一番情调。晚雾渐渐地浓了,一点点桔黄的渔火远远近近亮起来,于雨雾中朦胧成小团小团美丽的光晕。白日时清碧透明的山水中,此时云雾铺展,攀援,袅娜,升腾,飞鸥轻翩于其中,疑似仙境。勇士专诸坐在太湖岛的石头上,心猿意马地望着远景,又低下头捏着扇子练习炙鱼。在《齐民要术》一书里,记载了吴人炙鱼的诀窍,先将鱼洗净,去肠,用调料浸渍入味,控干,放在小火上慢慢烧制。烤炙过程中,还要不停地用香菜汁浇鱼,直到炙熟为止。炙鱼用料十分丰富,仅调料、佐料就有盐、豆豉、醋、姜、桔皮、花椒、葱、胡芹、小蒜、紫苏、茱萸。炙鱼火候也是关键,过急、过缓都不行,必须使调料滋味充分透入鱼体内再散发出来,直至百米以外,使炙熟的鱼肉,色、香、味俱佳。yeah——好馋![22]
专诸终将练到这样一重,香味随着鱼身色彩的变化一起飘摇。
现在苏州还有“叉烧桂鱼”一菜,是效仿专诸的,不知做得怎么样。顺便说一下春秋古人的食谱,勾您一下馋虫:
燔,是最原始的吃法,不用刀割,把整只禽兽放到火中。楚成王临死时候,想吃燔熊掌,就是这个。秦始皇“燔书”,也是这个字。
炮,是把肉用调料、泥巴包裹,类似“叫花鸡”,放火上烧。但不知纣王的炮烙之刑,是不是也给犯人身上包泥。
炙,就是类似烤羊肉串,串起来,架在火上烤。一边炙,一边涂调料,当时的炙品有炙牛肉、炙羊肉、炙猪肉、炙雉、炙兔、炙鹑等等。类似现代的烤鸭的做法。
脍,脍这个字常见,脍炙人口嘛,就是把鱼和鲜嫩的牛羊鹿糜肉切成薄片,用调料煨成生肉片,就可以了,类似日本人的生吃鱼片,但不知春秋时候加不加芥末。
渍,把生肉用酒水渍制,渍了再烤,现在的韩国烤肉依旧有酒渍的牛肉。
脯腊。脯是肉干,果品和瓜菜也可以。腊是咸肉。现在的腊肉、咸鱼、香肠、火腿、果脯就是这么来的。
醢,醢是肉酱,把肉晒干捣碎,放入盐、酒,发酵酿制。把人也可以这么做了,是一种有创意的刑罚。
烹,也适用于人。把猪羊肚子填满配料,用芦苇缠裹起来,涂抹泥巴,放火中烧。然后去掉泥巴,放入盛油的小鼎中,再将小鼎放入盛水的大镬中,熬三天三夜。吃的时候加醢、醋。这种菜,现在为什么没有人模仿开发一下。
捣珍,把牛羊鹿糜獐子的鲜嫩里脊肉捣碎,反复捶打,去其筋腱,做成肉泥蒸食。
熏,把肉类、鱼类煮熟,以文火烘干。加香料(木渣、松叶)于火上,使烟味带香,熏制而成(古人吃的真好啊!)
泡,蔬菜置于瓮中密封浸泡,内加盐酒糖,泡完了沾酱吃,类似泡菜。
腌,腌和泡的区别是,腌不加水。
吃法真多啊,古人估计多是胖子。
你还可以发现,春秋古人不怎么用大油烹炒,现代的大油烹炒法是薄底铁锅出现以后才时兴的,铁器时代的产物了。
专诸就是这样在太湖岛上,修炼自己的炙鱼大法,轻生死,忘安危,预备鱼腹藏剑,奋然而起,刺吴王僚于稠人众座,以其慷慨激烈的情怀,拼作热血男儿一死,成其“天壤间第一激烈人”的千古美名。
八
接下来的一时期,吴楚两国在新一轮巴尔干地区(安徽省)的大泥塘扑腾,吴国渐入佳境,明显占据上风。伍子胥进入吴国后第三年,公元前519年,吴楚“鸡父之战”,吴国获得关键性胜利。(鸡父不是鸡大爹的意思,鸡父是今天河南固始县,特产“固始鸡”——生长快,不脱毛,性成熟早。)
吴国首先攻击淮河中游要塞州来(安徽凤台,楚灵王临死督战的地方,在安徽中部),楚平王派出令尹子瑕和司马薳越率领楚、顿、胡、沈、蔡、陈、许七国联军,奔赴州来迎战。双方遭遇于鸡父,准备展开激战,结果楚令尹子瑕不知什么原因突然死了,楚军士气低落。公子光建议吴王僚先直冲胡、沈、陈三国军队。吴王僚同意。于是,吴王僚发出三千罪犯,向前攻击。罪犯打仗,敢下毒手,个个都是好汉,但是team work很差,被三国军队追得无处找北。三国军队也在追逐中队形波动,阵列混乱,吴国三军趁机发起攻击,从中路突破,侧翼再加包抄。三国崩溃。胡、沈两国国君和陈国大夫夏啮被俘。吴军放纵俘虏,让他们往许国、蔡国、顿国那边跑,散布谣言:“三国国君尽死矣。”许、蔡、顿听了,不战自溃,于是这三国也完蛋了。七国就剩一个楚国了。按《左传》记载,“三国奔,楚师大奔”。“大奔”不是奔驰汽车的意思,而是脱了甲胄而跑,轻装逃跑更快些。吴军取得战役全面胜利。
吴人又在楚太子建的母亲(楚平王的原配,蔡国女青年)接应下,攻破巢县,迎太子建之母入吴。
楚司马薳越追之不及,无奈,因为这两次战败,自缢而死。
经过这两次失败,楚新任令尹“囊瓦”惧怕吴军,开始在一向不设防的郢都,修建几丈厚的城墙,这个不祥的举措标志着楚国已衰,大难即将临头。如今江陵地区的郢都遗迹,尚有六至七米高的城墙断垣,原高多在十米以上,东西长十里,南北七里,在列国都城中属于中等大小。
次年,楚平王整饬水师攻掠吴境报仇,吴国人据守不出,等楚平王抵达安徽巢县,给养告罄开始撤退时,吴国才趁敌困顿而出击,踵随楚国人身后,一路夺下安徽巢县和朱元璋的老家凤阳(古代名字叫钟离,钟离是姓钟的人的发源地,比如楚囚钟仪,高山流水钟子期,以及丑女“钟离无盐”等等。)
一个诸侯国,应该让邻居们替它防守,只有诸侯国卑弱的时候,邻居交侵,它才会守在四境。楚平王却不能够结好四邻,而只得在下一年在东境和东北境的州屈、丘皇、巢、卷四地纷纷筑以城墙,调了很多移民填充居住,安土重迁的人民在边境地区怨声载道。
修完城墙,楚平王在一片日暮途穷的氛围中,结束了他不死不活的十四年政治生涯,死脱了。这个杀掉三个哥哥即位,又抢了儿子媳妇,灭掉能臣老伍家的昏君,夺位初期的那些抚民措施,多数没有贯彻实施,最终输掉边境要塞和前任媳妇的人,留下一个七岁孤儿接管他偌大的、笼罩在不祥气息中的帝国。
楚平王自然老死,使大失所望的伍子胥捶胸痛哭,哭得比亲爹死时还惨:“你为什么不再挺几年呢,我好亲手千刀万剐了你!”
虽然伍子胥希望时光倒流或者停滞,但是下一年(公元前515年)的春天很快来到了,历史又赋予他了眼前暂时的新任务。
吴王僚的两个弟弟,这时趁了楚平王新丧,带兵围攻楚在安徽西部的潜邑(安徽霍山县)。不料,楚国本土大兵分成陆路五路、水路一路兜抄了吴军后路,吴人被反包围,给楚人的车马炮挡着,回不了家了。为了配合围潜战役,季札也奉吴王僚之命出使中原诸侯以观其变。
正值国内空虚的好光景,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公子光赶紧把专诸请来相见,后者已经从太湖魔鬼训练营毕业,由伍子胥推荐而在公子光府中住了多年了。
公子光阴谋争夺王位,没有什么好掩饰的,目的赤“果果”,但他和专诸的谈话,却带有七分真诚意味。想让专诸这样勇武而富于个人尊严的人为自己效命,不能靠收买(齐庄公、栾盈的养士,跟养马养牛也差不多,提供人力资源而已;而后来战国四君子的养士,则简直是养猪,一开饭三千人扑上来,遇上事跑掉两千九,剩下一百个鸡鸣狗盗者居多),而必须出于感动。
专诸登堂落座以后,公子光先说了一通寒暄和表达敬佩之意的话,然后提起失位之恨:
“我阿爷寿梦死脱的辰光(时候),有倪子(儿子)四个。老大,就是我大伯伯,做了吴王。我大伯伯死脱了,传位给我二伯伯,二伯伯死脱了,传给我阿爸,阿拉阿爸死脱了,四爷叔(季札)不高兴接班,应该传给阿拉,结果传给了我大伯伯的儿子——就是吴王僚以戆。格么我阿爸刚刚死脱了,我阿爸是王,伊死脱了,王位理应传我!伊吴王僚哪能好算是王嗣。阿拉才是真王嗣,阿拉应该取代吴王僚上台!”[23]
专诸觉得他的话算能自圆其说,就答到:“吴王可杀也!吴王母亲老了儿子年轻,两个弟弟将兵在外,朝内没有骨鲠之臣,我们动手,谁也不能把我们奈何。”
(让专诸自己说出杀人的字眼来,而不是派他杀,这是最成功的沟通技巧啊。)
公子光感激不尽,当即顿首道:“光之身,子之身也!”我就是你,你就是我,你被杀了,我养你全家。既然后事都安排好了,专诸没得含糊了,就继续潜藏在公子光府中准备,伺机行事,日日温习刺杀动作和烤鱼要领。
不能再耽搁,公子光赶忙一瘸一拐找到吴王僚,吴王僚问他:“呦,大哥怎么啦?”
公子光说:“足疾,足疾。大王,有一个太湖来的厨师,炙鱼鲜美,味道老灵得,没人好比。我在家做好酒宴,特请大王来寒舍坐坐。”
吴王僚即便嗜鱼成癖,对去公子光家也没有兴趣,但是不答应赴宴,等于把两人矛盾明朗化。沉吟一下,接受了。
公子光赶紧回家布置,命人大张旗鼓准备宴席餐饮之器,给外人造成隆重接待吴王的声势。吴王僚想起他那跛脚可笑的样子,又见他大张旗鼓地准备,觉得自己不像要死的样子。即便如此,他按母亲的建议,赴宴前也作了充分准备。当时,好的皮甲是双层的,用胶粘合为一体,吴王僚穿的则是三层犀皮甲,把自己裹得结结实实像一个上好的“固特异”轮胎,并且他的近卫队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自王宫起,直排至公子光家门,街衢皆满,接连不断,剑拔弩张,戒备森严(这哪是吃饭啊)。
一般的卫兵吴王僚都信不过,不能接近自己,只许站外边街上。从府门起,到堂下台阶,到堂门,经宴席左右,直到吴王僚身边,全是他的亲戚侍卫,两列排开,横眉立目,手持兵器,寸步不离。(真不好意思,这是吃请吗?刺杀难度也很大啊。)
每当厨师献上佳馔,必须在堂门外搜身,脱光了衣服检查(比现在去美国查得还严)。换上吴王僚预备的衣服之后,跪着以膝盖前行,由两名武士提铍(长柄武器,尖部类似剑,类似把剑装在长柄上)夹持着上菜人,铍刃都碰着其身体,像夹犯人似的,送入审判席(对不起,是宴席)。然后把佳馔转接到吴王僚亲戚侍卫手里,再由亲戚侍卫摆在吴王僚面前几案上。然后再跪行出庭。(可能古今中外请客史上,这么个上菜法,五千年独一无二。也可以想象,平时公子光与吴王僚是如何明防暗斗。)
以这样的防备,吴王僚感觉万无一失。公子光劝酒喝至半酣,突然说脚疼,足疾闹了,要出去换药(抹脚气膏)。然后他就进了地下室,那里正埋伏着一帮武林高手,同时把公子光保护起来。专诸这时候则在大厨房里,目光阴冷,默默把“鱼肠剑”塞入鱼腹,端鱼出门,不顾而去。
专诸以厨师身份端着金黄色、还在吱吱叫(因为刚离火)、焦香扑鼻的太湖炙鱼,在武士夹持下跪行到接近吴王僚案前。吴王僚看见专诸的眼睛里透出一股奇异的讯息,猛然间懂得这是死神的眼睛时,刚要跳,专诸已不顾力士的铍锋抵胸,抽出鱼腹内的鱼肠短剑,猛然以性命相扑,一道寒光,刺向吴王僚,穿透三层坚甲,剑尖透出脊背。吴王僚大叫一声,像一只受伤的苍鹰在殿堂上扑腾三下,气绝身亡。而吴王僚被刺中之时,俩武士的长铍,也交叉刺进了专诸的胸膛(我们甚至认为,是专诸主动用力,把铍顶入前胸,以获得刺袭王僚的空间。专诸以残破之身,袭杀吴王僚)。
一场预谋已久的刺杀计划大功告成。宴席一片大乱,地下室的甲士们像一筐土豆被倒了出来,扑上堂去,尽灭吴王僚亲戚卫士。大街上的岗哨们,从竖着的木桩,倒成了一串卧着的枕木。
春天里的一棵小草,轻易地含着笑,否定了吴王僚的通盘戒备。
“为报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我以前单知道河北多风萧萧兮的易水壮士,不料,温软秀媚的江南人物也多恁般叱咤风流。“夫专诸之刺吴王僚也,慧星袭月”,那是很酷的。也就是说,专诸之刺杀吴王僚的同时,伴随了天体发生感应,天上的彗星也和月球相撞,或者说他自己就是一颗只肯烈烈燃烧一次的耀眼彗星,奋不顾身撞向吴王僚不可撼动的权威,成就了春秋时代三十六次弑君之中最为精彩最为壮烈的一章。[24]
公子光杀死吴王僚以后,登上王基,自号吴王阖庐。随即向全国公布吴王僚越位称王之不义,继而褒奖有功人员,封伍子胥为行人(使馆参赞),封专诸之子做卿。
大贤人季札这时候从国外溜达回来了,闻讯只能到吴王僚墓前去哭泣,然后继续躲到他的封地常州“有感”去了。
季札也是个聪明人啊,如果当初他接了王位,那今天死的也许就是他了。他可能早就看出了“兄终弟继”制度的不科学性。如果当年自己作为老四而继位,即便自己不会被老三的儿子(公子光)因为眼红而杀死,自己的后代也免不掉要陷入继位之争(与老三或其他兄长们的后代之间争斗)的刀光血影。所以他死活不肯登上王位,大约也算是他善于分辨形势啊。而且,公子光的爸爸夷眛比前两届吴王都英明有度,为自己的儿子接掌权力创造了人望,连巫臣的儿子都预见了在这种情况下季札若接班当了王也立不长久。
后人常把季札当作高洁脱俗的大贤去崇拜,说他清廉,因为他是一个“逃位”的贤人,甚至可能是历史上最后一个逃位的“贤人”。其实他不接王位,到底有多少是出于对形势的恐惧和迫不得已,又有多少是出于品性的高洁无欲,就说不清了。在刻薄的人看来(比如我今天),他最多算是明智,很少算作清高。
吴王僚的俩弟弟,带军在外,被楚人绝了归路,白云望断,等待救兵,却等来了国内哥哥被弑的新闻,只好弃军逃跑。吴王僚的儿子庆忌出逃卫国,积极准备返攻吴国,结纳死土,训练士卒,联合邻国,等待时机为父报仇。
公子光深以此为忧,整日提心吊胆,寝食不安,生怕被人算计,日子过得跟当初的吴王僚一样难受,就差也穿“固特异”轮胎了。公子光这么害怕,是因为庆忌乃吕布一流的帅哥加猛士,可以旱地荡舟(陆地上划船,可见双膀膂力超人)。[25]并且他是古代短跑名将,跑起来,可以追赶烈马,后人书上多有借用和提及。这样的一个人,几乎是不可能刺杀死的。
公子光问了伍子胥的魔鬼训练营,也求问了一些别的人,但没有人能够刺杀得了庆忌。找不到行刺的人选,公子光又忧虑又害怕。俗话说“主忧臣辱”,看到公子光这么忧虑,他的一个臣属——“鼓上蚤”要离,跑来郑重进行自我推荐了。可是此人身材短小,腰围一束,好像一只小狗儿。
要离仰着头,尖声尖气地:“臣能够杀死王子庆忌!”
公子光(现在是吴王阖庐)说:“侬哪能来三呢(你怎么能行呢)?王子庆忌万人莫当。阿拉(我)有趟(有一次)乘六匹马驾的快车追伊(他),一直追到江边,阿拉追不上伊;用箭射伊,伊左右两只手接了满把的箭,像只猢狲一样活络,射不中伊。侬(你)到底身小力薄,拔剑勒(在)手里就举不起胳膊,登上车子都够不着车轼,侬哪能来三(行)呢?”[26]
要离说:“臣细小无力,迎风则偃,逆风则扑,但大王若信任我,臣必杀王子庆忌!杀人在智不在力。”
第二天,吴王阖庐假装把要离治罪,砍掉了要离右臂,要离勉强出逃。吴王阖庐就又拘捕了要离的妻子和孩子,处死了他们,烧了尸体,在农贸市场扬散骨灰。要离甩着一只胳膊逃命,奔到卫国见到王子庆忌。
王子庆忌长得眉分八字,身躯九尺,仪表似天神,威风凛凛。他高兴地说:“吴王暴虐无道是你亲身经历,诸侯所共知。如今你得以活着离开了他,也算幸运了。”过了一段时间,要离说:“吴王的无道越来越厉害了,我们现在去夺他的国吧。”于是庆忌和要离一起渡江,带着借来的兵进袭吴国。行至江水中流,要离转身立于上风,左手握矛,矛尾的钩子勾在自己的发冠上(因为没有右臂),借助风力,使出浑身的劲儿照着庆忌的心口便刺,矛头从后背穿至前胸。
庆忌一把抓住要离的头发把要离提起来,往水里连淹三次,把要离灌得半死不活。然后把他搁在自己的大腿上,说:“天底下竟有像你这样大胆的人!”这时候船上的士兵赶过来要杀死要离,庆忌拦住说:“别杀,他也是个天下勇士。”然后转头对要离说:“我饶你不死,以成你的美名吧!”说完拔出胸口的短矛,倒地而死(真仁烈也!)。
要离回到吴国以后,阖庐准备重重奖他。要离说:“不可以,臣请求您一定要让我死!”阖庐赶紧拦着他。要离说:“我请您杀死我的妻子孩子,并烧了他们尸体,扬散骨灰,以便宜我行事,我认为这是我不仁。为旧的主子(吴王阖庐)杀死新的主子(庆忌),我认为这是我不义。王子庆忌揪住我的头发把我投入江中,我多次入水,多次浮出,之所以还活着,只不过是庆忌赐恩不杀我罢了,我已经被他所辱了。这样不仁不义,并且已经受辱,决不可再活在世上。”[27]
于是要离伏剑自杀而死(为了主子而做不仁不义之事但是完事之后自杀而死,亦堪敬佩!)。[28]
与水的拼搏,造就了吴人勇敢、决绝、冷静、机敏、冒险的性格。专诸与要离,选择什么样的价值取向,我们无权干涉。但专诸的母亲,为了鼓舞儿子的事业而毅然自裁(传说),以及要离的妻儿因“苦肉计”挫骨扬灰(事实),妇女在政治斗争中血淋淋的命运,却被后世不断称道和效法。当我在太湖西山寻访专诸炙鱼遗迹,专诸以及他的鱼肠剑,俱已往矣,而我却找到一扇石碑坊,立在那里,于夕阳下表彰着节烈,刻着“寸心坚玉”之类令人心痛的好话。
古人虔诚的肉身,为了他们知己或不知己的朋友,喋血成泥,在他们倒下的地方,油菜花如今开得正盛,这是令人心碎的黄金,浑身是胆,一如从前的激扬生命,慷慨地倾洒在江南沃土上。
为了自己的私欲,阖庐杀人亦已多矣。为什么一介布衣敢于轻死,是因为他们的国君轻视生命。据《吴越春秋》说,阖庐招徕天下名剑,用一百斤金子购求锋利的吴钩,一个老头就把自己的两个儿子杀了衅钩,献给吴王,然后跑去请赏。阖庐说,你的比别人的怎么好。老头说,我的钩用我俩孩子的血衅过。阖庐不怎么相信,说,这里的钩这么多,哪一对儿是你的?老头子急了,对着面前的一堆钩大呼:吴鸿,扈稽,向我开炮,吴王不信咱们的钩神!喊声刚绝于口,两把吴钩全飞起来,插向老爸的胸前了。吴王阖庐大惊,说:“对不起,对不起,寡人真是的有负于你(居然不相信你),请赏给你百金!”从此,阖庐终生佩带这两把吴钩不离。
“吴越之君皆好勇,故其民好用剑,轻死而易发”,我们在那个濑水之滨的浣纱女那里,以及专诸、要离那里,还有这个造钩的老头子这里,都领教到了。
不光男的如此,女子也刚烈。阖庐有个小女儿叫滕玉,一次,阖庐要谋划攻楚,就急着先把饭吃了,于是先拿过一条蒸鱼,吃了一半,剩下的给了女儿,然后拍屁股要走。女儿滕玉当即怒道:“大王用吃剩了的鱼来污辱我,我不想活了。”随后自杀。阖庐非常痛疚。于是除了用金鼎玉杯、银樽珠襦来给女儿陪葬以外,还找了几只白鹤舞于农贸市场,好多围观群众追着看,一直追到了墓穴里,然后咔嚓一声,把这些好奇的活人,全堵在了墓里,做了女儿的殉葬,根本不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当回事。
可是,又有史书说,吴王阖庐“勤恤其民,而与之劳逸,食不二味,居不重席,室不崇坛,器不彤镂,宫室不观,舟车不饰,衣服财用,择不取费”[29]在一万年历史漫长的两头,读到同种言语两种说法,不知哪种确是真的。
不管怎么说,吴王阖庐是个有能力的君主,远比他糟儿子夫差有雄才远略。阖庐从公元前515年即位,经过几年积累准备,吴国国力日盛,将星汇集,人喧马叫,扯起了吴楚争霸战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