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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游戏 法式洋房

十五岁的初二学生金谷,用他父亲的话说,是“野得叫人伤心。”这话可一点也没有冤枉他的地方,因为此刻他书包里还装着一张糟糕得不能再糟糕的数学考卷,那上面用红笔触目惊心地批着“56”分这个数字。金谷对分数倒不在乎,他犯愁的是见了父亲怎么交待。他去年已经留了一级,十五岁,人高马大的,还在念初二,父亲为他气得要吐血。其实金谷对自己的前途胸有成竹,初中一毕业他就去领个执照,当个体户去。他准备卖水果。夏天卖西瓜,秋天卖哈密瓜,冬天卖苹果、梨、香蕉什么的,生意好做,人又自在。去年暑假他搭伙帮人卖西瓜,一天最多能收入百来块钱,一个暑假,抵了他父亲一年的工资,乐得他从心眼里瞧父亲不起。

暑假又到了,他还准备帮人卖西瓜去。这张考卷,最好不让父亲看到。

可是也不行啊,考卷能藏,成绩报告单不能藏,那个多事的班主任——胖子张平老太太,一向喜欢把差生的成绩单亲自送到家长手上。他妈的老太太就专爱看家长训儿子,她这人有毛病!

金谷在他家附近一条巷子一条巷子地盘桓,寻思着该想个什么法儿哄过父亲去。七月初的天气已经很热了,下午四点多钟太阳还火辣得很,金谷的一件蓝白两色横条翻领汗衫上,左一块汗渍,右一块泥斑,污脏地绷在他已经开始发育的身上,说不上该算他是顽童还是流里流气的小伙子。他的脸型粗犷但又很端正,头发还像个孩子样地耷拉在额前,嘴唇一周都冒出了淡黄的茸毛,双眉像是京剧脸谱里画出来的那样,粗粗的,斜斜地朝发际伸展过去,眼梢也跟着有点斜吊,眼里的神情带几分懵懵懂懂的稚气,又带几分蛮横凶狠,总之看不出什么灵气。这一年他正处在男孩子的变声期,说话的嗓音嘎哑怪异,时不时还冒出一两声尖厉的女声,使他在公共场合里又自卑又气恼,遇事便多多地用手、用眼睛而不用嘴巴说话。这使他的脾气变得更加急躁和怪诞,稍不称心就想对人拳脚相加,有时候连自己也控制不了。

总的说来,他是个心地不算很坏、脑瓜儿却不很聪明的孩子。他正处在心理和生理上的变异时期,一旦发育成熟,很可能会长成个模样英俊、风度翩翩的帅小伙子。他此时的胸部轮廓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可惜他自己一点儿也不知道,因此也就不能对自己有充分的自信。

他把那只脏得看不出颜色、边角已经绽线和磨损的书包斜挎在肩上,耸起这半个肩膀,拖拖沓沓地穿过一个很小的街心花园,走进李家弄堂。这纯粹出于一种无目的的游逛,为的是打发时间而已。此刻他绝不可能预料到下面将要看到的是什么。

李家弄堂是一条相当宽敞和整洁的街巷,巷子一边是粗大的梧桐树,另一边是一些参差不齐的花园式洋房,有两层的,有三层的,造型各异,新旧不等,却一致地把屁股对着弄堂,而把大门开在前面临街的地方。倒是在洋房的夹隙里又盖有一些平房,青砖小瓦,大门是对着弄堂的。那一边的梧桐树后面,齐崭崭一排围墙,围墙里面是一个什么很大的机关,金谷没进去过。金谷自己家住的是厂里盖的新工房,然而他偏偏对这些花园洋房有兴趣,他总觉得这些小巧玲珑的房子神秘兮兮,挺够味儿。

他耸着半个肩膀,仰着脑袋,一边走,一边注意着那些梧桐树的高度,在心里将它们与自己的个头做一个比较。逢到一些岔出来的低矮的枝叶,他就突然地跳起来,伸手去抓它们。这时他那只沉重的书包也会跟着跳起来,又“啪”地一声掉落在他屁股上,撞得他胯骨生疼。

他听见前面一棵树上传出来响亮的蝉叫,就赶紧小跑着过去。蝉叫得又热烈又急切,像是在盼望他来交个朋友似的。他把书包随随便便扔在树根下面,拼命仰着脖子往树上看。树枝茂密,树叶肥硕,要在这样一棵大树里找到一只小小的蝉,真不能算是容易。那蝉也像是鬼得很,叫几声,忽然停了,然后突然又叫起来,躲躲藏藏,挑逗着他,捉弄着他。金谷被惹得火了。他实在已经过了喜爱玩蝉的年龄。但是此刻他不服气被它捉弄,倔脾气上来,非要把它逮到不可。

终于在中间略略偏左的一根树枝上找到了蝉。黑黑的,小小的身子,一动不动紧贴树枝,不注意看,会以为那本来就是树枝上生出来的小疙瘩。金谷心中大喜,往手心里吐口唾沫,三下五除二就爬到了树上,坐在中间的树杈里,想着那根有蝉的树杈离自己还远,又细弱得很,该想个什么办法爬过去。

就在他想的当儿,那只精灵般的蝉突然长鸣一声,唱歌一样婉转,轻轻地弹离树枝,飞到巷子对面去了。金谷懊悔不迭,认为自己被白白捉弄了一场,气得脱口大骂一声。

巷子对面是一栋花园洋房。两层小楼。楼上有个很小的后阳台,铁制栏杆,栏杆顶端铸出弯弯扭扭的花样。阳台放了一些破旧的盆、桶一类杂物,另有两盆藤藤蔓蔓的花草。这阳台离金谷此刻的位置很近,有一根手臂粗的树干几乎一直伸到阳台上面,茂盛的枝叶仿佛为阳台撑了一把遮阳伞。金谷心里想,如果小偷要想偷这个人家,从梧桐树上爬过去,真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

这样想的时候,他的目光无意中从阳台敞开的门洞往房间里望过去。他吃了一惊,因为就在这一刻他看见屋中一个男的忽然咕咚一声翻倒在地板上,脸朝下,一只手臂蜷缩着,另一个痉挛地伸出去好长,然后便再也不动。桌子对面还坐了一个女的,年纪不算很轻,头发在脑后盘出一个高高的发髻,露出细细长长的脖子,脸色很白,嘴唇也很白,眼睛愣愣地望着倒在地上的男人,一点也没有什么吃惊的样子,一只手却慢慢举起一个杯子,慢慢地把杯子里的东西倒进嘴里。再以后——金谷简直形容不出来那种无声的、悲惨的场面:女的也咕咚一声瘫下去,头朝后仰,双腿叉开,裙边被掀了起来,露出里面白色的三角内裤。一只乳白色、带细碎花纹的拖鞋甩到了一边,另一个还勉强套在脚上。金谷看见那只没有拖鞋的脚上穿着透明丝袜,五个脚趾紧紧弯曲在一起,脚背和小腿所形成的线条十分柔美,恰如芭蕾演员轻盈无比跳出来的一个弧度。

金谷坐在树杈上,一时间仿佛被钉在了那里似的,大张着嘴巴不知道如何是好。他意识到这两个人是死了,而且是服毒死的。在他短短十五年的生涯里,他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奇怪而又惊人的事情,他被这事情弄得手足无措。但是他一点儿也不害怕。他这样年龄的男孩子几乎都不知道害怕是什么意思。他仅仅知道如何处理这件事。他是现场唯一的目击者、见证人,在他的半是混沌半是清楚的头脑里,隐隐约约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感觉到自己责任的重大,和他从此以后不能摆脱的困境。他实在是想不出来自己该怎么办?

如果父亲知道了他曾经目睹现场,会怎么样呢?学校里又会怎么样呢?会有人怀疑他什么吗?会吗?要知道他向来是不讨人喜欢的孩子。

然而这些念头也不过一闪而过,此刻填满了他意识的还是兴奋和激动,那种偶然目睹了一个奇迹而有的兴奋。他浑身发热,不由自主地顺着那根手臂粗细的梧桐树干爬了下去。他爬了过去。他爬得小心翼翼,既害怕手脚一滑掉下去摔了屁股,又害怕树干承受不了他的重量而突然折断。结果证明了他的担心多余,树干在他身下安然无恙,他毕竟还是个十五岁的、没有发育成熟的孩子。

他爬到阳台上面,双手抱紧了树干,腿脚轻巧地一弹落在阳台上。四周寂静无声,人们为了躲避太阳的淫威,此刻都尽量不出来活动,巷子里面也就见不到一个人影。而阳台里面的房间更是异样的安静,金谷不知怎么突然也就想到了语文老师教过的一个词:死寂。他想,原来是这样,死是最寂静的,是从死尸里弥漫出来的寂静。

他屏住呼吸,轻手轻脚走进房间。房间里好像有什么说不出来的难闻的气味,仔细嗅嗅,又好像什么也没有,仅仅是他自己的感觉而已。他浑身都在出汗,那件本来绷得很紧的蓝白条子汗衫此刻更加黏糊糊地贴在后背,弄得他万分难受。他走近那个男人的尸体,停了一下,绕过去,站在女尸面前。裙子往上掀着,三角内裤和女人的大腿都白得晃眼。他好奇地弯下腰去,把裙边再掀得更高一点,看见女人平坦细嫩的腹部和一个圆圆的肚脐。他伸出一根手指小心地触了触,腹部柔软而有弹性,像是触摸一块果冻。忽然他想到这是一个死人的肉体,又慌忙缩回手去,直起身子。

这时候他发现桌上除了两只玻璃茶杯外,还另有一个很小的瓶子,是医院里装注射用药的那种一寸来高的小玻璃瓶。瓶子里残留着一些粉末状的东西。大概,这里面装的就是毒药了?

金谷拿起小瓶,好奇地在手里转来转去,举在眼前,透过玻璃瓶壁看里面的粉末。倒像是味精,他想。要是不知道的人当味精吃下去,那就有好戏看了。又想:不知道剩下的这点东西还能送几个人上西天去?或者一个人都不够?听说毒药也是有剂量的。他把玩着这个小小的瓶子,又兴奋又惊慌,心跳得很厉害。然后,像是受某种神奇力量指使的那样,他猛地打开书包,把小瓶子放了进去,一直塞到书包角落里。他紧紧按着书包的搭扣,蹑手蹑脚走出房间,到了楼梯口。侧耳听听,还是一点动静没有。他放轻脚步,慢慢地下了楼,穿过楼下的一间房子,走出楼门,又从院子里的大门走到街上。奇怪的是所有的门都开着,却没有一处地方有人。除了他自己,谁也不知道他到这地方来过。

至于书包里的小瓶子,他根本不知道拿它干什么用。他后来回忆说,把小瓶子拿走纯粹出于一种习惯,是下意识的动作,当时脑子里什么也没有想。这么说吧,如果你在荒僻无人的地方,看见一件新奇有趣的玩意儿,这玩意儿根本没有主人,它不属于什么人所有,你会不会把它捡起来带回家呢?当时他所处的就是这样一种情况。

区公安分局刑警队的警探大李和小李接到侦破命令时,已经是晚上九点钟。

两个人都有些不高兴。

当时大李正在家里毕恭毕敬聆听老婆的抱怨。老婆一边在厨房里手脚麻利地刷锅洗碗,一边数说着大李的一条一条罪状。他们刚满七岁的宝贝儿子今天又在学校里闯祸了,拿砖头砸破了班上同学的头,结果老师一个电话把大李的老婆叫到学校,红头白脸训她一顿不说,还叫她带那个受伤的孩子上医院,又是医药费,又是营养费,一笔头花去她三十块。大李的老婆又急又气,偏偏大李迟至七点多钟才进家门,理所当然就成了她的泄火对象。大李自知理亏,因为一年到头他常常是忙得深更半夜才归家,老婆又带孩子又忙家务又上班,辛苦劲儿就不用说了,大李觉得受她几句抱怨是理所当然。他只不过有点心疼儿子,儿子犯了个大错误,吓成个土拨鼠模样,缩在角落里都不敢动一下,怪叫人可怜……

小李那时候却是正沉醉于爱情的晕眩中。他的女朋友是市立幼儿园老师,高鼻美目,长得很有几分洋气。女朋友不爱看“琼瑶”,爱的却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因此也就对身为警探的小李崇拜到虔诚。他们结识刚一个月,已经是一拍即合,准备结婚了。小李在父母家里有一大间房子。女友是独养女儿,嫁妆丰厚。谈到结婚,简直就是再方便不过的事情。双方父母仅仅在要不要大摆筵席上有一点意见分歧。至于小李和他的女友,两个人不管父母间的那些龃龉,只顾如胶似漆,享受青春年华短暂的欢娱。每晚女友都要到小李家来,借口商量婚事,关上房门谈情说爱。当然,小李的行动只限于亲吻和抚摸一类非实质性内容,进一步的动作要待结婚之后。小李头脑清醒,意志力坚强,明白自己身为公安人员,遇事不可造次。

因此,当公安分局的值班人员找到他们两个人时,一个正在心疼老婆、可怜儿子,一个与女友亲吻得云天雾地,这时候又把他们拎出家门接受任务,委实不能让人兴奋。

大李和小李赶到案发现场,大约是晚上九点一刻左右。尸体已经被抬走,两只茶杯上的指纹及地板上的脚印也取下来了,甚至验尸报告也已经通过报话机先传到这里:中毒致死原因是氰化物,除此之外未发现任何内伤外伤。

据楼下房客、市百货公司售货员王珍讲,尸体是她最先发现的。那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钟。住在楼上的女主人秋苔跟楼下合用厨房,经常这个时候秋苔一定吃过晚饭收拾停当了,她是个生活极有规律的人。可今晚七点半钟还不见楼上有什么动静。王珍知道秋苔是在家里,因为摆在楼梯口的那双乳白色、带细碎花纹的拖鞋没有了,在那个位置上放有一双淡米色羊皮凉鞋,这是秋苔上班时穿的。秋苔从来不把皮鞋穿到楼上,春夏秋冬都是这样。她房间的地板极干净极光滑,几乎每星期都要打一次蜡。王珍知道秋苔是在楼上却没有下楼做饭,以为她病了,或者是轻度的忧郁症症发作,就在楼梯口脱了鞋子光脚上楼,准备视情况给她提供一些帮助。王珍是好心肠的能干的女人,知道一个单身女人生活中的诸多困难,可能的时候她总是照应秋苔的。于是她就发现了那两具几乎已经僵硬的尸体。她吓得差点没有晕倒在楼梯上,赶紧跌跌撞撞奔下去告诉丈夫朱老师,又把孩子赶到房间里锁上门,不让他们看到那种吓人的场面,这才出去打电话报警。

不,她没有听到任何动静。她的丈夫——市立二中老师朱向明也没有听到。不过朱老师五点多钟才下班回来,恐怕那时候人已经死了。她是下午三点钟下班的,她回来的时候秋苔已经在家,因为她看见楼梯口摆的是皮鞋,而不是拖鞋。四点半钟她出去买了点小菜,没有关大门。她心想反正家里有人,她又只不过去附近买点菜,很快就回来。她出去了大概总共半个小时的时间,她弄不清楚是不是那时有人进来了,上了楼,在茶杯里放下毒药。她猜不出谁有这样的动机。秋苔一向性格沉静,与世无争,朋友也极少,下了班就深居简出,谁会来把这样一个女人害死呢?

大李和小李经过商量和分析,一致认为案情看似简单,其实复杂,从案发现场两只沾有氰化物的玻璃杯子来看,此一男一女服毒自杀的可能性很大。然而从现场取下来的脚印看,却又并不尽然,因为除死者和王珍的脚印外,还另有一双男人的脚印,尺码是二十三公分半,本地产“前进”牌男式塑料凉鞋,鞋底已有裂纹。从脚印判断来人个头很小,而且极不注意穿着。也可以想象他的形象极其邋遢和委琐,獐头鼠目,令人见而生厌。

秋苔的生活圈子里有这样一个男人吗?如果他真是凶手,玻璃杯及其它家具用物上又为何没有他的指纹?难道这是一个作案老手,事先经过周密慎重的准备,故而能不留多少痕迹?

秋苔的父亲齐老先生,生前曾经是市农工民主党主席,社会知名人士。这栋西班牙式小洋楼,便是齐老先生的私人财产。楼下本来有个不小的花园,“文革”中慢慢被蚕食掉了,如今只剩很小一个院子,晒晒衣服什么的。这楼的底层原本也不住人,只有客厅、书房、卫生间、厨房等等,楼上是三间卧室,一间客房。齐老先生一家人:先生和夫人,女儿秋苔和秋庐,住这样一栋小楼是再惬意不过。

可惜“文革”一来小楼便被没收了财产,齐老先生一家挤到了楼上朝北的客房里,楼上楼下一共又挤进来三户人家,把个小楼住得乌烟瘴气。齐老先生的夫人在此期间患癌症死了。两个女儿:秋苔1970年下乡插队,1977年恢复高考后才考上北京大学生物系,学生物工程,毕业后分在本市生物研究所工作。秋庐1972年到内蒙建设兵团,三弄两弄居然被推荐上了大学,是最后一届工农兵学员。没人说得清她为此付出了什么代价。而她自己对这件事是懊悔不迭的。她说她学习上一点不比姐姐费劲,若不是路子走早了一步,起码她能考上北大或者复旦。总之,她是在内蒙当地上的一个什么师范学院,毕业后就地分配,很长时间没有能调回家乡。一直到1982年她与秋苔原来的男朋友梅丰毅结了婚,才算如愿以偿,落脚在本市一个三流的中学里。

为这事齐老先生很不高兴。齐老先生喜欢的一直是文静柔弱的大女儿秋苔。他答应秋庐和梅丰毅结婚的条件是从此不住在家中。

那时候市里已经开始在落实有关民主人士的政策,有关部门勒令齐老先生的三家房客限期搬走。刚巧那时候王珍身怀六甲,她的头生儿子有先天性心脏病,受不了折磨,朱老师是吃粉笔灰的最没有门路的人,一家人实在不知道往哪儿搬好。齐老先生同情这一家子,又因为平素跟朱老师下围棋,私人感情很好,王珍又是个热情能干、不讨人厌的人,就做主把他们一家子留下来了。朱家住楼下,齐老先生和秋苔住楼上,互不干扰,相安无事,大家相互还有个照应。象征性地也收一点房租,免得别人说什么闲话。

1986年齐老先生去世。是一种奇怪的,说不出什么名堂的病:每日低烧,浑身乏力,人一天天消瘦,最后就衰竭而死。市政协为他开了追悼会。一应丧事都是王珍帮着秋苔办的,只因秋苔实在是个柔弱女子,只是暗自垂泪,别的什么也拿不上手。而她的妹妹秋庐,心里一直生着齐老先生的气,根本就很少露面。

说到秋苔,应该承认她是个长得很不错的女人。她今年三十五岁,因为没有结婚生育过,腰肢便仍然像少女那般苗条柔软,举止行动也时不时露出一种楚楚可怜的儿女态,比如说话前先红脸,喜欢垂下眼皮,喜欢用上牙去咬下嘴唇,喜欢用糕点代替饭菜充饥,等等。她身材适中,即便在夏天也很少去穿花哨的衣服,喜欢白、黑、瓦灰色、淡米色、奶油色。她对于服装式样有自己一成不变的爱好:喜欢大翻领、收腰、宽摆。如今满街都是宽松式大垫肩的现代派服装,显示女性的潇洒自信,她却从不为潮流所动。她总是自己买了料子送到裁缝店去做,街头裁缝店的老师傅熟知她的尺寸样式,几乎问都不用问便可以做得使她满意。她穿上这种大翻领、收腰、宽摆的衣服,露出细细长长的脖子,再把两根长辫子往头顶一盘,却让人觉得她有另外的一种时髦,这就是与众不同。她的脸蛋是瓜子型,前额光洁饱满,嘴唇小而薄,有点苍白,一天到晚总是紧紧抿着。她的眼睛幽暗矇眬,很少有什么神采,给人的感觉总像是快要被忧愁压倒。总之,她的发型、容貌、身材、气质跟她选择的服装式样特别和谐,于是就引人注目,就让人联想到春天小河边清新的空气,联想到一株蓄满了阴柔之美的垂杨柳。

她十七岁那年下乡插队,凭着这副惹人疼爱的脸蛋和体型,被搞到副业组编柳条筐,实实在在少吃了很多苦。

推荐知识青年上大学那几年,她曾经作为“可以教育好的子女”被推上去过,不知为什么到了县里被卡掉了。她也不过流了几天眼泪便算完事。柔性的女人总是把志气放在肚子里。果然,1977年刚恢复高考,她不声不响找来一大堆书本,学过的、没学过的一古脑儿吞下去,居然一箭中的,堂堂皇皇考进北京大学。

她就是这样,外表平淡,心里用劲,内向到了古怪,然而你从她选择衣服式样这件事可看出来,她的追求既自信又执拗,她不会轻易放弃属于自己的东西。

齐老先生喜欢她的也就是这一点:稳重,柔情,有信念,不显山不露水。他讨厌那种咋咋呼呼、飞扬浮躁的女人。

秋庐的丈夫梅丰毅,性格上跟秋苔相似极了,也是那样外表上优柔寡断,内心里坚定执拗。他的长相跟他的性格同样十分吻合:端正的、甚至有几分清秀的面孔,头发总是剪得不长不短,既不时髦也不老派,走路向来是低垂眼睛,很少对人抬头展颜一笑。但是如果偶尔笑起来,你会发现他的眼睛很有魅力,怯怯地带着几分小姑娘的羞涩,温馨宁静,使人感到柔软得像水,柔软得心都要化了开来,仿佛他一直在你耳边体贴地、轻轻地询问你的健康,你的需要,你的渴望。

他就是那种能使秋苔迷恋的人。这种人的男子气不表现在胡茬和肤色、喝酒抽烟和脾气上,而仅仅是一块柔软的海绵,能把女人紧紧地裹住,使她们获得身心健康和偷快,也同样让社会获得安宁和谐。

跟秋苔和秋庐不同,“文革”期间他没有下乡插队。他出身工人家庭,又是独子,中学毕业后便分配进了工厂。后来,在秋苔考入大学之后,他也上了职工大学,念出一张大专文凭,从车间里调到科室当干部。厂里女工多,相当多的女孩子喜欢他,朝他飞媚眼抛绣球,他只是垂了眼皮微笑着,不即不离、不悲不喜的一副与世无争的模样。

他跟秋庐结婚使他的所有朋友和亲戚大吃一惊。那时候秋庐还在内蒙,她的外表也像是受到内蒙人的同化似的,粗脸大口,黑不溜秋。梅丰毅的一个朋友后来开玩笑说,秋庐那双眼睛钉住一个男人时,你就感觉到她要张开嘴来把那个人一口吞下。当然,回到故乡以后秋庐又重新变得白哲细嫩起来,而且发了福,颇有点贵妇人的面相。不过跟她姐姐比,秋庐总是差一截儿,她无论如何没有姐姐那种与生俱来的忧愁的眼神,和那种高贵柔弱的气质。

谁都说梅丰毅和秋庐不是很相配的一对儿,他们的婚姻不会美满。只有梅丰毅不说。在齐老先生面前不说,在他自己父母面前不说,在朋友同事面前更不说。然而男人的婚姻美满与否是刻在脸上的,写在皱纹里的,别人读得懂它。不说也许比说更能暴露心中的悲苦。

两年前梅丰毅的父母双双患病,又几乎在同时死去,当中只隔了三天。梅丰毅在父母遗像前哭得死去活来。男人们在这种时候通常要比女人表现得节制。梅丰毅的大悲大哀未免叫人吃惊。没有人知道他在心里哭些什么,为什么如此哀伤。人们劝他说,老人都活到了七十来岁,也算尽寿了,他只是哽咽着说:“我懂。我懂。”仍然泪流不止。

从此梅丰毅比先前又更沉默。

那天在办公室里,大李和小李又一次分析了案情之后,觉得眼前仍旧是一片茫然。就是在他们两个人之中,意见也不能得到统一。小李坚持认为是自杀案,是男女双双殉情。大李说,为什么没留封遗书什么的?屋里的小号男人脚印又怎么解释呢?小李就说他没法解释。他断定男女自杀仅仅是凭感觉。

大李是那种小个子的,看上去精明能干的男人。在局里,他是个相当出色的警探,曾经获得过省公安厅的通令嘉奖,并附奖金二百元。有一天他正巧休假,家里来了亲戚,他帮亲戚去火车站买票。他在售票大厅里排队的当儿市里出了凶杀案,有两个干个体户的小伙子在饭店里喝酒,不知为什么跟旁边的一个外地人发生了口角。两个小伙子二十郎当岁,血气方刚,不知天高地厚,又因为赚钱赚得多了有点昏昏然,居然掏出刀子就去捅那个外地人。外地人跌跌撞撞冲出大门逃命,身上滴滴答答往下流血。两个小伙子醉醺醺地追过去,稀里哗啦一阵乱捅,终于让那个外地人毙命。人死了,酒也醒了。两个小伙子吓得不轻,截了一辆出租车,逼着司机开车去火车站,也活该他们找死,刚下车就碰着了大李。大李只扫一眼,马上看出来他们的慌张,他们身上星星点点溅上去的血迹,还有坐在车里的司机一脸无奈的神色。他冲上来喝令他们站住,一边掀衣服掏出黑乌乌的手枪。两个人拔腿要逃。被他眼疾手快飞起一脚踢翻了一个,又揪住另一个的衣服,枪口顶在他腰肋间。司机也是机灵人,一见公安人员下了手,马上冲出车去把踢翻的那个摁住了。两个人把两个罪犯扭进车里,开回公安分局。结果车开到半道上遇上了呜呜急驶的警车,大李才知道自己抓住的正是要犯。

事情本身很简单,且带有极大的偶然性。然而警惕性和特殊的嗅觉不是一日两日训练出来的,眼疾手快的那一身功夫也得花时间去练。大李立这一功纯属必然,分局里的同事们个个服气。

大李和小李这两个人的称呼其实应该换过来才好。大李名“大”,却长得瘦小;小李名“小”,却长得高大英俊,一表人才,他穿上雪白的公安制服,戴上硬檐大盖帽,腰间再束根皮带,那简直是英气逼人,让姑娘们看见都会心跳。大李常跟他开玩笑说,他长了这副招人眼的皮囊,不当电影演员就太可惜了。警察这活儿又危险,不在意被凶犯往脸上划一刀,留个破相,就更可惜。小李只是漫不经心地笑笑,不跟大李争辩。

漫不经心是小李的毛病。他刚从省公安学校毕业,身上或多或少有那种现代青年的慵懒和满不在乎的特征。他跟大李是一对搭档,跟精明干练、随时能跳起来动起来的大李相比,他的这种特征就更加明显。甚至他看人的时候目光也是东游西荡,不能集中,让被看的人觉得他是故意不屑一顾。为这毛病他很受了些冤枉。

其实小李也是个好警察,他天生具有当警察所必须有的敏感和直觉,常常能够意识到危险来自哪一方,以及破案现场那些细微的、往往不被人察觉的异常。而意识到这些又几乎于本能,不是经验。这就又使得同事们不能不对他刮目相看。

有一次他跟大李搭档破一起重大的银行抢劫案,不知怎么感觉到凶犯的身块和力气非同寻常,顺着这种意念细细查找,终于在银行大厅中的大理石支柱一人多高的地方发现一块鼻涕上去的痕迹。当时银行还没有开门营业,印迹又很新鲜,可以断定是凶犯的无疑。这一发现证实了小李的直觉无误,于是缩小侦察范围,顺利地找到了那个高大身材的凶犯。

说这些的原因无非证明大李小李不是两个吃干饭的家伙,他们若觉得案子茫无头绪,便是这事儿本身很有点蹊跷。

暑假里金谷整天闲得无事,就总想去找邻居的姑娘文华说说话什么的。文华跟金谷同岁,因为不曾留过级,这年暑假初中毕业了,但没有考上高中。文华脑子不聪明,念书一直很吃力,勉强跟得上班而已。一般说来,女孩子都比男孩子发育得早,十五岁的文华长得比金谷还要高大,身材丰满,乳房把略小的衣服撑得像要爆炸,一张圆圆的面孔有红有白,虽不漂亮,却也嫩生生地显露着青春年华。

而在金谷的眼睛里,文华如同下凡的仙女一般可爱,一般可贵。一心要娶她为妻。

文华现在算是初中毕业在家待业。她家里经济不算宽裕,父亲是公交公司驾驶员,母亲在街道上的烟酒小店站柜台,她下面还有个念初一的弟弟。文华一放暑假就找了个工作:帮一家私营旅社招揽生意。工钱没有定数,就看每天能招来几个客人。干这活儿须得脸皮厚,嘴巴甜,会缠人,还得眼快手快看得准对象。文华是初学,从早到晚干下来还挣不到两块钱。

金谷坐一路公共汽车到火车站去看她。他给她带了一瓶汽水,一瓶风油精,虽然从小性格粗野,他却知道心疼未来的老婆。

金谷坐的那趟公共汽车到站时,正逢上海来的火车也同时到站,出站口的大铁门咣啷啷一开,人流像潮水一般涌了出来,你推我挤,肩扛手提,眨眼间为首的一批人已经冲到金谷面前。金谷后退几步,一眼看见文华和几个女孩争先恐后去抢一个人的行李。几双手在一根挎包带子上拉来拉去,几个声音一齐甜蜜蜜地喊着:“到我们旅店去吧,我们店里有空调,有地毯,有彩电!”那个被簇拥的客人欲逃不能,一脸尴尬。终于她们当中年纪最大的一个得了手,扯住客人的胳膊拖去坐车了。其余几个女孩便是一阵沮丧和羡慕。然后又哄地一下围住另外一个客人。那人手里大大小小提了四五个包,大热天里还戴一顶鸭舌单帽,穿灰色裤子,灰色杭绸香港衫。“到我们旅店去吧,我们旅店里有空调,有地毯,有彩电!”拉客的女孩们仍然甜蜜蜜地喊着这句话。那人就停下来,包提在手上,认真地逐一打量这些女孩子,满脸是掩盖不住的贪欲。后来他选了其中一个丹风眼,笑眯眯地跟她去了。

金谷走到文华身后,拉了拉她的衣服。文华一回头,惊喜地喊道:“你来了?”

“我没事,来看看。今天没接到客人?”“上午有三个。吃过中饭到现在一个还没捞着。倒霉。”

金谷气愤愤地朝已经开始稀疏的人群啐了一口:“他妈的,这些王八蛋。”

“怪我没本事。”文华的眼睛里有几分哀怨之色。

“等下我帮你。看我的!”金谷做出一个撸袖子的动作。其实他上身只穿了件汗背心。“啊,差点忘了,给你带瓶汽水,喝吧。”

“你喝吧。”文华推给他。

“客气什么呀!大太阳的,一晒半天,多热!”金谷望着文华汗淋淋的脸,心里想着这份工作太不好,又辛苦,又要低三下四,还挣不了几个钱。“你们那老板太可恶,纯粹是剥削人。”金谷皱起眉头说。

“瞎,想干这活儿的多着呢,老板肯雇我,还是因为……”文华望望金谷的脸,没有说下去。

“因为什么?”金谷感到好奇,非要问个究竟。

“老板说……我长得……性感。”

“什么叫‘性感’?”

“我也搞不大懂。大概就是长得高,像个大人吧。”

“他不知道你多大?”

“不知道。我说我十七岁。”

“他相信了?”

“相信了。”

“他妈的!”金谷忽然感到兴奋,便又顺口骂了一句。不管怎么说,老板总是认为文华长得不错,才这么说的。他很高兴自己有眼力,看上的女孩招人喜欢。

金谷陪着文华在太阳地里站了很久。文华左顾右盼,为自己能有这么个忠实的男朋友而自豪,希望那些拉客的姑娘们都能看见她的快活。那些姑娘们却故意扭过脸去,其实她们都在嫉妒文华的幸福。

下一列火车是从天津来的,文华拉了两个客人,金谷死拖活拽一下子捉住了三个。文华笑眯眯地说,够了,咱们可以回家了。

梅丰毅和秋苔的爱情起源,可以回溯到二十年前,他们两个跟金谷和文华一般大小的时候。

那年“文化革命”开始不久,他们坐火车到北京串联。满车厢都是闹闹嚷嚷、兴奋不已的半大孩子,只有他们两个特别安静,都是垂着眼皮,嘴角带一丝微笑,恭恭敬敬听同伴们指点江山。他们的安详各自引起了对方注意。两个人时不时互相瞥一眼,不好意思地一笑,眼光又转了开去。车厢里很挤,秋苔是站着的,双脚几乎无法落地。梅丰毅到底是男孩,抢着了行李架上的一个位置,勾腰缩颈猴在上面。这样,两个人要对望的话,一个是俯视,一个仰视,这就有了点非同寻常的情调。

夜晚来临的时候,秋苔已经连续站了七八个小时。她疲惫不堪,脸色苍白,瘦伶伶的身子仿佛摇摇欲倒。这时候她听到有人在高处轻轻喊叫:“嗳!嗳!”不知怎么的她意识到了是在喊她。抬头一看,果然那个文静的男孩正着急地对她招手,示意要她挤过去。她侧着身子,费劲地在人缝里开道,每行动一寸都要招来几声抱怨和尖叫。好不容易挤到男孩的座位下面,她仰起头来,不解地望着他。她的眼睛幽暗疲惫,露出一种不堪重负的愁苦。男孩忽然一跳就跳了下来,笑笑指着上面的行李架,要她爬上去。秋苔不好意思。平白无故哪能接受人家的照顾,男孩轻声说:“上去吧,我反正已经下来了。”她迟疑了一阵,终于对他感激地一笑,踩着木头座椅爬上去了。

秋苔长到十五岁,从来没有碰到过像梅丰毅这样懂得别人需要,而且愿意满足这种需要的人。此后她也没有碰到。

那一次真是巧得很,到了北京他们又被安排在同一个接待站里,早早晚晚都能见面。后来干脆白天他们结伴儿上街抄大字报去了。

自然他们早已互通了姓名、家庭住址、各自的学校。

他们是这样的一对恋人:在长相上,他们彼此相像,从你身上看到了我,从我身上看到了你;在性情上,他们投合融洽,清甜得像泉水,又浓郁得像牛奶。他们手拉着手儿坐在一起的时候,彼此只用眼睛瞥一下对方,便知道了对方心里在想着什么,在渴望着什么。他们各自的生物场是那么接近,以至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就感觉到心清目朗,愉快和自然。他们身上不知不觉都带有一种唯美主义倾向,崇拜田园牧歌的安宁生活,厌倦人世间的纷扰烦杂、勾心斗角。

世界上能找到习性如此相近的恋人真不容易,他们一天天地各自被对方所吸引,所陶醉,常常是面对面快乐得想哭!

在这片杀气腾腾的、充满了刽子手狞笑和死亡呻吟的神州大地上,他们的爱情简直就是上帝给予的额外恩赐,用以安慰他们迷惘和疲惫的心灵。为了这场幸福的爱情,他们哪怕死去一千次,也要活过来一千次。

秋苔的父亲齐老先生不久就进了牛棚。秋苔每日要去给父亲送饭,梅丰毅无论晴天下雨总是要赶来陪她一起去送。他心里是这样想的:一个年轻的女孩天天要往牛棚里跑,忍受着造反派的鄙夷目光,还有街坊邻居们的指手画脚,已经是够难为她的了,如果没有一个人陪陪她,替她分担一些羞辱,她的敏感脆弱的心灵能承受得住如此重负?久而久之,秋苔有时候甚至就把饭交给梅丰毅去送。他成了他们家里理所当然的一分子。

在齐老先生看来,梅丰毅虽不是诗礼人家出身,却也长得眉清目秀,聪明懂事,难得的是性情平和,老实厚道。齐老先生经过这几年的磨难,早已将家世前程看得很淡,而格外注重起人品性情来。用他的话说,性情好才不会惹是生非,不会张牙舞爪害人害己。他对那些敢想敢说敢干的红卫兵小将们实在是如鼠避猫,胆战心惊。这样,齐老先生倒又因为秋苔慧眼识人,选择了这样的一个男友,而更加喜爱秋苔,把她视为依靠。

1970年秋天,秋苔要下放到苏北某地插队。那时梅丰毅已经得知自己分配进厂的消息。按梅丰毅的心思,他实在很想跟秋苔插队去,好日日夜夜守护着他的恋人。秋苔哭着劝他留下。双方家里的老人都需要照顾,梅丰毅留下来的担子比秋苔更重。秋苔临走之前,梅丰毅陪着她把全市大大小小各所公园玩了一遍。他们肩并肩走在秋天纷纷扬扬的落叶之中,心情跟眼前的景色同样飘零沉重。仿佛世界就要在那一天轰然分裂,东西各自飘移,他两个从此天各一方,再不能相见。两个人的性格原本就沉蕴多情,此刻一旦作了这样的设想,简直是万箭穿心,泪眼相看,泣不能止。好在情况并不如想象中那么绝望,秋苔下去不过两三个月,春节的时候就提着土产回家探亲了。从此梅丰毅放了心,秋苔也放了心,两个人的关系渐渐转人正常化,平静得像一对已结了婚的小夫妻,只等着有一天正式住到一起。再没有比他们心心相印的恋人了,多少年来他们相互信赖到了绝对,从来不去打听对方在男女交往中的七七八八的杂事,坚信对方除了自己以外再没更满意的爱人。

秋庐1972年去内蒙插队,是梅丰毅替她打点行李,把她送上火车的。那年十七岁的秋庐长得丰满沉实,浑身上下只让人感到青春喷薄欲出的可爱。秋庐临上火车的一刹那冒出一个念头:姐姐找到了梅丰毅是她的福气。

又过了两年,秋苔的母亲患肝癌去世。因为事先没有察觉,病得突然,死得也突然,大约在送到医院两天之后。秋苔秋庐姐妹俩都没有赶得回来。秋苔母亲临咽气时,眼睁睁望住梅丰毅的脸,用微弱不清的声音喊了一声“儿子”。

秋苔插队整整七年半。七年半之中他们没有谈过结婚的事。总觉得插队的身份既微妙又尴尬,处在这样的境况里如何能成家立业。那时候,人人都喊“扎根落户”,人人都在心里盼望拔根回城。秋苔当然也是这样。只不过她出身不好,上调无门,只能盼望从政策上得到解救。

恢复高考制度,使秋苔的一颗心死灰复燃。梅丰毅给她寄去很多复习资料。她写信劝梅丰毅不妨也试试,梅丰毅回信说,他反正已经是这么回事了,再要拼搏没有动力,只要秋苔能跳出农村就好。后来秋苔考上了北大,梅丰毅欣喜若狂只差没有跪下来,感谢菩萨保佑。他接到电报的当天夜里就坐夜间慢车赶往苏北,去接秋苔回来。匆匆忙忙的几天之中他们也曾谈到结婚的事,然而那时候两人都太兴奋了,都觉得没必要在这时候来凑热闹。一切都留待以后再说吧,以后,谁知道还有些什么令人吃惊的、快乐的事情在等着他们呀。

那年他们都还年轻,至多不超过二十五岁。

当然,秋苔一进了大学便失去了结婚的自由。学校里规定本科生在校期间不可以结婚。梅丰毅还要再等四年。秋苔有点后悔没在人学前把事情办了,她让梅丰毅一等再等,心里很不过意。大学生活五光十色,而梅丰毅在厂子里孤单寂寞,秋苔想到这里就不好受。

秋苔上一年级的时候,秋庐已经从内蒙师院毕业。她左冲右突奋斗了两三年,一直在为调回家乡努力,又总是未能如愿。她搞不清楚症结出在哪儿。所有的人都冲着她点头应允:可以可以。日子却在这不冷不热的敷衍中一年又一年过去。她伤心愤怒,绝望到了极点。而这种极度的绝望又给予她一种刺激力,促使她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秋苔毕业前的那年暑假没有回来,她要赶写毕业论文。秋苔治学和为人同样认真,为一个试验数据能把自己关在实验室几天几夜。

秋庐知道姐姐不能回来,她就出乎意料地回来了。而往年她总是嫌这里夏天太热,把一年一度的探亲假放在春节的。

值得一提的是那年夏天奇热,在素有“火炉”之称的这个城市里,人们像被施了魔法一样整天汗如雨下,头晕脑涨,糊里糊涂做不成任何事情。梅丰毅的那个工厂先是上半天班,后来有几天干脆全休,免得降温费用比产值还高。梅丰毅素来是孝子,看到报上说有些老人受不得高温而死,慌慌张张买了两张车票把父母打发到东北姨妈家去避暑。这样,高温异常的那些天,他总是一个人闷在家里摇扇子,极无聊也极烦躁。

秋庐便在这个时候乘虚而入。秋庐丰满结实,看上去热情爽直,性格外向,颇有点内蒙人的韵味,在这个羞羞答答的南方城市里显出了她的不同寻常。有人曾经说过,男女之间的事情,只要女人肯用心思,男人没有不就范的。男人的生理构造决定了他们在冲动被挑起后便再也无法抑制。秋庐在内蒙生活十年,显而易见这方面颇有手段,天知道她用什么办法使梅丰毅糊里糊涂上了圈套。

也可以这么设想:梅丰毅本是个腼腆严肃的人,一颗心又系在秋苔身上,若是一般的女孩子向他进攻,大概就难以攻得下这个堡垒。然而秋庐的身份不同,她是秋苔的妹妹,从小是梅丰毅看着长大的,他对秋庐没有设下一道防线,于是只有一败涂地。

不管怎么说,那年国庆节秋庐用一纸电报把秋苔催回家乡,她自己也千里迢迢赶了回来,拿出内蒙医院开出来的一张妊娠化验单,宣布她已怀孕,孩子是梅丰毅的。

晴天霹雳首先把齐老先生炸得人仰马翻。然后秋苔手脚哆嗦,浑身冰凉。她用迷惑不解的目光久久望住梅丰毅,仿佛怎么也不能相信这是真的。在她眼里和心里的梅丰毅不是那种寻花问柳的轻浮之人,他怎么可能跟秋庐勾搭成奸?

她不知道,此时此刻梅丰毅已经悲痛到了麻木,他一言不发望着秋苔的眼睛,只觉得自己是在冰河里沉浮,冻不死也要被淹死。可他哭不出来也说不出来。

梅丰毅只好和秋庐结了婚,并且双双被齐老先生赶出家门。秋庐不久就以“两地关系”为由调了回来。她肚里的孩子莫名其妙没有了。据她自己哭诉,是因为忙于调动工作,多跑了路,伤了神,在内蒙小产了。

后来她却再没有为梅丰毅怀上孩子。

秋苔的毕业论文没有做好,勉强及格,被分回本市工作。有一段时期她得了轻度的“忧郁症”,神思恍惚,饮食无味,整夜失眠,脑子里不断被死的幻象缠绕,以致齐老先生不得不一步一步钉在她后面,经齐老先生的世交们介绍,看过本市好几个精神病医生,症状总算得以消除。以后便是周期性的发作,不严重,只是对一切事情都没有兴趣,人消瘦乏力。

“世界上凡为‘情’而死的男女,我总是十分尊敬。”小李骑在自行车上,和大李肩并肩穿大街过小巷往秋苔家里来,一边感慨地发表议论说。

大李指现他:“你呀你呀,又在乱发议论,案子还没有定性,你不能总往一种可能上想。”

“我这是泛指。”小李振振有词,“泛指总是允许的吧?况且,破案也是一门艺术,它和写小说写电影一样,需要想像力。你可以往谋杀上想,我可以往自杀上想,我们最后统一于证据和证词。”

大李慢吞吞地说:“这两个人,若讲是自杀,是情杀,怎么说也该留句话下来,免得错怪了别人。对了!除非他们存心要让另一个人受到报复,故意把本案弄得扑朔迷离。”

“是有人逼得他们自杀的,我早就这样想过。”小李口气很坚决。

他们不再说话了,闷头骑自行车。天气很热,虽说天空多云,但太阳的辐射热力还是存在的,两个人脸上都油津津地冒汗了。骑到一个卖冷饮的小店那儿,他们停下车来,由小李掏钱买了两瓶汽水,咕嘟咕嘟喝了个痛快。

“妈的,出来办案也不发防暑降温费,活烤死人!”小李把空瓶子咚地一声放在柜台上,发牢骚说。

“防暑降温费?跟你女朋友要去吧。”大李嘲笑他。

“我可以跟女朋友要,你跟谁要?老婆不把你骂死才怪。”

“可不是吗?光昨天一天,交房租水电费,孩子的牛奶费,上菜场买一星期的菜,再加岳母过生日送去个蛋糕,好了,老婆刚拿回来的一个月工资没了。嗐,这年头用钱!”

“没说的。走吧。”小李招呼大李说。

骑到车上,大李的心思又转到案子上来了。

这也是不由自主,多年刑警生活弄出来的习惯。

“我想来想去,总觉得情死的可能性不大。”他紧踩两脚,追上了小李,“一般说来,情死是年轻人的事,对不对?何况这两个人的脾性我们也有点了解,是温和派,不是激进派。”

“火山为什么爆发?”小李反驳他,“是地火在地壳里运行得久了,终于憋不住了。”

“人跟火山不一样,人总是看淡的,时间越长,越淡到没有。年轻人一天到晚爱呀死呀,仿佛世界上就恋爱这一桩大事,中年人就不那么傻了。爱又怎么样?不爱又怎么样?生活就是柴米油盐、房费水电费孩子的学费,别的顾不上去想。活到三十多岁,又反过去为二十岁的事情自杀,有这样的人吗?新鲜!”

小李听大李唠叨着,心里一个劲发笑,却因为热,懒懒地不想去认真反驳他了。

他们是从秋苔家小楼的后面骑过来的。车子进了李家弄堂,大李立刻就收住话头,下意识地关照小李一句:“从这边数,是第十四个阳台。”

小李不得不佩服大李的精确性。他们放慢了速度,从一家又一家的阳台下面骑过。刚数到第十四个阳台,小李就轻声说:“家里有人。”

阳台上有一个穿淡紫色绸衫的背影,弯着腰,屁股对着他们,在阳台上忙碌,似乎在收拾那些杂七杂八的肮脏玩意儿。背影很丰满,薄薄的绸衫绷出一个圆滚滚的腰身。

大李和小李同时下了车。小李用胳膊肘碰碰大李的手臂,说:“是秋庐,小楼的唯一继承人。”

他们站在阳台下面,朝那个背影招呼了一声:“嗨!”

秋庐直起腰,把半个身子探出栏杆,看见是他们就笑嘻嘻地说:“是你们二位呀!快请上楼。”

他们绕到前街,从大门进去。院子里乱七八糟堆了些破椅子旧罐子什么的,一丛美人蕉在这堆破烂旁边开得异常娇艳。秋庐已经从楼梯上迎下来了。站在门口,不等大李询问,就说:“我抽空来把楼上整理整理,打算请人装修一下。这楼里面恐怕有白蚁。我看好几处地板都蛀得不成样子。”

小李说:“你姐姐……她过去不收拾这些?”

秋庐淡淡地笑了一下:“啊,她是天仙下凡,不食人间烟火的。不像我们这些平平常常过日子的人。”

小李点点头:“你们姐妹俩是不一样。”

上楼的时候,秋庐问他们:“怎么样了,这案子?你们心里该有点数了吧?”

小李说;“不好随便讲。”

秋庐异样地望了他一眼:“我只有这两个亲人,不能让他们死得莫名其妙,你们到最后若是查不出凶手,我可要告你们渎职罪。”她脸上似笑非笑。说话的口气也半是威胁半是玩笑。

小李冷不防问她一句:“你肯定是有凶手?”

秋庐稍稍愣了一下:“怎么?难道你们不能肯定?没有凶手,又怎么解释我姐姐和我丈夫的突然死亡?总不会是他们自己把自己弄死的吧?”

大李和小李对看一眼,不说话。

“关于这个问题,我记得上次你们去找我的时候,我已经发表过看法。今天我重复的仍然是这句话:凶手一定存在,地板上的脚印就是证明。”

“关于杀人动机,你想到过什么没有?”大李问她。

“这我可说不出来。也许凶手是我姐姐的仇人,目标是对他而来的,梅丰毅是偶然碰上了,误喝了毒药,成了无辜的牺牲品。”

“梅丰毅常到这小楼来?”

“不,恰恰相反,他们很少来往。因为他们两人有过那段关系,就处处避嫌疑,怕人说闲话。我姐和梅丰毅的脾性,你们恐怕不知道,他们是把名誉看得比性命还重的人。”

楼上的三个房间已经差不多收拾一空,地板刚用水拖过,湿淋淋的叫人不忍下脚。大李和小李站在楼梯口,交换了一个眼色,意思说:瞧,这一趟来没什么意义,一点线索都不可能找到了。

十一

他们在弄堂口碰到了楼下的房客王珍。她刚刚下班回来,手里拎一个鲜黄色的塑料饭盒。

“到楼上去过了吗?”王珍先开口问他们。不等答话接着又说:“要赶我们走了。没跟你们谈这事?”

“没有。”大李很吃惊。

王珍点点头:“是的,要赶我们走了。还没跟我明说,但是已经探了我的口风。我当然是不肯。叫我们往哪儿去?我们单位是没钱盖房子,老朱他们学校,他那个人,也是没指望。过去齐老先生都没有说一句叫我们走的话,轮到她来发房东的威风啦?”她凑前一步,神秘地说:“照我看,她姐和她男人的死,八成跟她有关系。”

大李警告她:“没有根据不能乱说。”

“那当然,我只是隐约这么觉得。这话也就跟你们提提而已。真的,秋庐厉害,秋苔和梅丰毅两个,都吃不住她的摆弄。”

小李问她:“秋庐叫你们搬走,她一个人住那一栋楼?”

“哪里!楼上不明不白死了两个人,她怎么敢住!她是要租出去拿钱,租给外地一个什么办事处。你们没见楼上都已经搬空了吗?还说要找人回来装修。可真会折腾。”

小李和大李没有说话,心里都在想:这案子难道真的跟秋庐有关系?可能吗?

“如今的社会是要钱不要命啦。”王珍叹口气说,“为了钱抢银行,抢枪,打死娘老子,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呀。这年头不讲良心。不讲情分,那都是虚的东西,比不得钱实在。秋苔她人年轻,脑瓜子却是旧,这方面一点不开窍,说起来也是个落伍的人。不知道这跟她的死有没有关系。”

“秋苔有没有什么仇人?”大李慢悠悠地问了一句。

“仇人?”

“或者是非常恨她的人吧。”小李解释道。

王珍不假思索地摇头:“不可能。秋苔只能被人欺侮,哪会跟人结下什么仇。是别人欠她,她不会欠人。”

“什么人欠她?欠些什么?”

王珍抱歉地笑笑:“哟,这我可说不上什么具体的,我说的只是秋苔的为人。”

“她有些什么要好的朋友吗?或者说,都有什么人常来找她?”小李一连串发问。

“我早对你们说过,她这人性格孤僻,女朋友几乎没有。男朋友倒是谈过几个,不知为什么总没能成,总是谈着谈着就吹了。听说最后一个都领了结婚证,结果还是没能睡到一张床上。”

小李脸有些红。他觉得王珍最后这句话说得过分粗俗,尤其是当着一个未婚男子的面。又想到王珍这个人大概相当厉害,而秋苔能跟她处得如此平安,说明秋苔实在是个没脾气的好人。

换一个说法,可不可以是这样:秋苔这个人的感情通道过于狭窄,只能容许少部分令她沉迷的东西开进来,而把大部分世俗的、平常的杂事摒弃在外,根本不加理睬?这样的话,跟王珍相处的种种细节就属于世俗的小事,是秋苔看得极淡、极不放在心上的,王珍于是就误以为是她的宽容大度。

十二

按照顺序,从秋苔曾经谈过的第一个男朋友开始。他叫杨桦,本市一家大厂的微电脑工程师,三十四岁,已经结婚并有了一个女孩,家庭幸福。

粗看之下,小李几乎以为杨桦是梅丰毅的兄弟或是堂兄弟什么的,因为他们两人在形象上惊人地相似,都是中等身材,面庞清秀,有一双温和的、会体贴女人的眼睛。不同的是杨桦远比梅丰毅活跃开朗,喜欢大笑,笑起来眼角有几条深深的鱼尾纹,颇具魅力。他说话的节奏很快,叫人很容易联想到一双训练有素的音乐家的手在弹奏钢琴练习曲,滔滔地不带一点停顿。

秋苔我当然记得她,那年我大学刚毕业,是第一次谈恋爱。好像她也是第一次?

她长得很漂亮。我说的这种漂亮不是很浓烈的、叫人眼花缭乱的美,这你能够明白,对不对?所以一见之下我就很喜欢她。

不过她那个人过于内向,又过于守旧。记得别人帮我们介绍时,她死活要先看过照片再决定见不见面,我就觉得好笑,照片能说明什么?男人拍出来的标准照有几个不像死刑犯一样尴尬?后来总算见面了,见了面第一句话,你猜她说什么?她说:“我父亲让我来……”好叫人心冷!

可我不计较她这些。所有一切只说明了她的认真、坦诚,甚至有几分天真。知识女性常常有这样的表现,这也正是她们的可爱之处。

我不能忍受的只有两点:她的目光和她的洁癖。

目光是忧愁到了绝望。无论是逛公园,看电影,坐在冷饮店里吃冰淇淋,还是抚摸她,亲吻她,给她讲笑话,她总是那么忧愁地望着你,望得你心碎,望得你感觉到自己是有罪之人,是在伤害她,对不起她,把她往死路上领。谈恋爱谈出这种感觉来,不是莫名其妙吗?再想到如果跟她结婚,一辈子要在这种目光里生活,两腿就先哆嗦起来了。浑身沉浸在冷水里似的,只想赶快爬起来躺到太阳下面去。

还有她的洁癖,我不知道在心理学上那叫什么,总之不是正常的行为。洁癖也跟别人不同,倒不是不肯用手握门呀,不肯开水龙头呀这些,是不肯男人碰到她。第一次我到她家里去,是在星期天,她父亲不在,楼上没有人,我出于冲动,抓了一下她的手。后来我发现她人就不见了,又听到楼下卫生间里哗啦哗啦水响了很久。我出于好奇,轻轻走下楼去看她。就发现她俯在洗脸池上一遍一遍用肥皂洗手,洗得又紧张又认真,像是妇产科医生马上要给人接生似的。那时我们刚认识不久,我没感觉到别的什么,只以为是她这人干净得过分。第二次是在公园里,黑暗中我吻了一下她的面颊。当时她反应还算正常。可是过了一会儿,我发现她借助黑暗拿出一块手绢来,团在手心里,偷偷去揩面颊上那块地方,一下又一下,揩得很重,甚至有点歇斯底里,恨不能把那块皮肉擦破了才甘心。你可以想象到我当时的心情。我有意扭过头去不看她的举动,也不去说穿她。可我的感觉是她在用那条手绢抽我耳光。

后来我就留神观察她的一些举动。我知道了她的洁癖不仅仅是对我,她对所有的男人都是这样。譬如说吧,上街买东西,凡是站着男售货员的柜台,她绝不去光顾。上下公共汽车,你碰我挤是免不了的,但是只要有男人的皮肤碰着了哪怕是她的衣服,这件衣服她回去必定是又洗又晒。看电影的时候,你旁边坐的是男性女性,事先总不能估计到吧?她倒好,一见有男的坐过来了。马上把两条胳膊收拢,夹在胸前,提防人家不在意碰到。电影放多久,她就保持这个姿势多久。你说多累得慌!

我再说一句很坦白的话,我想到我们将来同床共枕的情景。男女结婚不可能没有性生活,到时候她该怎样去清除我对她的污染?

就是这样我们才分手的。确切地说,是我提出来要分手的。我挺喜欢她,又不能忍受她,事情就是这样。你问她有没有伤心流泪?不,她只是抬起眼皮望了望我,很惊讶的模样。你不知道她惊讶的时候多天真可爱。

十三

梅丰毅在结婚以后没有幸福。

隐隐约约地,他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受骗者。他像一头误人了圈套的猎物,任凭如何挣扎也无法恢复自由之身。他绝望地跪下身子,把浑身上下喷薄欲发的怒火收缩起来。紧紧收缩起来,凝固成一个小小的点,子弹一样坚硬。他常常会无言地蜷缩在沙发里,用绝望的、冰冷的目光偷偷追踪秋庐。如果这时候秋庐偶一回头,大概会被他目光里的子弹准确无误地击中。可惜秋庐太陶醉于自己的胜利,竟然就对这样的目光一无所知。

在床上,梅丰毅对于秋庐的恼恨又反过来击中了自己,使他莫名其妙地成了一个阳痿病患者。他任凭秋庐殷勤地替他脱去衣服,温柔地抚摸他,也无动于衷。他对秋庐在他身上百般折腾感到可笑,闭上眼睛死人一般躺着的时候,他快意地想:这就是你跟我结婚的好处,你要一辈子忍受我的报复而不能声张,因为你说过你曾经跟我有过孩子。

偶尔他也会突然地一惊,意识到他已经成了一个功能不全的残废人,他是在报复秋庐的时候残杀了自己。他通体冰凉,一颗心懒懒地再也不想跳动。

有一段时间他刻毒地折磨过秋庐。他扒光她的衣服,要她平躺在床上,发疯一样地亲近她,爱抚她,然后,他在心里冷笑一声,翻身躺倒,裹紧了被子睡觉。一连几夜,秋庐变得丧魂落魄,憔悴不堪,常常会无缘无故地浑身颤抖,并且脸色煞白,嘴唇乌紫。有一次发作得厉害,居然就晕死过去,弄得梅丰毅也于心不忍了。

梅丰毅不是残酷的人,折磨一个女人不是他的本意。在他做出上面这种举动的时候,他意识到他已经走到了精神分裂的边缘。从此他又收敛起报复秋庐的愿望,刻意用理念来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自己做得过分。

人生就是这样,一错百错,无法去重新经历一切变故,重新对自己的命运做出决定。梅丰毅在无休止的悔恨中苟且地活着,常常忘记了日月时辰,忘记了白天黑夜。他那双能够击倒所有女孩子的柔性的眼睛变得暗淡无光,像是毛玻璃上又落了一层灰烬,不觉矇眬含蓄,只觉肮脏污秽。慢慢地他衣着也变得邋遢起来,一件七十年代的中山装能穿在身上一两个月不洗,污迹斑斑,领口袖口挂下来一绺一绺线头,灰色的纽扣掉了,重新钉上一只是咖啡色,一只是藏青色,颇惹人侧目。在吃的方面更是一无所求。秋庐做什么,他吞下去什么,不做,他就吃泡饭,在巷口买两块油饼,或者干脆什么都不吃,在沙发里呆坐着。

对于痛苦,世界上大约有两种态度:一是把它转移出去,在别人身上释放。痛苦越大,越是疯狂地折磨别人,欺凌、辱骂、挑逗、残杀,一直到集中营、集体活埋、毒气杀人。希特勒就是这种类型的人,、他的痛苦的渊源大约在于性苦闷,因为据说他是一个两性人。另一种是把箭头转过来对准自己,不吃不喝不睡,不与人交往,眼泪流在心中,以苦行僧式地熬煎自己为快慰,用高压气筒把痛苦压到血液里去,哪怕后患无穷。后一种人是天性内向的人,忧郁和自省型的人,梅丰毅就是这样。他知道他如今已经把痛苦渗透进血液里了,除非换血,否则永远消除不掉。这种对于自己未来结局的异常清醒,又使他在日常生活中日渐糊涂,以至于对秋庐的应该有的恼恨都慢慢淡化了。

十四

晚饭以后,文华洗过澡,换了一件粉红色乔其纱的连衣裙,去找金谷。这条裙子是她花五十多块钱从一家个体户时装店买的,领口、袖口、裙边都挑出了镂空的花,娇美秀雅。这是文华生平第一件好衣服。如今她工作了,有钱了,可以稍稍由着自己的性子挥霍一下。

她绕过金谷家前门,瞥见他父亲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喝酒,面前有一盘盐水鸭,一盘五香茶干炒芹菜。她从门口走过去的时候,金谷父亲抬头望了她一眼。文华吓得心里一跳,装做若无其事的模样转过头去,然后又绕到金谷家的后墙根,敲了敲窗子。

只敲三下,这是她和金谷的暗号。

过了约摸半分钟,窗户里忽然伸出来一个脑袋,是金谷。脑袋湿漉漉的,也是刚洗过澡。

“嗨!有了?”金谷小声问。

文华恳求地望着他:“能出来一下吗?”

“行。你先走,还在老地方。”金谷说着,又把脑袋缩回去了。

所谓老地方,便是附近小学操场旁边一处很小的树林子,小得只有十多棵树,几丛灌木。好的是这地方没有灯,更没有人,他们在一起,不必担惊受怕。金谷第一次亲文华的脸,小心翼翼伸手摸她的胸部,便是在这个幽暗无人的好地方。

文华前脚刚到,金谷就气喘吁吁追上来了。他一来就说:“我看见你的新衣服了,好家伙,真不赖。”

“我还算会买东西,是不是?”

“那当然,我总不能喜欢一个什么都不行的笨蛋。”

“你真很喜欢我?”

“怎么啦?这话我难道没对你说过吗?除了你,我可没对别的女生多看一眼。老天作证。我要说一句谎话,一你抠了我的眼睛。”

文华不说话,只呆呆地望住金谷的眼睛。那眼睛在幽暗的树林里飘浮不定,活像两颗悬浮在空中的玻璃球儿。文华望着望着,忽然眼泪就淌下来了。

“金谷,你要替我去出气。”文华哽咽着说。

金谷大吃一惊:“出气?出什么气?你妈骂你了?”

“不,是我们经理。”

“经理要辞你的工吗?”

“他哪儿要辞我的工呀,他要我天天去上工,还说要多多给我工钱,然后他就关了房门,扒我的衣服,亲我,摸我,呜……”

金谷顿时浑身紧张:“他睡你了?”

“没,是我不肯,我讨厌他那个鬼样子,后来我把他撞到墙上,就开门逃了。可我心里恨得要死。”

“我操他的妈!”金谷恨恨地叫了起来,“娘的混蛋!我不去揍他才怪!”

“你轻点!”文华慌慌地伸手去捂他的嘴。

金谷一甩头。顺便把文华的胳膊打了过去:“操他妈!混蛋小子想吃天鹅肉呢。不去教训教训他,妈妈的不知道老子是什么人!”

文华佩服地对他说:“你行,你一定打得过他。他那人瘦伶伶的,没力气,连我都能把他推到墙上去。”

“明天我就去。”

文华这时候忽然想到一个实际问题:“呀,你打了他,他就辞我的工,怎么办?我上哪儿再去找事做?”

“我养着你,我卖西瓜能赚钱。”

“可你不能总卖西瓜,暑假过了你得回学校。”

金谷不做声了。他是脑瓜迟钝的人,想不了那么多。

“这样吧。”文华给他出点子,“经理有辆摩托车,来去总骑它。你给他在车胎上扎上一刀子,再写张纸条贴上去,吓唬吓唬他。谅他会怕你的。”“能行吗?”“准行。”文华有把握地说。

十五

大李在办公室接到李家弄堂街道主任张妈妈打来的电话,说是住在秋苔家隔壁一位姓李的孤老太太对她说,想见见管秋苔案子的公安人员,有话要说。

“我的妈!有门儿了。”大李拍着膝盖对小李说,神情很雀跃。

“但愿如此。”小李龇牙笑了一笑,并不如大李那么激动。他从一开始判断了秋苔是自杀以后,就不大相信关于这案子能够出什么奇迹。尽管如此,他还是立刻骑上车子,跟着大李直奔李家弄堂的李老太太家。

这是一栋比秋苔家的法式小楼更为古旧的两层楼房,外形有明显的洛可可式风格,铁铸的门窗和栏杆上一律有着涡状花纹,门楣上还雕刻有卷曲的叶片和枝蔓,想象得出在几十年前,这该是一处绮丽豪华的私人住宅。可惜如今铁制的物品全都锈迹斑斑。墙脚的青苔一直爬到半人多高,地板和楼梯朽蚀不堪,变得七零八落,看上去一副破落的垂垂老相。

李老太太独自一个人住在底楼最大的房间里。听街道主任张妈妈介绍说,老太太原是这楼里资本家的通房丫头,相当于《红楼梦》里平儿那样的角色。临解放,资本家带了妻子儿女逃往美国,留下她看家,后来就再没音信。这些年好多在国外的人都回来认亲了。李老太太也盼望了一阵。终是没有盼到。或许那老头子早在美国过世了,或许人家根本就只当没她这个人,通房丫头嘛,在资本家眼里算什么?

李老太太七十来岁,头发雪白,而且剪得很短,脸上的皮肤白皙丰润,眉毛又细又弯,眼睑部分已经松松垮垮垂挂下来,眼睛却还清亮有神,可以推想年轻时候必定风姿不俗。

她住房里的家具陈设可就相当古板老式了。迎门放一张很长的香案,上面有铜制的香炉,两个青花大瓷瓶,插了鸡毛掸和一些卫生香、纸捻子之类。香案前是一张红木的八仙桌,两边两把红木太师椅。北墙放一张雕花木床,床上的玫瑰红缎子薄被叠得整整齐齐,床下有紫铜的高脚痰盂。虽说是在夏天,屋外光线亮得耀眼,屋内却多多少少让人感觉到阴暗。因为阴暗,也就凉爽,或者说凄凉也行。

李老太太死活要让大李和小李分坐两把太师椅,而后又张罗着用一种极精细的带盖的瓷碗给他们倒上两碗凉茶。还问他们抽烟不?要扇子不要?很周到也很细致,伺候惯了别人的样子。

她说请他们到家里来,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只不过秋苔曾经对她说过一句话,叫她左想右想都觉得可疑,她说着探身从那香案上拿下来一只茶杯大小的瓷罐。瓷罐有盖子,白底红花,描了金边,如今外面很是少见。她小心地翘起小指头,用拇指和食指捏住瓷盖上的小圆顶儿,揭开这罐子。

“你们看看这个。”她颇有几分自豪地对他们说。

大李站起身来,探头去看。罐子底层似乎铺了一点棉花,棉花上垫一块原本该是白色、现在已经发了黄的真丝软缎,软缎上赫然有两粒硕大的珍珠,几乎有莲子那么大小,滚圆,丰润,泛出一层莹莹的光泽。

“这两颗珍珠,我是留着死了以后放在嘴巴里的。原先我首饰也不少,这些年来卖的卖了,抄了抄了。就剩这两粒宝贝。“文革”抄家的时候,我把它们藏在鞋尖尖里,才算保了下来。你们看看,这两粒珠儿,多大,多圆!”

李老太太不无凄凉地告诉他们说,她现在身边没有亲人,一个亲人也没有。刚解放的时候从娘家弟弟那儿抱养过一个女儿,养到十来岁,不经意得个脑膜炎死了。邻居的秋苔,是她看着长大的,她喜欢这姑娘,有心要认个干女儿,又怕自己身份残,不配,终是没有开过口。说到这里,李老太太叹一口气。她又说,其实,果真是认下个干亲,秋苔有她这么个干妈说说话儿,也许就不会去死。姑娘家哪能没有妈呢?牵肠挂肚的那些事,可怜她孤零零的一个对谁去说呢?

“怎么,你知道她是自杀?她对你说过?”小李忽地站起身,双眼放光,直钉住老人。李老太太被他猛然一吓,后退两步,连连摇手:“不,不,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死的,我不过是瞎猜罢了,说说兴许对你们有用。”

她说,秋苔是个好姑娘,就是性子太内向,有什么话总是憋在心里,轻易不肯说。她知道秋苔不快活。,男朋友处了那么多年,就像手里拎的一只鸟儿,忽拉一下子线断了,男朋友没了。跟外人去结婚吧还好说,偏偏又跟了秋庐这个亲妹妹,你说这事让人心里憋气不憋气?就从那以后,她再没看见秋苔一个笑脸儿。上班下班,从这巷子里来来回回,秋苔总是那么一副神情恍惚的模样,叫她这老太太都看得难过。从前秋苔常到她家里来玩,帮她洗个头呀什么的,她就教秋苔勾绒线,绣花。后来秋苔再来,只不过呆呆地坐一坐,尽个义务似的。那一次―李老太太说到这里顿了一顿,像是在斟字酌句——秋苔又来了,就坐在这张太师椅上,脸儿白苍苍的,无精打采得厉害。她不知怎么说到了从前的那些日子,说到老爷曾经怎么喜欢她,给她珠宝首饰。说着说着,她当时就拿出了这只花瓷罐子,把两粒珍珠给秋苔看,又说,她无儿无女,孤苦伶仃,若是哪天脚一蹬死了,请秋苔姑娘无论如何记住替她做件事,替她把这两粒珠子放到嘴巴里。秋苔听了,脸色没变,眼神也没变,然后就说出一句话来:也说不定我要死在你前头呢。

我的天呐!李老太太拍着手儿对大李说,这话说得多不吉利呀,听得我浑身毛瘆瘆的。也怪我那天没往深处想,我以为她姑娘家的不过说句气话罢了,她找不好对象,心里难受,说句气话也自然。没想到她果真是……果真是死在我前头呢。

李老太太说着,老泪纵横,鼻孔里挂下来两大滴清亮亮的鼻涕。

十六

秋苔的第二个男朋友叫江涛,市立第二医院的内科医生,穿一件几乎崭新的白大褂,脖子上挂了听诊器,皮鞋锃亮。他也已经结婚,但没有孩子,他微笑着说他不想要孩子,因为知道自己缺乏对后代的责任感,且经济上和精力上也不允许。

一见之下,小李曾经暗暗吃惊,因为这一个面目跟梅丰毅又有几分相像:中等身材,面庞清秀,一双温和的、会体贴女人的眼睛。不同的是江涛的神色更为矜持,有一股对自己事业成功的得意,说话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斜侧过脸去,高扬了眉毛,目光向下睨视对方,使人隐约感觉到一种被轻蔑的侮辱。

秋苔?她死了?哦,哦……

我们交朋友的时间不长,从头至尾,不过半年左右。开始是医生和病人的关系。她的公费医疗关系挂在我们医院,所以她就常到我这儿看病。我印象中她常常患感冒,说话喉咙哑哑的,眼泪汪汪的,疲惫不堪的模样。她肠胃也不好,没有食欲,吃东西很少,所以长得瘦弱,容易生病,不过我后来有一次给她做过全面检查,发现她肠胃功能并没有问题,之所以没有食欲,原因是她情绪十分消沉,缺乏一种旺盛的生命意识。

弄不清楚她何至于此。她长得相当不错,性子文静柔顺,是人们理想中妻子的类型。她本人又是大学毕业。家里钱也有,房子也有,应该说各方面条件很好的了,为什么总是那么郁郁寡欢,对一切不感兴趣?这个问题我始终没有弄懂。

那时候我是真的心疼她。说实话,她那副娇弱不堪的模样人见人怜。我想办法给她搞了很多补药吃,一有机会就带她到野外散步,逼着她参加一些有趣的、叫人心情愉快的活动,想改变她的生活方式和她的沉闷性格。

你是说她的洁癖?你问我有没有发现她有洁癖?怎么没有!你忘了我是当医生的。我不但注意到了,而且分析了其中原因。我猜想她必定是经过一次痛苦的失恋,而后对一切男人存了戒心,产生了一种意识深层的厌恶,不自觉地反映在心理上和行动上。我一厢情愿地断定这事情可以改变。我虽说学的内科,毕竟也懂得一些临床精神病学,懂得一点心理疗法。我认为爱是可以改变一切的,我的温暖、关怀和体贴,以及我的强壮,我的激情,都可以使她摆脱虚妄,恢复生机。我始终认为她是一个很适合于我的、温柔而且贤良的妻子。

有一件事情曾经使我很生气。那年秋天街上有上海羊毛衫展销,我兴冲冲地赶去为她买了一件,纯白色,毛茸茸的,胸前有白色小珠子缀成的花。当了我的面,她没说喜欢,也没说不喜欢,总之神情淡淡的,不像我现在的妻子,你给她买件衣服,她能高兴得抱住你打转转。过了几天我到她家去,你猜我看见了什么?那件毛衣穿在她楼下那个叫王珍的女人身上!我当时真气得够呛,跑上楼质问她为什么这样?是讨厌我这个人,还是讨厌白色的衣服?她解释说,没有,不是这样的,只不过羊毛衫太漂亮,穿在里面可惜了,而她又是从来不把羊毛衫当外衣穿出去的。我说,那你宁可把它压箱子底,或者干脆撕了,剪了,也别送人。送人我心里多难受?她很惊讶地说:是吗?你这样想的吗?啊呀呀,我当时真叫哭笑不得呢。

从那以后,我对她的热度降了温,知道她其实心里没有我这个人。她若真恋我,爱我,她就不会漫不经心做这件事,对不对?不是说,有人连恋人掉落的一根头发都会收藏几十年吗?

不过,导致我们分手的直接原因,说起来还在于我。那一次我下了决心要打破她的禁区,跟她来点肉体上的亲近。我总怀疑她对男人冷淡得过分,是不是因为她没尝到过男女之间肉体接触的滋味?我指望在她感受过欲望的激情之后,会整个地改变她的心理。那一次我费尽心机在房间里制造出一种缠绵爱恋的情调,又想法灌了她一点酒。我以为酒能使她血液沸腾,使她冲动兴奋。退一步说,使她昏昏沉沉,也是好的。结果,我刚把她抱到床上,开始亲吻她袒露在衣服外面的脖颈时,她突然地跳起来了,两手紧紧地护在胸口,冲到房间角落里开始呕吐,吐得双肩抽搐,眼泪直淌,上气不接下气,痛苦不堪。我真是从心里可怜她,也是出于医生的本能,我走过去从后面拥住她。伸手到前面替她按摩胃部,希望她能舒服一点,平静一点。结果适得其反,她开始全身颤抖,抖得像一片风中的树叶,然后就晕死过去。

就是这样。这就是她对男人的态度。是出于本能而不是她的理智、意愿。可本能这玩意是最难以改变的。我相信,如果我这样一个医生都对她无能为力。那么别人更不能改变她一丝一毫。我再说一遍,我喜欢她,也希望她做我的妻子,可我无法改变她对男人的生理性反感。我只好举手投降。

她死了,我很难过。真的。她是个令人难忘的女人。对她的死我不怎么奇怪。我预感到她会有一个黑色的结局,她只有用了结生命来摆脱她的梦魇。

十七

大李按照街道主任的指点,找到了三台街口那处小摊云集的地方。这个商业市场是年初刚设立起来的,半年时间,已经聚集了不下一百个摊点。在这儿出售的大多是廉价商品——从福建石狮贩过来的牛仔裤、牛仔衫、旅游鞋、运动套衫、打火机、花花绿绿的头饰、项链、尼龙花边和网眼袜、仿日式西服、柔姿裙、婆婆衫……挤来挤去的顾客中很少有装扮时髦的男女,较多的是北方出差来的人、大学生和中学生、安徽小保姆们。他们大多神态安详,三五结队悠悠地逛来逛去;并不很急于购买什么东西。偶尔碰到价钱合适又正合心意的,一群人便围上摊主,七嘴八舌讨价还价,又热闹又有趣。卫冕的小摊子设在市场最东头,大李在街上来回转了两趟才发现他。卫冕是个猴头猴脑、一脸聪明相的小伙子,三年前因盗窃罪被捕入狱,关了两年才放出来。出来后找不到工作,成天东游西荡,叫那一条街道上的住户都提心吊胆。后来街道主任想了个请神上天的办法,出面替他到工商局领了个营业执照,让他摆个摊子。不想这一来他还真发起财来了。手指头套上了亮晃晃的金戒指,出人有轻骑,嘴里叼着“万宝路”,一副刚刚暴发就要摆阔的猴样。

大李走近卫冕的摊子,看见他被一大堆牛仔服和健美裤埋得只剩下脑袋。那脑袋正低头就着一大缸面条,呼噜呼噜吃得满头大汗。

“嗨,吃什么好东西呀?”大李俯身在摊子上,笑眯眯地招呼他。他们俩该算是老熟人了,三年前破了卫冕那个盗窃案的,正是大李。

卫冕抬起头来,见是大李,并不吃惊,也朝大李笑笑,用筷头敲了敲搪瓷缸口:“肉丝鸡蛋面,味道好极了!怎么样?来双旅游鞋?1988年美国波士顿样式,包你满意。”说着放下面缸,从口袋里掏出一支“万宝路”扔给大李。

“算了!”大李接过那支烟,在手指间玩弄着,说,“去年买了一双你们这样的鞋,穿不到第三天就裂了大口子,等于白丢钱。”

“那是你倒霉,碰着假货了。你穿穿我这鞋,穿不到一年我退你钱!”

“说说罢了,谁信?”

卫冕自嘲地说:“不错,说说罢了。谁还指望赚到你们这些人的钱?”

大李把手里的烟扔掉,直起身子来:“言归正传吧。我问你一件事:上月二十三号下午四点钟左右,你在哪儿?有什么人可以证明?”

卫冕惊讶地望着大李,过了半天,他恍然大悟。

“你说的,是那个齐家老姑娘的事吧?你怀疑是我?”

“我负责调查。”大李严肃地说。

卫冕不屑地哼了一声:“怀疑是我弄死了她?可我弄死她干吗?我就是想弄钱,也不会找她去弄。她一个月挣多少?不抵我一个零头。我值吗?我摆下这个摊子就挺不错了,再叫我犯事情,下牢狱,你说我会不会?”

“我要是你,我也不会。可我是警察,我只凭证据说话。”

“那好。我每天都在这里守摊子,从早上九点到晚上九点,风雨不误,一天不拉。前后左右这么多人,你尽管去问。他们都可以证明。哼,干我们这行的,挣的是辛苦钱,血汗钱呐!”

“行了,小伙子,别抱怨吧。”大李忍不住笑了笑,“早点收摊,找个女朋友去,别当守财奴。”

转身走开的时候,大李心里想,不会是他,早就断定了不会是他。首先,卫冕个子虽小,那双脚可是穿着四十二码的大鞋呢。

十八

“我喝了一口苦得要命。”文华靠在一棵小树上,对金谷说。她眼睛已经哭得红肿了,像害了红眼病一样,样子挺难看,“我说咖啡怎么这么苦?他说,喝就喝这苦味儿,人家外国人,哪天不喝几杯?我心里想,外国人喜欢喝,那准是好东西呗,我就捏住鼻子一口气灌下去了。我看见他在旁边笑,笑得挺不是味儿。我以为他准笑我这副猴急的样子。他又拿了一支烟。说是什么抽烟,白颜色的海绵嘴儿,叫我抽,我不肯。他自己就抽上了。一边抽烟一边讲他小时候逃学的事,把烟气直往我脸上喷。我实在烦了,想抬脚走人。这一抬,才知道脚沉得像石头,死活抬不动。我吓得不轻。以为是要瘫痪了还是怎么的。我把这情况告诉他,问他是不是喝了咖啡的原因。他笑得更加厉害,得意得不行,还拿手来捏我的脸。我知道不好,电影上不是就有这样的吗?那些特务……”

“可他不是特务。”金谷说。

“我知道他不是特务,他不要我的命,却要我的身子,比特务还坏。金谷,你想不出来那时候我心里多急。我想逃,身子却软绵绵,一点不能动。慢慢地头发晕、眼发花,一下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他在咖啡里放了安眠药!”金谷咬牙切齿地说,一只手抬起来,咯叭一声折断了头顶上一根拇指粗细的树枝。

“你别折树枝呀,你看这树才多大一点点,你要把它弄死了。”

“行了!”金谷不耐烦地瞪她一眼,“把你自己管管好吧!瞧你傻成什么样,给人家睡了都不知道。”

文华愣了一下,哇地一声又哭起来,“我知道!我知道你会说这个话!把你叫出来的时候,我心里就想过。我知道你不肯原谅我。男人都是这样的。”

“谁说我不原谅你?我说了吗?”

“你这样子多凶哪,过去你从来没有对我这么凶过。”

“过去?过去你有过这事儿吗?”

“你看!”文华哽咽着说,“我说你不肯原谅我,你还不承认。”

“我心里烦!”金谷大声说,伸手又咯吧折断一根树枝。

“你怎么啦?你这是做给我看的吗?我告诉你这事,是要你替我报仇的。我没有别人可以说,连我妈也不能说,就想说给你一个人听。你会去替我报仇,对吗?你去揍他,狠狠揍他一顿把他打瘫了才好。”

“我要把他打死!”金谷瓮声瓮气说了一句。

文华吓一跳,止住哭声,愣愣地望着金谷,“天哪,你真是想打死他?”

“你舍不得?”

“不,不!”文华身子哆嗦着,“不能把人打死,那样你会去坐牢的,会的。你只要打他一顿,狠狠地打,这样他就再不敢碰我了。千万不能打死他。你去坐牢,下次我有事找谁呢?谁会帮我呢?”

“咳!”金谷烦躁地叹了一口气。他望着文华那张本来鲜润、而此刻变得苍白的脸,还有那双哭得通红的眼睛。心里说不上是生气还是恼恨。他忍不住又想伸手去折那些树枝了。

十九

时光对于梅丰毅来说,早已失去了它的本来意义,而仅仅变成一种生命消亡的象征。

他不再去恶作剧地在床上折磨秋庐了。折磨这种行为本身就需要一种激情,一种由憎恨所支配的激情,而他的意志已经消沉到彻底。

其实,梅丰毅如果真的能想开一点,中国人的婚姻不过就是这么回事:介绍相识、双方看得过去、谈妥条件、结婚、生孩子、柴米油盐,直到孩子长大,又一次重复父母的生命历程。秋庐不过为人精明自私了一点,她还不像有的女人母老虎那般可怕,梅丰毅把事情想开了的话,应该是能够和她过日子的。

然而,世上千千万万个人毕竟有着千千万万种性格,梅丰毅的性格是认真到了迂腐,他自始至终被那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裹缠在当中,不但不去尝试解脱,反倒像蜘蛛那样,日复一日地吐出一些细细的丝来,填补着这感觉的每一处缝隙。为人的拘谨和生活圈子的狭小,又使他有相当多的时间独自来想这件事,自哀自怜,自怨自责,加重着感觉的灰暗色彩。

慢慢地,他明显地感觉到了自己的衰老和疲惫。他的精神极度压抑,几近崩溃。

有一次,他在报上看到一篇短短的报告文学,写一位本市著名心理学教授的高明医术。文章中一口气写了十来个被医生拯救了的濒于死亡的心理病患者。梅丰毅看后心中一动,想到这医生也许可以重新还给他一副健康的身心,就试着按报上所写的地址去寻找那位医生。不巧的是,医生被请到外地去作学术报告,接待他的是一位戴金丝眼镜、留小胡子的年轻助手。梅丰毅本能地不信任这位年轻人。他一向认为过分讲究仪表的人不会有多少真才实学。他嗫嚅着编了个借口,就一溜烟地退出去了。此番冲动一过,第二次他便再没有勇气去登门求医。

过了不久,有一天他打开大衣橱从里面寻找自己的一件秋衣时,极偶然地从秋庐的粗花呢外衣口袋里发现一封沉甸甸的信。信是寄到秋庐单位的,落款为“内详”。刹那间梅丰毅全身紧张,以至双手哆嗦着久久打不开信纸。

开头第一句话便是——秋庐:我的爱人,我的生命!

后面是详尽的回忆和描述——从他们的第一次见面,至唇与唇的接触,第一次上床做爱,秋庐的烈火一般的情欲和她的永不能满足的贪婪,然后津津有味地写到秋庐皮肤的味道,她身上的每一处瑕疵,她做爱时的眼神和手势,以及他自己的一点一滴的细微体验和快乐。满满十页信纸,简直是一篇绝妙的性爱小说!

过度的精神刺激使梅丰毅头晕心跳,以至他以为自己马上就要死过去一样。他跪在地上,头顶着打开门的衣橱,在心里呻吟着说:让我死了吧,让我就这样死了吧。

死也并不是容易的呀!梅丰毅在经历了一次短暂的虚脱之后明白了这个道理。他俯身在水池上洗鱼,看到鱼儿在刮鳞剖腹之后还无望地挣扎蹦跳,心里就想到自己,觉得自己不可以这样软弱可欺。

从一个下班后的黄昏开始,梅丰毅做出了他生命中唯一的一次壮举:对秋庐的行迹进行跟踪,当场捉奸,让这对狗男女出尽洋相。

他潜伏在秋庐单位对面的商店橱窗背后,看着她孤独地下班出门,穿一身式样并不时髦的衣服,背一只咖啡仿羊皮女包,匆匆地走进一个商店,须臾又出来,上2路公共汽车,下车奔菜场,十分钟之后网兜里塞满了西红柿豆角回家。他一无所获,十分沮丧,觉得自己的行为又卑鄙又委琐,简直羞于回想。

连续跟踪了四天。第五天是星期六,晚饭后秋庐对他说,她要去姐姐那儿一趟。梅丰毅耳听得她的脚步声下楼,又拐弯出大门,他飞快地冲出去,在巷子口证实了秋庐是在说谎,她走了另外一个方向。夜色昏暗,梅丰毅跟在后面尽可以不必躲躲闪闪,这使他在心理上镇静了许多。秋庐出门没有乘公共汽车,她穿过热闹的商业区之后,很快消失在一栋六层住宅楼背后。梅丰毅在楼下叫住一个背书包的中学生,知道这是本市一家报社的宿舍。他开始明白了那封信何以写得那般有声有色,不同凡响,他站在楼下,呆呆地望着那一层层、一排排亮着灯光的窗口,无法猜出哪个窗口里有他的妻子。

梅丰毅决心守在楼下,等秋庐出来,哪怕等到天明。他是那种一旦下了决心便轻易不肯回头的人。所好他实际上没有等得太久太久,因为秋庐在十点钟的时候就从楼上下来了。她走的是中间那个楼梯,而且是从顶楼一直走下来的。她在距大楼十多米处的一根电线杆下面发现侧身站立的梅丰毅。她停下来,一声不响看了他很久,丝毫不感到惊讶。然后她说:“都知道了?”

都知道了,梅丰毅在心里想。知道了谁是她的情人,还知道了她的无耻和无畏。可是下一步该怎么办?他拿他们两个怎么办?

“我不会让你离婚。”秋庐索性跨前一步,站得离他更近一点,斜眼瞥着他说,“你自己心里明白,你是个阳痿病患者,我不嫌弃你,是因为我道德高尚,被同情的是我。”

怎么办?梅丰毅侧身站在电线杆下,心里继续想,怎么办,下一步?怎么样的行动才是对他们最有力的打击?找秋庐的领导?写匿名信到男方单位?求人或者出钱请人把他们狠狠揍上一顿?梅丰毅在心里迅速地想出一个又一个念头,然后一个一个把它们否定。他甚至没有听清楚秋庐的话。他恼恨自己不能立刻做出一个果敢的决断,而让时间在软弱和犹豫中悠然地过去。

二十

按照预定的计划,小李去找了秋苔的第三个男朋友——曾经在本市国际旅行社任英语翻译、如今是某家合资企业高级职员的习羽。

这组预定计划是由大李提议执行的,小李对此深为不满。他认为这是白费精力,毫无必要。第一,据了解,秋苔和她三位男友都是客客气气分手的,且恋爱中并无节外生枝现象。这三个人中的任何一个没有理由会去害死秋苔。第二,死者不是秋苔一个,而是两个。另一个便是秋苔极为怀念的初恋情人梅丰毅,这就不能不让人想到别的一些原因。第三,现场涉足者穿一双三十七码塑料凉鞋,矮小委琐。以秋苔这样气质、这样情调和口味的知识女性,是不可能与之结交的。仅这一点,小李认为完全有把握排除秋苔的男朋友们的作案可能。

尽管如此,小李依然去全力执行任务。自己的看法是一回事,执行任务又是另一回事,一个好的刑警人员懂得区分“事实”与“可能”,也懂得不能让自己个人的情感介人破案过程。

小李经门卫指引,踏人这间铺了厚厚地毯且带有空调的豪华套间。清一色进口办公家具和灰色调的宽大软体沙发,明白无误地标明了此处办公人员的特殊身份。小李在几位西装革履的年轻高级职员中,一眼认出了坐在电脑打字机前的习羽。此时小李已经彻底掌握了秋苔男朋友们的共同特征。知道他们有一张不可或缺的清秀的面庞,和一双温和的、会体贴人的眼睛。小李相信,如果秋苔还有第四个男朋友的话,他走在大街上就能把这个人找出来。对此他有充分的信心。

皮鞋踩在地毯上的感觉柔软无比,空调又使得房间里清凉舒适。小李带有几分感慨地走向习羽,轻轻在他肩头上拍了一下,顺便就将打开的身份证件从他眼前一扬。

习羽的反应有一种近乎神经质的兴奋。他腾地站起来,捉住了小李的手,轻声而又急促地说:“走!我们到楼下咖啡厅去谈。”

习羽一直拉住小李的手,匆匆地领他出办公室,下楼,又拐了一个弯,走向廊道尽头的咖啡厅。这里是供企业全体管理人员用膳的地方,场地不大,整洁幽静,有酒吧和自动售咖啡机,有一位穿米色套裙、系红丝带的漂亮侍应生。

他们刚刚在咖啡厅最最角落的一处地方坐下,习羽就迫不及待地说:“我知道你们会来找我,昨天我从报上看到了那个消息。”

小李明白习羽指的是什么“消息”。可他不知道报上到底是怎么写的。他心里有点恼火,因为案子的性质还没有确定就已经被捅上了报纸。办案人员最怕案件过早见报,不管怎么说,这样做的结果多少会使他们处于被动,有时候本来十分简单的事情,一张场出去也许就变得复杂起来。

他在思索,报道这则“消息”的记者可能是谁?是与秋苔的妹妹秋庐有着同居关系的那位先生吗?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报道中又使用了什么样的措辞?是直接点出了“他杀”或“自杀”,还是用了中性的、含意模糊的词句?

“我知道你们会来找我。昨天我一看到报纸就想到了。”习羽坐在咖啡桌对面,双肘撑在茶色玻璃桌面上,十指交握,抵住了颈部,脑袋尽量探向前方,向小李这边,显得过于兴奋和不安。

小李镇静地坐直身体,双目逼视习羽的眼睛,不忙说话。他知道,对付习羽这种有几分神经质的、没有经过太多事情的人,沉默便是最好的询问。

果然,习羽接着又开始往下说:“我在秋苔的几个男朋友中,是最后一个跟她分手的人。我们分手不过半年。这样算起来,你们会觉得我有可能提供什么情况,对不对?你是这样想的吗?”他认真地问小李。

小李不动声色地回答:“我怎么想,是我个人的事,总不至于要向你汇报吧?”

“哪儿的话,我是顺便问问而已。”习羽勉强笑了一笑,把双手从颈部放下来,换一个姿势坐好,“信不信由你。我和秋苔差点儿就结婚了。我们已经领过结婚证书,所以从法律上说,是结过婚的。”

小李心里惊讶,脸上却并不表露什么,仍旧静静地望着习羽。

“昨天晚上我睡在床上想,如果我们真是结了婚,她必定不会死。我不会让她死。”

“你说的结婚证书……”小李提示习羽。

“啊。后来就改为离婚证书了。刚结婚就离婚,前后不过两三天。我连新房的边儿都没挨到。”习羽自嘲地说,“如今我空背了一个离婚的名声。这倒也罢了,可我闹不清楚她怎么也愿意这样?女人和男人是真的不一样呢!”

“你们谈恋爱,厂共多长时间?”小李问。

“半年吧?对,半年多一点。从初夏到冬天。不算长也不算短。”

“事先没有要分手的迹象?”

“不,一直是我爱她胜过她爱我。她优雅,又忧郁,我就喜欢这种情调的女人。我迷她迷得厉害。可她对我一直不那么热烈。她总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什么事都说:随便。我以为这就是她的性格。她这种女人总是带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冷漠。你喜欢了她的这些,就必定要原谅她的那些。不能事事求全,苛求完美,对吗?”他又一次征求小李的意见。

小李想,难得他这么开通。秋苔能跟他相处到领结婚证书,不是没有道理的。

“她跟你提到过一个……叫梅丰毅的人吗?”

“谁?梅凤仪?没有,没提到过。她不常说她过去的事。可我知道她在我之前曾经谈过两个朋友,都吹了。她说,她其实也不是讨厌他们,说不上他们有什么不好,就是总觉得别扭,你知道?感情上很别扭。用一句最通俗的话说,是没有缘分。”

“那么你们两人最后分手,也是因为没有缘分了?”

习羽脸色痛苦:天哪,我没有想到自己。大概也是吧;不然该怎么解释?我一直很尊重她,谈了半年恋爱,没碰过她半根手指。她在我心中是女神,神圣不可侵犯的。她呢,对我也不错,百依百顺,又贤良又识大体。如今找这种女人很难的呐。春节之前我对她说,我们年龄都不小了,早点结婚吧,不然以后你生孩子会困难。她说,让她再想想。她想了一天一夜,告诉我说,结婚就结婚吧,只是别请客,别张扬。我说这当然更好,我也讨厌这种小市民做法。我们各自在单位开了证明,一同去检查身体,然后领了结婚证书。那天晚上她哭了。我想想……对,就是那天晚上,她哭了。我认为她是心情过于激动的关系。她已经三十多岁,又没有父母,可以想象到她的那份敏感。

“她说过什么特别的话吗?就是说,让你感到不那么寻常的?”

习羽仔细地想了一下:“没有。她一向不喜欢说话。她在那时候不可能用语言来表述她的心绪,所以她才哭。”

“啊,你倒是很能理解她。”

“当然。”

“她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绪呢,据你的理解?”

习羽抱歉地摊摊手:“这我就说不出来了。我们毕竟不是结婚多年的夫妻。不是说,夫妻之间才有这种心灵的默契吗?”

“你还稍逊一筹。”小李半开玩笑说。

“不错,我承认是这样。”习羽沮丧地回答,“我至今搞不明白她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她那天晚上的心境,大概是复杂到、沉重到可以写进小说的了。她一夜没睡……”

小李打断他的话:“你怎么知道她一夜没睡?”

“我看她的脸色,看她的眼睛。她那人本来纤弱得很,经不得一点折腾的。她一夜没睡,第二天整个人就跟垮了似的。告诉我她不能跟我结婚,她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不能!”

“为什么?”

“是啊,为什么?我要能说得清楚就好了。可我说不清楚。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她只说她这人心理很怪,想到结婚就别扭,就浑身发冷。她要求我不要勉强她。勉强出来的婚姻,一辈子后悔,她就这么对我说。”

“你没有试图挽回?”

“不,我知道无法挽回,我看她的神气就知道了。我也看得出她恨自己,她大概是被一种很怪的心理折磨着,她对她自己无可奈何。所以她才哭,她很痛苦很绝望。”

“你后来碰到过她没有?”

“我去看过她两次。两次都是星期天,她都是躺在沙发上,既不是看书也不是睡觉,就那么一个人躺着。我从她眼睛里看到了一种迹象,仿佛她对一切已经厌倦了,只求快快地耗尽生命了事。”

“你没对别人说起过你的猜想吗?”

“对谁去说?你认为我能对谁去说呢?她没有父母又没有丈夫,谁会去时时刻刻关注她的心绪呢?”

小李没有再问什么。他看到习羽的眼圈已经有点发红了。他想,如果秋苔能稍稍放松一点自己,她真该和习羽结婚。

二十一

金谷三天没有见文华。倒不是别的,他仅仅被一种狂热的复仇心理占据了身心,眼下再顾不得那些卿卿我我、耳鬓厮磨的儿女私事了。他决意要狠狠教训那小子一顿,直把他整得认不清亲娘,然后再堂堂皇皇去找文华。

在他这个年纪,对女人的贞操还没有十分的在意,倒是对于欺侮和屈辱,有着比任何年龄层次的人更多的敏感、更多的不快和不服。他们会把被自己保护的女性视为神圣,如若有人对她们多看一眼,他们会觉得如同抽打自己的耳光一般痛苦,会跳起来骂爹骂娘,直骂得那窥视者掩面而逃。遇上有人心怀叵测,那他们更会挺身而出,舍命与之决斗,小公鸡一般斗得那人落花流水。他们觉得只有这样才称得上强大,才算是顶天立地的男人,才配得到女人的喜爱。

此刻金谷遇到的事儿比前面说的那些要严重多了,文华不仅仅是置身于一个危险的处境,实际上她已经被那个狗日的经理耍了,睡了!他奶奶的,老子跟她处朋友到今天,没碰过她一指头,他是哪个茅坑里蹦出来的种,半腰里插上这一杠子,居然就睡了老子的人!

金谷琢磨着,想着,细细地品味着这件事,越想越觉得一口气咽不下去。日后要跟朋友说起来,岂不让哥儿们笑掉大牙!噢,金谷金谷,你就是这么一条好汉子呀,你愿意把女朋友送给人家睡呢,你心眼儿够善的!够发扬风格的!够共产主义道德的!我的天,那时候他还不得把脸藏到裤裆里去呀。

星期天,父亲休息在家,要检查他的暑假作业。金谷傻眼了,明知躲不了一顿痛打,还是硬着头皮去拿书包。老天爷保佑,来了父亲的一位棋友,找上门来说是要研究一个绝门儿的残局。父亲一见棋盘就忘乎所以,几乎把检查金谷作业的事丢到脑袋后面去了。金谷趁机对父亲说,他要去同学家抄作业题,背了书包一溜烟出门去。

到哪个同学家呀!大好的暑假,那些平素跟他不错的同学,谁欢迎他去“认真读书学习”呢?金谷把书包吊在脖子后面踢踢踏踏地走,心里觉得“做作业”这事儿有点荒谬。就像啃烧鸡啃得正痛快呢,猛然有人喝一声:都放下来,去解个小便!你说说有多扫兴,多别扭!

去看看文华?不行,仇没替她报,去了就不硬气。金谷是条真汉子,说替她报仇,非得把那小子的脑袋提了去见她不可。

像平常无数次放学之后那样,金谷一条街、一条巷子地茫无目的地走,哪儿热闹往哪儿钻。可惜热闹的事情并不多,也不是总能让他碰上。人们上班的上班,逛商店的逛商店,做家务的做家务,个个忙得恨不能生出三头六臂才好。巷子里有人骑了自行车一闪而过,车头紧擦过金谷的手臂,惹得他回头一声大骂。一只花母猫顺墙脚哧溜一下就蹿过去了,金谷想扔块砖头都没来得及。倒是树阴下挂了两个大鸟笼,两只小鸟,一只黄,一只绿,叽叽喳喳叫得怪好听。可恶的是鸟笼下守了一个闭目养神的老头子,你看他两眼闭得舒舒服服,耳朵可支棱着呢,谁动一动他的鸟儿,他不拿拐杖戮你才怪!

金谷三绕两绕,又走到那条李家弄堂去了。宽宽的一条巷子,一边是梧桐树,一边是带后阳台的小洋楼,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几百年没住过人似的。金谷忽然想到那天下午看到的事。那两个人,男人已经倒在地上死了,女人端起茶杯里的东西一喝,“扑通”也死了。多干脆!多他妈的有种!金谷想想实在是觉得佩服。由佩服而产生了一种对那两个人的悼念之情。金谷长这么大,还很少有这种复杂的、念旧的情绪。

他想,到底是哪一幢洋楼呢?这些该死的房子看上去都差不离,又都有一个见鬼的后阳台。那两个人,他们到底死在哪一幢楼里呢?

一,二,三,四……他沿着弄堂慢慢往前走,一边在心里默数着那些阳台。数到第十四个,他站住了。他觉得似乎无形中有一股力量拉他站在这里。莫非这就是语文老师所说的什么“心灵感应”?那个会“掉书袋”的大学生,平常上课尽拿这些词儿唬人。他说的“心灵感应”,就是指金谷此刻的一种感觉吗?

是,就是这幢楼,没错。金谷在心里说。他抬头往上看,看见梧桐树的一根树枝横岔过去,几乎穿过那个小小的阳台上空,阳台的铁栏杆是雕花儿的,一圈一圈涡轮状的花。那天在这树上蹲了一只蝉,他爬树上来捉蝉,结果就见到了房间里那一幕惨剧。金谷这么想着,书包吊在脖子上,鬼使神差地上了树。坐在树杈上,果然清清楚楚看得见阳台后的房间。今天阳台门是关着的,不知道房间里的摆设有没有不同。唉,人去楼在,想起来好悲凉好可惜呀。

十五岁的少年金谷,坐在夏日梧桐树的树杈上,平生第一次在心里涌出这些细微的、凄楚的感慨。

猛然间他想起了那瓶毒药。那个注射用的小药瓶,当时就孤零零地竖在桌上,一声不响,垂头丧气,仿佛对不起地上两个死去的人。那会儿他仅仅是出于好奇,出于蠢蠢欲动的探险心理,沿这条横斜的枝干爬过去。从阳台进到房间,伸手拿走了那个瓶子。后来他怎么了呢?对了,他是把小瓶子放在书包里的,再后来他就忘了这事情。

他赶紧把书包从脖子后面扯到前面来,伸手进去摸。摸出了两块小鹅卵石,一块黏糊糊的泡泡糖,一块香橡皮。再没有别的什么了。可是那小瓶子呢?他着急起来,两只手都伸进去,从书包的这头摸到那头,又揪住包底一点一点捏。他不相信小瓶子会弄丢了。要真是丢了,被哪个小孩子拣去,那才是该死呢。哈,找到了。这家伙,原来钻到书包夹层里去了,那儿的衬里破了个洞。金谷松一口气,把那小瓶子松松地握在手里,仿佛握了个宝贝,又仿佛握的是一只小炸弹,心里又紧张又激动。

他现在又开始对那神秘的房间发生兴趣了。大夏天,热得要死,阳台门关着干吗?里面会有什么秘密吗?有什么出奇的玩意儿没有?他想了想,重新把书包甩到脖子后面,蜷起身体,手脚并用,猫一般爬上那根横干。

不多不少爬过一半,也是命中注定他运气不好,阳台上的那扇门忽然“呀”地一声开了,一个穿花布睡衣裤的女人拎一把笤帚从房间里出来。女人的身体丰满结实,挺一对鼓鼓的乳房,面色鲜红,头发凌乱,像是奋力干了好一阵家务活的样子。她一上阳台就看见了贴在树干上的少年金谷,于是“哇”的一声大叫,手捂住心口,高声说:“要死了,你个小赤佬!吓死人了!你要来偷我家东西呀。”

金谷心里忿忿地想:呸!这哪儿是你的家?你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杂种?你这头肥母鹅!

“我来偷你的人!”金谷抱住树干不动,头抬起来,不屑一顾地斜眼望她。他不喜欢她那一对乳房,大得能压死人!咄,没有文华的好看、讨喜。

“你来!你来!小赤佬,我给你报告派出所!派出所的人就在我楼下。”她凶声凶气地吓唬金谷。

金谷信以为真。联想到房子里曾经死过两个人,他相信派出所的人会常常来的。他害怕起来,因为这事情毕竟跟他有那么点牵连。他慌慌地松开手脚,猴子一般从树上弹落下地。脚脖子扭了一下,很疼,书包啪地一声打在屁股上,也很疼。他忍住疼痛回头望望阳台,看见阳台上的女人还在对他做着威胁的手势,他心里不禁腾起一股无名之火。

手不由自主地又伸进书包,松松地握住了那个小药瓶。与此同时,心里跳出了文华那张可怜巴巴的流泪的脸。

二十二

大李和小李都没有想到事情会是这种结局。

那天午饭过后发现市郊一家个体户旅馆的经理中毒身亡,经查证,中毒原因是有人在他喝的咖啡里下了毒药,而且是一种毒性极强的氰化物(注意,又是氰化物!此种药物不比砒霜和敌敌畏之类,市场上绝不流通)。该经理每天下午要喝一杯咖啡,这已成了习惯,以此标志着他正走向高贵的资产者的行列。投毒者一定是跟他极为亲近或者相当熟悉的人,这一点似乎可以肯定了。又据称,经理在喝咖啡的那段时间里曾被该旅馆雇员文华叫下楼去,再一次上楼以后,有人就发现经理已经伏案而死。

破案过程极其简单:大李小李先是找到那个名叫文华的小姑娘,发现她已经面无人色,丢魂落魄。稍一盘问,文华即供出了金谷。然而她坚持说她并不知道金谷是去下毒的,金谷只让她把经理骗下楼一会儿,他说他要设个圈套治一治经理。这人是个人面兽心的恶棍,专门玩姑娘。文华说到这里十分气愤。她说金谷是她的男朋友,她当初要求金谷为她报仇,不过是指望金谷揍那人一顿或者什么。她说,她事先要知道去投毒杀人,她无论如何不会同意他去做这件事,她知道杀人要偿命,知道金谷杀了人要去坐监狱,坐到十八岁,然后挨一颗枪子儿。不,她要是早知道了她不会让他这样干的,不会的。他是她的男朋友。文华小姑娘说到这里,已经泣不成声,眼泪鼻涕流满了一脸。

“他今年多大?”小李冷不防问了这么一句。

“十五岁。不,十五岁半,快十六了。”文华抬起沾满泪水的脸,惊讶地望了望小李。她不明白他怎么会在这个时候问这个问题。

“天哪,十五岁,已经开始为女朋友两肋插刀。”小李耸着肩膀说。分不清是怜悯还是感叹,总之他心里不大好受。

审问金谷的时候,事情就更加干脆。这个十五岁的半大小伙子对自己的投毒行为供认不讳。他反复地、气愤地说,那个混蛋经理是个流氓,狗娘养的坏种,他睡了文华,罪该万死。

“你知道你要负什么责任吗?”小李和颜悦色问。

金谷愣了一刻,低下头说:“我知道,杀人偿命。”

“知道你还这么去干?你不怕死?”

金谷更加轻声地说:“可我一开始没想要害死他。我只放了一丁点那玩意儿。我想要他上吐下泻,生一场大病。”

“瓶子里剩下来的东西呢?”

“连瓶子扔到抽水马桶里了。”

“没撒谎?”小李逼视他。

金谷说:“没有。我想我马上会去坐牢,留那东西有什么用?”

大李又问:“你父母怎么对你说?”

金谷忽然咧嘴哭起来:“他们还没下班回来呢。他们不知道我干了这事。我爸爸会打死我。”

大李叹口气,对小李说:“赶快通知他父母吧。”

二十三

接下来必然要审问到毒品的来源。一个十五岁的孩子能拥有一瓶氰化物,并且知道它是毒药,这就不能不让人觉得奇怪。

金谷详细地、颠三倒四地叙述了暑假开始第一天的那个下午,他无意之中窥见一幕惊人的悲剧,又仅仅是出于好奇,出于自己也说不清楚的一些念头,翻上阳台,进到房间,拿走了桌上那个瓶子。他说,他是亲眼看见那个漂亮女人喝毒药死的,当时他没有呼救是因为害怕,也因为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不知道如何是好。后来等他进到房间,那女人早已经没气了。小李问他怎么知道那女人没气了的,金谷就回答说:觉得是死了呗,她一动不动了呗。

二十四

真相至此大白。

一个案件的迅速侦破连带了使另外一个棘手的案件得以破解。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侦破史上恐怕并不是第一次。事情往往总是把简单和复杂联结在一起。就像人类本身,长了一个复杂的头颅,必然再长出不很复杂的双腿。又像建筑师盖房子,繁复绮丽的主体建筑前后,总要留出一块简简单单的空地,方能衬出主体的巍峨。

其实,再说到底,前面的一个案件也并不复杂,只不过中途被无知的少年金谷胡乱插了一脚,搞得刑侦人员方寸大乱,摸不着一般性的规律,只能云里雾里瞎捞一气。

此后无论什么时候对人说起来,有关秋苔梅丰毅自杀案的事都只能是一个笑话,说者啼笑皆非,听者原来如此。而自杀案本身所含有的凄楚和悲惨的命题,皆被淹没在笑料一般的侦破过程中,难以被人同情和领悟。

秋苔梅丰毅若是九泉有知,该会无限后悔选择了这样一种解脱自己的方式吧?

二十五

刑警小李的感觉又一次被人承认为敏锐至极。他是一直认为此案不是他杀而是自杀的。他天生具有一名优秀公安人员的良好素质,只要克服一下自由散漫的花花公子习气,前途不可限量。据说,省安全厅厅长已经注意到这棵苗子,准备调过去加以培养,委以重任。小李对此说法不加否认,但是他又说他不能完全相信。中国的事情就是这样,到手才算是真的。

金谷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少年犯,被政法部门收监关押了。文华作为同谋犯被拘留三个月以后放了出来。她哭着说她没脸见人,也不想活下去,整天琢磨着要去自杀,弄得她母亲成天精神紧张。

小李想,即便若干年后金谷能减刑出狱,他和文华也不会再成夫妻了,不会有什么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