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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游戏 危险游戏

维希用钥匙捅开房门的时候,看见高民西装笔挺地坐在沙发上打电话。他双腿并拢,身子微微地侧向话筒的一边,仿佛被一根看不见的牵线强扯过去了一样。他脸上的笑容令维希十分陌生,是那种带着点媚态的殷勤的笑,维希在婚前婚后都没见过高民有这样的神情,所以心里免不了觉得异样。

高民大概没料到维希会在这时突然进门,笑容一下子来不及收回去,凝固在脸上,成一个怪怪的模样,使维希不忍卒看。她赶忙换了拖鞋进卧室,耳朵里听到高民一句急匆匆压得很低的话:“好了我不能再说了,晚上见面谈吧。拜拜。”维希心里想:“还甩句洋腔呢,真酸。”她抬头对外面喊了声:“晚饭弄好了没有?今天我值大夜班。”

维希做早饭,高民做晚饭,是他们家的规矩。高民嘴馋,对烹调有点研究,理所当然肩负了厨师的重任。几年做下来,不免觉得厌烦,只是此事已成定规,无缘无故辞职是不可能的。

今天高民却一反常态地积极,响响地应了一声,马上从沙发上起身进厨房。维希不愿跟过去,从枕头下抽出一本杂志,歪身在床头,随意地翻着。

电话铃突然又响,维希放下杂志到客厅里去接,居然是一个嗲嗲的女人的声音:“高民吗?”

维希抓着话筒,有半天没出气,然后说:“你找他?”

话音刚落,厨房里高民已经是一个箭步冲了出来,急吼吼抢过话筒。维希的食指来不及缩回,被他粗暴地掐了一下,疼得维希嘴里吸溜一声。高民不去理会,只顾对着话筒不住地说:“怎么了?怎么了?不是讲好晚上的吗?……行行,……好好,晚上再说,你把电话挂了,听见没有?……好……好。”搁了话筒,见维希冷着一张脸站在旁边,专心等他解释似的,就咧嘴笑了笑:“机关里新来的同事。”维希淡淡地说:“我只想问问晚饭什么时候能好。”高民如释重负,赔笑着:“这就好。”遂又钻进厨房。

维希不再回卧室了,就在客厅里坐着,等晚饭吃。

客厅是一间装修得很有档次的房间,天花板和墙壁是淡紫色喷塑,漂亮的铝合金推拉门直通阳台,贴墙打了一长溜书柜,有两盆藤蔓植物从书柜顶上瀑布般披挂下来,给房间增添不少温馨的味道。可惜,在这整套房子里,卧室和其它场所都未被修饰,客厅的豪华就显得突兀,整体上极不协调。

当初高民决定装修房子的时候,倒确实雄心勃勃了一番。没想到的是物价飞涨,原先的预算费用只折腾了一个客厅便告罄了。高民和维希,一个在机关,一个在报社,所得薪水都极有限,维持两口之家的日常用度倒还宽裕,再要买个大件、装修个房子什么的,就十分勉为其难了。

高民是男人,一家之主,义不容辞地承担起筹款的重任。在机关里跟几个同事一合计,借下属单位的账号,成立了一个什么信息服务公司。开始有下属单位来逢迎,送上门几桩生意,小小不然地赠了一笔钱。接下来就不行了,下属单位是自负盈亏,不可能总送生意给他们,赚来的钱很快便从指缝里流了出去。高民几个都是书呆子,没见过生意场上大起大落的阵势,吓得赶快鸣锣收兵。检视账面,刚好轧平,心里不由吐一口长气。

当然,几个月的时间是白忙活了,接着装修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计划也泡了汤。高民说,他烦透了赚钱做生意这类事,生意场上以短暂的胜败取人,实在是商人们急功近利的无聊风气。他变得比以前更加懒散淡漠。这个家里豪华和寒碜相比相照的尴尬场景,他视而不见,无动于衷。

维希倒是很愿意家里能够弄得漂漂亮亮的,暗示了高民几次,要他重新下海或是兼职什么的,好歹弄笔钱完成家庭建设的宏伟工程。无奈高民淡了心性,不作呼应,维希心中不满,也无可奈何。

高民做生意不行,做晚饭却是一把好手,片刻之间就整治出两菜一汤。两个人坐下来吃饭的时候,高民显出跟往日不同的殷勤,不断地给维希夹菜,说一些不怎么好笑的笑话。维希默默地听着,心里只觉得这样做作的表演有点不像高民,他原是个智商很高的人,不至于轻而易举地暴露了自己。

维希喝一口汤,舌头伸出来舔舔下唇,突然冒出一句:“晚上有事?”

高民立刻显出了心虚,嗫嚅着笑:“也没什么大事,有篇着急要的报告,晚上想去校对一下。其实明天也来得及……”

维希似笑非笑道:“那你还这么积极?”

“就怕局长明天一上班要看。”

“有提你处长的可能?”

高民不悦道:“开什么玩笑!”

维希笑一笑,不再说话。只这一句,她相信自己已经在心理上占了上风。

高民显然地不甘被制,停顿片刻,意味深长地问道:“今天几号?”

维希答非所问:“星期五。”

高民轻轻叹一口气,他知道维希已经进了他的圈套,好戏正在开场,他感觉到一种挑战的兴奋。实际上他已经好久没有这样的激动了。他想他还行,他没有失去支配生活的能力。甚至他微微地为维希遗憾,因为她的反应有点迟钝,使他少了一些棋逢对手的快乐。

维希推车出了楼道之后,并没有立刻走远,把车在路边锁了,人拐进马路对面的一片小摊档后面,装作浏览那些花花绿绿的小玩意儿,眼睛却紧盯宿舍楼出口不放。过不多会儿,也就是两三分钟的样子,高民已经骑车出门,果然不是往机关的方向,却折过去朝南,不知到哪儿去了。

维希恨恨地想:真是迫不及待呀,竟等不及我走得更远一些。

维希走回路边拿车,突然之间就觉得浑身没了力气,骑不上车了,不得不推着走路。她心里既委屈又愤怒,被一股说不出来的情绪憋得满脸飞红。

当初结婚的时候,是怎么也没有想到高民会有这么一天的。

维希和高民是同学,不但同班,而且同组,四年中除了吃饭睡觉,几乎日日厮混在一起。高民比维希大两岁,在班里颇有那么点长者风度,因而一直充当班长的角色。高民徽显矮胖,大概小时候过分用功的缘故,背又略有点驼,有些使他在择偶的过程中举步维艰。当然也不是找不到女友,问题在于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罢了。

维希同样迟迟找不到她的白马王子。她的问题倒不在长相困难,一般说来她可以算作那种玲珑可爱的女孩。但是她生性迟疑,朝三暮四总是拿不准主意。她对爱情和对生活同样被动,男孩子找上门来,她不说行,也不说不行,眉眼之间平平淡淡,弄得男孩子十分没趣。久而久之,人们就不再来找她。她不急不躁,落得清闲。女同学们背后说她性冷,她不服气,她想她是没有碰上能够诱发她热情的对象罢了。既碰不上、是机缘没到,强求无用,所以处之泰然。

大学毕业,维希和高民居然分配在一个城市里,这也许就是机缘了吧?然而开始的时候两个人谁也没有把事情往一处想。高民仍然充当着维希的班长的角色,时时不忘打电话过去问问情况。有时候来了同学,下榻之后总是先找高民,再由高民约来维希,几个人搞个小小的聚会,天南海北猛吹一通,大家尽兴而返。

维希转眼二十五六岁了。这么大的女孩子再不找对象,难免要让人心生疑惑。维希有点着急,去找高民商量。高民就很热情地帮她拉郎配。先是在自己的机关里一个个筛选,送往维希处见面。无奈维希是名牌大学熏陶出来的小姐,心高气傲是免不了的毛病,总觉得这些人这里那里看不顺眼,总是失望,总是落寞。

高民百般无奈,看报纸看出一个主意:劝维希干脆登个征婚广告。维希觉得这也没什么不妥,便委托高民一手操办。征婚词自然写得十分漂亮,没多久应征信雪片般飞到高民办公桌上。下了班,高民打电话把维希召来,两个人边拆边读,碰上好笑的,免不了跺脚捶胸大笑一场。笑着笑着,维希突然严肃起来,看定了高民,幽幽怨怨地说:“折腾这些干什么呢?我们两个人结婚不好吗?”高民心里一下子就觉得如闪电刺亮,他恍然大悟地想:老天,促使我们如此长久等待的,难道竟是对方吗?他顷刻间心潮激荡,气血奔涌,嗨地一声把维希拦腰抱起,摔在沙发上。维希粉脸通红,伸出双臂勾住高民的脖子,两个人就这么结成了夫妇。

维希过去在报社里,常听女同事们凑到一起闲聊,总是说些结婚没意思的话。要么丈夫是甩手少爷,家里万事不管,拿家当旅店;要么丈夫是挣钱机器,早出晚归,两头都不见人影。还有那些迷麻将的,迷舞厅的,迷围棋的,抽烟喝酒五毒俱全的,总之全没有情意绵绵如胶似漆的典范。那些女同学们杏眼圆睁咬牙切齿的模样给维希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使她对婚姻生活从没敢抱太多的奢望。高民自然是同学四年熟悉透了的人,但是谁知道呢?不是说,人只有在家庭生活中才会彻底袒露自己的真实面貌吗?

幸运的是高民仍旧是从前那个高民,婚姻既没有少女时候想象的那么浪漫,也不似女同事口中那么恶俗,除了钱少了点儿,别的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再说,钱少不能怪高民,谁让他读了大学,又偏偏读的是中文系呢?如果他当初读个工商管理什么的,如今去哪个合资企业弄个经理当当,那自然就大大不同了。

过去小说中常说,夫妻之间是一本打开的书,双方研读一辈子都不能读得明明白白。维希却觉得这话对她来说有点过分奢侈。对于高民这本书,她早在大学时代,在双方彻底的无意识中,已经就读得字字分明。读熟了的故事回头再读,难免寡淡无味。

如此说来,替高民设身处地想一想,关于维希这本书,高民也一定觉得百无聊赖了吧?

维希算是个聪明人,一旦看清眼前的处境,她决心奋起挽救,或说是改变。

她努力想出一些生活中的新鲜点子,逼迫着高民和她共同去做。她感觉到高民暗地里对她的呼应和配合。她高兴地想:这就是双方熟悉的好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彼此已经明明白白。

有一次她提议他们去看通宵电影。那天是星期六,电视节目又极差。高民摩拳擦掌说:“好啊,老夫聊发少年狂吧!”维希嗔怪道:“什么老夫,你把我都跟着说老了呢。”两个人就挽了臂膀,心情极好地往电影院走。维希在电影院门口的小卖部里买了一大包话梅牛肉干什么的,准备来一次从视觉到味觉的全身心享受。结果电影很没意思,四部片子根本就是凑合起来骗人家钱的。看到第二部,高民已经是哈欠连天,维希就用手捅他,把话梅一个接一个塞到他嘴巴里。高民含含糊糊道歉说:“我这人就是瞌睡多。”维希听了很扫兴,心想既是没兴趣,当初又何必附和着要来?还说什么聊发少年狂,可见其虚伪。

又有一次维希鼓动高民到附近的一个旅游城市玩。两个人也弄得挺不愉快。先是高民坐在旅游车上一路看书,全当身边没有维希这个人存在。再是到了旅游景点,高民突然想起来相机没带,而这件事是维希前一晚上就提醒过了,责成高民负责的。当时维希沉了一张脸,什么话也没说,她知道不说比说还要令高民难受。

一路沉默地回家之后,维希以为高民会向她道歉,没想到高民却说出使她心惊肉跳的一句话:“没必要这么折腾,你放心,我不会主动跟你离婚。”维希差点儿没晕过去,她想高民这话说得太过残忍,他怎么能一点委婉迁回的美感都不留?

再深想下去,维希又承认高民说得非常实在,纵观婚后全部生活,他确实是在为他们之间的关系作着努力的。他们像两条笨拙的蚕,竭尽全力向对方靠拢,企图共同结出一个漂亮而硕大的茧子。然而他们总是在临近碰撞的那一刹那,互相别扭地转过头去,把丝吐在了另外的地方。

维希忽然觉得自己很累,既然双方的位置已成定局,努力是徒劳无益的,干吗不听之任之,将将就就过完一生呢?

有一段日子,维希非常沉闷,她有时候故意把白天的事情拖到下班去做,只为了缩短回家之后令人厌倦的庸常生活。只不过报社工作同样无聊:她负责的是群众来信来访这一摊子事,每天拆看大量来信,反映的不外乎是停水停电出租车宰客等等。她必须一封封地整理、归类,选出其中稍有代表性的,编辑甚至捉笔重写,发表在当天的报纸版面上。她曾经积极地想活动到副刊部去,副刊登文学类稿件,无论如何也比读群众来信有味道得多,结果头头竟不同意。一个萝卜一个坑,好同志不该在工作上挑三拣四,头头是这么对她说的,维希只好翻翻眼睛,默认了这顶“好同志”的高帽。

现在情况又反过来了,轮到高民为维希的状况着急和担心。他先以为她有病,处在甲肝潜伏期或是什么的,以至精神倦怠。排除了这种可能之后,他又猜侧她是不是母爱抬头,想要孩子。她曾经怀过两个孩子,不知怎么都没保住,总是三个月不到就流了产。他便拖她一同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令他自己大为震惊,原来竟是两个人的遗传基因有冲突之处,致使胎儿容易夭折。询问医生有没有保住孩子的可能,回答说保是可以保住的,只不过保下来的是祸是福就不知道了。再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医生瞪他一眼:还不明白?你愿意要个残废或者是弱智的孩子吗?他恍然大悟,只觉心里一阵悲哀,没有勇气再看维希的脸色。

有一次他特地跑到一所弱智学校的门口,逐个打量那些肥胖臃肿、神情木然的孩子们,不觉间泪水潸然而下。他回去说给维希听,维希却无动于衷的样子,淡淡地回答他:“不要孩子也好,光两个大人还烦不过来呢。”

高民本来为这事挺感负疚,听维希这么一说,反过来又觉得维希这人没劲,把先前对她的热情冷了下来。

就这么,家里像打着一场持久的拉据战;你热我冷,你冷我热,来来回回没完没了。两个人心里都累,都感觉厌倦,又都想不出改变现状的妥当办法。

高民在“梦幻酒吧”门前下了车,掏出五分钱给了存车的老太太,理一理脖子上的领带,貌似昂然却又多少有点底气不足地往里走。

这家酒吧是他们办公室里一个辞职下海的同事办起来的。同事非但有经济头脑,还颇有点艺术细胞,所以酒吧办得有情有调,生意一直不错。同事这个人又挺重旧情,隔三差五地打电话到机关里找高民他们来玩。坐下来喝杯啤酒什么的,那自然是由同事招待了,就是一时发了豪兴,要喝杯威士忌或是白兰地,也一律七折算账。当然,这样的打秋风也只是偶尔为之,高民他们毕竟是大机关的干部,体面的文化人,身上总有颗自尊心揣着。

高民站在酒吧门口,略略往里扫了一眼,就看见大林、金子、洪亮几个人围坐在一张小圆桌前。那是酒吧里单独隔出来的一块半开放的空间,大约专为老板的熟客或者密友准备的。金子的头顶上悬了一幅达达主义画派的作品,用铁皮罐和废麻绳拴出来的谁也看不懂的东西。金子是个极为庄重和拘谨的人,是那种一望而知的久坐机关的办公虫,如此怪诞的玩意儿悬在他的头上,不免令人发笑。

洪亮坐的位置刚好朝外,高民往酒吧门口一站,他同时便发现了高民。他耸起上半身,朝高民招了招手,一边小声向两边的人通报,“齐了。”

高民小心地穿过灯光幽暗的几处圆桌区,在大林让出来的座位上一屁股坐下,有点穿过敌占区来到根据地的感觉。

大林问:“怎么,出来有点麻烦?”

高民摆摆手,暂时还不想说话。

当老板的同事过来招呼高民,先勾勾食指示意侍应生送啤酒给他,又挨圈儿发一轮“红塔山”,拍着高民的肩膀说:“想不到老兄好兴致,玩出这等时髦的花样。怎么不早通告一声,让我回家也试试?”

洪亮轻叹一声:“你凑什么热闹呢?你挣大把的钱回家,又天天泡在这么个温柔富贵乡里,有的是新鲜。”

老板同事苦了脸:“咱俩换了试试,不出一个月你也会厌倦。这就叫干一行怨一行。”

洪亮理解道:“这倒也是。”

老板说:“你们坐,我还得招呼别人去。”

大林望着老板的背影说:“也够孙子的。”

金子咕噜咕噜把一杯啤酒灌了下去,不等别人发问,抢先检讨:“我已经告诉她了,我说今天是愚人节,拿她哄着玩的。”

众人一齐发难:“怎么怎么,你就这么沉不住气?”

金子用食指连连敲击桌面:“我这里话还没说完呢,她那儿已经就炸了,拿着刀要抹脖子呀,你们说我能怎么样?”

洪亮说:“他老婆确实厉害,我领教过。”

金子捞到救命稻草似的:“听听,我不是妄言吧?”

大林说:“不妄言,可也够没劲的。好戏才刚开场,你那里就已经打了退场锣鼓。现在是三缺一了。”

金子连忙说:“碰头会我照来,听你们谈情况。”

大林似笑非笑:“你倒会隔岸观火。”

高民连忙打着圆场:“算了,游戏人生嘛,挺时髦的一句话,大家都别太当回事。”又问,“大林你怎么样?"

大林按住桌面,身子向后仰去,舒舒服服靠在圈椅背上,眉飞色舞道:“猜猜?”

洪亮说:“别猜了,无非两口子打起来,你占了上风。你们家里反正是战事不断。话说回来,你能占上风的日子还真是不多。”

大林呵呵地笑着:“别总拿老眼光看新问题呀!说了你们可别不信,我老婆一接那个电话,麻溜儿扎上围裙进厨房去了。结婚这么几年,主动下厨房还是头一次。高民这点子出得好,是得让妇女们有点紧迫感,时时想着‘***就在身边’,要不巴结着点儿,就要鸡飞蛋打啰!”

大家就一齐都笑,说他可别得意得过早,总有一天被老婆识破,日子就不好过了,起码老婆要变本加厉,那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大林这时候忽地沉了脸,有点咬牙切齿地说:“真那样,索性离婚!这种不咸不淡的日子我也过够了!”

此话一出,在座的个个面面相觑,心里都跟着咯噔了一下,仿佛有什么隐秘之处被人窥破了似的,脸色不免都有点尴尬。老板亲自端一只果盘过来,放在圆桌中间,一边笑嘻嘻地问:“说些什么呢?这么严肃。”

众人就起哄:“大林要跟老婆离婚,你信不信?”

老板认真地看看大林“有这回事?”

大林不置可否:“你说这事做得做不得?”

老板想了想:“要我说,你老婆人不坏。脾气是急了点儿,好的是对你没二心,现如今的小姑娘,可就……”

金子幽幽地叹口气:“真是鸡肋一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呀。”

一位酒吧小姐悄悄走过来,对老板耳语了一句,老板向大家拱拱手,再一次离开。

高民说:“接着来吧。洪亮?”

洪亮就坐直了身子:“我家那位,简直白水一杯!你们猜她怎么着?回娘家讨主意去了。她母亲、她两个哥哥,都是好角色。这下我算是捅开马蜂窝了。”

金子呀了一声:“你还不赶紧明说了!”

洪亮冷笑笑:“这回我偏耍耍他们,看能闹出个什么阵势。反正我也没做什么亏心事,实在闹大了,不是还有你们几个证人在吗?"

大林兴奋地附和道:“对对,玩就玩一场大的!你那位贤夫人也真是没劲,动不动就往娘家搬救兵,扫兴不扫兴嘛?”

金子这时就望着高民:“你什么情况?你是始作俑者,不能不说。”

高民笑一笑,装作谦虚状:“差不多,大同小异吧。”

众人都不答应,非要他说个一清二楚。高民被缠不过,再说心里也着实有一点恶作剧后的兴奋,就详细讲了他打电话的过程,维希的神情变化,以及她下楼之后没有立即离去,躲在小商品市场后面观察他是否骑车去机关的情景。听的人都神采飞扬,七嘴八舌总结说,这叫“跟踪与反跟踪”,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高民本来挺得意,听到这句话后又生出几分悲哀,觉得中国的女人都太重实际,缺少那种浪漫的、奇妙的、出奇制胜的想象,这是中国的家庭生活大都平淡无味的原因。他说他已经提醒维希注意今天是几月几日,当时她只顾吃醋,竟丝毫没有往“愚人节”的玩笑上去想。

“所以,”高民总结道,“生活注定了如此,我们只能一辈子落人平庸。无论我们怎样挣扎,不过徒劳地翻出几滴水花而已。”

高民说完,大家都不约而同地端起酒杯,默默地灌一大口啤酒。

晚上十点钟的时候,维希从办公室里往家里拨了个电话。她听到电话铃在客厅里空荡地响了很久。她恨恨地想:高民这一夜说不定都不会回家了,他已经跳进了泥坑,指望他短时间内干净利落地爬上坑来是不可能了。维希奇怪的是,高民怎么就缺少了一个在泥坑边上踟蹰徘徊的过程?抑或他也痛苦和徘徊过,而她对他太过放心,竟大意到没有察觉?

维希生平中还是第一次为这样的事情困扰和忧伤,她没有经验,心乱如麻。她想起女同事们谈论家事时的幽怨的眼神,明白自己也陷入了同样的境地。她想女人们为什么都逃不出相似的命运?

夜班的稿件校样已经送在维希的桌上,她不得不集中精力对付校样上的错误。看了几份,错误比往常要多,校样上被她用墨水笔画得纵横交错。她知道值班的电脑排版工一定是个不负责任的人。明天要不要去向主编告上一状,把那人给辞了?不吓唬吓唬他们,这些年轻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职业道德。

接下来的一篇稿子,错得竟更加离奇,短短百十来字的电讯,前言不搭后语,弄得人云里雾里不知所措,想改都没法儿下笔。这一定是电脑出故障了,制造出这一篇天书来。可恨排版工竟不察觉,糊里糊涂把天书送到了她的桌上。

维希起身离开办公室,上楼到排版车间去找那位马大哈的工人。她也许可以先把他(她)教训一通,不必等到向主编汇报了。她此刻心里正好窝了一肚子气,有个地方发泄发泄倒也痛快。

维希推开排版车间的门,眼前的情景让她哭笑不得:几个年轻人——有男有女——排成一溜贴在墙上竖蜻蜓。有人的外衣滑到胳肢窝处,露出白生生的肚皮,叫人看了忍俊不禁。女孩子的头发则倒垂下来,活像一棵奇异植物的黑色根须。

维希重重地咳嗽一声,便听见吧嗒吧嗒一阵乱响,墙上的人先先后后掉了下来,打一个滚之后原地站稳,看清是维希,就不害怕,吐吐舌头回到自己座位上去。

维希绷紧面孔,说:“工作时间玩杂技,也太过分了吧?"

一个鬈头发的小伙子快嘴利舌地回答:“大姐您弄错了,不是杂技,是气功,消除瞌睡的灵药,不信您回办公室试试?”

维希不理睬他。她知道对付这种厚脸皮的小伙子,最好的办法是不答腔,让他自觉没趣。她扬了扬手中的校样,间大伙儿说:“一版的稿件,今天是谁负责排版?”

人们便都望着刚才说话的那小伙子,挤眉弄眼,笑。

维希大为光火,把手里的校样尽数拍在他的面前:“自己看看去吧!”

小伙子实际上并不很厉害,拿起校样大概看了看,脸上就有点诚惶诚恐。

维希冲着他连讽刺带挖苦:“做气功做的吧?气场把电脑的正常程序都给干扰了,能量还真不小!”

小伙子吭哧了半天,冒出一句:“别给我去汇报,行不?”

维希哼一声:“美得你不轻!”

小伙子从这句话里得到希望,眉眼鼻子马上又泛出活气,上来就把手搭在维希肩膀上,笑嘻嘻地推她出去:“您回办公室歇着,我把校样改完给您送去。”

维希沉了脸,把对方搭在她肩上的手使劲一拂:“别动手动脚,我不喜欢这样。”

小伙子有点尴尬,微微涨红了面孔。维希便知道他刚才的举动不是故意,他大概对谁都是这样,轻浮中夹着亲热,亲热中又带有一些天真稚气。维希这么一想,倒又为自己刚才当众斥责了他感到抱歉。她稍稍缓了缓口气,嘱咐他改样时务必细心,别再让她二次上门兴师问罪,大家面子都不好看。说完这些,她不等对方作出反应,转身就走了。

维希在办公室里坐了不到半个小时,小伙子第二次出现在她的面前。

“改好了?这么快?”维希扬了扬眉毛。

“我可是很认真的哟。”小伙子声明。

维希问他:“叫什么?”

“李小奇。”

“怎么知道我在这个办公室?”

“亮着灯。再说我早就认识你。”

维希很惊讶:“真的?”

李小奇说:“有一次下雨天,你从自行车上跳下来的时候摔了个跟头,当时我们车间几个人还笑你来着。”

维希目瞪口呆,想不到自己趾高气扬地跑上去斥责人家半天,竟早在人家面前出过了洋相。她一时间粉脸飞红,眼里的神气变得羞羞答答,恨不得缩成个蚊子钻进抽屉里藏起来。

李小奇认真端详她的神情变化,忽然说:“你挺像个大学生的。”

维希嘟囔道:“我本来就是大学生。”

“不,我是说正在读书的大学生。”

“这有什么不同?”

“她们都容易脸红。”

维希的脸不自觉间变得更红。她很恼火,为李小奇忽然在两个人之间占了主动的位置。于是她镇静一下,努力使自己的面容冷若冰霜,下巴朝门外点了点:“你没事了,出去吧。”

李小奇磨磨蹭蹭:“干脆我等着把二校样带上楼去?”

维希一口回绝:“谢谢,不需要。”

对方耸耸肩膀,带着点不可理喻的表情走了。维希马上想到他会不会认为她是个脾气古怪的老处女?随即又想:管他呢,他怎么想,关我何事?

从心里说,维希是愿意就那天晚上的事向高民问个明白的。她觉得她从未在高民面前保留过自己的隐私,因而对方也没有权利这么干,什么叫夫妻?夫妻就是心心相印,息息相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她甚至想到,如果高民对她坦白了一切,她会理解和原谅他的:男人嘛,偶尔转移兴致的时候总会有的,尝过滋味,知道就这么回事,也就算了,当不得真。维希骄傲地认为自己是个很有现代意识的女性,对男女之事看得透彻,小肚鸡肠的事情不会发生。

偏偏高民拿定主意死不开口。

这就很难办了。他不说,维希不能逼着他说,那会免不了吵嘴打架,闹出一场鸡飞狗跳。维希是知识女性,自尊心要紧,面子也要紧,有委屈宁可在心里闷着。

怎么看,就怎么觉得高民的行动偷偷摸摸,鬼鬼祟祟。比如说,高民有时候从外面回来,身上有烟味和酒味。高民一向是不抽烟不喝酒的,这味道从哪里来?

自然是去了酒吧,在那里和情人会面了。又比如,维希值夜班,常会打个电话回家。倒也不是为跟踪高民行迹,是习惯,过去她常这么做。而这个电话,往往就铃声空响,响出一屋子的凄清寂寞。

维希有时候情绪冲动,真想干脆跟高民离婚算了,免得两个人这样闪闪烁烁斗心眼儿。说到底,婚姻生活就这么回事,除了平添厌倦之外,再厮守下去又有什么结果?

维希常在报社的食堂或是大门口附近见到李小奇。人跟人之间就是这么奇怪,不认识的时候,仿佛一辈子都在各自走各自的路,永远不可能有机会相遇。一旦已经相识,见面就变得频繁起来,一天之内多次碰上的时候也有,弄得你自己都觉出尴尬,搜肠刮肚无话可说。

好的是李小奇不尴尬。换句话说,他根本不懂得世界上尴尬二字如何解释。他永远快快活活,无忧无虑,如同五月阳光里使劲伸展了枝叶的树木。他总是冲维希龇牙一笑,露出一口白生生的健康整齐的牙齿。他的皮肤在阳光下绷得很亮,仿佛时时刻刻浸泡在一层薄薄的油脂中。他穿大红色水洗丝夹克,下面配一条黑色水洗斜纹布牛仔裤,虽然颜色十分火爆,穿在他身上倒也和谐。有时候维希不自觉地拿他跟高民相比,想象高民若是穿这件红色衣服会是什么模样。她感慨地想:什么马配什么鞍,这话倒是一点不假呢。

维希注意到他的摩托车常换牌子,有时候是国产的“金城”、“雅马哈”,有时候就变成进口的“本田”、“大路易”。她由此知道他的朋友很多,且都是一帮时髦的“追车族”。她无法想象他们的生活是由怎样一些内容构成,这和她本人的体验相差太远,或者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她偶尔也会发生一点窥视他们生活的欲望,当然这只是意念一闪罢了,她从没想过要认真付诸实施。

有一天她去报社上班,刚在自行车棚里将车停稳,身后响起摩托车的轰鸣声。她扭头一看,李小奇正从车上下来,一边匆匆解着下巴处的头盔扣子。

“开车别这么莽!”她认真告诫他,“万一我后退的时候反应慢一点,你不就闯大祸了吗?”

李小奇笑嘻嘻地说:“你不可能反应慢——性命交关嘛!”

“你这么想,离闯祸的日子就不远了。”

“别咒我呀!”李小奇在口袋里摸了半天,摸出两张揉得很皱的票子,“请你和你家先生听音乐会吧,上海乐团的交响乐。”

维希狐疑地盯着他:“请我?听音乐会?你没有搞错吧?”

李小奇讪笑着摸摸脑勺:“直说了吧,这票也不是我买的,有个哥儿们掺和了此事,顺手送我两张。我呢,对交响乐这玩意儿一窍不通,想想你大概行,就借花献佛啰。不好意思啊!”

维希笑着学他的口吻:“无功受禄,应该是我不好意思啊!”

李小奇摆摆手,回头就走。他的大红色夹克在维希眼前一旋,旋出一朵灼人的花。维希心念一动,忽然喊住他:“嗨!”

李小奇转过头:“叫我?”

维希暧昧地一笑:“能陪我去吗?”

李小奇指指自己的鼻子:“我?去听交响乐?别逗了,干吗让我受那份罪!”

维希盯住他固执地不放:“我郑重邀请你,女士的邀请。”

李小奇也看了她半天,目光闪烁不定,仿佛脑子里在紧张地工作,猜测对方如此厚待他的缘故。然后他叹口气:“好吧,我遵命。”

高民和几个同事再次光临“梦幻酒吧”的时候,才知道老板因牵涉到一桩卖淫案里,被警方拘留审查了。新接手的老板不认识他们,自然不买账,把他们当一般顾客狠宰了一通,四杯啤酒愣收他们四十块钱,还说什么是“扎啤”,青岛空运过来的,不进这酒吧的人想喝还喝不到。

金子色厉内荏地嘀咕说:“等我们老弟从拘留所出来,非跟这小子算账。”

大林情绪很坏地反驳他:“你得了吧,这一进去,还不知洗得清洗不清呢。”

高民自言自语问:“到底有没有犯这事?”

大林答:“谁知道?河边站久了,湿脚不湿脚真的很难说。”

洪亮叹着气:“朋友一场,不知能帮他点什么?”

高民说帮忙的事也还谈不上,审查不过是审查,又没有断定他就是有这事。老板比他们在座的都精明,想来不致傻到因小失大,断了自己前程。

大家便都说,希望老板也是这么想的吧。

没了后台,金子就有点坐不下去,紧催着要走。大林偏不肯走,说这四十元钱不能白出,怎么着也得坐它两个小时,霸着这座位,让那小子做不成别人的生意。高民和洪亮都赞成,于是几个人就又坐下来。

高民笑着说:“‘愚人节’过去不少天了,咱们这个玩笑不知还能开多久?”

洪亮接口道:“我先声明,我抗不过丈母娘的高压政策,已经服法认罪了。”

金子就很兴奋,为自己不再单独成为大家的攻击目标。他往前探着身子,推心置腹问洪亮:“怎么样?这罪不好受吧?什么时候招的供?”

洪亮多少带点沮丧:“就在昨天晚上!”

大家一齐“哦”了一声,仿佛同时为他惋惜。

洪亮咬牙切齿说:“真不是人过的日子!猜猜那老太婆都干了些什么?派她两个儿子盯我的梢!妈的,我成特务暗杀对象了,指不定什么时候能一刀子捅了我。我那两个小舅子,你们知道是干什么的吗?省体校武术队的,都练过硬气功,一掌能劈开城墙上的砖头。”

金子惊叹道:“妈呀!”

高民说:“关键是你老婆。”

洪亮就恨铁不成钢地:“她后来也害怕了呗,可她妈厉害,她拦也拦不住。昨晚我跟她说,夫妻之间开个玩笑,你干吗要往你妈那儿捅呢?你这不是弄得大家没趣吗?

“她怎么说?”金子插嘴。

“她说她是真的以为我要甩她,一时惊慌失措没了主意。女人就这么天真!又天真又没脑子。她就不想想,我有条件甩她吗?甩了她,我能娶到比她更好的?我长得像阿兰·德龙,还是我有希腊船王那么多的钱?两样都没有,那就一切免谈,老老实实过眼下的寡淡日子。不管怎么说,冻饿是不会的,至于那些情趣啦韵味啦,看各人怎么理解吧。比如说,中午回家桌上有碗红烧肉,有瓶冰啤酒,这不也是一场小小的快乐吗?要是来个朋友共饮,饭店再手谈一局,那滋味就更加妙不可言。中国人的生活,说起来就是这样容易满足,我现在算是彻底想通了。还多亏高民兄想这个点子出来,让我们有机会把生活从头到尾品味一遍。”

高民哭笑不得道:“我的本意并不在此,我不过是闷得难过,想弄根棍子把生活搅动搅动。”

“不管怎么说,在我这里,目的是达到了。”洪亮出一口长气,重重地往后仰倒在椅背上,像是走了很久的路,整个人已经疲乏不堪。

高民和大林面面相觑。大林苦笑道:“还剩我们两个了。我倒是还想再坚持几天,因为我最后一直享受着真正的贵族待遇。”

高民笑着:“嫂夫人看来是个很懂策略的人。”

大林哼了一声:“要不能提她当处长?”

洪亮好奇地问:“处长难不成还怕了你?”

大林说:“在我们这里四对夫妻当中,恐怕最怕离婚的就数她了。想想看,她那里雄心勃勃,仕途正开,冷不丁来个后院起火,不是要拆她自己的台吗?”

金子附和道:“一点不错,所谓小不忍则乱大谋。”

大林哧地一笑:“这不就让我享福了吗?天天早早下班回家,饭也做了,衣服也洗了,晚上还主动挑着我亲热亲热。别笑,从前哪有这样的事?从前她是公主,要想做一回夫妻,得巴结着,求着,多别扭!”

高民搓了搓手,“看起来,处境最微妙的要算是我了。我实在弄不懂维希心里的想法,她不动声色,像是不在乎,又像是在寻找机会。你们都知道,女人不动声色是最可怕的事情,她使你无从制订对策!”

金子提醒说:“你俩之间,一切照旧吗?我是说,比如……在那个事上?”

高民的神色有点伥然:“从那天起,她一直在躲避我。”

金子不住地点着头,意味深长地说:“这就值得警惕了,说明她是时时在心里想着的。知识女人就这点不好,心眼儿太深,难捉摸。不像我们这几位的太太,要么张牙舞爪虚张声势,要么稀里哗啦不堪一击。”

“诸位有什么锦囊妙计吗?”高民环视几位同事;

大林怂恿他:“你得把发条上紧,要不这游戏就玩得索然无味了。”

事后维希常常想到这样一个问题:人往深渊里坠落是多么容易,多么轻松,多么自由自在和情不自禁!而从深渊里爬上来又是多么艰难!简直就是不能实现的幻想。维希觉得自己理解了那些赌徒、吸毒者、小偷、骗子为何屡教屡犯,难以改悔。

她奇怪自己怎么轻而易举就成了一个坠落深渊的人。她并没有真的打算要跟高民离婚。多年的相识已经使他们融化为一个整体,甚至从容貌到体型已经开始相像,这是他们相依为命的标志。

为什么高民要做出那样的事呢?他违背了夫妻之约,这使她多么痛苦!她是在痛苦中委身给李小奇,给那个她视为孩子的人。

李小奇为她打开了生活中的另外一面墙壁,她尝到了纵情人生的滋味。

不得不承认,是她诱惑了这个孩子,她永远忘不了当他们第一次做爱之后,李小奇那副惊喜到极处的神情。他在她的帮助和引导之下攀登到了极乐的巅峰,而后就在那里流连不愿离去。他孩子气地、好奇地一遍又一遍要求她的合作。他青春勃发,精力充沛,正在贪吃不够的年龄,维希觉得自己是完全被他的急风暴雨压倒了,淹没了。她抱住他的脑袋,十指痉挛地插进他热汗淋淋的头发,嗅到从他每一根发梢里散发出来的带油腻的气味,感觉到那种晕眩般的快乐。李小奇的面容因饱浸汗水而越发光亮。所有的毛孔尽情张开,每一寸皮肤都凝聚了激动。他嘴唇半张半合,鲜艳欲滴,喷出来的热气似乎能把钢铁熔化。维希距离很近地注视着他。此时此刻她还能保持清醒,这不能不说是灵魂和肉体的互相脱节。

是的,从那以后维希的灵魂和肉体就互相脱节了。当肉体投人欢娱,因为激动而簌簌发抖的时候,它不会想到灵魂此刻正在痛苦地注视它,为自己不能把它从欢乐中拉回来而伤心哭泣。人最深沉的痛苦便是自己对自己无能为力,不能让身体各部分听命于一个统一指挥,而眼睁睁看着它们四分五裂,互相矛盾又互相仇视。

维希的堕落,因报复高民始,又一发而不可止。

黄昏来临,新的一次放纵又开始了。维希坐在李小奇的摩托车后,听任他带着她风驰电掣。她藏匿在巨大的头盔里,因为不必担心被熟人指认出来而无比平静。她双手向前抱住李小奇纤细的腰身,一任狂风在头盔外大声地呼啸,感觉到生命在风中激荡和飞扬。

他总是带她到他的某一个人去屋空的朋友家里,从墙角或窗框后面的什么地方摸到钥匙,打开门,手在她肩背处轻轻一推,将她推进屋去。她不知道他哪来这么多单居独处的朋友,更惊讶这个城市里居然有这么多空关不用的房屋。进屋之后,她要很久才能熟悉这屋里的气味和光线,使自己松弛下来,安宁下来。而李小奇总是趁这机会勤快利落地打扫房间:抹去灰尘,拍松枕头,把床单拉扯得平平整整。她微笑而感动地注视着他做这一切,心里惊叹着他的善解人意。她觉得他对她有一种近乎崇拜的敬重,在一定程度上,这使她的自尊心得到满足。通常男人们对待主动委身于自己的女人,总是轻蔑多于欣喜,李小奇没有,这就是他的可爱之处。

然后他们熄灭灯光,开始在黑暗中的激越行动。李小奇羞于在维希面前暴露他的身体,他总是要求熄灯,熄了灯后他的动作才会流畅自然。维希对这一点也很满意,她认为李小奇本质上是个纯净的人,或者说,暂时还算纯净。他对她永无休止的、孩子般贪婪的要求中,不完全是膨胀的欲望,还带有一些对未知世界的好奇的探索。他仔细地体味她,研究她,直到确信自己对她的了解。

有一次维希好奇地问他:“你要了解这么清楚干什么呢?”

他回答说:“我要娶你做老婆。”

维希笑着说:“我是别人的老婆,你没法娶到我。”

李小奇一把握紧她的手:“你跟他离婚吧,离了婚,你就能完全归我了。”

维希又笑:“真是个孩子,我又不是什么物件,谈得上归谁不归谁的?”

维希这么说的时候,心里浮现出来的是高民略微驼背的身影。她想他们已经好久没有在一起做爱了,他是不是已经把她这个人彻底忘记了?又想,他们真的是不再相爱了吗?为什么他们要处心积虑地互相伤害呢?对一个严肃的成年人来说,伤害别人是一个沉重的选择,铁锤砸在别人身上之后会反弹到自己头上,重量相等。也就是说他要与被伤害者忍受着相等的痛苦。她和高民,他们期待的就是这种结果?说起来有点不可思议啊!

一天早晨,维希起床之后感觉到胃里难受,她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冲进卫生间里,趴在洗脸池上,一阵要命的翻肠倒肚。却又因为胃里没有食物,只是干呕,弄得眼泪鼻涕一齐出来,面红耳赤,虚汗涔涔,头发粘在眼睛和额头上,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难受劲儿过去之后,她拧开水龙头哗哗地冲洗了一阵,摘下毛巾胡乱擦了一把,又拿梳子梳头,把披散下来的发丝在脑后拢成一束。这时候她在镜子里看见了探进卫生间来的高民的半个身子。她兀然停止动作,两只胳膊依旧高高地在头顶上架着,抓住合拢在手心里的头发,慢慢转过身子。

“你急着要上厕所吗?”她故意漫不经心地问他。

高民见问,索性走得靠近她一些,脸上不无关切:“你不舒服?是不是夜里着了凉?”

维希静静地望了他一阵,脸上的表情很有些复杂。良久,她对他说:“我想大概是怀孕了。”

一句话出口,高民如遭雷击,面色煞白,半张着嘴巴,竟许久作不出反应。

维希冷笑了一声:“其实我用不着隐瞒你,我这样做有我的道理。你知道我不是那种贪图床第之欢的女人,除你之外,我也并没有第二个所爱。只是你这样对我,我心理上无法承受,我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高民感觉自己是在一种似梦似幻的迷糊状态中听完了维希的话。他终于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了,他想他曾经那么热切地盼望来自维希那方面的反应,盼望在他们这个死水般平静的家庭中掀起一两个波浪,现在波浪终于涌到他面前来了,何以他心中如此苦涩?他难道真像成语故事中的“叶公”,好龙却又怕龙?不不,不是他怕,是维希的行动太过深奥、果决、隐秘,突如其来地以如此震慑的方式出现在他面前,他在仓促间无法把自己调整到一个恰当的状态。

女人跟男人真是差别太远,她们容易带有太多的情绪性,喜欢一下子把事情做到决绝。高民猝不及防,真个是欲哭无泪呢!

他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以维希的性格,她不会轻易承认自己的错失,他如果竭力解释这一切,只会把事情越抹越黑。

他倚靠在卫生间的门框上,眼睛避开维希那一双高高抬起的胳膊,说:“我有一个忠告,惟一的忠告:你能够去找言小娟谈谈吗?”

维希似笑非笑:“这么说,那位躲在背后的隐身人是她?”

高民不做解释:“你去找她一趟吧,这比我自己说出来的效果要好。”说完他佝偻着腰背,步态苍老地离开维希。

她目送他的背影,不知为什么,瞬间的印象极为深刻,竟使她生发出一种大大的恐俱。她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做错了,或者说,是操之过急?

维希对言小娟并不陌生,她是高民办公室里的同事,年龄跟维希相仿,长相一般,爱说爱笑,性格可爱。维希跟高民结婚的时候,她曾扮演过女傧相的角色,维希对她印象很深。后来她曾随大林金子他们几个到家里来玩过,大家相处十分正常。

维希想,或者应该听听高民的忠告。

她打了个电话,把言小娟约到附近的咖啡室里。她为她们各要了一杯奶茶。

“我知道你心里会怎么想。”维希说,“所以我干脆还是先告诉你——”

言小娟笑吟吟地把一根食指竖起在嘴唇上:“别说!还是让我猜一回吧。是为高民?想知道他的某种秘密?你郑重其事约我出来,不可能再有另外的原因。”

维希心里开始别别地乱跳,她没料到言小娟会这么爽快地切人正题,一下倒觉得被动起来。

言小娟继续笑着,脸上布满一种开心的狡黠:“再猜下去,可以进一步缩小范围:是为很多天前一个女人的电话和约会?”

维希张口结舌。

言小娟点了点自己的鼻子:“是你接的电话,你没听出来那声音是我?”

维希费劲地咽了一口唾沫:“我已经……”

言小娟哈哈大笑:“你刚刚才领悟过来?可你偏偏又误入歧途。”

“什么歧途?”

“那不过是一次‘愚人节’的玩笑罢了。记得那天是几月几日吗?高民说,他故意提醒了你,可你没有理会。或者说,你一下子就陷入了想入非非之中,顾不上理会。他挺遗憾,觉得这玩笑缺少呼应,有点索然无味。”

维希目瞪口呆。

言小娟说:“你们两个人真有意思,他憋得住不说,你也憋得住不问,一场哑剧演了几个月!真沉得住气。”

维希忽然用双手捂住了脸。紧接着,有清清的泪水从她指缝里渗出来,把言小娟吓一大跳。

维希第一件要做的事情是去医院打胎。

在这之前,高民曾突发奇想,要维希干脆把孩子留住。不管怎么说,总是从维希肚子里生出来的。现在不是还有体外受精的吗?那么麻烦的事不也有人做了?

维希不肯。她觉得高民这个人越来越怪,常常就会有这些莫名其妙的想法和念头。比如她肚里的孩子,放在别人身上,真不知要怎样置之死地而后快,高民却还想留着,这就未免太过反常。

胎儿最后还是打掉了。维希决心要与李小奇一刀两断,自然就不想留下后患。她对高民说,如果他真的很想要个孩子,她宁可去做人工授精。高民说,那又何苦?不要就不要了吧,他一向很讨厌那些人为追求的东西。

维希做完人流回来,高民对她超出规格的好。高民的理由是:假如不开这一场玩笑,维希何至于要受心理和生理两方面的痛苦。

维希受不了这样的善待,躲在被子里大哭了一次。她觉得自己一辈子都无法回报高民。她又想,到底是同学一场加夫妻一场,没有人比他们自己更了解对方,说到底他们是谁也离不开谁的。

维希上班之后,碰到的难题便是如何摆脱李小奇。

说起来,引诱人家是她,想甩了人家也是她,不道德的一方是维希自己,所以维希心中歉疚,言行上总不忍做得十分决绝。比如她进了报社大门,一眼望见李小奇跨在摩托车上等着她呢,她赶紧三步并作两步拐弯进楼门,上电梯。电梯里人多,李小奇总不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出什么花样。又比如她接电话,先捏了鼻子装出一个怪怪的声音,如果真是李小奇打来的,她一句“不在”就放下话筒。

纯粹一种孩子气的、怯懦的逃遁。

一天她上夜班,刚进办公室坐下,李小奇已经不请自到。她知道自己无路可逃,就先发制人:“这是在办公室!”李小奇不吭声,胳膊肘里夹着头盔,一步步向她靠近,吓得她退到墙角,伸手要去抓电话。李小奇就站住了,说:“你把我当匪徒?”

维希垂了双手,两个人互相注视,许久不动。

过了半天,李小奇声音闷闷地说:“我只想知道这是为什么?”

维希说:“我不能再爱你了。”

“是‘不能’,还是‘不爱’?”

“是不能。”

“那么以前的事情是真的?”

“是真的。”

“你没有耍弄我?”

“李小奇!”维希责备地叫了一声。

李小奇长长地舒一口气,摊开手心给维希看:“我真怕你会说另外的话,我紧张得手心都出汗了。”

一句话使维希几乎要热泪盈眶。她屏住气息,竭力不让李小奇看出她的失态。所幸李小奇十分知趣也十分规矩,得知维希的态度之后相当满足,马上就告辞出去。倒是维希一个人站在房间里发了半天愣,心里不知怎么空得难受。

又过了几天,维希下班之后骑车回家,依稀感觉背后有什么动静,回头一看,李小奇也骑在自行车上,不快不慢尾随着她。维希立刻慌了神,手里的车龙头一歪,前轮撞在别人的后轮上,顷刻间倒下了一长串车,推倒多米诺骨牌似的,惹出旁边无数抱怨。

维希面红耳赤,呆立在那里,幸好李小奇紧蹬几脚赶上,替她扶起车,又替她向周围打了招呼,才算摆脱窘境。

两个人推了车,往旁边默默地走了几步。维希说:“你不该跟踪我,弄出车祸来,不是要毁了你自己一辈子吗?”

李小奇说:“我不是故意要跟踪你,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跟上来的,糊里糊涂,像在梦游一样。”

维希这时注意地看他,发现他形容憔悴,目光散淡,一副魂不守舍的落魄模样。维希心里立时就涌上一种母亲才有的怜爱,柔声说:“你想要我怎么样呢?”

李小奇答得很快:“跟我结婚。”

维希摇摇头:“这不现实。等你以后碰上了真正适合你的女孩,你就知道你今天的想法多不现实。”

李小奇恳求她:“我们再来一次吧,我已经憋得神经快要崩溃了……”

维希用眼睛喝止住他,轻声说:“我答应你,就这一次。”

在床上,维希重新尝到了当初那种激情勃发的美妙滋味。同时又痛苦地意识到自己的肉体又一次背叛了灵魂。

晕眩中,身体从高处飘坠,落到实地。她清醒过来,转过头来,泪流满面地对李小奇说:“求你,别再找我,千万不要再来。”

结果,事后没有几天,她步行走在路上的时候,一辆摩托车从后面突然而至,嘎地刹住,在她不及反应过来时,一顶头盔罩住她的脑袋,又有一条手臂把她横空夹起,放在后车座上。她知道这是李小奇,除他以外,没有别人会做这样的事。她便又一次被他带到了某间无人的小屋。

她明白了李小奇不是一个按常规办事的人,他陷得太深,而且根本不想拔出来,丝毫没有这个打算。对于这个初涉爱河的年轻人来说,她是他的惟一,她已经占据了他的全部脑海,使那里面再也盛不下别的。

有一天高民回来得很晚,进门时脸色灰暗,心事重重,把手里的黑色拎包往桌上一放,就抓起茶杯猛灌一气。

维希正在厨房里煮鱼,探出头去看看高民的脸色,小心翼翼问:“是不是处里开始评职称了?”

高民走进厨房,靠在门框上:“你认识大林的夫人吗?”

维希知道事情与自己无关,松一口气:“不,不认识,好像听你说过,是个处长什么的,很能干?”

高民说:“离婚了,今天。”

维希心里突然咯噔一下子,跟着便觉得手脚发软。她想她这是怎么了?别人离婚跟她有什么关系?她勉强对高民挤出一个笑容,说:“离婚也好,夫人当处长,丈夫是科员,关系很不好处呢。”说完就去揭锅盖看鱼。

高民说:“你怎么不问问为什么离婚?”

维希回答:“我刚才不是说了吗?娶个当处长的太太不是好事。”

高民叹一口气:“事情起因在我,我做了他们离婚的催化剂。”

维希大吃一惊:“这话怎么说?”

高民苦笑道:“‘愚人节’开玩笑开出来的结果呗。”

高民就把金子和洪亮两家的情况先说了说,然后说到大林开始的得意,因为夫人突然之间对他百般体贴,温柔倍加。维希插嘴说这不是很好吗?不是说明夫人很怕失去丈夫吗?高民哼了一声:她哪里是怕失去大林?她是怕闹出丑闻,对她今后的仕途不利。倒是大林为人太好,见她日日忙碌,不免于心不忍,有一天多喝了几杯啤酒,趁着酒兴把事情的真相说了出来。他原想博得夫人一笑之后,这事到此了结的,怎么也没想到夫人的自尊自爱已经膨胀到畸形,无论如何不能容忍大林跟她开的这个玩笑,恼羞成怒之下,竟然扬手打了大林一个耳光。大林本是个血性汉子,几年来守着这个夫人已经够忍气吞声的了,此番被打,积怨合并爆发,当即提出离婚,夫人自然又是个不肯轻易低头的角色,回答说离就离吧,两个人立时三刻去了街道办事处。

维希心虚地问:“就这么离掉了?”

高民说:“就这么离掉了。”

维希瞥了一眼高民:“当时若有个人在旁边劝一劝,恐怕不至于这样,起码两个人要多想一想——总是好几年的夫妻了嘛!”

高民摇摇头:“也就是迟早的事吧。夫妻之间,别的不谈,总得有个你敬我爱,关系不能过分颠倒,男人总还要男人的脸面。”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维希站在那里,就觉得高民句句话里大有文章,每句都是针对着她来的,仿佛他清清楚楚看见了她跟李小奇的每一次幽会。

当天晚上,维希把恐惧化作柔情,暂且全身心地投入跟高民的一场爱情搏斗。她惊喜地发现她在其中没有任何勉强,她依然是高民的称职的妻子。当她被高民缠绵地裹卷在怀中,感觉自己是暖巢中的小鸟时,她清醒地意识到她跟李小奇的关系不能再继续下去了,母亲般的情人和女儿般的妻子是两种不同的人生状态,这两种状态不可能同时并存,她只能舍弃其中的一种,来俯就另外的一种。

她选择了做女儿般的妻子。也许是习惯使然,也许更是一种无所用心的惰性。总之她并不想把生活搞得过分光怪陆离。

高民是那种在细节方面缺少敏感的男人,或者也可以换个说法,跟维希天长日久的相处,已经使他在很多事情上感觉木然。他丝毫没有疑心维希跟李小奇还有间断的交往。任何游戏都有它的既定规则,一旦超出规则,结果就很可怕。他认为维希应该知道这一点。

这样,我们可以预见到,悲剧是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了。它像吐着信子的蛇一样贴着地面静悄悄前进,逐渐逼近舞台上的主角。

十一

一个女人,无论她在体力上多么娇柔弱小,如果横下心来要对付男人的进攻,可以说是绝对没有问题的,维希此前屡屡在路上被李小奇劫持,应该说是一种潜意识的俯就,是明明白白放弃抵抗。如今她已经下了决心要跟李小奇断绝交往,对方当然不能在光天化日下拿刀子逼她。

纠缠几次之后,大概是被报社同事偶尔撞见,办公室里就有了窸窸窣窣的议论。维希和李小奇,非但年龄悬殊,且一个编辑,一个是排字工,身份地位也不相称,这就给人们提供了更多的谈资。

维希很烦,倒不全是烦别人议论,如今的时代,三角四角婚外恋数不胜数,说几句闲话很不必放在心上。维希烦的是李小奇死缠不休的劲儿。再缠下去,风声难免会传到高民耳朵里,维希白白被栽上一个淫荡的名声,心里是非常冤枉的。

维希日夜苦思怎样才能妥善地摆脱李小奇。她想也许她可以给他介绍一个很好的女孩子,让他的情感得以转移。男人总有点喜新厌旧,何况李小奇这样初尝情爱滋味的人。到那时,他嘲笑自己当初鬼迷心窍,竟喜欢上了维希这个已婚妇女,也是说不定的呢。

维希利用自己在报社工作的方便,动员所有的社会关系,要寻找一个高大、健壮、活泼、可爱的二十岁姑娘。她认为这种类型的女孩能够跟她形成反差,能够在见面的瞬间对李小奇产生视觉冲击。她甚至在报纸中缝里登了一则小小的广告,收信人就是她自己。她确信这样的遍地撒网必定能有收获,届时的男女见面简直可以演成一幕好戏,内容精彩缤纷,导演和演员共享欢乐。

维希不愧是中文系出来的,普通的事情都能想象出非凡的美妙。

无奈李小奇是个痴情而又多少有点蠢笨的男孩,他无法预见和感受维希将要给他提供的灿烂前景。他的欲望简单而现实:希望再次跟维希幽会、做爱。他年轻健旺的身体已经膨胀得快要爆炸,非她不要,就是这么固执到恼人。

有一天,在维希骑车下班的路上,李小奇又一次用摩托追上了她。那是一段接近城郊的交通要道,行人很少而车辆很多。李小奇以往总是选择这个地方劫持维希,为的只是最大可能避开熟人眼目。

李小奇将摩托的前轮横在维希的自行车前的时候,维希十分恼火,以至跳下车后一言不发,抓住车杠使一个蛮劲,将车身提转过来,上车就要往来路上骑。李小奇眼疾腿快,冲过去一把抓住车后架,拉紧不动,使维希怎么也不能将车轮蹬动分毫。维希气得脸色发白,再次跳下车去,顺手把车子往李小奇怀中一推,忿忿地喊:“把它带回去做你老婆吧!”

李小奇的脸色这一刻同样苍白,眼里的神色恰似濒临死亡的猫狗,哀伤而惨痛。他恳求说:“最后一次!”

维希气哼哼地冷笑:“骗鬼去吧!你说过多少最后一次了?你不记得,我可记得呢。”

李小奇说:“这次保证!”

维希不忍再责骂他,换个口气说:“事情总得有个决断的时候,拖拖拉拉没完没了,对你我都不合适。我说过,我会帮你找到一个很好的女孩,你会喜欢她,跟她和和美美过一辈子。”

李小奇阴沉着脸:“你找上谁,就是害了谁。”

维希吃惊地问:“为什么?”

“除你之外,我不会喜欢任何一个女人。”

维希无奈地嗔怪:“又来了!你还没有跟人家相处,怎么就知道不会喜欢?”

“一个人的心里难道能同时装两个女人?”

维希跟他纠缠不清,索性不再理他,伸手要拿她自己的自行车。李小奇执意不给,两个人不免有一点动作上的来回。李小奇是年轻男人,按理说制服维希这样娇小型的女人毫无问题,然而他又是死心塌地爱着维希的,碰到维希的认真抗拒,他不忍过分用强,又不肯不用强,尺寸上很难掌握,手里未免就犹犹豫豫。维希那边却是决心要在今天来个了断的,心理和动作上都有点破釜沉舟的悲壮,几乎是下了死劲地去挣脱他,推搡他。李小奇被她搞得十分狼狈,干脆一把将她抱住,两条胳膊铁钳一般箍住她的肩膀,使她丝毫也不能甩脱。

维希威胁道:“放开我!否则我就喊人。”

李小奇两眼微红:“你说过爱我,为什么又要这样?”

维希说:“我可要喊啦!”

“不,请别……”

李小奇话音没落,维希果真大喊一声:“救命!”

李小奇吓一大跳,他万没料到维希会喊出这两个字来。他紧张地向四周巡视了一眼,生怕引起过路人怀疑,拿他当强奸犯扭送到哪儿。

仅仅是这一瞬间的松懈,维希已经很好地利用了起来,她憋足劲儿,肩膀死命一甩,把注意力涣散的李小奇甩得一个踉跄,双手蝴蝶翅膀一般张开,面朝着维希,背对公路,连连后退了几步。

也是无巧不成书,刚才说过这地方是城郊结合部的交通要道口,各地货车来来往往川流不息。李小奇猝不及防中被维希这么一甩,重心不稳,收不住脚,加上人是背对了公路的,车辆来往情况根本注意不到,发生惨祸的可能性就在必然之中。

李小奇倒是并没有直接死在车轮之下,他的脊背碰巧撞在一辆奔驰中的大型封闭式货车的车厢板上,重重地反弹回来,像一枚巨大的泥丸,“啪”地一声摔落在路边,前额准确地磕上了快慢车道间凸出来的水泥封栏,整个身体立刻瘫软下来,像一条被甩脱了骨节的蛇,趴在地上扭曲得没有章法。

维希没有发出女人惯常的那种尖叫。也许事情来得太过突然,那声尖叫没有来得及冲破喉咙就已经凝固成一种物质的东西,结结实实堵在嗓子里。她弯下腰去,惊愕而又小心地审视近在咫尺却又趴卧不动的李小奇,仿佛琢磨他对她摆出这样的姿势是为什么。这时候假使有人蹲在维希对面仔细地看,能看见她瞳仁里晃动着李小奇的躯体。

十二

公路附近一片高层建筑中的一位住户在公安部门录取证词的时候说,他住的那楼太高,上去了难得下来,平常连个说说话的人都没有,所以他特地买个望远镜玩,没事就拿出来,站到阳台上看看景儿。

那天他是看见公路边上一男一女在争吵来着。当然吵些什么他不知道,这望远镜不带窃听功能。按他自己的理解,似乎男人在求着女人,女人不肯,要走,男人上去抱住她,女人用劲甩,把男人甩到公路上,撞车死了。当时他非常惊慌,因为这关系到人命,他马上冲回客厅给附近派出所挂电话,又开了门从安全楼梯奔下去,想赶到现场看看那人是否还能有救。结果事情就是这样,他奔到公路边上的时候,女人也已经死了,是卡车拦腰轧断的,血肉模糊,比男人死得要惨。毫无疑问她是畏罪自杀啰,眼看着一条人命活生生丧在自己手里,她能不害怕吗?

他指着公安人员手里的两张照片说:对对,就是他俩,我那望远镜倍数高,看得一清二楚。男的很年轻,不过二十来岁吧,小伙子真是可惜。女的要大个几岁,这两人也不知是什么关系,双双死在公路上,怕是谁也想不到的。

十三

事情顺藤摸瓜追溯到高民这儿,是金子和大林他们必然料到的,因此他们做好充分准备,主动站到了法庭的旁证席上。

大林主讲,金子和洪亮略作补充。事情当然要从四月一日“愚人节”说起。“愚人节”嘛,按西方风俗,是可以开一番大大的玩笑的,你说你杀人放火都没关系,没有人真的相信,双方一笑拉倒。

金子这时补充:听说还有人开过美国总统的玩笑,也没怎么样。不就是大家乐一乐吗?

大林接着作证。四个家庭,四种不同的反应:金子和洪亮家是先悲后喜,小不溜溜地闹了一场,说清楚了事情,老婆破涕为笑,危机就算过去了,生活重新走上旧轨,不温不火,不咸不淡。大林自己挺倒霉,先喜后悲,过了一段神仙日子,最后却毫无准备地离了婚。离就离吧,说句心里话,他并不伤心,他等待这一天已等了很久。从老婆当上处长的那天起,他就知道终究是保不住这个家了。

审判长打断他的话,要他迅速切人正题,说说高民两口子的情况。这一下子大林有点张口结舌,吭吭哧哧半天,话没说出来,脸倒先红了。审判长就叫金子和洪亮说,两个人也都支支吾吾。原来当着高民的面,谁都不好意思说出维希和李小奇的事来。大林嘟哝道:“就算是为死者忌吧,反正就这么回事,大家心里明白罢了,何必要说个赤裸裸呢?”

问题是这里是法庭,法庭最重证据,重证人证词之类的东西。后来事情的全过程还是高民自己说了。那天站在法庭上的高民无比苍老,鬓发斑白,腰背全都佝偻了下来,不是跟他十分相熟的人,贸然一见是决认不出他的。按理说维希是自杀不是他杀确定无疑,作为丈夫,高民并不是非要站在审判席上不可的。无奈维希的家人不肯罢休,他们认为高民具有逃避不开的责任。于是一切就照着法律程序来了。

审判长在他多年的庭审经验中大概从未碰到过这样的事:一场“愚人节”的玩笑居然开出了两条人命,况且玩笑性质很轻,况且参与者都是现代意识颇浓的知识分子。他们非但没有普通老农的愚昧,甚至可以称得上有头脑,有主见,是自诩为能够掌握自身命运的人。就是这样一群人,他们对于生活的承受能力却又如此脆弱,或者说,竟是应上了捷克作家昆德拉的那句话:是生命中无法承受的轻?

审判长想了好久,无法想通,于是不无遗憾地询问高民:“你们夫妇生活中明明没有第三者存在,你怎么想起来要开这个玩笑的呢?”

高民也偏了头,思索良久,然后轻轻吐出两个字来:“厌倦。”

十四

庭审不了了之,因为说千道万高民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那一天本市的大报小报不约而同地在显著版面刊登了这一消息。有好事的记者还详细报道了庭审的全部过程,着重突出了高民所说的那两个字:“厌倦。”

那一天晚上,有无数家庭是在一种心照不宣的沉思中度过的。熄灯上床之后,又有许多夫妻小心翼翼探问对方:“你感到厌倦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