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顺便讲一个小故事,会计的重要性,就连乞丐和盗窃团伙也越来越“重视”了。乞丐们联合起来实行“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化运作,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和安全感,“会计”在其中担负着“经济核算”和“利润分配”的重要作用。
2001年2月22日上午,辽宁省瓦房店市收容遣送站,在当地汽车站附近收容了一名16岁的乞讨少年,把他送到了大连市收容遣送站。当天下午,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青泥洼桥派出所,又送来了一名乞讨少年。可是没想到,工作人员发现,这2名乞讨少年的口音和校服都完全一样。
23日,收容站来了穿着土气的一男一女,坚决要求把这2名乞讨少年带走。工作人员感到奇怪,后来经过审查才知道,原来这4个人是同一个“公司”的。
这是一家机构健全的“乞讨公司”,共有员工8人,有总经理、业务经理、会计,可谓机构健全、分工明确。除了他们4个人以外,另外还有4名“员工”在普兰店市。得知这一消息以后,当天夜里,大连市收容遣送站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前往普兰店市将这4名“员工”一起收容。
解剖这家“公司”不难发现,原来它也具有一般私营企业所固有的一些特点。
公司总经理鲍文峰,统管全局,总经理的妻子王月玲担任会计,负责财务、生活、照顾他们4岁的儿子,完完全全是一名“内当家”。较早“参加工作”的2名“员工”关系已经“转正”,按照“业绩”与总经理实行五五分成,新来的2名“员工”由于关系还没有“转正”,还在1个月“试用期”内,所以只好领取“试用期工资”500元。为了便于开展“工作”,“业务经理”配有手机和信用卡,一般“员工”全部配备了传呼机。
无独有偶。
2001年10月21日,重庆市公安局禁毒督总队根据月初接到的举报,于当天凌晨设伏将渝中区某酒廊迪吧内公然兜售“摇头丸”等毒品的3人擒获。通过审查,又一举抓获了这个团伙的另外13名成员。
经查,这是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贩毒集团。其“老大”姚丽艺召集“手下”开会的时候宣称成立“摇头丸公司”,免费提供一切生活用品,每人每月1000元工资,年终还有分红。
姚丽艺还对手下15名“大将”分别做了运输、交易、保管、财务等详细的分工。规定点烟必须采用左手背后、右手点烟鞠躬的姿势;必须齐心协力赚钱,不准超越内部分工;不得中途退伙等。该“公司”短短15天内便在某酒廊销售“摇头丸”200余粒、大麻草15包,非法牟利数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