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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会计理财 §为什么要实行会计委派制

能够证明会计“值钱”的另外一个证明,是对会计人员使用权的不断演变。

会计旧称“账房先生”,谁家的“账房”?当然是“东家”的。用今天的话来说,“东家”就是投资者。私营企业的投资者是个人,国有企业的投资者就是国家。当然这里面有交叉和混合,但是其精神实质不变。当投资者和经营者身份不一致的时候,会计应该对投资者负责,听经营者调遣。

目前全国各地普遍实行的、针对国有企事业单位推开的会计委派制,同样是这一实质的最好写照。

我国从2000年10月起,就已经开始了推行会计委派制度的试点。这项工作,首先在全国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有政府授权收费或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试行。

会计委派制度的根本目的,是政府部门、产权单位通过向其所属单位委派会计人员,授权会计人员监督所在单位的会计行为和其他经济活动。

国家财政部认为,实行这项制度,由于明确了委派会计人员相对独立的职能地位,所以有利于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职能作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有利于帮助被委派部门和单位依法理财,规范和加强预算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强化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堵塞财务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从全国范围来讲,截至2000年6月,已经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25个地(市)、494个县(区、市)进行了会计委派制度的试点工作,直接或者间接委派的会计人员,已经达到了6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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