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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黎歌 第七章 子规啼夜月

战神林锦绣的府邸处于玄京西南侧,是块风水宝地。府邸名叫静轩,颇有隐士之风,可府邸的主人却是杀人无算的战神,虽然不是屠夫,但毕竟手上的命债是不少的。主人从战场捡了条命回来,并且立下不世之功,自然是应当皆大欢喜的。

可是现在的静轩府一片死寂,仆人们一个个低着头默不作声,候在一旁,眼观鼻鼻观心。

府邸内非常诡异的设起了灵堂,没有棺椁,只有一顶顶头盔排列堂前。

战神林锦绣,为战死的兄弟在家中设起了灵堂。林锦绣一身素白,腰间系着一根长长的白色布带。没有披麻戴孝,他穿着战时站在城墙上的衣服,这是他和这些兄弟在一起时穿的衣服。

林锦绣一屁股坐在地上,手中的酒囊灌满了战时喝的同袍酒,是的这酒就叫同袍酒,是边关的好酒,酒烈,而且便宜,王公贵胄是不爱喝也不屑喝的。

但他林锦绣爱喝。那一战没有太多离别的话来得及说,现在终于安静了。林锦绣一口灌下边关士卒也喝得起的同袍酒,心中一阵激荡,“他娘的,老子真他娘的后悔。”林锦绣开口就是粗话,他是个粗人,向来都是,和他的外表是不符的。

林锦绣沉默了,这时候说这句话还有意义吗。语气渐缓,“言成功找我问我愿不愿意为国家做出一些牺牲。我一听就知道,他娘的,坏了。这只老狐狸一旦说一点,那就是一些,一些就是很大。”

“用你们的命换三皇子的命,还有那二十万大军。我心想,你想多了,我就是叛国也不会这么干。这当然是气话,可偏偏成真了。国家在危难之间,刘国窥伺北地,陈国窥伺南地。刘国两路大军南下。”林锦绣痛苦之色渐露,“三皇子是敌人,也是我的兄弟,我用自己兄弟们的命换另一个兄弟去死。是我的命吗?”

白衣男人闭上眼,修长的睫毛微微颤抖,“我恨,恨不敢叛国,你们是我的兄弟,然后才是武国的士兵,你们一直这么认为。我首先是你们的兄弟,然后才是武国所谓的战神,我也一直这么认为。我没敢告诉你们,我自私,因为我怕你们会对我失望,会不认我这个兄弟。我是很自私。

我不敢叛国,我不知道我到底因为什么,害怕什么,而不敢这么做。父亲,家族的名誉吗,父亲对我的教诲吗,我真的不知道。”

林锦绣真的很难过。刘恒也死了,那个清明时节喜欢撑伞的家伙,他说清明时节雨纷纷,所以要撑伞。林锦绣好奇地问哪里有雨,化名刘烨的他指着自己的心说在每个人的这里。

他还是自己的师弟,启灵失败后他们跟随游说列国的颜子学习兵法韬略,两个人都很努力。而今这个聪明认真的少年没有了。

同袍十年的林家军灰飞烟灭,同学八年的朋友也陨落了,林锦绣突然感觉自己很孤单。战斗前一夜,将士们刚刚得到前方斥候的情报,情绪很压抑。一碗酒下肚,他们开始骂娘,两万酒喝下,这些老兵开始默默流泪,第三碗酒,将士们愿意去死了。多好收买的的命啊!无论在什么时候将士的命最便宜,三万酒足以!

自己在一旁喝着闷酒,没敢与他们说上一句话,丘八的心思永远那么简单,那夜震耳欲聋的酒歌“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谐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携行!”

与子同袍,是他带到林家军的,起初这群丘八都笑少将军文绉绉的,但现在却没有人不在高声吟唱,因此落泪。

与子同袍,第二天他们就全部死在一起,以大地为袍,同袍死也要同袍而死!

林锦绣向同袍的灵位磕了四个响头,“第一,我要感谢你们陪我走了十年,这一路起起跌跌,从未有人抛弃过谁。第二,我没有告诉你们真相,没把你们当兄弟,让你们成了炮灰,是我的过错。第三,你们为国家守卫了夜郎城十年,我是这个国家的将军,我得感谢你们对国家的贡献。”第四,他没有说,现在还不是机会。

一身戎装的言序在他旁边站了很久,没有说一句话。现在他觉得林锦绣心情平复了不少,这才开口:“国家在危难之中。”

林锦绣冷哼,“你上次也这么说,结果你不但灭了二十万大军,而且还杀了刘恒。更不用说夺去了一郡之地。”“刘恒”这两个字加重了语气。

言序没有和他多说什么,他知道对方心中有怨:“可是沧澜丢了。”

林锦绣迟迟没有回应,言序这个钢铁般的男人又继续说:“就在前天,我丢下夜郎城回了玄京,连同北象,京华,祁连三座大城,因为沧澜丢了,对方以二十万和一个没用的皇子就换来了足够他们南下六十万大军吃一年半的粮食和一座年产八十万石的大粮仓。还有三座代表北线的三座大城,而我刚刚夺取的一郡之地也还了回去。”

言序还想说什么,就被飞来的拳头打倒在地,林锦绣扣住对方的咽喉,狰狞的说:“他没用?他的能力不在我之下,你就算用三十万大军也会被他毫无悬念的打败,要不是我这五万林家子弟兵,你一个寒门出生的言序能杀了他?”

言序没有解释,只是冷冷的看着对方,林锦绣不敢杀他,这就够了,他是一个很光棍的人。林锦绣如同看白痴一样看着这个男人:“我不敢杀你,我敢杀你老婆孩子,你拦得住我吗?”言序突然醒悟过来,自己有老婆孩子,这个光棍没有一个亲人在世,连朋友也很少,现在一个也没有,林锦绣显然比自己还要光棍。

“你想过这些死去的林家子弟兵吗,他们死了,因你而死,你得付出应有的代价,去偿还,报效国家是一个好机会。”言序难得用了计谋,只能怪林锦绣太霸道。

“报效国家,”林锦绣陷入迷茫,当初父亲告诉他无国就无家,他从小就被灌输各种爱国忠君的思想,如今这一切却如此脆弱,不堪一击。不是他不爱国了,而是如今的他将兄弟排在了忠的前面,这是一个危险的开始。

言序乘着对方的迷茫,挣开林锦绣的锁喉。他静静等待林锦绣的回应。

“听说还有三天就是胜雪洲皇道盛会,这一届举办地点在玄京,我感觉玄京的天要变。”林锦绣跌跌撞撞走出灵堂留下一句耐人寻味的话。

言序是个粗人自然是听不懂的,但它却知道这一次皇道大会有的忙了,“哎,是要变天啊。”摇了摇头,迈步走出灵堂。庭院中,无数落叶被他掀动,在地面上翻了一个又一个跟头,如同不久将来的皇道会一样,一波三折。

黑夜已然降临,不远处的子规昂首挺胸,站在枝头,高啼:“我哥回哟!我哥回哟!”鸣叫声凄惨,鲜红的舌像叫破喉咙吐出了鲜血,子规,又在啼夜月。

玄京的景色是非常美丽的,四面环山,一条秋水贯穿而过偌大的玄京城。秋水上的渔户撑着长长的竹篙,河面荡起圈圈涟漪,渔户家的女儿正值韶华年纪,持着一把木梳,对着秋水整理长发,发丝垂下,触及水面。对岸的少年憨厚的笑着,望着水面上的那汪秋水,一眼就是百年。

渔歌悠扬,收网时,肥美的鱼儿蹦蹦跳跳,都被曳上了船,秋季的鱼儿最肥,春季的鱼儿最瘦,又是一个好收成。

一条秋水养活了多少沿岸的渔户,沿岸的渔户又给秋水添了几分灵气。

河边有一条卿穗街,街上净卖些零碎物件,吹糖人儿,刚出笼的蟹黄汤包,就着热气一口咬下去,流出鲜亮的汤汁,牛鬼蛇神的面具吓小孩子特别有用。街道上多了两个小身影,两人都是穿着少年的便服,一个心不在焉,一个四处张望。

“小夜儿,我总感觉不大对劲。”牧言不知不觉学着师兄们的口气,故作老成。“是啊是啊,不对劲啊,都说灵峰上最好,我怎么都感觉那是骗小孩儿的。你看看,这里多漂亮。”姬长夜手中攥着糖人儿眼神却瞟来瞟去。

牧言心想对啊,骗的就是你这小孩儿。嘴上却另外一番风景:“我说的是着玄京城。”“对啊对啊,我说的也是。”牧言暗翻白眼,你不抢答会死咯。“皇道大会你知道是干什么的吗?”牧言板起脸,严肃的发问。

“卖糖人儿?”一口老血,牧言觉得不能再让他说话了,自己的智商岌岌可危,这家伙会传染人的。“整个胜雪洲一百多个国家包括胜雪洲唯一的皇朝季国都要来,你可知为什么这一次皇道大会放在一个最弱的国家举行?”牧言说完,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巴掌,自己又犯贱了,问他做什么。

姬长夜神色终于严肃起来,转而“优雅一笑”:“随它去。”这是学大师兄的手法,但一个身高不足五尺的小屁孩故作姿态,简直就是令人作呕。

牧言强忍腹中的翻江倒海,艰难地继续说:“因为,传言玄京地底埋着一缕龙气,。”

姬长夜像看傻瓜一样看着牧言:“大师兄都不懂,你会懂么,吹流弊。”

牧言没有喝酒,却已经快醉了:“大师兄偏得什么都懂?”

姬长夜眼中的鄙夷更深:“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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