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23日,世界著名的企业咨询公司科尔尼公司“全球经济政策委员会”主席保罗·罗德盛,在美国和中国同步发表了一项权威性报告《2002年外国直接投资信心指数》。报告认为,2002年中国已经首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有吸引力的外国直接投资目的国。
报告显示,2002年几乎所有国家的投资吸引力都呈下降趋势,惟独中国仍然保持着强劲的增长。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被中国市场所吸引,并且对中国的经济前景持更加乐观的态度。究其原因,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即将举办是其关键因素之一。
在全世界的目光中,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当然的政治和文化中心。2008年奥运会在北京举行,其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增加投资和促进消费,对吸收外资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北京将因此成为一个特别具有吸引力的创业之都。
投资环境将更满意
2002年5月23日,“北京市市长国际企业家顾问会议”第四界年会开幕式在北京举行。北京市市长刘*表示,北京将把改善投资环境、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为外商提供更主动、快捷、方便的服务,以及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由此可见,中国加入wto和北京取得2008年的奥运会举办权,已经标志着北京的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今后,北京将继续致力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危旧房改造,重点吸引跨国公司在北京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和经营中心,提高吸引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北京市市长国际企业家顾问会议于1999年发起成立,是一个由北京市市长聘请的世界知名企业家组成的非盈利性国际咨询机构,每年举行一次年会,目前担任顾问的世界知名企业家有21位。出席2002年会议的跨国公司董事长、总裁及首席执行官共有17位。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奥运与北京的建设与发展”、“加入世贸组织与北京的对外开放”两大议题,向北京市提出一系列具有实质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和咨询意见,为北京的发展献计献策。
跨国公司的中国业务大整合
位于上海星火开发区的罗氏泰山(上海)维生素公司和罗氏三维(上海)维生素公司,于1995年末同期成立。它们毗邻而居,相互之间仅仅隔一个小草坪,连个门卫都不需要——因为它们拥有同一个外资的控股股东。位列全球10大制药巨头的罗氏(roche)公司,在罗氏泰山中占有70%的股份,在罗氏三维中占有60%的股份。
2001年12月26日,两家合资公司顺理成章合二为一,并且加入了另一家罗氏新亚(上海)维生素有限公司——同样是在1996年末,罗氏组建的另一家维生素生产企业,它在其中占有的股份也是60%。
2002年3月1日,原来的3个公司有了一个更加简洁的名称——罗氏(上海)维生素有限公司。
几乎与此同时,世界顶级轮胎制造商米其林,也在2001年末合并了它在沈阳的4个合资公司。
1995年末,米其林与沈阳轮胎总厂组建了第一家合资企业,此后又陆续成立了另外3家。
2001年4月,米其林与上海轮胎橡胶集团合资成立了上海米其林回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米其林在其中控股70%,专门生产中国老牌的“回力”轮胎。
接着,米其林在北京建立了自己的营运中心,把原来分别负责2个品牌推广的骨干人员汇集到北京,使之完全从沈阳公司和上海独立出来,作为米其林在中国的销售公司。
上述罗氏公司和米其林公司,为什么要如此不厌其烦地“折腾”呢?原来,这些先期进入中国、已经尝到在中国投资甜头的国际跨国公司,眼看北京奥运会即将举办的美好前景,正在纷纷调整思路,大规模整合它在中国的业务,以便养精蓄锐、与后来者同行展开一轮更加激烈的竞争。
雨后春笋的国外“奥运兵团”
毫无疑问,外资企业通过以上这种方式,在保持各个子公司独立性的前提下,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任何单个子公司无论功能还是规模都无力承担的业务,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警惕。
以东芝公司为例。东芝几乎是所有在华公司中业务线最长的一家外资企业,从电梯、电脑、空调、发电设施、it解决方案……差不多可以提供北京奥运建设所需要的一切。
在业务整合以前,东芝公司的各家子公司如果单打独斗去拿项目、卖产品,一方面不经济,另一方面成功把握也不大。而现在通过业务整合,作为投资公司的东芝(中国)公司就可以在其中扮演项目团队组织者的角色,“代表东芝的集团形象”。
由此可见,跨国企业专门针对中国的奥运建设,正在组建“奥运兵团”,这无论是对中国的投资还是企业之间的竞争,势必会产生巨大影响。
“投资公司”现象
细心的人会发觉,这一两年来在我国掀起的外资企业整合浪潮中,几乎无一例外出现了“中国现象”——1994年以后陆续在中国登陆的跨国公司,纷纷建立全资控股子公司(holding company),或者叫做投资公司(investment company),通常的形式是“××(中国)公司”。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究其原因是中外制度两者之间存在着差异性,以及中国市场的复杂性和重要性。
由于中外制度存在着差异性,这些跨国公司在其他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其独资、合资企业都由其总部的业务部门单线领导,而惟独在中国只能例外。
例如,美国caterpillar(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政府与公共事务总经理路跃兵,就以自己公司的全球业务为例这样阐述道:“在英国,我们不会去考虑什么caterpillar uk来管辖英国的独资、合资企业,因为没有这种必要。主要原因是制度大致相通。你在美国怎么赚钱,在英国还是怎么赚钱。但是在中国,税收、金融制度等差异很大。这就是为什么要设立投资公司的根本原因。其次,中国太大了,抵得上几个国家的面积,很有市场潜力。”
1994年5月,日本欧姆龙公司首家在中国建立欧姆龙(中国)有限公司,随后,日立(中国)有限公司、松下(中国)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摩托罗拉(中国)有限公司、ibm(中国)有限公司等纷纷挂牌,至今总数已经超过200家,绝大多数是世界500强企业。
“投资公司”的主要功能,是为它们的在华子公司提供法律、金融等后台支持,充当在华业务整合中的组织者角色。
换句话说,是完全拷贝其全球总部的职能,扮演“真正意义上的地区总部”角色。而这样做的结果,又会反过来扩大在华投资,借助北京奥运会的东风,使北京乃至整个中国成为国外投资的乐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