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我们几个年轻学者商议成立“社科法学连线”。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组织“对话”系列活动。通过对话了解学者的学术经历、学科的发展历程和跨学科法律研究的前景,从而给对跨学科法律研究感兴趣的人们(尤其是年轻的学生们)提供指引,并为记录中国法学留下历史印迹。
从2013年12月22日组织第一次对话开始,到2018年7月1日最后一次对话结束,这项活动前后持续近五年。我们集中对话了11位学者。他们各自的学术特色,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跨学科法律研究的不同旨趣。
苏力的研究极具争议性,并大大开拓了中国法学的话语空间。他的研究从早期集中于法律社会学,再到法律的社会科学研究,现在则侧重于法律、历史与人文的研究,反映出他在学术上不断自我挑战,始终追问“什么是你的贡献”。
梁治平一直倡导法律的文化解释,这不仅打破了法律史原有的研究范式,而且其学术影响也溢出了法学界。他是在倡导文化自觉的立场上研究中国法律史,亦即通过反思历史来认识我们自己,也因此使得研究有了“历时性”的学术深度。
朱晓阳是一位人类学者,他的《小村故事》系列著作是国内公认的法律人类学代表性作品。法律人类学强调长期进行田野调查、参与观察和深刻描述,完全不同于对法律的规范研究,甚至会对在地生活予以同情式理解,从而对法治的宏大叙事保持了警惕和怀疑。
白建军的学科专业为刑法学,也是国内做法律实证研究最具代表性的学者之一。他长期专注于发现事实的真相,强调“我发现”而非“我认为”,假设验证、数据统计成为他基本的分析工具。也因此,他实际上大大拓展了国内学术界法律定量研究的传统。
朱景文的研究横跨法律社会学和比较法学,并将这两个领域加以融合,形成比较法社会学的研究特色。他关注法律全球化,但更为注重解释中国问题。最近十多年来,他牵头组织撰写中国法律发展报告系列,建立了对中国法治进行量化评估的指标体系。
刘思达在国内法学院就读本科,后来在美国获得社会学博士学位。他主要研究职业社会学和法律社会学,尤其集中于对中国律师制度的经验研究。以他的经历来谈社科法学的国际化与本土化,再合适不过。
陈瑞华的学科专业为刑事诉讼法学,同时专注于对中国司法制度的研究。他反对所谓的对策法学,注重从经验到理论的分析,欣赏从经验到理论的“惊险一跃”,注重概念的提炼和解释力。这也就是他所倡导的法学研究的“第三条道路”。
王亚新的学科专业为民事诉讼法学,也是最早在法院进行法律实证研究的中国学者之一。与此同时,随着中国民事诉讼实践的极大丰富,他的研究又转向法律解释学。他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同时在上述两个领域皆很有建树的学者。
吴汉东既是知识产权法学者,又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校长。他认为,未来的知识产权是一种多元制度的融合,因此需要跨学科和多学科的合作研究。在法学教育问题上,则需要处理好普及化与精英化、本土化与国际化的关系。
张志铭长于法律的规范分析,但也高度肯定注重经验分析的社科法学。实际上,他不仅在学术上有专攻,而且还善于组织各类学术活动,搭建平台。他是最早参与讨论当代中国司法改革的专家之一,同时还大力推动了中国法学研究的规范化进程。
季卫东是改革开放后最早从事法律社会学研究的学者之一,特别是对程序论的研究,在学界影响巨大。他关注中国社会,并且身体力行,实践法学家的使命和担当。此外,他在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期间,大大提升了该法学院的学术声誉。
上述11位学者,每个人的学术道路虽然不同,研究进路亦有差异,但在各自领域中都卓有成就。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他们代表着11种从事跨学科法律研究的方式。也因此,我们将本书的书名定为《法学的11种可能——中国法学名家对话录》。
此外,这本书还有两篇比较重要、也颇有意思的对话:一篇是《社科法学与政法传统》,另一篇是《法社会学与法经济学的对话》。前一篇记录了我们整个对话系列的第一场活动,几位年轻学者介绍了社科法学研究的缘起和现状;后一篇则是记录在2018年法律和社会科学年会期间,法社会学和法经济学界的两位中坚学者贺欣、张永健所做的对话。贺欣是法社会学学者,尤其注重对中国法院的经验研究;张永健是法经济学学者,特别擅长法律量化分析。他们分享了各自的学术历程,对这两个领域的关系与未来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的对话对于后学来说很有启发意义。
如此多的学者参与对话,组织起来实属不易,但意义非凡。不论采取何种对话形式,我们都得到了各位学者的积极响应和相关主办方的大力支持。每次活动结束后,还有不少同学帮忙仔细整理现场录音稿。在此,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
编者三人都曾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政法学院)就读,谨以这本对话集的编辑出版,向母校致敬。
编者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