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秦可卿真实身份的层层解读中,这一人物的原型已经浮出了水面,《红楼梦》里关于她的古怪文字,已逐步加以破解,但仍有一些疑问还没有完全解开。例如,如果秦可卿的原型真是一个公主级的人物,她是谁的女儿?在戒备森严的清宫大院,她如何能躲过搜查被送出宫并让人收养?为什么偏偏选择了曹家来收养这个女子?曹家为什么敢冒那么大的风险?在文字狱盛行的清朝,曹雪芹对政治避之不及,为何还要以这个女子为原型,塑造出秦可卿这样一个与政治有着重大干系的角色呢?
《红楼梦》是一部被删改过的作品,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曹雪芹和脂砚斋多次披露,在《红楼梦》的创作中,由于某种不能说得太清楚的原因,实际上也就是非艺术性的考虑,而删减了内容。在对《红楼梦》细细的解读中,一个明显被删减的痕迹,就出现在第十三回。脂砚斋明确指出,这一回删去了“四五叶”之多。线装书的“一叶”,相当于现在书籍的两个页码。若以每个页码五百字计算,那被删去的就差不多有两千五百字左右。以曹雪芹的文笔,用一千三百五十个字就能让妙玉的形象活跳出来,而且还把妙玉与贾母,与刘姥姥,特别是与宝玉、黛玉和宝钗这些不同人物的互动关系生动地表现了出来,由此可以想见,第十三回删去的文字里该有多么丰富而生动的内容。确实这一回也就显得比较短,跟其他各回相比,在篇幅上不够匀称。
第十三回说的是秦可卿突然死亡,王熙凤协理宁国府丧事的故事。根据脂砚斋的批语,我们可以知道,这一回的回目原来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因为删去了关于天香楼的文字,所以后来把回目改成了“秦可卿死封龙禁尉”。这在字面上也是说不通的,前面已经分析过,这里不再重复。
那么,第十三回被删去的究竟是些什么内容呢?一般人都猜测,一定写的是贾珍和秦可卿两个人的恋情,两人在天香楼上私会。我也认为会有这方面内容,但仅仅如此吗?肯定不止于此。如果只是这样的话,曹雪芹不至于把它删掉,不至于脂砚斋给他一出主意,就把这个删了,不可能。因为在《红楼梦》里面,有时候根据情节的需要,根据塑造人物的需要,他也写一些情色场面,写得也挺露骨的,比如贾琏和多姑娘偷情,那段文字脂砚斋就没提议删去,他来回地整理书稿,都没有删。因此,可以判断删去的“四五叶”当中,既有贾珍和秦可卿两个人的恋情,又有必须删掉的政治性内容。
删去的文字里有政治性内容,可以从两个丫头的离奇表现看出来。秦可卿在天香楼上吊死了,两个丫头的反应很古怪。一个就是瑞珠。秦可卿死后,她触柱而亡。如果只是看见主子淫乱,何至于触柱而亡?贵族府邸里的那些老爷、少爷对这类事情是满不在乎的——无非是个下人,我当着你的面做这样的事,你能怎么着?贾敬吞丹死了,当时贾珍和贾蓉不在家,尤氏料理丧事。她把娘家的继母和两个妹子尤二姐、尤三姐接到了宁国府,帮忙照应一下。后来贾珍和贾蓉骑马赶回来了。贾蓉先回来,这时有很大一段文字描写,说他当着丫头婆子什么的就乱来。尤二姐、尤三姐虽然是他的姨母,但这两个人年龄也不是很大,又很漂亮,本身作风也不好,于是他就想占便宜。那一回里写到,旁边丫头还有劝的,说她两个虽小,到底也是姨母。贾蓉说你说得对,咱俩先亲一个,馋她两个。搂过丫头来就亲嘴,毫不避忌!当时在封建大家庭里,主子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尤其是男主人,是不避讳这些丫头的。如果贾珍和秦可卿在天香楼上仅仅是乱性,被瑞珠撞见了,虽然也对瑞珠不利,但瑞珠不至于触柱而亡;她一定是听见了绝对不应该听见的话。那绝对不应该听见的话,应该就是秦可卿真实的出身,就是政治性的信息,也就是义忠亲王老千岁那一派的绝密信息。另一个丫头显然也听见了什么,那就是宝珠。宝珠不愿意死,她比瑞珠聪明,她采取了什么办法呢?一想秦可卿没有生育,没有子女,于是甘愿做她的义女,驾灵摔盆;后来秦可卿的灵柩被送到了铁槛寺,她就在那儿待下来,表示再也不回来了。这样一来贾珍就放心了。贾珍听说一个丫头触柱而亡,就知道这个人听见了政治性的机密信息了,但是她死了,死了就不会泄密了;另一个也打算永远闭嘴,永远闭嘴也好,于是就让她当了秦可卿的义女。贾珍将瑞珠以孙女的规格殓殡,又命令府里的仆人称宝珠为小姐。宝珠当然是没那个资格的,贾珍什么要这样做?其实就是暗暗感谢她们不泄露那个政治性机密。可见曹雪芹删去的“四五叶”文字里面会有关于秦可卿真实出身的信息,会有关于秦可卿的家族处境如何困难的一些描写。
曹雪芹写《红楼梦》,确实不是要写一部政治小说,再加上当时文字狱那么严酷,所以脂砚斋跟他说,你删去算了,不要有这些内容。脂砚斋有关的批语是这样写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经过前面那么多的分析,这条本来让我们觉得语意含混难解的批语,就比较好理解了。脂砚斋说曹雪芹写秦可卿用的是“史笔”,就是不顾情面,照实写来。这段批语的口气,完全是在说秦可卿的生活原型。脂砚斋的意思是,你如实地写本没有什么不对,这个人尽管没能完成原来预定的使命,但是临死前毕竟还是贡献出了很好的主意,这是那些只知道享福的人想不到的,她的这个好的表现你没有遗漏掉,给她写出来了,光是她的这些言语和一片心意就让人感动佩服了。那么,就姑且赦免她的“擅风情,秉月貌”吧,所以我让你删去她在天香楼上淫乱的这些文字。曹雪芹听取了脂砚斋的建议。他可能后来也觉得自己虽然有真实的生活依据,但是那样写出来,未免太残酷了,这个人物的原型本来就那么可怜,这些事帮她隐瞒算了,于是就把有关情节删了。当然,无论是脂砚斋还是曹雪芹,删减第十三回的重要动机,应该还是避免文字狱。这可不像“藩郡馀祯”或者“臭男人”那样,仅仅是只言片语,这可是大段的情节,还是删掉算了,但这个根本的动机他们又不能留下文字的痕迹。
红学有一个分支——版本学。《红楼梦》是一部有多种版本留世的作品,早期的手抄本大都叫作《石头记》,各种版本在文字上都有若干差别,研究这些差别,可以探寻出曹雪芹的原笔原意。有的版本出现的异文可能是誊抄者的手误,有些是人为的曲解,有的则是曹雪芹原笔原意的保留。仔细研究不同版本里的异文,是我们更准确地把握曹雪芹的创作意图的一个重要方法。那么,在《红楼梦》的各种版本里,有关秦可卿的文字,有没有特别值得注意的异文呢?在戚蓼生作序的《石头记》里,我就发现了一处在别的版本里被删掉的文字——回前诗。这首回前诗反映了曹雪芹真实的写作意图,作者对秦可卿这个人物的真实身份,在这首回前诗里是有所透露的。在蒙古王府本的《红楼梦》第十三回前面,也能找到这样一首回前诗,只有个别字跟戚序本不同。
戚序本《石头记》第十三回的四句回前诗是这么写的:“生死穷通何处真?英明难遏是精神。微密久藏偏自露,幻中梦里语惊人。”这四句什么意思呢?“生死穷通”,不用解释了。小说里面写的这些,尤其是秦可卿以及相关人物的生生死死,穷穷通通,哪些是真的呢?回前诗中先自问一下。“英明难遏是精神”,这文笔很英明,他不能都写出来,但是有一种精神,作者有一种精神上的倾向,他没有办法遏制;或者说秦可卿这个人物有她的英明之处,就是她临死也还有股精神,她难以遏制这股精神,她要发泄,结果就“微密久藏偏自露”。“微密久藏偏自露”,这七个字太重要,也太露骨了,告诉我们,秦可卿的真实身份长久以来都是很隐秘的,但是在这一回里面偏偏要有所暴露,有所显示。那就是秦可卿给王熙凤托梦,“幻中梦里语惊人”。她显然是高于贾府的一个有广阔的政治眼光的人物。在梦里,她指点贾府,今后你们应该怎么办。我已经不行了,我要走了,但是我实际上是一场政治交易的产物。我死以后,你们家并不是马上也要遭灾,反而会有一桩喜事降临,会有“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好事,但那也是瞬息的繁华,随之而来的就是“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所以这个人很厉害,“幻中梦里语惊人”。秦可卿这个人物的生活原型在这首回前诗里其实已经透露出来了。
关于秦可卿,在第七回还有一个细节,就是香菱被薛家强买后,又被带到京城,住到了贾家。当时周瑞家的看见了香菱,跟金钏说:“倒好个模样儿,竟有些像咱们家东府里蓉大奶奶的品格儿。”金钏立即表示她也有同感。曹雪芹写这一笔是有寓意的。香菱是个什么人呢?第一回里,甄士隐正抱着香菱玩,来了一僧一道,他们说:“施主,你把这有命无运、累及爹娘之物,抱在怀内作甚?”秦可卿就是一个有命无运、累及爹娘的人。她自己很清楚,她生在最不应该出生的时刻,给爹娘带来很大的麻烦。后来她虽然被隐秘地寄养在宁国府,但随时可能给爹娘招惹麻烦;而她的生死存亡,完全取决于她的家族能否在政治权力的博弈中获得胜利。她无法决定自己的命运,所以后来焦虑到极点,得了抑郁症。她自己说,任凭神仙也罢,治得病治不得命,她那有命无运的悲惨程度,甚至超过了香菱。
在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 饮仙醪曲演红楼梦”中,曹雪芹一连写了很多首册页诗,这些诗是金陵十二钗的判词;此外,又有《红楼梦》十二支曲,每一首诗、每一支曲,都暗示着书中人物后来的命运。虽然《红楼梦》是部残缺不全的作品,但是通过这些词曲中的暗示,读者能了解到这些人物的命运轨迹和最终结局,也能了解到作者对这些人物的态度和评价。在金陵十二钗正册最后一页的判词中,以及关于秦可卿的那支曲《好事终》中,曹雪芹概括了秦可卿的命运并对其有所评价。
金陵十二钗正册最后一页上画着高楼,应该是天香楼,一美人在高楼里悬梁自尽。这画面很明确地告诉我们,秦可卿不是病死在床上,她是上吊自尽的。配合这幅图画的判词一共四句。“情天情海幻情身”,意味着秦可卿的家族背景是天和海。“情既相逢必主淫”,这当然是说秦可卿跟贾珍相逢,双方都有情欲,必然就会有淫乱的事情发生。曹雪芹是用“秦”来谐“情”的,吴音里qín和qíng是不分的,“秦可卿”谐“情可轻”,意思就是这种感情本来是应该轻视的,不必那么看重,但事实上却发生了——“秦可卿”又谐“情可倾”——过分倾注情感的事情。我以为,曹雪芹这样谐音,含义不是单一的,不光是说贾珍跟秦可卿的感情,也是在说贾家和“义”字派的感情,和“双悬日月”的那个“月”的感情,太过深厚了,结果就做出了藏匿秦可卿的事情。如此看重政治结盟的感情,也是不可取的。“情可轻不可倾”,这是事后悟出的很沉痛的教训。下两句是“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这就说到秦可卿与贾府陨灭的因果关系了。如果秦可卿的问题只不过是跟贾珍有不正当的关系,那么她的生死存亡,跟荣、宁二府的兴衰安危能有多大关系呢?这两句实际上就点明了,不要以为后来贾家断送了前辈创下的家业,问题都出在荣国府,那祸根,实实在在是在宁国府这边;那滔天大罪,就是宁国府藏匿了秦可卿,而且不是谨慎小心地藏匿,贾珍又跟秦可卿发生了恋情,把事情弄复杂了,因此,最后贾府的倾覆,首要的罪责在宁国府。
《红楼梦》十二支曲,实际上加上引子和收尾,一共是十四支,第十二支名叫《好事终》,说的是秦可卿。“画梁春尽落香尘”,这是对秦可卿在天香楼悬梁自尽的诗化描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是说秦可卿不安分,不该在藏匿期间跟贾珍淫乱。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注意“秉月貌”的措辞,“月貌”当然是花容月貌的意思,就是说秦可卿非常美丽;但是之前我们已经反复说过了,在《红楼梦》的文本里,月喻太子,因此这样措辞,我以为也是在点明秦可卿跟“月”的亲缘关系。下面的句子跟判词一样,也说到秦可卿跟贾家败落的关系,“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家事消亡首罪宁”跟“造衅开端实在宁”意思一样,好懂。不好懂的是“箕裘颓堕皆从敬”,“箕”是簸箕,“裘”皮衣,古时用这两样东西代指家族的正经事,“箕裘颓堕”就是家族的正经事因为没有人打理,都乱套了。但是这怎么能说是贾敬的问题呢?贾敬跟秦可卿有什么关系?他根本就不在宁国府,而是跑到城外的道观里跟道士胡羼,炼丹,打算升天当神仙,怎么这支说秦可卿的曲子里竟会责备起他来了呢?应该说“箕裘颓堕皆从珍”才是啊。贾珍一味享乐,把宁国府都翻了过来,也没人敢管他;他又跟秦可卿乱来,他有责任嘛!这里怎么会不去说他,反倒说贾敬呢?
曹雪芹在关于秦可卿的这支曲里,就是要透露这样的信息,就是要告诉我们,对宁国府藏匿秦可卿这桩关系到家族命运的大事,贾敬竟然采取了逃避的态度。如果他负责的话,留在府里,起到抑制贾珍的作用,也许事情就不至于闹得那么乱,焦大也就不至于骂出那样一些丑事来。但是他逃避了,任凭“箕裘颓堕”,不闻不问,连府里给他过生日都坚决不回来。他对宁国府后来的倾覆,负有头等的罪责。这个贾敬应该也是有生活原型的,最初接收那个秦可卿原型的时候,他的父亲,也就是书里贾代化的原型还活着,跟贾代善、贾母的原型他们共同决策,决定由宁国府的原型来藏匿秦可卿的原型。做出这一决策的根本原因,“宿孽总因情”,就是他们跟现实生活中的废太子实在太有感情了,也就顾不得最后是否会葬送了百年望族的前程。当然,他们也是投机,这件事做稳妥了,一旦废太子,或者废太子死后,理亲王弘皙能够登上皇位,他们家族所能得到的好处就怎么往高了估计也不过分。在真实的生活里,贾敬的原型那时候就不同意藏匿秦可卿的原型,但长辈做了主,他也无法阻拦。后来贾代化、贾代善的原型相继死后,他就公开撂挑子了。他把爵位让给贾珍的原型袭了,把族长也让给贾珍的原型当了,他的态度就是,今后府里的事跟我都没关系了。从生活原型——原型人物、原型空间、原型事件,到小说里的人物、府第、故事,应该就是这样的一种对应关系。
关于秦可卿的这支曲,曲名叫《好事终》,含义很清楚:藏匿秦可卿本来是一桩好事——对于秦可卿本人来说,她可以不必跟父母及其他家人过被圈禁的生活,而且一旦她的家族在权力斗争中获胜,她就可以亮出真实的公主身份;而藏匿她的贾家,如果她的背景家族最终成事,就相当于立了大功,荣华富贵就一定会升级,这当然是大大的好事。但是最终却是“月”派的失败,而且还没等到最后失败,就先要让秦可卿牺牲。好事没成,终结了,所以关于秦可卿的曲子叫《好事终》。
高鹗续书也保留了关于秦可卿的判词和《好事终》,那里面明白地写着“首罪宁”。他往下续书,到最后当然也只好把宁国府的罪写得好像是比较大。根据他的写法,皇帝整治宁国府比较彻底,贾家延世泽,只宽恕了荣国府。但是高鹗最后给宁国府归纳的罪状是什么呢?很滑稽的,一条是逼娶良家妇女,是说尤二姐的事。但是谁娶了尤二姐?贾琏啊。他国丧、家丧都不顾,违反封建礼法娶了尤二姐,而且还使得尤二姐跟她原来订婚的对象分开了,造成了一些其他的后果。这是荣国府的事啊,高鹗却为了把宁国府写得罪大恶极,列出这么一条罪状。还有一条更可笑,有关尤三姐。高鹗的文字大体就是说,这个人死了以后宁国府没有报官,私自掩埋了。可这才算多大的罪啊?在封建社会也不是什么不得了的罪。然后他就写贾珍最后被治得很惨。他想不出别的办法,为什么?也许是他没有搞清楚前面关于秦可卿的描写是怎么回事;也许是他太清楚了,所以要回避、要掩盖,所以这么写。实际上在八十回以后,根据曹雪芹本人的构思,贾府的陨灭,“造衅开端实在宁”“家事消亡首罪宁”,应该主要是宁国府惹出大祸,那“造衅”“首罪”是什么?应该就是后来“当今”重提宁国府居然收养了皇族罪家女儿的事情。本来这件事已经通过秦可卿自尽体面地解决了,但“三春去后”,“当今”改变了态度,新账旧账一起算,藏匿秦可卿这件事当然就是弥天大罪,贾家就没有活路了。这时不但宁国府罪不可赦,荣国府也脱不了干系,于是“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家亡人散各奔腾”。
说到这儿,先给出一个结论,再针对可能提出的质疑做出解答。我的结论就是:曹雪芹笔下的秦可卿这个角色是有生活原型的。这个角色的生活原型,就是康熙朝两立两废的太子的一个女儿。这个女儿应该是在他第二次被废的关键时刻落生的。废太子为了避免这个女儿也跟他一起被圈禁起来,就偷运出宫,托曹家照应。曹家就收留了这个女儿,把她隐藏起来,一直养大到可以对外说是家里的一个媳妇。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这个生活原型使他不能回避,他觉得应该写下来,于是就塑造了一个秦可卿的形象。概而言之,秦可卿的原型就是废太子胤礽的女儿、弘皙的妹妹。如果胤礽能当上皇帝,她就是公主;如果弘皙当上皇帝,胤礽就会被尊为先皇,那样算来,秦可卿的原型依然可以说是一个公主。
一定会有人质疑,太子胤礽被废、被圈禁后,肯定会受到严格的看管,在那样的情况下,可能把一个婴儿偷运出宫吗?这是因为他不清楚清朝的情况,以为太子被废、被圈禁,只是把他一个人带到一处地方关起来。不是那样的。废太子之前住在毓庆宫,被废、被圈禁后,有个移宫的过程,移往紫禁城一角的咸安宫。而且也不是光转移他一个人,除了正妻,还有许多侧室,还有大大小小一群儿女,以及伺候他们的一大群男女仆人。因此,那是个浩大繁复的过程。就算康熙下了很严厉的命令,要求转移的过程中不许有疏漏,也难免出现一些混乱,一些漏洞。何况太子一废后,没多久康熙就后悔了,太子又复位了,一废的时候对太子不好的人,在太子复位后肯定会被打击报复,因此二废的诏令下来时,执行移宫的人员里,一定会有人觉得不能太生硬,谁知道这次太子会不会再复位呢?在那样的情况下,发生一些执法不严的情况,逃逸的情况,都是可能的。而且有钱能使鬼推磨,一旦贿赂到手,管你什么王法不王法,这样的人,这样的事,自古有之。更何况还可能有人心生怜悯,在那种复杂的世态中,以复杂的心态做出越轨的事,实在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
即便废太子一家全都被安顿到咸安宫里软禁起来了,看守的制度也完善了,也依然难保没有空子可钻。因为康熙有指示,对废太子,以及他那一大家子,生活待遇上还要保持原来的水平,“丰其衣食”,那么天天往里头送生活用品,往外运废物垃圾,进进出出都是机会。清朝史料里还有夏天往咸安宫里运送冰块给废太子他们消暑的记载。
根据史料,太子被二废后一直不死心,曾利用太医去给他的福晋看病的机会,买通那个太医,让他带出一封密信。密信是用矾水写的,表面上是张白纸,但是拿到火上一烘,字就现出来了。太医把密信递到了废太子指定的人手里,那人也没拒绝。这封密信的内容,是废太子指示那个接收密信的大官,设法在见到康熙的时候为他说好话。当时西北有部族叛乱,废太子让那人向康熙保举他担任征西大将军,戴罪立功,实际上也就是图谋重新复位。没想到这事很快被人告发了,康熙严厉地处置了相关人等,对废太子倒没再怎样,只不过不去理他就是了。这个例子也充分说明,废太子不甘心,也还是有余威的,有的人就帮他传递密信,有的人就帮他说话。
根据这些史料,我形成了一个思路: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废太子身边的一个女人,恰恰在他被二废的关键时刻产下了一个婴儿,他们不愿意让这个可怜的孩子一落生就被圈禁,于是趁着混乱,买通看守,将其偷运出宫,送往曹家藏匿,这种事情是有可能的。
但这只是我的推理,仅凭推理还不足以服人。有没有实例呢?有。清朝留下的档案里可以找到根据,证明在那样的情况下,有人曾经逃出来过。这些材料,甚至在雍正朝和乾隆朝反复清理遗留档案的时候都没有被删去。例如,根据《清圣主实录》第二百六十八卷的记载,太子第二次被废后,咸安宫里就逃出过一个人。这个人有名有姓,是满族人,叫得麟。他没想到自己的主子又被废了,又要从毓庆宫移到咸安宫;而且移到咸安宫后,就要跟主子一起被圈禁;这一圈禁,就不知道哪一天才能获得自由了,他就决定逃走。他采取了什么办法呢?诈死。他想办法通知外面看守的人,说死人了,要运死尸,就把他当作死尸抬出去了。得麟诈死逃出来以后,还有人收留他。收留得麟的是一个大学士,叫嵩祝。后来康熙亲自处理这个案子,得麟被处死,嵩祝也被惩治。康熙就指出,虽然太子被废了,但是像嵩祝这种人,还是要做讨好废太子的事,就是总怕废太子再成为太子,最后还要登基成为皇帝。我们虽然还没找到任何关于太子的女儿偷运出来,被曹家藏匿的史料,但我们可以不必再问:那是可能的吗?因为其可能性应该大于得麟的逃逸和被收留藏匿。得麟是一个成人,尚且可以诈死偷运出来,何况刚刚诞生的婴儿;得麟不过是废太子身边的仆役,尚且有大学士嵩祝觉得“奇货可居”,那么,收留藏匿胤礽的一个女儿,对于曹家来说,难道不是能获取更大利益的政治投资吗?何况“宿孽总因情”,他们之间不光有共同的政治利益,交往久了,也确实有了感情。
可能有人会说,清朝有宗人府啊。什么叫宗人府?就是皇室的每一个成员,从一落生就要严格登记,不能说生下一个孩子就瞒着让人抱养了,这查出来可是死罪。但是任何时代,都会有个别人,冒死去做一些违禁的事。康熙自己就曾经处理过类似的一个案子。宗室内大臣觉罗他达,因为孩子太多,小老婆又生了一个,他就不想要了。尽管宗人府定例森严,他就是不报。但是又不能把孩子弄死,怎么办呢?就有包衣佐领——这个人还有名字,康熙还点了名,叫郑特——把觉罗他达不要的这个孩子领到自己家养起来了。曹家就是包衣,跟这个郑特的身份是一样的。康熙处理这个案件时还提出,这一家的血脉因此就不清楚了,所以今后选秀女的时候,这一家的女孩子就不可以混入选秀女的名单了。康熙还很严厉地指示,有类似情况要严查。
虽然皇帝很严厉,但是,就有人从圈禁的宫里逃了出来,还就有人收留他;有的皇族生了孩子就瞒着宗人府送给别人,而包衣奴才就敢私自把皇族血统的孩子抱到自己家养起来……因此,我们面对的就不是一个可能不可能的问题了。依我说,这是完全可能的,只是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胤礽的一个女儿被曹家藏匿的一手档案而已。
最后,我重申我的研究结论,就是《红楼梦》里面所写的秦可卿是有生活原型的,这个原型人物就是现实生活中废太子的一个小女儿,她应该是在废太子第二次被废的关键时刻被偷偷送到曹家养起来的。曹雪芹在写作一部带有自叙性的作品的时候,就把这个生活原型化为了小说当中的秦可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