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文学史上有一件令人不平的事,是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所受到的遭遇。这实在是一首自屈原的《离骚》以来最值得欣赏的长篇抒情诗。杜甫的《寓同谷县作歌七首》和它的体裁相近,但比较起来,无论在量上或质上都有小巫见大巫的感觉。
唐代的刘商也拟作了《胡笳十八拍》[1](见郭茂倩《乐府诗集》[2]卷五十九),呆板得更不能相比。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请大家把两种《胡笳十八拍》,连同杜甫的《同谷七歌》,读它们一两遍,便立见分晓。
但是,蔡文姬《胡笳十八拍》的遭遇,比蔡文姬本人的遭遇似乎还要惨。《后汉书》的《董祀妻传》里面没有提到它,《晋书》、《宋书》的《乐志》[3]也没有提到。南宋的朱熹根据北宋晁补之的《续楚辞》和《变离骚》二书[4](均已失传)而成《楚辞后语》[5],对所选录有所增删,其所增的即有《胡笳十八拍》。朱熹系辞云: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五九年一月二十五日《光明日报》。
《胡笳》者,蔡琰之所作也。东汉文士有意于骚者多矣,不录而独取此者,以为虽不规规于楚语,而其哀怨发中,不能自己之言,要为贤于不病而呻吟者也。范史乃弃不录,而独载其《悲愤》二诗。二诗词意浅促,非此词比。眉山苏公已辩其妄矣。蔚宗文下固有不察,归来子祖屈而宗苏,亦未闻此,何邪?琰失身胡虏,不能死义,固无可言,然犹能知其可耻,则与扬雄《反骚》之意又有间矣。今录此词,非恕琰也,亦以甚雄之恶云耳。
据此可见,朱熹虽不免有些迂腐的见解,而他对《胡笳十八拍》是欣赏的;眉山苏公是指苏轼[6],也同样欣赏;归来子是晁补之的别号,他的《续楚辞》里面是选了楚歌体的《悲愤诗》而把《胡笳》遗漏了。
近代搞文学史的人大抵都认它为伪作。我看了好几部文学史,象胡适的《白话文学史》说它不得早于唐以前;象郑振铎的《插图本中国文学史》、《中国俗文学史》,刘大杰的《中国文学发展史》也都认为伪作。谭丕模的《中国文学史纲》根本没有提到它。最新出版的北京大学中文系文学专门化55级集体编著的《中国文学史》中也没有提到《胡笳十八拍》。据此可见,大家都是不重视《胡笳十八拍》的。
我倒要替《胡笳十八拍》呼吁一下。务必请大家读它一两遍,那是多么深切动人的作品呵!那象滚滚不尽的海涛,那象喷发着融岩的活火山,那是用整个的灵魂吐诉出来的绝叫。我是坚决相信那一定是蔡文姬作的,没有那种亲身经历的人,写不出那样的文字来。如果在蔡文姬之后和唐刘商之前,有过那么一位诗人代她拟出了,那他断然是一位大作家。但我觉得就是李太白[7]也拟不出,他还没有那样的气魄,没有那样沉痛的经验。我这不是夸夸其谈,总之请大家认真读一读就可以体会得到。
蔡文姬《胡笳十八拍》在唐以前就有了是不成问题的。唐开元年间的李颀[8]有《听董大弹胡笳声》一首诗,开头几句是:
蔡女昔造胡笳声,一弹一十有八拍。
胡人落泪沾边草,汉使断肠对归客。
古戍苍苍烽火寒,大荒沉沉飞雪白。
先拂商弦后角羽,四郊秋叶惊戚戚。
这里虽只说到声没有说到辞,但弹和唱往往是分不开的,有了琴谱尽可以证明也有了唱辞。这里所说的声,是已经由胡笳谱为琴调了,故说弹而不说吹,并有商弦角羽之类。这里分明说谱为琴调的人是蔡女自己,和《胡笳十八拍》的辞是合拍的。第一拍里说“笳一会兮琴一拍”,第二拍里说“两拍张弦兮弦欲绝”,第六拍里说“六拍悲来兮欲罢弹”,第十三拍里说“十有三拍兮弦急调悲”,第十八拍里说得更明白:“胡笳本自出胡中,缘琴翻出音律同”,都说明蔡文姬归汉以后,或在归汉的途中,把胡笳的音律用琴弹出了。
但有趣的是后人却连胡笳声的创作权都从蔡文姬手里剥夺掉了。
宋人朱长文[9]的《琴史》里有下面的一段记载:
《汉书》载蔡琰字文姬,蔡邕之女也。博学有才辩,又妙于音律。其父邕弹琴弦绝,琰闻之曰第一弦也。复断,闻之曰第四弦也。父甚异之。(沫若案:这里已小有错误,据《后汉书》传注所引刘昭《幼童传》云:“邕夜鼓琴,弦绝。琰曰第二弦。邕曰偶得之耳。故断一弦,问之,琰曰第四弦。并不差谬。”)
后适河东卫仲道,夫亡归宁。汉末大乱,琰为胡骑所掠,入番为王后十二年,生二子,王甚重之。(沫若案:这基本上是根据《后汉书》,但有所省略,《后汉书丞董祀妻传》云:“适河东卫仲道,夫亡无子,归宁于家。兴平中天下丧乱,文姬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
春月登胡车(应为“殿”字之误),琰感胡笳之音作诗言志曰:胡笳动兮边马鸣,孤雁归兮声嘤嘤。(沫若案:这是抄袭《蔡琰别传》而有错字。)
后武帝与蔡邕有旧,遣大将军赎文姬归汉,二子留胡中。后胡人思慕文姬,乃卷芦叶为吹笳,奏哀怨之音。(案《后汉书》云:曹操痛邕无嗣,乃遣使者以金璧赎之,而重嫁陈留董祀。后感伤乱离,追怀悲愤,作诗二章云云。)
后唐董庭兰善为沈家声、祝家声,以琴写胡笳声,为大小胡笳是也。
这里把胡笳声认为唐人董庭兰[10]所作,董庭兰就是李颀诗中的董大,他是开元间弹琴的名手。这简直是大错而特错。错误的由来是有趣的,是由于所根据的古书在抄录上夺掉了一个字,因而发生了误会而把它扩大了。
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五十九,在所选录的蔡文姬《胡笳十八拍》之前附有小序,征引了《后汉书》、《蔡琰别传》、唐刘商《胡笳曲序》及其它。刘商的序文是这样的:
蔡文姬善琴,能为离鸾别鹤之操。胡虏犯中原,为胡人所掠,入番为王后,王甚重之。武帝与邕有旧,遣大将军赎以归汉。胡人思慕文姬,乃卷芦叶为吹笳,奏哀怨之音。后董生以琴写胡笳声为十八拍,今之胡笳弄是也。
这序文里的“后董生”应该是“后嫁董生”,董生即陈留董祀。“写胡笳声为十八拍”的并不是董生而是蔡文姬自己,更不是唐开元年间的董庭兰。朱长文的《琴史》谈到《胡笳十八拍》的一些文字是杂抄《后汉书》、《蔡琰别传》、刘商《胡笳曲序》而成的,不幸刘商的序文抄本有夺误,脱了一个“嫁”字,便由朱长文妄作聪明而把董生解为董庭兰,把蔡文姬《胡笳十八拍》的创作权剥夺了。
这虽然是无关紧要的事,但不能不辩。因为如果胡笳声都不是蔡文姬谱出的,那么《胡笳十八拍》的辞更不是蔡文姬作的了。错误之妙就妙在这里,由于一字之差便可以把历史推翻好几百年。
至于《胡笳十八拍》的歌辞,我坚决相信是蔡文姬自己做的。在这里我不能不把郑振铎和刘大杰两位的意见提出来讨论一下。
郑振铎在《插图本中国文学史》里说:
《悲愤诗》(相传为蔡琰作)共有两篇,一篇是五言体,一篇是楚歌体。更有一篇《胡笳十八拍》,其体裁乃是这时所绝无仅有的类似以音乐为主的弹词体。这三篇的内容,完全是一个样子的,叙的都是蔡文姬的经历。由黄巾起义,她被虏北去起,而说到受诏归来,不忍与她的子女相别,却终于不得不回的苦楚为止。
这三篇的结构也完全是一个样子的,全都是用蔡琰自述的口气写的;叙述的层次也完全相同。难道这三篇全都是蔡琰写作的吗?如此情调相同的东西,她为什么要同时写作了三篇呢?……
《胡笳十八拍》一篇乃是沿街卖唱的人的叙述,有如白发宫人弹说天宝遗事的样子,有如应伯爵盲了双目以弹说西门(庆)故事为生的情形(应事见《续金瓶梅》)。难道这样的一种叙事诗竟会出王蔡琰她自己的笔下么?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所以三篇之中《胡笳十八拍》不成问题的是后人的著作;且也显然可见其为《悲愤诗》的放大。(在《中国俗文学史》中的论点大抵相同。)
郑先生的议论是很成问题的。别人的是抒情诗,而他把它说成“叙事诗”。三篇诗(至少其中两篇)都是抒述自己的悲愤,并不是同时作的,而他偏说是“同时”。形式和情调都大有不同,而他偏一而再、再而三地说“完全一个样子”。他在问“为什么要写作三篇?这也问得很奇怪,我们也可以反问“为什么不能写作三篇”?要写多少篇,这是作者的自由。屈原除《离骚》之外,不是还写了情调相同的《九章》中的好几章吗?司马迁把自己的悲愤写在了《史记自序》里,不是又写了《报任少卿书》吗?
郑先生认为在三篇中楚歌体的一首是比较可靠的。他说“楚歌体的文字最浑朴,最简练,最着意于练句造语,……没有一句空言废语,确是最适合于琰的悲愤的口吻。琰如果有诗的话,则这一首当然是她写的无疑。”我要说一句不客气的话,郑先生的鉴别力实在有问题。楚歌体的一首可以说是最呆笨,最僵硬,最不切实际的。蔡文姬是被南匈奴所掠获的,而诗中说是“历险阻兮之羌蛮”。在南匈奴中也竟有“乐人兴兮弹琴筝”。特别是“儿呼母兮啼失声,我掩耳兮不忍听”,状绘得不近人情。这首诗倒很有可能是别人假造的。请想想看:蔡文姬所经历的境遇是多么惨切,尽管是回到自己的故土,而是丢掉自己的子女(是否一子一女,史无明文,姑照郑说)独自回来,这是比死别还要痛苦的生离。何况蔡文姬还是女性,有强烈的母性爱!楚歌体的这一首不仅没有丝毫的“悲愤”,甚至可以说没有丝毫的真实情感。郑先生独独欣赏它,是不可理解的。
五言体的一首也是好诗,在我看来,毫无问题也是蔡文姬所作。它比起《胡笳十八拍》来,情绪已经稳定得多了。一起便说“汉季失权柄”,可见汉朝已亡,是在曹魏时代做的。事出追叙,虽然犹有余哀,但她那时已经“托命于新人”,重嫁于陈留董祀了。郑对于这首诗也是否认的,诗一开首骂了董卓,他认为“琰为了父故,似未便那末痛斥”。董卓在死时已经遭了众怒,为什么蔡文姬在几十年之后还不能痛斥?又说“‘马边悬男头,马后载妇女’,大似韦庄[11]的《秦妇吟》。象这样的诗,实难信其为作者自身的经历”。这简直不合逻辑。韦庄的《秦妇吟》是唐末的诗,而蔡文姬的《悲愤诗》已见《后汉书》,到底是《秦妇吟》象《悲愤诗》,还是《悲愤诗》象《秦妇吟》呢?郑先生的论调不是有点滑稽吗?关于这一首,谭丕模是肯定的,我觉得比郑的见解高明得多。
刘大杰的见解和郑振铎的见解差不离。他也在问“同一的题材她为什么要写三篇呢”?他也在说“三篇中最为真实的是那篇楚辞体的悲愤诗”,所说的理由和郑相同。刘书迟郑书九年出版[12],我看大概是刘受了郑的影响吧。刘在否定《胡笳十八拍》为蔡作上还加了一番“简略的推论”,不妨征引如下:
《胡笳十八拍》中虽多通俗的句子,然大部分的技巧与格调却不象汉代的诗。如八拍中“为天有眼兮何不见我独漂流?为神有灵兮何事处我天南海北头?”如九拍中的“生倏忽兮如白驹之过隙,然不得欢乐兮当我之盛年”。这些风格的诗句是要在鲍照时代的作品里才有的,汉诗中却不易见。再如十拍中“杀气朝朝冲塞门,胡风夜夜吹边月”,十七拍中的“去时怀土兮心无绪,来时别儿兮思漫漫。……岂知重得兮入长安,叹息欲绝兮泪阑干”,这种琢练的技巧与格调,最早也在六朝,迟恐怕是到了隋唐了。
这逻辑性也是非常薄弱的。才在说“这些风格的诗句是要在鲍照时代的作品里才有的”,接着便是“汉诗中却不易见”。“不易见”并不是没有而是少而已,为什么能说要到鲍照时代才有呢?这岂不是不通?我在这里不想多举例证,只想举出一首《越人歌》: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羞耻,
心儿顽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有枝,
心悦君兮知不知?
这和《胡笳十八拍》的格调不是很相近似的吗?这是见于刘向《说苑》[13]的一首古歌,据说是鄂君子晳[14]所听得的越人歌辞的翻译。即使认为也是假托,但在西汉末年已经有这样的格调了。且如所引“为天有眼”、“为神有灵”的两个“为”字都是作为“谓”字用的,这样的字法在汉以后的人是没有的,这也可以作为歌辞古远的证明。
说到“琢练的技巧与格调”,太抽象了,很难把握。是说七言格调而且讲对仗吗?七言诗在汉代民歌民谣里很多,在新莽以来的铜镜的铭文中也不少。在这里我只想举出同时代曹丕的《燕歌行》第一首的头两句“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这不是七言格调,也在讲技巧吗?更远一点的,我还可以举屈原《招魂》[15]的末尾儿句:“湛湛江水兮上有枫,目极千里兮伤春心。魂兮归来哀江南。”那琢练还不够技巧吗?
任何歌辞在民间流传中,有些辞句会受到后人的琢磨和润色,是在所难免的。我们应该从整个的内容和气韵上来看问题。象《胡笳十八拍》,无论在形式或内容上,那种不羁而雄浑的气魄,滚滚怒涛一样不可遏抑的悲愤,绞肠滴血般的痛苦,决不是六朝人乃至隋唐人所能企及的。现在单举它的第八拍为例吧:
为天有眼兮何不见我独漂流?
为神有灵兮何事处我天南海北头?
我不负天兮天何配我殊匹?
我不负神兮神何殛我越荒州?
制兹八拍兮拟排忧,
何知曲成兮心转愁?
这把天地神祇都诅咒了。感情的沸腾、着想的大胆、措辞的强烈、形式的越轨,都是古代人所不能接受的。思想大有无神论的倾向,形式是民间歌谣的体裁,既有伤乎“温柔敦厚”的诗教,而又杂以外来影响的胡声,因而不足以登大雅之堂。史籍里不载它,古代选集里不选它,是有由来的。在这里倒可以令人想到韦庄的《秦妇吟》。《秦妇吟》里面因为对当时的统治阶级有所批判,特别是有“内库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那样的话伤了公卿们的尊严,因而这诗遭了忌避,连韦庄自己也把它禁锢起来了。这诗一直埋没了一千多年,在近年来才从敦煌石窟中被发现。假使没有敦煌石窟的储存,它是会永远失传了。《胡笳十八拍》在宋以前未见著录和这有相类似的地方,但《胡笳十八拍》的被保存下来却不是埋没在何处的石窟里,而是传播在民间。那是民间的艺人们把它传唱着,弹奏着,一直保存了下来的。在这一点上郑振铎的“有如白发宫人弹说天宝遗事”,“有如应伯爵盲了双目以弹说西门故事为生”的说法,倒得到了一些近似。人民是最公正而卓越的鉴赏家,好的作品人民总会把它保留下来的。
关于蔡文姬的生平,我略略考查了一下。根据《后汉书》知道她是汉献帝兴平中没于南匈奴,兴平只有两年。据史书所载兴平二年(公元195年)南匈奴单于呼厨泉立,遣右贤王去卑率数千骑侍卫汉献帝由长安回洛阳拒击李傕、郭汜[16],可知蔡文姬被匈奴人虏获,必当在这一年。又右贤王去卑是以建安元年(公元196年)回匈奴的,建安元年即兴平三年,蔡文姬去匈奴可知也就在这一年。在匈奴凡十二年,那她的归汉是在建安十二年或十三年(公元207—208年)了。她回来之后又重嫁陈留董祀,可见她的年龄还不太老。
汉灵帝光和元年(公元178年),她父亲蔡邕被诬陷获罪,“与家属髠钳,徙朔方”。在这时,她如果已经诞生,当然也受了髠钳,成为罪隶,充军。充军凡九月,第二年遇赦。但蔡邕在归途又得罪了五原太守王智,弄得来又不得不“亡命江海,远迹吴会,往来依太山羊氏积十二年”。在这十二年中蔡文姬也必然是跟着父亲亡命的。十二年后回到洛阳,蔡邕为董卓所强迫,被拜为左中郎将,是在汉献帝初平元年(公元190年)。当年二月邕从献帝迁都长安,封为高阳乡侯。初平三年董卓在长安被杀,蔡邕为司徒王允所囚,并处死于狱中。(以上根据《后汉书·蔡邕传》)在这三年期间,估计蔡文姬是嫁给了河东卫仲道,她没有跟随她父亲同去长安。嫁后可能不两年卫仲道就死了,她才回到了陈留,在陈留被胡人虏获。由初平元年至兴平二年仅仅六年。
由上的推考,可以看出蔡文姬的一生是很悲惨的。年幼时即忧患重重,被没于南匈奴又十二年之久,虽然得归故土,而是抛别了亲生的二子,这应该是有难言之痛的。
蔡文姬重嫁董祀后,还有一段插曲,便是救了董祀的命。据《后汉书》本传:“祀为屯田都尉[17],犯法当死,文姬诣曹操请之”,曹操终于怜悯她把董祀赦了,还让她抄呈蔡邕遗著。文姬活到多大年纪,那就无从知道了。
从蔡文姬的一生可以看出曹操的伟大。她是曹操把她拯救了的。事实上被曹操拯救了的不止她一个人,而她可以作为一个典型。曹操虽然是攻打黄巾起家的,但我们可以说他是承继了黄巾运动,把这一运动组织化了。由黄巾农民组成的青州军,是他的武力基础。他的屯田政策也是有了这个基础才能树立的。他锄豪强,抑兼并,济贫弱,兴屯田,费了三十多年的苦心经营,把汉末崩溃了的整个社会基本上重新秩序化了,使北部中国的农民千百年来要求土地的渴望基本上得到了一些调剂。自殷代以来即为中国北边大患的匈奴,到他手里,几乎化为了郡县。他还远远到辽东去把新起的乌桓平定了。他在文化上更在中国文学史中形成了建安文学的高潮。他之所以赎回蔡文姬,就是从文化观点出发,并不是纯粹地出于私人感情;而他之所以能够赎回蔡文姬,也并不单纯靠着金璧的收买,而是有他的文治武功作为后盾的。曹操对于民族的贡献是应该作高度评价的,他应该被称为一位民族英雄。然而自宋以来所谓“正统”观念确定了之后,这位杰出的历史人物却蒙受了不白之冤。自《三国志演义》风行以后,更差不多连三岁的小孩子都把曹操当成坏人,当成一个粉脸的奸臣,实在是历史上的一大歪曲。
1959年1月7日
[1]刘商,字子夏,彭城(今江苏徐州市)人。唐代诗人,以乐府见长。所作《胡笳十八拍》与相传蔡琰的《胡笳十八拍》并传于世。
[2]郭茂倩,宋代郓州须城(今山东东平)人。所编《乐府诗集》一百卷,辑录汉魏至唐、五代乐府歌辞,兼及先秦至唐末歌谣,包括民间歌谣与文人作品,以及乐府原辞与后人之仿作。
[3]《晋书》,唐房玄龄、褚遂良等撰,凡一百三十卷,记载自司马懿至晋恭帝司马德文元熙二年(四二○年)西晋与东晋一百五十年的历史。《宋书》,南朝沈约撰,凡一百卷,记载南朝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四二○年)至宋顺帝准昇明三年(四七九年)六十年间之历史以上二书均有《乐志》篇。
[4]晁补之(1053—1110),字无咎,号归来子,巨野(今山东巨野县)人。北宋文学家。曾辑历代受屈原影响的诗人作品为《续楚辞》(二十卷,收二十六人,六十篇)、《变离骚》(二十卷,收三十八人,九十六篇)。
[5]朱熹辑,凡六卷,收录荀卿至吕大临等人辞赋十二篇。
[6]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眉山(今四川眉山县)人。北宋文学家。著有《东坡七集》等。
[7]即李白(701—762),号青莲居士,祖籍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生于中亚碎叶(今巴尔喀什湖南楚河流域),后随父迁居绵州昌隆(今四川江油)青莲乡。唐代诗人。著有《李太白集》。
[8]李颀(690—751),东川(今四川三台)人。唐代诗人。著有《李颀诗集》。
[9]朱长文(1041—1100),字伯原,吴县(今属江苏)人。北宋音乐家。著有《琴史》六卷。
[10]董庭兰,陇西(今甘肃陇西县东北)人。唐代琴师。开元间以善弹胡笳而名噪一时。
[11]韦庄(约836—910),字端己,长安杜陵(今陕西西安市东南)人。五代前蜀诗人。著有《浣花集》。
[12]作者原注:刘书出版于一九四一年,郑书序作于一九三二年。
[13]刘向(前77—前6),字子政,沛(今江苏沛县)人。西汉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所著《说苑》二十卷,分类纂辑先秦至汉代之史事,杂以议论。
[14]子晳,春秋时楚王之弟,封于鄂,故称鄂君子晳。
[15]作者原注:王逸谓为宋玉所作,我是根据司马迁,认为屈原所作。
[16]李傕,字稚然,汉末北地(今甘肃东南部与宁夏南部一带)人。官至车骑将军。董卓死,与郭汜等攻陷长安,后为曹操所诛。郭汜,一名多,汉末张掖(今甘肃省河西走廊中部)人。为董卓校尉,后为其部将伍习所袭,死于郿(今陕西眉县)。
[17]作者原注:曹操军事胜利的基础之一即在屯田。屯田都尉亦称典农都尉,当于县令。其上有典农中郎将与典农校尉,当于郡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