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叔,是他治印的笔名。这两个字镌在章上,那块石头就身价不一样了。
他在圈子里有点名气,因为他收藏的名家图章多,名贵石料多,还有,他若给谁刻一方印,对不起,索取润笔也多,就凭这两个字。
其实他既不姓九,也不是排行老九,只是他比较贪杯,又上了点年岁,便自封为酒叔。因酒太直露,改了这个九字,既有自嘲的幽默,也有提醒别人他老人家的嗜好之意。在饭局上,他若在座,主人总是试探地问:“来点酒?”九叔便连忙作颔然首肯状。他喜欢喝酒,越老越喜欢,已到了顿顿离不开的程度。
主人有的是真诚的,有的也是假招子,虚晃一枪的。但此时,不论真假,自然也就得随之而问:“那么,来点什么酒呢?”
大多数人都说随便,也有人说不喝的,也有人说顶多喝一点啤酒的。若问到他,或不问到他,他能扯下脸,总是要表一个很明确的态:“那就来点儿白的吧!”他对低度酒兴趣一般,“那是女士们喝的酒哟!嗬嗬!”大家也比较喜欢这位九叔喝酒上的直率,若是不慕名,想求他刻章而又不想掏钱时,那时候,他不端架子,脾气随和,是个老少咸宜,和颜悦色的可爱老头。自然也就随他的便,“对对对,就喝点白酒吧!”
“嗬嗬!”
主人于是不得不把脸正式转向九叔,热情地或装出热情地问:“你老说呢?来点什么白酒?”
九叔撇开买单的主人,直接找服务员。“小姐,你们这儿都有什么白酒呀?”
受过训练的小姐,就开始报酒名,通常都是什么贵报什么。此刻不管是真诚的,还是假招子的主人,都有一把克利达摩斯剑悬在头上的挨宰感。九叔不等那小姐报完酒名,便打住:“茅台太贵,就五粮液吧!”
也许和他同桌吃饭的次数多了,发现他对于五粮液,情有独钟,总是点它。于是那些知道他这种饮酒习惯的朋友,这其中有唱戏的,有画画的,还有写报屁股文章的,出于尊老,便替他先说了:“五粮液吧,就五粮液吧!”
“嗬嗬!”九叔便笑开了。
酒上桌之后,服务员要开瓶之前,他一定举手示意,“等等,小姐!”然后拿过酒瓶来,啪!翻转一百八十度,此时,他的动作之麻利,一点也不像是上了年岁的样子。这也可能是他经常治印,腕力比较发达的缘故。只见那瓶口倏地朝下倒置,然后仔细端详瓶底,是否挂有一滴酒珠,据他说,这是辨明五粮液真假的不二法门。
有人请教过酒厂的专家,人家回答说未必如此。但九叔在桌上这么一表演,大家便信以为真了。就如他的治印,偏要大价钱,偏有人求他一样。这世界上就有许多没办法说清楚的事情,他越开那么高的价码,越有人问津,越抢手,于是他也越不肯白给谁刻,不管多好的交情。金石界颇有人摇头的,但他很挣钱,你说这怪也不怪?
“酒叔挣海了!”
“老鼻子去了!”
“酒叔,你好了得的。”
“嗬嗬……”碰到关键问题,若不想答理,他就“嗬嗬”一笑了之。
一喝酒,和钱拉开距离,九叔就变得非常可爱了,比他刻的那些一块块石头图章的润格要可爱得多。一杯下肚,满面生春,灿如玫瑰,艳若桃花,三杯以后,脸色转深,姹紫嫣红,锃明瓦亮。这时候,舌头也卷了,言语也多了,也就益发地可爱了。
他刻了多少章,收了多少润笔,只有他自己知道,而且其中大部分是硬通货,他也不否认,因为港台那边很叫响“九叔”二字的,这也瞒不住。其实依别人意思,还不如直书“酒叔”,更有性格一些。他喝了酒以后,那性格就出来了,首先那双眼睛朦胧了,可以看到酒意在眼眶里流闪,其次那张嘴就有讲话的欲望了,“嗬嗬”以后,开始讲一些往事旧闻,尤其饭桌上有一两位女士的话,谈兴就更浓了。而且他每次讲,都好像第一次讲时那样兴致勃勃,也不管别人听过没有和听过多少遍。
“这个旧上海呀,有条四马路,也就是现在的福州路,旧社会也这么叫。你们知道吗,这条路的东端靠外滩那面,是银行,证券交易所,中段便是书店和酒楼,当时中国最有名的几家书店集中在这一块,三十年代好多作家的书都在那儿出的。而杏花楼呀,一些本帮菜馆呀,也是沪上相当出色的吃饭请客去处。紧跟着西段,快临近跑马厅那面,嗬嗬,便是旧时上海的人肉市场,聚集了许多长三堂子的会乐里了。由此可见文化这东西——”他那酒眼看着在座的女士,“总是和金钱,女人,酒是不大容易分得开的。嗬嗬……”
他一边讲,一边小口饮酒润嗓子,讲完了自然还是喝。主人反正觉得瓶已开了,钱已花了,乐得做这份人情劝酒,故作殷勤状地凑上去:“满上,九叔!”
到底是上了点年纪,嗜酒,但量不大,已经到了既不能不喝,但不能多喝,无酒不行,多喝也不行的境界。“好,少点,少点,嗬嗬!”
酒足饭饱,大家感谢主人的盛情款待,主人一定也总是要问一声九叔:“喝好了吗?您老!”
“嗬嗬!”喝得尽兴的他,颔首,作颐然满意状。脸部的毛细血管都充盈起来,通红通红,显然酒精使其血液循环加快,于是话就更多了,大家觉得应该是席终人散的时候了,可他还要讲,那就听吧!
“譬如这个火腿——”假如最后端上来一盆火腿竹荪汤的话,他就要说腌制一缸火腿时,必须要有一只狗腿在内的珍闻。假如是一碗马马虎虎对付的鸡蛋汤,他就要说一个南方人到北方来,怕吃鸡蛋但偏偏点了木樨肉,摊黄菜,和这个甩袖汤的笑话。无论狗腿,无论甩袖,也无论其他什么,其实大家都听他老人家讲过好多次了,因为这样吃饭的机会很多,但人们仍像第一次听到似的感觉新鲜而有趣,每人从眼睛鼻子间挤出笑来,一起“嗬嗬”。
随后,吃完了水果拼盘,好了,站起来了,散席了。
这时,主人就会把那瓶未喝完的五粮液,拎到九叔面前。“您老带着吧,尚可一醉!”
“嗬嗬!”
要是,主人疏忽了,同桌的人也会把这瓶剩酒,往九叔的手提包里塞进去的。“带着吧带着吧!”要是主人和同桌的人都把这瓶余沥犹存的酒,给忘在一边,九叔就会止住服务员小姐:“别收走,别收走,把盖子给我盖上!不要暴殄天物哦!”然后,他自己“嗬嗬”地一点也没有不自然地装起来了。
由于有的酒楼,不大欢迎将未喝完的酒拿走,常用的办法就是将瓶盖扔得不知去向。这也难不住九叔,他会用餐巾纸紧紧塞住,一样要拿走的。
走出酒楼,除主人派车送,很少自己打的。更多喜欢溜溜达达步行,若是有人陪他走一段路,依然谈笑风生。只要不谈求他治印什么的,他又会讲一些你听过多次的话题。“你知道旧时代的上海吗?有条四马路,有条弄堂里,开了许多妓院,也就是长三堂子,你猜怎么着,其实那是一条书店街……”
这时,那瓶酒在他提包里晃荡着,浸湿了那纸巾,便散发出浓郁的曲香型酒味来。
于是,你会觉得那八字步走路的九叔,更像一位酒气拂拂的散仙了。
八姐是唱戏的,因为小时学戏,头一出就是《杨八姐游春》,故而这样叫开了,一直叫到老。准确地说,八姐只是个早年唱戏的,后来不唱了,压根不上台了。也不是倒嗓,也不是像梅先生蓄须明志,什么也不是,就因为没什么人听戏,没人买票,剧团散了架子,大牌们养鱼的养鱼,遛鸟的遛鸟,偶尔演场把老戏,例如徽班进京,例如丰富春节舞台,这时候,一要考虑名角,二要照顾年轻人,“八姐,你就顶着剧场小卖部吧!”团长派活时这样跟她商量。
顶了几回,卖冰棍汽水带卖节目单,八姐火了,“去你妈的吧!”和她儿子一商量,回家开了个小饭铺。
八姐不算辞职,也不算不辞职,稀里胡涂,领导对她就那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现任团长当年到团里来做学员时,夜里还尿炕呢!八姐那时是学员班长,偷偷给他晾晒褥子,为他遮掩过,如今好意思跟老大姐丁是丁,卯是卯嘛!再说,杨八姐,什么角色,是他敢惹的等闲人么?
她儿子跟她是同一个剧团的,唱黑头,戏校科班出身,他压根儿不怎么想振兴京剧,至少他觉得那不是他凡人的事,练完了功,团长没话可训,就回家来帮他妈包饺子卖。
“得得,小祖宗,你给我留在剧团,别把功夫撂荒了!”
“还练?吃饱了撑的。”
“那么多年白学了?”
“你老人家还在梦里吧?”
“你别泄气,万一——”她老是寄希望于哪一天,京剧突然红火起来。
“万一个屁!”他才不信,嚷着也要辞职,劝他妈,与其雇安徽小保姆,不如雇他。
“你敢——”八姐举起扫把。
小杜没有他妈那份辉煌的梦,量体裁衣,把自己后半辈子安排了。第一没文化,第二没本事,第三,也不想太出人头地,能有这间小饭铺,卖卖饺子,也就满足了。全想做伟人,这世界还装得下吗?这位在戏校念了九年,在剧团呆了九年的青年演员,戏唱得一般,好说不上好,坏也说不上坏,马马虎虎,凑凑合合。八姐的师兄,一位琴师早预言过,“这孩子不是门里的虫?别难为他了。”可她一辈子没有唱红过,是她的心病,她盼着她的儿子能实现她没完成的理想。谭鑫培,金少山,裘盛戎是不敢指望的了,起码也得是个角儿吧?可她儿子对她的梦一点也不理解,就会坐在案板旁边擀皮拌馅包饺子,有这间饺子馆,心满意足了。
“这这这……”这位老演员一提起来,哭笑不得。
“谁让你八姐辞掉工作去开小饭铺呢?这不正对了他的没出息了吗!”
全是小杜跑东跑西,求上求下,才在火车站后身,租到了这间铺面房子,办了营业执照。虽说背一点,不算太热闹,可附近有工地,有过往旅客,估计生意好做,顾客不会太少,他就一心扑实地忙活开了。
一个人有个梦想,比没有梦想要强,但梦想要是永远不能实现的话,那也真是不如没有梦想。所以小杜很快活,他脸上洋溢着一种轻松感,愉快感,他学了九年戏,唱了九年戏,走了很远的路,终于到了目的地似的,坐在面案前,心就踏实了。有吃有喝有钱,小饭铺挣的足够娘儿俩花的,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你呀你呀,就这么一辈子?”
而梦想愈来愈渺茫的八姐,像永远走不到目的地那样,两条腿累得拉不开栓,很痛苦,很痛心。她嘴里总是念念有词:“不能,不能!”她一不能让儿子在这里包饺子,二不能把一身功夫糟蹋了。正好台湾来了位经纪人,想物色几个京剧演员,到那里去给票友们说说戏,点拨点拨。
“妈,你甭听拉拉蛄叫唤!”小杜才不信。
“王先生说,各个行当都找齐全了,独缺你这个唱黑头的。”
“别逗了,老太太,大花脸都死绝了,也轮不上我。”
“那你就错了,说白了吧,也就是他们那边的票友们有钱给烧的,不过雇咱们个大陆上二三流角色,到那儿去陪他们玩玩罢了。”
“我陪人家溜嗓子,烦不烦?”
“兴许碰到什么人,什么机会,一炮红了呢?”这是她永远的梦,没办法。她说服她的儿子。
小杜不想那些,不过,管吃管住管来回机票,还能赚点台币,权当去旅游一趟,还值得过。小人物,没有什么大愿向,红,无所谓,玩玩,还不错。
“但王先生想听听你,小杜,人家说得很客气,来切磋切磋——”
“那就请他来吧!”
“你好好给他来一段拿手的。”
“妈,你别难为我了,我唱上了天,也这个德行。”
“我看那王先生也舍不得下大本钱请名角。”八姐咂了咂嘴,“可听你唱完以后呢?”
“行就行,不行就拉倒呗!”
八姐说:“是不是咱们请王先生一顿?”
“你看着办了!”
“到哪家饭店?至少也得烤只鸭子吧?便宜坊,还是全聚德?”
小杜没想到这么隆重,只以为留下来吃顿饺子罢了,便说:“至于吗?万一不成——”
“可也是!”八姐也怕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看情况吧,到时候再说。”
那位台湾的王先生,其实是个什么买卖都做的生意人,包括做这种从大陆低价找演艺人员,在那边再赚台湾大头的买卖。其实,他对京剧是个纯粹的白帽,连皮毛都说不上懂,只晓得饺子好吃,赞不绝口,一谈京剧,全不对茬。那位请来伴奏的琴师,也就是八姐的大师兄,就好像吃饭被石子硌牙一样直咧嘴。她一看就明白了,指这位外行,她儿子大概红不了。可她相信树挪死,人挪活,万一碰上机会,遇到明白人,懂行的,在海峡那边,唱出名呢?于是,一个劲儿劝王先生吃饺子,一个劲地给客人讲京剧abc,同时,翻出相簿里的小杜剧照,给这位王先生看。
王先生也一个劲地“好的,好的!”但不知是好那夹给他的饺子呢?还是好那些照片上大花脸的扮相?但是一本相册,九年来未演过多少戏的小杜,能有几张照片?倒是他妈的剧照,好多还是黑白的,让那王先生看愣了。啧啧,和梅先生的合影,虽然密密麻麻许多人,但第三排里就有八姐。啧啧,王瑶卿先生说戏时照的,坐在小马扎上的那女孩,就是眼前这八姐呀!啧啧,在中南海为首长演完戏的集体照,扮丫环的八姐在前排盘腿坐着。
王先生对八姐佩服之至,“好了得的!”他虽不懂京剧,但照片他是明白的。
“怎么说呢,那几十年,虽未大红大紫过,但却没闲着。唉!后来……”
王先生是生意人,马上改主意了,他对八姐说:“要不,我跟你签约得了!”
“我?”
她师兄说:“你怎么不行!”
小杜有些意外,唱了半天他认为还说得过去的裘派《姚期》,竟白费力气了。不过也好,去台湾溜达一转是好事,但还不是得侍候人家,那也够累的。“算了,妈,你去吧!兴许圆了你的梦!”他心里想,趁老太太不在家,找那个尿炕的团长谈谈,办个停薪留职,省得老叫去开会。
三个月后,八姐为了省钱,经香港过深圳坐火车回来了。
到了家,小杜还在他那老地方坐着,面前还是那一屉一屉包好的饺子。一点也看不出他唱过戏,还唱的是黑头。看那挺快活,挺滋润的样子,她自己心里倒有点不是味儿。
“怎么样,这一趟?”
“还行吧!”
小杜没敢问他妈那梦到底实现了没有?只是停住擀面杖看他妈:“还去吗,妈?”
八姐没有回答,而是放下行李,脱了那套出客的衣服,洗洗手,穿上白大褂,坐到案板她儿子对面来。
“你这是干吗?”
“包饺子啊,我看生意够你忙活的!实告诉你吧,台湾那儿的饺子一点也不合口,甜不啰嗦的……”
小杜心想:“我妈那梦呢?”不过没有说出口来,只是轻轻摇了摇头,说了声“得!”接着,便飞快地擀起皮来。
七弟是那种不大见出变化来的男人。
为什么他拥有这个外号,已经考证不出来了。
有人说,他曾是乐队从队长、副队长、指挥、乐务以下的第七位干部,那不过是挖苦他罢了,一个小炊把而已;也有人说,七弟其实是妻弟的谐音,那就更是对他的嘲讽了。因为他在“文革”期间娶了一位落魄的富家女,后来多少有点后悔嫁他,因此向朋友介绍时,有时竟不说他是丈夫,而说成是自己的小老弟,兴许外号就是这样传开来的。据说,结婚这么多年,他老婆至今没洗过一件衣服,七弟也真够意思的了。“是这样吗?七弟?”
他笑笑,不表态。他知道,承认或者否认,别人都拿他不当回事。
十五年前,七弟这副模样,不见他多么年轻;十五年后,还是这副模样,也不见他多么年老。文工团的人都这么说,七弟是乐队的常青树,他的喇叭已经吹走了八个队长,五个指挥,他还和他刚进文工团那阵一样,不老不少,坐在乐队后排,抱着他的喇叭,两眼目不转睛地盯着指挥,谨慎地吹奏着。
这就像山涧里的水潺潺地流过去,而石头却留在那里,成了时间逝去的见证一样。七弟在乐队几十年了,每次换上来一位新队长,或请来一位新指挥,这些干部在心灵深处总有一个阴影,看是七弟熬过他们,还是他们熬过这棵常青树?潜意识里有一种较量的意思。因此,表现出来,便是挑他个毛病啊,嫌他不顺手啊,甚至无端朝他发火啊,其实都未必是七弟的错;七弟是慢一点,迟一点,但不笨不涅,工作尽职,从来没吹错一个音符。可他总不老,让人心慌。
指挥外号叫大裤裆,身体不好,脾气也不好,所以老是找碴修理七弟,“我不怕你错,我是怕你温吞水呀!”敲着谱台数落他,他还是那样端坐着,不辩解。“七弟啊七弟!让我说你什么好?”
其实,他就是嫌七弟总不老。
这个五十多岁的乐队演奏员,在整个文工团,无论年纪比他大的,比他小的,也无论比他官大的,比他还不如的,都叫他七弟。他对谁都是那一脸谦谨的笑,要是对方有难为他的意思,具有侵扰性质,七弟脸上便会多一份惶惧,那笑的影子里,甚至还有努力讨好的意思。他对他太太就这样敬畏着的,老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大裤裆说得其实不是没有一点道理,不怕你错,唯有敢错,方能有些作为。但谨小慎微的七弟就是不敢错。所以,合乐也好,演出也好,指望他有多么强烈的爆破力,有多么震撼的激情吗?对不起,战战兢兢的七弟,害怕出错还来不及呢!
幸亏七弟在乐队里吹一种名叫巴列通的中音喇叭,除非大型演出,他的事不算很多。即或有,也不过用舌尖在那儿点音符,很少有机会solo的。七弟也不追求那种大家都停下来,由他一人对观众独奏的风头。说他志不在此也好,说他没有灵气也好,反正他上班来,下班走,还挺忙,也没见他闲在过。但都忙些跟他的巴列通没什么关系的事情,譬如抬钢琴,“七弟,快去帮帮忙!”钢琴倒不会天天搬,但演奏厅老是乱糟糟,老是曝土扬尘,“七弟,麻烦你找几个学员打扫打扫如何?”还用说嘛,说干就干,用张报纸裹个帽子顶在头上,不声不响地擦啊洗啊!有时候,乐队排练厅没弄利落,团里又分大米,分色拉油了,“七弟啊,辛苦你去把乐队一份全领来吧!”
也有人打抱不平:“你干嘛呀,七弟,你在乐队也是前辈了吗!”
“算了算了,干什么不是干?”他能想得开,只有一件事,他总是要设法婉拒的,那就是照料住院的同事,不是他不想去,也不是他不爱去,而是他不能去。因为人一到住了医院需要单位派人陪住的程度,那离报病危也不远了。原来,这差使总是找七弟的,第一他好说话,值白班值夜班随便,第二他勤快,倒屎倒尿不皱眉头,可是住院的同事,病入膏肓,奄奄一息,见到这个不老的他,心里怎么也不是滋味。有的年纪比他小,得了癌,有的琴拉得特棒,心肌梗塞了,有的一表人才,比他不知体面多少,却出了车祸,撞得支离破碎,小命不保,碰到这种倒数记时的病人,七弟也觉得抱歉,好像他应该先走一步,但不知为什么,不但不走,还不断地送人走,真不好意思。
他有张照片,十五年前,“文革”结束时,他们乐队的朋友一块儿吃三公一母的螃蟹宴,留了张合影,他保存着。如今那些同事,死了六个,瘫了三个,除了抓起来的,和出国的几位不知近况外,全都成了走路绊腿,迎风掉泪,老天巴地,苦日无多的人了,就他还是照片上那样子。
“日怪了!”大裤裆有点神经质,只要他一看到七弟在乐池后排坐着,马上想到自己死了,想到自己马上要送太平间了,想到七弟怎样给他穿装裹,怎样给已经僵硬的他,穿上那件上台时的燕尾服。其实这很莫明其妙的,说出来都能让人笑死,但他就这样想入非非。虽然他年纪不比七弟大,可他的肾确是有问题,尿中老有红细胞呢!一想到阳泉路上无大小,于是他跟队长说,要不请他提前退休,要不,你把他调到别处去!我受不了这个总不老的七弟。
可是,队长有队长的考虑,他也未必愿意七弟熬到他下台,给他开欢送会的那一天,可钢琴谁抬,乐池谁扫,演出搬运时那个装进盒子的倍大提琴谁扛?想来想去,也不能跟大裤裆把关系搞坏,“这样吧,慢慢地,”队长向指挥建议,“在一些演出活动中,尽量减少七弟的出场,行不行?”
“不行,就从今天这场下厂演出开始,麻烦七弟就甭去了。”
“那不合适吧?”
“谢谢你啦,拜托啦!”
一看那张眼泡有点浮肿的脸,队长心中暗想,真到大裤裆不灵那一天,绝不能派七弟到医院陪住,那等于催这位指挥上西天一样。于是把话拉回来。“好吧好吧,我来想办法!”
他找到了常青树,正满头大汗,在忙着领几个学员扛乐器往车上装呢!“七弟,今儿晚上,你就帮着舞台监督催催场吧!那个工厂的俱乐部前后台不大好照应呢!”
“是喽!”七弟答应得挺干脆,因为这种事过去也有过。接着他问:“那我还上不上?”意思是说,还要他参加乐队演出么?
“我看就算了吧!”
七弟埋怨他:“你不早说,我那巴列通已经装上车,压在车底下了!”
“那就带着吧,说不定大裤裆不让你走,非要你上呢!”队长说到这里,先在心里笑了,要真是这样,不成了指挥的口头语“日怪”了吗?
那天真热,装台时,俱乐部主任说什么不给空调,把哥儿几个差点热休克了,大伙埋怨他:“七弟,你这个头儿怎么当的?”其实他算什么头?他自己也觉得好笑,不过干活的头罢了!好吧好吧,他答应干完了掏钱,请客吃冰棍汽水。那些小青年会客气嘛,当然要狠宰他一顿的。
他到底五十多岁,干完了也冷饮过了,觉得有点累了,就在乐池僻静角落里,枕在他那吹了一辈子的巴列通盒子上,眯瞪起来。要不是大批人马来到,把椅子谱架踢得稀里哗啦,他睡得正香呢!一睁眼,黑咕隆咚,他问:“怎么啦?”这时他才知道临时停电。七弟是那种分明不是他的错,也总觉得自己要沾包,难逃罪责的人,赶紧跑到台上。只见那个不肯开空调的俱乐部主任,急得直搓手,求他跟队长讲,不用个小节目笼住观众,一会电来了,人走光了,还演个屁?
七弟即使不讲,队长也知道这个道理,小节目,谈何容易,没有灯光,舞蹈不行,唱歌也不行,他转身朝大裤裆:“你看呢,来个什么独奏之类!”
指挥正一肚子气,怎么这位常青树又在这儿掺和,心里一万个不高兴:“不行!”
队长傻了:“那怎么办?”
“你找他吧!”
“找谁?”
“那不就是七弟了!”指挥其实是气话,七弟也不是听不出来,他智商并不低于谁,不过他不大敢和人生气,也不会生气。但此刻,剧场里黑天黑地,像开锅似的嗡嗡着,要不弄点什么节目,过不了三两分钟,就得一哄而散了。
队长没想到,指挥更没想到,七弟抱着他那巴列通,拖了把椅子,从大幕边走出去。也许剧场里太黑太黑,谁也没有注意他的出现,直到他吹出第一个音符,全场才大哗不已。那些工人们,家属孩子们,用手电筒一齐照将过来。七弟明白,他此刻已无退路,只有沉住气吹下去,不管起什么哄,也要吹下去。无论如何,能把观众留住在剧场里就行了。
他吹起了他吹了一生的《塞拉德斯练习曲》(作品39号),那是一支专为巴列通这种管乐器写的曲子,豪迈,低沉,富有男性色彩。这时,喧嚣的人声渐渐地安静了下来,那些闪来闪去的手电筒光柱,也一支一支地熄灭,只有观众席的热浪朝他袭来。没有一张脸,没有一双眼睛,只有一片倾听着他的黑暗。他从来也不曾这样涌上来足够的信心,他的嘴唇,他的手指,也从来没有这样得心应手过,他自己都怀疑自己的耳朵,这是从他嘴里吹出来的塞拉德斯么?
七弟,还没有体会过这种不被人瞪着眼睛的从容感觉,他自己也陶醉了。
剧场已经完全静寂下来,只有他的巴列通在娓娓诉说着,在细细倾吐着,那完全像是一个男人在自白,音调徐缓而又沉着,充满了自信,然而对黑暗里的听众来说,却感觉到那其实是一个不幸的,多少有点悲伤的故事。
他已经忘记那结束的场面了,当剧场里灯光复明,一下子照亮了汗流浃背的他,无地自容的他,抱着巴列通不知所措的他,在台前台后几乎狂热的掌声中,他也记不得怎么回到乐池里,坐到那个巴列通号手的座位上的详细过程了。
从那以后,七弟还是那个七弟。
不过,要细细端详,他倒真是有点渐渐老了的意思。
三舅来了,他没想到。
他踮着脚跑去开门,为的是不想惊动正在午睡的母亲。在儿子的心目里,他妈妈是这个世界上不是唯一,也是为数不多的,全凭自己水滴石穿式的奋斗,才获得成功的人物。如今,像上一代人这种脚踏实地的努力,已不大为时下青年所乐于采取的了。试想,一个在年轻时还仅是不识多少字的乡下姑娘,从卫生员洗绷带干起,熬到能够成为一名拿听筒的医生,该花费多少心血,该倾注多少精神,该投下多少工本啊!所以到了退下来的今天,不免心力交瘁,形神不支了。他很心痛这位为家庭耗尽了一生的母亲,应该让她好好休息,就尽量不要烦劳了。
但是,吃完饭,照例要小眠一会的敬兰香,仍被剥剥的敲门声惊醒了。
人到这个年纪,觉就浅了。何况当了一辈子大夫的她,已经习惯于睡梦中被人叫醒,被找到医院,去处理什么紧急抢救之类的事情。于是,她从安乐椅上抬起头来,问客厅里正在开门的儿子。
“洛洛,是谁?”
刘洛怔在那里,不是他不想回答,而是不知该怎么回答。
因为他开开门来,发现门外站着的这位来客,应该是太熟悉,而且可以说是熟悉到无法再熟悉的一个人,应该毫无疑义地认识,迎上去,拥抱,或者亲热,但是刘洛又觉得十分陌生,一下子居然不敢贸然认识了,喉咙里涌上来的一句话,本想亲切地呼啸而出,忽然间噎在那里,叫也不是,不叫也不是地卡住了。
刘洛想不到对方完全彻底地变了个样,吃不准还是不是曾经叫做三舅的比他大不了多少,可却是他母亲的小弟弟。
七十年代,他回乡插队,那几年里,几乎没有一天,他和他的这位小舅舅不在一起的。吃在一起,住在一起,种田在一起,甚至淘气啊,恶作剧啊,为非作歹啊,也是在一起的。他答应过:“三舅,如果哪一天,我回城了,我一定让我妈想法,把你也弄到城里去。”
“洛洛,到城里玩玩行,真在那儿住下来,不行的。”
“为什么?”
“我是乡巴佬呀!”
“大舅,二舅,都是我妈给弄出去读书做事,从此离开乡下,你为什么不行?你是我妈最小的兄弟,她早晚会把你转为城市户口,将来,你还要娶一个城里女人做婆娘,在城里安家立业的。”
他三舅说:“没人肯嫁给我的。”
“为什么?”
“我是个呆子,你不知道!”
“你别听人胡说,我妈是大夫,她说你不呆,就是不呆。你顶多是智商稍微低一些罢了!人家说你呆,你自己也认为呆,那你不就完了?”那时候,生产队里的人,也不大看得上这个反应不那么快,做事,行动,说话,走路,都要比别人慢半拍,显得有些迟钝的三舅。
刘洛总是给他鼓劲。当时,返乡知青在田里做农活,都由当地老乡带着,手把手地教。而他,则要领着他三舅,那个大个子,应该是地道的庄稼人,却亦步亦趋地跟着他,听一个城里来的小青年指挥。所以,世界上好多真理,有时也很不作数的,譬如,***说的知识青年到广阔天地里接受农民改造的这句话,对刘洛就不适用了。他回到他母亲的家乡插队,改造他那总不上路的三舅,倒成了生产队长交给他的重担了。
回乡插队三年多,到他考上大学,离开农村为止,他三舅还是那么一副没心没肺,没精打采的样子。他和他妈讨论过,也许三舅有点什么毛病?当大夫的母亲坚决不同意,她说,“医学上对于弱智,对于白痴,或者对于痴呆儿,都是有诊断标准的,你三舅不是。”
现在,门口那张呆呆的脸瞧着他,他也瞧着那张不算萎靡,但也说不上是振作的脸。要不是眼前这张大而平板,没有任何特点的面孔,他不敢相信这个来访者,果然是他的三舅,因为那套好像借来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变得不大像他了。但世界上像他具有这种毫无表情的脸,对任何事物都无动于衷,不关痛痒的脸,无论天坍下来,还是地陷下去,也看不出一丝喜怒哀乐的脸,大概是极少极少的,他认定了,并且回答他母亲再一次的询问“到底是谁呀?”才说了一句:“是三舅来了!”
他妈先是“哦”了一声,接着又吐出一个字:“天!”然后倒抽了一口冷气,坐了起来。
“他来干什么?”
刘洛知道他母亲为什么有这么一种又欢迎,又不欢迎,又吃惊,又不吃惊的颇为复杂的反应。乡下的三舅来了,当然也没有什么大不好,要是不来,眼不见为净,说不定倒更相安无事些。但既然已经登门了,一奶同胞,也不好不当回事。于是,趿着鞋,晃着脑袋,不以为然地走出来迎他。一边走,一边还念叨着:“喝,稀客,稀客……”可一见她的这位不成气候的小弟,那张木然的脸,心里马上就沉甸甸的了。无论如何,这位窝在老家出不来,像弃儿似的三舅,是她一生最后的心病了。只有他,这个怎么也出息不了的他,未能如她所愿地把他从农村中弄出来,成为城里人。
刘洛知道,他妈这一辈子不容易,如果不冲出来,现在也许不过是一个穷乡僻壤里的老太婆罢了。她不但自己在城市里站住脚,由一个小护士,熬成为一位说得过去的医生,连她的两个弟弟,也由她提携拉拔,走出家园,离开乡土,这实在是了不起的事情,对一个女人来说,要付出多么艰辛的努力呀!现在听他妈说起往事来,似乎是很轻松的了,其实他大舅读高中,考北航,现在到航天部的一个工厂里当工程师;他二舅做小工,进路局,一步一步地做到眼下调度员的职位,无一不是她奔走请托,劳心劳力,花钱请客,求人说好话的结果。他故去的爹生前不止一次赞美他妈:“真是不容易啊!”
“可小三没弄出来!”她总为自己未能对那个小弟弟尽到力而遗憾。
其实“文革”以后,做大夫的她,还是有她一定的便利之处,终于给这位弟弟,办成了农转非的手续,一下子进不了城,先把户口落在了城市郊区,那也就相当使人眼红的了。而且,还在那里的一家小铝合金厂,给他找了一份看门的差使。
她送她这个弟弟去上班的,办好了一切应办的手续,连饭票都给他买齐了,怎么到食堂排队打饭,也给他演习了。临走时,鼓励他:“好好干!姐走了!”
谁知道她走,他也跟着她走。
她站住了:“你怎么啦?”
敬老三说:“你让我好好干,可我好好干不了!”
她笑了:“看门还不会,只要不打瞌睡就行。”
没料到,果然如他所说,半年多不到,就被人家厂里开革除名,而且还坐了牢。从那以后,到释放出来,刘洛去市立监狱接的他,他一看他姐姐没有来,便知道他太伤他姐姐的心了,从那以后,也就一直没到他姐姐家。当然,并不等于他不再进城,坐牢,倒使他坐出一份胆子,这一年学没白上。他进过城,也经过他姐姐家门口,甚至他非常想见一见他住在城里的唯一亲人,他另两个哥哥都在外地。可是,他给他姐姐造成那么大的麻烦,使她丢了那么大的脸后,每次路过他姐姐家,也只好低头匆匆走过去,连看一眼也不好意思的。
刘洛看着他的门口的三舅,终究是释放以后这几年来的初次见面,有点亲切,也有点诧异,他那不怎么谐和的三件套西服,他那显然不自然的领带,和那经过理发师加工过的脑袋,有点滑稽,未等正式招呼,忍不住先笑了。马上想起他莫明其妙的坐牢,和那次把他牵连进去的,简直属于荒唐的失窃案。
“也就是呆子他碰上了!换一个人都不会!”连他妈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呆弟弟了。
一群村里的汉子们,半夜进到厂里,把一台重约两三吨的轧制铝材的机器,连水泥基座也一块儿装上牛车拉走了。原来,他们以为把村里每家养的猪卖掉的钱,给了一个骗子,就可以大张旗鼓来拆卸这家工厂里的这台机器。因为,那骗子对这帮汉子说,只要有了机器,就有工厂,有了工厂,就等于有了人民币。而铝合金门窗是热门货,有多少,卖多少,这机器就是下蛋的母鸡。那工厂要上大项目,就三文不值两文地处理给你们了!
正好他们遇到的这个世界上少有的门卫,敬老三坐在门口警卫室里值夜班,眼睁睁看着他们堂而皇之地进来,从从容容地离开。第二天,工人上班,发现机器丢了,问他,他说:“半夜,让人拉走了呀!”
那个厂长气得头发都直了,拎住他的脖领,“你怎么能连问都不问一声?”
他说:“我从来只管那些拿小东小西的人。”
敬老三的话,不是全无道理。这个世界上偷盗大东大西的人,通常总是逍遥法外的呀!
好在这帮想弄台机器回去下金蛋的人们,也不比敬老三的智商高到哪里去,其实工厂围墙之内,无处不是可拿的东西,哪怕顺手牵羊,弄些破铜烂铁出去卖给收废品的,也值个三十五十,把卖猪的钱捞回来。可他们发财心切,硬是把机器,大卸八块,拖到几十里外的小码头,装上木船,然后运到更远的,连电还没通的湖区渔村。
那骗子哄他们说,只要把机器弄到手,他就把电接过来。这绝对是天方夜谭式的一派胡言,任何拥有正常理智的人,都不屑一顾的。然而,这些人却深信不疑,因为他们见到那人手里的红头文件,而且盖着政府的大公章的。
“公章还有错?”那些乡下人振振有词。
据公安局起赃后的审讯记录看,他们不讳言自己偷盗,因为他们晓得几口猪的钱,买不来这台机器,明明上了骗子的当,却觉得人家其实是为了自己好,所以口口声声说是想办工厂,才出此下策。甚至判了徒刑,坐了牢,还辩解说,看到外边的村子富了,坐不住了,才想到这个主意的,有什么法子呢?该打就打,该罚就罚吧!当法庭宣判以后,最长的三年,最短的一年,问他们还有没有什么要陈诉的时候,这帮人倒也坦然,一个个都这样回答:“让坐牢就坐呗!”
由于敬老三失职,还有助盗行为,因为他曾经走出警卫室,帮助推过那辆陷在泥坑里的牛车,而且没有任何悔改的表现,判了他一年的刑期,当庭问他有没有上诉或别的什么要求时,他只说了一句话:“求求你们,千万不要告诉我姐姐。”他还生怕这丑事不够传扬似的,特地补充一句:“我姐姐就是市医院的敬大夫,敬兰香!”
尽管他妈为出了这么一位坐牢的不肖子弟,生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病,而且市卫生局原定派她到美国去考察一趟,属于退休前的安慰的公费旅游,也把她的名字在长长的名单上钩掉了。从此,敬兰香结束了医疗生涯,无论院里怎么要求返聘她,她也敬谢不敏了。
这使她很痛苦,也许是她一生最辉煌的句号,到美国去考察成了泡影,而且是很灰溜溜地退休回家,不那么体面。更伤心的是,她花了那么几年的力气全白费了。本来,把敬老三的户口落在郊区,就是千难万阻才成功的,又不知费了多少口舌,才进到铝合金厂。这其中送礼啊,人情啊,红包啊,反过来还要为人家在医院方面提供方便啊等等,全部心血都由于这位呆子坐牢而一风吹了。那么,她计划中的还在进行的项目,慢慢地把敬老三转为正式工啊,再调到城区里来啊,再给他相个对象啊,再给他谋划一套房子啊,也就自然而然地拉倒了,事先铺垫的一切,也像打水漂一样白搭了。
“唉,唉!”她只有叹息。
她知道,做成一件事是多么的难,但她相信,只要不停地奔走,总会越来越接近目标的。她的一生,证明了这个水滴石穿的真理。现在,她有了一个高级职称,有了一份不算低的退休工资,有了一套差强人意的住房,有一个说得过去的家庭,先生虽然去世了,儿子还算成器,够了够了,还图什么呢?连两个兄弟也都成材了嘛!满足吧,满足吧,她常常在半夜醒来时安慰自己,千辛万苦,熬到满头白发,有这个样子,也对得起自己了。
其实,要不是出了这起案件,她会像拉拔大弟二弟一样,把敬老三也从那农村提携出来的。可如今,她承认,她无能为力了,“对不起啦,我实在帮不了啦,就这么一个遗憾,这个小兄弟永远拴在乡下了!”
所以,敬老三关押期间,只有刘洛去探过监,带点他妈做的吃食进去。为了怕这位坐牢的三舅难堪,还故意找一些轻松的话题。但那张平板的脸上,几乎看不出什么特别尴尬的表情。坐在牢里,和坐在铝合金厂门口的传达室里,对他来讲,似乎也没有什么差别。
“在里面可以吗?”
“没有什么不可以。”他回答。
“三舅,千万别想不开!”
“我干嘛想不开——”他反问刘洛。
那些同案犯,就更是匪夷所思了。刘洛发现他们甚至有一点快活,有一点私底下的满足,觉得坐牢其实并不错。因为,那有保障的一日两餐的牢饭,并不比他们在那穷乡僻壤的村子里,差到哪里去。而且,由于他们是为村子谋好处才坐了牢的,村子里的乡亲,对他们的亲属还格外多一些照顾。所以,刑期短的,坐到了该释放的日子,还有些舍不得走呢!
“他们对你怎么样?三舅!”
“谁们?”
“就是偷机器的那些人。”
“还行吧!”他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他这个人,无论什么事,什么人,什么东西,好赖香臭,大小多少,那感觉器官好像缺根弦,反应不是那么灵敏的。不过,刘洛听得出来,那些同案犯很高看他,并不认为他犯傻,而是觉得他十分仗义,“这年头,这种人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了,我们让他把大铁门打开,他一句话没有,走出来就开了。我们塞给他钱,他看看,连一分钱也不要。我们车陷在沟里,他还用撬棍,帮我们推车。”他们对他那张没有表情的脸,尤为敬服。对刘洛说,“你这个三舅,一看就知道是大干部的材料,大干部脸上是见不到阴晴的,坐牢这些日子,就他能沉得住气,能不动声色,连说话也是让别人捉摸不透呀!”刘洛回家把这些评价,学给他妈听,那位退休大夫哭不是笑不是地摇头不迭。
他还是被提前释放了,当然是做姐姐到处打通关节的结果。刘洛去监狱接他出来,让他先回家住几天再回乡下的,可他也许没脸见他姐姐,也许更怕他姐姐训他,也许什么都不是,只是觉得早晚总要回去,何必还在城里停留。从那以后,五年,还要多,刘洛再没有见他一面。不过,偶尔也听说,村子里倒不那么穷了,日子好过多了,尤其那偷机器犯事的村子,还很富起来,于是,做姐姐的也就放心了,横竖那小弟弟是饿不死的了。
“三舅!我都认不出你来了!”刘洛终于像插队时那样亲切地抱住他,拖他进来。
可他一脚门外,一脚门内地站着,不想进屋。
已经来到客厅里的他姐姐,纵有多大的怨气,也不会永远记她亲弟弟,又是个呆子的仇,一看仍是那傻傻呵呵的样子,还特地穿了身不三不四的西服登门,心里的忿忿之情,早暖融融地化解了,做出无可奈何的,不以为然的样子,其实还是热烘烘地招呼着:“进屋吧!站着的戚难打发,在门口算是怎么回事?”
“大姐,我就不进去了!洛洛,我是来接你们吃饭去的!”那张缺乏表情的脸,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整齐的话,让这娘儿俩很吃了一惊,有点不知深浅地愣住了。
“你说什么?”他姐姐很怀疑人老了以后,是不是耳朵幻听,出了什么毛病?
“吃饭呀!就在我住的那家饭店呀!”他还说了这家城里很不错的饭店名字,反正当过大夫的他姐也好,现在当技术员的他外甥也好,只有在饭店门口仰头看的份,进去是绝不会的。他姐直盯着他的脸看,但一点蹊跷也看不出,和从前那个敬老三一模一样,还是夹生饭,还是温吞水,还是那样一无表情。
“你住那儿?”刘洛止不住地奇怪了。
那张果然不动声色的脸,当回事,也不当回事,有所谓,也无所谓地告诉他们说:“我在那儿包了房间,强化英语学习,一个多礼拜了。还有三个礼拜,我就要到美国去了,护照签证都办妥了。”
“美国?”他姐姐把话说出口,才意识到声音不免太高,连忙掩住自己的嘴。他那外甥拉住他手,直问到底怎么回事?
他也说不太清楚,不过,不清楚,听的人也大致明白了。“是我们几个村子,凑了股份在那个什么旧金山的城里,买下了一所饭店,要我去那儿当董事代表。我说不行,他们说我行。就花了一万五千块钱,在城里雇一个女人,从早到晚教我英文!”
“女人?”他姐姐很关心。
敬老三这才想起,那女人还在外面包的一辆小轿车里等着他呢!“我找她来跟你们说说!”
“找谁?”
“就是那个强化英文的女人——”
幸好,进来的那位穿着入时的女士,敬大夫是有一面之缘的,几年前,她要到美国去考察,还未从名单上钩掉的时候,来给她办理过出国的有关手续的。“是你啊!”
“敬大夫!”她很大方,也很轻松,还有一点难得的坦率。“你别见怪,我做你弟弟的陪读夫人,没跟你打招呼。因为,任务实在来得太紧太急了,只有一个月的时间,敬董就要到位,所以,我就要从早上起床时的‘早安’教起,到晚上睡觉时的‘晚安’为止,不过,没关系,你放心,我也要跟他一块儿到旧金山的。”说到这里,拉住敬兰香的手:“走罢,走罢,咱们饭桌上慢慢聊——”
那顿大餐,吃得当然很开心的了。
不过,刘洛觉得他三舅,无论吃什么,好吃的,不好吃的,都像牛吃草地直管吞下去,味同嚼蜡,令人扫兴。但更让刘洛不解的,他妈的缺席,弄得大家一点情绪也没了。无论怎么样地拉啊,劝啊,说服啊,动员啊,他妈就是不肯赏脸吃这顿饭,也不知犯了哪根筋,坐在客厅当中那张椅子上,硬是不动弹。
他从饭店回到家,已经十二点了。为了不惊动他妈,小心翼翼地开了门,发现他妈还在厅里坐着。
“妈,你怎么啦?”
“我没有怎么呀!”
“那你坐在这儿不去睡觉!”
他妈先是不做声,好一会,才开口说:“你知道我在这儿干什么?”
刘洛望着他妈。
他妈告诉他:“洛洛,我是在想我这一辈子啊!”
我教我们家的第三代,一个十分调皮的六岁男孩,学写毛笔字。
第一个字,就是一撇一捺的人字。
他说,不写这个字。
我问他为什么?
他说,没有一字好写。
这当然是废话,但不是没有道理。初执羊毫,横和竖,要比有弧度的撇和捺,容易把握。从字的间架结构来说,人字,虽两笔,可不是那么简单地就能摆布得匀称和美观。但我认为,学龄前儿童,初次提笔学写,跟他讲“永字八法”是早了一点,不过,打基础,人字却是应该先练起来的。
我对他说:你是一个人,怎么能连人字也写不好呢?
他反驳,写不好人字,就不是人了吗!我就爱写一。刷刷刷,他一连画了好几个横道。看!
跟一个六岁男孩,没法搅这个理,但我坚持他一定先写人,不写一。其实,横来直去,固然简截了当,痛快麻利,但一点弯也不会拐,不懂得曲折迂回,刚柔并济的道理,难免要在复杂的现实生活中碰钉子。我哄他,你试试看。
那答应我吃雪糕!他还没写,先提出写人字的条件。
可以。适当的物质鼓励,即使在计划经济时代,也是允许。何况如今商品社会,我让他写字,他要求吃雪糕,这种交换,已经是大势所趋,能不答应吗?
他见我不反对,马上放下笔,要到冰箱去取。
我拦住了他,慢,写好再吃。
吃了再写,行不?他同我开谈判。
那不行!
他见我态度坚决。好,好,表示让步,坐回到桌子跟前,拿起笔,往左一笔,往右一笔,交卷。
我对他敷衍了事,哭笑不得,问他,这是人吗?
他也笑了,这是八。幼儿园也教孩子识字的,他能分辨出人,八,入。
我给他示范一次,看见没有,这样一撇,这样一捺。应该说:人字的这两笔,大有讲究。撇,藏锋回转,笔触由粗而细,笔尖由低而高,余波所至,一气呵成。然后,捺,一波三折,如江水出峡,浩浩荡荡下来,到极致处,重重一击,声势雷霆,潇洒收笔。我认为,写毛笔字,也寓涵一点做人的哲学。
他很快又写了一次,两笔倒是挨紧了,但像两支冰棒的木棍,齐头架在那里一样。
不对!小伙子,这不是搭房子,两根木头要顶住才牢靠的。
老伴走过来一看,马上赞扬,写得很好吗!
好个屁,我把她顶回去。
她挺满足,还挺知足。无论如何这是小孩子开天辟地头一次,拿毛笔写字,写到这样子,应该说是相当不错啦,要看到成绩!焉知他将来不会成为二王?
得得,我拜托她不要干扰我的教学,然后,我让这位未来的王羲之或王献之,必须掌握住写人字时,撇要高于捺的要旨。但他又反过来问我,为什么要高出那么一点点?不高不行?
《说文解字》我没学过,真拿他这个问题没辙。考虑到我的权威,便想当然地告诉他,人总得有个脑袋吧?我记得人是个象形字。
为什么没有眼睛,鼻子?
这高出来的一点,自然就代表了,我也不知我说得对不对?
老伴好意地提醒我,你可别误人子弟,是你解释的这样吗?
她一置疑,我倒没底了。幸好,这时门铃叮咚一响,意味客人光临,趁此我就把我解脱。没想到,小家伙比我还早,离开课桌。尚未宣布下课,他就自作主张,去冰箱里拿出雪糕大嚼,简直岂有此理!现在的小孩,一是惯得不成样子;二是也不知从哪学得鬼精鬼灵,他知道我忙于应对进门的不速之客,一定不会为他这一点点犯规动作,而向他亮黄牌的。
只好随他便了,连忙开门。但一看进门的这位来访者,笑了。
我老伴说,来得正好,这才是真正的书法家,言外之意,我是二把刀了。
不过,随即我也想开了,不值得跟她一般见识。中国人,最带普遍性的一种精神上的弱点,就是远来的和尚会念经。看一看文坛上那些崇拜洋和尚,洋菩萨的同行,那种五体投地,如聆佛音,磕头如捣蒜的样子,便可知大概。
舅,舅妈!来人进门热热呼呼地叫着。
他这样叫,其实不是我外甥,而是我当教师的妹妹,教过的一个很出息,也很得意的学生,顺着她的孩子这样称呼下来,表示亲切。现在,凡懂事的年轻人,嘴都乖,生活在使一代人比一代人变得聪明的时代,他也称得是佼佼者了。在小学时,得到过全国少年书法大奖,在中学时,曾经代表某省市参加书法大赛,获一等奖,还到过日本国,作为少年书法家,在那里表演过他的行楷篆隶。
我们对这位早先是人们心目中的书法神童说:正在教小家伙写字!希望将来能像你一样出息。
他一笑,摸摸吃雪糕的未来书法家,那得吃点苦!显然是他的经验之谈了。
我们全家都叫他帅哥,因为他姓帅,人也长得帅。是一个很拿得出手的年轻人,在如今倘不是土匪气,就是脂粉气的男孩子当中,小生而不奶油,不让人打心眼里往外发腻而浑身直起鸡皮疙瘩,诚属难能可贵。
现在,他几乎与书法绝缘了,进入政界,走上仕途,在国家的一个很大的公司,为一位级别挺高的领导同志做秘书。因为是公司,所以人前背后,都叫他老总。这位总经理要用好几个秘书,还是官场习惯,有大秘书,有小秘书。帅哥的任务是:准备讲稿,草拟批示,代为画圈,打发来访,陪同视察,宴会应酬,跟包随从,马前鞍后,是属于那种全天候的贴身秘书,这足见其被信任,也可知他的忙碌程度。因而,他从此再没有时间接触笔墨宣纸了,我们为他惋惜过。然而,一失必有一得,这份差使还是很让别的同事侧目而视的。
他除了上述种种公务外,还有一条,是老总夫人私下对他的布置:小帅,我们家有个南方保姆,菜烧得还算可口,不会嫌多做一个人饭的,以后,你送老总回来,就留下一起用晚餐,一点也不用客气。这样,省得他一人喝闷酒,可以控制他喝得不那么多,因为他心脏不十分好。于是,他连业余时间也得搭上,有什么办法呢?我用京剧《苏三起解》里崇公道的话,来安慰他,为人莫当差,当差不自在。
当时,他对夫人的这番盛情,有些犹豫,不合适吧!
老板说,听喇喇蛄叫唤,还不种地呢!坐下,倒酒,让你吃,你就吃!五六十年代,我也给首长当过秘书,下乡蹲点,一个热炕头上滚呢!这位老总是从区、县、专署、省一级一级跌打滚爬上来的,始终保持大地之子的本色,因此,言词中总带有乡土文学的风格。
当大夫的夫人,一个典型的贤妻良母,自然关心老总的身体健康,所以,才如此叮咛,他也就不好太见外了。不过,这个年轻人很懂礼貌,也很有分寸,既不是他们家饭桌上的常客,也不是稀客。既不觉得他来得太勤快,有所企图,也不至于感到他冷落或者隔阂,显得生分。我认为帅哥能做到如此得体,适度,和他从小练书法,运笔落墨,揣摩得比较透彻,因而借鉴到为人处世上,才能有如此炉火纯青的表现。
看我们家那位满嘴雪糕的书法家,想到他将来也能这样出息,该多好啊!
说实在的,帅哥能得到这份差使,很大程度上获益于他的书法。一个人字写得好,就像有一张让人看得很舒服的面孔。潦草得像鬼画符似的字,东倒西歪像喝多了老酒的字,如果是一张求职信的话,首先不会给录用者留下好感,拿不到印象分,事情就砸锅一半。我之愿意让我们家的第三代练毛笔字,潜意识里也是有为他将来立身处世着想。帅哥就是因为一手漂亮的字,才当上首长秘书的。
写好字的人,不一定当秘书,但当秘书的人,必定写一手好字。那时,这位老总刚把他的一位得意的秘书,栽培到更高的位置上去。组织部门挑了好几个候选人,让老总亲自决定取舍。其中有刚从大学分配来的他,没有后门,没有推荐,只是因为字写得还算赏心悦目,作为备胎,压在最底下,一块送呈上去。因为做老总的贴身秘书,是个令人觊觎的位置,通过关系想谋到这个有权有势差使的人,大概不止一位。而且,公司内部各派势力,也想在老总身边安上一名自己人。老总翻着翻着一大沓子材料,眉头皱成个疙瘩,嘟哝着,又来他的乡土文学了:怎么尽是些拉架的瓜秧子,霜打的蔫茄子啊?
管人事的副总有些紧张,一个劲地擦额头的汗。
忽然,他抬起脸来,眼睛发亮:这张履历表上的字,是照片上这个俊小伙子写的吗?
应该是。
哦哦,细看表上奖惩一栏填写的内容,老总如同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惊奇起来,乖乖,还正经是位书法家咧!说到这里,一拍大腿,我就是不赞成到处题词,字写得像狗爬,还动不动四六句,狗屁不通。看来,我也该练练字了,就不信拿锄的手,写不好字,超不过他们。
管人事的副总还不心领神会嘛,正好,他也不愿意老总太受某一派的影响,就选了这位毫无背景的帅哥。不用说,奉命报到,正式上班。没几天,给他分了房,没几天,给他定了级,又没几天,让他缴五张照片办护照,领制装费,跟老板出国……好事如同天上掉馅儿饼一般砸得他晕头转向。
帅哥告诉我们,老总虽是庄稼人出身,还屡有村干部那种做派,譬如拍大腿,譬如爱蹲着,譬如骂脏话,譬如喝汤,一定要像日本人吃面条那样,发出吸啜的声响。这些,除了他太太,他女儿,敢说他一句半句,别人是绝不能非议的。他这种土地的感情很执着,谁碰他,谁倒霉,但是,他不像别的工农干部那样拒绝,嫌弃,憎恶知识分子。头一次跟他出国,在飞机上,闲来无事,竟对身边他所说的俊小伙不禁感慨,你爹你妈真会生你,看来,地好,还得种好;种好,还得水肥跟上,要不也就只能收一些歪瓜裂枣!然后拍拍他肩膀,给他鼓劲,好好干,小伙子!帅哥形容当时的感受,觉得老板像庄稼人喜欢牲口,拍打一头骡子或者牛那样,落手很重,但很亲切。
帅哥在北京求学的那阵,因我妹妹嘱咐过,要我们对这个在京城举目无亲的学子,加以关照,无非礼拜天来打打牙祭,逢年过节一块儿去郊外游逛。后来,他留在北京这家国营大公司里做首长秘书,若有什么大的事情,急需要找人商量,又等不及回老家请示,自然就先跑到我这里来,帮他拿拿主意。
他坐定了,来不及寒暄,直奔主题。说,舅舅舅妈你们看这件事,我该怎么办?
什么事?
唉——这年轻人本来很有主见,看他面有难色,大概比较麻烦。
是这样,他说,陈大夫——
谁是陈大夫?我问。
就是我们老总的夫人,挺好的,真是对我挺好的一位阿姨,她那天把我叫到老头子的书房,单独和我谈话,要我认真地考虑一下,因为,她们家的思思——
思思又是谁?我问。
你让人家说下去,别打岔行不行!我老伴让我闭嘴。
思思说了,如果她要找对象,最起码,也得像她爸爸秘书这样的。她说,我的头发很像一位英国演员修葛兰,帅呆了。陈大夫认为,不可能让一个女孩子直接了当地说出来她已经喜欢上你。因此,她不得不和我谈谈她女儿这个非常明确的暗示——
我打断他,帅哥,麻烦你把来龙去脉,说得更清楚些。
老伴凭她女性的直觉,立刻明白底里,抢白我一顿:这还不清清楚楚嘛,他的老总家有位公主,这位公主抛彩球了,想招他为驸马爷。
于是,大家沉默。
小家伙老看如今电视里的连续历史剧,很在行地问,叔叔,你要当驸马,怎么不戴那种插上花的官帽呢?
去去,老伴不让他插嘴,然后,她问了帅哥几个问题:
这个思思,怎么样?
很一般。
你对她的感觉呢?
也是很一般。
你能不能说得具体些!
真的,除了很一般外,我说不出别的。
她喜欢上你,那你喜欢上她没有?
问到这样赤裸裸,帅哥只有摇头,显得有点为难,找不到适当的措词。还是那句老话:反正,很一般一般的。
严格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太正常也太一般的问题,不会杀你的头,不会要你的命,人家当妈妈的只是同你商量,想把女儿嫁给你,你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似乎应该不那么费难的。但具体到这个前景不可限量的年轻人来说,实实在在成了个很不一般的问题。
他摇头的时候,那飘洒的头发,还真是有点像修葛兰。
帅哥接着苦笑地向我们透露:陈大夫想得就更远了,她说,如果你们能在一起的话,老总就不能把你留在身边,他使你使得很顺手,放你走他会很痛苦。但这是党的规矩,直系亲属必须回避的。不过,为了思思,他不通也得通,说了,美国分公司那边的头,也快到点了,把你提拔起来,到那先当一阵副手,然后再回公司负责一个部门,就名正言顺了,那时他也退到二线,无所谓避嫌了。可陈大夫说,你跟思思到纽约去,离我太远,要是能安排在香港长期驻在的话……
于是,我们又沉默了,这还真像电视连续剧,一环套一环,丝丝入扣,都安排停当了。我也不知该说,还是不该说,忍不住问了一声。
他们不知道你有女朋友?
帅哥说:对他们来讲,这算回事嘛!
我老伴掠我一眼,我也意识到有哪壶不开提哪壶之嫌,便招呼吃完雪糕的第三代,该接着写他的字了!
还写人字吗?小家伙问。
当然了,让叔叔给你写出个样子来,你照着学!
帅哥笔下的这个人字,一看就是受褚遂良《雁塔圣教序》或《孟法师碑》的影响,童子功确是不同凡响,那一撇,大刀阔斧,遒劲有力;那一捺,泰然自若,余味无穷。由此可见,一撇要没有一捺的坚定支撑,那么,这个人字能不能稳稳地站住,还大有疑问呢!
我说,人字难写。
帅哥感慨系之,做人那就更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