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工资是你为别人打工每个月得到的劳动报酬。社会上经常有人说,“我的工资要是达到每个月多少多少就好了”、“这样我就发财了”。
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当你的工资收入真的达到了这个标准,你就会觉得钱还是不够用,还是不会“发财”。
我自己就有这样的体会。1990年,我去保险公司给刚出生的儿子投保一份“子女婚嫁金保险”,根据章程约定,每年一次性交纳200元,22年后可以一次性拿到1万多元本息。当时我对襁褓中的宝宝说:“我家总算也有个万元户喽!”
当时我的年薪收入不到1000元,“万元户”家庭在当时是令人羡慕的“大富翁”,当时每年要交200元保费也不能说少了。不用说大家都知道,现在的这1万元能派什么用场呢?只够得上家里添置一套沙发或一张餐桌而已。
从根本上说,无论你的工资水平有多高,都只够家庭开销,不会有太多的结余。因为你的工资水平在提高,意味着全社会的通货膨胀也在加剧,而且可能涨得更快;即使你的工资收入高出社会平均水平,这超出的部分也基本上是用来供你消费的。看看你的周围,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私家车的档次可能是10多万元的;工资收入较高的公务员家庭,私家车档次就可能提高到了二三十万,如此而已。真正能够让你致富的,不是高工资,而是“资产”运作。
所以,你必须对孩子讲清楚其中的道理,这对开发孩子的财商很有帮助。如果你用上述错误观点来误导孩子,孩子将来只会越来越苦,哪怕他的工资收入的确在年年增加。
不要以为这种观点奇谈怪论,看看你周围的人,就很容易体会到“马无夜草不肥、人无外财不富”的真理。
这里的“外财”并非是指贪污、受贿,更重要的是家庭“资产”的投资获利。贪污、受贿当然也是外财,但毕竟是“偷”来的,不光彩,更不安全,一但被抓住就会前功尽弃。只有自己创造的“资产”,才能源源不断地为你创造收入,这才是你的工资收入(固定收入)以外的额外收入(外财)。
所以你能看到,创业者在创业之初、企业只有投入没有产出时,往往会不给自己发工资;即使给自己发工资,也会因为企业运作初期资金周转困难,发给自己的工资标准比雇员更低、发放时间比雇员更迟。可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依然尽心尽力,并乐在其中。
为什么呢?就是因为他非常清楚两者之间的区别:自己是老板,这个企业是自己的;而雇员只是打工者,他们对这份“资产”没有份,有份的只是每个月到手的工资。
近距离观察这时候的创业者会发现,虽然他自己并没有领工资,可是依然过得比打工者富裕,甚至不是相差10倍、100倍。原因就在于,他除了这份“资产”外,很可能还有其他“资产”在为他创造收入。并且,即使企业财务发生困难,甚至一连几年没有盈利或者还在亏损,他的个人生活也照样过得有滋有味,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同样是工资收入,企业老板和工人考虑的角度和结果都不一样:工资很可能是该工人的唯一收入,全家都指望着用它去买“油盐酱醋”呢;而工资是该老板“锦上添花”或“可有可无”的收入,有则最好,没有也无妨。容易看出,这两者之间是不可以相提并论的。
俗话说:“工字不出头,老板才自由。”从字面上看,“工”字当然不会出头,否则就变成了“土”字、“干”字或“≠”符号。这里的实质在于,光靠一份死工资过日子的打工者很难达到“富裕”程度;只有自己创业,凭借不断的“资本”投入变成“资本家”,才能比较轻松地达到财务自由境界。
这种财务自由,不仅摆脱了在别人手下打工,哪怕拥有最高的薪水、最高的职位也有寄人篱下的感觉;而且无论在收入、消费、思想、财富、阅历等方面,都是如此。
所以,如果你在对孩子谈钱的时候,能够把思路拓展到这一步,就可以避免“小学—中学—大学—工作—好工作”这样一条羊肠小道,从而惊呼:“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换句话说就是,如果你的孩子将来参加工作有了一定的积蓄后,首先想到的是去置办不动产,让“资产”生钱,而不是首先把原来所用的手机或私家车换得高档一点、把家中的彩电换得更大一点,那么,你的财商教育就是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