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最先碰到的是野猪,就在一片相对开阔的林子里,一头黑黝黝的成年野猪突然撞开灌木丛冒出来,气势汹汹地从他们面前狂奔而过。
景戎正想出手,却看到姜丽华毫不犹豫地抽出箭矢,放箭,拉弦,挂钩,瞄准,扣动扳机,所有动作一气呵成,箭矢精准地射中野猪耳朵正后方,彪悍的身躯轰然倒塌。
他微微出神,不是因为姜丽华临危不惧的镇定或者干脆利落的身手,而是因为这把弩弓。
这把弩弓是他看着姜丽华制作的,臂弓机用的是木头、竹子这样的普通材料,连箭头都是石头做的,在他看来,这只是小孩子的玩具,用来射一下野鸡兔子还行,大的猎物是对付不了的。
然而,此时此刻,姜丽华就在他面前,用她那柔弱的双手,用这把玩儿似的弩弓射死了一头冲力相当于十个男子的力量总和的成年野猪。
而且射程超过五十米。
若是用更好的材料制作,若不是手持,杀伤力还会更大,在战场上也能发挥更大的威力,不,哪怕只是给普通士卒配备这样的弩弓,也能轻易改写一场战争的结局。
他瞬间意识到这把弩弓的价值,看向姜丽华的眼神深了深。
这几天他已经从姜小春那里了解到,她以前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农女,没有学习过任何医术和狩猎本领,但一夜之间,她就成为个中翘楚,连县城最好的大夫都看不好的龙虎帮大当家的腿,也是她治好的。
按她的说法,是她得到了仙人指点,一夜之间学会的,姜小春和袁氏都对此深信不疑。
但景戎不信,因为哪怕她真的得到仙人灌顶,掌握了原本不曾接触过的学问,那也只是学问而已,人的性格是不可能打个响指就能转换的。
一个常年被生活磋磨,胆小懦怯的农女,哪怕得到了一大堆学问,也绝不会迸发出如此坚定,无畏,自信的眼神,不会连龙虎帮大当家这样的悍匪都敢交锋,不会在面对野猪的时候沉着冷静得像个拥有多年狩猎经验的老猎手。
她肯定不是原来那个小农女。
那她是谁?
又为什么冒充那个小农女?这么做图什么?袁氏和姜小春这样普通的农家人身上有她想要的东西吗?
景戎陷入思索的时候,姜丽华已经上前查看猎物了,野猪被击中颈椎,一击毙命,她对自己换了个身体也不曾下降的射击精准度非常满意。
这山里的野猪应该不少,以后想吃猪肉了就上山打一只,整个山脉就是天然养殖场啊,完全不用自己操心。
虽然换了个时空,但她还是实现了“农妇、山泉、有点田”的归隐梦想,而且一分钱都不用花。
落后也有落后的好啊,人少地多,深山老林没有被圈禁起来,不需要交门票,也没有管理员,想来就来,想住就住,不像后世,去山林归隐还得付房租,付不起就得继续回城里搬砖。
人一得意就容易忘形,姜丽华不过嘚瑟了两下,就被追着野猪过来的黑瞎子钻了空子,都快扑到跟前了她才发现,原本还有时间放箭的她,因为想起前世被熊咬死的惨痛记忆,迟疑了片刻,然后就感受到黑熊的吐息了。
她暗暗咒骂了声,老天爷绝对是见不得她好,每当她要实现梦想的时候,就派黑瞎子来虐她。
她诅咒贼老天吃方便面永远没有调料包,吃火锅永远只有汤底料!
就在她抽出腰间匕首准备拼死一搏的时候,一道矫健的身影出现在黑瞎子身后,长刀一挥,熊头飞了出去,把姜丽华看呆了,甚至忘了躲避遵循惯性倒过来的熊身。
景戎踹开庞大的熊身,站到她跟前,俊脸绷得紧紧的,“你在想什么?刚刚那么危险,你居然在发呆。”
“抱歉,想起了一些事情,有点出神了。”姜丽华不好意思道,被黑瞎子搞死一次就够了,若是死两次,她还有什么脸当猎人。
不过景戎的身手出乎她意料,黑熊的脑袋是齐刷刷被切断的啊,这刀得多快,力得多大,这么厉害一个人,她竟然以为人家光长了一张好脸。
人不可貌相啊。
“谢谢你,没想到你身手这么好。”她由衷感激道。
“不用客气。”景戎回道,其实他自己也心有余悸,若不是他当时也在走神,在黑熊出现第一时间就应该发现了,不会让她遭遇那样的危险。
知道景戎身手了得,姜丽华就不跟他客气了,做好拖架把野猪和黑熊绑上去之后,她就把带猎物回去的任务交给他,自己轻轻松松地跟在后面走。
路上她问景戎:“你是不是学过功夫?”
“嗯,学过一点。”
“那你觉得我这个年纪还能学吗?”
不是她贪心啊,她是被景戎惊艳到了,那样一张脸配上那样的身手,感觉就跟武侠小说的剑客一样,让人忍不住心生向往。
有这么一身功夫,她在山林里绝对打边群兽无敌手啊。
可惜景戎兜头泼了她一盆冷水:“要五六岁打基础,十岁有点晚了,就算每天练上五六个时辰也只能达到二流水平。”
“那十三岁呢?”
“可能只有三流水平。”
三流也够了,姜丽华了解了下,这里的三流水平比后世的散打冠军或者击剑冠军的水平高得多,她穿越前就觉得自己武力值不够高,想去学一点武术,免得孤身住在荒郊野外,被人破门而入却没有反抗之力。
便问景戎能不能向他拜师,景戎见她诚心求学,原本想要应下来,想到她身上的古怪之处,又改了口:“拜师就不用了,指点没问题。”
后来他无数次为今天的选择直觉感到庆幸,若当初真的收了她为徒,肯定悔得肠子都青了……
回到宿营地,姜丽华问景戎:“你会杀猪吗?”
景戎迟疑了下:“……会吧。”
一听就知道不会!
姜丽华把杀猪要点给他讲了,然后把野猪丢给他,她自己则料理那头黑瞎子。
说到吃熊,一般人都只知道熊掌,但事实上,新鲜的熊掌腥燥味非常重,还会发苦,要经过特殊处理,干燥大概一年时间,重新泡发出来的才好吃,不过那口味比猪蹄好不到哪去。
实际上熊肉更好吃,料理得好,跟某国国宝级食材和牛的口感是一样的,绝对让人一口入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