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女生在韶华的年纪,总会喜欢上一个在你心中接近完美的男人,就算你对他一无所知也无事,一箩筐的憧憬是怎么样打发不了的。
有那么一个魂牵梦绕男生,在我心里完美无瑕,他其实并不特别,只是在我眼里,他便是独一无二。
林辰,在那个混有草香的泥泞年岁里,想起来,依然觉得是如此美好。
第一次遇到林辰是在高中教室的走廊外,当时的自己还带着厚厚的近视镜片,做着老师眼里的乖乖学生。
还记得,那时我捧着一大堆刚收齐的作业本,急急的向老师办公室走去。高三,这样两个恐怖的字眼在面前,大家都恨不得把头都埋进书海里,又怎么可以浪费这样的一分一秒。
“小心”还未等我缓过神来,急促而有力的声音刺入我的耳膜。
手一颤,手中的作业本如离弦的箭纷纷扬扬的洒落一地。
有些懊恼这样的声音,侧过身,轻抿了下嘴,只见不远处,走廊一边,一个高个子的男生向我走来。
他的笑如艳阳般明亮,穿着的简单白色衬衣,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帅气。
心里的气淡淡消下,我低头,一本本拾起被我散落的作业本。当然,也发现了隔在我面前的是一把横趴的拖把。
幸好有他的提醒,我才可以安然无恙,心里在小庆幸的同时微微的红了脸。
“下次可别这样粗心了喔。”他走近,我听到他刚毅而不失温柔的声音,而声音的主人用他那白皙的手,帮着我一起拾着作业本。
捡罢,他双手自然的把一堆作业本递给我,膝关节微微直起。
他贴着我很近,我赧然,低着头,不知所措,脸颊还是微烫,轻轻的嗯了一声,连谢谢都忘记说。
此时此刻,我能做的也只是用力搂住作业本,任凭鼻腔里充满他纯净的淡香,未混杂一丝汗味。
他的脸,他的眸子在我的脑海里烙下了烙印。我不清楚他是谁,平日里的自己并不是活络的人,所以只能随遇而安。
这样的小插曲不过是茶余饭后和闺蜜的分享的小心事。
只是没有想到,我还有机会再一次见到他。
再次不期而遇是在阳光布满的周末午后,阳光透过透明窗户,暖暖的。
高中的读书馆虽然没有很大,但是周末的时候总是开放的,书也不多,但你想要总还是会有的。
黄色的光线在书桌上满满覆盖,图书馆角落位置,我意外得看到了那个走廊里一面之缘的男生,自然是认出了他,旁人难以拥有的气质和感觉让我的第六感是如此确信。
他一个人坐在靠边的位置,手捧一本书,嘴唇轻抿,似是闲情气质,可是眉宇间似乎还是透露出了哀伤情绪。
环顾四周,好像也什么空余的位置可以落座,只有他对面的位置还是空的。
尽量克制住自己想过去的欲望,却终是失败,想了想,还是鼓起勇气,大着胆子,战战兢兢的走到了他的身边,开口轻声问:“同学,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男生没有抬头,干净而细长的左手拇指扣着书,手臂枕着窗沿,微微点了点头。
把手里的书搁在他的桌面上,我在对面坐定,椅子的适度抵着我的腰,我故意低头,想看看他看的书是什么。
而当我看到他捧着的书名《莎士比亚》的时候,愣住了,惊讶于他的文艺范,却不失惊喜。
“我喜欢莎士比亚的喜剧。”顾不上唐突,我压低声音对着他说道。
对面的男生,听到了我的话,从书中抬起头来,看着我,眸子炯神,仿佛要将我吸进去。我有种眩晕的幸福感,仿佛听到了花开花落的感觉。
“恩?”他轻颔首,鼻尖萦绕出一个嗯字。
我轻了轻喉咙,淡了淡说道:“即使没有什么深远的社会意义与内涵,它所包含的,是纯净的快乐,仿佛是一部戏剧的狂欢,中间也掠过一丝爱情所固有的烦恼,但亦是加以欢乐化、喜剧化的,干净而纯粹。”
莎翁的喜剧都以爱情、友谊、婚姻为主题,主人公多是一些具有人文主义智慧与美德的青年男女。
通过他们争取自由、幸福的斗争,歌颂进步、美好的新人新风,同时也温和地揭露和嘲讽旧事物的衰朽和丑恶。
语文课本中曾多次出现,我很是喜欢,于是便在课下一一拜读过。
他放下了手上的书,倒搁置在桌上,直起后背,回应我道:“其实翁老经典的不是他的悲剧,也不是喜剧,是悲喜剧,就如课本中的罗密欧和朱丽叶,悲喜交加,终成经典。”
他简单而明了的观点,让我在心里暗暗窃喜了很久。
“可是我觉得小小的喜剧很温暖,就如生活,虽然是百味,可是没有喜剧,就没有快乐。”我撇撇嘴,左手揉了揉右手手心冒出的汗。
“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a question. ”他笑着说道,露出一串洁白的牙齿,突兀的冒出了一句英文。
英文很标准,听起来很舒服,如同我听过的教科书光盘里我深恶痛绝的男生的声音
只是显然,他不打算和我继续争辩喜剧和悲剧的问题。
他用英语打断了我们的交流,我自然也不知道怎么继续话题,只好默默的拿出我的习题集,低下头,在草稿纸上奋笔疾书。
这个拥有阳光的午后,怎么可以过去的那么快。
那时的自己,永远也不会晓得这个午后,这难得的静谧间,与他面对面时候,还能做到这般的平和,是我今后一辈子的奢望。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我们一起躲过雨的屋檐。电影情节里庸俗的镜头,常常是男生与女生相遇在雨季里的屋檐下,然后彼此情愫暗涌。
现实里,便也有这样的巧遇,只是没有那么诗情画意。
天色灰暗,叹了口气,收拾了东西,从图书馆楼梯口下来。直到走到出口处,才发现天黑蒙蒙的一片,暴雨来的那么猝不及防。
作罢,只好站在图书馆的玻璃门外的一处挡雨的墙面下,还好秋日的暴雨没有夹杂着阴冷的风,倒还是充斥着写暖意。
百般聊赖的叹息雨怎么还没有停下的时候,眼睑却惊喜的喵见,那个男生竟站我左下边,距离我一公尺的地方。
他的手插在牛仔裤袋里,嘴唇是轻抿着,正神色自若的看着前面飘落的雨丝。
一个男生可以把这黑白夹杂的土式校服穿着的如此好看,确实是很少见的。宽宽厚厚的校服在他身上,如童话里的王子,干净而璀璨。
他似乎感应到了我的注视目光,转过身,咧开嘴,对我露出一个阳光的笑容,嘴角那一弯弧度,挂在笔挺的鼻骨下,美好而纯粹。
就在这一刻,我的脸微微发烫,已经如苹果般透红,心里暗暗骂着自己花痴。低下头,不敢再去看他。
淅淅沥沥的雨终究还是停了下来,男生的气息传来,俊朗的模样,伴着好听的声音,他居然还向我说了声,再见。
不等我回复,他就走下了阶梯。我就这样傻呆呆的看着他离开,看着他的脚印一个个在小水坑中荡起涟漪,心里暖洋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