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社会并不以个人支出的急剧增长为特征,它伴随的是第三者(尤其是行政部门)为个体利益所承担的支出增长,而且其中一部分支出还减少着资源分配不均的现象。
这部分满足个人需要的集体支出,从1959年占消费的13%上升到1965年的17%。
1965年,第三者承担的需求部分为:
——食品和服装占1%(“衣食”);
——住房、交通和通讯设备网络占13%(“生活范畴”);
——教育、文化、体育和健康领域占67%(“人的保护与充分发展”)。由此,人们发现,集体支出用于人的部分远远超过了用于受其支配的财富和物质设施的部分。同样,在所谓大力发展的领域,公共开支目前最为惊人。但正如e. 李尔的发现一样,有趣的是:正是在这个产业里,集体承担着支出的最大一部分,而且它进展得那么快,才使得1968年的五月危机一下子爆发出来。
在法国,“国家社会预算”要把2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仅国民教育就消耗自然人的全部所得税)重新分配。加尔布雷思所揭示的个人消费与集体开支之间强烈的不均现象,在美国比在欧洲国家更为明显。但问题不在这里,真正的问题是要知道这些经费是否确保社会机会的客观均等。不过,这种“再分配”对各个阶层的社会区别所产生的影响显然不大。至于生活水平的不均,把1950年和1965年对家庭预算所做的调查结果进行比较之后,并没有反映出差别的缩小。众所周知,社会阶级在学校面前,存在着继承性的、无法缩小的不平等;其他一些微妙的机制所起的作用远远胜过经济机制,仅经济上的再分配就大大地加强了毫无生气的文化机制。年龄17岁的年轻人的入学率为52%:高级干部、自由职业者和教育机构成员的孩子占90%,而农业耕种者和工人的孩子不到40%;第一类中的男孩进入高校的机会占1/3以上,而第二类的男孩的机会仅占19%~20%。
在健康方面,再分配的影响就不太明显:在就业人口中,可能缺乏再分配,每个社会类别似乎都要竭力收回所捐赠的费用。
税制与社会保险:在这一点上,让我们参照一下e.李尔的论证。“不断增长的集体消费是通过税制和附加税的发挥得到赞助的:仅社会保险一项,公司的捐赠费用返还给缴纳工资税的大众在1959年就占到23.9%,到1967年上升为25.9%。社会保险花去企业工薪人员收入的1/4。公司的或曰‘雇主的’捐赠可以合法地视为代扣的工资,与5%的包税完全相同。从工资中代扣税费的人大大超过了缴纳所得税的人。后者是累进税,而公司捐赠与定额缴纳的则是累退税,税制和直接附加税总是累退的。如果说直接税制,主要指增值税,是与消费成比例的话,那么可以断言,直接税和间接税以及各家所缴纳的公司捐赠,若广泛用于资助集体消费,从总体上来说,就起不到缩小差别或再分配的作用”。
“至于集体设施的效用,所掌握的调查报告表明,公共权力机构的意愿经常会‘偏移’。当这些设施被认为最没有价值的时候,人们发现‘顾客’渐渐多样化了。这种开放性导致了对穷人情感上的拒绝。其心理原因胜于经济原因。当这些设施要对所有的人开放时,对最弱小者的筛选其实从一开始就已进行。为所有的人能够利用而做出的努力,通常从一种反映社会等级的分离上表现出来。这等于说在极不平等的社会里,为确保使用上形式平等的政治行动,在大多数情况下,却加重了不平等。”(计划委员会《消费与生活方式》)
死亡面前的不平等仍然十分明显。
因此,绝对的数字再一次失去了意义,可利用资源的增长,为丰盛打开了的绿灯,必须用现实的社会逻辑来阐述它。社会再分配,尤其是政治行为的效用,应该提出来加以探讨。在“社会的”再分配不正常的情况下,在这种本应消除社会不平等而实际反而使之恢复的情况下,人们是否应该看到因社会结构缺乏活力而产生的暂时畸形现象呢?根据激进的假设,出色地保留特权的再分配机制,事实上是整个体系的组成部分或战术要素——入学制度与选举制度毫无两样。人们是否应该提出这种激进的假设呢?哀叹社会政治再一次的失败是无济于事的:恰恰相反,必须注意到,它成功地起到了它应有的实际作用。
尽管得出了一定的结果,但对转移作用的评价,无论是再分配还是消费方向上都可以发现细微差别。如果说转移的总体作用能使最终收入的幅度减半,那么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这种最终收入分配相对稳定性的获得,是以大大增加再分配的总额为代价的。
【1】《形势与研究》,196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