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报表是反映一个企业财务综合指标的“成绩单”。然而,在我国到底有多少人认为这张成绩单是真实可信的呢?结果说出来,可能会吓人一跳:不到十分之一!
2001年9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公布了一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调查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只有8.45%的个人投资者认为,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完全可信,其余高达91.55%的人认为不能完全相信。而所有的机构投资者,无一例外都认为不完全可信。这些民意,比较真实的反映出了目前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可信程度。
调查结果显示,48.28%的个人投资者,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规的评价为“尚不完备”,认为“比较完备”的仅占14.26%;机构投资者有41.58%评价为“尚不完备”,认为“基本完备”的占35.64%,“比较完备”的占13.86%,“非常完备”的仅占0.99%,“极不完备”的占7.92%。
这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联合举办的调查,反映出投资者对当时财务数据经过国内注册会计师审计所起的把关作用并没有认同,而对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信任,则明显超过了中国同行。
《调查分析报告》认为,信息披露质量不高的原因,主要在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不完善,以及会计信息不真实。因此,要改进年报信息披露,尤其是财务会计信息的披露形式;要提高会计信息的揭示程度和可理解性,使一般中小投资者也容易阅读和理解,这样才能便于他们在实际投资决策中加以应用,体现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也许有人会认为,这只是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可信度状况,也许并不代表其它企业或者全国所有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不过,一般认为,上市公司无论是财务管理水平、会计人员素质、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性方面,都是所有企业中的佼佼者。它们的可信度如此之低,全国其它企业的综合会计信息质量,也绝对高不到哪里去。
例如,在辽宁省鞍山市,人们在《会计法》大检查中就发现,一些连年盈利的企业竟然是靠“做假账”而得到的空前“繁荣”!
2001年4月开始的鞍山《会计法》执行检查发现,该市4232个单位,在自查阶段共查出违纪金额1.3亿元。而在对260户企业的重点检查中发现,84户企业共违纪361项,违纪金额5500万元,做假账的情况令人触目惊心。
归纳这些做假账的手法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随意调整利润,按照自己的需要和想象,编造利润和各项财务指标。
例如,鞍山市某大型企业,2000年度将应当进入成本费用的3180万元,进入到待处理财产项目,致使财务报表少体现亏损3180万元。此外,这家企业2000年度通过少提社会保险费以及下岗职工工资、现金坐支等,又使企业少报亏损4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