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回到身体的感觉太舒服了!”嬴雪舞从床上坐起来,长长伸个懒腰,“项令羽这家伙,把我的头发剪掉做甚?丑死了。”她抱怨着,只是一甩头,那刚刚过耳的短发又变回了齐腰长,“这样才对嘛!”嬴雪舞抚过自己的秀发,笑道。
“今天一定要出去钓凯子!嬴雪舞握紧拳头说道,“钓几个有修为的小帅哥,好好吸吸真气,提升提升本公主的修为,不能全靠项令羽这家伙!”他说罢,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
“男人这种生物啊,怎么就这么大大咧咧呢,变成女孩子也细致不了!”嬴雪舞把项令羽穿着的男式大头内裤和那长袍似的短袖都脱了下来,扔到一旁,“穿这种东西还怎么钓凯子,得找几件漂亮的。”她嘟囔着,赤身裸体地冲进了项令羽母亲的卧室——项母正低着头修指甲,见项令羽进来便抬起头来,才要问话,却见项令羽一丝不挂,连忙把羞红的脸转了过去,“你……你怎么不穿衣服?”项母结结巴巴地问道。
“娘,你今天不是给我买了许多衣物嘛,我来你这取取。”嬴雪舞一边撒娇道,一边仔细打量着项令羽的母亲——是个三十岁出头的少妇,长得很是清秀,皮肤白皙光滑,有一种独特的美丽;身上没有一丝赘肉,该丰满的丰满,该苗条的苗条,完全不像生育过两个孩子的女人。
“难怪项令羽长得俊,原来他母亲这么漂亮啊!”嬴雪舞暗暗想道。
“呶,给你。”项母把那几袋子衣服都给嬴雪舞递了过去,“下次不要再光身子乱转了。”她依旧捂住眼睛,怯怯地说道。
“知道了母亲,您快休息吧。”嬴雪舞接过衣服鞠了一躬,退出了房间。
“羽儿今天是怎么了?”项母想想刚才的情景,疑惑道,“为何突然要穿女装?还有这孩子今天说话怎么这么恭敬,那平时可是个火药桶啊!”她想了好一阵,终于一拍手得出了结论:“一道是变成女孩子使他变乖啦!一定是!”项母肯定地说道。
嬴雪舞走到客厅,把那几袋衣服全部倒在沙发上,挑选了好一阵,才抽出几件称心的,利索地穿在身上,走进了浴室,“这落地镜用起来太爽了。”嬴雪舞看着镜子里反射出的自己,笑道——镜里的嬴雪舞,身穿天蓝色的连衣短裙,领口和袖口都是白色,胸前还用红色的丝带系出一个蝴蝶结,腿上裹着黑色的纯棉裤袜,在这九月的初秋里既不寒冷,也不失性感。至于内衣呢,嬴雪舞选了一套粉色的,她就是喜欢粉色,不为其他原因。
这上上下下一身衣服都是名牌货,款式几乎完美,很能显示出少女的青春活力,当然,也能显示出嬴雪舞完美的身体线条,她满意的点点头,哼着小曲走出了浴室,但她很快就发现了一个问题——衣服够好,可没有鞋啊。
“这可怎么办呢?”嬴雪舞自问道,便从鞋柜上拿起了项令羽那41码的运动鞋,一股臭汗味悠悠从中飘出,“唔,臭死了。”嬴雪舞捂住鼻子,把鞋扔了出去。
“妈,你今天给我买鞋了吗?”嬴雪舞今天晚上必须出门一趟,虽然很不想,但只得求助于项母。
“啊,我忘了,怎么,你要出门吗?”项母从卧室里走了出来,问道。
“是啊,今天晚上有点事,必须出去。”嬴雪舞点点头答道。
“唔,这会出去买的话……”项母想了想,问道,“羽儿啊,你现在穿多大的鞋?”
“嗯……”嬴雪舞弯下腰比划比划自己的脚,“35。”她答道。
“哈,太好了,我的脚也是35的。”项母高兴地笑道,曲下身打开了鞋柜,“这里面都是我的鞋,好些都没穿过,你随便挑一双穿上吧。”项母说道。
“哇哦,好多啊!”嬴雪舞蹲下身子,看见宽敞的鞋柜里整整齐齐的摆着一排排女鞋,各种款式,各种名牌,凉鞋皮靴,应有尽有。
嬴雪舞不停的数着,数花了眼睛也没数清到底有多少双,她嘴角挂着哈喇子,心中想道,“天呐,人间的女人真是太奢华了,我堂堂魔界公主也没见过这么多鞋啊!等我以后成了魔界女王,我一定要买一整房子的鞋!”
“这孩子,连性情也变得和女孩子一样了,真好,终于可以体验一次养女孩的感觉了,哈哈。”项母笑嘻嘻地看着正在疯狂数鞋的—变成了女孩的儿子,想道。但她又哪里知道此时的这位少女并不是她的儿子项令羽,而是魔界公主嬴雪舞呢?如果沉睡的项令羽听见他母亲的这些心里话,怕是要气死吧。
“好了,就这双了!”嬴雪舞从鞋群里挑出了一双黑色的小皮靴,满脸兴奋地笑道。
“你可真会挑,那是你爹在十周年结婚纪念日时送我的,可贵了,我只穿过两次呢。”项母说着便走进了卧室,“不要在外面过夜,最迟两点回来!”她说罢,关上了卧室门。
“唔,阿姨啊,这个我可做不到,能在五点之前回来就算不错了。”嬴雪舞小声嘀咕道,走进项令羽的卧室,打开衣柜,把那把宝剑别在了腰间。
晚上十点半整,嬴雪舞穿上一件红色披肩,用丝带把头发扎个马尾,走出了家门,她的目的地是同谷市最繁华的地段——天仓步行街。
十几分钟后,出租车停在了天仓步行街的入口,嬴雪舞付完钱跳下车,见到了她来到人间后最震撼的场面——天仓步行街两旁皆是高耸入云的摩天大厦,商铺林立,大厦外五颜六色的彩灯把漆黑的夜空都照得辉煌;前来购物和娱乐的人们摩肩接踵,把数百米宽的街道挤得水泄不通,好像连一个可以通过的缝隙都没有。
“天呐,这就是我们魔界所谓的落后可怜的人间吗?我怎么感觉五百年白活了,全被骗了啊!”嬴雪舞感叹道,在魔界,即使是全界的集会,也没有如此的盛景,而高楼大厦就更是连见都没见过了,魔界最高的建筑才十八层,还没有这步行街最低的楼一半高。但魔界王宫里的那些元老们却总是告诉嬴雪舞人间是多么的落后,人类是多么的愚昧……
“那群老顽固才是愚昧呢,净是胡说。”嬴雪舞骂骂那些元老,钻进了人海之中。
以嬴雪舞的海拔,在这人海中就是瞎子一个,什么都看不见,但她的眼睛却有个神奇的能力,让她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凡是修炼术道之人,身上都会燃起灵魂之火,这火没有温度,普通人也看不见,却能区分术道的种类,也能大概看出一个术炼者的境界——红色为武道,黑色为魔道,蓝色为妖道,金色为法道。火染得越旺,境界便越高。
嬴雪舞便能看见这火焰,而且可以无视一切阻挡物,和透视一样,但可视距离却只有一百米不到。
嬴雪舞在人群中乱转了一阵,便在东北方向六十米处的地方发现了第一个目标,一团红色的火焰,“唔,居然是玄武境的高手,今天运气真好!”她笑道,穿过人群走到了一截漆黑无人的小巷之中,火焰是从一个靠着墙坐倒在地的醉汉身上发出的,嬴雪舞缓缓走到男人身边,蹲了下来。
男人大概四十多岁的样子,满脸都是胡渣,一条明显的刀疤从左眼眼角出发,贯穿鼻梁,在右脸颧骨上停了下来,齐肩的黑发如鸟巢般杂乱,拧成了一条条麻绳。
他身披一件乳白色的粗麻斗篷,斗篷下是一套蓝灰色的军装,和电视剧里国民党军阀官的一模一样,军衔都挂住上面,脚上也踏着配套的军靴,右手捏着一瓶二锅头。
“我去为什么是个大叔啊,我完全不感兴趣的,我喜欢的是小鲜肉啊,你要是能年轻二十岁也行啊!”嬴雪舞捧起男人的脸看了半天,抱怨道。
“唔……花儿!花儿!”男人被嬴雪舞从睡梦中弄醒了,嘴里胡乱乌拉道,一股酒味混杂着土腥味冲入嬴雪舞鼻孔之中。
“嗯?”嬴雪舞仔细地嗅嗅这味道,“居然不光是术炼者,还是个……盗墓贼!”她大惊道,把摊倒在地的男人扶着坐了起来,手摸到男人身后,那里的东西又引起了嬴雪舞的注意——那是十二把两寸长的宽刃刀,以一列六个、参差相咬的方式整齐排列在男人的脊椎两侧,藏在不知名的黑木刀鞘之中,每把刀的镡都是一个用透明玉石罩着的,玻璃杯口大小的轮盘,盘中缠绕着九圈金光闪闪的发丝般的细线,射出阵阵寒光。
“九转金蚕刃!”嬴雪舞脑中瞬间便迸出了这十二把刀的名字,然后是一阵激动,“这可是武道兵器中的第五位,大叔作为它的持有者,一定不简单,虽然我很不想,但为了修为,拼了!”嬴雪舞下定决心,捧好醉汉的头,朝他那干裂的嘴唇吻了下去,醉汉颤抖了一下,身上的红色火焰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朝嬴雪舞嘴中涌去,直至只剩下了微弱的一点,嬴雪舞才不舍地松开嘴,她的脸蛋红扑扑的,满脸的舒爽,而那大叔却已是精疲力尽地倒在一旁,昏死了过去。
“谢谢了。”嬴雪舞朝那醉汉拜了拜,给他兜里塞了二百块钱,又融入人潮之中——一个人是远远不够的,她已经开始了下一个目标的搜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