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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怎样制造出来的 第七章

现在,每次和辛希娅在一起时,不用她提醒,我都会主动去编撰那个显然挺背时的爱情故事。是的,这故事未免背时,但它能帮人重新找回一些丢失的东西,那些我们都曾有过的、但已被我们弃如敝屐的、神秘而又微妙的东西。我拿出当年做学位论文时的热情,津津有味地沉潜到往昔的时光中和异域的风情里。幸好我手头的藏书五花八门,要不然,我没准真会跑图书馆去查文献呢。

我说,为了更好地把握我们主人公的思想行为,性格特征,我们有必要进一步了解那个大名鼎鼎的维多利亚时代,至少要了解它的某一部分。在那个时代,一方面妇女备受尊重,另一方面却可以花几英镑就买到一个还是处女身的小姑娘;一方面大兴土木建筑教堂,清心寡欲深受推崇,另一方面流莺野鸡又比比皆是,在伦敦,每六十座房屋就有一座妓院;一方面,每一座布道坛、每一家报纸的社论、每一次名流的公开演讲,都喋喋不休地宣传婚姻神圣、婚前贞操,另一方面,不管皇室王储达官显贵还是乡绅财主知识分子,许多人都有着暧昧甚至淫乱的私生活……

我说,现在想想,任何时代与任何社会的伪善和卑鄙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既玩弄女性又要把女性归之于万恶之源。男人在妻子之外再有情妇,似乎天经地义,无人指责,哪怕那妻子是恶魔而情妇是天使,只要妻子为主情妇为辅,只要在社交场合陪同男人的是妻子而不是情妇,一切就能相安无事。可掉过来,如果情妇为主妻子为辅了,如果在社交场合陪同男人的是情妇而不是妻子,那么这情妇便会成为众矢之的。艾略特遇到的情况就是这样,作为一个“不名誉的女人”,她面对的压力巨大无比,她受到了整个伦敦“上流”社交界“体面”人士的白眼与排挤,许多朋友都与她断绝了往来,连她姐姐弟弟也不理她了。在伦敦,在英格兰,她成了千夫所指的淫女荡妇。她笔端书写着她的家乡故土,但她和路易斯,更多的时候却要背井离乡,旅居国外。

我说,由于宗教的原因,路易斯虽然与艾略特生活在一起,却不能与原来的妻子离婚,并且不论走到哪里,还都要寄钱回去,以供养他妻子及多年里他妻子和别人私通生下的几个孩子。对此艾略特毫无怨言,她把这视为她离经叛道的必然代价;让她始终愤愤不平的,倒是过去的那些亲朋好友,他们的势利和虚伪让她深恶痛绝。在她和路易斯游历法、德、西、意等国的数年时间里,除了写作与出版的需要,她坚持不与任何旧识通信,她还要求路易斯也这样做,她不介意泼洗澡水时也倒掉孩子。但是,斯宾塞却受到了例外对待,这个与两位乔治的文学活动没任何关系的哲学家,经常能收到流徙途中的路易斯寄自佛罗伦萨或那不勒斯、马德里或巴塞罗那、法兰克福或柏林、巴黎或马赛的明信片。斯宾塞迂腐却不愚蠢,从明信片的字里行间他能感觉得到,那是艾略特假路易斯之手,在情不自禁地向他通报她的往来行踪、身体状况、情绪心态。

我说,艾略特的坚强与勇敢表现在所有方面。亲戚朋友的误解,社会舆论的中伤,文学圈子的喜怒无常与见风使舵,相当一段时间里经济的拮据与疾病的折磨,对她来说都算不了什么,只要有路易斯的爱,只要有源源不绝的灵感指引着她的小说写作,她的生活就能充实快乐。是的,这两条她一项不少。路斯爱她,甚至都骄纵她;而她的写作,更是如有神助般地顺畅和富有冲击力,短短几年以后,乔治·艾略特这个在大部分人眼里是男是女都搞不清楚的作家的名字,就成了出版商和读者共同追逐的对象。但即使这样,艾略特仍会感觉到某种遗憾与缺失,那种隐隐笼罩着她的遗憾与缺失,她既难于启齿也无法言明。可她究竟憾什么缺什么呢?这个巨大的问号在她脑袋里日日旋转,一转就转了十五年。

我说,十五年的时间不能算短,十五年里,艾略特用她的勤奋和天赋战胜了保守的大不列颠,征服了开放的欧洲大陆,痛快淋漓地嘲弄了时代和社会的寡廉鲜耻与伪善不公。伦敦社交圈早像个骚首弄姿的婊子那样为她敞开了大门,昔日她求贷都无门的金钱也流水一样滚滚而来了,那些“体面”的贵族与命妇、艺术家与科学家、社会名流与内阁成员,似乎忘记了这时的艾略特并未改变她已婚男人情妇的“卑贱”身份,趋之若鹜地拜倒在两位乔治的门下,以和他们握手言欢过为荣,以和他们同桌共饮过为贵。可在艾略特那里,那种深切的遗憾与缺失,却十五年里与她朝夕相伴,好像飞跃着的只是她的表层生活,而她的内在情感,仍然停留在十五年前。直到有一天,一个叫约翰·克劳斯的三十岁的小伙子出现在她这五十岁的妇人面前,她才真正意识到她憾什么缺什么,或者,她才有勇气承认在路易斯的爱情与优秀作品的问世之外,她还憾什么缺什么。

我说,约翰·克劳斯是路易斯五十二岁生日那天出现的,在他出现之前,他名字已先期出现在了艾略特的脑海里,他是她的一个崇拜者。但艾略特的脑海并未给这个名字留出太多的位置,这时候,她的崇拜者多得就像她别墅外边密密匝匝的雏菊和金凤花一样繁盛,她怎么有精力去一一关注呢。她之所以能接受克劳斯的求见,只是为了一段往昔的友谊。往昔她客居罗马时,蒙羞受辱,一文不名,可一位同样在罗马旅游的女同胞却给了她安慰。那位妇人对她的理解和友善使她深受感动,她们就此成了朋友,还是在那时,她就知道了那位妇人有个叫约翰的儿子正在公学读书。如今,当年的公学学生约翰·克劳斯早已是个广有资历的银行职员了,他这会,就是刚刚从美洲新大陆回到国内。这个见过世面的年轻人,这个喜欢但丁的文学爱好者,一回国就强烈要求拜访母亲的旧友、自己的崇拜者、在大西洋彼岸也颇有文名的艾略特夫人。

我说,克劳斯羞涩地站到艾略特面前时,如果艾略特不是一个经历过风雨的女性而只是那时代里一个装腔作势的贵妇,她没准会昏过去的,至少昏厥半分钟吧,那是当时挺时髦的情绪表演。当然艾略特没有昏厥,甚至除了礼貌,她都没有太动声色,她惟一不得体的表现是,只问了句你好而没叫一声对方的名字,这是因为,她怕她脱口而出的是赫伯特而不是约翰。是的,约翰·克劳斯太像赫伯特·斯宾塞了,如今三十岁的克劳斯和当年三十三岁的斯宾塞简直如出一辙,当年三十四岁的玛丽渴望嫁给的那个人,此时复活了。

“我知道了,”辛希娅兴奋地叫,“克劳斯是斯宾塞的私生子。”

“唔?”我没想到辛希娅会冒出这么个念头,我呆住了。

“如果斯宾塞爱艾略特但又不能接受她的爱,这就说明他有隐私。我想呀,他一定是在剑桥预备班毕业后,回到家乡做辅导教师时,少年荒唐,和克劳斯他妈妈……对,那时十七八岁的他,就在克劳斯家做辅导教师,他学生是克劳斯的哥哥或姐姐……”

“就不能是他当铁路工程师时?”

“那时候……也不是不能,可是,那他们年龄就对不上了,他比克劳斯大十九岁。”

辛希娅的乱点鸳鸯谱给了我启示,如果让克劳斯成为斯宾塞的私生子,倒真能大大强化这个情感故事的戏剧性呢。可是,那就实在太离谱了,我并没有过分离谱的思想准备,若沿着辛希娅的构思往下走,恐怕我会找不到路的。毕竟这是真实的虚构,不是虚构的真实。

“可惜呀,这是纪实,我不能想当然地给斯宾塞硬安个子嗣。”

“就是吗,人家斯宾塞多纯洁呀,怎么能有孩子。”辛希娅改口了。

“怎么说话呢?按你这逻辑有孩子的就都肮脏污秽?”

“不是,我意思是……”

“好了听我的吧。”

我对我要讲述的故事,都急不可待了。我的艾略特,我的斯宾塞,他们真的已经跟我结下了不解之缘,此时若不许我想象他们编织他们,我都会觉得脑子发空,思想发木,血流发堵。

我说,自从克劳斯出现以后,艾略特就不再催促路易斯给斯宾塞写明信片和定期看望斯宾塞了,因为现在她已经拥有了“斯宾塞”。

我说,艾略特是个小说家,是个感性的人,她爱了斯宾塞这么多年,但爱的一直是个空壳。她希望和斯宾塞有文字的交流,但不能,她只能借路易斯之手向斯宾塞问候,然后从斯宾塞回复给路易斯的信中感受斯宾塞;她希望单独和斯宾塞促膝攀谈携手漫步,可这更不可能,足不出户的斯宾塞是个隐士,他要写作《心理学原理》,他要写作《伦理学原理》,他要写作《社会学原理》,他没有空闲来两位乔治热闹的沙龙,他只能接受路易斯的偶尔拜访,况且,即使艾略特有机会见到斯宾塞,他们也不能单独的促膝攀谈携手漫步呀;她希望……艾略特针对斯宾塞的希望都是镜花水月,这无法实现的希望便是她遗憾和缺失的根源。但现在好了,现在“斯宾塞”触手可及,她可以非常坦然地与他通信和会面。她在通信中可以尽情地表达关爱与思念,因为她的信全都有着堂皇的开头结尾:“我亲爱的侄儿”,“你慈爱的婶婶”;而在林中散步时,在豪华马车中,在沙龙聚会上,她这瘦小的老妇人,更可以毫无顾忌地任那高大的小伙子搀扶照拂守护……有克劳斯的生活也就如同是有斯宾塞的生活了,艾略特只能这样自我安慰;至于这两个外观上如出一辙的男人的内在差异,艾略特尽量视而不见:一个智慧饱学,一个平庸肤浅;一个执拗坚韧,一个圆通活泛;一个复杂得透明,一个简单得含糊;一个关心世界、人类、精神,一个钟情衣食、运动、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