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希娅平常住校,偶尔回家,回爸妈家,她自己没家。在住校和回家的间隙里,她一般一周至十天来我家一次,一次住一两个晚上。她两次来我家的间隔时间最短不少于六天,在我家留宿的时间最多不超过三十六小时。我俩以这样一种不松不紧的频率交往,倒不在于她学业繁忙或爸妈约束,而在于我对那种若即若离交往方式的喜欢和接受。辛希娅学业不忙,爸妈也不约束,我们若想一周在一起住七个晚上,也做得到,但我不想把我们变成准夫妻,为此,在我们认识之初,我对我们的交往频率就有意识地做了控制。开始时辛希娅对我的理智甚为不满,她不明白我为什么总要对她的到来推三推四,她甚至怀疑我还有别的女人。后来她就理解我了。她看出我是真喜欢她,但即使真喜欢,我也不愿多受打扰,这是我的合作原则。进而,她又习惯了我的方式并且也喜欢上了我的方式。
这天辛希娅来我家时,带来了厚厚的《斯宾塞传》。她说图书馆的这本书只有三册,都借出去了,现在这本,是她求一个自己有这本书的同学现从家里取来借她的,她要求我一定小心点看。这又是辛希娅性格中那个不哲学部分的本色表现了。她总是这样,有时候,很大的很重要的事会忘得干干净净,而很小的很无所谓的事却能办得认认真真。上回言及斯宾塞时,我不过顺嘴说说要了解一下那一辈子不近女色的英国男人是怎么回事,辛希娅就认真上了,费尽周章地将《斯宾塞传》借了来。其实我没时间操心斯宾塞,即使有时间,我对压抑感官的人也向无好感。可她把书带来了,我能不看吗?趁辛希娅在厨房做饭,我草草翻了几页这本厚书,觉得行文琐碎,内容枯燥,就放下了,只等着赶紧吃饭赶紧上床赶紧与辛希娅合作。转天辛希娅回了学校,《斯宾塞传》留在了我家,我连续几天总与它照面,却又读不进去,就觉得挺对不住辛希娅的。后来,为了辛希娅再来时我能对她有个交代,从周三晚上起,我放下手头正写的东西,找出我书架上的两本《乔治·艾略特传》,两相比对着读了起来。既然艾略特喜欢过斯宾塞,那我了解艾略特也就等于间接了解斯宾塞了。
我手头的两本艾略特传,分别出版于二十世纪的三十年代和八十年代,一个作者是英国的男教授,另一个作者是美国的女作家。他们在书中都提斯宾塞了,但前者仅说斯宾塞和艾略特都来自英格兰中部地区,算老乡吧,是一对好朋友,斯宾塞极为推崇艾略特翻译的德语著作《基督教的本质》和《耶酥传》;后者倒提及了艾略特曾向斯宾塞求婚的事,不过只有寥寥数语,是没有详细描写的客观报道。两书涉及斯宾塞的文字,加在一起不足两页。
我把两本合在一起近六百页的艾略特传匆匆浏览一遍,又接着去写我该写的东西,辛希娅再来时,我忙得说话都没空,自然与她合作的时间也只能推迟。我让她先睡,我说我没准要熬个通宵。幸好我手头的事情做得挺顺,没用通宵,我就关掉电脑离开书房了。看看表已凌晨三点,为了别惊扰辛希娅,我蹑手蹑脚地走路,小心翼翼地洗漱,开卧室门时都不敢喘气。可我多余了,卧室的床头灯依然亮着,辛希娅坐在床上,正倚枕披衣蜷着身子看书呢。她听到门响抬了下头,我看到,灯光照耀下她泪眼婆娑。
“怎么了心肝?”我以为她怪我冷落了她。“我这稿子挺急……”
“斯宾塞晚年对朋友说,在感情生活上他很满足,他爱过……”辛希娅手里捧着的是她早已读过的《斯宾塞传》,“他这么自欺欺人,恰恰说明了他心里多苦……”
原来是这么回事,她又可怜她同行呢。我过去抱她吻她眼睛。要是别人如此自作多情地杞人忧天,我一定会不闻不问,若必须闻问,也要附带几句冷嘲热讽;可她是辛希娅呀,对辛希娅这个无菌女孩,有时我很难直来直去,一剑封喉,尤其在凌晨三点这样一个时刻。我抱她一会又把她放开,郑重其事地说,斯宾塞没有自欺欺人,他不仅执着地爱过,也得到过别人的爱情,他有资格对自己的感情生活感到满足。我知道我这样说辛希娅会好受一些,她太善良了,她愿意让每个人都能得到她所理解的幸福与快乐。而现在,如果斯宾塞幸福快乐了,我就也能幸福快乐地和辛希娅合作一场,然后美美地一觉睡到中午甚至下午。
“唔?”果然,辛希娅眼睛亮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乔治·艾略特告诉我的。”
“瞎编。”辛希娅的情绪又低落下去。“她爱过斯宾塞不假,可斯宾塞不爱她呀;再说了,她很快不就和她的乔治好了吗。”
“你还挺了解艾略特呢?”
“我不了解她,我是看她跟斯宾塞求过爱,就找来外国名作家辞典看了她条目。”
“你不了解就好。”不过这话我没说出声,我说的是,“你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呀,你以为爱情只有一种模式吗。”
“那他们什么模式?”
“精神模式。”
“精神模式?具体点。”
“睡吧,你知道他们彼此相爱就行了呗。”
“不行,你不给我讲我闹心。”
看来我弄巧成拙了,幸福快乐的合作与美美的睡眠并未因我的敷衍而立刻到来。我忙换一种策略嬉皮笑脸地说,心肝,我想和你合作了,咱先爱咱的呗,管那两个英国佬爱不爱的干吗。可辛希娅说,你要不告诉我他们怎么爱的我就不让你爱。没办法,为了我自己的爱,我只得先告诉她那对她的同行与我的同行是怎么爱的。等我说完,天都亮了,我也困得睁不开眼睛。谁都可以想象,接下来我和辛希娅的合作该多么马虎。
其实我讲给辛希娅的故事没多少内容,斯宾塞艾略特提供给我的材料实在有限。可辛希娅是个难缠的角色,我三言两语打发不了她,所以,我东拉西扯构思设计的时间,远远超过了我对实际内容讲述的时间。这样,等我说到辛希娅大体满意时,天就亮了。
我总得先说说艾略特的自然情况吧,生卒年月创作成就之类,好在斯宾塞的情况不必我多嘴,辛希娅了解得比我充分。但是,当时英伦三岛上的社会习俗人文观念我不能忽略呀,我得调动大学时代读十九世纪欧洲小说时的记忆积累,尽量自圆其说地靠拢生活的真实与艺术的真实。我说,原名玛丽·安·伊文思的艾略特,与斯宾塞相识时已年过三十,还未涉足文学领域。那时虽然她已离开农村家乡,在伦敦一家刊物当着编辑,但二十多岁时在考文垂生活时期接受的反基督教的自由思想,使她更感兴趣的是宗教问题。那时候,这个思想活跃性格开朗的女人,不乏高质量的异性朋友,却从未恋爱过也没想过结婚嫁人相夫教子,她始终热衷于那种文化沙龙中的人际交往活动。在文化沙龙里,她虽然身为女性,扮演的却并非附庸风雅的贵妇人角色,她唇枪舌剑起来像男人一样。是在她三十四岁那年,熟悉玛丽小姐的人忽然发现,这个因自己容貌平平而一贯不事修饰的男子气概的姑娘,忽然成了个温和娇媚的美丽女人。当然了,这倒不是她做了整容手术,那时也没有,而是她心里边有了爱情,爱情使她放射出了美丽的气息。许多朋友都注意到了她的变化,但没人知道她这变化因谁而生;只有一个人忽略了她的变化,但这个人正是她如此变化的直接诱因。
“是斯宾塞!”辛希娅从被窝里蹦出来,像我猜想中的玛丽一样,周身放射出美丽的气息。只是我不知道,她这气息是因我而生还是因斯宾塞或玛丽而生。“他太麻木了,他眼睛里只有哲学,根本没有女人对他的爱。”
我点了点头。我说,当时斯宾塞已经出版了著名的《进化的假说》,也辞去了著名杂志《经济学家》的编辑工作,正躲在家中潜心著述。但他确实太麻木了,他只认为玛丽小姐是个杰出的思想者,却忘记了她还是女人,并且是个已经爱上他的女人。直到极富个性的玛丽小姐有一天单独找到他,问他想没想过要娶她为妻时,他还不合时宜地联想到一个这样的问题:为什么通常的习惯是男人求婚女人接受而不是相反。是的,这个小艾略特一岁的涉猎广泛的男人,那时也在研究社会学伦理学。显然,斯宾塞没想过与玛丽结婚的问题,这除了他的婚姻态度外,肯定也与伊文思家的姑娘容貌平平有关。但这仍不是最主要的。他欣赏她才华,才华能替代容貌。事实上,斯宾塞对玛丽的拒绝,或者准确地说,他不是拒绝,而是做出犹豫的表示,是他对突如其来的婚姻问题的正常反应。可自尊心极强的玛丽忍受不了这样的反应。她一直以为斯宾塞对她那些亲和的表示是爱情的暗示呢,可居然不是,这让玛丽羞愧交加,甚至让她怒不可遏。她不再给斯宾塞与她进一步探讨这个话题的时间,就屈辱地结束了这场非学术的单独对话。此后他们仍有密切来往,此后木纳的斯宾塞也表达过要与她再进行一次非学术的单独对话的愿望。可思想者玛丽·安·伊文思是个从未恋爱过的女人,她把进一步的交流理解成了进一步的屈辱,她不再给斯宾塞提供单独交谈的机会。可爱情的特性是什么呢,就是越得不到越有强烈的渴望。斯宾塞就是这样,他那独身主义的信念,一夜之间就被玛丽动摇了,他为自己因愚钝迟疑而失去了玛丽失去了爱情后悔不迭。玛丽越不给他机会他越往前靠拢,他由最初被动的接受者变成了积极的进攻者,他希望玛丽能被感化。从此,他这个深居简出的孤僻学者,竟开始频繁出入玛丽出入的那些场合了。
不久之后,斯宾塞陪同他的文学批评家兼政论家朋友乔治·亨利·路易斯到玛丽供职的编辑部做客,让他不可思议的是,几乎闪电般地,玛丽小姐就成了已婚男人路易斯的情妇,这让斯宾塞再次追悔莫及。接下来的情形是,曾最早对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给予高度评价的路易斯,敏锐地发现了玛丽身上的文学潜质,他鼓励玛丽从事小说写作;而天赋过人的玛丽,也很快即以乔治·艾略特的笔名登上了文坛。
“你明白了吧,斯宾塞的性格使他失去了艾略特,但这不能证明他没爱过;艾略特的性格使她放弃了斯宾塞,但她赌气式地给斯宾塞的好朋友当情妇,不也能从另一面证明她多爱斯宾塞吗。爱有时是以伤害的方式来表达的。”
辛希娅睡眼朦胧地接受了我这似是而非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