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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热爱:法大、耶鲁、华尔街历险记 §法学院学习的“四步大法”

美国法学院的学习过程,按照时间顺序会分为阅读、听课、做outline和考试四个部分。

阅读

曾经还在国内的时候,我就听说美国法学院的阅读任务是最可怕的。每天所有的科目加起来有几百页纯英文的案例要啃,还必须读到能够应付课堂上教授冷不丁的提问(cold call)的程度。

刚到美国的时候,我将按时完成阅读视为第一个重大关卡,严阵以待等待着第一波阅读任务的到来。开学前两周,我们收到了每个课的教授发来的大纲(syllabus),上面列明了这门课要求的案例书,以及每节课会讲到的案例,平均每门课每节都要讲两三个案例。

开学前一周,我在亚马逊上或租或买,备齐了所有的案例书。然后对照着syllabus,才搞明白第一节课的阅读任务是什么。第一周开学,除了第一天两节课的阅读任务比较少,只要100页,剩下的每一天都要读200—400页!

在开始万里长征般的阅读之前,需要先理解读案例对于法学院整体学习的目的,能从一个更高的维度去理解法学院帮助学生构建知识体系,对一门科目形成初步的系统性认识的过程。读案例的目的不仅仅是“读过”,而是要在这个阶段,将读案例动态糅合到整体的学习过程里。

为了做阅读任务而读案例,不是为了彻底理解这个案例的前因后果,以及判决背后的深层思考,而是先形成一个基于文字表面的,对于案例的案情、争议点、分析过程、法律规则和判决结论的理解。有了基础理解,才能在课堂上听到教授的深度分析之后,将一个学期的所有案例按照规则和趋势形成完整的体系。接着再通过自己总结整门课的提纲(outline)作为复习材料,将这种体系内化成自己的知识结构。

所以,在读案例时甚至没必要逐字逐句地精确阅读。法学院的阅读任务并不是让我们来提高阅读水平的,所以不能适用我们在准备托福、lsat时的精读训练法。针对一篇几十页的案例,我们并不是要对每一段都做结构分析,直到整理出全部的提纲,而是为听课做准备,抓住案情(facts)、争议点(issue)、法律规则(rule)、分析过程(analysis)和判决结论(judgment/conclusion)这五个要点。同时,一边读案例一边自己做案例摘要(case brief),将五个要点总结下来,是读案例时非常关键的一步。

做案例摘要涉及的大脑思维活动,其实跟“英语学习的方法论”和“lsat备考策略与原理大解析”中介绍的精读文本整理提纲的过程十分相似,本质上都是从文字中抽象出框架和逻辑。只是做案例摘要时,我们的关注的重点从阅读文字本身转到案例背后的实质内容,是一个通过创造结构辅助理解、消化吸收知识的工具。

我自己在阅读一个全新的案例时,一般都会走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去网上找一些英文的案例摘要,先花十分钟快速阅读一下,对案例的重点有个大致了解,需要记一下大体的争议点和分析结构,来辅助和加速后面的理解。

第二步:打开一个word文档,开始列出案例摘要的五个部分。如果第一步中找到的case brief写得比较好,理解起来十分容易的话,我会直接把一些关键句子复制粘贴到我自己的word文档里。这一步通常是五分钟左右。

第三步:大脑进入火力全开模式,一边阅读案例,一边寻找对应五个部分的关键信息,高度总结、浓缩后,填充到第二步中创建的案例摘要word文档里。这一步根据案例的复杂程度,通常会花30分钟到一个小时不等。

一边阅读一边总结案例摘要,其实也跟准备lsat一样,是锻炼大脑抽象思维能力的强度和速度的过程。

抽象思维能力的强度,决定了我们能通过阅读理解多复杂的案例。有些美国法律历史上非常关键的案例,在案例书上能占近100页,分为四五个争议点,互相之间彼此串联论证,逻辑缠绕如蛛网。如果思维能力没有达到一定强度,可能花再多时间也无法总结出令人满意的案情摘要。

但好在美国法学院对于案例的学习也是由浅入深的,刚开学的前几周,一般不会布置太难的案例。有些学校甚至会特意将抽象程度比较高、案例复杂的宪法课程留到一年级的下学期才学。

强度达到台阶以后,接下来抽象思维的速度就很关键了。

为了顺利推进后面的学习过程,每天将阅读任务完成到可以总结出五大要点的程度非常关键。法学院的学习是一个层层推进的过程,一个环节出问题,会影响下一步的学习。如果对案例的理解不够,那就会影响听课时的深度学习,在后期做outline形成知识体系的时候,就会出现一些节点的空白。

提高速度的办法,就是多做训练。我发现,通过一边读案例一边总结摘要的办法,可以帮助我快速定位理解案例的关键信息。在阅读字数最多的分析部分,我会在总结摘要的时候,试图自己总结判决书的结构框架、每个争议点的推理过程。这种边读边写的方法,能养成我在阅读时关注抽象逻辑的习惯,快速找到能串联信息的结构。

在全力做阅读任务的时候,还要时刻保持着全局意识,让阅读案例服务于整体的学习过程。这里面就涉及一个资源分配的问题。

美国法学院的学习过程,就好像是一场模拟的战略游戏。每个人都是战场上的将军,带领着自己的部队与敌人作战。每个人拥有的资源都是相同的——因为每个人一天都只有24个小时,一个学期用来学习的时间每个人都差不多。而最终的考试无非就是测试每个人通过消耗时间,在教授的带领下,利用大脑的加工活动把零散的案例串联成知识结构的能力。

所以,作为自己大脑的绝对主宰,我们这些“将军”都要时刻有排兵布阵的全局意识,时刻反思自己有没有将我们手里的资源最优化,也就是有没有最优分配时间。

在我从小长大的环境里,“努力”一直是一种优秀的品质。小时候只要我伏案写作业,就会得到妈妈的表扬。如果我有一次考试没考好,妈妈就会忧心忡忡地问老师:这孩子每天也花了很多时间在学习上,怎么还能退步了呢?

在我来到美国后才意识到的一点是,努力是分不同维度和等级的。努力的本质是消耗自己的专注力和时间,而每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在为一件事情全情投入前,花点时间前后观望,找出消耗最少、效率最高的路径,形成自己的方法论,才是真正的“高维”努力。

回到法学院的学习过程,阅读案例的时候也要有所取舍。可能时刻要衡量许多因素:

• 今天没时间完成所有的案例了,我是专攻一门课的案例做完整的案例摘要,还是尽量对每个案例都有一个大致的印象?

• 我有没有足够的精力和速度来对所有的案例完整摘要总结?对于一些简单的案例,是否可以简化摘要,争取读过一遍?周末有更充足的时间做阅读任务的时候,我再花一个下午来给一个复杂的案例做摘要,强化理解的同时锻炼抽象思维的速度?

• 是不是每门课的案例都要认真读?有些课上的案例比较古老,教授在讲课的时候也只是点一下判决中的逻辑,紧接着开始“借力打力”搭建自己的框架。对于这些案例,是不是快速扫一下判决结果就可以?

• 是不是有些课的案例,就是几年前美国最高法院的真实判例,且其中给出了一项法律规则需要平衡的各项因素?对于这些因素,是否应该在读案例的时候就通过做摘要的形式完整地总结下来?它们也许会成为考试时要直接引用的依据。

听课

听课是阅读环节的进一步延伸,也可以反过来帮我们理解:阅读任务要做到哪一步。

比如,我在读法学院第一年的时候,很快就意识到侵权和合同的教授不喜欢讲解判例本身,而是把一份判例放到时代背景里,结合当时的政治、哲学环境,给我们做深度解析。最后这整堂课的知识结构都是围绕着从level 1到level 3的思维过程展开的,有很多法哲学和社会思想流派的内容在里面。这就让我决定对于这门课的案例不要读得太仔细,因为有些几百年前的案例往往很长,对英语的使用习惯也与现在不同,读起来很费时间。这些案例的分析思路也与现代案例完全不一样。更重要的是,教授在上课时,往往会对这些案例“过时”的分析思路进行批判,结合后来的法哲学流派的发展,提一个完全不同的判决思路。

所以,对这门课我的策略是花最少的时间读案例,但是上课的时候全力以赴记下全部的内容,课后多去找老师讨论,理解老师独特的解析思路。

与此相反,我们民事诉讼法的老师不喜欢自由发挥,也可能是因为民事诉讼法的案例都以确立规则为主,能深入到level 3哲学层面的解读比较少,更多是为后世的诉讼程序确立比较清晰的分析框架。所以,教授喜欢拿着经典判例带着我们逐字逐句地解读。涉及极其复杂的程序设计时,教授会帮我们找出一条最清晰、最容易理解的路线。

这种风格的老师会让我反过来调整我的阅读策略,把课前最多的精力放到阅读民事诉讼法的判例上。提前仔细读了案例后,上课的时候反而会轻松很多。老师每次一提到判决书的某个章节,我就能迅速根据自己的摘要定位,然后跟着老师的思路把这条规则的推理路线再过一遍。

我还记得我法学院第一个学期,一共被cold call了两次,一次是在侵权和合同法课上,一次是在民事诉讼法课上。

侵权和合同法那次,教授问我怎么评价那个案例的判决,觉得判决结果体现了哪一种价值导向。我支支吾吾答不上来,这些问题读案例本身并不能找到答案,我又没有教授那种深挖哲学思路的思考能力。那次对我情绪打击很大,我课间休息的时候也没出去,坐在座位上垂头丧气。直到教授过来,在我耳边轻轻说了一句——you did a very good job today!(你今天表现得很好!)我当时心里一酸,教授一转身我就开始掉眼泪。

但是,民事诉讼法课上的那次cold call,可是我第一学期难得的高光时刻了。教授问的是一个高院判例中异议部分的思路,而我正好在前一天做了详细的案情摘要,对整套逻辑都记忆犹新。我流利地跟教授对答,感觉大脑在飞速运转,思维形成了框架和语言,那种能够自信输出的感觉真是太美妙了。几分钟的cold call结束后,我邻座的同学跟我点点头,给我竖了一个大拇指。

在法学院的学习过程中,听课的重要性在于,老师课上讲到的内容是形成知识框架、应对考试的直接依据。法学院的学习有一条黄金定律,就是如果阅读任务的案例里面提到的判决思路,老师在上课却没有分析的话,那考试的时候一定不会考。也就是说,期末考试的时候要整理和理解的材料,全部来自课堂上的内容。

法学院的课堂一般都大概遵循以下流程:

• 阅读任务里的案例回顾:大部分教授会通过与学生对答的方式,来帮助大家回顾阅读任务。比如,会叫一个同学起来简述案情,再叫另一个同学来分析原告和被告的主张,然后叫第三个同学来总结法院的判决和主要理由。

• 对案例的深入发掘:

1)level 1的法律规则:在对案例的深入发掘部分,首先会点明这个案例中可以适用于未来相似案情的法律规则,再探讨一下如何使用这条规则。比如,如果案情中的一个关键信息被改变了,那适用同样的规则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这个环节教授通常会举出一个假想案例(hypothetical)作为分析讨论的基础。这个假想案例是需要重点记笔记的部分,因为可能跟考试的时候老师给出的题目直接相关。

2)level 2的政策分析:分析完规则后,教授通常会深入规则背后的原理。法官是基于哪些政策层面的考虑才选择形成这条规则?这条规则体现了什么样的价值选择?

3)level 3的哲学分析:政策的背后一定是一种价值选择,而价值选择往往具有时代特色。比如,美国20世纪初的法哲学更注重自由,要求公权力与私权利分开,讲究限制政府的影响,法官应该保守造法,尽量遵循先例。但是20世纪中期的法哲学则更注重效率,认为公权力的调控可以弥补市场机制的低效,所以法官应该发挥能动主义,用判决塑造理想的社会现实。教授在这一阶段有时会开始自由发散,谈自己对于这些对立冲突的价值的理解。

• 案例本身在知识结构中的作用:法学院所有的学习科目都有极强的体系性,所有案例最后一定能前后串联,形成一个完整的分析问题的思维框架。所以教授在讲完了单个案例背后的规则、政策和哲学时,一定会与其他的案例联合起来串联结构。这个部分对于我们理解课程的内容框架,后期整理自己的outline非常有用。

• 知识结构本身:有的老师可能会在此基础上走得更远,对于一些非常经典、有代表性的判决,会开始分析它们对这个领域的历史影响,确立了什么承前启后的规则,是否塑造了一整代人对于这个部门法的理解。这个部分一般更加抽象,而且因为与案例的具体内容已经离得很远,在短短几个小时的课堂内未必能完全掌握。但是对这一部分的讲解往往跟这个教授自身的研究领域相关,或者是教授自己最感兴趣、最有热情的深度知识。可以先在课堂上记一个大概,下课后去找教授单独讨论。如果能深度掌握这部分的内容,在考试时能跟题目结合起来谈的话,会很容易让教授眼前一亮。

我们作为英语非母语的学生,在美国法学院的课堂上,大概都会遇到同一个问题:上课没办法全部听懂怎么办?尤其是到了教授没有严格讲案例,而是开始自由发散一些哲学、政策领域的思考时,旁征博引,语速又开始变快,很容易就漏掉重点。

我有一个很笨的办法,就是在觉得自己听不懂的时候,强行进入一个打字速记的模式,先把能听懂的每一个单词、短语或句子都原封不动地打下来,实在听不懂的音节就先用一个相似的代替。很多人会觉得,在打字的时候没办法专注理解信息。一边记录一边理解的确需要非常高超的大脑多线程处理能力。但是在语言障碍下,有时即使我们在专注于理解、暂时不记录的情况下,也没有办法听懂100%的信息,会留下许多信息空白,课后大概率是没办法留下什么深刻记忆的。我会衡量、量化自己记笔记和不记笔记能理解的信息程度。比如,如果不记笔记,专注听讲,我能理解70%的信息,记笔记的话我能理解50%,但是会多了好几页纸的文字记录。我会选择用这20%的信息流失来换一个文字记录,因为我很有可能可以通过事后解析这些文字记录,把自己对信息的理解率达到90%。

这是因为,课堂的内容听不懂,通常有这几种情况:(1)一句话里面有几个单词没听懂,从而影响对整句话意思的理解;(2)一段话里面有关键的一两句因走神而漏掉了;(3)教授的一大段讲解和独白,虽然好像每个单词都能听懂,但是就是无法理解背后的内容。

这三种情况,都可以通过记笔记来有效解决。

对于情况(1),其实原因只是我们的大脑还不习惯教授的特定声音信号。在“英语学习的方法论”中我提到过,听力训练的本质就是大脑去识别声音信号和分析信号,训练过程就是不断去适应一个声音信号的不同版本,逐渐加快大脑的处理速度。在课堂上每次听到一个没理解的声音信号,但是通过记相似发音的方式去将这个信号记录下来,实际就是在调动大脑的一切资源去拆解这个信号。有时一句话即使有单词没听懂,我还是会把这句话写下来,然后再扫一眼刚刚敲下来的这句话,有了上下文,忽然就明白刚才那个没有理解的信号是什么意思了;或者在课后借同学笔记对照一看,忽然恍然大悟。

对于情况(2),我的办法是去找同学借笔记,有时会一口气借好几个人的。因为自己的笔记信息量很大,不管听没听懂都把内容迅速记下来了,跟同学的笔记做对比时,很容易定位到自己上课没听懂的部分,事后对着不同的笔记反复琢磨,很多课堂上的问题就能想通了。

对于情况(3),很多时候同学的笔记也是一塌糊涂。这里已经不是听力的问题,而是单纯无法理顺教授逻辑的问题。遇到这种情况,我也是尽量做打字员,事后拿着这些笔记去教授的off hour提问。因为我笔记精确记录了教授说的话,提问的时候也更能有的放矢,有时会直接问教授,课堂上的某一句话背后到底是什么意思。

还有一种情况是,对于有些教授对法律政策、哲学的深度分析,虽然当时在课堂上没听懂,但是随着这学期学习的继续深入,很多其他课程的知识点串连成结构,期末复习的时候再回来看笔记,忽然就明白这些知识空白了。

做outline

如果让我用一句话总结在美国法学院考试拿高分的技巧,那就是做outline。outline是一份长达几十页到上百页的复习材料,是自己对这一学期所学到知识的系统性总结,以提纲的形式将所有零散的案例搭出结构,形成清晰的逻辑。

我一直觉得,法学院的学习过程,就是在脑海里把一个抽象的房子慢慢搭起来的过程。每次的阅读任务和课堂上讲的案例,只是普通的砖瓦、散沙,但最终考试要检测的,是井井有条地建起一个大楼,这也是我们学习的目的。这个大楼还要有电梯和门牌号,当考试时问到某个争议点的时候,我能清楚地知道要走到哪个房间去把知识取出来。

换句话说,outline是一个人脑海中抽象思维框架的文字性展示,所以具体的格式、篇幅、风格和内容因人而异。因为每个人对课程的抽象理解形式不一样,制作的outline也会有完全不同的思路。只有按照自己的思路做outline,才能真正对这门课程的知识有抽象的理解。

尽管在网上可以买到很多商业版的outline,有些学校高年级的同学也会主动分享自己去年在这门课上做的outline,但我从来都是坚持自己做——只有自己亲手把所有的材料放到房间里,一点点建立好索引和目录,才能在脑海里形成清晰的架构,能够在有需要的时候迅速定位相关的材料。

outline有两重作用:一是在学期中后期复习所有学过的内容,搭建知识结构的产品;二是在考试时直接参照。法学院的考试形式通常都是开卷的案例分析,时间通常都很紧迫,比如,三个小时里面分析四个案例。每个案例会涵盖许多争议点,教授往往会把案情设计得特别复杂,有时光是读完案情就要20—30分钟。找到争议点之后,还需要快速援引相关的规则、政策和价值考量,给出全面深度的分析。这些分析的材料并没有任何现成的索引,因为每个教授会考的争议点都不一样,所以需要自己根据这个学期学过的内容来做outline,在考试的时候作为开卷的唯一参考。

因为outline是考试时的直接参考材料,在做outline的时候,必须根据考试的要求量体裁衣,有针对性地进行准备。

比如,我的民事诉讼法的outline是完全流程图的形式。因为民事诉讼法案例的案情往往比较复杂,诉讼流程的分析又要精确到很多步骤,流程图能让我清晰地回忆起每一步需要考虑哪些因素,适用哪种逻辑来做出决策。

对于侵权和合同法,我的outline分为三个独立的部分。第一部分是level 1,纯粹是对所有案例规则的理解,按照争议点的结构列出分析框架。第二部分是level 2,每个争议点的规则下面,都排列了正反双方的各种政策性论点。第三部分是level 3,针对课堂上讲过的一些对于价值选择的讨论,我用分级结构记录了教授每一层讲到的思路,从历史变革、社会影响、哲学思考的角度都做了详细的总结。这是因为在侵权和合同法考试里遇到的每一个案例,教授都会要求我们从level 1、level 2和level 3的角度进行分析,outline也必须与这三个主题相对应,才能面面俱到。

对于物权法,争议点比较琐碎,一个案情中可能涵盖许多不同的争议点,需要把它们都找出来才能拿高分。所以我除了正常的完整版outline,还单独做了一个只有五页的浓缩精简版,只是列出了所有可能的争议点,并在下面用一两句话列出最主流的规则。物权法考试是所有科目里时间最紧的,这份浓缩版outline节约了我很多时间,我在读案例的时候几乎是对照着它去看,遇到相关的争议点就赶紧圈出来,不相关的就打叉,最后分析的时候才没有错过任何一个争议点。

那outline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呢?

我从考lsat的时期就觉得,抽象思维的框架是分阶段的。就好像做一道菜,我们不可能把所有原材料一口气扔到锅里,直接混合完了上菜。要先洗菜、切菜、腌制……也就是说,要把所有最原始的材料进行预加工,经过了制作半成品这个中间程序之后,才能下锅炒菜。做outline也一样,阅读任务就是食物的原材料,而outline是我们的成品菜,中间的预加工过程就是听课和整理笔记。

我一般每堂课下来都能打出十几页的笔记。这些笔记并不是成体系的,因为我当时还并不具备一边听一边按照逻辑重新排列信息的能力,只能尽量把老师的话原样记录下来。所以一般每天下课回到宿舍,我都会立刻对照着从同学那里借来的笔记,把今天课上的所有笔记重新整理一遍。最迟到第二天,我也会把前一天记下的笔记进行一次再梳理。这个时间间隔一定不能太久,因为课堂上以记录老师说的话为唯一目的所做的笔记,有些话语必须要凭借着对当时课堂讲授上下文的记忆进行解读。如果隔了太久,记忆流散,解析笔记的难度就会大很多。

在解析笔记的时候,我会力图把所有的内容都重新归纳成前后通顺的语言,让我日后不需要依赖记忆来回顾课堂内容。比如,我会以案例为框架,在下面用分级列表的形式,把老师讲到的所有内容按照逻辑排列出来,尽量在这一步就形成体系。

整理完的笔记我会放到一边,但是隔了更长的一段时间,比如,完成了课程内容的一大块章节之后,我会回过头来把所有的笔记再看一遍,看看能不能在更高的维度抽象出一套不同结构的信息。在这个阶段,我还会参考往届同学的outline,以及一些市场上能买到的、对这个学科通用的outline。遇到相同的争议点,起码在level 1阶段,这些参考资料对于理顺法律规则的结构很有帮助。我会不断重复这个过程,直到在考试开始前两周,把所有的outline都做完,用剩下的两周来全力做模拟考试。

考试

从考试前两周开始,法学院学习的过程就进入了关键的最后一个阶段。在这最后一个阶段,我们要做的事情就是研究这门课往届的考题。

法学院的考试通常都是案例分析,针对一篇案例,分析的结构通常都是irac结构。开篇先点出这个案例中涉及的所有争议点(issue),可能只有一两个,也可能有六七个之多。针对每个争议点的分析,通常先从可适用的规则(rule)开始。因为美国是判例法系,普通法案例里的法律规则基本上不会来自成文的法条,而是从过往的案例中总结出来,因此在这个阶段,要引用课堂上学过的案例的关键部分。

接下来的部分就是分析(analysis),几乎所有的考试都会强调要从双方的角度进行分析(argue from both sides)。法学院考试中的案例很少是简单地适用规则得出结论,而是会存在模棱两可的事实、双方对立冲突的立场,正反两方都能从案情中找到有利于自己的事实。所以在分析阶段,我们要跟自己左右互搏,结合案情把不同的立场都说一遍。

虽然要分析不同的角度,但是在考试时,我们的答案还是要指向一个结论(conclusion)。比如,我们在分析双方的论点后,点明其中一方的论点更贴近于以往判例,因为它们具备相似的政策和价值考量,从而得出一个支持其中一方的结论。

在具体备考时,由于每个教授对于分析结构和方法的偏好不同,在答题的时候也要量体裁衣地使用一些小技巧。比如,我遇到过喜欢学生用双引号严格引用以往判例的教授,强调学生要在答题中体现出他们对法律规则的精确掌握。还有些教授要求在分析阶段,答题要有清晰的结构去跟以往案例做对比,例如,要比较两种不同的案情。但是,有些教授就对规则层面的分析不太重视,甚至连学生有没有找全所有的争议点都不在意,只关注学生对问题的理解是否足够深入,能否抽丝剥茧到哲学和价值导向的层面,去看到一个案例争议背后真正的内涵。

那要如何知道每个教授有什么偏好?又要怎么去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呢?

值得反复强调的一点是,法学院学习过程中的“四步走”是系统性的策略,虽然大体按照时间线展开,但我们应该如同战术高明的将军一样,在战争开始前预测每一步的变化,并据此做出安排。

大部分法学院应该都会公布每个教授的历年考题和优秀学生答案,或者有的教授会把这些直接群发给所有学生。第一年在上了一个月左右的课之后,就应该花点时间把每门课的历年考题都看一遍,力图理解教授考试的风格,从而有针对性地听课、做outline、准备考试。

法学院的教授都还会有off hour(办公室时间),会在每周一个固定的时间在办公室给学生答疑。我自己觉得这是难得的跟教授交流的机会,所以经常去听off hour。我会带着自己整理好的笔记,直接对我笔记上那些信息空白的部分进行提问。有时我会拿着往年的真题去跟教授讨论某一种具体答题风格的优缺点。到临近考试的最后两周,我还会做往届的试题并把答案拿给教授看,让教授点评我的分析思路,是否抓到重要的争议点等。

所以,到了离考试还有两周这个时间点,我们虽然还没有正式开始“模考冲刺”,但之前所做的一切准备工作都是严格围绕着考试的要求展开的,应该也已经针对不同考试的特色而建立起了自己的知识结构。这最后的两周,就是要不停地根据往届的真题,严格计时做模拟考试。

同lsat的模考不同,法学院的模考,并不是通过一次次严格的逻辑训练来提高大脑的抽象思维速度,而是加强自己与outline之间的联系,习惯快速打字分析题目的流程,是一个为正式考试所做的“热身”过程。所以理论上每门课做上两三次的模考就足够了。

但是考虑到考试的时间限制,模拟考试还是很有必要严格计时的。开始模考的时候,手里应该有一份自己已经完成的outline,可以通过模考来测验自己的outline能否满足考试要求,是否可以快速定位争议点,引用判例规则进行分析。所以模考同样也是一个对outline查漏补缺的过程,发现了问题还可以在最后关头调整outline的格式。

关于法学院的模拟考试,我们可以在这里来看一道模拟题目:

玛丽和杰克都住在某小区的同一栋公寓楼里,公寓楼有门禁系统,只有住户才能打开楼下的大门。但是最近公寓楼的大门坏了,住户们跟物业投诉了好几次也没人来修。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玛丽家里被人破门而入,凶犯试图强奸玛丽,但是被玛丽反抗后落荒而逃。玛丽也因此受了轻伤,遭受了很严重的心理伤害。

玛丽报警时提到,事发当晚她没有听到公寓楼的大门被打开的声音。于是警察怀疑作案人员是公寓住户,遂从玛丽的皮肤、公寓楼的信箱和门把手上提取到了dna样本。dna样本被送往警察局的合作机构——汉诺威实验室进行分析。汉诺威实验室的鉴定规则中有一个条款是:他们对dna分析结果所产生的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均不负责。

dna分析结果显示与杰克相匹配,于是杰克被警察以强奸未遂起诉,主要证据是汉诺威实验室的dna分析结果,最后杰克被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刑。

时间过得飞快,距玛丽家被人闯入已经过去一年了,公寓楼的大门还是没修好。有一天晚上,玛丽的家又被人破门而入,作案手法跟上次一样,不同的是玛丽自上次的意外后,买了把枪放枕头下面,她直接一枪击中了凶犯。

凶犯受了重伤住进了医院,随之被警察逮捕。在医院被警察询问的时候,凶犯汤姆对两次犯罪供认不讳,他说他之所以想要对玛丽下手,是因为玛丽的公寓楼大门门禁坏了,而且玛丽自己的防范意识也比较差——他第一次犯罪的时候,玛丽家的门没有锁,第二次虽然门锁了,但还是被汤姆撬开了。dna分析结果证实了汤姆的说法——他才是第一次破门侵入玛丽家里的人。

那杰克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他的dna样本那会儿被弄混了,但不知道是警察还是汉诺威实验室犯的错。唯一知道的是两边的dna检测程序都有漏洞。

现在,玛丽和杰克同时找到了你,想让你来代理他们。请问他们两个分别可以告谁?胜算多少?注意:不需要讨论汤姆做被告的情况。

我一般在读案情的时候,会习惯一边读一边画人物关系图,用来迅速提醒自己案情关键角色的关系。在这个模拟题目中,第一步是根据人物关系来找争议点。可能的原告有两个人,玛丽和杰克。排除了汤姆做被告后,可能成为被告的只有警察、汉诺威实验室、公寓楼。所以一共可能有六组原被告的人物关系。

在读完案情后的十分钟之内,我们在落笔前应该能迅速做出以下分析:

玛丽→警察:玛丽可以起诉警察侵权法中的过失责任(neg-ce)。根据美国的判例,过失责任成立需要四个要件:责任(duty),责任未履行(breach of duty),因果关系(causation)和损害(injury)。每一个要件是否成立,都有具体的案例法规则可以对应,需要单独分析做案情对比。

玛丽→汉诺威实验室:玛丽也许可以起诉汉诺威实验室合同违约。虽然dna鉴定的合同是警方和汉诺威实验室签的,但玛丽有可能是合同法中承认的第三方获益者,可以获得合同违约的救济。实验室的检查结果会被用于刑事起诉,而警察是具有公共属性的机构,所以汉诺威实验室是否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如果现有的判例不支持玛丽的主张,玛丽能否以汉诺威实验室损害公共利益为基础请求法院更改规则,形成新的判例?考虑到汉诺威实验室的鉴定规则中有免责条款,这里还需要分析现有判例中对于这种免责条款是如何处置的,是否在一定情况下,这种免责条款不生效。

玛丽→公寓楼:因为公寓楼没有及时修理门禁,玛丽同样可以起诉公寓楼的过失责任,分析责任、责任未履行、因果关系和损害四个要件。同时,玛丽还可以根据与公寓楼的租约起诉,租约中也许会有要求公寓楼保证公共设施及时得到维修的义务。

同时,还要从警察、汉诺威实验室、公寓楼的角度对玛丽的诉讼请求进行分析。比如,因为玛丽第一次没锁门,可不可以主张共同过失(comparative negce),以减少损害赔偿的责任?玛丽第一次被袭击后,明知楼下的门禁是坏的,但是没有搬家,只是买了把枪,是否意味着玛丽主动承担了被破门入户的风险(assumption of risk)?这里要从迅速定位到comparative negce和assumption of risk部分的outline,跟先例判决中的情况做对比。

最后,对于玛丽的损失认定,如果仅仅是基于过失责任起诉的话,只能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但是案情中明确指出了玛丽遭受了精神伤害。这种损失在传统侵权法上是不受保护的,但是近几年出现了松动的趋势。这里需要定位到outline中关于是否应该赔偿精神伤害的案例中,找出正反双方的政策性主张,结合案情进行分析。

找出所有的争议点和基本的分析方向后,就可以开始动笔写答案了。在考试时间紧张的情况下,我一般有了一些思路后就会迅速动笔,然后边写边想,有的时候思路会越写越清晰。

在写答案的时候,对于具体如何分析这些争议点,还必须设计好答题策略。我一般会在答题的最开头把所有我想到的争议点都写下来,然后从我觉得最重要的、与课程的内容涵盖最紧密的开始分析。比如,对于玛丽的主张,我会优先写警察的过失责任、汉诺威的违约责任和免责条款、精神损害赔偿这三条,因为我们当时那学期的课堂上,对于这三种法律问题学过的案例比较丰富,有许多可以用来分析的材料。

此外,对于答案的结构还要进行优化。这道题目里要同时分析玛丽和杰克的主张,所以是否可以把两个人的主张合在一起分析?比如,对于公寓楼的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两人可以援引的案情都是极其相似的,但是针对警察和实验室的过失责任可能需要分开分析。最后还要决定是要以人物为线索,先分析玛丽所有的主张再分析杰克的;还是以具体的争议点为线索,依次分析两个人可以主张的过失责任、违约责任等。

我在答题的时候,一边双手飞速打字,一边大脑在不停地运转,时刻计划着接下来时间要分配给哪些争议点。这种边写边想的流畅感,在法学院的学习过程中不断出现——比如,我要一边做阅读任务一边做案例总结、一边记笔记一边试图理解信息。平时的积累可以让我们在真正考试的那一刻做到游刃有余,不管是实体法律的知识结构,还是边写边想的答题策略,都依赖于过去的学习过程中已经建立起来的思维习惯。

总结起来,在最后的考试环节,想要取得很好的成绩,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 有一份自己做的完整的outline,跟考试的形式紧密联系,而且我们通过模考熟悉这份outline的结构,可以用来帮我们找争议点、适用法律规则。

• 要能在考试规定的时间内做完所有重要的分析,这就要求我们具备足够的打字速度,以及边写边想的思维能力。

• 我们对题目的分析方式和技巧,要符合教授的要求。

• 心态要稳定强大,大脑要冷静高效地输出内容。

将这些因素都汇聚到一起,需要我们在平时的学习中认真做好阅读任务、听课、笔记和outline的每一步。法学院的考试靠的绝不是几周或几个月的临时突击,而是融合了这一学期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的努力。

从心态上,我一直没有把法学院的学习过程当成一种压力和任务,而是一个挑战自己、构建知识体系、强化思维能力的美妙过程。我在学习上所耗费的时间,并不仅仅是为了考试时的那些成绩,而更是为了探索不同的可能性,成为更好的自己。

我现在回忆起最开始来美国读法学院的那一年,记忆中最美好的时刻,是第一次把列的一些案例串在一起,在outline中搭出了一套规则结构的时候。那一刻脑子里像开了漫天的烟花,忽然觉得法律知识美得不可思议。法哲学的学习,还让我把几百年来美国法学界最核心的正义观都过了一遍。我好像举着火把行走在历史的长廊中,看着每个时代熙熙攘攘的辩论和思维的碰撞。这个过程让我第一次发现,原来世界还可以被这样理解,法律不仅仅是浮在表面的规则,而可以走得更深,一直走到那套最核心的问题上去——我们想形成一个怎样的社会?我们需要怎样的国家和政府?我们要在社会中做一个怎么样的人?

这也是美国法学院的学习经历给我最大的礼物吧,让我学会深度思考,学会探寻表面现象背后的抽象逻辑,懂得找到事物背后的深层规律,从而更深入地理解这个日益复杂、飞速变化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