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法学院的第一课
到美国的第二天,我便迫不及待地去看乔治城法学院的校园。校园果然位于国会山附近,近到我参观完校园后还顺便去国会山转了一圈。法学院的校区一共只有三栋建筑,一栋是宿舍楼、国际图书馆和健身房,一栋是教室和办公室,一栋是主图书馆。乔治城法学院的风格十分现代,与我想象中古色古香的美国校园并不一样,完美融入周边的建筑之中。
因为还在暑假的缘故,学校非常安静。我走了一圈,拍了几张照片后,就兴致勃勃去了华盛顿特区的下一个景点。
临近开学,facebook上的新生群都开始活跃了起来,学生们开始自发组织活动,在正式开学之前先彼此熟悉。我报名参加了一个女生组织的一起去逛动物园的活动,早上先去她家集合,不久就来了七八个陌生人,大家大声地自我介绍、握手聊天,迅速就变得十分热络。去逛动物园之前,大家还去了趟超市,买了啤酒、红酒、烈酒、雪碧和一箱矿泉水,然后把水倒掉,把各种酒精混合着饮料装进矿泉水瓶放进了书包里,准备边逛动物园边喝酒。
那个下午的天气炎热干燥,美国同学们却丝毫不受影响,一边喝酒一边情绪高昂地聊天,说上几句便哈哈大笑,身上全是汗,却依然大步流星往前走。美国人好像只要有酒精助兴,通过漫无边际的聊天,便能体会到巨大的兴奋,远远超过了炎热气候所带来的不适。
我愁眉苦脸,完全无法体会到这种社交活动的乐趣。用英文交流本来就要消耗额外的精力,何况还是在这样的天气。好不容易逛完动物园,我赶紧说我身体不舒服,有点头晕,飞一般地跑回了住的地方,打开空调把自己蒙在被子里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
又过了几天,我搬到了学校宿舍,和另外两个中国女生一起住在一个三室一厅里。学校组织了大巴,连续好几天带学生去附近的沃尔玛、宜家等地方采购生活用品,我连跑了几趟,终于把我的小房间布置得有模有样,算是在新环境里正式安顿下来了。
万事俱备,就等开学了。
我第一学期一共要修五门课:法哲学、财产法、民事诉讼法、合同和侵权法以及法律写作。这五门课并不是美国法学院的传统科目,原因是我选择了乔治城法学院的b类培养方案(curriculum b),是学校在1991年另辟蹊径开设的一套教学体系,全美上下只有乔治城在使用这套方案。乔治城第一年有六个“班”(section),只有第三班的人会使用这套培养方案,可以说是美国版的法学实验班,也就是我们这个section 3。
传统的法学院教学体系里(也就是乔治城的curriculum a,a类培养方案),第一年要学习的法学科目基本包括宪法、合同法、侵权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刑法、财产法以及法律写作。相比而言,b类培养方案的特色在于:
• 高度整合基础学科,包括把侵权法和合同法放在同一门课里面学习。
• 加强法学理论的学习,包括单独开设一门法哲学课,并且在其他科目中会涉及大量理论内容,比如,财产法会专门学习法经济学的内容。
• 大量的写作任务,比如,增加课后写essay的作业,并计入成绩。
除此之外,b类培养方案的课程名称也不一样,比如,民事诉讼法不叫civil procedure,而叫“法律程序与社会”(legal process and society),具体对比如下。
第一个星期的阅读任务并不多,五门课加起来大概有300页左右,可能是考虑到新生需要时间逐渐接受的缘故。我兢兢业业完成了全部的阅读任务,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整理出了笔记,但并不确定自己读懂了。在刚开始读法学院的时候,我还不太明白到底要从这些阅读任务中读到些什么。
2013年9月3日,是我在法学院第一年开始上课的第一天。第一门课便是侵权与合同法,当然在b类培养方案中它叫bargain,exchange and liability,直译是“讨价还价、交换商品和责任构成”。开始上课前,几乎每个学生面前都放着一个苹果笔记本电脑。因为这门课前几节的阅读材料是电子版,桌子上并没有案例书。我提前到了教室,因为担心自己听力不好而坐在了第一排,打开电脑上阅读材料和自己阅读笔记的窗口,正襟危坐地等着上课。
与我战战兢兢的状态相对比,班里的美国同学可是自在悠闲多了。距离上课还有两分钟,教室里还是一片嗡嗡声,几乎每个人都在跟身边的陌生同学聊天,跟我想象中大家都一脸紧张地盯着电脑回顾阅读任务的内容相差甚远。相比起中国人习惯在集体中隐藏自己,低调行事随大流,美国人在人越多的环境下越放松,会尽情地与他人聊天并展示自己,全心全意沉浸在释放个人魅力并与其他个体发生联结的过程中。
这时,教室门开了,一个看着有些瘦弱,头发和胡子有些灰白的大叔走了进来。教授看着只有50多岁,休闲衬衫配牛仔裤,一脸轻松但目光犀利,并不是我想象中西装革履板着脸的样子。教授的右臂残疾,所以他用右臂夹着一个笔记本,一言不发开始用左手在黑板上写字,这时教室渐渐安静了下来。这位教授姓peller,也就是皮勒教授,毕业于哈佛法学院,维基百科显示他是“批判法学理论”的领军人物。
大家纷纷开始打字,我也赶紧集中注意力看看皮勒教授在黑板上写了些什么:
写完这些,皮勒教授放下粉笔,一句废话没有,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介绍,就开始给大家讲section 3成立的目的和课程设置的特色。他说道,这套培养方案设置的目的就是将一年级的传统科目进一步抽象化,从更为理论的角度发掘它们之间的内部联系,比如,侵权法和合同法中有许多相互呼应的法律概念,后面都对应着同一种思想和理论。
对于他写下的这两列板书,他进一步解释道,这是美国法律的基本框架,是我们应该完全内化的基础概念。在美国,“法律”的来源有三种:(1)宪法;(2)根据宪法由国会或州议会制定的“成文法”,以及法官在宪法权力范围内对成文法的解释;(3)在成文法没有涵盖的领域直接判决案例从而形成的“普通法”。而法律的位阶又有两层,就是联邦法律和州法律。两者并非是完全从属关系,而是根据宪法有各自的领域和分工。
接下来,皮勒教授又帮我们奠定了一个在法学院学习中贯穿始终的概念——三层法律理论,这个概念让我受用无穷,为我之后的许多年在理解其他问题时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思维模型。皮勒教授解释,我们理解任何法律,都要知道它有三个层面:level 1、level 2和level 3。
接着,我们通过一个普通法案例,把这“三层法律”的概念过了一遍。
这个案例是hurley v.eddingfield,1901年的一个案例,原文非常简短,案情也很简单。被告是原告的家庭医生,原告身患急病,请求被告上门就诊。原告明确告知当时没有其他的医生有空,被告是他唯一的希望。被告当时并没有其他的患者,也没有别的紧急事务,但拒绝为原告就诊。因为医生未能到场,原告死亡。原告的家人将医生告上法庭,声称如果被告能及时到场,原告便不会病情恶化而死亡。原告的家人要求医生赔偿一万美金。
这个案子有两种判决:被告应该承担赔偿,和被告不应该承担赔偿。
在level 1层面,这两种解决办法后面代表着两种不同的法律规则。
•被告不应承担赔偿:医生在治病救人时,属于与患者进入了劳务合同,患者支付诊金,医生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基于合同自由原则,任何人都可以选择不进入合同。因此,医生没有义务为原告就诊,不应该承担赔偿。
•被告应该承担赔偿:合同自由原则存在例外,需要考虑现实因素和不进入合同所造成的结果。在这个具体案例中,医生拒绝就诊直接导致了病人的死亡,因果关系牢固,所以被告应该承担赔偿。
在level 2层面,这两种规则背后有两套完全不同的逻辑、理由和政策。
•被告不应承担赔偿:侵权与合同法中都强调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不作为则无责任。如果一系列事情在你身边发生,你岿然不动,则不管事情发展到什么程度,你都无须承担责任。但如果你主动参与到了事件里,不管你的行为有多微小,也可能引起一连串的蝴蝶效应,那你就进入了有可能承担责任的范畴。比如,你看见一个人落水而没有去救,那个人溺水而亡,你不用承担责任。但如果那个人在落水之前,你正好在岸边洒了一摊水,弄得地上很滑,那你就算“作为”了,有可能要为这个人的死亡承担责任。这背后的逻辑是,当一个人“作为”了,对社会和他人会产生不可控制的影响,因此从自由的私人领域进入了公共领域,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是当一个人没有“作为”,法律假定他依然处于私人范畴,不应该利用公权力来施加惩罚。在hurley案中,医生属于不作为,所以依然保持在合同自由的私人领域里,法律不能强迫其踏出私人领域进行“作为”,承担公共责任。
•被告应该承担赔偿:否定区分“作为”与“不作为”这种僵硬的司法规则,认为更重要的政策性考量是被告的行为,与事情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对被侵害人的现实影响。如果法律认为医生的不作为可以让其逃脱责任,而不管其不作为是否会造成另外一个人的死亡,那法律就是在鼓励这样一种冷漠和袖手旁观的道德观,不利于建立起热心互助的公民社会。在hurley案中,因为当时的种种因素,医生是唯一一个可能挽救原告生命的人,他的不作为实质上造成了原告死亡的事实。基于这种因果关系,法律应该惩罚医生的不作为。
更深一层的level 3,则是要探究不同的逻辑、理由和政策背后的司法哲学,甚至是社会主流的价值观。
•被告不应承担赔偿:代表着美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法律古典主义(classical legal thought)。法律古典主义在经济上可以对应亚当·斯密提出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强调政府少参与经济,鼓励公民自由参与竞争,从而形成市场经济。从法律和政治制度的角度来说,这种哲学要求对“公”和“私”作出严格的区分。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不仅体现在立法和行政领域,司法同样属于“公”的范畴,不能任意介入和影响属于公民自由的“私”的范畴。从方法论的角度来说,法律古典主义推崇形式本身(formalism),强调法律是一门科学,需要采用界限分明、强调严格逻辑的推理过程。“作为”和“不作为”便是一条用来区分公权力和私权利的明确界限。个人如果“作为”则属于自愿进入了公权力范畴。
•被告应该承担赔偿:代表着20世纪前期流行的法律现实主义(legal realism)。法律现实主义者们意识到,法律不是一门科学。面对个体案例背后代表的复杂现实,法律无法用严格的推理和等式得出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结果。因此,法律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必须要有弹性,在涉及个案时考虑到具体的因果关系和对社会的现实影响。信仰法律现实主义的人们要求法官不能机械地适用规则,而要积极参与到政策辩论中,鼓励司法能动主义。在hurley案中,不应该机械地套用公式,因为医生不作为而判定无责任,而是要分析不作为的后果对社会的影响,包括是否会影响未来人们在作出类似决策时的动机。
皮勒教授用一个案子串完了level 1到level 3,将近两个小时的第一节课就这样结束了。
二、学习方法论初养成
第一课结束时,我在电脑上拼命敲了十几页的英文笔记,但对这“三层法律理论”的理解还是非常有限。到底如何从三个不同的层面来理解hurley案,我用了一整年的时间才真正做到融会贯通。
万事开头难,开学的前两个月,我一直处于一种濒临崩溃的状态。我发现,相比于美国人甚至是在美国读了本科的中国同学,我即使是大学英语专业毕业,英语水平还是差得太远,听说读写样样都不行。那一个月,我觉得自己上课最多能听懂一半,而且有的教授声音比较小,吐字又很快,一节课下来我似乎什么都没听懂。每节课都敲了一大堆笔记,但是回头看起来却无法连成完整的概念。第一个星期过后,阅读任务越来越重,每天上课到下午四点,晚上还有一两百页的reading要读,每天都要读到深夜一两点才能勉强完成。我的写作也很费劲,有一次想要写封邮件问教授一个问题,却憋了半个小时才写出来200字。有时候课上小组讨论,我的发言总是结结巴巴,与同学聊天也总是节奏慢上半拍,要反应一会儿才知道要回答什么。
当时的我,基础差、起步晚、英语不好、一点自信都没有,开盘便自动落后一丈远。但现在往回看,唯有一点是远超众人的:我心态特别好。
现在回想起来,我之所以没有像之前准备lsat那样,遇到一点阻碍就彻底陷入消极和痛苦,是因为我是真的很喜欢美国法学院的这些课程。那些新鲜有趣的案例,教授们深入浅出、对比分析的解读方式,在我眼里是那样充满魔力,牢牢吸引着我。
说白了,我觉得自己终于选对了路。我感觉到灵魂深处有一种强烈的渴望,想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来吸收这些美妙的信息。于是我并不会担心自己的成绩、能否找到工作、能否留在美国这些远在天边的目标,而只是做好眼前的事情,并沉浸在自己一点一滴微小的进步中。
我开始一个个琢磨具体难题的解决方案——
reading太多读不完怎么办?上网搜索案例总结(case brief),先看一遍别人写好的总结,阅读案例的效率就提升了,理解速度快了许多。同时我也自己开始尝试做case brief,发现“按照逻辑规律总结复杂信息”这个练习对于进一步拆解复杂信息的能力是很有效的提升手段。
上课听不懂,笔记一团乱?我咬咬牙想,笔记做得再烂也要坚持,不然永无提升之日。先单纯速记,把听到的所有单词和句子都打下来,再逐渐培养自己边听边理解,并只记录自己大脑第一层提炼过后的信息的能力。每次下课,我都厚着脸皮问金发碧眼的同桌妹子借笔记,并且在上课听不懂时四处偷窥身边的电脑,看看一脸专注的美国同学们都记了什么。
不敢开口说话,觉得口语太差?虽然学习繁忙没空社交,但我会非常积极地去教授的off hour(办公室时间)。我经常抱着电脑去教授的办公室,一坐就是一下午,努力听同学的提问和教授的回答,等同学们都走光了再怯生生地向教授提出自己的问题。我口语不好,问个问题要想半天,担心丢脸而总是留到最后。好在教授们都很有耐心,看我似懂非懂的样子,一遍遍用各种方式回答我的问题。
写作能力太差,又慢又啰唆?我认真完成每周的写作任务,在做case brief的时候尽量用自己的语言来总结案例的内容,培养自己一边输出一边理顺逻辑、遣词造句组合信息的能力。我还爱看教授群发的邮件,一边看一边琢磨他们的句法结构,研究如何能将信息传递得如此优美又简练。
法学院毕业后,我搬到纽约,开始利用假期去学滑雪。2018年1月我去了盐湖城,跟着教练连上了两天当地的越野滑雪训练班。在一个晴朗的午后,教练带我们小组去了alta滑雪场难度最大的一个陡坡,山很高,雪又是野雪,坑坑洼洼的,起伏极不规则,对转弯技术和重心控制要求极高,看一眼都觉得心里打鼓。
教练指着坡对我们说:“不要看山下,要看眼前。”
“这个坡又高又陡对不对?但这不是你需要担心的问题。你唯一需要解决的,就是你眼前的这一点点路。”他指着我们眼前的一丈地说道,继而开始讲解如何在陡坡和野雪的条件下,转一个动作标准而完美的弯,就眼前这一个弯。
我直到那一刻才恍然大悟——在面对极大的阻力、挑战与困难的时候,最为有效的克服办法并不是一直盯着那个最终的目标,用成功来激励自己或者用失败来让自己逃离,而是把长期挑战分解成短期目标,并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解决眼前的事情上。
滑雪如此,学习亦如是。
但2013年的我,并没有向滑雪教练后来教导我们的那样,有意识地去采用“分解目标”的手段来攻打法学院这场长期战役。我只是误打误撞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想着从听说读写全面追上法学院的进度。
开学前两个月,我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在上课、看书和做饭。我不爱去图书馆,喜欢穿着短袖睡裤在房间里学习。于是除了每周末出门去超市采购一堆食材之外,我每天都宅在宿舍里。宿舍楼就在教学楼对面,我常常上课前五分钟才草草收拾,随便套一件衣服就往教室跑。中午在食堂随手拿个汉堡,回来边啃边复习笔记,定好闹钟在床上午睡20分钟,然后睁眼迷迷糊糊地继续往教室跑。
美国人热爱社交,喜欢聚在一起闲扯聊天,法学院生活枯燥无味更是不能抛弃这种爱好。于是所有法学院每周都有“bar review”——“bar”既有律师协会又有酒吧的意思,“bar review”这个本来指代法学院毕业后准备司法考试复习过程的词,在这里却意味着“每周固定一次和同学去酒吧喝酒”的活动。除此之外,乔治城的各种学生团体也会组织活动,从一年一度的游轮秋游舞会,到学校分配的“学生导师”带小组出去吃冰激凌。学习艰苦,注重心理健康和适当放松的美国校园更是要给学生创造社交和休闲的机会。
然而这些通通都跟我没关系。
由于初中被霸凌孤立的心理阴影,我对于陌生的集体总是有种恐惧感,走在一群人中间会担心自己是奇怪的那个。因此我在接触新环境时比较被动,会逃避有陌生人的多人活动,只喜欢和熟悉信赖的朋友相处。
初到法学院的第一学期,不管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对我来说都是陌生人,通过社交来建立友谊对我来说是莫大的挑战。加上本来就迫在眉睫的“追赶计划”,我索性闭门不出,在家看书、做饭、跟爸妈视频聊天,内心安定又自在。都说法学院社交、睡觉和学习只能三选二。我毫不犹豫地凭着本能放弃了社交,地球照样转,一切都刚刚好。
∗ ∗ ∗
2013年10月底,开学将近两个月的我,已经完成了初步追赶任务,越学越来劲。
那时候,我已经可以轻松平衡好reading、上课和作业这三大任务了。我会按时读完大部分reading,有策略地放弃一些reading,将精力用在整理课堂笔记上。我上课的内容已经能听懂70%到80%,但依然厚着脸皮时不时和邻座的艾米小姐要笔记做参考。
我的打字速度越来越快,每节课的笔记越记越长,但逻辑和体系却愈加分明。根据教授的风格不同,美国法学院的课堂每节课有10%到40%的时间是在“教授与学生的对话”中度过的,美其名曰“苏格拉底式教学法”。经过两个月的训练,我已经可以分辨出美国同学的回答是真的顺着老师的思路走,还是在自顾自夹带私货地扯皮,并趁后者的时间埋头狂看自己的笔记,以追上教授的思路。
甚至,连我磕磕巴巴的口语都有了进步。十月初我经历了开学以来第一次“cold call”(突然提问),被民事诉讼法的教授当着全班100多个同学的面叫起来一问一答,被逼着把一个案例背后法官的分析套路全部理顺。我心脏狂跳,但好在我上课前就自己做过这个案例的brief,正反两方的分析都熟记于心。教授逻辑性极强,循循善诱,我居然流利而自信地回答了他全部的问题,手心捏了一把冷汗。
然而我写作速度依然很慢——当时两节需要每周交作业的课里面,法律文书写作比较公式化,有固定的套路,我按图索骥写得还算快,但是法哲学一周一篇不限字数不限主题、根据本周学习的法哲学思想来自由发挥的essay,实实在在愁煞我也。我只好力争每周日中午之前完成前一周所有的笔记整理工作,看完周一的reading,写完另外一门课的作业,再拿出七八个小时的大块时间来憋这篇essay。
完成“初步追赶计划”之后,我开始琢磨下一个目标:如何准备考试。
我很早就知道为了考试而自己整理复习提纲(outline)的重要性,因此一开学就向亚太学生联合会(apalsa)的学长学姐们要了他们的out-line,还获得了当时代代相传的一些非常宝贵的资料。
所谓“outline”,就是一套独属于自己的复习材料,长度从几十页到上百页不等,由自己的阅读笔记、课堂笔记,再加上参考往届别人做好的复习提纲整理而成。在法学院,outline自身的体系、逻辑和深度直接对应学生对这门课的理解程度,更是考试时最直接参考的材料,outline做得好,考试拿a基本就成功了一半。
在10月中旬的时候,我就曾尝试过自己把这两个月学到的内容整理成outline。第一次尝试花了大半天的时间,一直试图在把握整体结构和理解具体细节上做一个平衡,结果还是越写越细。一整个下午过去了,我才刚整理完一门课第一周讲的内容。我觉得事情有些不对,于是起身去吃了个冰激凌冷静一下。
5个小时整理完一门课第一周的内容,有四门课需要做outline,也就是一周的内容等于20个小时做outline的时间。现在已经上了八周课,按我现在这个速度,做完全部outline需要190个小时!此时离考试还有不到七个星期,意味着按照我现在的进度,光是搞定过去所学内容的outline,每周就要花27个小时,平均每天3—4个小时。而我还要继续上课、做reading、整理笔记、完成写作任务,而且接下来学的内容也要做outline。这根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啊!但outline是一定要做的——哪里出了问题呢?我吃着冰激凌,坐在图书馆一楼大厅里,看着窗外北风呼啸,金黄的叶子飞满天,脑子飞速地运转着。
我做outline的速度太慢,一定是方法出了问题。那outline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它对考试起到什么作用,需要做成什么样子?我闭上眼,一系列场景翩然出现——我正在进行法学院第一场考试,看到题目,我希望手边有什么样的材料?需要对某个案例进行法律分析,我希望手边的材料如何对这门课上讲过的法律原则和案例事实进行排列?
想着想着,我脑海中大概出现了这套outline的样子:它不需要特别详细,但需要在恰当的时刻帮助我把脑海里庞杂的知识库以一条清晰的逻辑线串起来。它需要有非常明确、有序的结构,让我在争分夺秒的考试中扫一眼就能找到我需要的语言。
我进一步往细里推——我刚刚花5个小时整理完的第一周的内容,在考试时能达到这些目的吗?有没有更有效率达到这个目的的方法?要知道,法学院第一年比拼成绩,是一场典型的资源有限、全凭调兵遣将能力的艰苦战役。在第一年能够用来学习的时间,每个人都差不多,能否在这段时间拿到高分,取决于如何安排和利用自己的时间——先对不同任务占用的时间进行合理分配,再细化任务的完成路径,争取做到最大化利用有限的时间。
脑海里过完这一套三十六路拳法,我的一个冰激凌也慢悠悠吃完了。我起身回到座位,把刚才做的outline丢到一边,翻出手里往届的经典out-line,仔细思索起它们背后的方法论。我越想越清晰,对于如何利用和安排学期剩下的时间来做outline、要把它做成什么样子,脑海中也渐渐有了一幅指引明确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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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学期剩下的六七个星期里,一切都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我按照自己的计划,在每门考试的前三天定稿了outline,有条不紊地开始做模拟试题的流程。
法学院第一年结束后很久我才知道,原来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当初一样,把每一节课的内容都做成了适合自己思维方式的outline。有的人因为时间有限,只能集中完成一门,有的人干脆认为做outline是浪费时间,把大量的时间都花在了整理和理解个别案例上,或直接在考试时参考往届的outline。当然,也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在投入大量时间开始做outline之前,先花了一个晚上想明白了做outline的目的、对考试的帮助和影响、做outline的方法论以及其最终成稿的样子,以及如何最大化安排利用有限的时间去完成所有学科的outline。
这种思维方式,在之后的很多年帮我度过了一次又一次的难关:在开始做一件毫无经验、不知从何入手的事情时,即使时间紧迫、压力巨大,也要自始至终保持着(甚至专门空出时间来练习)一种“全局观念”。对于眼前任务系统方法论的掌握、目的和实现路径的思索,永远都有利无害。相反,在没想清楚“为什么”和“怎么样”之前,贸然将法学院第一年最重要的资本——时间和精力投入进去,反而会有走错路、浪费宝贵机会成本的风险。
第一年的第一学期,我一共会拿到五门成绩:一门以结课文书算分的法律文书写作课,四门要考试,其中两门是“in-class”,全班同学坐在教室里一起考,每门各3个小时,另外两门是“take-home”,到了规定时间自己去网站上下载题目,可以在任意地方完成答卷提交,一门8个小时,一门24个小时。
在outline定稿后,集中准备考试的那两个星期,我对于不同类型的考试采取哪种策略和心态,以及考试周那两周的时间如何分配,也规整仔细地进行了思考。我找出历年试题和老师给出的标准答案,仔细分析了每个老师的套路和高分答案的共性,然后针对自己的情况设计了备考策略。
法学院的考试都是写essay,每门课都是3—5个案例,根据教授要求的思路来写小作文进行分析。所有考试都是开卷——但美国法学院难就难在记法条根本不重要,因此老师并不在乎你是不是抱着课本来答题,只关注你对案例进行批判、分析和论述的能力。但是每个教授风格迥异,有的教授喜欢看你长篇大论阐述法理,有的喜欢看你左右互攻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有的喜欢你不断引用他上课说过的话和教过的内容。
由于我outline准备的完善,这些最终的备考步骤只不过是对号入座,看看我临考前把精力集中在了哪些方面。
•物权法(property):教授喜欢逻辑清晰、论述严格按照框架来的答案,且3个小时的答卷时间极为紧张,案例内容又极多。我的策略是准备“超精简版”的outline,在考试前对所有重要知识点的分析框架都熟记于心,高亮outline中可以在考试时直接引用的句子,并给自己限定3个小时的时间来疯狂地做模拟考试,练习答题速度。
•侵权和合同(bargain,exchange and liability):答题时间24小时,标准答案篇幅反而很短,教授是法理学出身,喜欢看到有深度、贴合深层哲学思想的答案,欣赏对很多问题有自己独到见解的学生。我的策略是outline能做多长做多长,反正考试时有充足的时间可以看,但一定要把上课讲过的哲学内容都放进去,而且研究高分答案提到过的哲学思想,自己试着从不同角度解读后,再到off hour拿给教授看,看他是否欣赏我的论述角度。
•民事诉讼法(legal process):答题时间8个小时,没有字数上限,所以标准答案都篇幅极长,民诉因为是程序法,是课程里“技术性”最强,“法理性”最弱的一门,教授本人是个逻辑极强、非常有条理的人。我的策略是outline要清晰,把一些艰难知识点比如说personal jurisdiction背后的分析流程搞清楚,形式上做成流程图而不是传统的列表分级结构,提前把一些对复杂法律框架的论述先写一遍,在考试时可以节约时间,直接跳入该如何应用法律的分析环节。
•法哲学(legal just):答题时间3个小时,纯粹是从不同哲学流派的角度对具体案例进行解读,教授的风格是强调我们把不同的法哲学思想先搞清楚,平时上课时对不做reading,凭借朴素的正义观天马行空胡乱发言的学生嗤之以鼻。我的策略是先确保自己读懂了每个流派背后的思想再放到outline里,考试前仔细梳理一遍关键的reading,以确保我能在看到案例时迅速想到要从哪些哲学流派的角度来答题。
一切准备就绪后,法学院的第一轮正式考试也不再是洪水猛兽。我像一个神功初成的剑客,迫不及待要在即将到来的试剑大会上一展身手。
三、收获的季节和下一步的人生
两周的考试波澜不惊地过去了,时间一转眼来到了2013年12月底。刚经历过一个学期的折磨,法学院的新生们迎来了三个星期的寒假,暂时抛去了担心成绩的焦虑,放松地度过一个圣诞和新年。
我在寒风呼啸的华盛顿特区过完了圣诞,在一周的休息时间里陆陆续续准备好了申请一年级暑期实习的材料,包括简历、cover letter(随申请材料的附信)和写作样本(writing sample),等着下学期开学成绩出来后就开始找实习。
材料准备好了以后,我开始了在美国境内的第一次旅行,和同学坐飞机去了温暖潮湿的迈阿密,兴冲冲地坐上了去巴哈马的游轮,上船吃吃喝喝,下船浮潜、拍照、躺在沙滩上晒太阳。加勒比海灿烂的阳光让我把第一学期所有的压力都抛到了脑后,只想尽情享乐。
那之后我又从迈阿密去了奥兰多,在迪士尼的几个公园暴走了两天,在人挤人的epcot公园守着跨年的焰火。零点倒计时的那几秒,到处都充满了人们的欢笑。我看着湖边肤色和服饰各异、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站在漫天绽放的烟花下面想,美国真是个神奇的地方,希望我能凭自己的能力在这里扎根生长,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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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回来后就是2014年了,我很快开始了第二个学期的艰苦生活,法学院的学生们也迎来了第一个验收成果的季节:上学期的成绩出来了。
法学院终究是个竞争激烈、成绩至上的地方,在出成绩的那天,这种同学之间微妙的气氛静悄悄弥漫在整个宿舍楼里,每个人看起来都毫不在意,又想欲盖弥彰地打探别人的成绩。
我宅在宿舍里,头嗡嗡地响,紧张得坐立难安。我对自己的方法论非常自信,又自相矛盾地觉得可能一切都是我的幻觉,毕竟我一个学期闭门不出,也从不跟同学交流我的学习进展,也许所有人都跟我一样准备了呢?法学院的成绩本质上就是个排名,即使我练成了独孤九剑,在没能实战来拼个高下的时候,谁能对自己的剑法有绝对的自信?
上午第一门出来的是写作课的成绩,我拿了个相当于a-的分数,不好不坏,毕竟这是中国人最有可能拿高分的课了,我喝了口水,假装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下午又陆续出来两门我心里最没底的成绩——3小时“in-class”考试的物权法和法哲学。物权法卷子最难,很多人连分析都写不完,法哲学则云里雾里,根本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答到点子上。我忐忑地打开网站,看到红彤彤的两个a-,心里一松,脸上笑开了花,恨不得昂首挺胸地蹦出去昭告天下。
晚上出来了我最自信的一门课——侵权合同法,我这时已经成功验证了自己方法论的正确性,果不其然迎来了第一个a。我立刻给国内刚起床的爸妈打电话报喜,爸妈自然也喜出望外。
经过了无比踏实的一夜,第二天出分的民诉法教授只给了一个基础分,因为这门课要连上两个学期,要两个学期的基础分合在一起才有最终成绩。我民诉基础分还不错,加上另外四门课的喜讯,成绩单上已经有了两门a-,对于找暑期实习来说是绰绰有余了。
我快马加鞭投了几家法院和律所,很快开始了第一轮面试。律所实习虽然带薪,但是竞争激烈。我比较想去法院实习,虽然没有薪水,但可以满足我对美国司法实践巨大的好奇心。我想从法院系统内部了解,我们课堂上学习的案例到底是如何被分析和审理的。
我的第一场面试就是我非常心仪的一家法院——位于华盛顿特区的联邦基层法院。从暑期实习的角度来说,联邦法院优于州法院,但联邦级的上诉法院(也就是巡回法院)全美国只有13个,普通学生想进去实习自然难上加难。于是地理位置优越(如在华盛顿或纽约)的基层法院自然成了学生们的首选。其中纽约的联邦法院有许多金融犯罪和商事诉讼的案子,华盛顿特区的法院则有很多宪法和民权诉讼案。
面试非常顺利,法官的职业助理对于我刚从中国的大学毕业,来美国几个月就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大为惊奇,又对我的写作样本(也就是我法律写作课的期末作业,一篇法律备忘录)赞不绝口。我回到学校后第二天就接到了录取的电话,心里一块大石头落地,暑期的归宿这么快就有了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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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定了实习后,我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我成绩不错,可不可以试试转学呢?
我很早以前就知道,法学院是有转学系统的,在第一年学业完成后,如果成绩够好,可以申请转到排名更高的法学院学习,然后和新学校的学生一样上课、毕业,并无太大差别。因为转学生可以参加新学校的校园招聘,对于找工作而言,排名更高的学校自然机会更多。
有了这个想法后,我立刻开始查资料,搞清楚“转学”这个任务的大概方案。其实就跟申请法学院一样,转学需要第一年完整的成绩单、两到三封最好来自原来法学院教授的推荐信、个人陈述和简历。这其中第一年的学习成绩占比最大,就如同lsat一样,直接决定了可以转到哪个排名的学校。
乔治城法学院排名第14,想要转到排名前六的法学院,需要第一年拿到前20%—30%的成绩。转学到排名前三的学校,则要前5%—15%。我上学期的成绩大概在30%左右,如果下学期能好好保持的话,应该可以转学到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大学或者芝加哥大学。如果下学期考得还要更好的话,说不定可以去前三名的法学院……我打了个寒战,完全不敢想象我可以去哈佛、耶鲁或斯坦福那样的学校。
不过,是否要转学这件事情,并不影响我接下来一个学期的策略。所有文书的准备工作在期末考试结束后再开始也来得及,既然转学最看重成绩,那接下来最主要的任务也还是学习。转学需要推荐信,而我本来就喜欢跑教授的off hour练口语,跟好几个教授都混了个脸熟,尤其是我拿了a的侵权合同法,“独臂大侠”皮勒教授一看到我就笑眯眯地打招呼。
我并没有太纠结是否要转学这件事情,决定等期末考试结束以后再决定。现在眼前最吸引我的还是下学期全新的学习任务——我们开始学难度较大的行政法、宪法、刑事程序法,还有上学期延续下来的民诉和侵权合同法,案例也变得更加复杂。
当时我丝毫没有意识到,相比起国内大学那几年,我的思维方式已经有了巨大的变化。
在我来美国法学院之前,在“学习”这件事上,我一直是一个结果导向的人。在高考之前,除了有限的几个科目,我学习都是为了满足大人的期待,死记硬背一下知识点,让自己通过高考这条必经之路。到了大学,我在期末时为了应付考试而学习英语,受学校氛围的影响而学习法律,为了让自己飞跃平台能去美国读书而学习托福和lsat。我每一次专注学习,都是为了实现一个结果,而没有真正享受那专注的过程。
来到美国法学院之后,也许是这些案例、政策和哲学实在太迷人,从level 1到level 3层层递进的思路,为我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让我发现了理解知识的全新维度。我彻底沉迷在这种思维能力的迭代中,将每一天听课和整理outline的时间都当作上天给我最好的礼物。
在法学院第一年的时候,我很少以找工作或转学为最终目的来衡量自己的学习过程。对于那时的我而言,那些都是很遥远很遥远的事,没必要作为目标来激励自己,也没必要作为终点线来使自己焦虑,我唯一要做好的任务,就是享受每一天在学习时那种突破自己思维能力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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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3月底,为了备考,我软磨硬泡让爸妈给了我额外的生活费,在学校旁边的公寓楼租了一个40平方米左右的开间小公寓,网购了一些简单的家具,从此彻底开始了闭门学习、天堂一般的生活。
那一个多月,我每周出门大采购一次把冰箱填满,自己准备一日三餐,除了上课就是回到我的小天地里看书、听歌、做饭,累的时候就在地毯上翻跟头、自己组装家具、跟父母视频电话或看个电影。安静的环境让我的学习效率一飞冲天,已经摸熟了法学院套路的我,在考试前10天就定稿了outline,甚至还准备了许多不同的版本,然后开始疯狂地做往年试题。
考虑到转学这条路,在临近期末的时候,我单独发邮件约了两位对我最欣赏的法学院教授,在见面时表达了我转学的意向,并咨询他们的建议。教授们毫不意外并欣然表示支持,我回家后又进一步邮件确认了推荐信提交的方式,以及最终需要提交的时间,算是完成了转学最重要的准备。
4月底,在我生日那天上完了法学院第一年的最后一节课,我拉着“独臂大侠”皮勒教授合了影,开始回家四五天闭门不出,进行最后的冲刺。考试周我过得异常安静和快乐,心平气和又信心十足。
所有考试结束后,我犹豫再三也没去参加班里同学的庆祝聚会——我从宿舍搬出来后在同学眼里就如同人间蒸发了一样,这一个月的闭门生活更是让我染上了轻微的社交恐惧症,于是我在家看了个电影、开了瓶酒作为庆祝。我告诉自己,一切都暂时结束了。
5月初,爸妈第一次来美国看我。我到机场接了他们,飞奔扑入爸爸妈妈的怀抱。我带他们来到我的小公寓,但我妈一来就嫌东嫌西,我精心布置的小窝被她嫌弃成了草棚猪圈,第二天就给我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
在华盛顿待了几天后,我带爸妈开始了我在美国的第一次公路旅行——从华盛顿特区出发,一路向北沿95号公路开到了费城、纽约和波士顿。在纽约时,我们住到了金融区,这一小片土地七拐八绕,却是整个美国金融体系的中心,决定着千万人的命运。那时拿着地图问路的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几年后我将会在这里工作,从而渐渐对那些小巷子无比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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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东部的城市玩了一圈回来后,爸妈还在的最后几天,我开始了第一天实习——旁听了法官的一场审判会议、开始帮忙起草第一份判决书、看了几个正在等待判决的诉讼卷宗,只觉得在法院工作非常新鲜刺激。
两周的时间很快过去,在机场送走爸妈的时候我眼泪不停地掉,站在电梯边上往下看,目送他们的身影过了安检还死活不肯走。天下所有的关系都是为了相聚,唯有父母子女,从开始就注定着要别离。我19岁离家,自此每年最多不过与父母相聚一个月。独自在外的日子我成长飞速,爸妈却只是微笑地留在原地,看着我飞得越高越远。
2014年5月底,在我开始实习后的两个星期,华盛顿特区又迎来了一场狂风暴雨。我离开法官办公室的时候外面狂风大作,拍打得窗户直响。法官叫住我,叮嘱我小心天气,回家注意安全,我满口答应,出门打车去了一场律所的招待会。
那戏剧性的一刻终于来了——那天晚上,下学期的四门成绩一口气都出了,我拿到了整齐排列的四个a,第一年综合绩点3.83,根据往年数据大概能排到年级前5%。
我握拳又放开,眼泪落下又笑出来,我拿起手机告诉爸妈这个消息,回家躺在床上难以入眠。
我知道,最关键的时刻到了。计划走到了这一步,我要开始准备申请转学了。
四、进入耶鲁!不可思议的转学成功
正式转学材料的准备比我想象中还要简单和顺利。结合我第一年的成绩,我判断自己申请到t6的法学院应该不成问题,便只打算申请两个最喜欢的学校:哈佛和哥伦比亚大学。因为早就做过调研,在脑海里清晰地把整个转学的流程走过,该提前完成的步骤也已完成,最后的几步路按部就班,一点都没有出差错。
出了成绩之后的两个星期,我利用每天实习结束后回家的时间,写完了个人陈述、更新了简历、填好了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的申请表,还一直远程指挥在国内的朋友帮我跟教务处申请毕业成绩单,打包寄给lsac做更新的本科成绩评级。
这一回,我的个人陈述写得行云流水。相比起本科时冥思苦想两个月才能找到一条自己的故事线,我读了一年法学院,从地狱中爬出来又走回去,考了一大圈试以后,忽然清晰地发现了我身上最能打动人的故事是什么。
一年前的我是一个来自中国、本科学英语的普通大学生,为了探索大千世界,加上那一点本科时的耳濡目染和挑战自我的目标,决定来美国读法律。
一年后的我,为这场自我挑战交出了满意的答卷:我19岁才第一次来到美国,和一群母语是英语的同学在同一个课堂上竞争,在学习难度甚至高于正常法学院课程的curriculum b,最后还拿到了前5%的成绩。而想要转学,也是希望给自己创造更大的挑战。我想去一个更优秀的环境,和更优秀的同学并肩学习。
我花了两个晚上就写完了自己的故事,前后看了一遍,改了几个语法错误,根据学校的不同特色添了几笔,就直接传到了系统里。
到了6月中下旬,我所有的材料都准备好了,提交了哈佛和哥伦比亚大学的转学申请。一个晚上我跟爸妈打电话的时候,顺便汇报了我的转学申请进度。
我妈听了后问我,现在美国最好的法学院是哪个?
我说,那当然是耶鲁啊。
我妈说,那你为什么不申请耶鲁?
我笑笑说,耶鲁每年好像就招10个转学生,这么多年就没听说过有中国人转学进去,而且耶鲁的申请材料搞特殊,还要准备一篇250字的小短文,我实在懒得写了,反正又申请不上。
我妈是个认定了一件事就特别执着的人,而且不达到目的誓不罢休。我的理由显然没有说服她——她觉得既然我实习又不忙,一篇250字的文章还写不出来?为什么不申请一下试试?
接下来的几天,我妈每天给我发十几条60秒的微信语音,喋喋不休地让我申请耶鲁。我点开之后听得头大如斗,被唠叨得实在烦不胜烦,只好答应她我申请试试。这时候,距离耶鲁的转学申请截止日期只有3天。
这篇250字的小短文只有耶鲁要求写,天下仅此一家别无分号,因此江湖传言这小短文对于能否录取至关重要,甚至比重高过个人陈述。我随手搜了一下网上流传的250字范文,发现它们最大的风格便是——没有风格。有人讲一个故事、有人描写一件事物、有人写几句诗、有人写一些似懂非懂的哲理。耶鲁到底是怎么通过这些无奇不有的250字小短文,来评判申请者的写作能力和个人特色的?
无法通过目标逆推出解决方案,我只能换个思路,从原材料入手——250个英文单词啊,还不如高考英语作文的字数多,我能写些什么?我想不出一个用250个字能写出来的故事,也不会作诗。思来想去,只能回到我过去一年在法学院唯一学会的事情:怎么考试。
我很快想到了一个思路:既然我的个人陈述重在强调我的学习能力,那为什么不用250字小短文佐证一下这点?
于是,我用250个字,把法学院的第一课总结了一遍,以hurley案为引子,用高度浓缩提炼的语言给出了法律古典主义、法律现实主义和后来学到的批判法学派(critical legal studies)的三种分析思路。法学院第一年的高强度学习、无数次精简语言总结outline的经验,忽然让这篇短文对我来说变得轻而易举。
我用了一个晚上思考方向,一个晚上写完短文,最后一个晚上润色语言,在距离午夜截止期限的半个小时内,提交了转学到耶鲁法学院的申请。我拍了张电脑屏幕发给我妈:“刚提交申请了,别再唠叨啦!”
当时的我万万想不到,这3个晚上是我人生至关重要的转折点,命运的旋转门徐徐转动,庄严又不留情面地将时光分割成永不相交的平面。我站在十字路口,一个为了应对父母压力而看似漫不经心的选择,就这样改变了我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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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后,我平日的晚上忽然就多出来许多空闲时间。
法院的实习工作十分轻松,朝九晚六,白天去旁听有趣的庭审,阅读分配到自己手里的案例资料,不紧不慢地写着备忘录或者判决书初稿,偶尔跟其他正在实习的小伙伴聊聊天,日子过得很慢,又很悠闲。
来美国的一年,无孔不入的高强度学习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方式。
读法学院之前,我并不以高强度的学习和思考本身为乐,每一次让自己专注下来,只是为了达成目标的一个手段,这就让专注本身对我而言变得极为困难。比如,当初每天花5个小时来模考lsat时,我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甚至创造出一种与班长的竞争环境,才能让自己拥有更好的专注力。
专注力对于每个人而言,其实都是一种决定命运的终极能力。人想在任何领域取得成就,都必须要投入一定的有效时间来提高自己的某项能力。这其中的关键词在于“有效时间”——同样是坐下来读书1个小时,有的人半个小时都在走神,唯有真正投入了专注力的那半个小时,才算是积攒能力的有效时间。
大脑能否承受长时间的专注,本身就是能力的体现。专注力不是意志力,并非咬牙坚持就能做到,而是和体能、柔韧、力量这种身体能力一样,需要长期训练。那些拥有强大的专注力,可以高效学习、训练自己的人,往往都是在专注中能够获得快感的人。对于他们来说,专注的快乐不仅仅在于达到某个目的,而是为了专注的乐趣本身。
拿长跑来举例——对普通人来说,心跳达到最大心率80%时那种呼吸不畅、血管狂跳、身体撕裂的疼痛,对马拉松爱好者来说是冲锋的号角和进步的动力。身体上的生物学痛苦在他们的大脑中被转化成了“我在进步”的信号,刺激了多巴胺和内啡肽分泌,疼痛变成了愉悦,愉悦刺激人不断地训练,提高了身体机能,让疼痛变得不再那么疼痛,形成了最大化提高体能的正向循环。脑力的训练也是如此。
在法学院第一年,我为了理解那些难啃的案例,大脑仿佛在拼命奔跑,专注力极限被无限提升。而我也如同训练长跑的人一样,从这个过程中咀嚼出了快感。当我在专注学习的时候,思维仿佛变成了溪水,在时间的长河中涓涓流淌,甚至让我忘却了时间的存在。
于是,提交了转学申请后,每天朝九晚六的实习生活开始让我觉得枯燥——大脑每天闲置的时间太多,得给它找点事情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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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点什么呢?
有一天我忽然想到,不如试试写作吧——在中文网络上,把自己法学院第一年的经历分享出来。那是2014年的夏天,我在知乎上写过几篇关于美国法律和美国法学院的答案,有几千个关注者。我打算再接再厉,写一篇系统化、逻辑通顺、兼具可读性的分享法学院学习经验的文章。
在落笔之前,我其实就在脑海里总结过,我的法学院第一年为什么能考得这么好?最最重要的一点是我摸索出了一套学习方法,并不断地、有意识地在实践中去完善和更新这套方法。这是我很多年之后才接触到的“元认知”(metacognition)的概念——是布鲁姆的教育目标分类法中最高梯度的一种认知,意味着人对自己学习过程和认知过程本身的总结和反思。
法学院的第一年,我除了埋头学习、享受专注,还在不断反思自己的学习策略。我通过对于法学院考试内容的理解,来逆推我需要拥有的知识储备,再量体裁衣设计我的学习策略。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我会不断反思我每天在各种任务上所分配的时间,以及理解知识的办法,无时无刻不在优化这套策略。
我回忆起我去读美国法学院之前,在中文网络上几乎看不到任何关于学习策略的分享。那种在一片黑暗中紧张忐忑的心情,依然历历在目。我决定把我的学习策略分享出来,也许能对将来的留学生有所帮助。
我利用下班后的空闲,写了大概10天,最终定稿将近两万字。文章反响不错,传播广泛,根据不完全的观察和统计,的确对一代又一代美国法学院的申请者提供了非常有意义的指引,而我也在文章的传播过程中收获了第一批忠实读者。
分享和写作的过程同样是快乐的。如同在法学院吸收知识一样,总结、输出和写作也需要大脑高强度的专注思考。那10天里,我白天上班,下班回来吃个饭就开始写作,文字仿佛是在我指尖跳动的音符,而我则是那个创造者。
创作是一件如此快乐的事,也许人类本来就有表达自我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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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贡献出一篇系统翔实的学习攻略增加了我的好运气。2014年7月11日,我拿到了耶鲁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
那是一个云淡风轻的上午,命运的转折悄无声息地来到我面前。
我正坐在法院实习生办公室里奋笔疾书写着备忘录,电脑上忽然弹出了一封邮件,我抬头扫了一眼标题,忽然整个人如同被雷劈了一样。
“oh my god guys i just got admitted to the yale law school!”(天啊!我被耶鲁法学院录取了!)我脱口而出,同在办公室里的另外两个一起实习的美国人小伙伴大卫和萨拉立刻拔高了语调,像所有典型的美国人一样大呼小叫地跟我表示恭喜,起身跟我拥抱,还表示我怎么连申请转学这么大的事都没告诉他们。
我不好意思地告诉他们,毫无把握的事情自然不好意思提前说,能被耶鲁法学院录取,我也是十足意外。
趁着在中国的爸妈还没睡觉,我赶紧跑出办公室跟他们打了个电话报喜。爸妈自然也是兴奋得不行——我妈说,这可是你们老赵家祖坟上冒青烟了啊!我哈哈大笑,说那赶快回家替我拜拜,谢谢祖宗保佑。
我脸上的笑容藏都藏不住,这个夏天的好消息太多了。这可是耶鲁啊!是我2011年的那个冬夜初识梦想的滋味时就想要去到的终点。耶鲁那时从来不招中国大陆本科生,我刚刚20岁,只是因为在乔治城度过了一年,居然就这样创造历史,通过转学进入了全美国最好的法学院。
如今回过头来看,我觉得耶鲁当年对我青眼有加、开了先例,最可能的原因是——我在申请材料中展示了我对法学理论和法律研究的热情,恰好与耶鲁法学院重视理论和跨学科教育的理念不谋而合。美国法学院中,除了耶鲁,大部分法学院都以培养律师为主要任务,重视实务型教育,哈佛和哥伦比亚大学更是每年源源不断地产出优秀的商业律师。而耶鲁的校友有许多遍布于法院、政界和学界,以研究“level 3”的法律为主要任务。
本科的时候,我申请美国法学院的初衷的确是成为一名商业律师,从我青年时的成长教育圈子走到大洋彼岸,学一份安身立命的技能。在乔治城的第一年,阴差阳错地选了b类培养方案却永远改变了这一切。偏重于理论和跨学科的教育彻底释放了我的潜能,让我看到了法律与社会科学之间的火花,学会了从哲学的角度去不断地探究法律深层的意义。这种思考和学习所带来的快感让我觉得法律是如此的迷人,蕴含了人类社会的种种哲学道理,让我只想继续深入下去一探究竟。
想要学习理论,进行深层的法律研究,耶鲁自然是最合适的地方。
在个人陈述的最后,我写完了我法学院的第一年从无到有学习了这一切的故事,还给出了一个下一步走向何处的答案:我想去耶鲁——这个在全美国甚至全世界有着最先进法律学术研究的地方,去进一步学习理论,完成我剩下两年的法学院生涯。
从一开始因为不自信而想放弃申请,到在父母的压力下去面对现实,为了写申请材料而重新审视自己,回答了为什么想去耶鲁这个问题,我逐渐重塑、坚定了自己的人生目标。过去和未来在时间的长河上缓慢地流动着,我理想人生的模样逐渐打碎重组而形成新的形状:中规中矩的学习技能,成为商业律师已经不再能满足我,我就是想去耶鲁,去顶级的学术和知识殿堂继续深造,即使这辈子无法成为学术研究的一员,也愿意用接下来的两年去一睹这个迷人领域的模样。
看来我不仅说服了自己,也说服了耶鲁。不是吗?
五、进一步搞定校园面试
2014年的夏天的确发生了很多事。
我拿到了法学院第一年的成绩,提交了转学申请,认真写了一篇文章分享学习策略,拿到了耶鲁的录取通知书。接下来则是长达一个半月的求职面试的全新考验。虽然刚在给耶鲁的个人陈述中激情澎湃地表示我想进行学术研究,但作为国际学生,找工作的机会还是不能错过的。
7月下旬,在法院实习的最后两周,我先是撤回了哈佛和哥大的转学申请,然后开始走耶鲁法学院这边的校园招聘流程。
全美法学院的校园招聘都是同样的流程:第一年暑假结束后的7月,先由学生在系统里自行“竞标”(bid)心仪律所的面试机会,每个学生只有固定的几十次面试机会,因为律所面试席位有限,为了在学生中进行公平分配,学生需要给所有自己想进行面试的律所进行排名(也就是“竞标”的意思),统一在截止期限之前把排名(bids)提交给学校,由系统通过抽签(lottery)的方式决定谁获得席位。
抽签的方式对学生来说是最公平的,本质上是双方都没有太大选择权。律所必须面试一定数量的学生,面试哪些人由抽签决定,这样成绩不好的学生也能保证面试机会。
在耶鲁的抽签并不激烈,毕竟有相当一部分比例的学生不打算走律师这条路,根本不参加校园招聘。耶鲁的学生少,律所可面试的人本来就不多,有些冷门的小所门可罗雀,一天也面试不了几个人。
耶鲁的校园面试在8月中旬,虽然找工作的压力不大,我还是提交了许多律所的bids,给自己安排了满满35个面试,在5天的时间里,几乎每天都是从早上9点面试到下午5点。
来到美国已经一年,我早已发现,面试这种一对一谈话才是最适合我的社交方式。美国最常见的社交,不管是正式的工作场合还是学校里的party,都是几十人到上百人的聚会。场子里大部分人都彼此不认识,但都端着酒,四五个人围成一圈聊天。我每次一到这种场合就觉得浑身不自在。要我打入一个正在聊得兴起的小圈子,跟陌生人做自我介绍,然后落落大方地接话、聊天,对我来说比登天还难。但是在所有与陌生人一对一的场合,比如,与教授、同学、律师前辈聊天,我却可以侃侃而谈,抓住合适的机会展现自己。
我事后分析,这其中的缘故,应该还要归功于我同时并存的“强者”和“弱者”人格。每次进入有很多陌生人的社交环境,我那畏惧群体的“弱者”人格就会被激活,无法建立起自己与人社交的信心。但是在一对一的环境中,也许是模拟了一种公平的竞争环境,“强者”人格占主导,我会表现得非常自信。
也正因为如此,我决定尽量少参加律所组织的招待会,反正凭自己的社交能力,也没办法通过这种场合来获得工作机会,还不如多参加些面试,也算是在自己擅长的场合锻炼自己的社交能力。
2014年夏天我一直都是忙得团团转的状态。7月中旬拿到录取后,我跑了一次耶鲁所在的纽黑文(离华盛顿特区有七个小时的车程),租了一间一室一厅的小公寓,然后开始准备搬家。
7月底,实习的最后一天,我跟法院的同事们一起吃了告别餐,互相拥抱着说了声珍重,就回家做最后的搬家准备了。在乔治城的同学暑假大多都不在华盛顿特区,学校放假,也没有跟教授说再见的机会,我就这样离开了这个城市,心里轻飘飘的。
作为我初来美国就住了一年的城市,华盛顿曾经是我非常喜欢的地方。街道大气宽敞,建筑简洁宏大,真如美剧《纸牌屋》片头曲描绘的那样,每一个街角都默不作声地显示着美国政治和权力中心的庄严。
华盛顿的白天是热闹的,国会山和白宫附近永远是数不清的游人,华盛顿纪念碑的大草坪很适合夏日跑步骑车。但是一到夜晚,白天人声鼎沸的街区就变得寂静无声。
住了一年之后,我才意识到我其实并不属于这里。这里的白天喧嚣热闹,让人觉得自己仿佛站在历史的中心点。可到了晚上,这座城市太安静了,就好像一个舞台一样——灯亮时,所有的大戏都在这里上演,重要的角色粉墨登场,声嘶力竭地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但帷幕拉下后,观众都摇着头,交头接耳地散去,演员们也卸下伪装,各自匆匆回家。
没有人真正住在剧院里。而我也终将是一个过客。我校园面试几乎全都报了纽约的律所,一心想去那个喧嚣热闹、灯火永不熄灭的繁华城市。我想找到那座真正属于我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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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底,我搬到了纽黑文。这里房租更便宜,我的公寓也由一个大开间(studio)升级成了屋顶高高的一室一厅,客厅有两扇大窗户,宽敞明亮,还有开放式厨房。搬到纽黑文的第一个晚上,公寓和窗外都静悄悄的,我的心怦怦跳,这就是新生活了吧。接下来一个星期,我一边准备面试,一边偶尔逛逛宜家选选家具。到美国以来第一次不用上班和上学的日子,还是过得非常充实和忙碌。
我是怎么准备面试的呢?一个非常古老而原始、事后却被证明非常有效的办法:不断地自言自语。
我很早就意识到,听说和读写是两套完全不同的认知系统,声音信号和文字符号在人脑里转化为可以理解、利用的信息,所通过的也是不同的处理系统。我对法律理解得再到位,第一年完全基于写作的成绩再好,跟我能否在面试中自如地表达自己也没有半点关系。
能说是能说,能写是能写,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输出能力,要在两条平行线上独立培养。
我从小到大都很爱说话,作为独生子女的我,小时候自言自语、自己演戏是家常便饭,大学更是热爱参加辩论赛和演讲比赛。只不过在美国这一年,我因为埋头学习,基本没怎么张嘴跟人说过英语,在准备面试时,还是有些担心自己的英语口语能力。
但让我惊喜的是——过了这一年,我一张嘴,居然是一口流利的美式口音。原来听和说是同一套系统,我这一年因为上课,相当于每天都有6个小时以上的英语听力练习,大脑自动识别了这些新的发音和语调,直接帮我把对英语的发音记忆给升级了。
口音对于面试有什么帮助呢?律所面试其实并不要求你舌绽莲花、滔滔不绝,只需要能够流利正常表达自己的观点就足够了。最重要的是——要让别人不需要太费力就能听懂你在说什么,口音的作用就类似一个边际递减曲线,到达一个“能让人听懂”的门槛后,其实不需要无限接近于任何所谓的标准口音。
除了口音之外,律所面试需要言之有物,表现出对相关领域和问题的基本了解。面试的题目基本上各家都大同小异,比起其他行业来说简直就是小儿科,大体上都是类似于为什么要读法律、为什么要当律师、为什么要来我们所、喜欢做诉讼还是非诉这种基础问题。
因为问题固定,准备面试的时候只需要对答案自己心中有数、话出口能正常表达就可以了。练习的时候也无须写答案背答案,而应该着重训练自己“听—说”系统的能力。拿着模拟问题,心里计划一下回答的角度,对着镜子开始反复表达和练习,录下来反复分析,有说得不流畅的地方自己换种表述再试一遍。
准备面试那几天,我每天至少自言自语五六个小时。去超市逛街、去宜家挑家具的时候,我就自己一个人低着头嘟嘟囔囔。如果有人正好路过,大概能看到一个一手拿着白菜的亚洲女子,一脸严肃地说:“the reason i want to become a lawyer is t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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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准备就绪后,我迎来了人生第一个大型面试周。
那年律所集中招聘的地方被学校安排在一个酒店,恰好就在我新公寓的旁边,我倒也省去了奔波的烦恼,中午还能回来睡个午觉。那一周5天,我每天都要对着不同的面试官说得口干舌燥,晚上有时还要参加被面试官亲自邀请、实在躲不掉的律所招待会。
最开始我抱着“挑战与锻炼自己”的目的塞了一整周满满当当的面试,最后真如跑了一场马拉松一样,全凭耐力咬牙坚持下来。
还记得参加第一场面试前,我早上六点就醒了,心一直紧张地怦怦跳,推开门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快跳出来了!我都不记得自己上一次这么紧张是什么时候了,也许是大一第一次参加辩论赛时?
但幸运的是,第一场面试极其顺利,完全围绕着我已经模拟应对过很多次的问题展开。那场面试给了我很大的信心,我之后再没有因为面试而紧张,反而能随机应变回答很多完全没有准备过的问题,感觉口语能力都提高了不少。5天面试下来,我对我为什么要转学,又为什么要跨越大洋从中国来美国当律师,对诉讼和非诉的偏好这一类问题的答案已经倒背如流。
不过我的面试状态也不是百分之百的稳定,很受心态的影响。有一次在面试中途,我忘记关静音的手机忽然响了,我手忙脚乱地关掉声音,抬头看到面试官的脸冷了下来。我一下子就失去了所有的气势,后来想想应该是弱者人格又被激活了的关系。我嗫嚅地回答完了剩下几个问题,然后就站起来落荒而逃了。
不过好在我参加的面试够多,最后一共有一半的律所给了我二轮面试的机会,我从中选了vault排名最高的六家,约好了在接下来的两周进行,每周正好三家。
二轮面试是律所出差旅费,让我们到律所所在的城市面试。那两周我基本就住在纽约,拖着行李箱在各家律所安排的不同酒店里转来转去。面试一天休息一天,面试的时候则通常要在律所待一个上午,见三个律师、三个合伙人,再跟两个低年级律师出去吃个午饭。
大部分二轮面试都很顺利——我的法学院成绩和转学经历让律所毫不怀疑我的工作能力,简单交谈也没有问题,有些律师跟我眼缘极佳,能拉着我生生把半个小时的面试聊到50分钟,有的便简单客气,问到15分钟后就把手里的材料一扔,身子往后一靠,叫我有什么问题就直接问。
当然也有一次遭遇了滑铁卢。有一次面到一位合伙人,她正有一个项目要交割,半小时的时间里她一直在对着电脑打字、接电话,并没有认真听我说话。失去了别人的关注,我的气势沉到谷底,说话变得结结巴巴,导致本来没注意我的合伙人都开始皱着眉头看我。这之后,我在同一家律所接下来的四个面试也表现得很糟,最后不出意外地没有拿到offer。
那次失利对我打击很大,面试结束是在周五,我坐火车回纽黑文,一路上流了许多眼泪。但一个周末过后,我又把这些不愉快抛到脑后,兴冲冲地去准备新一周的面试了。
那个夏天我过得太顺利了,顺利到以为我已经成了自己世界的主宰。但少年时的经历带给我的那些严重的心理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我只能成为生活里暂时的强者,通过一些幻象来维持稳定的精神状态。这种幻象极易被戳破,就好像我在面试中必须能先确定对方的关注,先奠定了强者心态,才可以侃侃而谈。若对方开始无视我或皱着眉头看我,我就如同戳破的气球一样瘪了下来。
归根结底,我没有一个强大、稳定、平和的内心。那时的我,在过去的一年取得了一些小成就,又在社交网络上获得了别人的认可,整个人正飘飘欲仙,自我感觉良好。这些生活中偶尔的挫败和莫名其妙到来的情绪低谷,都被我抛在脑后。
六个召回面最后有三家给了offer,也算是中规中矩的结果。我直接选择去了vault排名最高的,以工作风格严谨高标准著称的律所。
8月底,我回到纽黑文,上演了三个星期的面试大戏终于结束。我累得半死,但终于不辱使命地完成了我这个阶段最主要的任务——找到工作,顺利进军美国法律行业,不出意外,两年后我会从耶鲁毕业,通过纽约州司考,入职这家有百年历史的华尔街大律所,成为一名美国律师。
回首看看眼前,我还剩下两年的法学院时光。没有了就业压力,又来到了我梦想之中学术氛围浓厚的耶鲁大学。夏末秋初,傍晚最是惬意迷人,耶鲁校园的大草坪上躺着许多晒太阳的学生,或聚在一起聊天,或戴着耳机读书,正是我心中常春藤学校的样子。
我对着太阳伸个懒腰,觉得前途一片大好。
当时的我没有意识到,接下来的两年,会是我人生最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