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教育基金会董事长柏杨先生及夫人张香华女士今来访。
柏杨先生对人权的倡导不遗余力,尤其是在推行人权教育方面,他认为一般人都把人权认为是政治性的,但事实上,人权是生活的、伦理的、家庭的、社会的,这项权利是与生俱来,跟生命等值。人类生而有自由、平等和尊严的权利,任何人在任何地方,甚至在法律之前,都有完整独立的人格。
台湾的繁荣,是五千年来从没有过的政治自由、生活富裕及物质丰盛的景象,而使我们繁荣的西方式社会制度,必须建立在人权基本思想之上,否则就会陷于金权化、权威化、非理性化,终而变为暴民政治。台湾在硬体方面几乎已全部现代化,但是却缺少人权的传统。父母未曾在孩子内心深处培养要如何平等待人、如何平等的肯定自己,故而造成缺少责任感的人格特性,因此人权教育基金会的设立,即是积极在推行人权教育,以拯救、提升民众品质。
柏杨先生又说,现代人讲的人权,指的是人权的平等、尊严,因为只有没有尊严的人,才会去伤害别人的尊严。
我认为,世间上讲理、讲法、讲情是行不通的,世间上没有所谓的公平,一定要超越情、理、法才会胜利。而尊严在情、理、法之中,也在情、理、法之内。例如:小孩子生长在不同的家庭——教育家庭、政治家庭、黑社会家庭,虽然小孩的本质相同,但日后其行为必定有很大的不同。
佛门中有很多简单的道理,都很注重人的尊严。如五戒中,不杀生是尊重他人生命自由,不偷盗是尊重他人财产的自由,不邪淫是尊重他人身体的自由,不妄语是尊重他人名誉的自由。自我的尊重要有包容性,没有包容性如何有尊严。
佛教是一个最倡导人性平等的宗教,如:“人人皆可成佛”、“我不敢轻视汝等,汝等皆当成佛”都是一种人格的尊重。就像观世音菩萨又有一名号称“施无畏”(布施给人们使其不要害怕),不要让对方怕我们,就是尊重对方尊严的具体实践。没有尊严者就没有羞耻心。
佛教除了尊重人权外,更尊重生权。凡一切有生命生机的,对他们的生活空间也都给予应有的尊重,如警世的护生诗偈——
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夜半屠门声。
劝君莫打三更鸟,子在巢中望母归。
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
源同一种性,只为别形躯。
苦恼从他受,甘肥任我需。
莫教阎罗断,自忖应如何?
除护生外,对大地的花草树木,也都很尊重其生存的权利,因为我们是生存在一个同体共生的世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