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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作品选·新闻卷 §§5.消息:欠债者还钱情况(3篇)

(1)五星乡政府机关赊账352次,欠款17906.67元。截至4月13日还债两次,一次用一辆旧吉普车抵债,作价7500元;第二次用一张支票还1万元。

(1987年4月15日《黑龙江日报》)

(2)《“万元户”何故负债累累》见报后,林口县立即派出工作组到五星乡检查处理,赊欠者正迅速还款。

县工作组将几百张借据按部门分类,组织乡政府各部门负责人逐张回忆参加吃喝的人员,之后对照还款。县直各部门和乡政府也不断有人去还款。截至18日,赊欠款只剩三千余元没还。县委书记毛维山要求日内全部还清。五星乡党委书记和乡长到华家赔礼道歉,表示今后要保护好个体户合法权益。饭店今日生意兴隆。对有关人员的处理问题,正在酝酿中。

(1987年4月19日《黑龙江日报》)

(3)林口县委办公室4月22日电,给五星乡个体迎宾旅餐部还款的赊欠者,近日又有增加。其中:乡司法办480.19元,乡文化站210.00元,乡陶瓷厂83.05元,乡白石矿49.43元,乡畜牧站115.40元,乡供销社179.19元,乡财税所1170.00元,乡中心学校130.00元,乡粮食供应部28.84元,乡土地办49.39元。尚有尾欠的单位:乡派出所418.42元,乡林业站55.60元。没还的单位有:乡工业砖厂36.85元,乡翻砂车间421.75元,乡二砖厂302.79元,五星村民委员会及五星乡其他村干部3406.61元,五星村砖厂147.01元。

(1987年4月24日《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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