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笼街农贸市场发生违价打人事件被公开查处时,有人说:市场管理人员都让小商贩给喂出来了。这件事算啥?拉出几个枪毙也不过头,上工商所办事不递上高档香烟,他们连头都不抬一下。应当让他们好好抖搂抖搂。似乎不严惩工商管理人员不足以平民愤。
工商管理人员则说:我们经常早晨四五点钟就上岗,晚上六七点钟散市了才回家,逢年过节也不能休息,不仅家庭得不到温暖和照顾,个人还经常受到不法商贩恐吓,老婆都要离婚了。哪个政府干部像我们这么辛苦、这么冒风险?似有冤无处伸。
这两种议论反差之大,令人困惑。几天来,记者同在职和离任的工商干部、政府官员及一些商贩和群众进行了广泛交谈。他们认为,这反差是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不完善时期的自然现象。现在需要把各方面情况都透透亮,该治理的治理,该理解的理解,逐渐缩小反差。
记者在采访中,各方人士议论的焦点之一是集市贸易,对这方面的看法归纳起来,大致是:
集市贸易本身就是议购议销贸易,价格上不能搞单轨制,否则就会有价无市;
从业人员成分十分复杂,不能严格审查,不可能把市场办得像军队那么干净纯洁;
但是,从严管理是十分必要的,既要管住,又不能管死,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引导、教育、惩戒,常抓不懈。
以上只是要点,为了促进相互交流沟通,记者愿把各方意见,尽可能详尽一点记述下来。
——集市贸易发展到今天,在人们生活中,已由拾遗补缺变成不可或缺。不仅肉蛋禽类,就连蔬菜水果也由“补充”变为“主渠道”,国营商店没有的市场有,国营商店进蟠桃得用火车运输,不等运到就烂了,而小商贩用汽车直接送进市场。若压低价格谁还费劲经营?外地来出差的买烧饼没粮票,二角钱一个他也愿意,难道你说不卖?总得以方便生活为本嘛。再说市场也能使国家财政增收,哈市去年“国营”蔬菜倒挂数千万元,而市场不仅一分钱补贴没要,还上缴税费数千万元。
——价格嘛,不能限死。限死了,市场就不存在了。由于市场商品进货渠道乱,进价不统一,如要销售价只有一个,小商贩就会涌进大街小巷去卖,危害更大。要管住物价,首先得管住国营、集体商店,透笼街农贸市场卖烧饼违价被停业,国营、集体商店违价是否也应当被停业?何况国营商店多经营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商品,它涨价影响大、波及面广。许多商贩乱涨价,往往是国营商店带的头。“国营”、“集体”违价不严惩,就没有说服力,也不能体现政策的一致性。其次是定价和管价工作不能脱节。今年春节元宵价格混乱,物价局只给商委发文,把工商局扔在一边了。其实很多小商贩都是在集市上卖元宵,但工商部门不知该怎么管,物价部门来查只好当场迫卖。眼下的问题是,国家规定物价部门管物价,我省则把市场这块物价管理给了工商。怎么管?首先物价和工商部门必须协调动作,明确哪些商品执行统一定价,指导价格和限价由谁确定。同时,工商部门也应及早拿出一套管价办法来,使市场管理工作有所遵循。不应一味推、拖、靠、等,平时不严管,出了问题才抓一下,治标不治本。这里关键,是得下决心去管。
——集贸市场也是个小社会,人员流动性大,投机机会多,业者来源面广。哈市有证商贩2.3万多人中,光是“两放”人员就有三千多人,还有一些是被单位优化出来和关停企业没活儿干的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升学的学生和其他待业青年等等。这些人国营不收,集体不要,当个体户又没有“个体局”来管,工商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只好承担这一责任。这部分人思想状况比较复杂,文化素质偏低。有的一开始就盘算办一个执照一年能捞多少钱,三年捞足就不干了。国营商店承包前短秤现象很少;承包后个人可以得一部分了,再加管理工作没有跟上,开始短秤、掺杂使假;个体商贩赚多赚少都是自己的,因而强买强卖、短斤少两的更为严重。有人在加拿大访问时询问对方怎么处理卖假冒商品的?对方不理解,说这怎么可能呢?经营者卖假冒商品不等于自杀吗?人家商品经济发达了,经营者讲究信誉;我们则因企业信誉是国家的,没人愿意负责;小商贩的信誉属自己,但不打算长期经营。这种低素质、短期化行为使伪劣商品满天飞,连种子、化肥都敢搞假冒的。这种商品经营早期的弊端和败家子现象在我国俯拾即是,这也是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不同步造成的。因此,市场要管好难度很大,若管严了,杀你砍你的都有。1987年前每年发生上百起打击报复事件,现在加强市场治安工作,每年还有十几起。目前,个体经营者越来越多,现有的市场已经容纳不下,在市中心扩建已无可能,往城边发展又没人愿意去,于是都挤在一起。办不到执照就搞无证经营、打游击,致使管理与反管理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但是,不好管也得管,这是社会需要,也是政府部门的责任。目前由于机制不健全,只能加强教育,及时引导,并辅以必要的惩罚。但是,政府必须出面协调,各部门配合运作,对市场进行综合治理。抓一点就会好一点,循序渐进,形成一种风气就好了。对无证商贩和不法经营者一定不能手软,该取缔的坚决取缔才行。
——人民群众对市场要求高,期望值大。集贸市场商品零售额目前仅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0%多一点,与物价指数关系不大,但是市场联系千家万户。由于人们对涨价的承受能力低,又分不清哪些商品是国家统一定价,哪些是放开的,因此即使萝卜、白菜涨1分钱,人们也要说“又涨价了”。于是感觉物价不稳,怕别的也要涨价,连火柴、肥皂这样的低价商品也大量抢购回去进行自我保值。这里既有一个制止乱涨价的问题,也有一个教育群众增强商品经济观念、正确认识市场上多数商品允许议购议销的问题。
上述情况说明,透笼街农贸市场发生违价打人事件并不是偶然的,不过是千百件同类事件中的一件,比这更为严重的问题不是没有,也不可能不再发生。因而必须从严管理,常抓不懈。
(1989年4月27日《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