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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云日记.13,法无定法 九月 十五日 星期日

下午二时,在麻竹园法轮堂参加“南区佛光协会各分会会长联席会议”。

为让关心我的大家了解我这几天的生活,开会前,特请慧传把我最近五天(本月十日到十四日)的日记,念给大家听。

今天会议主要内容在于——

一、检讨本次供僧法会工作得失。

二、筹备组织明年初将在南、中、北三区举行“禅净密三修法会”及万人皈依典礼。

三、十月份将举办各分会干部研习会。

会中,大家都很勇于提出自己所见所闻的错失。然在我觉得,第一次办活动不圆满,除联系不够外,默契不足也是原因之一,这都要靠时间来培养。“供僧法会”早在三十年前我在宜兰就发起了,那时只限于在雷音寺内一桌、二桌而已。而三十年后,却扩展到全台湾,这实在是个很可喜的现象。

一件事情从开始的想法到完成,其间的过程,才是学习的真义,故在活动中的忍让、承担、委曲求全、吃亏……都是成功的基本因素,在检讨中除获取其经验外,相信明年,就不会再犯同样错误。

关于“禅净密三修法会”的筹备,于会中推选各分会会长组成的小组先行筹划,拟下次会议,再具体提出讨论。

目前“佛光协会”各分会会长,应积极推动的工作有:

一、拟定及执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推动会务之发展。

三、加强会员、干部与会之联系工作。

四、训练及培养干部之工作能力,并从中发掘未来之领导人物。

五、积极带领分会干部及全体会员共同吸收会员,并确保每月有百分之十以上之成长率。

六、依会员、会务及地方需要,策划生动、活泼、创新之活动,以获得社会人士对本会之肯定。

七、配合及执行总会订定之政策与计划,随时与总会保持联络。

八、借办活动的方式,增加分会之活力,并不以增加会员负担为原则,故可酌情以活动养活动,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须以弘扬佛法为终极目标。

九、协助本会团体会员(如寺院等)所举办之活动。

十、各分会应尊重团体会员之辅导,并建立良好之互动关系。

本名杨宗珍的名作家孟瑶女士,于日前离开台中住所,安单到佛光精舍来,应佛光山丛林学院之请,将为学院的学生开授《史记》。今晚七时将第一次上课,实是学院学生之福,也非常感谢年逾七十的杨女士如此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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