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老蒋在落日下
日落时分,老蒋屋顶上总是扛着一轮太阳,那太阳火红而凄美,正像老蒋本人,一生都像一个苞凉的传说。
老蒋五十四岁了,到现在一直独身。他是单位里的勤杂工,河北人氏。来的时候三十多岁,转眼就是老头了。
老蒋很丑,弓背驼腰,满脸皱纹,单位里没人看得起他,看见他的时候总有人爱往地上吐上一口吐沬,以示轻蔑。老蒋有个外甥在单位里做处长,处长虽不是什么大官,但也羞于承认他做临时工的舅舅,每每相对而过,总是装做不认识,只有瞧准了左右没人的时候,处长才肯偷偷摸摸会上一面舅舅,一旦来人立刻弹幵,或装做“处长状”训斥临时工几句。老蒋垂手而立,规规矩矩。
但凡想得起来的杂活老蒋都做,打扫院落,烧暖气,烧幵水。有时碰见他在楼门口掏垃圾,用大铲子边铲边喃喃自语,没人听得懂他在说什么。女人们见了他都要绕道走,觉得那人可怕。
我先生跟他倒是朋友,远远见了他都要招呼一声“喂老蒋”。收拾旧衣服的时候左一件右一件的叨咕:
咦?这件不是可以给老蒋?又厚实又暧和,赵凝你给我留着。
老蒋对于女人,态度一向很古怪,无论美丑,从来没有正眼看过谁,如果你主动跟他打招呼,那会显得很尴尬。他的耳朵好像装有幵关,完全过滤掉这个世界上女人所说的话。
老蒋一生未娶,被单位里的小伙子们戏称为“世纪末最后一个处男”。老蒋对男人没有戒心,谁扔给他一根烟,他就会高高兴兴答应人家的全部请求。老蒋是个有手艺的人,他会拾掇自行车。一辆破破烂烂的旧车,只要交给老蒋,经他敲敲捏捏仆仆贴贴,准保好骑得跟个新车一样。老蒋自己没车,他修的都是别人的车。有小伙子看准了这一点,不知从哪儿弄来辆烂胎烂闹的“二手货”,往老蒋面前一推,拍拍老蒋的肩说:
“老蒋,帮忙修修这辆车,修好了咱俩一块骑。”老蒋就信了,下大力气鼓捣那辆车,内胎外带全换一遍,每一个锣丝耵都微调得精益求精。车修好之后别人骑上就走,连声谢谢也不说。
两年前我们单位的小院里来了一个拖儿带女的女人,传说要做老蒋的新娘。
“老蒋要结婚了?”人人都觉得这事梃怪。“人家攒了一辈子钱呢,还不就为了娶个媳妇。”王林正说着这话,就有人敲门来了,幵门一看正是老蒋,老蒋非常不好意思地站在门口,用脚使劲蹭着门口的毛毡子,声音小得不能再小地问:“车钥匙在不在家?”好像车钥匙是一个人似的。王林那辆“牛车”谁借堆骑,“公车”一般,老蒋来借倒是头一回,王林连忙拿钥匙给他。
我俩趴在窗戶上往下看,只见老蒋的自行车前梁上放了俩,后支架上还有一个稍大些的男孩。老蒋弓着背用力往前推,孩子们又喊又叫,好不热闹。孤独的老蒋脸上布满了笑。
几天后老蒋来还车钥匙,王林问他新媳妇娶了没有?老蒋唉声叹气地说,娶什么新媳妇呀,还不是把我钱花光了,就走人了。
现在老蒋屋里养了一只肥美而柔顺的大母猫。猫杯孕了,老蒋问王林要小猫不要?
王林把那包旧衣服给老蒋送去那天,老蒋感激不过,一定要塞一罐“八宝粥”给王林,说是前几天帮人家搬东西,人家没给饭,给了一罐“八宝粥”,一根香肠,老蒋舍不得吃,一直留到现在。
我们到锅炉房去打水,总会看见坐在门口喂猫的老蒋。老蒋苍老而安洋,静静地过了一生,没有浪漫,没有热烈,唯一一次恋情也只是昙花一现,但他活着,积极,乐观,很少生病。世俗的烦恼似乎离他很远,一只猫一台“无线电”便是他仅有的伙伴儿。太阳落山时,看日头整齐地架在他的屋顶,老蒋站在屋前,跟着地球一起旋转。日出日落,花落花幵,小猫变成大猫,大猫生下小猫,唯一一成不变的就是站在大圆落日前的老蒋。
第二节 穿土布蜡染去应聘
同性之间是最难弄的了,女人和女人,要么亲亲热热手拉着手,好像一家人似的;要么就是冤家对头,堆看谁都别扭。
我和韦小姐就是这样一对“冤家”。
要说我和韦小姐的根本矛盾也不知在哪儿,我俩年舲一般大,大学毕业那年从两个不同学校分到这里,都教外语,我带一口“精读”她带一门“泛读”,井水不犯河水,应该成为好朋友才对。
这个问题一直想不通,就急急地跑去问男友:“历史上韦、赵两家没有打过仗吧?”
男友说:“你什么意思,问打没打过仗?再说我也不姓韦呀?”
我捅捅他的背,让他往窗外看,“喏,我不是说你,我是在说这位韦小姐,一天到晩跟我过不去。”
男友宽容地拉着我的手问:那是为了什么?
我好像平生第一次逮着了说话的机会似的,连珠炮地说了一大堆。我说女人和女人,天生就有一种莫名的根,看到你穿一条新裙子,她也会生气。男友说那就不要给她看好了,你穿来给我看。忽然觉得跟他们男的讨论不清这个问题,我还得回到办公室里,面对别别扭扭的韦小姐去。
韦小姐喜欢显示自己,每每买了新衣,不说成千八百绝不甘心。一举一动都要透着“有钱人”的样子,心里面又总是盼着别人倒霉。新年联欢晩会上,大家拍手哄我唱歌,我一激动就唱跑了调。这一晩,韦小姐情绪高涨,说学逗唱,轮圆了表现。
韦小姐最根爱写文章的人了,“不就是会写几个破字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为了信的事,我没少跟她吵架,并且告诉她私藏私拆别人的信件犯法。这样她才交出两封已经破了口的信来,一封是约稿一封是退稿,都不是情书,这样韦小姐心里也能好受些。
这样磕磕拌拌了两年多,真的把我搞得好烦。男友鼓动我说:“你何不换个环境试试看呢?”要折腾就得趁年轻,这是真理。
我听后茅塞顿幵,立刻回屋给主任大人写了“一纸休书”,文釆飞扬,形容词用了不少。但转念一想这么“才女”可不行,主任一看你这么有才,该舍不得了,就又写了一封懒巴巴的“状子”递上去,一行用了五个错别字不说,还把惊叹号用得满处都是。主任看后直挠头皮,说赵凝你是不是外国话说多了,中国话就说不溜索了?
我说,耶斯,本小姐要去“外企”。
韦小姐一听说我要辞职去“外企”,先是高兴得直唱“眵来咪”,后来气愤得牙根直痒痒。高兴的是“一山容不下二猫”,现在挤走了“大猫”,韦小姐尽可以称王称霸了。但转念一想赵凝这小子要是真的应聘上了,那拿钱可比现在教书要多得多哪。这样一想就又不平衡了,于是牙根痒痒的。
我也唱“哆来咪”,去办公室收拾东西,对韦小姐还很客气。韦说:“暧,凝,你到底想去哪家公司呢?让我也看看招聘广告。”
很少有人叫我单字“凝”的,心头一热就把那份“国际梦幻广告公司”的招聘广告跟韦分享了。韦看见“月薪三千元”字样,顿时眼都直了。“可现在,咱们才拿六百元呀!”韦有点不相信地揉揉眼睛。
我很得意地收起那张宝贝,一边很仔细地叠好放进包里一边对韦说那当然啦,干两个月就够买件皮大衣啦!
我俩谁也没有皮大衣,这谁也不用跟谁“牛气”。韦小姐曾经买过一件“人造革”的前来冒充,告诉办公室里的几位说:“这是鹿皮的。”有个曾经兼职过“皮革贩子”的小伙子当场把她识破了,不对吧,是人皮吧?
大伙儿哄笑起来,小伙子解释道:“我当贩子那会儿就这么叫,猪的皮叫猪皮,牛的皮叫牛皮,人造革就简称‘人皮’”。
大伙儿笑得更起劲儿了,弄得韦小姐面子扫地。那件“人皮”送给了乡下一位远房亲戚,再也没敢穿到办公室里来。
我得打点一下准备上阵了,“国际梦幻”在向我招手呢。此生参加过大小考试千余场,高考那样严峻的考验都挺过来了,唯独应聘不知怎么个聘法。去问男友到底是笔试呢还是口试,要写文章我可在行。男友说大概是面试吧?我说妈呀,那我可得去买几身漂亮衣裳。
男友说不不,你误会了,不是时装展览,关键是要看你长得怎样。
我摸摸自己的脸问他,“我长得好看吗?”男友扳过我的肩来左看,右看,出奇不意地亲了我一下,“还凑和吧。”
跟他好了都好几年了,朝朝夕夕情意绵绵,到头来他只说我“凑和”,太气人了。这样“小姐脾气”就像潮水般向他涌来,大声骂他“讨厌”、“烦人”,还让他“滚到韦云那一边去”。
刚工作的时候我跟韦云住一屋,那会儿我们的关系还没“恶化”,她借我的杂志看,我也用她的电炉煮方便面。那会儿我俩都没有男朋友,日子过得挺神仙。可后来单位里新调来一小伙子,长得挺高挺帅的,对我俩又像“大妹二妹”一般,都挺好的,这样一来,矛盾就来了。
“帅小伙”常到我们屋来“蹭饭”,名日“蹭饭”,实则沖着女孩儿而来。这一点我跟韦云心里全都明白。韦云仗着拥有一台“800w”电炉的优势,一边锅铲“锵锵”地炒着菜,一边呶呶嘴说:“赵凝,烦你到小卖部跑一趟,没盐了。”
她这样三番五次地把我支幵,目的何其明显。不过那时我正一心扑在文章上,对恋爱兴趣不大。
等我买完盐回来,见韦云跟小伙子正在窃窃私语,就问:“要不要本小姐回避?”
韦云笑道:“不用啦,正说你哪。我把你的一篇文章给‘我哥’看了。”韦云的哥也笑着说:是的我看了。文章写得美,不过你那些爱情故事全都是编出来的,为什么不自己亲身经历一番,尝尝其中的滋味呢?
从那天起,我就知道这家伙别有用心了。故事的结局就是:男的爱上了我,女的根上了我,我无句奈何。
到公司去应聘前一个礼拜,我偏偏囊中羞涩。应聘不比出嫁,可以一拖再拖。一想起要被别人像审案子似地接受盘问,我的心里就不好受。但如今这年月,人穷志短,谁让我看上了人家那三千块呢?只好穿得漂漂亮亮的去面试吧。
到百货公司去转了转,每件看得上眼的衣服,但价饯都高得吓人。无奈,只好厚着脸皮去找男友借钱。
男友笑着不肯借,男友说你要是肯答应嫁给我,我就把几张存折都给你。
我说少讨厌吧,再过几天就要去应聘了,什么嫁不嫁的。没准看着总经理好,就跟他跑了也鋭不一定。男友狡猾地说那钱就更不能借给你了,要让你穿得破破炷烂地去应聘,看着跟个可怜的灰姑娘似的。
我眼前顿觉一亮,“灰姑娘最后可是跟王子好了。”
我男友胸脯一挺“那个王子正是本人!”我伸幵手掌,掌心朝天:“那就拿钱来吧!”
我像打劫了时装店一般,花花绿绿背回一包来。有件衣裳还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现从模特儿身上剥下来的,太珍贵了。阿韦问我,凝,怎么,你这就要出嫁吗?是不是操之过急了一点,要不就是你跟你那位白马王子有什么”情况了,不嫁不行了?
我从衣裳堆里梗起脖来,怒斥韦云:“阿韦我告诉你,你少用你那女人之心度另一女人之腹,这很卑鄙。”说完连我自己也乐了,什么心呀腹呀的,越描越黑了。
折腾到最后,我穿了一条云南蜡染的土布衣裙去应聘。公司的那条光洁的楼道好长啊,鞋跟轻轻敲在上面,好像一辈子也走不到尽头似的。就在这时,有扇口轻轻打幵了,里面走出一个女孩。“哎呀呀,太好啦!我考中了!”韦小姐极其热烈地拥抱住我的肩。“谢谢你那天给我看招聘广告,赵凝,你真好!”
她激动得几乎亲我,我却木木地站在那里想到只有一个名额……
女人的敌人是女人,真是一点没错。我又回到学校教书去了。后来听说韦云穿着“真皮”回来过,我没碰着。
第三节 蜜月列车向南
列车向南幵去的时候,我们对面坐着一对老人,他们是一对老夫妻,神情却很木然。
“大概他们巳经把一生要说的话都说完了吧?所以现在只好干坐着了。”我的朋友阿咪一边喝着可乐,一边自说自话地评论说。
旁边那对新婚夫妇用草帽盖着脸,两人挤做一处,两只手也是拉在一起的,叭叽哝哝躲在草帽后面说着悄悄活。“一定是去度蜜月的。”阿咪晈着我的耳朵说。
那对新人听到了,满睑通红地沖着我们笑,我们也笑,大家都笑只有对面两位老人神情漠然。
就在这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事情的两头:婚姻的起点和终点。蜜月只有一次,倾心相守却是一辈子的事。如果日子越过越淡,“白头到老”倒像牢狱一样是桩挺悲惨的事。我真羡慕那对相亲相爱的小夫妻,同时又为少言寡语的老夫妻感到惋惜。当年他俩一定也曾度过蜜月吧?手拉着手,说不完的悄悄话。如今话却像涸泉一样凝固住了。他们无话可说,静静地望着窗外看风景。大片的夕阳从右边的车窗涌进来,映在老人脸上,映出岁月的流逝留下的印迹。他们彼此相看了一生,知道每条皱纹的来历。他们长相守望,不知不觉就到黄昏。
天色暗下来,车厢里亮起了车灯。阿眯在泡方便面。我问两位老人晩饭吃什么,他们说我们自己带着呢,于是就从包里拿出茶叶蛋和烙饼,也同我们客气了一番,就吃起来。
他们的烙饼很香,茶叶蛋也做得不一般。都是我老伴的手艺呢,那位老人说,“我吃了一辈子她给我做的饭,还不该带她出来转转?”
“你们是到南方去玩?”阿眯问。
老人笑道:“按照你们年轻人的话说,是去度蜜月的。”
老伴碰了下他的胳膊时,怪他多嘴。那位老人却忍不住往下说:我娶她的时候正闹战乱,一直说要带她出来转转出来转转,这一说就说了四十多年。我老伴一辈子也没离幵过她出生的那个村子,这是头一回出远门。
饭后仍是沉默,两位老人仍不多言。那对新婚夫妇大概是白天的情活说累了,早早去睡了。我在微弱的灯光下翻看着一本书,阿眯在听耳机。到两个老人睡觉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他们只有一个铺位。臥铺车厢的铺位很窄,两位老人竟若无其事地躺了下去,头脚相对,合盖一条毛毯。
深夜,我在过于充足的冷气中醒来,冻得有些发抖。我拉拉胸前的毛毯,侧脸去看那对老人。在微弱的灯光下,两个老人浑然一体,安然的睡容凝成一幅雕像。他们已成为同一个人,每一个人都巳化作另一个人的身体的一部分。他们像重新捏合过的泥人一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因此他们之间已不需要过多的语言。时间积淀了他们的情感,呢哝细语巳无法诉说这种感觉,一生的漫漫长路就这样走过来,他们说,他们是去度蜜月。
原来,蜜月是可以度一辈子的。
第四节 用萨克斯管吹回家
若蝶第一次给我写信,她说爱我如爱她自己。我乐歪了似地拿着这封“情书”去找王林,王林只瞥一眼道:“你没看见信里那个大大的括弧女吗?”
“有的人就这么俗气。”我用信纸敲他一下,“要是男的给我写信我才不约你看呢。”
我灰溜溜地走进我那小屋里去。说出来你也许不信,洋洋洒洒拥有几百篇美文的赵凝,却整日生活在一间不足三平米的“贮藏室”里。别家一般都往这半间小屋里堆上一些破烂以及三两颗白菜,只有我这里藏着千军万马:几干本书、几百本近期杂志、成准的信件以及一张笨头笨脑的工作台。别看就这么一间小破屋,谁来谁看着眼馋,若蝶说赵凝我就是没有一间像你这样的小屋,要有我也能写出你那么多文章来。
她的夫君晓桐在一旁连忙应道:“是的是的,若蝶一天到晩在做作家梦呢,连我吹萨克斯管她都嫌吵。”晓桐是军乐团吹萨克斯管的,礼服一穿煞是英俊。若蝶新婚的时候常把吹萨克斯管那小子的照片带在身边,一遇上知音就掏出来显摆显摆。我当然也是“知音”之一了,才知道若蝶从小没有母亲,是个身世挺苦的女孩,她对晓桐依恋万分,晓桐也很宠她。
我们四个人曾一起坐在天安门广场的空地上吹着凉风数星星。匆忙的都市,匆忙的人流,每天都孕育着无数奇遇和别离。缘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那时若蝶和晓桐还好得像一个人一样,不能忍受片刻分离,可日子慢慢沖淡了这份浓情,两个人身上的毛病也就渐渐显现出来了。
首先两人总是那么大手大脚地过日子,钱就不够花,就要吵架。若蝶指责晓桐抽烟喝酒讲哥们义气,借钱给人家也不跟她说一声;晓桐说吃了喝了也比买那么多套衣服强啊。俩人就那么大声嚷嚷着吵进我家,坐下来喝口水润润嗓子接着辩论。我铺幵纸笔往我的小屋里一躲,把明亮宽敞的大客厅让给他们嚷嚷去吧。等我写完几页文章神情恍惚地从“贮藏室”里出来,见有人正坐在我的大沙发上接吻,音响里飘出缠绵的音乐,壶里的咖啡巳被喝光。
我走过去粗暴地打断他俩,我说要谈恋爱你们回家。若蝶笑道:“不知怎么,吵着吵着却又好了。”
我说以后再这样就要收费了,晓桐忙掏出钱包在我面前晃晃:“赵凝,今天我请你吃饭。”
我大乐,指着晓桐的鼻子说:“说好就咱俩呵,若蝶不许去。”
若蝶说叫我去我都不去,我跟王林在家炖鱼。那天王林正好刚钓了八条鱼愁着没人宰呢,这就授予美丽的若蝶小姐血淋淋的尖刀一把,令她杀掉八条活鱼。
大师傳是不干下手活的,“王林拍拍手说,”若蝶杀鱼我最放心。
那边传来若蝶杀人般的尖叫声,我们三个忙跑到厨房门口,三个脑袋瓜子在玻璃门上摞成一摞。
若蝶惊魂未定地说:“这条鱼它会动……”
“废话,不会动那能叫活鱼嘛!”晓桐说:“瞧,她就这样,什么活儿都不会干。”
若蝶立刻用刀指着晓桐的鼻尖说:“还有脸说呢,你连袜子都不肯自己洗。”
“那些都是小事,问题是你——”
“行啦行啦,怎么又干起来啦?晓橋咱们走。”吃饭的时候我问晓桐,你们两个干嘛总那么针锋相对的呢?小俩口之间本没有什么道理可讲,言多必失,少说一句就会有了。
“那不是虚伪吗?跟自己爱人都不讲真活,那真话留给谁去讲?”
火锅里的水都快溢出来了,这使我想起一对浓情似火的情侶的情感。太浓重的情感反而是一种负担,它使人活得很辛苦很累。情满则溢,情,也不是多多益善的啊。
我把我的这些想法跟正在吃涮火锅的晓桐一说,晓桐含着一嘴的肉含混地说:“话是这么说,可是俩人相处起来幷不容易。”
“为什么朋友之间反而不容易吵嘴呢?”
因为对别人不可能那么刻薄,对自己老婆——好你在拿话套我。
“是你自己说露焰了,情人之间是无真理可言的,都不要那么认真就好了。”
后来若蝶和晓桐又吵过几回,若蝶干脆在我的“贮藏室”里支了张行军床,轰我到饭桌上去写文章,我一边闻着刚才油焖茄子的味道一边写,若蝶倒舒舒服服翘着二郎腿看杂志呢,真气死我了。我天天跑去问若蝶:哎,你什么时候走啊?夫妻俩口子怎么就跟有深仇大根似的呢?
若蝶叹了口气说:“别提那个人了,我一辈子不想再见到他!”
这时候,阳台下忽然传来一种声音,那声音那样忧郁、深情而又绵长,那是一支萨克斯管在吹《回家》。
晩霞在一点点地褪着颜色,各家各戶都飘起了饭香。我转身到“贮藏室”去找若蝶,若蝶已经不见了。我掀了“贮藏室”里的行军床,又幵始写文章了。那对情!吕巳经走远,却把歌声留了下来。
第五节 明星梦
帅帅是我家的郃居,一个又帅又心不在焉的小伙子。帅帅抱定的宗旨是人挪活树挪死,因此他频繁挪动,几年下来竟换了二十多种工作,还嫌不过瘾,宣称还将继续挪动下去。最初帅帅曾是个文学青年,东奔西走买了一柜子书却都只是翻了前页。他也谈尼釆,也说弗洛伊德,只是从不与你深谈,林林总总,皮皮毛毛,文学像件漂亮衣裳似的总穿在表面上。过了一阵子,帅帅忽然发现,那些文学的疯子们巳经蛻变成了没人搭理的角色,就来了个急转弯,转向进攻歌坛。当然,作为郃居,帅帅也没少幵导我这个小顽固。只怪自己悟性态度差,照写不误。帅帅丟下我去参加业余歌手大奖赛了。帅帅这回可下了真功夫,比赛前一个月就幵始咿咿呀呀地吊嗓子,弄得楼下的二大妈一见我就打听:“闺女呀,你家上边住的那位是不是犯了疯病啦?”我说:“不是的,是他牙疼。”“唷,那可疼得够厉害的。”帅帅可願不上这些闲言碎语,每天高唱“你走你的路”。就这样,帅帅坚持了三十多天,却只落得了个安慰奖,气得大骂评委不是东西,还说以后谁再唱歌谁是孙子。可是没过几天,帅帅上楼下楼,又鬼哭狼嚎般地唱幵来,忘了孙子那码事。
一日,帅帅兴沖沖地跑来找我,说他进了一家专门的“颌袖训练班”,专门培养能演伟人的大明星的!帅帅问我要不要他提前给我签个名,或者提前认我做个干妹什么的,我说这世上哥哥妹妹巳经够多的了,你还是留点劲儿好好学吧。后来帅帅告诉我现在社会上这班那班千万不要参加,全是骗人的把戏。就这样,帅帅的“明星梦”也就告吹了。帅帅没有工作,是所谓的自由职业者,又没有一技之长,心却生得比天还高,他亲劝他去学幵出租车,他气得一蹦三尺高,说他母亲,把人看扁了。帅帅一晈牙一跺脚,决心去干大买卖,挣大钱,用他的话说,要气气我妈。
那时帅帅家还没安电话,他常常要到我家来借电话打,连我也成了半个生意人,一会儿钢材一会儿木料的帮他传话。有时一接电话,那边却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货到齐了吗?”活脫一个走私贩毒的语气。
什么乱七八糟的,以后这种电话少打到我家来!帅帅说:“小姐息怒。这笔钢材生意要是成了的话我可以淨赚十万,到时分你十分之一。”
“十分之一”就是一万块呢,我也顿时成了个“小财迷”,文章也抛在一边不写了,一晩上进进出出帮帅帅传了十来趟电话,口坎都叫我踏烂了。
可后来帅帅告诉我说,这些所谓做生意的人,大都是些“空手套白狼”的家伙,买卖两家,却有十几个人在中间搅和,结果一个也落不到实处。谈来谈去,不知哪一环节就给搅黄了。那一阵子在北京,无论你走到哪一家,都能听到有人在电活里通控做生意的,一开口就是桑塔那要吗?我这儿有50辆。
其实他连一辆桑塔那的影子还没见着哪。做生意和做其它事情一样,是需要才华和机遇的,帅帅自认不是那块料,也就洗手不干了。这阵子帅帅又迷上摄影了,买了全套的装备花了两千多块,也不知道他能坚持几天?
人挪活树挪死是不错,找个适合自己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长处,这是好事。但任何事情都不能过度,有的人“跳槽”上瘾,频繁更换自己的工作岗位,觉得干什么都没有意思,那么这一辈子的时间,恐怕要大半花在“挪”上了。挪宋挪去,最终像帅帅一样两手空空。
第六节 通宵浪漫曲
那宽敞舒适的客厅,就是我的家。
深棕色的钢琴,淡紫色的沙发,玫瑰色的帐幔低垂,把夜的眼睛拒绝在窗外。夜巳经很深了,这世界很静,靜得听得见玉兰花瓣落地的声音。
正是玉兰时节,家里飘散着一种奇异的香味儿,墦角幵着一盏花瓣型的小灯,小灯极幽暗,刚好能看清对方的脸。一支很柔曼的舞曲游丝样飘在家的各个角落里,我和他彼此依偎着,慢慢移动脚步。脚步很轻,脚下是一条毛绒绒的地毯,赤足踩在上面,很柔软。
我们与世隔绝,这世上只剩下我们俩。我们是这里的君王,这儿是我们的家。在自己的家里,一切矫情的风度和粉怖的美丽都显得做作和多余。我松幵往日编得紧紧的发辫,让长发如瀑从肩头滑下。裸身穿一件宽松的白毛衣,毛衣的丝质衬里抚着我如玉的肌肤,整个身体,仿佛沁在月光里一样清冽芬芳。
我听见窗外早春的白玉兰在暖风中梢悄说着情话,我看见玫瑰色的丝绒窗帘被风鼓噪得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们的舞步,缓缓地、缓缓地挪,我的脸轻轻靠着他宽宽的肩,他的手温柔地揽住我如柳的腰枝。
春夜,深棕色的钢琴,淡紫色的沙发,墙角的灯、墙上的画,一切的一切都在音乐声中缓缓地、缓缓地流过,像一条旋转的河。不知这是什么舞曲,我们只是很随意很和谐地走着。这是我们共同渴望过的一个家,这是我们共同营造出的一个家。在多少眼泪情话赌气反悔海誓山盟之后才有了这个家啊。忽然觉得,许多年的苦苦执着,不就是为了今晩这温馨一刻吗?
脚步慢慢滑动,音乐在身边流淌。我闭上双眼,看见明天一早迎我出门的,是落了一地的玉兰花。
第七节 相约为伴
长久以来,我一直向往一种“过家家”式的亲密而又宽松的家庭生活。我有一个恋人,我问他愿不愿意娶我?他睁大一双惊讶的眼睛将我看了许久,然后捧着我的脸说:“美丽的姑娘,我不是在做梦吧?”
我推幵他的手说:“不,你不是在做梦,我希望你娶我,但绝不做你的‘老婆’。”
在许多地方“老婆”是对爱妻的呢称,但我从小到大一直对这个词充满敌意,决意一生一世不做别人的“老婆”。
在我眼里,“老婆”是一种油滑而又俗气的称谓。清新可人的一对小夫妻,丈夫一定是脆脆地喊着妻子做姑娘时的小名的。即使没有小名,大大方方直呼大号,也比“老婆”、“老婆”来得美妙得多。
不喜欢“老婆”这一词,就在于它会把一个活泼而又多情的丽人,变成一个罗嗦而又唠叨的丑妇。谁会想到一个成天斤斤计较、怒气沖天的某某人的“老婆”,曾经是一个会写诗,爱画画,头上扎着美丽蝴蝶结的女孩子呢?
似乎女人一结婚都热衷于“改造男人”这一“职业”的,她们用这样的眼光去塑造丈夫:第一你得有前途。你看别人的丈夫年纪轻轻都当科长了,你该如何如何。第二你得有钱。你看别人的丈夫都挣了十几万了,你却连个彩电都买不起,真没本事云云。第三你得会干活。你看别人的丈夫烧得一手好菜你却只会煮挂面。
这就是典型的“老婆式”的婚姻,老婆唠唠叨叨,对丈夫要求这要求那。丈夫却像小学生做功课似地杧于应付,得想办法升官发财还得腾出一只手来问候老婆,这种婚姻,如果我是男人,宁可不要。
我心目中理想的婚姻,应该相约为伴。相约为伴,即两个人搭伴过日子,相互体贴,相互关爱,却并不等于彼此个性的泯灭,你还是你,我还是我,两个独立的个体,有着不同的兴趣和爱好,却可以相处得极好。即使是夫妻,两个人之间也是需要空间和距离的。恋人娶了我,我会使他活得更自在,更舒心,更像个大男人,而不会把他改造成一个举止委琐、弯腰背驼的“有家累的”男人。
好妻子是“爱人”而不是“老婆”。爱人永远保持着孩子般纯淨的心灵,她会在“情人节”的日子里使你想起玫瑰,会在你生日那一天送一副你一直想要的网球拍子给你。你出差了,她会隔山隔水寄去清丽的文字;你归来时,远远地就会看到一个美丽身影站在风中等你。
好妻子永远活泼如女孩子,温柔如恋人,热烈如情人。好妻子永远楚楚动人,懂得享受鲜花、音乐和友谊。好妻子会把家打扮得淡雅清新,味道十足。这些都和钞票无关,仅仅是一个“品位”的问题。
我有一个女友,她找了一个“画画的”,俩人都很穷,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到郊区租了一间农民的房子来住,俩人却快活得像神仙,她写诗,他画画。女友告诉我说,“我俩在一起真像过家家。”
我曾到他们的“茅屋”去过两次,那间飘着艺术气息的陋室,多么令人羡慕啊。这比一个俗气的“老婆”布置出来的金窝窝要强一百倍。
对恋人我还是那句话我希望你娶我,但绝不做你的‘老婆’。
第八节 那只黑蝴蝶
妹妹赵亮到美国芝加哥去留学,临走前像个“购物狂”似地逛遍北京大街小巷,各种衣服买了整整两大皮箱。衬衫一定“真丝”,毛衣一定“纯毛”。什么高级买什么,进了“赛特”就跟不要钱似的。“要去美国了嘛,还不买点好的穿?”大家都是这种心理,生怕给祖国丟脸似的。到了美国才知道,其实美国人穿得很一般,因为每天都要把衣服往洗衣机、烘干机里扔,那些真丝、真皮、真羊皮吃不消,东西越结实越好。
妹妹来信说她带去的那些长裙、短裙几乎没机会穿,因为美国人都穿得很随便,你一个人穿得太“正式”了刺眼。美国人喜欢标新立异,在服装上你玩什么花样大概也不会有人吃惊。而且谁也不喜欢自己身上的衣裳跟别人的重样。
国内的一些女孩却好像恰恰的些“从众心理”,喜欢追赶潮头,以至于有一阵子北京行上某种式样的服装泛滥成灾,望着行上那么多一模一样的艳装女郎,总让人感觉她们好像是刚从流水线上走下来似的。千人一面,还有什么时髦可言呢?
朋友小玉总是向我抱怨说,衣柜里的衣服越堆越多,而她却总觉得出门没衣服穿。“都过时了嘛!”小玉最信报上的“流行预测”。她说那玩艺儿比天气预报还准。要是预测上说“今春流行长裙”,小玉肯定会长裙飘飘,把短裙子全部压箱底去了。可是街上的“长裙淑女”比自行车还多,就是到街口买个酱油小玉也要套上拖脚扫地的大长裙子,半分钟也不肯不时髦。
可在我眼里,小玉的“时髦”实在可笑。跟在别人后面追潮头有什么意思?别人说时髦红你就红,别人说时髦黑你就黑,大脑不过一下,你不觉得乏味吗?打败时髦的最好方法是:甭管街上流行什么,穿就穿自己想穿的衣服,舒服、得体又合心意。“流行”只是一朵天上的云,你越追它,它越跑,没有尽头的。再说“好看”、“不好看”也是因人而异,没有一种款式的衣裳能适合任何人,那么我们又何必做“流行”的奴隶呢?不做九十九朵玫瑰里的一朵,要做,就做那只黑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