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掰下一片月芽儿
住进姑妈家的那天晩上,姑妈家来了一个小伙子,穿一件皱巴巴的白布衬衫,灰色西装短裤,很大。他是拎着我那只大红皮箱跟进门来的,蔫巴巴的不说话。他定定地看我,离我很远,我却看出他在偷偷冲我笑。
我也偷偷抬手冲他做了个小动作,这一切都被姑妈看在眼里,毫不客气地对男孩说:“你可以出去了,小伙子!谢谢你帮忙拎箱子。”那声音冰冷而毫无谢意,我多想追出去,塞一只大红的苹果在他手心,或者亲呢地说一句“哥哥辛苦你了!”
“姑妈,刚才来的那人是邻居吧?”
“噢,你问的是他呀,”姑妈向后一仰,肉堆一样摊在沙发上。“穷小子一个,别理他,他爸是个卖冰棒的。”
暑假来到南方度假,我本以为会很寂寞的,现在有“穷小子”在,我什么也不怕了。姑妈家很大,只有姑妈一个人住,我很盼姑妈出门去买菜或者有电话来约她去打牌。这天下午我一个人趴在书桌上一口气给北京的家里写了五封信,分别贴上了花花绿绿几种邮票,歪着头欣赏了一会自己的小字,吹着口哨下楼去投信。在楼门口碰到那个被姑妈叫做“穷小子”的男孩,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只好叫他:“嗳——”
那男孩回过头来,眼睛亮亮的,看着我说:“是你呀,北京小姐。”
他这样称呼我,让我觉得有点难过。其实我一点也没有大城市女孩高高在上的感觉,这座质朴的南方小城,才是我真正的故乡。
“我叫米兰,你呢?”
我把信皮上两个字让他看,那信皮上“米兰”两个字,写得龙飞凤舞,好不洒脫。男孩说:“我叫晓冬,冬天的冬。”
“你是冬天生的吗?”
“也许是吧?”
接下来两个人都感到无话可说了,面对面沉默了好一会儿。晓冬说:“去寄你的信吧,你姑妈在楼上窗口看着你呢。”
我朝楼上白了一眼,“我姑妈怎么跟特务似的。”嘴上生气,心里也气。晓冬却在一旁咧嘴笑笑说:“再见米兰。”露出一排整齐的齿贝,很白。
我一直盼着再跟他见面,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窗口那个女孩一直在傻等着,男孩的影子却很难见到了。姑妈怕我闷得慌,决定带我一起出去玩玩。姑妈的牌友遍布在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里,我说我不喜欢玩牌,姑妈说看看自然就喜欢了。
然是位画家,他也讨厌老太太们玩牌,就拉我到他小书房里去聊天。我不喜欢留小胡子的男青年,但看然这张脸,总要比看那些莫名其妙的麻将牌要好受些。然同我谈哲学,话题越来越深奥,然而我却一直惦着简简单单的晓冬。这时听到楼下“冰棒哟——冰棒”的叫喊声,我从阳台上伸头一看,那个戴着破草帽沿街叫卖的男孩,竟是晓冬。
“要吃冰棒吧,我下去买!”
然不由分说就去买了一盒“雪人”回来。我坐在有空调的屋子里吃着“雪人”。晓冬的叫卖声渐渐远去了。
这几天然的信每天两封地往姑妈家寄来,弄得邮递员都感到很烦。后来又想出新花样来,每天在鲜花公司订了紫玫瑰叫人送来。对于如此艳俗的礼物,我是绝对不会收的。后来他又到电台去点歌,一连三天,“献给最心爱的米兰小姐”。肉麻兮兮,我“啪哒”一声拔掉电源,姑妈在厨房里尖声尖气地问我:“米兰,是停电了吗?”
姑妈说今天晩上有客人要来,她亲自下厨房弄菜。问她是谁要来?她一张胖脸神秘得不得了,说是什么什么董事长。
“准又是个卖耗子药的。”我把一本小说盖在脸上咯咯地笑。姑妈说这丫头这张嘴呀——唉。这时候门铃就响了,姑妈忙用围裙擦着湿手过去开门。我看见然带着他的老爸老妈满面春风踱进门来。
“这位就是米兰小姐吗?”“董事长”拖着长声问儿子,语气就像是在审犯人。董事长夫人把我左打量右打量,好像不相信我是个真人似的。我坐在那里被人看得混身长刺,耳朵里听到晓冬的叫卖声:“冰棒哟——冰棒。”
“我家在美国也有生意,我家的公司——”没等然说完,我已经一溜烟地奔下楼去,气喘吁吁一直跑到晓冬的面前,傻乎乎地站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米兰,听说你要走了,回北京还是去美国?”
“谁说我要去美国?”我杏眼圆睁地问他。
“这个城里的人都这样议论,说李然将把你带到美国去,说你已经同意……”
“那你信吗?”我眼睛亮亮地问他。他摇了摇头表示不信。哓冬说他卖冰棍是为了挣钱,等挣够了钱就到北京去读大学。“到时候你还认不认识我呀?”晓冬问我这句话的时候,有一种怯怯的神情。
“怎么会不认识你呢,”我回答得非常爽快,“我在北京等你来!”
晓冬说我也没什么好送你的,掰下一片“月芽儿”给你吃了,以后也许会念起我这个穷小子来。
晓冬让我闭上眼睛,他放了一块甜冰在我嘴里,那甜味儿直沁心肺,在北京我从来没有吃过这样好吃的冰棍。
“这种冰棍叫‘月芽儿’,是专口卖给最最好的朋友的。”
晓冬的叫卖声渐渐远去了,“月芽儿”在心底里一点点地融化开来。
那年的暑期一结束,我就拎起我的红皮箱回北京去了。再也没有见到晓冬还有他卖的那种“月芽儿”,倒是然旅行结婚来过北京一次,说正在办签证准备到纽约去。我问然还记不记得小城里有个背着大纸箱沿街卖冰棍的男孩,然说不记得了。
我却一直忘不了那种叫“月芽儿”的甜冰的味道。我不知道晓冬什么时候会来北京找我,也许明天,也许永远不会来。
第二节 白草帽
世上绝没有一个女孩子能把一袭长裙一顶草帽穿戴得如此精彩绝伦的。
上一个绿草如织的季节好像并没有逝去多远,那连绵的蝉鸣还在继续,那琅琅的书声仍在耳畔。我俩正一个抱把大吉它,把夏季演奏得愈加喧闹热烈。
白草帽就在这时悄然而至。
她穿一条淡粉色软缎长裙,裙角绕在腿上,露出若隐若现一双精巧的脚踩。飘飘的风像一支神奇的笔,一会儿勾勒出动人心魄的峰与谷,一会儿又鼓动起虚虚的一派朦胧,那委婉的曲线,转瞬间统统化作一只妙不可言的红帆。
头上那顶白草帽,像一只凌空的鸟,前面俯首低鸣,安详恬静,双翅却高高扬起,奋力扇出欲飞的风。
“我只要吹一口气,她就能飞上天去。”吉它手说。
我太了解他了,是个吹牛大王,除了歌唱得好之外简直一无是处。顺便说一句,他功课学得糟透了。不过女孩子们挺迷他。他曾唱《冉冉红月》,唱《草色青青》,只唱一句,全场就为之哗然。
可她走过来的时候,我就完了。
“你就是唱冉冉红月的那人对不?”
声音一点也不虚无,亮亮的嗓门,亮亮的眼。目光在吉它手那张英俊得几乎失真的脸上停下来,许久许久。
是的是的,看来吉它手并没有吹牛,他正在飞上天去,况且,他还没开始“吹气”,他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就那么淡淡的一点。
我的手伸在半空中成了雕像,那女孩才回过神来把它轻轻握了握,燦然一笑,使我立刻又想起一首新诗来。
“她就是大名鼎鼎的诗人啊。”
吉它手大吹大擂地说。
“哦,听说过。”
白草帽只是说“听说过”,很没味很平淡的三个字,送给一个干瘪瘦小的中文系学生,再合适不过了。
吉它手一拔琴弦,“来,一块唱首歌吧?”
那女孩兴奋得几乎要张开双臂,“好啊,唱那首《冉冉红月》。”
他开始唱。一句句唱出我笔下流淌出来的句子。我承认有些味道,是用笔怎么也写不出的。三个人很快都跌进去,迷失于一个月亮升起来的幻境。
我开始发疯似地写诗,每天一首,悄悄献给我梦中的她。
吉它手开始发疯似地恋爱,比这夏的季节热得更加没边没际。
吉它手并不认真,这我知道。而我却认真得近乎于虔诚。
夏天一过,吉它手的热度就消退了。
“她不过是个很平常的女孩。”
我听了这句话,真恨不得当胸给他一拳。
我不想一个人躲在屋子里写什么诗做什么梦,我要把吉它弹得琤琤。
冬的季节,自然没有了白草帽,一身火红的冬装,把雪地衬得白极了。
“你不要再说,听我唱。”
紧接着夏季又来。情感的潮水,一天涨似一天。每日里眼望着那顶若隐若现的白草帽在夏日故阳光里飞扬,那条若实若虚的浅粉色长裙在浮燥的空气里飘动,心仿佛被滚滚而来的句子涨得快要裂开来。
我梦想着伴着她的身影走一路歌一路,歌里全是我新诗的流淌。
我梦想着那阵轻风再次来临,把她身上每一根曲线化作诗化作雨。
当吉它手再次伸出手臂,不经意地揽住她精巧的双肩的时候,我看见那双肩在微微颤栗着。
第三节 初恋是一个美丽的错
他说他是龙年生的,比我大二岁。
和阿龙的第一次见面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那场舞会,所有的小伙子都跃跃欲试,轮流请女孩子跳舞,只有那个叫阿龙的年轻人,独自躲在角落里玩打火机。
“我女朋友为我自杀了,她叫小兰。”这样惊心动魄的开场白,让我倒吸一口凉气。阿龙说,好女孩,你别怕,我不会让你也陷进去的。我听后直后悔为什么要跟这样可怕的一个人讲话,但烛火一明一暗地映在那个人的脸上,那张脸极富魅力。就在那一刹那,就是让我再做一次小兰我也愿意。
那夜我们没有跳舞,早早地从朋友的聚会上溜出来,走到了空气清凉的街上。阿龙的手臂环绕住我的肩膀,他同我谈起他的小兰。
那女孩生得极美,素素的一张脸,爱穿宽抱大袖的白色衬衫,头发一直到腰际……我有点相信阿龙是个小说家了,他说话的样子极其老到,不慌不忙,娓娓道来。夜风在吹,我的宽抱大袖在风中飘。
“前面就是我的家了,阿龙你走吧。”我伸手指指前面的人家和灯火,阿龙很用力地拍了拍我说:“小兰的故事下回我再说给你听吧。我站在这里看着你,看你走进楼口我再走。”
“嗯——那好吧。”我硬着头皮往前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挥了挥我那宽大的白色衣袖。路灯下清瘦的阿龙正眯缝着眼晴,那么仔细地盯着我的背影。我在门洞里躲了许久,直到他那瘦长的影子完全不见了这才跳出来拦了辆出租车,我告诉司机我家的地址,汽车启动那一刹那我又看到了阿龙的眼睛。
我实在不是不愿意他送我回家。我实在是害怕我已经爱上了他。一个多愁善感的男孩子遇到一个同样善感多愁的女孩会是怎样?况且他又刚刚失去他的小兰。
接下来是每天一封的来信,质问我为什么要在一个美丽的夜晩欺骗一个无辜的男孩?这些信写得太幼稚,完全不像他说话时那种腔调。一种急切的表白跃然纸上,疼得发烫。我想大概是这条可怜的小龙刚刚失去爱侣实在是太寂寞了,需要有人能来填补空白。于是就去看他,去时特地把自己打扮漂亮,穿了一袭棕栗色的长裙一直拖到脚面,我以为这样,他会喜欢。
木门很破,他在信里说过。抬手敲的时候,门楣上落下一些灰来。“阿龙!阿龙!”我大声地叫,随着一声“进来”,我看到一个赤背写诗的男孩。我站在门口,他头也不抬。
“阿龙,你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呢?”我把草帽拿下来,攥在手里。阿龙拉我在他身边坐下来,他左手环住我右手写诗,写得飞快。
身边有这样一个男孩为伴,世界显得阳光灿烂。我们手拉手穿过阳光的街道一起到街边小馆去吃饭,回来后一起坐在地板上写诗,已经不记得了有过一个“小兰”。
有一天为一件小事吵嘴,阿龙竟把我一个人撇在午夜的街头。当时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往回走,忽然想起那个叫“小兰”的女孩来。越走越想哭,“阿龙——”我歇斯底里地冲着天空喊。
第二天一大早,阿龙羞涩地手持一小枝玫瑰站在我家阳台下喊我的名字。我不想答应又怕他走开,一张脸躲在窗纱后面涨得通红,而后又转为惨白。
后来我还是忍不住到小屋去看他,他正捧着一大堆新近被原封不动退回的稿件发呆,尽管没人肯要他的文字,但我还是坚持把他叫做“小说家”和“最棒的诗人”。因为他有激情,因为他会被生命中最细微的一点点小事所感动。他放下了那些稿件一把抱住我的肩说:“我现在什么都没有,就只有你了。”然后拔下钢笔帽在我衬衫的衣颌上写下一行小字:“阿龙爱你”。
我的眼泪一滴滴地落在阿龙的脸上,阿龙吻我的时候我一直都在哭。
阿龙离开这座城市已经有一年了。阿龙走的时候我只问他一句:“没有小兰,对吧?”
阿龙用手指点点我的衣服,他说小兰实际上就是你。“阿龙爱你。”
第四节 竹骨风筝
小费认识红茹那是七年前的事了。
那一年,小费和几个年轻人一起到樱花公园放风筝,小费用一种极薄的绢丝布扎制成的竹骨风筝,飞得最高最远。草地上有一个像“五四青年”那样斜搭一条白围巾的女孩,一直仰脸在看。
她就是红茹,梳“日本娃娃头”,额前打一排齐留海儿,圆圆的苹果脸。她仰脸看风筝的时候,眼睛微微眯缝着,像是在笑。小费扯着风筝线一跑一跑就踩了人家姑娘的脚,然后十分歉疚地冲红茹抱抱拳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谁说你是故意的啦?”红茹的脚趾尖虽说还真有点疼,却故意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搭了下肩上的白围巾问:“你这风筝是布做的吗?”
小费坤动风筝线道:“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你的跟别人的不一样。”
小费把风筝的线轴交给女孩道:“喜欢就送给你吧,算是赔礼道歉。”说着,人已经跑远了。
“这个冒失鬼,我还能再见到他吗?”
红茹心里有些惋惜。风筝收线的时候,红茹发现了一个奇迹。那只美丽的竹骨风筝上,留有这样一行墨迹。
“本风筝属于小费,如有走失请打电话联系。”
红茹轻易地得到了小费的电话号码,过后一想可能是“计”,就故意一直不打电话给他,终于有一天晩上,红茹拨通那个号码,说想他了。
小费急切地说我一直在等你一直在等你。
红茹热烈地说我一直在想你一直在想你。
于是俩人好作一人,山盟海誓,形影不离。小费说男人是骨,女人是布,只有竹骨和绢丝布扎在一起,才能成为一只完美的风筝。
那一年,樱花公园里的樱花开得格外早,一串串一行行娇媚得让人在它面前不忍呼吸。小费指指枝头最为艳丽的一朵樱花说:“看,那就是你。”红茹笑起来嘴边有一颗小酒窝,很逗人爱。
他们扎了无数只风筝在天空中放飞。俩人又唱又笑引得群蝶狂舞。起风了,小费手忙脚乱绕动风筝线,红茹却故意放跑了其中的两只“红鬼脸”。她说她也渴望在天上飞,到远方去,到原有的生活空间以外的地方去。
小费说,这么说你将来还是要离开我?红茹说我只想乘风筝去飞,细细的风筝线又怎能承载一个女人呢?痴心妄想罢了。
小费拉住红茹的手说:“那么你就嫁给我吧,永远不要离开我。”
红茹嫣然一笑,额前的留海儿随风筝在飘。
所有的花都开了。新发芽的垂柳远看好像一块块透明的玉。碧水清波,蓝天白云,一切都仿佛是为了承载他们的爱情。红茹嫁给小费那天,仍是他们初识时的打扮:娃娃头、苹果脸、白围巾。他们在樱花树下起下誓言:相爱,直到永远。
小费笑着告诉新婚的妻子,他一直不喜欢纸风筝,纸风筝一撕就烂。红茹说我是用最美的一匹丝绸做的风筝,男人是骨,女人是布,我们终于合为一体了。
婚后却没有房子。小费和红茹四处打游击。有时为了能在一起竟像做贼一般。红茹很快厌倦了这种日子,她说既然没个窝,不如像鸟儿一样各自去飞。
于是她就飞去了日本,到那个岛国去寻找她的哥哥。临走时没有泪,只是说亲爱的,那个风筝你替我保存着。
小费预感到她将像一只断线的风筝,一去不回。小费悲壮地甩甩头,男儿流血不流泪。他挥手的样子有点特别,那么潇洒地一挥,然后吹起口哨,越走越远,成了天边很小的一个黑点。
红茹是第二年春天回国来办离婚手续的。还是一样的日本娃娃头、苹果脸、白丝巾,人却不再是一样的人了。她唇上涂着厚厚的口红,她轻描淡写地说小费希望你将来不要恨我,我也是没办法才这样做的。你不知道,在日本那种地方,女人是很难立足的……
小费说既然风筝已经破了,还有什么可说的?男人是骨,女人是布,光有风筝的骨架没有布,风筝是不可能飞上天空去的。
这一回红茹哭了,哭得很伤心。她说小费,你能为我再扎一只竹骨风筝吗?我要把它带回日本去。
小费说“不”。
红茹飞回日本那天,小费没有去送。只是当飞机起飞时,红茹看到小费的竹骨风筝漫天飞舞,风筝飘带呜呜地扯带着风,宛若一片呜咽声。
“这是他的心在哭,”红茹自责地捶着脑袋,“这是他的心在哭啊!”
好在飞机离这片故土越来越远,最后竟连那个小黑点也看不见了。
这年春天,樱花公园里的樱花又开了。一年一度嫩绿的杨柳也在风中摇摆。小费手牵手领着一个长发女孩在草地上放风筝,那女孩白衣白裙长得非常美,只是她的眼睛看不见。他们是在一个音乐会上认识的,盲女是个钢琴师。
盲女说:“小费,小费,我听见风筝在天上飞。”
小费每年都要带他美丽的小美人鱼来这里“听”风筝。她是那样高兴,而他又是那样细心。小费告诉他的小美人鱼,天是蓝色的,云彩很白,草地还刚返绿,柳树已经青透了……
这时候,有个短发女人在一旁暗自垂泪。她回国后一直躲着小费,因为善良的小费早已娶妻生子。
“小费,小费,我听见风筝在天上飞。”
那声音一直刺痛着红茹。红茹像一只失去了竹骨的风筝,飘飘零零的一页布。她永远不可能再找回属于自己的那只风筝了。
第五节 彩虹滑梯
“爱是一个不可回头的游戏。”杰甩甩长发,站在风里。太阳正在西天渐渐沉下去,我有些怕了,怕黑,怕冰冷冷的风。我知道熬不过这个傍晩了,杰将永远离我而去。
“如果你愿意,就跟我一起走。外面的世界很大,也很新奇。”杰说,“我必须趁年轻出去闯闯。”
“那么爱情呢?是爱情重要还是金钱重要?”
杰咬了咬下嘴唇道:“其实……我是舍不得你……但是……”
说来说去还是金钱大于爱情。“爱是一个不可回头的游戏。”我重复了一遍杰的话,把它牢牢记在了心里。“让我们就在这里分手吧!”我让杰的背影在晩风里渐渐远去,最后化作一个黛红色的剪影。天黑了,风凉了,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往家走。
去年这个时候,他第一次送我回家。我还记得那天晩上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呀?”我红着脸对他笑笑说:“你就是杰吧?”常听别人谈起杰,谈他的潇洒,谈他的才华、英俊和多情。总之杰是人们经常谈起的话题,在见到他之前,我早就对他如雷贯耳了。
见到他,那晩的灯红酒绿黯然失色。杰留一头长发,晶亮的眼睛,笔直的鼻子,有力的下巴。“我喜欢他!”我听到心底有个声音在高叫。杰一双亮晶晶的眼睛一直在盯着我,仿佛要看穿我心底的秘密。
跳舞的时候,我觉得天旋地转,已经看不清其他任何人的面孔了。他的深蓝色真丝夹克好像潮水一般柔软而充满质感,我把脸埋下去,下面是一汪深情的海。
萨克斯管在吹,世界濒于毁灭。人群散去了,大厦在坍塌。这世上只剰下我和他,仍在不顾一切地旋转,旋转,就像传说中的亚当和夏娃。那一晩的快乐足够我享用一生一世了,杰依旧紧紧地拥住我,拥住萨克斯管吹奏出来的美妙音乐,拥住所有的灯光和笑脸。
晩会结束,杰送我回家。殷勤地替我拿外套,又帮我把长发从大衣领子里捞出来,一切都做得好像老朋友似的得心应手。我瞥他一眼禁不住扪心自问:我们究竟是不是第一次见面呢?
走到立交桥下面的时候,我和杰像标本一样被定在那里,不说话。听到风的声音,灯的眼睛也在眨。杰忽然脫下那件蓝色夹克递给我,问我一句“感觉冷吧?”
我使劲摇头,不肯接那件衣裳。
桥下这时又走过来一对情侶,定定地站在我们对面,旁若无人地接起吻来。杰看看我,我看看杰,我们一起会心一笑跑开来。一路上拉着手,手心都是汗津津的。
事后,杰告诉我,他那天好想吻我,可别人忽然先吻起来,弄得他进退两难。我把杰的夹克洗干净了想还给他。脸贴在那爽滑的丝绸上,想他。
杰总是带给我意外的惊喜,在没有约好的日子里忽然来汸,看见我正趴在他的蓝夹克上睡午觉;带我到很远的地方去散步,那里没有路灯只有星星和吻。杰会在音乐台替我点歌,连点一礼拜同样的歌,是那首《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我最喜欢的。认识我的人都问我是不是在和花店小伙计谈恋爱,怎么会有那么多玫瑰可送呢?
恋爱真像是一架彩虹滑梯,我们云里雾里在空中飘,一路鲜花,随手可得的美丽。梦里的故事一一变成现实,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变成我们。好多好多的情话,好多好多的歌,动不动就是眼泪,然后是吻,密集得像雨点。杰的柔情多得让人无法承受,杰这样的男孩,我一生一世不可能再遇。
杰的小屋里,“昔日巨星”的位置已被我所代替,到处挂满了我的相片——一个长发女孩,柔柔地看着他,又温和,又美丽。
我知道杰也许不会给我一个安定恬静的家,杰的才华使得他动荡不安。但我却无法主宰自己,我们已乘上那架美丽的滑梯,一路乘风而去,穿过那片片云、层层雾、道道光,历经无数美丽的故事,终于等来了这样的结局。
“爱是一个不可回头的游戏。”杰甩甩长发,站在风里。对杰来说,一切都经历过了,不再神秘,不再新奇。彩虹滑梯也滑到了底,杰又回到地面上来,重新审视这个世界,然后对爱过的女孩说声“想你”。“想你”还是要走的,外面有更高更远的蓝天。南方有海。
我不想再做个盼信的女孩,彩虹滑梯已成回忆。恋爱如此,世间万物不都要经历那么一段美丽的弧线吗?
所不同的是,彩虹滑梯有七种颜色。
第六节 快餐店里的爱情故事
许言是我在快餐店打工时认识的。许言先来,我后到,他自然成了我的师傳和领导,指挥我干这干那的。
许言并不善言,倒是颇有几分幽默情调,他会把吃的东西摆成很精美的孔雀开屛形状,然后让我们先吃孔雀的“下半身”,他自己盯着孔雀的羽毛迟迟不肯下筷子。
老板嫌许言装快餐盒的动作太慢,就罚他到后面洗盘子去了。许言把他那双画油画的手泡在油腻腻的消毒水里,甩了甩额角的长发,无可奈何干起来。
这家快餐店的老板青青是个女的,对人非常严厉。她的店面不大,却装璜得精美而又气派。那天许言从住处带来两张画给老板,老板说:“嗯,画还不错,不过你是来打工的,这点希望你别忘了。”
当着大家伙的面说这些,许言觉得有些难堪,一整天情绪不高,中午吃饭的时候连头都不抬一下。傍晩下班的时候,许言悄悄把我叫过来说:“水沁,这两张画送给你吧,在这些人里就你心眼最好。”
“人家不要的画,你才舍得送我,我不要。”我撑开伞准备出门去,外面在下小雨。许言一下子冲过来钻进我伞下,说道:“我没带伞,一块走吧。”
一路走回家我才发现,我俩的住处居然离得不远。许言是外地来的学生,他自己租房子住。
“上我那儿坐坐好吗?我今天心情不好。”
许言的脸在淡色的雨伞底下被映得更加苍白清瘦,一绺打湿了的头发斜贴在脸颊上,像是谁用墨笔画上去的黑道子。我转身跑进雨里,听见伞顶的雨水滴哒滴哒响得很急。
晩饭后我没跟爸妈一起下楼散步,推说我要留在家里等一个电话。妈妈十分关心地问:“等谁的电话?”
雨后的天空又忽然亮了起来,在我的窗口横贯着一条彩虹。我用手指轻轻划着玻璃窗,却触不到窗外的雨水。那一颗颗晶莹透亮的小珠子是刚刚下雨时挂在玻璃上的,现在却泪珠儿一般地凝在那里,动也不动了。
电话铃响了,是他。
“你怎么知道是我?”他问。
“我有预感。许言,我想要你的画。”
挂上电话的时候,我的心剧烈跳动,有些喘不上气来。我在冰箱上给父母留了张字条,说我到附近去取两张画,很快就回来。
那道彩虹跟了我一路。许言站在阳台上喊我的名字:“——水——沁——”声音传到好远好远。彩虹不见了,天黑下来。
许言的房间里低垂着浓重的深黄色帐幔,把他和黑夜隔绝开来。我席地而坐,一张张翻看许言过去的画,许言坐在我身后,不时伸出手来指指点点。他用发烫的身体紧貼着我的背,让我感觉心慌意乱。终于,他扳过我的肩来开始吻我。窗外又在下雨了。
许言在雨地里送我回家,我俩共打一把伞。许言在我耳边一路轻声地说:“水沁,我对你是认真的,你就相信我好了。”
我俩打着伞站在楼下又说了好久,身边的雨越下越大,雨水把我们包围了。
许言说:“上楼去吧,裙子湿了,你会生病的。”这样说着,手却紧拉着我,没有要松开的意思。夜已经很深了。
第二天我就生病了,得了重感冒躺在床上,心里烦得不得了。墙上挂着许言的画,那画在昨天夜里也同样淋了雨,变得有些模糊不清,但我仍把它们视为珍宝,因为那是许言画的,背面还写有一行小字:“水沁,我的心。”
他是那样浪漫和热情,却生就一双忧郁的眼睛。他那冲病态的苍白和如漆的黑发,形成鲜明的对比,他自身就像一幅黑白照片、一件诱人的艺术品,散发着难言的魅力。
一整天我都躺在床上想着他,他却没来一个电话。我想一定是快餐店里活太忙,老板又凶,许言分不出身来。暑假打工的学生很多,我也是图新鲜才到那家店里去干的,以前我们常到那店里去吃盒饭,老板问我们几个文科生愿不愿到她店里来帮忙?天上掉焰饼,哪有不愿意的。
爱情是这次打工的意外收获。我没想到爱会像急风暴雨一样说来就来。窗外下了一整天雨,玻璃上的雨水一点一点地积攒起来,然后汇成小河一样弯弯曲曲的道子顺流而下,玻璃上一直像在淌眼泪。
许言一直没来电话。在我生病这几天里,许言竟像迷一样消失了。我杯疑那夜我俩在雨中相恋相依,说不完的情话,那只不过是一场幻梦而已,就像天上的彩虹,无论它多么瑰丽耀眼,那也仅仅只是一刹那的事情。
一星期后的一个傍晩,我推开许言的屋门。帐幔低垂,室内飘着若有若无的音乐。伞,油画,男人,女人,吻,一切都和曾经发生过的情景一模一样,只是换了女主人公。
她,竟然是快餐店的女老板青青。这真出乎我的意料,一个男人竟能在几天之内爱上好几回,这样的爱情又和店里卖的快餐有什么两样呢?
第二天傍晩,我收到许言托人捎给我的一个快餐盒,打开一看,见里面是用吃的东西摆成一颗心的形状。以前我欣赏他摆的孔雀,现在却不能接受他这颗快餐盒里装着的心脏。这种快餐式的爱情只是转瞬即逝的虹。我们永远抓不到虹的踪迹,我们无法跟随彩虹。
“青青她老公远在澳洲,我们只是逢场作戏……”电话里传来许言的声音,“水沁,你听我跟你解释,其实我心里真正喜欢的是你……”
我把电话机放在一边,去窗边看雨。问彩虹,彩虹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七节 眨眼晴的圣诞树
小辉说让我在香格里拉的那棵圣诞树下等他。出门的时候,天就开始落雪了。
落雪不浪漫,路会变得很滑,天会变得很冷。我一直害怕过冬,虽然我是冬天里生的孩子。一想起就要见到小辉了,我的心连同身体都在格格发着抖,我拿不定主意该穿哪件衣裳,小辉喜欢什么颜色呢?
虽然生活在同一座城市里,我们也有过无数次书信往来,但却从来不曾见过面。小辉总说他要“闭门写作”或者“闭门读书”,他是一位作家和诗人,我不能因为我而打扰他的规律和宁静。
我俩都怕打电话,于是就写信。小辉的信总是写得很长,有点“大哥哥式”的絮叨,但很让人感动。他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诗人,而那时我只是个平平常常挺老实女孩子,却有着诗人般的怪癖和敏感,怕打电话,怕与人交往。我坐在自己的小屋里静听雪花落地的声音,一只孤鸟在雪中鸣叫,我以为那便是我。
我太想认识他了。文章里的他总给人一种前世见过面的感觉,小辉,你是不是也是这样想的呢?我想小辉一定很傲,目中无人是个帅男孩,围着他转的女孩一定很多,我又何必去凑热闹呢?
就这样自相矛盾了一段日子,心里面念念不忘的仍是小辉。在阳光灿烂的下午我会到街上去买有他名字的几本杂志,然后盘腿坐在地毯上细细地读。小辉的音容笑貌已变得越来越清晰了,他的文字像神灵般一点点触动着我的心,或哭或笑,都是为了小辉。
大伟说他也喜欢小辉的文章。就是为了这一点绿,我和大伟成了朋友。那是暑假在“体院”打网球,对手忽然杀出一个明星般的球员来,他扣杀得是那么专业,对待一个连拍子都不大会拿的小女孩,他也忍心?我已被他累得招架不住了,几个回合下来,全身已湿透。大伟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说:“打得不错,以前常打网球吧?”
“错了。”我说,“我这是此生第一次,刚才骑车来的时候,我连拍子还不会拿呢!”
一起从“体院”骑车出来的时候,大伟竟停下车来买有小辉名字的杂志,让我不大不小吃了一惊。以前总以为小辉的文章是写给女孩子们看的,而大伟却说,好的作品是属于全人类的。
我们一晚上都在谈论小辉。大伟请我吃了一顿又丰盛又精美的晩餐,送我回家的路上,大伟在我手心里写下七位阿拉伯数字。我说我不会打电话给你的,他居然站在星空下很燦烂地笑了。
大伟嘴角衔着自信,用力捏了捏我的手说:“再见,凝凝,我想你会打电话给我的。”
我躺在床上一直都在想,他为什么那么自信呢?他为什么不是小辉呢?这样过了一个星期,手心上的电话号码早已洗掉了,但脑子里的那七位数字却怎么也忘不掉。
在夏天最热的季节里,我和大伟开始热恋。大伟拥抱我的时候,总是很用劲。我在他的怀抱里,有一种与世隔绝的安全感,偶尔想起小辉来,自觉很不应该。小辉,小辉,你还好吗?我现在终于做了别人的女朋友,而不是你的。
大伟说:“凝凝,你这种魂不守舍的样子最让人怜爱。刮风下雨的时候我总是想起你,想打个电话给你问问你可好?可你又怕听电话铃。”这番话说得我心直酸。这样一心一意的一个男孩,我再总惦着别人,对不起他。于是闭起眼睛来被他吻,那种感觉会使人忘记一切,包括我内心深处的小辉。
在大伟的臂弯里呆久了,被他宠得不像样子。大伟每星期都要到“体院”去打一次网球,已经坚持好几年了。但自从有了我以后,网球就打不成了。我喜欢游泳,而他几乎是个旱鸭子,有一次我们几个朋友合伙把他推进水里,大伟几乎送命。大伟呛了水,大伟喘过气来仍说“没关系,凝凝你别在意。”
我的眼泪滚出来,大伟伸手去抹,用嘴舔了舔说:“是甜的。”
游泳池边到处都是人,弄得我哭也不是笑也不是了。
那天晩上我们温存到很晩。我把脸埋进他的怀抱里任他抚弄亲吻,身体飘飘的像一条随波逐流的鱼。海浪在身边来了又去,潮水却始终冲不到我内心深处去。我知道我心底的那间小屋是为谁而留的,我知道我这样做不对。我快被情感撕成碎片了。
大伟说:“嫁给我吧,我要让你做我最美丽的新娘。”
我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知道那人并不是小辉,就捂着脸边哭边跑地冲到街上,冲着追上来的大伟喊:“不,我爱的不是你,是小辉!”
大伟扳过我的肩头道:“怎么咱们恋爱这么久了,你还在念念不忘那个人呢?你们又没见过面。”
“总有一天会见面的,大伟,原谅我,我对你不好。”
圣诞前夜大伟约了几个朋友一起去吃饭,我却接到小辉的电话。小辉说让我在香格里拉的那棵圣诞树下等他。就这样一句话,让我兴奋得几乎晕过去。
大伟说两条路由你选择,要么你就去,要么咱们就断。我选择了后者。
出门的时候,天就开始落雪了。香格里拉口前那棵圣诞树远远地向我眨着眼睛,雪越下越大了。我一直站在大树下等小辉,三个小时之后,我几乎被雪埋起来。
“小妹妹,你在等谁?”那个好心的门卫终于看不过去了,他命令我立刻回家去。我不相信小辉会編我,只要那棵眨眼睛的圣诞树还在,小辉就一定会来。
小辉他没有来。
午夜的钟声远远地传来,大伟他们此刻一定呆在暖和的屋子里开舞会。我的全身已经冻僵了。我知道我已经失去大伟,可为了小辉,我不后悔。
三天后收到小辉的一封来信,信上说“凝凝你太美了!我很自卑。那天晩上我一直隔着玻璃看你,但我没有勇气出来见你。我长得很丑,没法和你身边那些白马王子比。”
后来才得知小辉是一位坐轮椅的青年。我设法找过他,他却从此隐姓埋名再也不写文章了。
大伟的婚礼我没去,据说是很热闹的。眨眼睛的圣诞树已经不见了,我也不再是个小女孩了。
第八节 香蕉船
在这条水果街的尽头,有一个“55号”摊位。那是一个又瘦又小的驼背老人,整日坐在摊前殷勤伺候着他的香蕉。那些香蕉灿黄诱人,一弯一弯像一只一只美丽的小船。
每回到鸿君那里去看画,我都要穿过这条长长的水果街。
鸿君是个很穷很穷的画家,25岁了,还要靠父亲养活着,为此,他曾经想过自杀。鸿君四岁那年母亲就死了,是父亲一手把他养大。鸿君说要报答父亲,就得拼命画画。画是鸿君的事业,也是鸿君的命根子。尽管到目前为止鸿君的画一幅也没卖出去,但作画的热情丝毫未减。他相信真正的天才是不会永远寂寞下去的。
鸿君就是这么个人,一条道儿走到黑。可我就偏偏喜欢上他这一点。
我总是在驼背老人的摊上买了香蕉带给鸿君,因为鸿君说过吃香蕉最省时间。
“姑娘,你要这把吧,这把芝麻香蕉,是最甜的。”驼背老人递过一把香蕉,个头不大,浅黄色的香蕉皮上还长着星星点点的“小麻子”。
“我不要这把有麻子的,我要那种又大皮又好看的!”
“傻姑娘,这种芝麻香蕉外面虽不是最好看的,芯儿可是最甜最好吃的!你是打算买一把香蕉去给朋友看还是给朋友吃呢!”
“当然是吃啦,这把香蕉我买了。”
我坐在灿黄色的屋子里,把香蕉撂在桌上,冲他傻傻地笑。“你吃你吃,这是芝麻香蕉,可甜啦!”
鸿君走过来揉揉我的头发说:“米兰,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在我眼里,你是最好的!”
等鸿君完成了那幅画的最后几笔,我们手拉手到街边那家小面馆去吃面。吃面的时候鸿君告诉我说,他要带我到一个好玩的地方去玩。
电影院?咖啡馆?卡拉0k歌舞厅?鸿君一一摇头予以否决。我们穿过长长的水果街一下走到路的尽头,那是一座很大的立交桥,桥下柔和的灯光,一束束从天棚上射下来,把桥底下照耀得好像一座妩媚的玻璃宫殿。
“闭上眼睛,把这儿想象成我们的家。”
鸿君说着自己就先半闭起眼睛,目光朦胧,长长的头发遮住半边脸,一丝发梢飘进他的嘴角。我们站在桥下第一次接吻,一辆卡车从耳边风驰而过。
“其实,我不配跟你恋爱的,”鸿君说,“因为我太穷。”
“你的才华就是你的全部财富。在平常人眼里,你也许是个穷人,可在我眼里你不是。”鸿君再次榄住我亲吻我的脸。我们拥有一座妩媚的玻璃宫殿,鹅黄的底子,灯光一丝一丝地映照着我们年轻而光洁的额头。
我发现每回我带给鸿君的香蕉,他都舍不得吃。他疯狂作画,整个人瘦得就像一根棍儿。那天,我又在驼背老人的摊上买了一大把香蕉给鸿君,我剪了一朵梅花图案贴在香蕉把上。果然,第二天一早那朵悔花又回到了55号水果摊上。
我再次买下那把香蕉去问鸿君,“鸿君你到底是个什么人?有没有真实的一面?有没有人的感情?”我哭得说不下去了。
鸿君说我一直不敢告诉你我父亲是个卖水果的,我怕你看不起我。其实我穷得都要去卖血,还有什么怕被人看不起的?是的,你送我的那些香蕉我都拿去卖了,用它们换来这些颜料……
不等他说完,我就冲出门去,听到身后有个声音在喊“米兰”。那声音传得很远,一直走到桥下仍听到有人在喊:“米兰——米兰——”
回到家里,我问父亲要了二百块钱,把钱交给儿时的朋友二胖,让他到鸿君的小屋去买画。这天晩上,鸿君兴冲冲跑来找我,大喊大叫地说:“米兰,这下好了,终于有人买我的画了!还给了我二百块呢!”说着,就点那些钞票给我看,我心酸得厉害,眼泪不知不觉从眼角流了出来。
邻居二胖边说边笑地走进我的家门,鸿君当时愣在那里,眼睛里布满了血丝。最后他把手中的钞票撒了一地,长发一甩,扬长而去。我们就这样分手了。很突然,一切已经不存在了。
我去问二胖要来那幅画,只见宝蓝色的天幕上,横躺着一只奇美无比的香蕉船。后来听到鸿君去了日本,只有那只美丽的香蕉船,直到现在还静静地躺在我的小屋里。
第九节 月亮上也会下雪吗
我曾经爱上过一个我根本不认识的男人,他,就是云霄。
第一次听见他的声音就感到浑身一颤,内心一片茫然,“他是谁?他从哪儿来……”
“我是你的朋友,云霄。”
那声音从收音机的电波里传来,亲切、自然、安详。时间已是午夜,窗外正下着很大的雪。北风已把月刮进云里,厚厚的云朵很像一床大棉絮,把月亮一层层地包裹起来,大概是怕她冻住吧?
我也拥被而坐。屋中没有炉火,暖气也已经不热了。床头的一盏小灯已被我调至最暗,若有若无的一片鬼火。我凝视着收音机上那一点点上下跳动的亮光,凝视着只有声音没有形体的魂儿。
云霄在那里语气平和地说着什么。我一边听着云霄的声音一边听到窗外的北风拍打着窗棂。在这样孤寂的时刻,只有他的声音能够安慰我。
云霄说:“窗外的雪越下越大了,北风的呼啸声让人觉得这世界冷得可怕。但你并不是孤身一人,今夜,有我在身边陪你。”
房间里空荡荡的,四壁响着他的回声。我拥紧棉被,感到冷得厉害。云霄不说话的时候我可以听到雪花轻轻落在窗台上的声音,那只是一刹那,紧接着收音机里响起了木吉它的声音,有个男声,声音微哑,唱起了一苜歌《雪花》,那首歌是云霄送给一个叫玫玫的女孩子的。玫玫刚才拨通了音乐台的电话,玫玫听到云霄的声音,激动得有些说不出话来。
我一直咬着手指犹豫着该不该去按那些桔红色的键子,拿起电话听到一个悠长的蜂音我就感到害怕。云霄反复播出的那个号码我早已在心里背得烂熟,我心里总是解决不了的问题就是“打,还是不打?”
我在心里再次默诵了一遍那个电话号码,手指每按一下桔红色的按键,心就跟着哆嗦一下,总是拨不完那七位数就颤抖着把听筒放下,想说的话我根本无法启齿,也许我已经爱上了他,准确地说,是那个声音。
我把脸深深地埋进棉被,不让他看见我的泪水。对我来说云霄是无所不在的,虽然我无法看见他,然而他却能够穿透电波看见我,黑暗中到处都是他的眼睛。
为玫玫点的歌放完了,一切都静下来。
我听到云霄的声音,他说他要走了。节目开始的时候他说,“今夜,有我在身边陪你”,而现在他却要走了。云霄的声音像空气像流水,我无法握住他无法挽留他。
终于,我像疯了似地扑向那部电话,按键盘的手指快得失去了控制,我对着听筒声嘶力竭地喊:“今夜有雪,当心路滑!”
听筒里传来嘀嘀哒哒的短音,而他,想必已经走远了吧?
云霄说,“明天晩上,等你在老地方”。是的,云霄是说过这样的话,随后,他就随着电波消失了,去了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我不知道自己今生今世能否见到他。对我来说,他就像生活在月亮上,白天无法与他见面,只有到了晩上,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和他那慈爱的声音才会准时准点来到我身边。我把脸贴在收音机上,听他,看他,想他,等他。
有很多女孩打电话给他,我只是躲在暗处,一言不发。我给他打过一个电话,我说“今夜有雪,当心路滑”,可他并没有听到。
我等待明天,而明天遥远得好像永远不会再来了。我梦见铺了一地的雪花,我躺在上面,越飞越高……
“云霄,月亮上也会下雪吗?”
第十节 诗人与咖啡
老实说我是一个喜欢走极端的人,头发要么极长,要么极短,裙子也是如此,要短就短它个惊天动地,不能再短为止,要长就长它个拖拖拉拉,人已经下了公共汽车,裙子还在车上。车门一关,夹了我的长裙就走,为了不至于当街出丑,我只好像体育明星那样健步如飞,同时左顾右盼,看看有没有英雄佐罗前来救我。
佐罗还是有的,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人情儿还是挺浓的。我刚跑了两步佐罗就来了,两臂横在车前,像勇拦惊马。公共汽车果然刹车,我忙把拖拖拉拉的裙角往外拽。
佐罗笑笑地站在我面前,双手抱肩。“你看看你这样穿戴有多危险,以后最好裙子短一点。”
佐罗长得不帅,人却可爱。我建议跟他一起去喝咖啡,当然由我付钱。走进那家“浪漫咖啡店”我才明白,原来佐罗就是这家店的小老板。咖啡的香味儿好浓,我和佐罗杯碰着杯,脸对着脸。这样柔情地和一个陌生男孩聊天,对我来说还是第一次。
“让我猜猜你的职业,”佐罗说,“空中小姐对不对?”他看到我的蓝裙子便开始自由发挥。我拖长了声音说:“错啦——”
“那你是个大学生?”
“又错啦,我压根没考上大学,如果考上的话,我今年该读大三了。”我告诉佐罗我现在是个“自由职业者”,一天到晩躲在家里写稿子挣钱。
“写稿子能赚几块钱?不如到我店里来干,我一个月给你两千。”佐罗的英雄本色这会儿已完全褪尽,和这座城市里的凡夫俗子一样。
夜晩我躲回我那小屋里去,我要远离灯红酒绿。心情烦躁的时候就去看朋友,我这位朋友住在闹市区的一所破房子里,那扇黑漆漆的破门里住着一位白马王子型的诗人,这真是一个奇迹,让人不敢相信。
穿过一条长长的水果街,小屋就到了。经过橙黄色的水果的过滤,心情一下子变得水晶透明。他是写诗的亚当,不食人间烟火似的,和他聊天,忽然跌进另一种意境里去,忘了刚才的佐罗和只顾赚钱的咖啡店小老板。
“有人让我去打工呢,”我坐诗人对面,一本正经地同他商量,“那人说他一月给我两千。”
诗人说:“两万也不干。你还是好好写你的稿子吧。去打工你赚到的可能是一些钱,但浪费的却是才华。”
我水晶一样清澄的心情变得沸腾了,有人这么看中我的才华,钱算什么?可我和别的女孩一样,我得吃饭。第二天一早我准时去了佐罗开的那家“浪漫咖啡店”。“对不起,我不是老板的女朋友,和你一样我也是来干活的。”我对替我开门的小姐这样讲。
这时候,喜欢走极端的个性又显现出来了,我不是走得极快把咖啡洒了一地,就是慢慢吞吞思想跑出八里地去,还常常张冠李戴,把a的咖啡去送给b。
打烊的时候,店里只剩下我和老板。小老板很严肃地问我:“你是否还打算在这里干下去?”我想哭却又觉得自己没出息。小老板递了一打餐巾纸给我,这会儿又有点像那个侠情的佐罗了。
“走吧,我们一起去看场电影。”佐罗自作主张地掏出两张票来,我说去不去还不一定呢,佐罗说我相信你会跟我走的,再说这么好的电影,不去可惜。我说你可以请别人,反正有的是人愿意跟你。佐罗却说,请女孩可以,却请不到一个像你这样诗情画意的。他拿起我写字的右手来看了看,又出乎我意料地亲了亲。我的脸一直涨红到脖根,我说不行我得走了。佐罗追上我一起走出“浪漫咖啡店”,大街上的行人都像是有什么要紧事急着要去办,只有我和佐罗,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穿过一道橙黄色的水果街的时候,忽然想起该去看看我那位诗人老友了。像这样的夜晩,大街上人来人往,他一个人还在孤独地写着么?
佐罗问我想什么呢,我说没什么,电影就快开始了。
第十一节 寻找金麒
我曾经喜欢过一个男孩,那是在高二那年的一个夏令营。当时参加夏令营的孩子很多,大家都来自于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的不同学校,因此相互之间显得礼貌而陌生。
有一天早晨,夏令营组织大伙儿去爬山,我换好旅游鞋就上了那辆大客车。我正低头看着一本书时,旁边来了一个男孩。
“你好!你看的那本书正是我的诗集。”男孩很自信地冲我一乐。
我抬起头来打量他,只见他身穿运动短裤足球袜,一副运动健将的样子,哪儿像什么诗人嘛。“你吹牛吧?这本书的作者可叫圆圆。”
“我就是圆圆。我本名叫金麒,‘圆圆’是我妈年轻时候的笔名。”
“你妈妈也是写诗的吗?”车子开动起来,我俩也开始聊天。金麒告诉我,他妈妈不仅写诗,也写散文写小说,“母亲写了一辈子,却从没有一个字变成铅字。我写诗,就是为了给母亲偿还这个夙愿,所以,我写作用母亲的笔名。”
“你的诗集终于出版了,你母亲一定很高兴吧?”
金麒低下头来说:“是自费出版,所以我这才带到夏令营来卖,母亲为我借了债……”
这两代人对文学始终如一的痴情,真让我不知说句什么才好。那年我只有17岁,从来没有写过东西,竟不知写作是一顶如此迷人的事业,值得两代人付出全部的心血和努力。
老实说那时代我并不懂得诗的好坏,我感兴趣的,是那个写诗的男孩。他大大的眼睛,睫毛很长,端端正正的一张脸,总是微笑地看着你,好像有一肚子话要跟你说似的。他身上穿的那件t恤衫是柠檬黄色的,映衬着一张年轻而白净的大男孩的脸。
两个小时的路途似乎很短,还没聊几句呢汽车就到站了。金麒问我:“咱俩一块儿上山好吗?”
我很使劲地点了点头。金麒说:“赵凝你使我想起我妹妹来。”
“是套话吧?”
“真的真的,骗你不是人。”
面对这样一个可爱又可气的大男孩,我心里真有一种说不出的依恋和喜欢。就想跟他在一起,听他说话,跟他聊天,看他那活灵活现的喜剧表演。“将来你就等着瞅吧,”金麒说,“将来报纸上刊物上都将印满我的笔名——圆圆。”
“其实,我觉得还是你的本名比较好,一只金色的麒麟,听起来就蛮有诗意,何必要改用笔名呢?”金麒快乐地拍手大叫:“高招!高招!那我以后就不用笔名了。以后你在杂志上一看到金麒的大名,就立刻给我写信,好吗?”
“没看到你的大名就不能给你写信了吗?”
“当然可以写,”金麒的眼睛显得又亮又大,“还从来没有女生给我写过信呢,不过你例外。”我问金麒:“那你给不给我写信呢?”金麒想了想说:“还有一年就快考大学了,如果我考上了就给你写信,如果考不上……”金麒的眼晴黯淡下来。这时候我们已经爬到山顶了。
夏令营结束,我带着金麒那本诗集回到北京,而金麒也带着我送给他的一支笔回到了他所在的那个南方小城,从此再也没了消息。
即使在高考前夕最紧张的日子里,我也没有停止过对金麒的信的等待。学校传达室的那只小窗前,每天人来人往,只有我肯放慢脚步,眼睛盯住小窗里的信件一封一封慢慢地看。多么盼望有一天,有一封大大的牛皮纸信封上,写着“赵凝收”的字样,底下落款是“南方的金麒”。可是一直没有金麒的消息,金麒这个人就像空气、像水,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也曾试着给金麒写过信,可都被盖上“查无此人”的血红印章原封不动地退了回来。高考前的那段日子里,我的情绪低落到极点。
我一直留意我所有能找得到的报刊杂志,看看有没有“金麒”和“圆圆”这样两个名字。我已经从金麒那里开始,对文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立志无论将来学什么干什么,都不能放下手中的一支笔。
高考结束后的那个暑假,我一边呆在家里等消息等金麒的信,一边开始了我“格子纸生涯”的第一页。记得那篇稚嫩的小说里,写了一个大男孩的故事,其中满篇都是金麒的影子。故事里把他描绘成一个多愁善感、敏锐而又“诡计多端”的人,故事里的女孩一直在苦苦地等待他的只言片语。那些时候,我多么希望金麒会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像我们第一次见面那样,说一句“嗨,你好。”一切都没有发生。没信、没消息,也没有金麒。所有文学刊物都让我找遍了,没有金麒一点痕迹。我到外地读大学去了。
那年五月的一个星期天,我收到一个陌生的信封,竟以为是金麒。心口怦怦乱跳着撕信,手抖得怎么也撕不开。一位同学在一旁道:“你胡乱撕什么嘛,看看下面的落款,怎么可能是你那位莫明其妙的白马王子写来的呢?”在同学中间,我和金麒的故事早已流传开了。
我一看信的落款,白纸红字,竟是我心仪已久的一家编辑部的地址。一直盼着我的朋友金麒的名字变成铅字,没想到早早变成铅字的竟是我自己的。记得几个月前好像懵懵懂懂往哪里投过稿子,扔进信筒转身就忘了,因为我对自己根本不抱希望,只是潜意识里想和我喜欢的那个大男孩金麒有个共同嗜好罢了。这样无心插柳,没有等到金麒,倒把自己给陷了进去。大学四年,我一直功课平平,文学作品倒是读了个饱饱的。
大规模写作是在大学毕业以后。发表的作品渐渐多了起来,“赵凝”这个名字也有一点点响亮了。每天收到的约稿信、编辑来信、读者来信都很多,常常是从收发室抱一怀信回来坐在地毯上慢慢拆,慢慢读,很充实,很满足。四面八方到处都有爱我的喜欢我作品的朋友,他们寄来一封封热情洋溢的信,虽然我来不及一一回信,但我总想我会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来报答大家的。
有一天,在大准的读者来信中我见到了他——那个用钢笔清清楚楚写着的“金麒”。
金麒,我长久以来苦苦等待的金麒,是你吗?我心跳得厉害,信却无论如何也不敢拆。他的字很漂亮,和他人一样,瘦瘦的,傲傲的,好像一面雾中的旗。
“赵凝,我一直无法面对你,因为我是个失败者。”夜深人靜的时候,我反反复复读着金麒写给我的信,心痛得厉害。金麒在信中说:
“那年夏令营分手后,我一直都处于疯狂创作的状态,我拼命地写,到处投稿,想早点拿出成绩来去见我心目中好美的一个女孩。可是我失败了,稿子石沉大海,得不到一点回音,以致于后来影响了我的高考成绩,我没能考上大学。母亲当年为我出书欠了债,磨粗了双手到现在还没能还上。现在我已经决定放弃文学这门‘贵族职业’,我得去干粗活儿了,我得挣钱养活我自己,养活我妈。”
没有留下地址,我无法回信给他,金麒的故事到现在对我来说仍是个谜。也许会有那么一天,有一个满脸胡茬的男子会蓦然出现在我面前,大声说:“还认识我吗?我是金麒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