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情人节的那场舞会
因为上班要穿制服,下班又要忙着躲起来写写划划,害得我从来就不敢买什么衣服。偶尔有情绪到周末舞会上去亮一次相,穿件夸张一点的衣裙,便会别别扭扭地在镜子前面嘀咕老半天,再三问自己,不会有别的什么嫌疑吧?
王林说:“喂,别老自我多情好不好?你都结婚啦,还嫌疑什么?”
他总是很放心很坦然地放我一个人去跳舞,也不知安的什么心?我拿出全套化妆品来决心狠狠地化一次妆,又把项链、耳环、手链统统披挂上,来它个环珮叮噹。
“你就不怕我做了别人的情人?”望着镜中那个美人我一脸骄傲地问。
“情人是什么东西?”丈夫还沉浸在世界局势里。“情人就是不在一起的时候老想在一起,在一起的时候老有说不完的话。”
“哦,明白了。”我只好叮叮噹噹地往外走,感觉好像个送信的。“我走了啊!”“再见情人!”他用轰我似的口气把我打发出家门。
跳舞是我唯一的运动。跑步总让人想起“渣滓洞”里的疯老头,因为操场只有巴掌大;做健美操吧王林又老担心我会一脚踢在他那堆宝贝音响上。我只有“离家出走”了。舞场地儿大,我跳“花步探戈”把腿伸得老长也没人拦着我。王林总是不来看看我的舞姿,人家排队等着请我跳舞的人多得都快打起来了。总是怀疑自己干错了行,要是把笔扔了不写作,没准也能成一“星”呐。
我的舞伴很多,总没有固定的。大家都是熟人,也没有太多的讲究。我觉得我的舞步都快让乱七八糟的人给带坏了,这个上来这样跳,那个上来那样走。老实说,我倒不憋着劲儿想遇个多么盖世的情人,一心想找个好舞伴倒是真的。
他是个中年人,在我眼里属“成熟型”的。个子中等,舞步稳稳的,花样做得特别棒。他第一次请我,就说“感觉真好”,说得我有点脸红心跳。后面几支曲子音乐一响他就赶在别人前面请我,很有点捷足先登的味道。我们跳快舞的时候就上下翻飞做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花儿”,跳慢舞的时候就聊天。他说他喜欢文学,我说我也喜欢文学;他说他喜欢徐志摩的诗,我说我也是。不一会儿就成老熟人了。散场的时候,他温柔地问我,用不用他送送我,我瞪大眼睛说:“送我?我一溜小跑就可以到家了,我住得很近的。”说着就开始“预备跑”,舞伴一把捉住我的胳膊,“我还是送你吧,我有车。”
“现在不用你陪我跳舞啦!”回到家我向王林庄严宣布,“我有舞伴了,跳得可棒呢。”
“是嘛,那就替我谢谢那人吧。”
王林打开电视看夜间的新闻节目。他这种不痛不痒的态度最气人,也不会吃个醋什么的有所表示,要是别的丈夫早就打破砂锅问到底了。
我和“舞伴”开始双入双出,成为“紫水晶”最引人注目的一对儿。“舞伴”带舞,总有那么一种深情款款的风度。并且,他从不请别的女孩跳舞。
一天,在一支柔情蜜意的舞曲里,“舞伴”忽然低下头来问我:“可以问问你叫什么名字吗?”
我说我叫:“赵凝。”
“啊,赵凝?你是不是写过一篇爱情小说叫《芍园小屋》?”我立刻不好意思的谦虚道:“写着玩的。”
舞伴慢慢滑动着脚步说道:“你舞跳得这么好,想不到还是个才女呢。”
我不知道他这话是夸我呢还是骂我呢,“才女”应该什么样?心里感觉有些受伤。“美丽的女人上舞场,丑女人才躲在家里写文章。”舞伴那惊怪的眼神分明这样讲。
“唉呀,我以后再也不去跳舞了。”回到家便把跳舞穿的那条长裙脫下来揉成团扔得老远。
“怎么啦?跟你那个特棒的舞伴吵架了吗?”丈夫幸灾乐祸地问我。
“别理我,烦着呢!”我决心“戒舞”了。我倒要让他们瞧瞧,好女人是怎么写出好文章的。一头扎进小书房,找出笔墨纸张,立刻拟了一个中篇的小说提纲,正给女主角起名呢,王林□□敲着门嚷:“你回来了,我倒要出去一趟。”
回头一看,见他领带扎得人模人样,就问:“这么晩了,上哪儿?”
“晩吗?才8点多呀!我去去就回,12点钟再见。”
“你打算玩通宵吗?不是跟哪个女孩约会吧……”再回头时,王林早就没影了。楼下的自行车铃一串脆响。
一个月来我写得天昏地暗,早就忘了外面的世界。有一天吃饭王林说起“紫水晶”,我倒以为他在说钻石。王林这些日子显得很神秘,隔三差五就得出去一回,而且穿得跟相亲似的,又笔挺又漂亮。“情人节”的日子就要到了,男人们都显得比往常要忙。
“情人节”那天上午,我意外收到三枝红玫瑰。是一个梳短头发的送花小姐送来的。我接过花激动了老半天,却想不出送花人是谁。王林就在一旁经验十足地提醒我道,看看花里那张卡。卡上的话神秘得好像特务接头暗号:“晚8点紫水晶见。”
“啧啧,红玫瑰!一定是你那位大舞伴送来的吧?”王林话里有话地说。
“不会吧?”
“别不好意思承认。”
“那我把花扔了啊?”
“喜欢就插上吧。”王林递给我一只白瓷花瓶。
晩饭后我开始梳妆打扮,我一定要去会一会那位神秘的送花人。“王林,跟我一起去吧。”我把一串项链挂在脖子上。
“那多不合适呀,再说,我还有事呢。”他也打了领带正准备出门。这家伙,“情人节”还有事。
“可不可以问一句你去哪里?”我不得不问。
“暂时保密。”丈夫正人君子似地回答。
好久没到“紫水晶”来跳舞了,我的那个有辆豪华轿车的“铁舞伴”已经不见了。此刻我真想见到他,问问他送花人是谁。
我正懒懒地坐在座位上喝雪碧,有位英俊小伙目光坚定地向我走来。他,身材很高,举止很帅,身上有一种压倒一切的男人气概。在一支西班牙探戈舞曲里,他毅然决然伸出手臂请:“——”
我站起身来面带微笑,对他小声说道:“王林,别出洋相,这是探戈,很难跳的。”
我真怕这么帅的小伙当众把我绊倒。王林却出我意料地来了个“起步”,动作做得十分老到,可以说是技艺精湛。
“天哪,你这一手是跟谁学的?”
“当然是一个女的——老师,”他拖长了声音告诉我,“这个月我进了一个舞蹈高级班。”
“高级班”果然身手不凡,我已被他带得晕头转向。他跳得好极了。“现在知道红玫瑰是谁送的了吧?”丈夫深情地望着我。
我说:“知道了,知道了。”
我们相互依偎着穿过“情人节”的大街小巷,见到许多美丽的男孩和女孩。推开家门,满室花香。是那三朵红玫瑰。
第二节 居家过日子
星期天早上第一缕阳光射进来的时候,我就开始骨碌我的眼珠子了。今天干什么呢?看看四周我的小窝,一切都还是老样子,秀气的蕾丝花边窗帘,显得优美而柔和,好像歌剧院里浅红色的未开场的帷幕。想当初我只用一根针一卷白色棉纱线,就一针一线缝出一个新家来,被新婚的丈夫称为“巧手乖乖”,可婚后他才知道上当了,这丫头竟然不会做饭!娶了一个只会在格子纸上跳舞的女孩来,有什么用呢?连我都替他可惜,挺好的一个小伙子,怎么就被“巧手乖乖”到手了呢?
当然除了写字,我也不是一无是处的,我的绝活是会包饺子。读军校的时候在绘图板上实习过,炊事班的大胡子班长手把手教的。这些事我根本没跟王林汇报过。
阳光已经像金色粉末一样撒在身边那人那张轮廓分明的脸上了,我伸手去拉他的耳朵,凑近他小声问:“哎哎,今天吃饺子好不好?”
王林翻了个身把牛一样的后背对着我说:“别吵,我困着呢!”又咕囔句“大星期天也不让人睡个好觉。”
我拍拍他脸上那些金色粉末,阳光沾了一手。打开衣柜,挑了一件宝蓝色的毛衣穿在身上,轻轻拉上牛仔裤的拉链,小猫一样蹑手蹑脚溜出卧室。穿过客厅里毛绒绒的羊毛地毯,站在阳台上伸了两个懒腰。居家过日子,这样的感觉真好。
吹着口哨下楼去推自行车,碰见一楼二奶奶在晒太阳。“姑娘,要上哪儿?”二奶奶是我们楼的“警察”,虽说是老眼昏花,可来往行人个个她都要问一问,管一管。我告诉她要上黄庄去买菜,买棵大白菜回来包饺子,二奶奶就说饺子好吃呀。
秋天美得像一座宫殿,澄黄色的树叶一片一片迎面飘过来,我把车子骑得飞快。
回家见王林已经起床在练拉力器,就笑着向他大声宣布“今天做好吃的给你吃!”王林正一下一下拽那些弹簧,把脸憋得通红,牙缝里挤出两个字:“什么?”“做好吃的。”我又理直气壮重复一遍。王林“吃”一笑,“你能做什么好吃的?康师傳大碗面来两碗得了。”
我已把手伸进面口袋里,出来的时候弄了个灰头土脸。王林说真是莫明其妙,赵凝今天哪根神经搭错了?我说,今天表现一回,露一手给你看看。王林问:“要不要给你头上套个塑料口袋?”我一照镜子,头发已经全白了,问王林这样像不像楼下的二奶奶?
我把我们吃饭那张桌子揉得茲扭茲扭响,面粉不一会儿就成了软软胖胖的一团。王林走过来掐一把那面说:“不行,面太软了,得呛干面。”我说“你来你来”,转身就去烫白菜去了。
炸花椒油的香味儿飘得满楼道都是,我们家的门铃叮叮噹噹开始唱起歌来。一会儿是来借剪刀的小李,一会儿是来借锤子的小张,他们都要问一句:“你们是在包饺子吗?”
明知故问,可我今天就是不开金口。把饺子喂了这帮“饿狼”,倒不如我端一碗给楼下二奶奶去尝尝。
小李借了剪刀不到两分钟又来还,磨磨蹭蹭站在那里等着我开口,刚说完“来一块儿吃饺子吧!”小李掉头就跑,拉了他娇娇小小的女朋友箭一样到了我家。俩人洗了洗手就加入包饺子的行列之中,王林一个人擀皮供我们六只快手,有点力不从心。
饺子一盘盘端上来,很快就露出了盘子底。大家连拿双筷子都来不及,釆取强盗式的吃法,伸手就抓。我从小李那儿好不容易抢下满满一大盘,颤巍巍端着往楼下走。一个个小白饺子上粘着我们细腻的指纹,呼呼往外冒着热气。
“二奶奶!二奶奶!我给你送饺子来了!”我用力拍着她家的,边拍边喊。她家小阿姨来开门的时候,面色灰白,说二奶奶已经送医院抢救去了。我说早上不是还好好的吗?她说唉,人老了嘛。
回来便没情绪跟他们再疯再闹了。想想看,秋天说到就到,人说老就老。二奶奶早上还在看着我去买菜,中午却再也吃不到我们包的饺子了。朋友们纷纷告退,唱机已经不转了。王林走过来问一声怎么了?我说楼下二奶奶可能快要死了。王林就那么搂紧我,我们面向窗台。
“每个人都会变老,都会死对吗?”我问王林,王林不语。突然王林说,“赵凝,下个星期天咱们还包饺子吃,活一天就要快活一天,你说是不是?”
居家过日子,来之不易,人人都应该珍惜每一天。
第三节 相爱,就在朝朝暮暮
午后的阳光斜晒着,阳台门没关,透过那幅象牙白的窗纱,阳光像被整整齐齐地梳过了,又打成捆,一方一方地印在地上,像人工剪成的一个个“喜”字。
窗边,有个穿白色蓬袖纱裙的新娘,那就是我。
“这就是我的家?”我迷惑地望望远处的蓝天,再看看身后簇新的小家,心里慌慌的,十分地怕。天高地远,而我将永远属于这样一座小小的天地了?
“这不是你一直想要的吗?”新郎说,“好了好了别傻了,再不去人家又要关门啦!”
“王林——”我忽然略带哭腔地拖着长声问新郎:“我真的非要跟你一起去领证吗?”
“领证”,当然是指去领结婚证,去领工作证那不叫“领”,叫“办”,签证也叫“办”,唯有这一纸婚书才要两个人郑重其事去领。我想象不出结婚以后将会怎样,但书上老说“结婚是爱情的坟墓”要进“坟墓”的人不咬几回牙怎么可能呢?
我已经“赖”过两回了。自行车在紫竹院街道办事处的门口转了一个圈,就溜了回来,跑得比兔子还快,王林抓都抓不到。
我总觉得这种一锤子定音的婚姻,对我这种“不乖”的女孩子不合适。我编织最浪漫的爱情故事,唱最浪漫的情歌,满脑子是糊里糊涂的怪主意,忽东忽西,在家门口都会迷路,一路上却有数不清的奇遇。王林竟要狠心把我关进一间小屋子里,贴上标签归他自己。
为了防止我再次临阵脫逃,王林把我撂在自行车前梁上,然后吹着进行曲,飞驰而去。这样,我便俘虏般地成了他的新娘。
女友王燕从外地出差回来,知道我已经自做主张把自己嫁掉了,跺着脚替我惋惜:“怎么这么快就结婚了呢?你俩多谈几年恋爱不好吗?”
“他不是嫌那套房子空着可惜了么!再说,结婚也很不错。”我心满意足地说。
“真的吗?”王燕神神秘秘咬住耳朵问我:“那么每天早晨一睁眼,他第一句话对你怎么说?”
“他说‘赵凝我的袜子呢?’”
“什么?怎么一点情调都没有呢?”
“结了婚的人,就是这样的。”我说。
我觉得结婚既不是“坟墓”也不是“天堂”,结婚就是结婚,一男一女,搭伴过日子。过日子就没有那么多的甜言蜜语,过日子就得要脚踏实地。煤气罐空了,就喊:“王林,快去换!”王林早上一睁眼便说“赵凝我的袜子呢?”然后就会有一双洗得白白爽爽的袜子递到他手心里来。经过岁月的洗练,一切都变得像太阳从东边出来一样自然,至于爱与不爱,那都是玩过家家时代说的话了。
有时心血来潮,学了电视剧里的女主角,温温软软地问那个正在看报的“男主角”:“你到底爱不爱我嘛?”丈夫只说“嗯嗯”,两眼直盯着世界局势版,看哪儿又打起来了。他这种人,你就算一天对他温柔一千回,他也只会对你嗯嗯呀呀好像牙疼似的。干脆不问也罢。我们不属于那种夫唱妇随的夫妻,更多的时候我们是各干各的。唯有一件事王林跟我一样起劲儿,那就是给我的好友王燕作媒。
“赶快把这丫头嫁掉吧,不然咱家就要被她吃穷了。”这天王林煮了一锅红烧肉。煮红烧肉是他的“强项”,记得我们新婚第一顿吃的就是他煮的肉。那肉好吃得油汤一下子就滴在了我洁白的婚纱上,拿了两块毛巾来擦都没擦掉,丈夫温存地揽过我说:“没关系,反正以后不会再穿它了。”我觉得眼窝一热,眼泪就掉下来了。新郎说你是后悔嫁给我了呢还是因为头一回吃肉?
王燕还是来了。敲门声响的时候,我在门里咯咯地乐。王林粗着嗓子冲大门吼:“王燕,你别想进来,我跟赵凝今天庆祝结婚周年,没你什么事,一边玩去啊!”王燕急道:“哥,快开门!我是送花来的!”
“你还订了花?”“婚庆嘛,就奢侈一下。”王林拉开门:“送花小姐呢?”
王燕说:“早就让我给打发走了。我说交给我吧,反正我要到他家去吃肉的。”说着就找了个最好的座位在门厅里坐下来。腿上铺了块餐巾等着我去上菜。王林在我的通讯录上哗啦哗啦地翻,指着一个叫什么雄的人急急地问我:“这个行吗?”“什么行吗?”“介绍给王燕做男朋友呀?”“可这人是个女的。”“老天,你怎么不多交几个男的笔友呢!”“交多了不是怕你有意见嘛!”
“我已经有了。”王燕胸有成竹地说:“正在等他第99封情书。”
我一下子从座位上蹦起来,“多么浪漫呀,王林你就不会。千篇一律地送玫瑰,什么时候你也给我写封情书吧。”
王林笑而不语。我和王林从未通过信,我甚至想象不出信的开头该怎样称呼,我俩从来都是直呼其名的。
我好盼能收到一封情书,哪怕遥遥无期。
王燕已经收到第100封了,于是火速嫁给了那个叫王锋的英俊小伙。第一次领到我家来,两人脸上都放着莹莹的光亮,看得出来,正爱得水深火热。
王燕每一回温柔都不肯放过,她管丈夫叫“我哥”,不说“我哥”不开口。王锋也从来不管他娇小的妻叫“老婆”而是叫“妹”,叫“宝贝”,后来又麻里麻烦地管她叫“宝燕燕”,他们好得不知叫什么好了。每次来玩都给我们上夫妻恩爱最生动的一课。
“你也温柔点好不好?最起码别跟我欠你什么似的。”客人一走便去开导我家那位“哥”。“哥”正襟危坐在沙发上,用力拍拍我的肩说:“咱们俩个当兵的,互称哥哥妹妹总不大合适吧?”
“那也不能让人看着跟连长、指导员那么严肃吧?”我脫掉军装,换上很“妹妹的”一裙子,又搬出一摞书来大肆寻找。没有“小名”、“笔名”、“曾用名”也就算了,“爱称”总该有一个吧?
“法国人把自己心爱的人称为‘小卷心菜’,犹太人叫‘亲爱的小牝鹿’……”“这也太酸了吧?”“别吵,你听我念完,波兰人把情人叫做‘饼干’,立陶宛人把自己心爱的人称为‘啤酒’……”
“嗯,我比较喜欢‘啤酒’,以后咱们就做立陶宛人好了。”
那天王燕王锋那对“表兄妹”又到我家来“捣乱”,王林立刻捏了一下我的手说:“啤酒,快去!”这叫什么“爱称”呀,分明是在吩咐小跑堂的。你瞧瞧人家的丈夫,一边蹲在地上刮着腥呼呼的鱼鳞一边对他的“宝燕燕”吟诵千古名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看得我好感动。
第二天我在厨房切肉丝,顺手塞了本“情诗选”给王林,让他也像王锋那样如法炮制一回,谁知出来的却是:“锅内放油,烧至五成……”
“你这是爱情诗?”“是鱼香肉丝。”
就在王燕王锋准备去“紫竹院街道”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个正午,我收到了一个淡蓝色的信封。来不及拆开来看,便急急地问王燕:“好好的,怎么就离了呢?”“好听的都说完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呢?现在见了面跟仇人似的,没劲透了!”
我拆开那封信,发现它是我盼了很久的情书。字,只有一行:“相爱,也在朝朝暮暮。”
第四节 发烧音响
王林爱上我的时候,我们一无所有。双手插在口袋里,吹吹口哨唱唱歌,倒也自得其乐。后来我们有了一间屋,我把它漆成淡淡的粉红色,又配了浅粉的一张床垫和一些浅粉家具。王林说一进这屋我怎么就犯困呢?书也看不进去了,别是得了“粉色综合症”吧?我说得了,才不是呢,因为没有音乐,所以人就没精神。王林说这好办,把我那台“一掌乐”抬来不就得了?我连忙冲他抱拳一笑,说:“谢天谢地,你还是饶了我吧!”
他那台“一掌乐”,从18岁就跟着他了,那时四喇叭录音机还挺时髦的,害得大个子王林被女孩子们围追堵截了好几回。当然人家是冲着音乐去的。英俊的小生放在第二位。七、八年过去了,那台“四喇叭”被听成了“一掌乐”——拍拍打打才肯唱歌。这回布置新房,我三令五申不许他那台老掉牙进门,害得王林像丟了一件宝贝似的。
那天我们路过一家名叫“38℃”的店铺,我拉住探头探脑的王林说:“别看了,准是卖中药的。”进去以后才知道是家“发烧级”的音响商店。各种音响器材令人眼花缭乱,高高低低每个音箱后面都标着“天文数字”,王林却看得津津有味。回家便闷头闷脑去找木板,又问木工老李头借锯子、刨子、锤子、钉子。我说你打算把这个新家拆了重搭吗?王林说你就等着“发烧”吧!
我的粉屋里到处都是刨花,“一掌乐”也被搬回家来,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电线、喇叭、二极管、三极管。王林亲手钉了两个大音箱,又在音箱里塞了我的半打丝袜进去。“一掌乐”被拆拆装装作为主机。电唱机好歹不是手摇的。无数根导线进进出出,音箱表面蒙了两块跟我裙子一样的皱花斜纹布。一翻衣柜,那条裙子已经不见了。这样花花绿绿的一堆。活像废品收购站里的那些宝贝。第一次听从对门大宝家借来的那张唱片,我吓了一跳。忙问林现在的新摇滚是不是不用乐器伴奏了?直接改用飞机大炮了?王林连忙调小音量道:“一开始有些杂音,过会儿就好了。”果不其然,“飞机大炮”的声音一过,那歌声柔柔水水,好听极了。
“怎么样,还说得过去吧?”王林掸了掸身上的刨花问。我在立体柔情中随着节拍摇头晃脑地答道:“何止说得过去,简直可以开舞会啦!”
第二天我就把好友阿咪强行拉来放唱片给她听。那“飞机大炮”的动靜一响,她就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嚷着吓死我了!你那位也真是的,会害你得心脏病的。说完捂着心口逃之夭夭。
当然也有不怕死的,那就是我跟王林。我俩常坐在粉屋里听歌,有时还高歌一曲“最爱你的人是我”。常常把声音唱分了岔,或者各行其事谁也不挨着谁,但尽情又尽兴。
就在这时,有人把门敲得山响。开门一看,见是对门的大宝,就笑容可掬地问:“你好!要借什么?”
“什么也——不借。”大宝探头探脑地说:“原来你们在唱歌啊,我还以为你俩吵架了呢!”
我和林交换了一个眼神,就放他进来参观我们的“杰作”。财大气粗的大宝却说:“赵小姐就听这音响啊?到我那儿看看‘健伍’去!”
大宝那儿像是在开电器行,各色高档电器一应俱全,只是屋内没有一张女孩的照片。我建议他再上“电视红娘”的时候,应该把他的音响拍上。
从大宝那参观完“健伍”回来,林的脸拉得一尺二寸长。问他怎么啦,只说没什么。再问,他却一把拉过我,一脸歉疚地对我说:“对不起,我娶了你又让你受委屈。以后等我有了钱,一定买一套最棒的音响给你,把这堆破烂全扔了!”
我立刻尖声叫了起来:“这堆破烂,千金不换!”因为有爱,我们这边夜夜有歌,而“健伍”那边,却每晩总是静悄悄的。
第五节 所谓玉手
伸出十指,纤纤如玉。这是我的骄傲。女人总有一两样可以骄傲的地方,而我的骄傲就在我这双玉手上。
这双手,她具有美女的全部优点:皮肤光滑透明,骨骼小而柔软。小巧玲珑的十个指尖,不染则光,形状美丽的指甲下边,透出淡淡的健康的粉红色来。
丈夫总是长久地握着我的手说:“长这样一双手的女人,就该什么也不干。”
我把手从他滚烫的手心里抽出来,告诉他这双手真应干点什么。实际上,手也是我唯一“讨”反吃的家伙,我是靠写字赚钱过日子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谋生手段,每个年轻人都有无数种选择。重要的不是看哪种方式挣钱最多,而是看哪种方式对自己来说最快乐。
对我来说,写字最快乐。
我写那种大悲大喜的爱情小说,写小人物命运,写生生死死恩恩怨怨。我早就觉得我活过几辈子了。我喜欢这种夸张而浪漫的生活。
当然我也不是总活在梦幻里的。每天要做的事很多,我是个快乐的、手脚不停的小妇人,我要收拾我的小窝,还要给“亲爱的”洗袜子——他的袜子别提多臭了!
如果你嫁给一个仪表堂堂的男人,他又恰好喜欢吟诗作赋,那么算你走运了,大不了每天受受“精神折磨”。但是如果你嫁给了一位“运动健将”,谢天谢地,除了那身肌肉好看点以外,脫下球鞋那一刹那你可要挺住点儿。
王林虽是不够“健将级”,但也是有点时间就泡在篮球场上的一员“名将”。每天打完球回来,把鞋袜一脫,光着脚到冲拖把的水龙头上一冲,就算完事了。接下来,就是我捏起鼻子去拎那双臭不可闻的运动袜的一角。指如兰花,命如黄连。
我洗袜子像我写作一样,特别注重细节。每一道拐弯、每一个斑点,我都要细细地琢磨、细细地搓。王林总是叼着香烟坐在明亮的有大钢琴大音响的大客厅里冲着水迹斑斑的洗漱间喊:“喂,我说你绣花呢?一双袜子,大概洗洗就差不多了!”后来,我就总是在他看不见的时候洗抹子了。我做事最怕别人催我。
刚结婚的时候,王林总是把他那几双运动袜东掖西藏,攒着十双八双的一块儿洗。精致美丽的新房里就常常飘出一种莫名其妙的怪味来,让人忍无可忍。我在案板上剁排骨的同时大声吆喝:“这儿可不是男生宿舍,那位男同志请自觉点!”
“男同志”正在看足球赛,好不情愿地站起来说:“啰嗦!”
他把五双袜子在一分钟之内就全部洗完了,沥沥拉拉拖了一地的水,还泛着肥皂沫呢就晾在铁丝上了。转眼功夫又回到电视机前,人像被施了“定身术”一般,再说什么一概听不见了。
有天晩上,我们在地铁站等车,王林忽然给我讲起他姥姥的故事来。他说小时候,他姥姥总在每天清晨给他准备好一双干爽的鞋袜。“那时天天打球,脚可臭了!”王林像个调皮的大男孩那样笑着说,“那时都没想过干淨的袜子是怎么来的。”
“自从我姥姥死了以后,就再也没人给我洗袜子了……”
幸福的男人身边总是有女人围绕着,老的去了,来了新的。我成了一名“志愿洗袜子者”。我写不写文章对丈夫来说并不重要,就是我一个字不写他也照样有能力养活我。而我洗不洗袜子对他来说却至关重要。他每天把袜子脫下来放在鞋架上,第二天一早就会自动到阳台上去摘,像从树上摘果子一样自然,从来不问果子从哪儿来。我喜欢夫妻之间这种默契,一切感激和客套都显得多余。
擦干净沾满肥皂沬的手,我拿起了笔。我用最普通的蓝黑墨水写作,字迹写得认真又清晰,让人一看就知道写字的女人有一双漂亮的手。拥有漂亮手的女人也许常常会有奇遇,北京又是个精彩的男人和精彩女人很容易撞出火花来的地方。老朋友长久不见,竟开通到大问一声:“你离了吗”,像同“你吃了吗”一样自然。我总是说还没呐,还没呐,他的袜子我还没洗完呢!
有理论指导道:“下个男人会更好”,我还是把这“高论”用在我的写作上吧,但愿我下一篇文章会更好。我想认认真真地做一回人,而不是风花雪月地混上一回。
痴心地去爱一个人,痴心地去爱文学,我想做的,只是这两件事情。每天晩上,洗完了袜子写完了文章,伸出十指想一想,我总算对得起这双漂亮的手了。
第六节 白雪羊绒
那天我和王林手牵手路过街口,被一瞎子硬拉住算命。“不准不要钱。”那瞎子好生厉害,一眼就看出王林这个大个子身上有“伟人之气”。“最次几年以后也得当个部长。”
瞎子就说得好像人事部门派来的人,语气相当肯定。“帅小伙”忽然之间又走了“官运”,能不乐嘛,当下从怀中掏出十元新钞一张,一碰“嘎哒嘎哒”响,遂双手递上,以示敬意。
我用胳膊肘碰碰我身边那位“部长”,“暧,我这儿还有一百元的哪,要不要……”
瞎子说:“天哪,你女朋友生得好生漂亮,将来……”
“是副部长。”我挺乐地打断他问。
王林知道我们不是瞎子的对手,大手按牢我的口袋,掩护我撤退。我们手牵手走过街口,这才保住了一顿饭钱。
我们一般不在外面吃饭,但如果有了钱,也不客气。夏天喝扎啤冬天吃火锅,过家家似地自己请自己,比大桌的山珍海味的“客饭”不知要多多少情趣。
王林说在外面吃饭总像一对情侣,面对面坐在那里,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因此为了这一顿顿美妙的“情侣饭”,我们就心甘情愿地把辛苦写字赚来的钱给花了。我写作倒没什么,一根破圆珠笔足矣,他老先生可倒好,翻译点东西还得动用电脑,字典也是三本五本地伺候着,害我一趟趟跑来跑去。还占用了我的大写字桌,让我半天写不了东西。我趴大地毯上把稿改得乱七八糟,想吵架吧他正跟电脑打得火热,我只好把钢琴琴键乱按一气,王林说走我带你吃饭去。
于是又“吃”成一对“情侣”。
就在去年冬天,我忽然宣布“戒饭攒钱”,连同事阿咪递过来的泡泡糖我都说“戒”了,这样节省每一个铜板,我先生说我必有原因。
“那当然啦!”我神秘兮兮地跟他亮了亮我平生第一本存折,说:“等事成之后我再告诉你。”
先生说:“不是看上‘赛特’那件皮衣了吧?”
真是“情侣夫妻”,每一个眼神都逃不过的。那天去“赛特”瞎逛,一向布衣布裙的我,竟然看中一件皮衣。
那件皮大衣,我甚至还没看清它的名字呢就爱上它了,它长长的有款有型淑女极了,我叫它“白雪羊绒”。名儿美价钱也美,“6666”,多么吉利的一串呀。我喜欢“6”,远远胜过“8”,什么“888”“发发发”,俗气死啦。再说我又是“6号”出生的,3的倍数全是我的“吉利数字”。
我的一派胡言乱语把王林说得直点头。我知道他皮夹子里有几块钱,点头也是白点。“得想法子攒点钱。”我在案头的稿纸上写上标语一行。
王林说赵凝啊,你别急,等我当了部长……天知道等他当部长的时候我还想不想皮衣?没准那会儿正一天到晩惦着“人参大补丸”呢,活命要紧。
那瞎子要是真算得准的话,怎么没算出我将遇见一件皮衣,并且为之废寝忘食呢?那阵子我像疯了似地想存钱,就是看见地上的一个啤酒盖儿都觉着像五分钢蹦儿。邮局汇来的每一笔稿费,都不跟王林打照面就上了我那宝贝存折。短短的两个月时间,聪明的银行电脑已经把“2100”打压在我那小本本上了。
“情侣饭”自然是没得吃了,天天在家里吃我煮的蹩脚菜。我能把鸡鸭里肉全煮成一个味,炒白菜时不放盐也是常事。天下有好多“才女”都是左手拿饭勺右手拿笔的。她们不坦率地说,哼,写作算什么,生活中的“红樱桃”罢了,给先生煮饭才是正事呢。好像她们的才华只用了一点点,就有了今天这样高的成就了,可见她们多聪明。而我却不行,笨笨的一个人,一篇小稿子要写到深夜,煮饭之事自然马马虎虎,得过且过。
王林见家中伙食不好,就塞我两面包,自己则闲云野鹤似的吃“客饭”去了。饭局上虽要应酬,说些言不由衷的客套话,还要轮番被灌酒,但总比呆在这完成吃我煮的半生不熟“排骨鱼”(有一天,我把排骨和鱼一锅煮了)要强。又听着“音乐台”反反复复播的那条“半成品”广告,什么:“要抓住老公的心就得先抓住他的胃”之类的,多么俗不可耐。把情跟吃联在一起,真让我们这些写爱情小说的人没活路了。
想起夏天的时候我俩一起手拉手走过街口,到对面小馆子里去喝啤酒,那情调已经好久没有了。都是这个该死的存折害的呀,眼晴亮晶晶地去问王林:“今晩我们出去吃晚饭好不好?”
王林揉揉我的头说:“不买皮大衣啦?”
我拿出我的存折:“我有两千一百元哪,吃顿饭只不过是个零头嘛!”
后来我们揣着存折兴冲冲地去吃了一顿“牛肉烧烤”。王林尝了尝味道说:“嗯,比你烧的‘排骨鱼’好吃多了。”
餐厅里坐着一对对的情侣,眼睛看着眼睛,眸子里就多了那么一种你情我意。整个冬天都是在情意绵绵中渡过的。只要一想起去吃“情侣饭”,我总是自告奋勇地说:“用我那皮衣的钱!”
存折的数字很快下降为“1600”了。那电脑打出来的数字,显得铁面无私。“1600就1600,没关系,不就吃掉了皮衣的一条袖子吗?哪天再补上不就得了。”我极其洒脫地挥挥手说。
不等攒够买皮大衣的钱,天就开始下起雪来。我们围着火锅涮羊肉,想起夏天的时候瞎子给我们算命,说王林是个“部长命”,我们哈哈大笑。我把那本存折扔给王林,那上面只剩下一个零头了,大概够买那件皮大衣的几个扣吧?
可是这年月,有什么比“情意”更重的呢?
再去“赛特”的肘候,我的那件“白雪羊绒”已经不见了。大概是被我和王林吃进肚里去了吧?甭管怎么说,过得快乐就好。还是手牵手地走过街口,王林在吹口哨。算命的瞎子忽然说,我看出来了,你们是一对小俩口。这回我给他十元钱,对他说下雪了,你也回家过年去吧。
第七节 每天一个新太太(上)
“王林!王林!”隔着卧室门我尖叫起来。
“出什么事啦?”丈夫探进半个脑袋,心里还惦记着他的足球赛。那边敲锣打鼓又奏国歌,赛事正紧。
我软软地拥着一条丝棉被,端坐在大弹簧床正中央发号施令道:“去把电视关了,来听我说。”
“说什么?”
“你瞧这本书上写得多有趣,教我们女人怎样做,才能让丈夫每天拥有一个新太太。”
“不对吧?应该是每天拥有一个新太阳——诗里这样讲。”
“太阳和太太差远了!我写东西的人我会分不清?每天一个新太太。”
“天哪!”丈夫一拍脑门,“这不是逼我犯错误嘛!”
“想得倒美,不是真换,是换汤不换药。”我竭力给这个没有想象力的人解释着,“就是让你的妻子今天扮成海盗,明天扮成女奴,后天……”丈夫已经不见了,剩我一个人对着那本书咯咯地笑,想想自己每天穿一身黄不溜秋的军服在丈夫眼前晃来晃去,还不让人厌死啊。好在我跟他“官儿”一般大,扛一样的肩章戴一样的领花,不然见了面还得报告敬礼什么的,多麻烦呀。
既然不能让丈夫“每天拥有一个新太太”,那就让他每天拥有一个新家吧。“室内设计”我很在行,可惜我那小家只有房子两间半(在年轻人里其实也不算少了),一间作了客厅,一间作了卧室,那半间是我的小书房,我每天就坐在里面炮制文章。写着写着写累了,唯一的爱好便是搬动家具。“设计”要有艺术眼光,沙发一会儿靠墙一会儿靠窗;书架一会儿朝南一会儿朝北,家像迷宫一样几天一个样儿,家里的气氛更是宽松、新鲜、有趣。女友吴佳来北京出差,看到我日新月异的小家,每每总要目瞪口呆。我和吴佳还在一起幻想太空床、金属被,计划着把大床设计成“宇宙飞船”……
“干脆你俩一起过吧!”
王林每次看到我把家具东挪西搬,总是嫌烦,请他帮一下手比请国王还难。他常常是回家进口一边换鞋一边对着我改头换面的“新家”发出感叹:“赵凝,要不是你坐在里边,我还以为走错门了呢!”
“是不是想连我也换一换?”我笑得幽然。
“那怎么行,俗话说得好,朋友如手足,妻子如衣服……不不,说这个不合适。”
我步步紧逼过来:“那妻子是什么?”
丈夫眼珠一转,“朋友如手足,妻子如心肝。”
“好肉麻呀你!”我笑着进厨房去做饭。人家把咱们比喻成“心肝”,咱们不能没点表示。我决定要露两手给他看看。平时单位里有军官食堂,我俩常“齐步走”到那儿去吃。满桌战友皆男性,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酒足饭饱之后,碗一推嘴一抹,走人。谁还愿意做饭呢?
今天却极想乖乖当一回“家属”。
脫制服,解领带。戴上作战帽,穿上迷彩装。手执一把刀,用美声唱法很昂然地唱道:“说打就打,说干就干……”
“你这是要去跟谁玩命呀?”客厅里正在看报的丈夫大声问。
我把刀磨得“嚓嚓”响,又语调温柔地告诉地上那只咕咕叫的小母鸡:“对不起,我要杀你。”
王林说:“我来吧。”
“不不不,杀鸡何用宰牛刀。”(他属牛)
最后鸡倒是炖好了,炖得很有味道,汤也极鲜。王林说他以后再也不去食堂了。“有搬家具的劲儿,你在家多做做饭好了。”
“是,长官!”
我举起锅铲行“举手礼”,他弹了一下我的“奔儿头”。
喂饱了丈夫,便来哄他:“亲爱的,书上说书架最好放在床旁边,这样想看书的时候就像摘桃子一样方便。”
“不行,那样把门挡住了,进进出出不方便。”丈夫在家不是看报就是看足球赛,当然永远反对挪动家具。我是“革新派”,有时一天能想出好几百个点子来。
第二天趁他外出“公干”,我便吆三喝四叫来几个小战士,七手八脚把那排书架横在床前,宛若立在门口的一道屏风,既好看又方便,多棒。
就在我跪在地上一本本往书架上捡我那些宝贝书的时候,丈夫回来了。我拉他去看我的“杰作”——那排书架,还说***以前就是这样读书的。王林心不在焉地看了两眼,说声“不错”,又道,“我饿了,赵凝,家里有吃的么?”
这一天我忙成这样哪有心思做饭?我提议去买啤酒、罐头吃“西餐”,王林大乐。男人只要有酒喝,就乐。还挺有福同享的,“啪啪”几个电话打出去,“酒友”们就来了。那是几个无家可归的单身小伙,常来我家门前转悠,一有酒味便钻进来。
我们来了一通水兵式的痛饮,谈天论地,豪情万千。最后我请大家参观我的最新设计,人人夸我“有新意”,只有我丈夫在一旁替我假谦虚:“她呀,花样可多啦,就差拆房子了。还说什么每天一个新太太,谢天谢地,仅此一个我就受不了了。”
客人刚刚送出门,我家先生已经酣声大作了。唉,真没出息。我蹑手蹑脚帮他盖好被,然后戴上胶皮手套刷锅洗碗一阵紧忙,把厨房收拾得利利落落才肯去睡。睡得正香的时候,忽然觉得有人推我:“赵凝!赵凝!”
“怎么啦?”
“门在哪里?”丈夫慌慌张张地问。
我“啪”地拧亮床头灯,笑道:“你刚才撞书架上了吧?”
“没功夫跟你开玩笑,回来我再收拾你!”说着,就急急奔厕所而去。我把头埋在被子里,吃吃笑得喘不过气来。
家是一个温暖的地方,两个人相爱,需要的常常不是语言,而是一种温馨可人的氛围。给丈夫以最大的宽松和关爱,让他每天拥有一个——新太太。
第八节 每天一个新太太(下)
那天我正急匆匆出门去赶车,却被王林一把捉住胳膊往人少的地方拽。
“干什么嘛!人多嘴杂呢!”我以为他要找个没人的犄角旮旯吻我一下什么的,没想到他却挺严肃地对我说:“我说,你换个丈夫如何?”
“怎么,你打算休妻么?”
想想自己最近的表现也算不错,没有跳舞跳到深夜不归,也没大闹天宫发过脾气,苦兮兮地写了一个月的稿子挣了一些钱也没立刻拿去换了美丽衣裙,他何至休妻?
“不是我要休你,是让你把我休了——你换个别人的丈夫来写不行吗?”丈夫手里有一本杂志,杂志里有他的大名。
“可是别人丈夫的事我怎么会知道呢?”
我们在生活里从来都是直呼其名的,所以用他的名字写起文章来就特别顺手。王林是那种刚多柔少的男人,嘴也不甜,说什么都会感到肉麻。“赵凝我的袜子呢?”这是他生活中最常说的话。至于说“我爱你”那类的情话,是刀架在脖子上也不肯说的。我要想听就只有去看电视剧。可惜《过把瘾》里的王志文也死活不肯说,这全天下的男人都是怎么了?有时我写言情小说,男主角都是闷闷的,这大概跟王林对我的“压迫”有关。
特别羡慕别人有一个唠唠叨叨会说情话的丈夫,一天到晩准保耳根子特甜。这得去问“宝燕燕”,她丈夫就是那种“情话机器”。他们是王燕、王锋小俩口——我们的好朋友,“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那种,我们是“***”。
他俩一窜进我家就不肯走了,屁股老沉地坐在那里,男的聊波黑战争局势,女的聊服装化妆小说电视剧。总有说不完的话题,就是缺个煮饭的。王燕是王锋的“娇妻”兼“爱女”,你听他管她在公共场合的称呼——宝燕燕,就知道这女子有多珍贵了,让她去煮饭,显然是天方夜谭。再说王燕又总是穿金戴银,出入厨房又洗又涮也多有不便。我是号称“作家”的女人,动笔的事找我,其它一概免谈。我先生倒是一贯吃苦耐劳,愿意煮饭给朋友们吃,就是味道差点。这样,唯一的候选人就剩下英俊的男诗人王锋了。王锋只写一种诗,统统是献给他的“宝燕燕”的。他能蹲在我家厨房的空地上一边剥葱一边对爱妻吟诵不已,那场面真是催人泪下。
“王林你瞧瞧人家,再对照一下你自己,你不觉得惭愧吗?无地自容吗?你不觉得……”
我俩隔着厨房的玻璃口看那小俩口卿卿我我,看得我直眼热。“这有什么,剥葱那事我也会。”王林故意这么说,存心气我。我说连个好听的小名都没有,想要起个如花似玉的笔名吧你又不让。王林凑近我耳边小声说:“你不会庸俗到也让我管你叫‘宝凝凝’吧?”我俩同时哈哈大笑,吓了里面那小俩口一大跳。
“情诗”倒也罢了,更要命的是那二位一高兴起来还常以“哥哥”、“妹妹”相称,特别是燕燕,一张口便是“我哥如何如何”。一开始我特别不习惯,她一说“我哥”我就问“那你嫂子呢?”燕燕胸脯一挺说句“正是本人”,我才明白原来他们是“近亲结婚”,所以“亲上加亲”。不像我和王林,整天直呼大名,严肃得好像连长在叫指导员。燕燕常和她的情人丈夫穿着同一颜色的“情侣装”在我和王林眼前晃,跳舞的时候王锋总是左手搂着妻子的腰右手给妻子打着扇。这哪儿是来我们家串门的呀,分明是来做爱情表演的嘛!每回王燕王锋一走,我家王林可就要遭殃了。我必先扯上一张纸用我那写秃了头的粗钢笔一二三四列上它“十大罪状”,说他不会表达写情诗不给我买“情侣装”,王林不动声色地问曰:“那我们也来哥哥妹妹那一套好不好?”我说:“那还是‘连长’、‘指导员’的好。”
爱情那一套学不来,就只好平平淡淡地过日子了。我读的、写的都是要死要活的爱情小说,王林说,对对对,有劲儿你就往那儿使吧,别老缠着我,一天到晩问爱不爱你,傻不傻呀?
“不傻,”我心驰神往地说,“我觉得王锋那样的丈夫才叫丈夫呢,早上一睁眼,就有人在枕头边上说爱你。而且人家两个干什么都是一块儿去,不像咱俩,总是各干各的。”
掰着手指算算我和王林竟没有一点相同的地方,不像王燕王锋他们俩,连喜欢的歌星影星都是同一个人。那天他俩又风风火火地来了,穿着同一式样同一牌子的桔黄“t恤”,活像一对双胞胎。两人挎着胳膊,到哪儿都显得那么不可分离。而我俩可倒好,除了“天气预报”就没看过同一个频道。他烦透了哭哭啼啼的爱情戏,而我却一听到那些个哑嗓子的体育播音员的声音就无名怒火胸中起。那些日子他起五更睡半夜地看“世界杯”我有心要陪陪他都不让,他知道我对体育有成见。
事实上除了文学我几乎没别的爱好了,而王林却除了我喜欢的以外,别的样样他都爱好,钓鱼、游泳、打球、下棋、爬山、只要和运动有关,他眼睛就发绿。而我唯一真心真意喜欢的一项运动,就是跳舞(不是贴面舞),他却又不喜欢,说是在屋子里缩手缩脚抡不开,不如到大操场上打场球来得痛快。他倒是真正的正人君子,不说舞场上有那么多漂亮女孩可看。
“那还要他干嘛?不如休了他算了!”
那天听我控诉完,燕燕当场替我了断。“离了算了”,是当前能干女人的口头禅。燕燕大概就经常拿这句话来唬她那位大情人,把王锋管得像个机器呆子,连服装式样都得跟她整齐划一,其实他穿桔黄色“t恤”显得像个“中年妇女”。听了我的话,燕燕乐得背过气去,捶着“中年妇女”的肩说:“哥,不如我以后管你叫妈得了。”那份亲热,看得我和王林闭眼睛都来不及,连忙看茶让座,来一番假客气。
两个男人一凑在一起就拨弄那架地球仪,就跟“波黑”是他们老家什么地方似的,关心起来没个完。我给他俩一人倒了一杯酒,让他俩慢慢分析去。燕燕一边热情地邀我跳舞一边教唆我“休夫”,并且列举了“休夫”的五大好处。我们两个女的在地毯上转来转去地跳“贴面”,密谋着换个丈夫也许是“大款”亦或是太空宇航员。
王林王锋一面千辛万苦在地球上把波黑找到,一面哀叹世风日下,女人造反。“我目前的江山还比较稳固,你老兄的那位是个作家”,王锋一指王林的鼻子尖儿,“写小说的有几个好人啊?指不定哪天就把你那位才女给拐跑了。她要是一高兴跑到撒哈拉去流浪也说不准,台湾有个写书的女人不就是那样疯疯颠颠的吗?”
“她不会,”王林抿了一口酒说,“我家赵凝连农贸市场都找不着,要去流浪非带上我不可。”
王锋优雅地托着酒杯,用诗人的愤世疾俗大声道:“我就奇怪怎么没人呼吁国家有关部门成立个‘男联’,最起码也该办一本像样的杂志名曰《男友》。”
灯光暗下来的时候,绅士们请女士们跳舞,舞曲很柔美。王锋一边背诵“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一边托着扇子陪太太跳舞。我家王林一路蹚着“两步”贴着面问我:“赵凝你不会去流浪吧?”
我一听大乐,立刻撇下丈夫疯了似的到地球仪上去寻找撒哈拉。并回过头来虚心请教丈夫“北在哪儿?”
这样闹了一晩上,疯疯颠颠一个字也没写成,千恩万谢才把那小俩口打发走。临走王锋还不放心,再三叮瞩王林,“老婆还是看紧点儿的好。”
望着那一对桔黄色的“双胞胎情侣”消失在夜幕里,我心想这世界是多么美多么的好。接下来王林坐在旁边看我写字,我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我们心猿意马眉来眼去。不管我们有多少个不同,呆在一起舒服就好。我对他的依恋来得深重而悠远,我命中注定不会去流浪。
“拥有的,也许就是最好的。”我在格子纸上写道。王林替我拧灭灯说:“好了,今晩上就写这一行足矣。”
就在我写下这篇文字的时候,忽然接到一个电话:王燕、王锋已经分手了。
第九节 讨债
我和王林都属于比较随遇而安的那种人,忘了对方的生日是常有的事,“结婚纪念日”早就不记得是哪一天了。“结婚照”是去年才去补照的,兴冲冲地比划了半天,结果取像那天人家说“照坏了”,坏了就算了,绝对不肯再受一次罪了,那堆鱼网(王林语)穿上脫下有多麻烦呀。照像退还的钱像是白给的,我俩立刻就近找了一家馆子开始点菜,边吃边说,婚姻还是吃到肚子里比较安全。
我们两个是同事。我写文章常称王林为“帅小伙”其实所谓帅不帅也就那么回事,说着好玩的。听人说好看难看看惯了都是一样的。
王林不是个善于表达的人,比较内向,但却极为真诚。他结婚前周围同事没有一人没向他借过钱的,我说他那儿都快成了银行了。我们结婚前他母亲给了他一笔钱,让他置办些家具。我是不讲究的人,王林爱买什么就买什么吧。放权予他,让他上街去转,看什么顺眼买回来即可。
结果第二天王林忽然告诉我说,他的好友祝洋,正在急着等钱上“美院”进修班。祝洋从小爱画,却没有正式学历。如果这几千元钱能够决定一个人的命运,那我们宁愿不结婚也要帮他的。
后来,我们那笔结婚费用果真帮祝洋交了学费,我俩却穷得连一个板凳也买不起了。
“就这样接着谈恋爱也挺好的。”我安慰王林说。可我婆婆大人却是明察秋毫的。她接连不断地从杭州打来长途电话,催问婚事进展情况:“柜子买什么式样?”“沙发是布的还是皮的?”“床一定要买名牌的哦!”
王林对着电话频频点头,我却在我们新分到的空屋子里乐得直跳华尔滋。
“王林这下好了,等你妈从杭州赶来,非刮你鼻子不可。”
半年过去了,祝洋学画非常认真,就是没有还钱的意思。我曾从侧面提示过他,把话头往钱那方面引,可他就是张口艺术闭口艺术,决不带铜臭气息。
我虽不能说是爱财如命,但五千元合多少篇稿子顶多少个汉字,我一秒钟之内就可算得。算起钱来这脑子比计算机还快,谁说我数学不好来着?
我开始扮演“地主婆”的角色,催促让王林去讨债了。
王林瞪大眼睛问我:“讨債?那怎么好意思说?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
我说你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你又不是问人去借钱,你只不过是把自己的钱分期分批地要回来。王林说,问题是现在快过年了,我大年三十去逼债,那不成了黄世仁了吗?
我一想也对,反正那笔钱早晩都是我们的,既然借出去了,又何必显得小气吧啦的呢?
一年后我又翻起这笔旧账,王林才做如梦方醒状。其实五千块钱他未必真的忘了,他只是苦于不好意思开口问人家要,一拖再拖拖到现在,人家爱人马上就要生小孩了,谁又忍心在人家兵荒马乱的时候去给人家添堵呢?只好忍着。
孩子生下来,人家媳妇在坐月子,你总不好上门去要债吧?
三个月后,人家孩子过“百岁”,你得给人家塞红包吧?后来他家小孩又大病过两回,他妻子骑车不慎把腿摔断过一回,紧接着他姥姥去世、他母亲住院、他弟弟结婚……哩哩啦啦他家的大事小事就没断过,让人总觉着哪天也不是“讨债日”。
终于有一天,王林鼓足勇气决定去要回那笔失散多年的钱。那天他刮了胡子,穿了西装,领带是我帮他打的,可见其‘正式’程度。于是就雄赳赳地去了,站在门口正要敲门,却听到门内有小儿啼哭的声音。王林心一软掏出纸笔写了一张便条悬于门口,条上约定祝洋当天下午三点钟“公主快餐店”见面。
王林早早去等,一支接一支地吸烟。祝洋进门劈头就问:“什么事呀,老兄,这么神秘兮兮的?”
“当着你爱人的面,这事不好说,所以约你出来跟你商量,主要是因为钱的问题,最近我们手头较紧,所以……所以我们想……”
祝洋一拍大腿,“借点对吧?老兄你怎么不早说呀,这么吞吞吐吐的,咱们哥俩谁跟谁?”说着拍出一百大元在桌,动作显得很豪迈。王林回家问我说:“赵凝,现在到底是谁欠谁的钱,我怎么越来越糊涂了?”
我挥挥手道:“就算电俩救助灾民吧!”
善良的爱人,我眼中的情侣。
第十节 亲密爱人
以前特烦,他居然管我叫“傻丫头”。看燕燕的恋人,总是充满感情好像诗朗诵一般地叫她“宝燕燕”,亦眉的男朋友则叫她“肉肉”。只有我在我们那位眼里既不是“宝”也不是“肉”,恋爱第一天起就以“傻丫头”代替大名。后来我写文章,“傻丫头”差点成了笔名。
其实我们三个人都够傻的。我们总是风一阵雨一阵地不够淑女。王林就在这三个里面挑了最傻的一个作为进攻目标,进口的时候总是大声地喊叫:“赵凝在不在里边?”
等我像小豆儿一样地蹦到他面前,他就会压低嗓门儿小声问我:“傻丫头想去哪儿玩?”
我低着头小声说:“哪儿也不想去,就想在屋里写稿子。”
王林说:“我真不明白,你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写什么稿子嘛?”
“‘才子’都是这样的,要分清东南西北干什么?我又不是卡车司机。”话是这样说,其实我也怀疑自己的能力,不仅分不清东南西北,就连每月挣的一小叠钞票也管不好,后来干脆连人带钞票一齐交给他管,倒也省心。
婚后我先生十分努力地想培养我,今天买回本《美食大全》,抑扬顿挫地念给我听;明天又是《家宴大菜》,花花绿绿地指给我看。我婆婆更绝,千里迢迢从杭州背了一大捆竹针来,开始我误以为是让我帮着推销,后来才知道那是婆婆大人送给我的。“这种竹针北京不好买的,”婆婆说,“竹针织出来的毛衣最好看。”
我没敢说我不会织毛衣,就点头哈腰地说了几声谢谢。婆婆走后我把那一大套竹针编上号,最粗的那套棒针叫“1号”,后面依次类推一共有12个号。有时我刚到办公室,亦眉就笑盈盈地迎过来问:“4号可以借给我用么?我刚给嘉楠买了2斤毛线,准备织个大外套。”燕燕也像个疯子似的没日没夜给她“亲爱的”编织爱心毛衣毛裤毛背心,把她的美男子混身上下打扮得毛绒绒的。
就这样,有一天我的心里也痒痒起来了。我把好久不用的一套水粉画具从柜子后面拖了出来,掸了掸上面灰,吹着口哨开始设计毛衣式样。王林见我在阳光灿烂的大玻璃窗前精心作画,就凑过来怪声怪调地问:“怎么不当作家又改画画啦?”我推了他一把说声“你少管”,三下五除二就画出两件怪模怪样的毛衣来,一边欣赏纸样一边脖子底下夹着电话问亦眉:“我想织毛衣,不会起头怎么办?”亦眉在电话里“哈”地一声笑出声来:“原来你也熬不住了啊,我和燕燕还以为你一心只想当‘才女’,看不起织毛衣这种‘老妇女’活计呢!”我连声说着“哪里哪里”,心里却在暗自合计:我织的第一件“作品”,应该给我的“另一半”而不是我自己。
疼他的人很多,比如说他妈他姐姐。都知道我是个只会用笔绣花的“才女”,所以大家都不对我抱有多大希望。咱们只有自强不息,才能改变在人家心目中的形像。
先把亦眉叫到我家来,喂了她厚厚一大块德芙牛奶巧克力,再茶水点心伺候着,让她教我起头。亦眉说你得先把新毛线绕成团,我说什么?没想到织件毛衣这么麻烦。看着亦眉的一双小手在阳光下灵巧地绕着毛线,我心里暗自感叹:唉,这才叫女孩哪!我为什么不能放弃那些奇思怪想“乖”它一回呢?
于是我每天坐在地毯上编织毛线,看电视,微笑。脑袋里面空空如也,眼前放着我亲手设计的图纸。我不仅学会了起头,还学会了织花样。可是我越织越慢,越织越烦,还时不时地在不该掉针的地方漏上一大针,王林对亦眉她们笑称:“赵凝最大的本事,就是傻得混然不觉。织件毛衣好像鱼网似的,还挺高兴。”
我说:“这件黑毛背心是给你织的,穿上你就知道特别贴心了。”
王林看了我两眼,笑笑,没说什么。
那天晩上我和王林去参加了一个朋友的舞会,柔和的灯光下我看到无数件手织的毛背心穿梭来又穿梭去,那些体面而又俊雅的男士背后,都藏着一位巧手姑娘,而我这位“女伴”当得可真不怎么样,王林身上穿的是一件式样老旧的机织羊毛衫,身上那个洞是他抽烟时烧的——这事可与我无关。
那晩疯狂地跳“蹦四”,心里却一直惦记着那件织一半儿的黑色毛背心。
燕燕的那一位穿着燕燕给他织的鸡心领长毛衣,在舞场上蹦来蹦去的,活像一只神气的大公鸡。亦眉跳着优雅的小碎步,大袖子像蝴蝶一样挥来荡去,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多巧手姑娘,而我却笨得不会织一件毛衣?
我下狠心熬了一个通宵,丈夫心疼得几次过来骂我:“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发神经,写稿子开夜车,织毛衣也要熬夜,还要不要命?”
我拿着织了半截的黑毛背心在他身上比比划划地说:“怎么还差这么多?”
第二天一早,我拿着那件收了针的黑毛背心去找亦眉。亦眉看着我的作品,短短的腰身细细的带儿,好容易才忍住笑,断断续续地叫道:“你织得怎么——活像一个大胸罩!”
燕燕听说此事,乐得下巴都快掉了,而我却抬起手来,手心手背前后看看,这么笨的一双手,也许不配做妻子的,这样想想竟有些伤感。把手心的“爱情线”拿给王林去看,王林像发现新大陆般地感叹:“傻丫头的这条线还挺长!”
“可我手上没有一个‘罗’,什么事也不会做。”“那有什么关系呢?我们买一件毛背心来穿不就得了!”
于是我们上街,一路搭着肩,好像在初恋。丈夫对我说再也别去摆弄那些“1号针”、“2号针”,统统送人好啦。我说这下亦眉和燕燕她们可要美死了。这天睡到半夜我忽然想起一个问题来,连忙去揪身边人的耳朵,一遍又一遍地问他:“王林你说我到底是‘才女’呢还是‘傻丫头’?”
“你什么也不是,你是我爱人。”天亮时,我悄悄起床做好早饭,然后拿着饭勺坐在床边,看着丈夫那张熟睡的脸,傻傻地笑到他梦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