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的一生都是活在责任之中,每一个阶段有每一个阶段的责任,每一个岗位都是一份责任。也就是说,人在社会中生存,就必然要对自己、对家庭、对集体、对祖国承担并履行一定的责任;责任是伴随人终生的行为准则,任何人都不能回避。为官当领导作为治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种职业,更是必须切实做到认真履职尽责。古人说为官三要:清、慎、勤,就是由于责任所需。现在强调的好干部标准之一——敢于担当,同样是责任的体现。
职务就是职责,领导就是责任,位高者责更重。古人说得好:“受命之日,寝不安席,食不甘味。”古今中外,立志报国的仁人志士,莫不把职务与责任紧紧联系在一起。据记载,宋代名相范仲淹在每天就寝前,总要把当天的工作与花费作一番对照。两者相称,则能安然入睡;否则就会夜不能寐,第二天一定努力工作加以弥补。这反映了那些正直清廉的封建官吏对职务本质含义的理解与态度。但历史上也有反其道而行之的人,洪秀全后期的所作所为堪称典型。据史料记载,洪秀全从四十岁进天京(南京)城至五十一岁去世,从未迈出天京城门一步,他既不上马杀敌,也不过问朝政。十一年间,仅颁布过二十五篇诏书,而且1854—1858年这五年竟然未发一诏,全然空白。连他的老对手曾国藩也奇怪地感叹:“洪逆深居简出,从无出令之事。”很显然,摊上这样的领导者,太平天国哪有不失败的道理!
毫无疑问,在其位,不谋其政,乃是做官之大错。当官是为老百姓办事的。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倘若对职责无所用心,虚食重禄,尸位素餐,该管的不管,该抓的不抓,则是最大的失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人做官做久了,精神逐渐松懈起来,很多事情都不愿去做了,即使是自己分内的事也多交派下属去做,自己则悠闲地当起了甩手掌柜。有的工作疲沓,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浑浑噩噩过日子;有的当“太平官”,遇到矛盾绕道走,遇到难事推他人;有的不敢坚持原则,圆滑世故。类似种种,既败坏队伍风气,又贻误事业发展。
勇于负责,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党性要求。人们常说党员干部不能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这是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的必然要求。我们入党,不是为了在党员花名册上登记一个名字,而是为了注册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的特殊身份;我们当干部,不是为了当官做老爷、图享受,而是为了做人民公仆,为民办实事,为国家富强和百姓福祉多做贡献。每一个党员干部不仅应该具备普通老百姓应有的全部责任,而且应该承担为百姓造福的特殊责任。
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共产党人责任观的出发点和归宿。正是有了这样的责任观,才成就了中国共产党,成就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的伟大事业。“责任重于泰山”也是我们共产党人对承担的光荣使命的高度自觉。***总书记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媒体见面会上发表讲话,主题和核心词就是责任。在出访俄罗斯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提出其执政理念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党要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伟大斗争的胜利,责任之重是前所未有的。
领导干部要认清和担负起政治责任,把对党负责、为民奉献作为根本的行动准则和基本的政治素质,始终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时刻把群众冷暖安危放在心上,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谋求人民幸福美好生活而忘我工作。要认清和担负起社会责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永葆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和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要认清和担负起历史责任,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多干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好事,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认清和担负起家庭责任,坚持从严治家,管好配偶子女,做建设和谐家庭、保持家庭幸福的模范。
责任是一种客观需要,也是一种主观追求;是自律,也是他律。领导干部应该基于自己的良知、信念、党性,自觉自愿地履行责任,为党和国家、为人民做出自己的奉献。理当牢记:无论是道德责任,还是法定责任,都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不履行道德责任,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良心的拷问;不履行法定责任,会受到党纪国法的追究和制度的惩处。位不在高,有为则名;权不在大,尽责则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