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农民工的收入,总的来说可以用一个词概括:辛酸。累死累活地干活,不但工资标准极低,而且常常要被拖欠,有时十年八年也要不到,最后只好不了了之。不是白干,胜似白干。
农民工的收入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微薄收入,最低工资线上徘徊
调查表明,我国农民工工资始终在最低工资线上徘徊,有的甚至还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仅仅能维持最简单的个人生活。即使在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最近12年来农民工的工资也只增加了68元,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在内,实际工资呈下降趋势 2。
农民工收入普遍太低
2006年初,国务院研究室在对全国11个省市进行了10多个月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地考察了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和居住区、农民工培训场所、劳动力市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农民工子弟小学等,发表了一份权威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报告表明,我国农民工月工资集中在500~800元之间。其中,月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占3.58%;300~500元之间的占29.26%;500~800元之间的占39.26%;800元以上的占27.9%。
农民工领取工资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按月领取,占60.37%;另一种是按年领取,占28.02%。
农民工工作的显著特征是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每天工作大多超过8小时。其中,每天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内的占13.70%;8~9小时之间的占40.30%;9~10小时之间的占23.48%;10小时以上的占22.50%。
76%的农民工在节假日加班没有享受过加班工资。有些企业甚至还会扣留他们的部分工资作“押金”,强迫他们加班加点 3。
包吃包住和不签合同是惯用伎俩
农民工外出打工,解决住的问题是一个难题。因此,许多用人单位便借此机会以“包吃包住”的名义,降低农民工工资。除此以外,用工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是随时解雇农民工的陷阱。其实,这些在政策上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司的解释,农民工只要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收入就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提供包吃包住,“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并不包括在最低工资内。” 4
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尤其是在“试用期”内,更是普遍现象。其实,无论是否在试用期,农民工都享有最低工资标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权益,而且,“双方没签用工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必须足额发放工资。” 5
有技术没技术大不一样
农民工的工资水平等等不一,悬殊很大,关键在于技术含量的高与低。中国农业大学一项关于农民工收入的调查表明,没有技术的农民工与有技术的农民工相比,前者平均工资不到后者的60%。最典型的例子是,木工、瓦工等技术性工种每天收入可达70多元,而做辅助性工作的小工收入只有30多元 6。
例如,在浙江省温州市打工的四川省仁寿县农民罗月辉,因为没技术,吃尽了工资低的苦,而且工资还要经常被拖欠,在外打工10年了都没能敢回家。后来他下定决心学了门技术,跳槽到一家锁厂上班,月工资达1500元左右。不但每月结清,而且每年还有探亲假,回去时可以报销一半路费。因此,2005年春节他干脆坐了一趟飞机回家过年,算是“表扬”一下自己 7。
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是,江西籍打工妹罗冬香,1992年进浙江省温州市一家服装厂做工人。由于她刻苦钻研技术,很快被提拔为技术主管。一年后服装厂倒闭,她应聘到另一家公司,几个星期后就调进了有七八名设计人员、其他人都是名牌大学毕业生的设计部。她虚心请教,同时参加中国纺织大学函授学习,所设计的欧式西服投放市场后纷纷成为时装。1995年末,另一家筹建中的服饰企业邀她加盟,她成了实际上的工厂主管,一年后该厂生产的“名绅”西服就成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一等品。2001年初,东阳市朝龙服饰有限公司聘请她担任主管生产技术的厂长,年薪60万元,成为我国年薪最高的打工妹 8。
随时要提防包工头盘剥欺压
尽管农民工工资已经低得可怜,可是狠心的用工单位尤其是包工头,还要千方百计在农民工身上压榨、盘剥。他们采取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隐匿收入,二是发放工资时以假乱真。
隐匿收入,是指包工头已经代农民工领回了工资,却谎称对方没有给,或者没有给足,从中克扣一部分,或者干脆携款潜逃。2005年初,某包工头鼓动农民工到河北省某市信访部门反映拖欠工资问题,经过协调,拖欠企业支付给包工头60万元工资。没想到,包工头从中支付给自己亲属5万多元后,剩下的钱就据为己有。在石家庄市,也曾经发生过多起类似的包工头截流农民工欠薪事件 9。
以假乱真,是指包工头给农民工发工资时,在其中掺入假币,或者完全以假币及“内部券”代替,坑害农民工。2004年1月22日,湖北省麻城铁路警方就查获了包工头刘某给农民工发工资时用的假验钞机。哪怕通过的是废纸,它也照样会闭着眼睛说“这张是真币”! 10
推三阻四,干完了活拿不到钱
与工资收入低相比,更令农民工伤心的是:明明是自己凭力气干活,当初说定了的工价、工资,到头来却总是拿不到手。有的是亲戚朋友介绍的,有的在开工时爽快得很,有的还有白纸黑字签下的合同,他们就弄不明白:为什么说不算数就不算数?!
干完了活拿不到钱
2004年7月16日,来自四川的农民工小范和19个老乡一起,千里迢迢到北京,起早贪黑,先后在3个工地打工。然而令他们怎么也想不通的是,这3个工地干完后没有拿到一分钱工资。他们求过,也闹过,可是都没用。合计被拖欠的6万元工资,表现为裤兜里皱巴巴的3张欠条,就是无法变成现金。
在北京市城南一个住宅小区工棚里,江苏来的农民工小甘,向不远处已经建好的高楼指了指说,他和妻子领着10名老乡到这里打工,工程完工已经一个月了,可是原来说好的2万元工资还是没有到手。由于没有活干,再加上北京已进入冬季,工棚里没有取暖设备,和他们一起来的10名老乡都已经返乡,只有他和妻子留在这里盯着包工头,等着讨工资 11。
可以说,类似于这样的情形几乎没有哪个农民工没遇到过。
缺乏劳动合同约束
更令人心寒的是,有的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好几年,有的甚至超过10年,原来的用工单位已经重新组合、倒闭了,包工头也不知去向,如果真的要讨工资,还不知道到哪里去讨。虽然这些农民工已经对讨还工资不再抱多大希望,可毕竟是自己的血汗钱,不到黄河心不死啊!
就像上面的这位农民工小甘所说:“2万元钱对我们来说是个不小的数字,那是我们用劳动挣来的啊!”当记者问:“包工头给你们开欠条了吗?”回答是“没有”。继续问:“如果包工头哪天突然不承认欠你们工资了怎么办?”小甘的底气马上有些不足了,只能说:“我们是通过熟人介绍认识的。”而此时此刻,在座的其他农民工也开始担心起来,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如何是好,只是自言自语地说:“如果春节前还拿不到拖欠我们的工资,非出事不可!!” 12
没有合同,维权存在隐患
事实上,这种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因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绝大多数都没有劳动合同。而根据国家建设部规定,建筑行业不准用工单位非法雇工。而所谓非法雇工,就是指雇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统称为散工、黑工)。他们现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正处于这种不被法律保护的范围。
调查表明,在这些农民工中,不要说签劳动合同了,有相当一部分人连什么是“劳动合同”都没有听说过。有的农民工一个劲地问:“什么叫劳动合同呀,没人告诉我啊?”
显而易见,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的正当权益包括按时发放工资的权利很容易受侵犯,将来存在纠纷也就在所难免了。
口头维权,热情的冷漠最伤心
这几年的农民工维权是个沉重话题,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可是也有打马虎眼的。“热情的冷漠”最让农民工伤心。
没有人说不管,实际上就是没人管
在各地,有许多旨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活动,可是这些活动在帮助农民工解决实际问题方面的努力却不甚理想。平时农民工维权的难度有多大,也就可想而知了。
2003年11月5日,某省劳动保障部门在省人民大会堂举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大型宣传活动,许多农民工为此感到欢欣鼓舞。有一位36岁的小区保安,因为以前打工的物业公司欠了他2个月工资共900元,多次追讨无果,于是寄希望于这次活动。
当天早上7点不到,他就第一个赶到活动现场。8点钟活动一开始,他就向工作人员反映情况。对方说,你的劳动所在地在j区,应该找j区劳动监察大队,同时给了他一张劳动保障便民服务卡。当他9点到那里后,他们告诉他说,欠你工资的公司地址在z区,你应该到z区劳动监察大队去。他马上骑车赶了10多里路,在11点20分赶到那里,结果对方说办案人员不在,要他下午2点再来。他离家远,身上又没带钱,于是一直饿着肚子守在办公室门口。办案人员上班后对他说,你的钱肯定能要回来,可是由于涉及到两个公司,所以你应该到市劳动监察大队去找“疑难案件办公室”,如果他们也不管,你就让他们出个手续,批给我们管。就这样,他又来到市劳动监察大队,对方说根本不存在这个“疑难案件办公室”,让他去找另一家公司的办公地点g区劳动监察大队。
可是在此以前,他已经去过g区劳动监察大队了,他们说:“我们劳动局只管公司不管个人,现在公司没了,人也没了,我们也没办法。你找到了,告诉我们,我们再去处理;你找不到,我们去哪找?公司不在了你急也白急。”对他反映的情况一不记录二不受理。面对市里让他再去找g区,他知道,去了肯定还是这个结果。接待人员听了他的反映说,那你还是去法院吧!
因为当天在举行活动,所以他坚信省里的人一定管得了这个事,于是马上骑车赶往活动现场。当他下午3点20分赶到时,只见现场已经开始收摊,活动结束了,不再接待他了。早上接待过他的那个同志说:“今天是解决不了了,有问题以后再说吧,今天活动结束了。”“劳动部门管不了,你就去法院告。”
新华社记者发表述评说,“这警示我们:没有人说不管,实际上还是没人管;各个部门看起来都重视,但又没有真正重视;大家都在帮助处理问题,但最终却没人解决问题。” 13
追讨工作欺上瞒下
这几年在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为农民工追讨欠款成了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一项中心工作。可是也应当看到,也有少数地方、部门为了显示自己的工作业绩,在汇报清欠工作时欺上瞒下,成为一种名符其实的“口头清欠”,无助于农民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例如,某市在向上级汇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进度时称,他们已经100%完成了清欠任务。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该市同时就发生了一起上百名农民工因为包工头挪用他们70多万元工资到其他地方投资,潜逃在外,从而围堵市里主干道的群体性事件。
一位负责清欠工作的基层干部私下说:“如果真像所说的那样完成了清欠工作总目标的100%,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农民工吵着要工资?但其他地方都说自己已经完成了任务,如果我们不这样说,就显得工作不力,年终也就别想评上什么先进。大家都在互相攀比,看谁‘完成’的任务多,比来比去,‘完成’任务的百分比就上去了。” 14
随处可见,民工欠薪家常便饭
据全国总工会不完全统计,截止2004年末,我国进城务工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总额高达1000亿元人民币,主要发生在建筑施工和餐饮服务等行业,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占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70% 15。农民工欠薪成了司空见惯,追薪成了家常便饭。
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为“经营策略”
多少农民工有被拖欠工资的经历?南京日报与共青团南京市委联合展开的一次调查表明,农民工中有36%表示用工单位经常恶意拖欠、克扣自己工资;44%表示用工单位偶尔不能按时或不能足额发放工资;只有20%表示用工单位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这就是说,有80%的农民工被拖欠过工资 16。
那么,用人单位为什么要拖欠农民工工资呢?原来,这是企业和包工头的一种“经营策略”。
以建筑行业为例,据透露,目前市场上的施工单位有相当部分是挂靠在大型建筑集团的中小型企业。它们挂靠的方式多种多样,但目的主要是利用大集团的品牌和资质,便于承揽工程。这些中小型施工企业中,流行的是“十一投入比”的行业潜规则——有100万元的自有资金,就敢大包大揽承接1000万元的工程。在实际操作中,还要远远超出1000万元的规模。
这就是说,施工企业在做工程预算时,就注定要拖欠农民工工资了,他们要把它作为运作资金的一部分。究其原因,根本还在于建设单位常常把拖欠工程款作为“投资策略”,迫使施工单位不得不也这样做,否则施工单位就无法生存。
施工单位的三部曲是:首先,对农民工只发基本生活费,一般每月200元以下,甚至只供应饭菜;其次,工程量超过80%时开始逐渐兑现一小部分,同时加以安抚和承诺,糊弄农民工把工程做完;最后,工程完工后对农民工追讨工资实行“能拖一天是一天”的总原则 17。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惯用伎俩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常见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年底给钱”是行规。在建筑业,包工头每月只发给农民工100~200元基本生活费,同时承诺年底一并发给他们“一大笔过年费”,并搪塞说:“这是行规,我不能破了规矩。”
二是部分工资“明年发”。有的用工单位即使年底能兑现工资,也只发80%,还有20%要留待来年,以保证农民工来年还在这里做。
三是推说“我和你们一样难”,通常的借口是“我也拿不到工程款。”
四是“口头协议”成赖账。不签劳动合同,只有口头协议,到头来往往以施工质量不满意而赖账。
五是濒临倒闭不还钱。用工单位本身经营不下去了,于是对农民工赖账,虽然拖欠数额不大,但这种情形屡见不鲜。
六是“人走茶凉”不给钱。当农民工主动离开时,老板便克扣余下的工资。由于双方没有合同,这种拖欠很难解决。
七是寻找“借口”少给钱。当农民工违反内部纪律或损坏机器设备时,借机惩罚或赔偿,变相克扣 18。
八是以“使用期”名义拒绝支付工资。尤其是在一些餐饮服务企业,不适当地延长使用期,以使用期为由不订劳动合同、不付工资、不办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使用期满就辞退,实际上是免费打工。
九是胁迫农民工放弃欠薪追薪。雇用“黑社会”对农民工威胁、殴打,甚至要农民工写下欠条,反“欠”老板多少钱。
十是被迫接受“年薪制”。平时不结款,答应在年底一次性付清。其间如果发生任何变故,农民工这一年就算白做了。
1 本案例参考了涂志勤、张申尚:《安徽芜湖民工:讨薪不成要跳楼》,2003年12月12日人民网。
2 廖仲毛:《就业质量不高,农民工仅是廉价劳动力的代名词》,2004年7月27日工人日报。
3 《农民工月收入为五百至八百元》,2006年4月17日新华社。
4 白天亮:《政策解读:包吃包住,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004年8月27日人民日报。
5 一珂、毛朝敬:《有关人士提醒民工:没签用工合同就必须足额发工资》,2005年2月21日新华网。
6 孙玉遐、王力:《调查显示:农民工收入没技术不到有技术的60%》,2004年8月18日新华网。
7 江毅等:《靠技术多拿工资,靠政策每月兑现,今年“飞”回家》,2005年2月1日新华网。
8 戚人伟、姜智敏:《江西妹子罗冬香——我国年薪最高打工妹》,2001年8月10日西藏日报。
9 范世辉:《警惕包工头坐享民工兄弟“讨薪成果”》,2005年1月11日新华网。
10 吴德君:《警方提醒:民工朋友要谨防假币充工钱》,2004年12月29日新华网。
11 史幼军:《凭力气干活为啥拿不到工钱,欠薪令农民工伤心》,2004年11月23日工人日报。
12 史幼军:《凭力气干活为啥拿不到工钱,欠薪令农民工伤心》,2004年11月23日工人日报。
13 梁鹏:《一位民工在维权宣传活动日的“维权”遭遇》,2003年11月6日新华社。
14 曹国厂:《政府称清欠100%,为何还有民工上街讨薪》,2005年1月13日江南时报。
15 史幼军:《凭力气干活为啥拿不到工钱?欠薪令农民工伤心》,2004年11月23日工人日报。
16 王茸:《南京近8成农民工有工资被拖欠经历》,2006年4月14日南京日报。
17 宋振远:《包工头自揭家丑:民工欠薪竟成“经营策略”》,2005年5月24日新华网。
18 上述7项是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针对农民工工资拖欠归纳出来的常见形式。见《北京劳动局揭出拖欠工资7大骗局,6种办法防上当》,2003年11月7日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