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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阶层 §【现状】

斌哥的困惑,实际上反映了某些城里人对农民工的偏见和歧视,认为他们是外地人,好欺负。虽然统计资料表明,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工人阶级的主要力量,可是在某些人眼里,他们永远是“乡巴佬”,“活该”受城里人欺负。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主任李永海介绍,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第五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表明,截止2003年末,我国就业人数达7.4423亿人,其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构成比分别为49.1%、21.6%、29.3%。第二、第三产业共吸纳劳动力3.7886亿人,其中国有和集体单位职工人数分别只有6621万人、950万人。在第二产业,农民工比例高达82.7%,分行业看,农民工在制造、建筑、采矿业中的比例分别占66.2%、13.0%、3.5% 2。

在农民工成为中国工人阶级主要力量的同时,农民工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调查表明,农民工在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职工生育保险方面的参保率分别只有33.7%、10.3%、21.6%、31.8%、5.5%。而农民工的企业补充保险、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商业保险的参保率就更低了,分别只有2.9%、3.1%、5.6%。这无论是对他们当前还是将来的工作、生活以及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都留下了很大隐患 3。

农民工的不公平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进城务工,他们被称为农民工

在城里人的概念中,农民工留给他们的群体印象是:火车站广场上,扛着行李一脸茫然的疲惫赶路者;马路旁,脚边放一块纸片或木牌揽工的乡下人;讨薪路上走投无路,爬上高塔不惜以死相逼、让人心生怜意的弱者……总之,他们生活在这个社会的最底层。

农民工称谓的由来

“农民工”这个词汇,最早出现在198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通讯》刊物上,此前被称为“民工”。直至现在,农民工也被称为“进城务工人员”、“打工仔”、“打工妹”,甚至被简称为“外地人”、“乡下佬”、“××(工种)匠”、“××(地名)人”等等,也有仍然称为“民工”的。在所有这些称呼中,不乏轻蔑的含义。本书以下统称“农民工”,为中性词,泛指所有外出务工的农民群体。

改革开放28年来,农民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到现在为止,已经崛起成一个新阶层。农民工的词汇也已经成为现代汉语中的新名词,成为劳动者的符号,成为光荣的象征。

例如在新落成的海南省图书馆,竣工后的白色大理石墙上,“参建民工名录”上就镌刻着那些农民工建设者的名字,海南籍、广东籍、福建籍、江西籍、安徽籍、四川籍、湖北籍7大类626位农民工的名字赫赫在目,这是在以一种独特形式承认农民工的劳动价值啊 4!

对农民工的歧视,实际上是对农民的歧视

在口语中,农民工往往被称为“乡下人”。“血统高贵”的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虽然他们的上一代或几代也都是“乡下人”。

对农民工的歧视,实际上是对农民的歧视。农民工在农村并没有受到歧视,到了城市后,体制因素造成的城乡差别在他们身上得到了最集中的体现——他们在城市打工,干最苦最累的活、拿最低的工资,回乡还要缴纳并不轻松的农民负担。明明是自己辛苦劳动所得,还要上交百分之多少的“劳务管理费”。直到前几年,他们进城务工还要办理劳务输出证、暂住证,随时有被收容、遣送的危险。

所有这些城里人鄙视他们的原因,并不是他们本身造成的,而是制度、体制强加给他们的,你说他们冤不冤?

农民工的称谓反映了他们的两重性

农民工的称谓,实际上反映了他们的两重性:既是“农民”又是“工”。前者表明他们户口在农村,在农村有一份责任田;后者表明他们靠出来打工、赚取工资为生。

荀子说:“名无固宜,约之以命。”农民工的称谓,也经历过一段约定俗成的过程。建国初期,人们所称的民工通常是指在政府号召下参加修筑公路、堤坝或帮助军队运输的人,只因他们以农民为主。

农民工称呼所挟裹的所有贬义,归根到底,是城乡差别、不公平的制度造成的。如果不从制度上给予农民、农民工应有的国民待遇,农民工的称呼无论改成什么(哪怕称他们为“上帝”)也于事无补。社会进步的标志并不是要取消农民工称谓,或者称他们为别的什么,关键是从体制和制度方面取消对他们的歧视性待遇 5。

正因如此,《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使用的仍然是农民工的称谓。国务院研究室负责人介绍,这是经过反复研讨斟酌、听取多方面意见后确定的。究其原因在于:

①采用农民工称谓,既能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民,也能包括异地或就地转移到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

②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

③这一称谓已经约定俗成,比较准确、贴切;

④党中央和国务院相关文件中都使用过农民工称谓,有依据 6。

二等公民,他们是城市边缘人

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由于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文化素质不高,就业技能较低,大多从事建筑、保洁、餐饮等苦脏累的临时性工作,无法和城市居民融为一体,因而成为“二等公民”、“边缘人”。

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无论哪个城市,一天也离不开农民工。正如山东经济学院教授郭松海所说:“农村剩余劳动力大批涌入城市,形成庞大的城市流动人口群体。他们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也有着比城里人多得多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7

农民工同样是共和国公民,理应享受与城里人一样的合法权益,在进城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应有配套、完善、方便、安全的服务体系。然而,事实上却没做到。这些农民工,既包括从农村进城务工的农民,也包括生活在城市中“城中村”的村民。

进城务工人员的突出问题

从当前来看,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所面临的最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8:

一是工资水平普遍太低,欠薪现象依然存在。据湖南、四川、河南3省抽样调查,农民工的每月实际劳动时间超过城镇职工50%,可是他们的每月平均工资却不到城镇职工的60%。也就是说,农民工的每小时工资实际上只相当于城镇职工的40%。更不用说,他们的劳动环境更恶劣、工作量更大。

二是社会保障待遇普遍缺失,工伤保险参保率低,医疗、养老保险空缺。

三是基本享受不到城市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农民工子女上学难,一些城市至今还没有把农民工子女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另一个是农民工居住生活条件恶劣,同时,也享受不到计划生育待遇。

四是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的法制建设不健全,农民工很难正常行使民主权利,人身权利频受侵害。

五是身份转换困难。农民工的就业稳定性差、流动性强,绝大多数企业无法把他们当作稳定的产业工人来对待,从而无法实现在城镇安居乐业。

当然,除此以外,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现行相关法制不健全、政府管理不到位、农民工自身素质和组织化程度低等因素,也是造成农民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另一种生活在“城中村”的农民工

“二等公民”不仅包括从农村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还包括从城市“城中村”进“城”务工的“村民”。这些“城中村”,座落在城市和村落之间,具有城乡二元混合体的典型特征。虽然“城中村”生活方式已经完全城市化,“村民”们也都住在市区甚至市中心,已经完全不再从事或基本上不再从事农业范围内的职业,已经全部或绝大部分转为城市户口,可是由于他们所居住的地方不叫“新村”而只是“村”,他们就只能被称为“村民”而不是“市民”。就像城市企业员工中,只是仅仅因为他们的户口在农村,就被称为农民工一样。

有趣的是,这些“村民”大多数并不愿意成为“市民”。因为他们虽然在“政治”和“思想观念”上被称为“二等公民”,可是在经济上却普遍享受着城市中产阶级的生活。

例如,根据法律规定,城市所有土地产权都归国家所有,而村落土地的产权则归村落集体所有。在城市化进程中,国家可以征用他们作为生产资料的农用地(他们因此而转成城市户口),却不能征用作为他们作为生活资料的宅基地(他们因此依然保持着“村籍”)。

这样,由于他们的宅基地座落在市区甚至市中心,所以可以享受到比“一等公民”高得多的土地和房租收益。说得更通俗一点,他们的房租收入足以使他们过上幸福无比的日子。更不用说,由于他们是“村民”,还可以每年从强大的村集体经济中得到分红呢 9?

忍气吞声,处处遭遇另类眼光

农民工的地位低下,集中表现在他们在城市里忍气吞声,处处遭受另类眼光。这主要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

一是用工方的欺压

这里的用工方,既包括用人单位,也包括“包工头”。包工头是我国建筑劳务市场上牵头组成劳务队伍的核心人物。1984年建筑业全行业改革以来,由包工头牵头组成的劳务队伍成为建筑劳务的主流群体。所以,农民工名义上是为用人单位打工,实际上是直接对包工头负责。包工头层层转包,农民工便层层受尽包工头的侮辱和盘剥。

2006年4月9日、10日,北京市海淀区某工地上的11名农民工,吃饭时连续3餐都发现饭菜中有别人吃剩下的鸡骨、鱼刺、鸡蛋等东西,无比恶心之余,他们向媒体曝光,结果被解除用工合同。

记者介入调查后发现,米饭里的这些鸡骨、鱼刺、鸡蛋等,原来都是工地上的包工头吃剩下来掺入其中的。包工头厚颜无耻地说,这样做是“好心”,是为了这些农民工好,因为“有些人就很喜欢吃,不想吃的当然可以不吃。” 10

二是城里人的鄙视

2005年大年初四到初六,在海南省打工的100多位农民工,根据老板的安排,住进了海口市一家五星级大酒店,结果迎接他们的是异样眼光。一位农民工说:“大年初四下午,我们高高兴兴来到大酒店,原想好好感受一下五星级大酒店的气派,谁知却看到警察在旁巡视,一个陌生人还不停地对我们拍照,好像我们是贼一样。可我们住酒店由老板请客,我们也是酒店的客人啊。”他掩饰不住内心的气愤说:“好不容易我们住进了酒店,可是在酒店里我们却处处遇到异样的眼光,酒店的员工好像随时都在监视我们。”

由于吃不起酒店的伙食,这些农民工派人到街上去买盒饭。当他们回酒店时,保安却不让提着盒饭的农民工乘客人专用电梯,后来农民工向保安说了很多好话,才同意让他们坐货运电梯回房间。

在种种异样目光甚至刁难下,这些农民工浑身不自在,甚至感到害怕。第二天,就有近20人离开酒店回到了自己宿舍 11。

难舍难分,城市离不开农民工

农民工地位的特点之一,就是他们虽然是“农民”,可却是城里人一刻也离不开的依靠对象。虽然城里人经济上接纳农民工、社会上排斥农民工,可事实上他们离不开农民工,两者可谓难舍难分。

有需要时才会想起农民工

俗话说:“书到用时方恨少。”对于农民工来说,也是如此。城市里霓虹灯下的傍晚,三三两两衣衫不整的农民工逛街,会不时激起城里人的牢骚,可是当城里人没了他们时,又会感到非常不便。

河南省信阳市委书记刘怀廉,研究农民工问题10多年,被人称为“农民工书记”,他是《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起草人之一。他说:“他们干最脏、最累、最险、最重的活,却拿最低廉的报酬,享受最低级的公共产品服务,这就是农民工的现状。”他说,从创造社会价值的角度讲,农民工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一个伟大和值得尊重的群体。每年春节前后,大城市的农民工大幅度减少,城里人就会遇到各种各样不便。然而,却没有多少人平时会去设想一下:假如农民工都回家了,城市的生活会是怎样的状态?湖南某市曾经尝试过清洁工人3天离岗所带来的后果,结果整个城市狼狈不堪,人们这才切身体会到清洁工存在的价值。大胆设想一下,如果城市里一天没有农民工,城市的运转会怎么样?这种后果不堪想象,根本没有人敢做这样的尝试 12。

民工荒是一个严重警告

最能证明城里人离不开农民工的是民工荒现象——东南沿海地区的中小企业,因为招不到足够数量的农民工,导致开工不足,以至于地方政府要用行政手段来扭转农民工流动方向——虽然称为民工荒,可是民工却不“慌”,“慌”的是城里人。

这种情形正在从南方向北方、由沿海向内地扩散。过去没有民工荒,只有民工潮——几十上百万农民工同时拥向某一地区,迫使大量农民工因为找不到工作不得不含泪离去。

民工荒现象表明,我国劳动力供求关系正在发生新变化,农民工开始获得一定话语权,这是社会进步的象征,表明劳资关系开始进入新阶段。

从更深层次考虑,“全球工人和社区合作计划”中国项目主任葛友俐相信,民工荒是一个机会,会使得资方和政府更容易反省。她说,现在那些年轻的农民工,和过去大不一样。他们离家前甚至没有干过农活、没有干过家务,他们渴望实现自身价值,对工资和工作条件的要求并不低。如果劳动强度大、长年加班、工伤得不到补偿、又不缴纳社会保险,在求告无门的情况下,“处于劣势或者被压迫无望的人最终会用脚选择离开,这也是弱者最后的办法。” 13

广东省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主任王观玉,在全面调查了该省企业招工难的现象后警示:“工资水平低且长期得不到提高 14、长时间加班、劳动条件恶化、生活质量不高、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是很多企业无法留住老员工和招不到新工人的一大主因。” 15另外一小部分原因是,有些地方的小老板具有“黑社会”性质,使得部分农民工产生恐惧感,只好选择离开 16。

1 本案例参考了于宛尼:《挣点钱不容易——一个农民工家庭的困惑与希望》,2006年1月16日工人日报。

2 舒迪:《农民工成为中国工人阶级主要力量》,2004年7月8日人民政协报。

3 同前。

4 吴刚等:《海南省图书馆为参建民工刻碑建名录》,2006年1月5日人民日报·华南新闻。

5 朱胜国:《取消民工称谓并无多大意义》,2003年12月23日人民网。

6 《农民工称谓是经研讨后确定》,2006年3月28日中国新闻网。

7 鲍晓倩:《别让农民工成为城市边缘人》,2006年3月6日经济日报。

8 《农民工,春天的温暖》,2006年3月29日央视国际。

9 李培林:《“城中村”的产生:土地和房屋租金收益的刺激》,2003年6月17日中国网。

10 潘跃:《北京一工地农民工吃包工头剩饭事件惊动全总》,2006年4月25日人民日报。

11 任明超:《农民工不能住五星级大酒店吗》,2005年2月21日中国青年报。

12 谢登科:《假如城市一天没有民工》,2004年3月7日新华网。

13 刘英丽等:《民工荒重塑劳资新局?资方和政府均需反省》,2004年8月9日中国新闻周刊。

14 许多地区的农民工收入水平10年、20年都没有提高,又怎么可能留得住农民工呢?关于这个问题,本书第二章有详细探讨。

15 程刚、林洁:《工作条件差造就民工荒》,2004年8月13日中国新闻社。

16 除此以外,还有一个很小的原因是国家扶持“三农”政策起到一定效果,种田的收入提高了,外出打工的比例自然就降低了,但这种影响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