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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好孩子同行 §2.快乐的烹饪课

巴顿为肖晓的作文拍胸脯的时候信心很足,转眼间跟肖晓分手,岔到另一条路上回家的时候,十分信心已经失去七分。

原因也很简单:巴顿到底是个初一的学生了,对自己的作文水平应该如何估计,心里还是有点准头的。他的作文在班上充其量可以算作“中上”。“中上”的初一作文,拿到小学六年级打分,如果在老师手里不出偏差,得一个“优秀”大概总是可以的。但是问题就在这里:班级里水平优秀的作文,送到区里评奖,能保证进入前三名吗?进不到前三名就不能算获奖,获不了奖肖晓就没有理由申请当旗手。肖晓当不了旗手,巴顿的这篇作文也就算白写。哎哟,老天爷!对于巴顿这样的屁股坐久了会生疮的男孩子来说,平白无故多写一篇作文已经是痛苦不堪,如果不是想着为朋友两肋插刀,谁干呢?如果明知道写也是白写,巴顿又何必自讨苦吃呢?手里不抓支笔会痒痒还是怎么的?

巴顿一路走,一路为这篇将写而未写的作文伤着脑筋。当然他不是后悔,朋友间的事情怎么能后悔呢?没见武侠小说里那些豪气冲天的英雄吗?如果有朋友赞一声:你这颗脑袋真好玩!他马上就会拔出剑来,噗地割下自己的脑袋瓜儿,大笑三声送到朋友面前。那才叫做得漂亮啊!巴顿也很想漂漂亮亮做那么一回呢。

早知如此,悔不当初。当初学写作文的时候认真点儿就好了,多看点书、多写写日记就好了。这才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巴顿咂着嘴,叹着气,抬手抓着一颗不大的脑袋瓜,显出从未有过的心事重重。小学毕业考初中的时候他都没担过这么重的心事。那时候他很笃定:反正考不上有老爸交钱呗,老爸为他上中学准备了三万块钱,那笔钱专门从定期改成活期,为的是随时可以取用。当然他最后还是自己考上了。

迎面忽然响起一连串的自行车铃声:“丁零零零……”很急,还透着慌张,活像家里失了火忙着出门找人来救似的。巴顿来不及让开,一下子让那自行车的前轮撞着了胯骨,疼得直吸冷气。

骑车的女孩子慌慌张张跳了下来。原来是巴顿的同班同学金铃。

“对不起,对不起,撞伤你没有?”金铃连声道歉,伸手去掀巴顿的衣服,想要看看他被撞的胯骨。

“搞错没有啊?你是女的,我是男的!”巴顿大声叫起来,侧身闪开,两手捂紧了自己的衣服。

金铃的脸一下子红得像只番茄。金铃属于那种营养过剩又发育过早的女孩,不但身高可观,横向的发展也比较惊人,站在瘦小的巴顿面前,其比例完全是企鹅和鸡的差别。但是单看金铃的脸,又觉得她比巴顿还要幼稚。她的圆嘟嘟的鼻子、嘴和粉嫩粉嫩的皮肤,以及额头上那一层茸茸的汗毛,时时刻刻都在提醒别人:她的年龄尚在儿童往少女过渡的阶段。

此刻,金铃圆圆的鼻尖上冒着亮晶晶的汗珠,她一再申明:“我不是故意的。”

巴顿很男子气地挥挥手:“算了,我也没说你是故意的。”

金铃又说:“我急着要去买东西。”

巴顿回答:“我知道你去买东西。”

“你买了吗?”金铃好心地问他。

“买……什么?”

“鱼啊!还有煮鱼需要的材料啊!老师在课堂上不是说了吗?”

巴顿用劲地一拍脑袋。该死!他差点儿就把这事忘了。都是被肖晓那篇作文搅的!明天学校里有全班同学最喜欢的烹饪课呢!这回课上要学的是如何杀鱼煮鱼。老师说,可以红烧,可以油炸,也可以煨汤,甚至可以创新,也就是试验一种新的、前所未有的煮鱼方法。全班都已经在为明天的这节重要的课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了。要知道,每次上完烹饪课,接下来的就是“快乐庆功宴”,烧出来的美味菜肴是要让大家当场品尝的呀!

巴顿接过金铃递过来的一张“釆购单”,看见上面写的是:“鲫鱼一条,重三至四两。黄酒一勺。葱三根。姜一块,不小于拇指。盐两克。味精两克。酱油十克。红辣椒一只。蒜头两瓣。”

巴顿哈的一声笑出来,说:“你买一条鱼倒好办,买两克盐、十克酱油什么的,人家怎么给你称?”

金铃愁眉苦脸道:“我也是这么想啊!我们学校实验室用的那种精细天平,人家小店里可没有。”她又问:“你打算怎么办?”

巴顿说:“买什么买?回家每样拿点儿不就行了?”

金铃很认真:“我是按照菜谱上的分量开的单子,要是在家里拿,我怎么知道两克盐是多少?盐放多了会咸,放少了又会淡,不好掌握。”

巴顿得意扬扬地咧开嘴,因为金铃的问题对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个事儿。巴顿这个人,别的长处不大有,烹饪却是一把好手。平时在家里,没事就喜欢翻菜谱,然后一样一样照着菜谱折腾,把厨房里弄得乌烟瘴气。对于吃的追求,巴顿完全可以称得上孜孜不倦。他平均每天要创造一样新的吃法,比如在冰淇淋里倒上米醋,把馒头挖了洞打进鸡蛋再上笼蒸熟,用酱油、味精、醋、胡椒粉、果酱、黄油、辣椒油、牛奶搅和起来煮一种“巴顿浓汤”……哎呀呀,所有的创造发明完全可以写出一本厚厚的《巴顿菜谱新编》了。巴顿的爸爸为这事骂过他也打过他。巴顿爸爸说:“我给你取名叫巴顿,是指望你将来带兵打仗的,可不是让你当厨子的。”可是巴顿很顽固,打归打,骂归骂,该做的还是做,对于吃的发明创造他始终乐此不疲。他有个很美好的理想:将来有一天他要当上北京人民大会堂宴会厅的特级厨师。他认为欣赏他的人只能是那些国家总统、欧洲女王什么的,他的聪明脑袋瓜儿是为那些顶级人物而生的。

此刻,面对愁眉苦脸、手足无措的金铃,巴顿感慨得简直就想大发一通议论了。这世界真是很公平啊,人人生下来都有自己的长处,任何人都可以有机会把自己的长处施展得淋漓尽致呢!

金铃慌慌张张拍着车子:“不行不行,我得走了,还有这么多东西要买。”

如同闪电在脑子里一亮似的,巴顿突然间想到了肖晓的那篇作文。眼前的金铃是何等人物啊,全班……不不,全初一年级的作文大概要数她最好了吧?她上小学的时候作文就拿过全区一等奖了,要不是因为懒,不肯多写,再拿几个市里的、省里的奖都是有可能的事。这不是巴顿说的,是班里的语文老师说的。语文老师对金铃一直有那么点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巴顿有主意了。但是他暂时不想把他的主意公布出来。男子汉做事,绅士风度第一要紧。人家的忙还没帮上,先把要求条件说在前面,那多小家子气!那会让人家女孩子瞧不起。

巴顿清清嗓子,一本正经说:“这样吧,东西你就不用亲自买了,一切由我代劳。我的水平你应该领教过,上次烹饪课煎鸡蛋,我得了全班最高分。”

金铃抢着说:“我记得,98分。”

金铃自己是60分,勉强及格。因为金铃煎蛋时太心急,蛋黄蛋白没有凝固就急着翻个儿,结果弄散了,成了一锅炒鸡蛋。吃还能吃,就是模样不漂亮。

巴顿得意地一笑:“算你记性好。有我帮忙,你明天的分数也不会低于90分。绝对。”

“真的?”金铃眼睛都亮了。别管数学、语文还是烹饪,有好分数总是让人心情愉快。金铃马上拿出十块钱交给巴顿。巴顿说用不着十块,五块足够了,明天带给她的肯定是一条全班最大的鱼,调料也是全班最好的调料。

从头到尾,金铃没有想到问巴顿一句为什么。金铃就是这样一个大大咧咧的、自己头脑简单也把全世界的人都看成跟她一样简单的女孩子。这样的女孩子讨人喜欢,但是也容易吃亏上当。

第二天早上进教室,金铃一眼看见自己座位上放着一只好大的塑料袋,袋里鼓鼓地盛着清水,水里自由自在地游弋着一条黑乎乎的鱼。金铃呀的一声欢呼,扑过去用手轻拍那袋子。鱼儿受了惊动,啪地跳起来,摇头甩尾四下逃窜,却又处处碰壁,气得腮帮子一鼓一鼓,一双亮晶晶的眼睛责备似的盯住了金铃,尾巴用劲地甩个不休,好玩极了。

早自习还没开始,班上的同学都在四下里乱窜,观看、品评和研究各自带来的鱼。大部分的鱼都用塑料袋养着,也有人用小水桶和铝制饭盒做盛器。还有人用的是大口玻璃瓶,瓶里的鲫鱼不过两寸来长,简直不是用来煮了吃的,是养在瓶中看着玩的。金铃的那一条鱼毫无疑问最大,也最鲜活,所以她很得意。她特意去看了巴顿的那条,巴顿的鱼只有他的手掌那么长,闷闷不乐地趴在盛满水的饭盒里,对所有人都摆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态度。巴顿附在金铃的耳朵边轻声说:“我要把第一名让给你。”金铃马上笑得满脸开花。

上课铃打响的时候,金铃把她的宝贝鱼连同塑料袋挂在头顶的窗户搭钩上。袋里的清水装得很满,水和鱼的重量把整只口袋坠成了一颗篮球大的饱满的水滴。阳光透过窗玻璃照进来,水滴便显得晶莹而明亮,水滴里的鱼儿时而沉思默想,时而缓缓游动,偶尔也吧嗒几下嘴,吐出一串珍珠般的气泡,活像思想者脑袋里冒出来的一长串问题。

这天上的是外语早自习。外语老师三十多岁,挺漂亮也挺时髦,烫着一头稍嫌张扬的鬈发。有一次金铃在作文中写了这个老师,开头第一句话就是:“老师的头发烫得像炒肉丝。”语文老师看了笑得趴在桌上直不起身,之后就喊金铃到办公室把这句话擦了,怕外语老师知道了会生气。

外语老师这天早晨是真的生了气,因为全班同学的注意力都不在外语课本上,而是在抽屉里和脚底下形形色色的容器里盛着的鱼儿身上。她心里埋怨劳技课的老师异想天开,让同学们带这些活物来上课。今天还好,是不会出声的鱼,下回要是教什么“爆炒小公鸡”,让每人带一只鸡到教室里来,那教室可不是要变成斗鸡场啦!

老师一边用黑板擦笃笃地敲着桌子,一边愤愤地下令:“把英语默写本拿出来!既然今天你们读不进课文,那就改默写。快点快点!”

全班都傻了眼。老师昨天没布置默写,所有的同学都没有准备。现在突然袭击,个个狼狈不堪。大家低头,一边手忙脚乱地在抽屉里找本子,一边小声抗议着,还心照不宣地将找本子找笔的过程拖得尽可能长一些。

老师大声吆喝:“默单词和音标。第一个……”

她刚准备发音,突然教室里啪地发出像联欢晚会上气球爆炸的那种声音。紧接着,一大股水从天而降,没头没脑地浇在了金铃和她周围几个同学的身上,弄得头发、衣服、桌上的书本文具一片湿透。粗细不同的惊叫声中,又听见地上啪啪啪一连串击打声。大家探了脑袋去看,那条半斤重的大鲫鱼用尾巴愤怒地敲打着地面,蹦着跳着发着脾气,活像个受够了委屈、正当街撒泼的女人。

一教室的哄笑声。男生们纷纷下位,七手八脚去抓那条蹦跳着的鱼,有撅着屁股的,有在课桌下趴着手脚并用的,还有把课桌拉得乒乒乓乓响的。剩下的人便趁机推波助澜,吆喝着指手画脚,总之是让教室里越乱越好。乱了才能使老师发火,老师一发火就会忘了默写,躲过默写就是最大的胜利!

老师果然就要发火了,脸色已经激动得泛红,炒肉丝样的鬈发一根根好像竖了起来。她咚咚地奔向金铃。

金铃很是知趣,赶在老师呵斥之前慌慌地站了起来,首先发表一个声明:“是袋子里的水太重了……”

老师说:“我管你的水重不重!我只问你,鱼是不是你带来的?”

金铃尽量压低脑袋,从眼皮子下面怯怯地望着老师。她这时的模样实在狼狈:头发全都湿了,水滴顺着刘海滚落,一颗颗地聚集在眉梢、睫毛、鼻尖和下巴上,痒得她直想笑。她不敢抬手擦,就拼命地挤鼻子弄眼,想要把水珠甩掉。挂在鼻尖上的那颗,她试图伸出舌头将它舔进嘴巴里,却是无论如何也够不着……

“金铃!”老师又是一声大喝。

金铃吓了一跳,身子不由得一抖,鼻尖上的那颗水珠被抖了下来,刚好掉在她的舌面上。她慌忙咽了下去。

“我问你话呢!”老师用指尖敲着前面同学的课桌。

金铃避重就轻:“本子都湿了,我能不能……”

老师说:“不能,你必须先回答我的问题。”

金铃苍白着脸,偷眼往四下里看。金铃本来不是个十分怕事的人,但是今天不同,今天的错误犯得比较严重,破坏了整个课堂纪律,老师一定不会轻饶。金铃拖延着不说话,其实是在心里打着腹稿,如何在老师面前把罪过描述得轻一些。

这时候巴顿出乎意料地站出来了。巴顿个子矮,为了越过乱哄哄的人头看到老师的脸,他干脆站到了方凳上。巴顿高高地站着,急得结结巴巴地说:“老师老师,那是我的鱼,你可不能把我的鱼没收了……”

老师瞪他一眼:“坐下!”

巴顿哧溜坐了下去。屁股一碰到凳子,马上又弹起来:“老师,求求你,不要没收我的鱼。”

老师把身子转到巴顿那一边:“说说你的动机,为什么要带这么大的鱼?”

巴顿做出很委屈的样子:“我没有动机。我想把鱼烧好了送到办公室,给几个老师都尝尝。鱼太小了会不够吃……”

李志大声插嘴:“他烧鱼的水平一流!”

教室里哄笑起来。老师歪了歪嘴巴,也有点想笑的样子。这时候鱼已经被朱文捉在手里,欢呼胜利似的高举在半空。鱼身子很滑,鱼尾巴的甩动又相当有劲,朱文为了不让鱼脱手,就死死抠住那鱼的腮帮子,弄得鱼直翻白眼,一副人被扼住脖子喘不过气来的那种惨样。

巴顿的心紧缩起来,他不能容忍朱文对鱼的虐待。说时迟那时快,他弯腰从书包里抽出一只备用的塑料袋,子弹出膛一样飞出座位,经过朱文身边时双腿凌空一跳,劈手夺过那条正翻白眼的鱼,扔进塑料袋,冲出教室,奔进厕所接满一袋水,再奔回来。他做这一切的时候,心里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大不了被外语老师拎到办公室,站上一节课。那也没关系,烹饪课在上午第四节,丝毫不影响他的计划。

却是时间帮了忙:巴顿拎着装满水的塑料袋飞奔回教室时,下课铃不慌不忙地响了,各班同学已经潮水一样涌出教室了。

上帝保佑!老师没有理由再惩罚他,因为现在已经是下课时间。

外语老师收拾了书本,气愤地出了教室,看样子是要向班主任告状去了。告状也不怕,带活鱼上学是劳技课老师的命令,水把塑料袋撑破了那是袋子不结实,怪不得人。老师如果硬要发火,那就是老师不讲道理。巴顿把装满水和鱼的袋子交到金铃手上的时候,金铃小声说了一句:“谢谢啊!”巴顿就很有气魄地回答:“小事,不算什么。”其实巴顿心里对自己是很满意的。

此后的一上午时间,金铃就完全是为这条鱼活着了。先是怕袋子再一次被水撑破,满教室转悠着想另讨一只塑料袋套上去,用以加固。自己班里没讨到,不惜出征整个初一年级,甚至跑到了老师办公室去,最后死乞白赖地把地理老师装雨鞋用的塑料袋要了来。

再次下课,金铃坐在座位上一步不动地守着她的大鱼。她是怕自己一出门,鱼会被别的同学悄悄换走。你想啊,她的鱼这么大,谁看着不眼馋?要真是被换走了,鱼身上又没标记号,她能跟谁去要?

第三次下课,金铃感觉自己必须上一次厕所。为保险起见,她带着装鱼的双层塑料袋出了教室。结果她的鱼在厕所里被女孩子们热烈围观。她们争先恐后地为她提着鱼袋,用指头去逗那鱼,还试图跟它对话。鱼在袋子里忽悠忽悠地游着,一双鼓鼓的眼睛炯炯有神,神态格外地彬彬有礼。后来一个女孩子问金铃这是不是一条公鱼,金铃肯定地回答说:“是。你不觉得这鱼在我们面前很有绅士风度吗?”

第四节烹饪课铃声打响的时候,金铃跟这条鱼已经相处得很有感情了。课是在学校食堂的一间小厨房里上的,上课之前金铃拎着鱼去找教烹饪的老师,恳求她能不能允许将这条鱼留下来不杀,老师就问金铃有没有第二条鱼备用,金铃回答说没有。老师说“那你今天的作业就只能打零分。”金铃想来想去,还是不愿意在自己的学分册上看见这个可恶的分数。

开始剖鱼了。老师在前面讲解了剖鱼的步骤:先剖肚、取出鱼内脏,再刮鳞,最后掏出鱼鳃。老师尤其指出了鱼胆的位置,强调千万不能把苦胆碰破,否则煮出来的鱼就苦得不能吃了。

老师在前面讲,下面的同学已经在摩拳擦掌、磨刀霍霍。老师话音刚落,最胆大的一个男生炫耀技巧似的站了起来,把左手握着的鱼猛地向空中一抛,右手的剪刀同时向上迎去,噗的一声响,鱼落下来的时候肚子正好戳在剪刀头上,血花四溅。旁边的女同学发出一片惊叫。

烹任老师走过来,冷着脸站在那男生对面,简短地问他:“叫什么名字?”

男生说:“任志勇。”

“好,任志勇,你可以出去了。你今天的劳技课作业是零分。”

任志勇大惊:“为什么?”

“我不能够容忍我的学生如此残暴。”老师说,“你的行为不像学生,像法西斯。”老师又转向其他学生:“我之所以要求你们先剖鱼肚再刮鳞,是因为在鱼活着的时候刮鳞会使它们痛苦。鱼是有生命的东西,人类要善待生命。”

金铃小声嘀咕:“既然善待生命,为什么还要杀鱼?”

“人类生存的需要啊。”老师回答,“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自然界的进化规律。”

金铃说:“虚伪。”

老师没听见这两个字,因为这时候已经有同学被鱼肚里的硬刺戳破了手指,老师忙着给他找“创可贴”去了。

巴顿趁着忙乱,悄悄走到金铃背后,扯扯她的衣袖:“喂,把你的鱼交给我吧,我先帮你弄死它。”

金铃审时度势,知道非如此不可。她把装鱼的口袋举起来,最后用脸颊亲了一下,交给巴顿,马上背过身去。巴顿先把塑料袋里的水放尽,而后连同口袋一起,把那鱼高高举起,一咬牙一闭眼,狠狠地砸向地面。只听见啪的一声闷响,鱼儿顷刻间被摔昏过去。金铃虽然背着身子,眼睛还是止不住红了一红,差点儿没淌出两颗泪豆子。

接下来的事情就比较顺利,金铃抓着鱼剖肚,取内脏,刮鳞,扒鳃……这期间那鱼还动了动,试图挣脱金铃的手,但是肚子已经被剖开,也就只能是垂死挣扎了。

轮到煮鱼时,因为煤气灶不够用,只能分成四人一组,四条鱼一锅煮。老师指定了几个人当组长,其中有巴顿。巴顿当即拉金铃入伙。四个人经过举手表决,同意将四条鱼红烧,因为红烧比煨汤更需要技术,比较容易获得高分。

当巴顿胸有成竹、举重若轻地站在油烟弥漫的煤气灶前时,他是一个真正具有将军风度的人。他先将铁锅架在火上加热,而后倒油。油在锅中将滚未滚时,他把浸过了酱油的鱼轻轻擦着锅沿投入油中煎炸。油锅发出愉快的吱吱声,鱼身的一圈表皮很快开始膨胀,冒出一个个晶亮的油泡。巴顿举着锅铲,很有耐心地守在锅旁,等待鱼的一面被煎至金黄,煎出香味,然后再翻个儿。

而与此同时,其他几个小组的锅前却是吱哇乱叫声一片,原因是负责操作的同学经验不够,怕热油溅了手脸,身子离锅远远地站着,手里的鱼也是高高举着,投锅的时候活像投掷炸弹。想不被油溅着,偏偏那油花溅出一米多远,弄得四周围看热闹的组员无一例外身负轻伤,有的人脸上当场就起了泡,绿豆大小,油亮亮发红,疼得吱哇乱叫。

又有人太性急,鱼皮还没有煎脆,马上抄铲子翻个儿,结果那皮就粘在了锅底和铲沿上,整条鱼活像被狗啃过了似的,很没有“看相”。组里的其他人难免埋怨,因此就发生了口角,甚至还互相生了气。

总之,像巴顿这样在煤气灶前不慌不忙、指挥若定、具有大将风度的,全班中绝无仅有。这就难怪他为什么满怀信心要成为人民大会堂宴会厅的特级厨师了。

放酒。放盐。放酱油。放葱、姜、醋。放四个蒜瓣、两只尖椒。大火煮十分钟。开锅撒上一撮糖。最后加入味精,起锅。

起锅时,巴顿变戏法样地从怀里掏出一只雪白的瓷盘,把属于金铃的那条最大的鱼单独盛进盘中。盘壁雪白,汤汁赤红,完整无缺的鱼身子上覆盖着绿的葱,黄的姜,白的蒜,红的椒,看一眼就知道好吃,真叫“色香味俱全”啊!

巴顿对金铃挤着眼睛,示意她去请老师来品尝鉴定。老师过来用筷子蘸了一点汤放在口中稍稍一咂,称赞道:“没说的,够打100分。”

金铃一刹那兴奋得满脸通红。虽然只是一节劳技课,毕竟100分难得在她的学分册上见到,回家多少也能在妈妈面前吹吹牛了,不是吗?

最后的结局稍稍有一点遗憾,那就是由巴顿代买、代烧,名分上属于金铃的这条红烧鲫鱼,没等本班同学尝到一星半点,已经连汤带水无影无踪。全怪金铃盯住老师打分的时候顺手把鱼盘搁在了窗台上,而窗台外恰好有一班上体育课的同学。光明中学初一年级的烹饪课几乎是全年级共同的节日,一些嘴馋的男生时时都把一把小汤勺带在身边。只要有一个班在厨房里上课,起码有两个班的人闻香而来。这边下课铃一打,那边馋嘴猫们已经呼啦啦蜂拥而进,张三李四,呼朋唤友,你一筷子我一勺。眨眼间碗空盘尽,干净得都不用水洗。

金铃自己没吃上鱼倒也罢了,得个100分已经令她心满意足。可怜李志、朱文这班馋鬼,眼巴巴盯了那条鱼半节课,一不留神还是被外班人从窗户外偷吃了,弄得他们懊恼不已,直埋怨金铃把鱼盘子放得不是地方,警惕性太低。

下课之后,金铃找到巴顿,直截了当地说:“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讲吧。”

巴顿很不好意思,两手在胸前搓来搓去,结结巴巴地问:“你你……怎么看出来了?”

金铃说:“我也不是傻子啊!你本来又不是我的好朋友,帮了我的忙,我当然应该回报你。我们谁也别欠谁。”

巴顿一咬牙:“好吧,那我就说了,我想抄你一篇作文。”

金铃马上捂紧书包,瞪圆眼睛:“不至于吧?你不怕老师发现?”

巴顿就说,不是他自己要,是为他的朋友要。他的朋友念小学,想抄篇好作文出黑板报用(巴顿隐瞒了事实,没敢说是参加作文比赛用巴顿讨好金铃说:“光明中学谁不知道你的作文好?街上卖的那些作文选,人家嫌次,还不高兴抄呢。再说,我们是中学,人家是小学,井水不犯河水,谁知道他借了你的作文?你等于白白得了一次发表作文的机会,多好的事!”

金铃被巴顿几句好话说得笑眯眯的。想想也是,现成的作文,人家爱抄就抄呗,只要老师不发现,管他呢。金铃就答应第二天把她保存的作文本子统统带过来,让巴顿任意挑选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