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寒假总是在腊月二十左右开始。那正是三九天气,一年中最冷的时候。门后的河流已经冻得结结实实,站在高高的拱桥上极目远望,长长的没有尽头的一条,像电影里看到的银光闪闪的飞机跑道。下河洗菜淘米要带着铁榔头,敲开冰层的时候用得着。水码头也极滑,尤其下雪之后。年年都有几个为下河洗东西摔折了腰的。我的办法是在胶靴上绑稻草,然后手里拿根棍子撑着。我妈有时候会在码头石块上撒煤灰。这个办法我不喜欢,因为煤灰太脏,破坏了大雪之后那一片晶萤的美,煞风景。
过年对大人孩子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小孩子只有过年才能穿新衣,手里有那么两角三角“压岁钱”,口袋里有点花生糖块之类的零食。大人也只有过年才能睡几个懒觉,之后放开肚皮吃几顿好饭菜。至于更偏远地方的乡村人家,过年的事情就看得更重了,辛辛苦苦一年忙到头,不就为了过年能过上几天好日子吗?想到过年,生活才有了希望,日子才有了盼头。如果没有这一线光亮在那里吊着,灰蒙蒙的三百六十五天不如不过。
所以,进了腊月二十,主妇们的眼睛就开始发亮,腰杆儿挺得更直,脚步子迈得更欢。扫尘、做馒头、蒸年糕、炒花生、准备孩子的新衣新鞋……一样一样忙得陀螺样地转。
在我们家里,每年有两样大事肯定是属于我的:扫尘和铲地。扫尘就是要用扫帚把屋顶房梁墙壁角角落落的浮灰蛛网都扫掉。我们住的房子因为从前是祠堂,房梁比别人家都高,扫尘的时候,需要拿新扫帚绑上一两丈长的竹竿才够得着。活儿虽累,但是好玩,每回我头上裹了围中,双手旗帜样地举着竹竿,从房间这头扫到那头的时候,小山小水总是仰了脑袋眼巴巴地看着,盼望从我的手中得到恩赐:把竹竿交给他们过一回瘾。这时候他们对我的态度最恭敬,姐姐长姐姐短叫得格外甜。
相比起来,铲地不好玩,因为太机械。也不知道房间里的青砖上怎么会积存了那么厚一层泥垢,硬硬地粘在砖面上,铲都铲不动,要用小铁锹的尖角去撬,半天才能啃下一小片地。铲下的泥垢是我爸的宝贝,他要求我们全部运到菜地里,说这是上好的踏脚肥,力道最经久。
这个时候,小山小水就要偷懒了,这个说尿憋急了要上厕所,那个说手磨破了要包扎,一去就成了肉包子打狗不回头。我去找我妈告状,我妈多多少少偏袒着他们两个。一气之下我就找来小妹和方明亮,我们成立临时互助队,先齐心合力铲我们家的地,完了再去小妹家,最后去方明亮家。集体劳动比较有趣,因为可以讲故事,说闲话,一点不觉时间长。小山小水一看我们几个这么热闹,厚着脸皮又想插进来。对不起,没这么容易了,我会拉长了声音说:“谢绝参观。”这时候你就看他们两个人的沮丧样吧,就差没把后悔药吃得吐出来。
大年三十下午,活儿差不多都忙完了,只剩下晚上的一顿年夜饭要操持了。我爸我妈必须集中精力做出一年中最丰盛的这顿饭,我妈就很大方地发给我们一人五分钱,说是随便我们怎么花,六点钟之前进家门吃饭就行。
小山小水经过紧张的讨论,决定买炮子儿放。五分钱能买很大的一张炮纸,上面密密麻麻嵌着火药粒,像红色的盲文书。撕下其中一粒火药,装进自己动手拧成的“钢丝枪”里,往墙上或者地上用劲一磕,火药会砰的一声响,像真的打枪一样,很刺激。在年前年后的那段时间,走在大街小巷里,随时都会听到砰砰的炸响。年节的热闹就是从这些响声中来的。
我不想跟他们玩这种小儿科的东西,我决定上街,把五分钱全都用来租小人书看。
年三十下午的街上照例很萧条,店铺差不多都已经关了门,红艳艳的春联还没有贴出来,花灯也没有挂出来,大人们都在锅边忙烧煮,满街飘着鱼香肉香腊味香。那样浓郁的香气,仿佛要把人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浸泡成透明的鱼鳔,叫人舒服得走路都发飘。
租小人书的摊子在城中心十字路口。摊主是个老头儿,一嘴花白的山羊胡,戴一副独腿的钢丝眼镜,缺损的那条眼镜腿,用一根细麻绳代替,麻绳穿过耳朵,一直绕到脑袋后面,然后跟那条完好的眼镜腿连接在一起。我想他每天早晨戴眼镜的时候一定挺费事。他摆开的书架一共有三个,都是斜着支撑开,小人书就一排一排插在木格子里,花花绿绿的封面显得很整齐也很漂亮。老头儿很爱惜他的书,顾客们坐在小板凳上专心翻书时,他总是趴在一边用剪刀糨糊修补那些破损的书页,一直要补到表面看不出痕迹才算数。
顾客不全是孩子,一半以上都是成年人。我长到二十岁的时候还在街上租过小人书看。那时候小人书的出版业好像比普通文字书更发达,许多中外小说、历史故事、童话、电影都画成了小人书,识字不识字的都能够看得懂。文革之初大量书籍被销毁,唯独小人书被红卫兵们遗忘了,成了夹缝里侥幸留存下来的抢手货。
我走到书摊上,很爽气地把五分钱递到了老头儿手上。他一下子抬了头,不无惊奇地看着我:“今天要看五分钱的书?”
五分钱的确是个大数目。薄一点的书,一分钱看两本,厚点的是两分钱看三本。我一般都是看一分钱的。我会把这一分钱利用得非常充分:先站在书架前假装挑书,趁机把全部新书飞快地翻一遍。而后我选中一本,坐下来,一页一页慢慢地享受,先看一遍图画,再看一遍文字,然后图画和文字对照着还要看一遍。看到一半过去时,我会适时站起身,告诉老头儿说:“这本书不好看,我换一本。”这样,花一分钱,我可以浏览几十本,精读四本,够合算的吧?
当然,老头儿肯定早已经识破了我的小花招,他只是不说穿罢了。书印出来不就是要给人看的嘛,看一遍又不会少一页。我这么勤奋地看他的书,用今天的话来说,等于是他的活广告啊。
看在五分钱的面子上,老头儿今天真是巴结我,他招手把我喊过去,鬼鬼祟祟咬着我的耳朵说话,山羊胡子一撅一撅,弄得我脖子痒痒:“丫头,你算是来巧了,我刚到手一套《红楼梦》,要不要看?”
我的心一下子怦怦地跳起来。《红楼梦》我从来没看过,报纸上常常提到它,说它是大毒草,写的全都是男男女女谈恋爱的事,年轻人看了就会跌进温柔乡里爬不出来了。我觉得这样的理由对我来说不适用,因为我对恋爱丝毫没兴趣,可我很好奇,想看看最大的毒草到底毒成什么样。
我结结巴巴回答说:“好好好吧。”
“看一套,五分钱。”他趁机抬价。
我一咬牙,点了头。过年了嘛,偶尔挥霍一下也是应该的嘛。
书一拿到手,我马上成了聋子哑巴,世界对我来说不再存在。我手里拿着一本,屁股下面坐着另外的几本,觉得自己好幸福,几乎就是全中国最有钱的富翁。我还是像从前那样,先看一遍图画,再看对话和文字,最后图文比照着享受最后的美餐。书中人物众多,弄得我眼花缭乱,除了贾宝玉和林黛玉,到最后我都没搞清楚谁是谁的主子,谁又是谁的丫头。我只觉得画中的人儿个个漂亮,他们衣带如水,行走如风,整天吟诗赏花,穿衣打扮,过着我做梦都想不出来的生活。世界上真有一个美丽的大观园吗?大观园里真有那样一群天仙般的公子和小姐吗?
我的鼻子里闻不到满街的鱼香肉香腊味香了,倒觉得脚前脚后遍地开放着牡丹月季秋菊和腊梅,它们的芳香徐徐飘来,像要把我的整个身体托入云中。我依稀知道身边的顾客换了好几拨,走的走了,来的又来了。书摊老头儿穿棉袍的影子在我面前晃过去好几次,还弯腰对我说了什么话,我一句也没有听见。
最后,我的胳膊被一双手抓住了,那双手还搡来搡去,搡得我没法看清楚字迹。我迷迷糊糊地抬起头,这才发现搡我的是小水。
“姐!姐姐!都快六点钟了,你怎么还不回家?”他嘟了嘴,脸冻得红红的,都要哭出来的样子。
我骤然一惊,猛地清醒过来,眨巴着眼睛往四面看,才发现天黑得浓重,街灯都已经亮了,我是在街灯的光亮下看画书的。
书摊老头儿一边收拾着他的书架子,一边数落我:“一拿起书就傻了,喊你几遍都听不见!今天是什么日子啊?年三十啊!你不要回家,我还急着回去吃团圆饭呢。”
我慌忙站起来,把所有的书往他怀中一揣,拉上小水,飞一样地往家里赶。
桌上摆了一桌子菜,五颜六色花朵一样开放着。最中间是一盘头尾齐全的红烧鱼,我知道这条鱼只能够看,不能够吃,吃了就不叫“年年有余”。旁边是一钵清炖狮子头,再一钵生烧羊肉。再就是四盘热炒:炒肚丝,炒腰花,炒猪肝,炒素十锦。最边上一圈冷盘:腌皮蛋,腊肉,卤猪舌,麻油拌香菜,慈姑片,萝卜丝。一盏比平常日子瓦数大很多的灯低低地挂在桌子上空,墙脚的煤球炉上咕嘟嘟地炖着一锅肚肺汤。爸爸妈妈和小山都在桌边直挺挺地坐着,等着我回家团圆。
我知道自己闯了祸,不敢入座,进门后老老实实站在窗边,等着挨骂。
妈妈问小水:“是不是在书摊上找到了她?”
小水点头回答:“是。”
妈妈的目光移到了我脸上:“看的是什么书?这么废寝忘食?”
我不敢说谎,哼出蚊子一样的声音:“《红楼梦》。”
我看见妈妈和爸爸很快地交换了一个眼色,眼睛里有一种惊讶。
“你能看懂《红楼梦》?”妈妈似笑非笑地问。
我点头,而后又摇头。我实在不知道应该点头好还是摇头好。
我妈沉默了有半分钟的时间,和颜悦色地招呼一声:“过来坐吧。”
我长出一口气,如逢大赦地奔向饭桌,抄筷子就夹起一片浇上了麻油和糖醋的腌皮蛋。我饿了,桌上的饭菜又是丰盛无比,书中的世界立刻就被我拋到了脑后,再没有什么比年三十的晚上更让人高兴的了。
第二天,大年初一,我穿着一件崭新的格子布棉袄,左口袋里揣一把花生,右口袋里揣两块上海软糖,从门前封冻的菜地里插过去,走到小妹家的梧桐树下,招手喊她出来。
小妹的眼睛红红的,好像是一早刚哭过,我问她为什么哭,她说是因为没有新衣服。她身上穿的果然是年前的那件深蓝色卡其布列宁装。
我用大人的口气告诫她:“过年这天不能哭,要不然一年都会哭不停。”
她赌气地说:“我不管,没有花棉袄我就是要哭。”她又羡慕地看看我:“你多好啊,你妈年年都给你做新衣服。”
我安慰她:“我妈手巧,会做,你妈不会做,不能怪她。”
她嘴一撇,眼睛跟着又红起来,呜呜咽咽说:“就因为她不是我的亲妈妈。”
我噗嗤一下笑起来:“你的眼泪这么多,真像林黛玉。”
她透过泪光望着我:“谁是林黛玉?”
我把昨天看过的《红楼梦》的大概内容告诉了她。她来了情绪,一定要亲眼看看林黛玉是个什么样的人。刚好她口袋里有昨天晚上拿到的压岁钱,我就陪着她再往书摊走一趟。
我们走到街上的时候,街面已经很热闹。四乡八镇的高跷队、腰鼓队、舞狮子的、荡花船的、唱莲花落的……早早就赶到了城中心,东一堆西一堆地敲着锣鼓打场子,摆开一副打擂台夺冠军的架势。沿街的门面虽然大都不开门,但是家家贴了对联,挂了灯笼,满眼睛都是红艳艳的喜庆色。地上也是红红的一片,那是没有来得及打扫的爆竹屑,那层纸屑厚得脚踩上去都觉着软。
过年是真的开心啊,家家户户都比着赛着要把年节过红火,好像年后的日子不必再往下过了一样。那时候的人,越是没有钱,越是要倾其所有地把生活折腾出一点响动来。
书摊老头儿不肯放过年节里挣大钱的机会,早早就在朝南的墙脚下摆开了他的三个大书架。他还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旧棉袍,但是头顶上扣了一顶新毡帽,手上有一双露着指头的新手套,浑身上下也就显出喜洋洋的样子。他看见我,第一句话就记得问:“昨晚回家有没有挨骂?”我摇头。他就撅着山羊胡子呵呵地笑,似乎很替我庆幸。
我帮小妹租到了那套《红楼梦》。书摊老头儿想涨价,说今天是大年初一,图个好彩头,问小妹要八分钱。我威胁他说,如果他非要八分钱不可,那我们就走,而且我以后再不来了,我改租仁义巷口拐子李三的书看。老头儿连忙打躬作揖,说他是逗我们玩的,试试我们精明不精明罢了。
我挺得意,觉得我够精明,顶住了他的试探。
小妹花钱租到的小人书,我不能不重新看一遍,否则对不起小妹的钱。我看这一遍的时候,已经比较地清醒,远远地跳到了大观园的局外,基本上理清了那团乱线球一样的人物关系,知道了谁是谁的嫂子,谁又是谁的侄子,还有各自的丫环、奶妈、跟班小厮……我因为着重点只在这一个方面,所以比小妹看得要快些,她大约才看到林黛玉吐血而死的时候,我已经翻完了最后一册,把看过的书放在腿上,耐心地等着小妹。
她合上最后一页时,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是累的,还是被书中人物弄得伤心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们两个都默默无语,满大街欢乐的气氛好像跟我们一点儿都没有关系,我们肩并着肩,手握着手,心里面只想着大观园里那些漂亮又不幸的人儿,想着他们活着时候的每一点精彩。
小妹忽然往路边的电线杆子上一靠,不走了。她呜呜地哭了起来。这使我又吃惊又慌乱。我背过身体去遮挡路边行人的视线,怕人家以为我们是一对神经不太正常的傻瓜。
“我才不要做林黛玉。”她眼泪汪汪地看着我,满脸都是伤心和无助。“林黛玉死得那么早,她多苦命啊,做林黛玉有什么好?”
我认真地对她解释:“谁也没让你做林黛玉,我只是说你有点像她,她爱哭,你也爱哭,你看你不是又哭了吗?”
她说:“我哭是因为我伤心。我要是不伤心,怎么会哭呢?”
我说:“怎么别人不伤心,就光你伤心呢?不还是因为你像林黛玉吗?”我又说:“我还巴不得能够像她呢,她长得那么漂亮,是世界上第一美人,我要是有她一半的漂亮,夜里做梦都要笑醒。”
“谁呀?谁那么漂亮?你们在说谁?”我的肩后忽然伸出一颗笑嘻嘻的脑袋。是狗儿。
狗儿那天穿着一件红底子上带黄花的花罩衫。这件花罩衫我起码已经看着她穿着过了两个年,因此小了,胳膊和腰身都紧绷绷的,下摆也短,使她整个人都显得小里小气,不够舒展。她的头发上还别了一枚大红色的有机破璃发夹,蝴蝶形状的,红得很艳。这样一来,她和小妹站在一起,反倒是朴素装束的小妹来得清爽。
“谁呀?谁那么漂亮啊?告诉我嘛。”她用劲摇我的肩膀,神情甚至有一些急切。
我带着一点夸张地告诉她,林黛玉是《红楼梦》里的一个人物,比传说中最美的西施还要美。因为长得太美了,就不能长命了。
“就是你刚才说的,跟小妹长得像的那个人?”她看看我,又看看小妹,脸上的笑容忽然收敛起来,换了一种怪怪的冷笑。接着,她一把拉起我的手,口气急促地要求说:“带我去,我要看看那本书。”
她的力气比我大。我趔趔趄趄地被她拉出几步远,回头喊小妹:“小妹你来不来?”
小妹沉着脸,也是很不高兴的样子,对我摆了摆手。
我被狗儿拉着回到了书摊上。这样,两天之中,我让书摊老头儿赚到了他的第三个五分钱。老头儿笑得面如菊花。
可我自己是真的不想把同样一套书看到五遍以上了,我就坐在一旁看着狗儿看。狗儿翻得很快,她对书中其他内容都没有兴趣,只看跟林黛玉有关的章节。甚至她趁老头儿背对着她整理架上的图书时,眼疾手快地撕下了一张“黛玉葬花”图,三折两折,揣进了她的口袋里。我坐在旁边看见了,惊得目瞪口呆,也吓得怦怦心跳。她就掐一下我的手背,又用劲挤一下眼睛,意思叫我闭嘴慎言。
我很难过。想到好好的一套《红楼梦》从此就缺损了一页,成了一样不够完整和完美的怪东西,心里怎么想怎么别扭。
还书的时候,书摊老头儿乐呵呵的,一个劲地约我下回再来,丝毫没有发现他的损失。狗儿紧捏着我的一只手,尖尖的指甲一直嵌进我手背的皮肤中,以此作为威慑,不让我有说话的机会。后来离开书摊,狗儿看我愁眉苦脸的样子,很大方地买了两根棒棒糖,分给我一根,表示安慰。我剥开糖纸,轻轻舔了一口,发现自己头一回对甜食丧失了兴趣。我把棒棒糖带回家,转送给了小水。
下午,狗儿把新炒的黄豆装在一只粗纱手套里,一路走,一路香喷喷地嚼着,到我家里来。她要给我吃黄豆,我拒绝了。不知道怎么的,我那天对狗儿忽然有了一种戒备和警惕,总觉得她像个魔、鬼,每一次找我都是要让我上当。
我发现狗儿新换了一种发型:头发挑起来,在头的一侧松松地挽一个髻,垂下发梢,掖到耳后。见我盯着她看,她得意地晃晃脑袋:“好看吗?”
我真心地赞赏她:“好看。”
她告诉我:“很难梳呢。我试了七遍才成功。”她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面塑料边框的小圆镜,翻转镜子给我看。原来镜片背面镶着那张偷来的“黛玉葬花图”,她摆弄出的发型跟画中林黛玉的发型有着差不离的像。
我不能不佩服狗儿的聪明和灵巧。她就是有着这样超凡的能耐,能把她想做的事情做得让人口服心也服。
这时候,又让我意想不到的,狗儿抬起手,三下两下把她精心设计的发型拆散,揉开,飞快地编好两根寻常小辫子。我可惜得连连顿脚,她却是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我怕你妈等下看到,又要骂我一顿。我只是想打扮好了给你看看,是小妹像林黛玉,还是我像林黛玉?”
好家伙,原来她心里念念不忘的是这样一件事!
“说啊,小爱,你要说真话!”她目光灼灼地望着我,眼神既热切又迷狂,既讨好又威逼,总之是我形容不出来的一种古怪。
我想了有一分钟,轻声吐出一个字:“你。”我说的一半是真话一半是假话,因为我觉得她们两个跟那个书中美人儿都有相似处,小妹的相似在性格上,狗儿的相似在眉眼发型上。狗儿打扮起来,的确有一点古典美人的俏丽风韵。
狗儿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快乐地拍着我的肩膀:“是你说过的话,你不许反悔啊!”
我心里想,这有什么好反悔的呢?全世界除了***不能说,其余几十个亿的人,你愿意像谁,我就可以说你像谁。“像”跟“是”毕竟不一样,像到百分之百也不是。
狗儿却是很满足于这样的心理安慰。她小心地收起小镜子,又从粗纱手套里拈出两粒炒黄豆,殷勤地往我嘴巴里塞。当时我站在靠墙的位置,头没法往后逃,只得被迫接受了她的指尖赐物。
后来我才知道她下午过来的主要目的不在于此。她要说服我陪着她做一件惊心动魄的事:沿着河流,溯河而上,去找她出生的地方,找她的亲生父母。
狗儿告诉我,她不是在今天才冒出来这个念头,那天被林家老头拉住她的手,说她是个美人胎子,有贵妃娘娘命的时候,她就这么想过了。她要看看她爸她妈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父母才能生下一个贵妃命的女儿。她说她一定,一定要看一看。
我心惊胆战地望着狗儿的脸,真觉得这张脸就像越南丛林里的地雷,随时随地有可能嘭地爆炸,把她周围的世界炸得人仰马翻。
我说:“豁嘴婶婶怎么办?你要跟她断绝关系吗?”
她扔一粒黄豆到口中,咯嘣咯嘣地嚼着,不以为然地回答我:“你瞎想什么呀?我又不是去了就不回来。我就看看,不说话,不认他们,还不行吗?”
我想了想,觉得这样的承诺可以接受,最起码不至于伤害到任何一个人。思想一转弯,想问题的角度就变了,心里认可了寻亲认母是一件悲壮动人的事。神话故事和古代传说中,不止一次地描绘和颂扬过那些为了寻亲一往无前的人。如今狗儿也要出发去做这样一件了不起的事了,而且她还要带上我!她没有去找小妹,找方明亮或者是小兔子,她只找了我一个人!这使我周身的血管忽然扩张,心跳加速,从心底深处生出了对狗儿的感激之情。
狗儿又一次用她尖尖的指甲掐住我的手:“你答应了?”
我说:“我答应了。”
她跟我约法三章:“不准告诉任何人。明天吃过早饭就出发。回来以后,要把看到的事情烂在肚子里。”
我郑重其事答应了她的每一点吩咐。为了把事情最后敲死,我们甚至还伸小指头拉了钩,像电影里英雄跟英雄间歃血盟誓的仪式一样。
初二早晨,我很早就起了床。往常在过年的日子里,我们全家总是要睡到上午十点左右,然后在十一点钟吃一顿结结实实的早饭,到下午五点钟再吃晚饭。看起来餐桌上的食品是比平日丰盛了一些,但是中间莫名其妙省掉一顿中饭,大人们还是合算。
我起来得太早了。睡在我脚头的小水沉沉地蜷缩着身子,像一条无声无息的死狗。我对面床上的小山仰着面孔,傻乎乎地张开嘴巴,做梦等着吃天上掉下来的好东西一样。卧室门关着,我爸我妈也没有丝毫动静。我轻声打开碗橱门,拿了一个昨晚剩下的冷馒头,掰开,夹进两片碟子里的冷咸肉,一边咬着,一边开门出去。出门之后我忽然想起来应该对家里有个交代,便又折回身,抓过桌上小水的练字本,写了一句缺头少尾的话:
有要事出门,勿等。
这时候,狗儿已经在外面拍我们后院门上的大铁环了。我慌忙奔出去跟她会合。
冬日的清早,晨雾还没有散开,河流、房屋和菜地看过去是灰蒙蒙一片,整个儿都笼罩着沉沉的睡意一样。寒风吹打在我们的面颊上,面颊突起的部位很快就僵住了,要不断地伸手在脸上搓,搓到皮肤通红,肌肉才能保持活动,不妨碍我们一路上说话。我问狗儿,想没想过她的亲生妈妈会是什么样的?高还是矮?胖还是瘦?温和呢还是严肃?大体上像我妈妈呢,还是像方明亮的妈妈?要不然像小妹的妈妈林老师?
狗儿很不满意地白了我一眼,毫不犹豫地答:“当然像电影明星。”
狗儿的大胆想象使我一下子兴奋起来,我无缘无故地红了脸,拖长声音,万分憧憬地重复一句:“像电影明星啊!”
想到我们有可能受到一个电影明星的隆重接待,在她漂亮的房间里,喝蜜糖冲出来的水,吃电影上才见到的那种带玫魂花的蛋糕,睡她香喷喷的被窝,我简直激动得头昏。我开始跟狗儿设想见面之后的一切,比如应该怎么称呼对方,握手的时候应该伸哪一只手,接受礼物的时候如何表示感谢,当对方挽留时我们又该有什么样的态度。狗儿对这一切都茫然无知,她根本不懂得上门做客的起码礼节,更不懂得一个有教养的女孩应该表现出什么样的举止。在这种时候,我平常看过的那些闲书杂书就有用处了,我把我知道的一切搜肠刮肚地想出来,又不厌其烦地传授给她。我为自己丰富的书本知识而自豪,同时我也不无庆幸地想:狗儿找了我来做伴是多么英明啊,换了别人,能对她这么有用吗?
在这整个教导和被教导的过程中,狗儿始终表现得心不在焉,神志游移,跟我的热心和专注恰成反比。终于,她问了我一个显然是深思熟虑的问题:“如果不是我主动认了我妈妈,而是我妈妈主动认了我,她坚持要留我下来,从此跟我不再分开,我应该怎么办?”
我即刻哑然,呆呆地望着狗儿那张冻得通红的脸,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表态好。我想狗儿的担忧也有道理,如果她亲生妈妈非留她不可呢?那样的话,我一个人灰溜溜地回家?我回家了以后又怎么对豁嘴婶婶交代?
天哪,世界上的事情真的是太复杂了,每一个即兴的行动都有可能引出一连串意想不到的后果,每一个后果又都可能让我们面临艰难的抉择。我想得头都要疼了。我决定不替狗儿操心这些太复杂的事了。到时候再说吧。不是有句老话:船到桥头自然直吗?
所以我们就不再说话,把力气省到了脚上,埋了头一个劲地赶路。
我们是沿着家门口的那条河流走的。按照我们的想象,载着狗儿的木盆当年趁大水顺流而下,那么我们现在就应该倒过来溯流而上,狗儿的亲生母亲肯定住在河流上游的某一个地方。我们只要沿河走,一路走一路问,总是能够达到目的的。
晨雾慢慢消散,太阳已经升得老高。太阳一出来,周围的世界仿佛冰冻化开一样,变得暖融融、喜洋洋、可亲可爱,一点儿也没有改变年节当中该有的愉悦。今天是大年初二,农村里新媳妇带着丈夫回娘家的日子,黄泥的土路上时不时见到骑自行车的崭新男女。男的都穿最时兴的仿制军装,头上戴一顶军帽。大多数人戴的是单帽,偶尔有人戴上一顶“雷锋”式的棉帽,咖啡色海虎绒的毛边神气地翻翘上去,这人的模样一定是得意非凡,好像全世界就数他最有派头似的。坐在男人们身后车架上的,是他们羞答答的小媳妇们。她们一般都是绿裤红袄,头上围着一条红格子方巾。她们的脸颊一律被田野的寒风吹得发紫,细长的眉眼收敛着不敢看人,厚嘴唇轻轻地抿着,嘴边漾着心满意足的笑意。
最好看的是他们心爱的自行车了。我和狗儿都知道,农村里自行车很少,一般人家就是有钱也买不起,因为买车需要凭车票,路上的这些自行车一定是转了几个弯儿从他们的亲戚朋友处借来的。但是他们把自行车修饰得多么漂亮啊!车座罩上了花毛巾缝成的套子,车杠上缠着五颜六色的布条,车把手上挂着硕大的红花,纸扎的,或者是真正红绸子扎的,标志着他们新婚的幸福。还有人在车轮上拴了花公鸡的羽毛,轮子一转,羽毛跟着旋起来,远看就像半空中飞快滚动的风火轮,真是异想天开的创造。
在一个竹林掩映的小村子的路口,我们看见一个四五十岁的大妈,穿着一身干干净净的蓝布衣裤,脑后的发髻上插一根银闪闪的簪子,迎着阳光,手举在额头上打一个眼罩,朝我们走过来的路上张望。我和狗儿对望一眼,我们都觉得这个大妈面目和善,向她打听狗儿妈妈的事情应该没错。
狗儿这回表现出了少有的礼貌,她先规规矩矩喊了对方一声“大妈”,然后才说:“你有没有看见过一个人,女的,三十多岁,长得跟我很像?”
大妈就放下打眼罩的那只手,盯住狗儿,好奇地看。
我赶快补充:“她想找她的妈妈。她生下来就被放在木盆里漂走了,还从来没有见过她的妈妈呢。”
大妈就“哦”了一声,啧一啧嘴:“真是可怜。”大妈又说:“小小年纪就知道要找自己的妈,怪仁义的一个孩子啊。”
狗儿一个劲地问:“你见过她吗?你听说过有人丢了孩子吗?”
大妈笑眯眯地看着狗儿:“哪里有女人这么傻,肯把一个又乖又俊的女孩儿丢掉的?我们村子里没这个人。”
狗儿启发她:“别的村子有吗?你听别人说过吗?”
大妈摇头:“没有。哪有这么作孽的事?再苦再穷,宁饿了大人,也不能丢掉孩子啊。”
我和狗儿面面相觑。本来是满怀着希望一鼓作气地走,不觉得路远脚累,一下子被大妈泼一盆冷水,气儿就呼地泄了,两条腿沉得像铅,一步都走不动了。
大妈好奇地问我们:“你们是从城里走过来的?我的老天爷,可不近呢,走了快有二十里路了。”她一手一个拉住了我们:“走,跟我到家歇歇去,喝口水,吃些东西。大过年的!”
我们被她牵着,心甘情愿地跟着她走。大妈的手暖暖的,厚厚实实的,棉被一样裹住我们的手,很舒服。我们是真的渴了,肚子也饿得咕咕地叫了。出来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带上水和食物呢?
大妈的家是一个很大的家庭,前后两进,有六七间屋。新苫的草屋顶黄灿灿的透着喜气,堂屋里站的坐的全都是人,灶披间热气腾腾,飘出肉的香味。大妈告诉我们说,今天她的女儿要带女婿回娘家,中午备下了两桌席,我们既是赶上了,就一定要吃了席再走。
大妈到灶披间去坐镇指挥,我和狗儿像公园里的猴子一样被陌生人团团围住。大家对我们的一切都感到好奇:长相、衣服、说话的腔调、寻亲的经历……一直到新娘子坐在新郎的自行车后面到了家,人们的注意力才转移过去,开始围着小两口打趣说笑。
吃饭的时候,大妈真把我们当成城里来的尊贵客人,安置我们坐在新郎新娘的旁边。我稍稍地有一点不太自在,说话夹菜都有些脸红。狗儿却是一副“自来熟”的样子,大咧咧享受大妈的一切照顾。桌上总共就有四个菜:一碗肥膘很足的红烧肉,一碗只能看不能动的红烧鱼,一碗萝卜炖豆腐,再一碗白菜粉丝。大妈一连往我们的碗里夹了好几块肉,我只吃了其中一块,其余的又还给了大妈。我知道在别人家的饭桌上要懂得适可而止。可是狗儿一口气吃了三块,吃得嘴巴油汪汪发亮。我不断地给她使眼色,要她节制自己,她像是没有看见,真是气死我了。
饭后,大妈把她的新女婿叫到一边,小声商量着什么话。那小伙子就抬头看我们,不住地点头。后来大妈走过来对我们说,她已经跟她女婿说好了,女婿先用自行车把我们送回城里,再返回来接新娘子回家。大妈说,女婿力气大,自行车带我们两个小人,前面坐一个,后面坐一个,一点都不费劲。
狗儿叫起来:“我们不能回去啊,我还没有找到我妈妈呢。”
大妈一拍手:“傻孩儿噢,哪里能找到嘛。你亲妈要是还想着你,她早就找上门去了。她要是不想见着你,碰着了面也不肯认的。”
狗儿坚决不相信,她认为她的妈妈一定会在河边的哪个地方等着她。她说她今天是下了大决心出来的,非要找到她的妈妈不可。大妈拗不过我们,只好放我们继续往前走。临走她还洗了两个青皮大萝卜让我们带上,说是能解渴又止饿。
下午的路程越发艰难而漫长。沿河风景单调沉闷,除了麦地,就是村庄。麦地里的麦苗稀稀落落,露出癞痢头一样的土块,看久了会让人沮丧。村庄离县城的距离越远,就越是破旧和寥落,有的甚至只有三五户人家,土黄色的院墙矮趴趴地歪着,墙边蹲着无精打采的狗和毛色发暗的鸡。小孩子们拖着长鼻涕,傻呆呆地站在院门口,看见我们走过去,眼睛里只有惊奇,没有兴奋。要是我们试图走过去问他们话,他们活像老鼠见到了猫,一转身溜回屋里去。我们要走过去好远,再回头,才能重新看见他们从门洞里小心探出来的脑袋。
我已经累得一句话也不想说了。我开始想象我妈看见我留在桌上的条子会急成什么样,她会不会到学校里找我,到小人书摊上找我,会不会挨家挨户地打听,或者到派出所报警。我有点后悔头脑发热跟着狗儿出来,因为我意识到了要找到她的妈妈毫无希望,一路上我们没有见过一个看样子像她妈妈的人,或者说,我们没有见到想象中的应该是她妈妈的人。
狗儿其实也很累,但是她咬着牙齿死活不肯说。她不说,我当然也不能太松包。我们俩较着劲儿一样,拖拉着麻木的腿脚一步步往前挨。我们都不知道希望在哪里,什么时候才能走到头。
冬天的太阳落山很早,四点钟左右的时候天色就开始暗淡下来。田野里成群的麻雀飞来飞去,急急匆匆慌慌张张的样子,大概是担心再晚了会找不着自己的窝。我们都知道麻雀是近视眼,它们每飞过一段距离就要停下来四处张望,免得糊里糊涂迷路。我看着麻雀们紧张,心里也跟着紧张。我想天黑之前麻雀总是能找到自己家的,可是我们怎么办呢?莫非我们要不吃不睡走一夜的路吗?
谢天谢地,老天爷终于可怜我了,它让河流在前方忽然被一条更宽的大河截断。原本我们是顺着河岸往南走的,可是小河并入大河之后,大河像两条手臂一样,向东西两个方向舒展地伸开。我们一下子呆住,不知道应该往东还是往西。小河的水面结着厚厚的冰,大河只冻住了靠岸的浅水区,中间还露着很宽的水面。可以看得出来水流的方向,水是从西往东流过去的。照这样推断,木盆当年如果顺水漂下,应该继续漂到东方,怎么会突然地折进小河,往县城的方向漂过去呢?
狗儿愣了半天之后,跟我探讨说,我们是不是应该越过这条小河,沿着河那边的路,一边往回走,一边再打听她的家?或许她妈妈住在河对岸呢?
我不否认有这样一种可能。再说,反正是往回走,走这边和走那边都是一样长的路。我同意了她的选择。然后我们讨论怎样越过河。我认为应该寻找过河的桥。我说,中午从大妈家出来不久,我看见过河上有一座桥。狗儿吃惊地反问我:“要走回那么远的路才能过桥吗?”我说:“那你要怎么办?”她两眼盯住结冰的河面,毅然决然说:“从冰上走过去。”
我知道狗儿的脾气,她决定了要干的事,那就是非干不可。我说,好吧,走就走。
我们那个县城里有很多浅浅的河,冬天从封冻的河面上走来走去,是我们最乐意干的一件事。一般都是由一个胆儿最大的男孩子带头,他拿着一根粗木棍,一边在冰面上捣来捣去,一边小心翼翼往前走。木棍捣不碎的冰面,我们走过去也不会有事。这样,一回小心,二回胆大,走的次数一多,谁也不觉得踏冰过河是一种危险。
狗儿率先冲下河岸。一只脚踏上冰面的时候,她还回头问了我一声:“你怕不怕?”我很不高兴她如此小看我,赌气回答说:“你不怕,我为什么要怕?”
她还是不放心,伸出一只手,把我的手紧紧拉住。我心里一暖,觉得狗儿关键时刻还是挺会照顾人。我们手拉着手,开始一步一步小心往前。先迈出一只脚,慢慢把身体的重量移上去,移到一定程度,确信没有问题了,就站稳,再换另外一只脚,进行第二轮试探。这样,虽然慢了些,但是保险,感觉不行的时候能够全身而退。
事实上事情还是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因为走到河中间,当我察觉到脚下的冰面太薄,冰层开始嘎嘎裂开,绿色的河水渗透上来的时候,我无论如何也来不及收回我的身体了。我只觉得一条腿被水下的怪物一口咬住,它拖着我迅速下沉。我又惊又怕,一声尖叫憋在了喉咙口,就完全地失去了知觉。
到我再醒过来的时候,好像已经是初四的下午了。我发着烧,昏昏沉沉迷糊了两天两夜。醒过来之后,我清清楚楚听见我妈坐在旁边出了一口长气。这一来,我立刻想起了前一天跟狗儿偷跑出去的荒唐事情。我妈是个严厉的人,她肯定窝了一肚子火,起码臭骂我一顿是少不了的。我就偷偷地缩了身体,用被窝蒙住脑袋,摆出一副任打任骂的消极态度。
可是等了很久,床边居然没有任何动静。我妈一见我醒来,就起身走开了,去给我煮了一碗香喷喷的葱花鸡蛋面。我在床上坐着,抱着面碗,狼吞虎咽吃个精光。我妈看着我的贪婪样,又好气又好笑地说:“慢点吃,锅里还有。”
我妈一直没有提及我受凉发烧的原因。我自然是不会主动地引火烧身。晚上,我偷偷问小水,我到底是怎么回家的?小水说,是两个农民叔叔救了我,用棉被裹着把我扛回来的。狗儿已经对我妈招认了全部的事情经过,我妈说,可以原谅一次,下不为例。
病好之后,我的嘴边起了一圈黄色的燎泡,后来溃烂淌水,好多天才收干结痂。每次我忍不住伸舌头舔着唇边咸滋滋的脓水时,心里就怪怪地想,其实在整个的事件中,最难受的应该是豁嘴婶婶了,豁嘴婶婶知道了狗儿一心要找她的亲妈,会不会气得哭呢?
【阅读点睛】
在黄蓓佳众多的儿童文学创作成果中,《漂来的狗儿》是一部很特别的作品,虽然秉承着作家一贯的写实的创作手法,但由于描述的是属于自己的童年——“七十年代孩子的一种生活状态,是发生在那个时代的尖叫、追寻和梦想”,遥远的时空距离的存在,使得作品中的那些人与事,仿佛一张张泛黄的老照片,色调朦胧,但呈现出的却是一种真实而又富有质感的美。
正如作家所言,这是一组封存在记忆中的昨日童年的“影像”。不同的时代都有孩子,不同时代的孩子都拥有自己的童年。由于时间性的差异,书中所描写的一组组童年事件就赋有了一种特殊的时代感——用竹篮子捞鱼、用玻璃丝编喇叭花、在盛夏的日子里捕知了、深夜里到图书馆偷书、花几分钱到租小人书的摊子看书……当中散发出的那种清新、灵动的仿佛田园牧歌般的自然情调,会给今天日渐远离自然图景的孩子,尤其是那些生活在林立的高楼间、物质生活较丰富但内心相对寂寞的都市儿童们带来一种新鲜、有趣的阅读感受。
然而,与这种时代的差异性相对,我们常常又会说,童年是永恒的。童年的永恒性不只因为儿童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的永恒存在的意义,最主要的还因为童年本身包含着一些持久不变的东西。作家曹文轩曾经说过,孩子是能被感动的,“感动他们的,应是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的力量,而这一切都是永在的”。从这个层面上说,《漂来的狗儿》这部作品所抒写的童年,不但能以特殊的时代感吸引当下的儿童,更能以内在包含的一些永恒意义打动今天的孩子的心灵——当看到自己精心喂养的小鱼无一例外的死去,孩子们发出了这样的感叹:“天哪,它们真的是让我们失望和伤心啊,原本我们是盼着它们能陪我们一起长大的,好心怎么偏偏就不能得到好报呢?”这种天真而又纯真的儿童心性是永恒的;孩子们像候鸟一样蹲在河岸上眼巴巴地看着豁嘴婶婶收获自己很讨厌吃的慈姑,这种好奇的儿童心理也是永恒的;而小爱瞒着家人陪狗儿溯流而上寻找狗儿的亲生母亲,从这种表面上看起来颇有些幼稚的举动中却反映出在那个人际关系普遍淡漠的年代里孩子们对于友情、亲情的格外的珍视,这种脉脉温馨的情感同样也是永恒的……正因此,作家在作品后记中坦言,自己在写书的时候,一点儿也没有担心过今天的孩子是否能读懂这个昨天的故事;正因此,这部作品在面世后得到了众多孩子的喜爱。
作品的特别也不止于这种童年的特点,还在于从文体意义角度来说,与作家其他描写现时的儿童小说相比,它更偏向于是一部成长小说。随着故事在时间线上的延伸,书中活跃的一个个儿童的形象渐渐变得更加清晰、饱满、生动而富有活力:聪慧而善解人意的小爱、多愁善感而又精灵古怪的小妹、博览群书的方明亮、聪明俊朗的小兔子……尤其是书中的主人公狗儿,这个出身离奇、个性倔强、有些顽劣而又聪慧灵巧的女孩,在那个艰难困顿、精神资源贫乏的年代里,随着心智的日益成熟,敢于大胆去追寻美的事物与理想,虽然不断遭遇到残酷现实的打击,但始终都没有放弃内心的追求。这种极富韧性与张力的个性使其在中国当下儿童文学人物画廊里成为了一个独特的熠熠生辉的形象。
同时,由于作者生于水边,长于水边,在构筑这个童年的故事天地时,水,自然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外在环境因素——开篇的第一章即写到了江南小镇具有独特韵味的水码头,人物的吃穿住行离不开水,主人公狗儿是从水上漂来的,水还是孩子们童年游戏的天堂……江南水乡的温润不只带给了狗儿眉眼间几分灵动与秀气,更使作品浸染上了一种浓浓的地域色彩,这在今天众多背景单一的都市儿童文学作品中是一种难能可责的存在。
另外,作品文字中透出的那种淡淡的怀念、淡淡的感伤,使我不禁想到了朴树的一首歌《那些花儿》: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
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她们都老了吧她们在哪里呀
幸运的是我曾陪她们开放
啦……想她
啦……
她还在开吗
啦……去呀
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
那些心情在岁月中已经难辨真假
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没有了鲜花
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春秋和冬夏
她们都老了吧她们在哪里呀
幸运的是我曾陪她们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