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入明清,以史家的公论,是进入了衰落期,统治方面无论是制度还是经验手段都过分地致密而烦琐,政治目标体系中保守主义倾向加重,过分地强调政治稳定,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任何可能的动荡乃至波动。相较而言,清代比明代这方面的特征更明显。
清季统治者似乎比前朝更加讲究“祖制”,或许是清代祖先的文治武功,或许是少数民族统治的特有谨慎,总而言之,清朝统治者心目中的“祖制”有着近乎神圣的意味。日常事务,以循行祖制为常式,但凡一政策出台,合于祖制则理直气壮,不合则躲躲闪闪,有时明明是新举措,也偏要打着祖制的招牌。像晚清祺祥政变以后,西太后那拉氏与恭亲王奕联手,为了遮人耳目,混淆视听,故意给奕以实际上已经废置了一百多年的议政王称号,来陪衬她的“垂帘”,即让祖制上有的“议政王”掩着祖制上没有的“太后垂帘”。
但是,看重祖制的清代政治还远远谈不上像我们一般作为常识公认的那样是僵化的,它在适应情势变化方面,还是具有弹性的,而且在清代的多数时间里,能够应付统治的需要。清代政治在其运作过程中,衍生出一种“补丁机制”,即在原有的政治要素或政策不再能应付局面,或者为统治者所不喜时,用某种“补丁”政策和要素来修补之,并不去掉旧的。道光帝对此曾有段佳妙的议论,他说:“譬如人家有一所大房子,年深日久,不是东边倒塌,就是西边剥落,住房人随时粘补修理,自然一律整齐。”这种“补丁机制”运行起来有两种情况,通俗点说,就是一种补丁小,一种补丁大。不论补丁大小,要的就是补得“整齐”,面上光。
前一种情况的例子比较典型的是清代的财赋政策。清代中晚期,社会动荡加剧,军费开支陡增,囿于赋税不增的祖制,尽管军情火急绝没有人再敢在国家日常赋税上打主意,于是只好开捐,最后又加上厘金征收,尽管捐额与厘金比例越来越大,但比起国家常税,它还是一种小补丁。又如总理衙门的设立,尽管不仅弥补了原政府机构欠缺的外交职能,而且凡有洋务之处,无不插手,事实上侵犯了原有六部职权领域,但比起原来庞大的政府机构来,它承负的行政功能还是要少。
属于大补丁的情况相当多,像内阁之于议政处,军机处之于内阁,前者虽然没有撤销,但职能均为后者抽空,成为名副其实的“闲衙”。再有像以湘、淮军为首的勇营之于八旗与绿营,以及后来的新建陆军,递次相补,国家正规军的位置先是由勇营挤走了八旗绿营,而后新军又挤走了勇营,但直到清朝覆灭时,八旗与绿营仍在苟延残喘。又如官俸,清承明制,实行低俸禄制,正七品的知县,年俸四十五两,四品知府一百零五两,巡抚与总督,贵为封疆大吏,也不过一百五十五两和一百八十两(乾隆时米价,每两不过买一石米多一点)。明知这点官俸根本不够养家糊口,却不肯加增,开始默认官吏在耗羡上打主意,后来则添加高出俸禄百倍的养廉银。最典型的莫过于漕政,漕运在晚清由河运改为海运之后,河漕的一整套机构无事可做,但一直摆在那里,戊戌变法时好容易要撤了,没几天又恢复了。在这种情况下,补丁有时已经大过了它所补的东西。事实上是听任原有的东西自我萎缩,自生自灭。
清代政治这种自我调节的修补功能,虽然能满足政治变革的部分需要,也确有减少政治震荡的好处,甚至面对西方的冲击,也能作出相应(虽然很笨拙)的反应。但是,修补一旦成为一种政治惯性或者传统,就不可避免地使政治缺乏活力,为因循守旧提供堂而皇之的栖息地。当步入近代面临近代化和对付西方侵略这双重课题时,修补功能就愈发力不从心,机构的叠床架屋,政策的混乱重复,使得行政效率更加低下,随着西方侵略的深入和近代化任务的日重,这种修补政策实际上已经走上末路穷途。可惜的是长期的修补传统在人们心理上已经形成了因循迟滞,得过且过的惯性,和对彻底变革的本能排拒,以及以新补旧的操作定式。这样,人们在进行大规模变革的时候,其各种有形无形的障碍就显得格外的厚重。李鸿章在晚年曾不无自嘲地称自己是个于事无大补的裱糊匠。不错,李鸿章给清王朝这座风雨飘摇的大厦裱上了淮军和北洋水师,裱上了洋务企业和几个半洋的学堂,可急风骤雨一来,依旧房倒屋坏,补丁毕竟只是补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