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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三国 03

谁叫你不长胡须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宫廷里,宦官从来是扮演不光彩角色的。

曹操的父亲曹嵩,曾经是中常侍曹腾的养子。建安七子之一的陈琳,还在袁绍幕下的时候,为袁起草的一篇讨伐他的檄文,就揭了他的这个老底,说他是"赘阉遗丑"。因为中常侍虽是皇帝贴身的近侍,十分宠幸,地位很高,但只要是太监,那男性生殖机能就必须阉掉,非男非女,不能人伦,为世人所不齿。所以,陈琳才这样羞辱曹操的。

在宫廷里面,凡男性,上到近侍,下到烧饭挑水的工役,无一不是太监。由于他们太靠近皇帝的缘故,最起码也要争取做皇帝的耳目,心腹,鹰犬,爪牙。更有为一点的,不但能影响国策,左右大政,甚至还能挟持皇帝,为所欲为呢!因为在中国历史上三百几十个皇帝中间,英明者少,昏庸者多,才智者少,暴虐者多,正派者少,荒淫者多,有为者少,嬉乱者多。这样,太监就成为那些昏君暴君倒行逆施、胡作非为的得力帮凶。

汉末衰亡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由于中涓结党,把握宫闱阻塞贤路秽乱朝政的结果。《三国演义》的第二回,就有"何国舅谋诛宦竖"的情节。而这个屠夫出身的何进,也不过沾他妹妹的光,得权重任。他与十常侍的矛盾,狗咬狗,一嘴毛,都想独吞最高利益,实际还是后宫的权力之争。

但何进掌握兵权,这些太监们很忌讳他,设了一计,把他诓进宫内。这个武夫也太自信了,大大咧咧地走进了长乐宫,结果被砍成两段。何的部属袁绍、袁术在青琐门外等候,忽见何进的脑袋从宫墙里扔出来,遂引兵进入内廷,大肆屠杀。凡阉官,不论大小,尽皆诛绝,多有无须者误被杀死。

要杀,统统地杀,要整,统统地整,非无一幸免不可,这才罢手,而且,从来不怕矫枉过正的。这种极端的结果,到了后来,便必然是冤假错案,是随后的平反和落实政策。但在汉末,对不起,杀也就杀了。太监是无须,但不等于无须者都是太监,这本是正常之理,完全应区别对待。可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挺爱绝对化的,既然太监无须,那么无须者则皆是太监无疑。如果有人跳出来申辩,本人并非太监,也要砍头的。哪怕明知砍错了,也不会认错的。袁氏两兄弟肯定振振有词地反问:"谁让你不长胡子呢?"

虽然这一朝的太监被杀得干干净净,但不等于从此就断了太监的根。只要有皇帝,就必然还会有太监。只要有太监,宫廷里秽乱现象,便仍会层出不穷地发生。因为,凡割掉了"那话儿"的人,不男不女,不阴不阳,必定是一个心理变态者。由于他不是一个正常人,全部地歇斯底里,就表现在对于所有正常人的仇恨上。有些嬖幸的近侍宠臣,虽然"那话儿"还在,可能由于和这班阉人接触太多的缘故,也会熏染出可怕的太监心理的。

在中国历史上,妇人干政,弄臣作乱,阉竖擅权,指鹿为马的丑恶政治现象,从来没有绝迹,时不时地,看到这种历史沉渣的泛起。大凡只要有家长式的封建统治,和缺乏最起码的民主,以及对权力的无法监督与制约,这种太监或类似太监的近幸,窃得最高权力的现象,便不会绝迹。

因此,心术不正的人,心理状态不健全的人,或压根儿就是一个阴谋家,一个变态症患者,一个精神失常的人,一旦染指权力,便会恶性膨胀。在历史上,帝王,后妃,弄臣,太监之间的宫闱斗争,是帝国最高统治层面中,最见不得天日的藏污纳垢的所在。由于一些性苦闷和性变态的女人,和一群无性能力却有性虐待狂的奴才的深深卷入,互相争宠,彼此倾轧,煽动仇恨,疯狂报复,所达到的残忍程度,罔顾人性,恨不能食肉寝皮,生吞活剥。这种无声的罪恶,恐怕是封建社会中最黑暗的记录了。

蔡邕之死

封建社会的知识分子,叫"士"。

士,讲究清高,"士可杀,而不可辱","士为知己者死"。士农工商排行榜,他放在第一位,说明对士的尊敬。《礼记》曰:"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哪怕犯罪,士由于其学问人品,也享有特权。譬如不绑不捆,不拉不拽,即或是死罪,也不押解到荒郊野外砍头。

士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成为文化传统和精神力量的象征。有的,为了坚持真理,不怕掉脑袋。"留取丹心照汗青","杀了我一个,还有后来人",激昂慷慨,视死如归,着实弘扬中国人的志气的。要无这些人增光的话,历史也太暗淡了。

但是,五千年来,有的时候,有的士,说起来挺像回事的;之乎者也,子曰诗云,正人君子,道德文章,他自己也觉得挺像回事的。然而,屈服于暴力,拜倒于金钱,败坏于酒色,砸锅于荒唐,也是屡见不鲜的。更多的士,却是由于我们今天所说的知识分子的软弱性,和感情冲动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汉末灵帝时,侍郎蔡邕的悲剧就是这样一个典型例子。

他就是那位以《胡笳十八拍》闻名的女诗人蔡琰的父亲。蔡琰好文辞,精音律,看来确系蔡邕家学渊源。蔡邕一生以辞赋、书法、音乐方面的成就,成一代宗师,为世人称重,是士中的佼佼者。著名的"熹平石经",就是他自写碑文勒石的。他还深通音韵,所制作的一把焦尾琴,史称千古一绝;辞文则更出色。"穷变巧于台榭,民露处而寝湿。请嘉谷于禽兽兮,下糠秕而无粒。"愤慨之声,发自肺腑。倘不丧命,修撰汉史者,非他莫属;在朝廷中,也是个有识见、敢进谏、不畏强权的政治家,为此获祸于宦官,流放朔方,亡命在外十多年。

就这样一个在政治上有头脑,有节操,敢作敢为的士人,一位大学问家,竟在董卓拥兵窃国,杀人如麻,天昏地暗,正直的士无不远遁他乡,不屑也不敢与之为伍的时候,蔡邕却在胁迫之下出仕。所以说,聪明和糊涂,虽是对立的概念,但在一个人身上,矛盾是可以统一的。而越是大知识分子,也越是难免"大智若愚"的状态了。

按说,蔡邕不会不了解那个有豺狼食人之心,怀不轨叵测之意的独夫民贼,不会不明白这样的官是做不得的。但是,董卓托人捎话过去:"我是会杀人的,你不来作我的官,我不但杀你,还要杀你的一家!"在军阀的淫威之下,为了保住脑袋,蔡邕遂"偃蹇"。生死关头,士常常选择好死不如赖活的苟且之计,也许还不能称之糊涂。但蔡邕当真的做起官来,为董卓划策进言,很难说是他的聪明,还是真正的糊涂了。

其实用蔡邕,是董卓听信他女婿李儒的建议,这个狗头军师要他"擢用名流,以收人望",本来不过是做做样子的。蔡邕完全可以虚与委蛇,像司徒王允,虽照样在朝,却在用连环计图谋董卓;或者像后来的关羽,身在曹营心在汉。但他到了洛阳以后,《后汉书》说董卓"三日之间,周迁三台"地提拔重用,这让他受宠若惊。

所以天怒人怨的董卓被王允定计伏诛,暴尸市中,人人争食其肉的时候,蔡邕"不为国庆,反为贼哭",在那儿俯尸不起,这实在是绝不能原谅的糊涂了。被捕以后,他竟然说,大义他是知道的,向背他也是明白的,"但一时知遇之感,不觉为之一哭"。

明知自己错,但振振有词,说这些话的时候,他大概连最后一点聪明,也丧失了,于是被缢死狱中。

好动感情,是知识分子的致命伤,一旦感情用事,便会部分地或全部地失去理智。蔡邕肯定是无可救药地彻底糊涂了,所以明知董卓死有余辜,才定要这样感情冲动一下的。不过,他不像有些聪明人(这样的士是屡见不鲜的),躲得远远的,赶紧划清界限;或者,杀回马枪,检举揭发以立功赎罪;或者落井下石,死咬一口余党,求自己解脱;或者,标榜先见之明,早就是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勇士等,拿他人的血,来洗净自己,然后衣冠楚楚,脸一点也不红地招摇过市。

假如前提不是董卓的话,这种士的不够聪明或者实在糊涂之处,似乎也不应该受到责备的,不知以为然否?

竖子不足与谋

一个傻瓜提的问题,十个聪明人也回答不上,这是一部电影里的台词。但是,一个有作为的人,和一群窝囊废或者脓包蛋,合作做一件事的话,成功的希望等于零,且不去说,而且绝对有被这些合作者气晕过去,气得死去活来的可能。

曹操终于发现,他错了。第一,他订错了目标。第二,他选错了伙计。他发起的这场讨伐董卓的轰轰烈烈的联盟,还没有正式交锋,就分崩离析了。一气之下,单枪匹马,追杀下去,荥阳一战,被董卓打得差点送了小命。败退河内之前,愤愤中所说的这句"竖子不足与谋",反映了他内心的一种觉醒。他决定,和这帮狗咬狗一嘴毛的合作者分手,自己干自己的了。

识时务者为俊杰,曹操挥师山东,跳出是非地,实在够英明的。

在《三国演义》中,曹阿瞒是个被否定的人物,在三国戏的舞台上,他是个涂大白脸的角色。白色,在脸谱里是奸邪的象征。曹操是很奸诈,很毒辣,杀人不眨眼,但是,他在汉末蜂起的群雄当中,却是最出色的人物。他反对引外兵诛宦官,对何进说:只需一狱卒,足矣。说明他的见识。只身行刺董卓,随机应变,得以逃脱,说明他的果敢。组织过讨卓联军,汇集十八路诸侯,说明他组织才能。

但没想到,竖子不足与谋,于是这个枭雄,意识到汉室凌迟,朝廷衰落,日暮途穷,无力中兴。曾经寄予众望的诸侯领袖人物,所谓的四世三公名门之后有相当号召力的袁绍,不是成事之辈。其他庸碌无能,则更等而下之了。

俗话说,跟着鸭子学走路,早晚落个罗圈腿。同样,若不逃避庸俗,也必然会被庸俗腐蚀。曹操与这些胸无大志,只知蝇头微利的人,义无反顾地决裂,表明他思想的成熟。遍顾宇内,有大志向,有大作为者,舍我其谁?肯定是曹操在兖州养精蓄锐时的精神状态。

这是曹操一生中重要的思想转折点。他在《蒿里行》一诗中这样回顾的:"关东有义士,兴兵讨群凶,初期会盟津,乃心在咸阳。军合力不齐,踌躇而雁行,势力使人争,嗣还自相戕……"说明他是站在更高的角度,审视自己在历史的这一页中,该扮演什么角色了。

他不再以作一个兵强马壮,举足轻重的一方诸侯,在逐鹿中脱颖而出,成为一个盟主,代替袁绍的位置就满足的了。他的力量,他的雄心,他面临的大好机遇,和董卓挟天子威令不臣的启示,他把他的目光注视到一个新的高度,身在山东,西望长安,问鼎九五,已不是什么非分之想了。所以,他不参与袁绍、公孙、韩馥的夺地抢权之争,在一旁冷眼旁观;也不像马腾、韩遂兴勤王之师,讨贼杀敌,宁可坐等其变。那种十八路军马会盟,把袁绍推为盟主的事,他是敬谢不敏的了。

他要自己单干了,由此招贤纳士,扩充实力,帐下文有谋臣,武有猛将,俨然一番立国气象。当荀文若弃袁绍投奔他时,他说的"此吾之子房也",分明表现了他以汉高祖自诩的胸襟。

一个有志者,必有不怕孤独的勇气,才能走出重围,别开生面。所以,有雄图大略的人物,不但要有超凡脱俗之思路,去陈趋新之行径,敢作敢为之胆略,不羁一格的作为,还得有逃避庸俗包围,不与竖子为谋的决断。曹操所以能成大事,就在于他的及时觉悟,另谋出路,否则,他和那些鸡争鹅斗的诸侯,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学会跳出去,站高点,思想飞跃一步,不也有益于我们每个人的事业吗!

罄竹难书的董卓

在一般人心目中,董卓是和吕布、貂蝉连在一起的。舞台形象是大花脸,将军肚,粗声浊气,酒色之徒。一见貂蝉,马上表现出一种性的高度亢奋状,哇呀呀地冲动起来。那急不可耐的下三滥的样子,充分刻画出一个绝对粗俗,绝对低档,但有权有势的头面人物形象。

董卓,"豺狼也",这是他同时代人对他的评语,充分说明他的恶本质。好色,只是他的一个侧面。一个人,混到了拥有极大权势的地步,弄个把女人玩玩,那就是无伤大雅的小节了。史书通常都不记载,只有小说家差劲,总抓住大人物这些小地方做文章。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是一部讲权谋的书,全书的第一个计,就是"连环计",就是用女人来诱好色之徒上钩的计。中计的恰恰是董卓,于是编成小说,编成戏文,他和吕布都成了爱情至上主义者,为貂蝉差点要像西洋人那样决斗。明人王济写过一出戏,叫《连环计》,是昆曲,也改编成为京剧过,不知是否为拥有性特权的大人物所不喜欢,这出戏后来很少上演。

其实,董卓一开始,并不是个完全充满兽性的杀人狂。

史书称他"少好侠","有才武",但是权欲和贪婪,复仇与疯狂,和他长期在西北地区,与羌、胡少数民族周旋的影响,他本是粗鄙少文的一介武夫,在不停的厮杀格斗的局面下,残忍不仁的性格益发变本加厉。所以,他成为长期独霸一方的西北王,谁也不买账。

灵帝中平五年,中央政权觉得他挟权自重,有异志,要他将兵权交给皇甫嵩,调京城任少府,他推托不就。第二年,又调他为并州牧,仍要他把兵权交出去,他再一次抗命。就在他任河东太守期间,恰逢黄巾事起,他不得不奉命征剿。可是,他这支部队,屠杀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和边民,是既残暴又凶恶的虎狼之师。可真刀真枪上阵,他和他的队伍,几乎不堪一击,被黄巾打得一败涂地。

他因此获罪,很倒霉了一阵。

所以,何进听了袁绍的馊主意,调他进京清除十常侍的命令一到,正中下怀,他带着队伍由河东直奔洛阳,这下子他的大报复,大泄愤的机会可来了。谁也挡不住他,他一张嘴,就杀气腾腾:"昼夜三百里来,何云避?我不能断卿头邪?"

这也是我们常常见到的,那些一朝得意,睚眦必报的小人嘴脸了。

老实说,这类小人是无论如何不能靠自己的真本事真功夫真能耐去获得自己想要的一切的,可是他们又非常之想得到这一切,只能靠非正当手段或凭借外力去攫取。谁叫何进、袁绍给他这个机遇呢?可在此以前,这些吃不着天鹅肉的癞蛤蟆,心痒难禁,手急眼馋,日子难过,痛不欲生。所以在失意的时候,在冷落的时候,在什么也捞不着的时候,在谁也不把他当回事的时候,那灵魂中的恶,便抑制不住地养成了对于这个正常世界的全部仇恨。若是一旦得逞,必定是以百倍的疯狂,进行报复。

若是小姐身子丫环命,顶多有些自怨自艾,红颜薄命,无可奈何而已。但怕的是奴婢身子奴婢命,偏又有许多非分之想,于是,为达到目的,从卖身到卖人,什么都能干得出来的。

董卓终于虎视眈眈地来到洛阳,开始报仇雪恨。

他进到都城,第一件事,便是采取组织措施,先把少帝废了,把领导权夺在手中。废立,在封建社会里是大逆不道的行为,虽然想出了那些摆在桌面上的理由,其实是哄人的。包括这个可怜的小皇帝,兵荒马乱,吓坏了,回答他的话不如陈留王利落,促使他要立陈留王为帝的说法,也是一种借口。主要的是董卓对拥戴少帝的领导班子早就心怀不满,那些京官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整过他,因此他一得手,把皇帝换了。自然权倾朝野,为所欲为了。

第二件事,他封自己为司空,为太尉,为相国,为眉侯,为太师,凡是能当上的官,他都要当,决不嫌多。这在心理学上叫做平衡补偿,而且文化层次愈低的人,愈追求感官上的满足。当官,要当大的,当一把手,谁也不在他眼里,赞拜不名,剑履上殿,膨胀到了极点。"我相,贵无上也!"他给自己这个"相"作了规定,是顶尖的,是最大的,谁也超不过去。他还要当尚父,当皇帝的干老子,比皇帝还要高一格。这当然也是无所谓的,有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权力,还不赶快过瘾?所以这些人迫不及待地抢官做,是在另一种危机心理支配下的行为。因为他们知道不定什么时候就要倒台,不趁热把一顶顶乌纱帽戴上,一凉,怕连戴帽子的脑袋都保不住。这样,自然是花子拾金,先热乎两天再说,到第三天,居然还在手里,还属于他,便高兴得手舞足蹈。小人得志,通常都是这样的。

第三件事,便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徒子徒孙,沐猴而冠的升官图了。本来,物以类聚是正常的事,所以小人成伙,恶狗成群。人们说的拉帮结派,结党营私,都是不正派的人,最乐于采用的手段。给家人封官,给亲信、部曲、随从,乃至狗腿子们封官。除去论功行赏的意义外,更重要的是要把他的党羽,塞到每个关键岗位上去。

所以董卓靠他的喽啰们作恶,他的喽啰们也倚仗他的保护,上下交征恶,倒霉的便是百姓了。

《献帝记》有这样一段记载:"卓所爱胡,恃宠放纵,为司隶校尉赵谦所杀。卓大怒曰:'我爱狗,尚不欲令人呵之,而况人乎?'乃令司隶都官挝杀之。"所以,对于这些和狗差不多的人,和人差不多的狗,能做出些什么好事来呢,还不了然吗?

他对自己家人,就更不用说了,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封他的老娘为池阳君。"置家令、丞。"他的家宅俨然是一个小朝廷。"卓弟为左将军,封户侯;兄子为侍中中军校尉典兵;宗室内外并列朝廷。"都一下子抖了起来。很可惜,董卓的老婆究竟封了个什么娘娘,史无记载,查不出来。不过,失传的《英雄记》里有一段描写,似乎能隐隐绰绰地看到她在幕后操纵一切的影子。

"卓侍妾怀抱中子,皆列侯,弄以金紫。孙女名白,时尚未笄,封为渭阳君。于眉城东起坛,从广二丈余,高五六尺,使白乘轩金华青盖车,都尉、中郎将、刺史二千石在眉者,各令乘轩簪笔,为白导从,之坛上,使兄子为使者授印绶。"弄出这样一个不伦不类,不合章法的场面,显然有女人争一份风光的动力在内。古礼女子十五曰笄,未笄,也就是说不到十五岁的女孩,再早熟,未必懂得要这种殊荣的。显然,这个场面是为了满足这个女孩的什么人的欲望,才安排的。除了董卓的老婆能指使他外,想不出别人有这大面子了。当然也有可能,董卓另有所爱,被貂蝉迷得神魂颠倒,不得不对他太太做出的姿态吧?

以上三件事,虽是恶行累累,终究还是有范围的祸国殃民。但他所作的第四件事,大开杀戒,弄得无国无民,一片焦土,就成了千古唾骂、万劫不复的败类了。

好像所有这类报复狂人,无论他得手以后,是一国之主也好,是一邦之长、一方之首、一界之头也好,不扫荡干净敌手对头,天底下只剩下他孤家寡人一个,他那心头之恨总也解不了似的。希特勒杀犹太人,十字军杀异教徒,就是这种杀红了眼的典型。

董卓的恶行真是罄竹难书。

他曾"遣军到阳城,时值二月社,民各在其社下,悉就断其男子头,驾其车牛,载其妇女财物,以所断头系车辕轴,连轸而还洛,云攻贼大获,称万岁。入开阳城门,焚烧其头,以妇女与甲兵为婢妾"。

"尝至眉行坞,公卿已下祖道于横门外。卓豫施帐幔饮,诱降北地反者数百人,于坐中先断其舌,或斩手足,或凿眼,或镬煮之,未死,偃转杯案间,会者皆战栗亡失匕筷,而卓饮食自若。"

"卓获山东兵,以猪膏涂布十余匹,用缠其身,然后烧之,先从足起。获袁绍豫州从事李延,煮杀之。"

最大的罪行,莫过于董卓执意从洛阳迁都到长安大屠杀了,那是骇人听闻的焦土政策,三光政策,这种报复的疯狂性,令人发指。"卓即差铁骑五千,遍行捉拿洛阳富户,共数千家,插旗头上,大书'反臣逆党',尽斩于城外,取其金赀。尽驱洛阳之民数百万口,前赴长安。每百姓一队,间军一队,互相拖押;死于沟壑者,不可胜数。又纵军士淫人妻女,夺人粮食;啼哭之声,震动天地。如有行得迟者,背后三千军催督,军手执白刃,于路杀人。卓临行,教诸门放火,焚烧居民房屋,并放火烧宗庙宫府。南北两宫,火焰相接;长乐宫廷,尽为焦土……"

等到孙坚逼进洛阳时,"遥望火焰冲天,黑烟铺地,二三百里,并无鸡犬人烟"。连曹操后来说起此事,还感伤不已的:"旧土人民,死丧略尽,国中终日行,不见所识,使吾凄怆伤怀。"

一座数百万人口的国都,最后只剩下数百户人家,董卓作恶之极,惨绝人寰。

所以,这个报复狂董卓,终于恶贯满盈,被他的亲信吕布干掉了。死后,"暴卓尸于市。卓素肥,膏流浸地,草为之丹。守尸吏暝以为大炷,置卓脐中以为灯,光明达旦,如是积日"。匹夫董卓,他是想不到会有这样一个作恶必自毙的结果。

因此,凡走极端到伤天害理程度者,最好摸摸自己的肚脐,是不是将来会有点天灯的可能?

以死谢国的王允

有句成语,叫做"功亏一篑"。就是说,本来一件可以完成得很漂亮的事情,在最后一个环节上,出了纰漏,于是砸了锅。正如下棋,一着不稳,满盘皆输,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历史上有许多这样的教训。

如果失败是因为客观形势的变化,那还可以叹一声"非战之罪也",但很多不该失败的失败,往往由于决策者自身的,甚至是毫无道理的原因而造成,实在是不可原谅的。尤其是在感情上、性格上的难以理解的偏执,导致功败垂成,饮恨不已的结局,那就只好让人骂一声"活该"了。

在《三国演义》中,那个策划了连环计的司徒王允,应该说,就是这么一位典型的悲剧人物。他本来可以力挽狂澜,重振汉室,但由于他的偏执,倒给汉朝送了终。

当他单用一个貂蝉,同时拴住一狼一虎,令他们火并,设计除掉大军阀董卓时,显示出他具有很高的政治智慧。虽然这是危险的游戏,要拿脑袋作赌注的,但他玩得游刃有余,从容不迫,表现了此公不仅深明大义,忠于汉室,而且精于韬略,极善谋划。在他的精心调度和貂蝉的最佳配合下,完全利用时间差,造成董、吕的矛盾冲突。这个连环计,稍一不慎,两曹对案,便要穿帮泄底,到那时,无论董卓、吕布,是绝对不会给他好果子吃的。但在王司徒处心积虑、不露痕迹的安排下,不惮一兵一卒,作了十数路诸侯未能作成的事,看出他是个极有心机的人物。

此时的王允,确实是朝野公认的非凡人物。

天怒人怨的董卓,终于伏诛。"暴卓尸于市,天时始热,卓素充肥,脂流于地,守尸吏为大炷,置卓脐中燃之,光明达曙,如是积日。"(《资治通鉴》卷六十)食人民血肉者,得到这样一个点天灯的下场,也是罪有应得。

作为老百姓,表达这种愤怒的感情,自是正常而且应该理解,甚至可以说是大快人心。但作为决策人,王允除卓有功,位居尚书,参与朝政,就不能只求泄愤,应从全局考虑,若像老百姓那样,恨不得对董卓食肉寝皮,以图解恨地凭感情用事,那必然就要走向自己的反面。

果然如此,上台第一件事,就是对那个曾经屈事董卓的大知识分子蔡邕,不依不饶,定要抓起来治罪。甚至大家要求利用他的才学,给一个修《汉书》的机会,王允也坚决不准。"卓既歼灭,自谓无复患难,颇自骄傲,以是群下不甚附之。"(《资治通鉴》卷六十)想不到一个明白人,转瞬之间,会僵化到不可圆转的程度,真是太感情用事了。他的政策是,凡随董卓者,俱属杀无赦之列,蔡邕只好死在狱中拉倒。

这样一来,朝野各阶层对他难免离心离德,起码也是敬而远之。当然,对读书人怎么摆布,通常,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很容易逆来顺受,谅也不会给他造成什么威胁。但是,对于董卓手下的李、郭、樊、张这些拥兵自重的武装力量,也采取了绝对不肯饶恕的态度,甚至他们派人到长安求赦,这个王允也断然拒绝。他万万不曾想到,这种感情上的偏执,实际等于给自己挖了坟墓。

本来,他应该抓住有利时机,联络诸侯,稳定大局,巩固政权,徐图进展,但是,也许他对于牺牲貂蝉这样一位情有独钟的美人,造成了心灵巨大的创伤,这种不可遏止的报复情结,遂酿成汉代不可收拾之灾祸。他灭了一个董卓,结果,出来四个更野蛮凶恶的董卓,最后,他只有一死了之了,再无别的办法。

这就是偏执的悲剧了,其实,恶党固不可宥,遗孽亦不可留,但是大树倒,猢狲散,慢慢收拾是来得及的。大赦天下,独不赦李、郭、张、樊,为渊驱鱼,促其生变,乃王允所作出的最错误的决策;其次,对于蔡邕附卓,不问情由,必收狱论死,也不免太过分了些,于是,所有的知识分子都不以为然。唆使李郭等杀进长安的贾诩,这位谋士所以出这个主意,站到王允的对立面去,能与他的偏执做法毫无关联么?

一旦把很浓的感情因素,掺杂进决策中,失去应有的冷静,就要犯错误了。

回想一下历朝历代的许多失误,除了天灾,更多的还是人祸,如果决策人物能够摒弃主观感情上的好恶喜怒,更尊重客观规律,也许可以减少许多悲剧的发生。最怕统治者患了那种偏执狂,错了不认错,错了还说对,错了还要继续错下去,那必然给老百姓带来深重苦难。

话说回来,即使普通人,过分的偏执,恐怕也并非为人处世之道吧?

说十

曹操要和袁绍决一死战,信心不足。谋士郭嘉进十胜十败说,他分析了曹操拥有的十个优势及袁绍所具有的十个劣势。于是,才有曹操和袁绍的官渡之战。十,在中国人心目中,就是终极,完整,最后,圆满,无以复加,再也超不过了。

所以,到功德林吃斋饭,有一道菜通常是少不了的,那就是素什锦。所谓素什锦,就是用黄花,木耳,香蕈,豆丝,腐竹等主料,投入锅中,用香油炒制而成的素菜。但菜的成分,一定要够十种,才能算什锦。于是,胡萝卜,冬笋,青豌豆,香芹,面筋之类,也都是凑数入选之料。

外国人类似的菜,例如蔬菜沙拉,水果沙拉,也是用多种同类项的材料,混杂在一起,浇上沙拉油,端到桌上来的。但绝不会一定非要放进十种材料不可,多几种,少几种,是无所谓的。

对于"十"这个数字的过分在意,和过度的敏感,是纯属中国人的文化心态。十分的满意,十足的成色,十成的收获,十全十美的结果。"十"成了中国人心目中一种临界的极致境地。于是,扩而大之,中药的十全大补,中乐的十面埋伏,国画的十美图,古代人犯了罪的十恶不赦,连旧社会的上海,也一定要叫作十里洋场。这个十字,都意味着极限,再无法逾越了。

中国人喜欢十,讲十,十年寒窗,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十年辛苦不寻常,非一口咬定这个十不可。我不知道这样的绝对主义,形而上学的僵硬死板,是不是起到阻碍中国人思想的活跃以及开拓发展的不好作用?

已经达到了顶点,饱和,终结,完成的状态,人们还需要努力奋斗嘛?还有必要再去争取,再去开拓嘛?乾隆皇帝称自己为十全老人,因为他一生做了文治武功的十件大事以后,满足了。于是,从此也就没有什么作为了。

所以,对于中国人特别热爱的这个十,就要一分为二地看了。一定要到十,不达目的,不肯罢休,有其积极意义。但够了十,便不图十一,十二,不想取得更大进步,恐怕就有一点欠缺了。因为生活从来是不会停滞的,道路永远是向前的,人的生命没有结束,也不会有终点站的,所以,十,不能是努力的尽头。

这种十的情结,西方人一定不能理解。譬如杭州西湖的景致,不知从哪朝哪代开始立下的规矩,一定要凑足到完整的十这个数字,才觉得圆满。所以,我们从来没听说过西湖九景,也未听说过西湖十一景,一定是西湖十景,还画在折扇上,供游客选购。这样,大家也就受了十。于是,约定俗成,在全国所有能够构成景区的地方,都得想方设法找出十景,不够,挖空心思也编出十景来。

伦敦是古城,巴黎也是历史悠久的名都,但从来没见哪个英国人或法国人,编出伦敦十景,巴黎十景。

但北京,中国的首善之区,这十景当然更不用说是古已有之的了。"卢沟晓月"就是古都十景之一。那块石碑就立在卢沟桥的一端,是乾隆皇帝的御笔。这位皇帝的诗,写得不怎么样,但书法,却是不错的。由此可见,北京的十景是有年头的事了。所以,如今发展了的北京,自然更有新景的出现,为此,还征求群众意见,除去旧的十景外,另外再添新的十景。据说,已经定下来了,公诸报端。我不禁奇怪,选来选去,好像决策人还是跳不出中国人的老圈子,不能多,也不能少,仍是要十景。

为什么非十不可,决不会是为了记忆方便,还是着眼这个十的数目,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上。于是,划进这十景的是景,没划进的,哪怕再美丽再动人,也不算正式的景了。其实,北京城区里的二环、三环那些个巍峨秀美的立交桥,哪一座也称得起一景。逛过西湖的游客,或住在那湖光山色中的居民,谁不知道那"浓妆淡抹总相宜"的西子湖,触目的美景,俯拾即是,绝不止"柳浪闻莺"、"三潭印月"那十景的。

再譬如,选举十大杰出青年,投票十佳运动员,评定十大名模等活动,也必是以十来作为一个界限。其实,生活千变万化,人类千差万别,许多软指标的衡量标准,难免参差不齐。所以,评上的第十名和因为超过十而被淘汰的第十一名,说不定并无什么差异。同样,为了评足这个十的第十名,说不定倒是勉强凑数的。

这种非十不可的思路,是和中国人习惯于四平八稳的思维模式有关。十是完整,完整就好,如果不倡导实事求是的认真精神,就事论事的严谨态度,区别对待的工作方式,具体分析的思想方法,而强求这个十的一致一统一律的话,也会有极端和绝对化之弊的。

是十就是十,不是十,就不一定非十不可,这才是讲求科学的为人之道。

褒贬吕布

《三国志》评吕布说:"有狮虎之勇,而无英奇之略,轻狡反覆,唯利是视。自古及今,未有若此不夷灭也。"从历史的角度,这个评价应该说是准确的。但是罗贯中笔下的吕布,作为一个文学人物,就不仅仅是个褒贬,也不必存在褒贬的问题了。因为读者对于历史人物的评价,只有信与不信的两种选择。而对于文学人物,经读者的再创造,便有许多不同的看法和见解,绝非简单的褒和贬可以概括的。每个读者眼中的文学人物,都盖有读者本人的印记。

所以,古典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以后,不大容易获得读者认同的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读者自己脑海里的人物形象,和银幕屏幕上的编导所推出的人物形象,存在着差距的缘故。

吕布在历史中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然而在文学中,在读者头脑中,却又并不是完全被否定的人物。这也许是文学的力量吧?在所有吕布戏中,那白铠白袍的小生一出场,甚至成了后世无数观众心目中的英武潇洒的明星。所以说,吕布是这部小说起首部分塑造得最为成功的形象之一。

为什么吕布能得到读者的这份宽宥呢?

第一,他骁勇善战,几乎无人能打败他;第二,他和貂蝉,英雄美人,而且还是一个至死不渝的爱情至上主义者;第三,无论如何,是他杀掉了恶贯满盈的董卓,为民除害;第四,辕门射戟,是吕布一生中的峰巅之作,救了刘备一命。包括他不杀刘备家小,包括他怜妻惜女,都说明他的性格的不是太坏的一面。

加之他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极易上当,陈登几句话一说,主意就变了。甚至为曹操把他视作"饥则为用,饱则荡去"的鹰犬,沾沾自喜。大概中国人害怕莫测高深,就比较喜欢这个单线条的吕布了。

《资治通鉴》卷六十二,记述了他辕门射戟的过程,这是正史,而非演义。由此可见他不是一个毫无心术的人,也会用计的。而此计之荒诞,很带有吕布的性格色彩,以一箭而定和战,旷古未闻,而此儿戏一般的主意,居然成功,说明吕布是有把握为刘备解除厄难的。但想不到刘备在白门楼上,"公不见丁建阳、董卓之事乎"一句话,却断送了吕布的命。

按老百姓的看法,刘备就很不够意思的了。他临死前目视刘备曰:"是儿最无信者!""大耳儿,不记辕门射戟时耶?"这番斥责在读者心里,便把两人的分量称出来了。

其实,从去除眼前的劲敌看,借刀杀人,提醒曹操记取丁原、董卓的教训,这句话够毒的,也起到作用。但从长远的战略目标看,让曹操养虎遗患,对刘备可能更有利些。可见这一时期的刘备,还不是十分地具有雄图大略,远见卓识。给吕布留一条命,将来倒霉麻烦的,必是曹而不是刘,何必劝曹杀吕呢?太短见了。看他后来叮嘱关、张"勿犯曹公军令"这句话,充分表现了他当时的甘心居下的心态。说明刘备固有知曹的一面,也有畏曹的一面,更有不敢与曹角力的一面。

同样,那个陈宫也未免过于感情用事,因为捉放曹后,曹操杀了吕伯奢一家,说了那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名言,便对曹操恨之入骨,毫无圆通的可能。若是能够从长计议,权且劝吕布献城,难保曹操将来,不会成为董卓第二?因为对吕布来讲,背叛主子不过举手之劳,一点也不难的。如果那样,汉末的争霸局面,则未可预料了。

所以在读者印象里,吕布对于刘备,对于陈宫,并不太欠什么的,但确实是这两个人,一个在前,一个在后,把吕布送上了断头台。因此,后世人对这位白衣白甲,手持方天画戟的将军,多一点同情,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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