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才,或者奴才思想,是封建社会中的一种政治现象。
什么样的人,才叫做奴才呢?首先是要搞人身依附的,卖身投靠,为主效力,便是奴才的主要谋生手段。其次,基本上无自己独立人格可言,主子的好恶,便是他的价值取向。第三,一方面不断在灵魂上进行自我牢役,以求奴性达到十足的程度;另一方面,又要具有审时度势的能力,不失时机地改换门庭,投靠新的主子。由于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历朝历代的统治,实际建筑在由总主子—分主子—大奴才—小奴才—压迫老百姓的宝塔形架构上的,所以,奴才学比较发达,奴才思想,和奴性恶本质的泛滥,也可算中国的一项土特产品。
当然,外国也不是没有奴才,《汤姆叔叔的小屋》里的主人公,就是一个屈从于命运安排的奴隶,但那个黑奴,比起咱们《法门寺》里的贾桂,那奴才水平可是差得太远了。
因为《红楼梦》的描写对象正是这个社会由盛而衰的过程,是主不成其为主,奴也不成其为奴的变动前夜,那焦大敢敞开嘴骂:“那里承望生下这些畜生来!每日偷鸡戏狗,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可见赖以不坠的封建纲常,已经开始动摇,主奴关系的超稳定结构,基本接近解体。《红楼梦》正好写的是这个时期的主子和奴才的书,就具有更本质的深刻意义。
奴才二字,典出久远,至明清两代,始盛行,而且也不以詈词视之,因为阉官对皇帝自称奴才,谁敢小看奴才二字,有的人甚至想当奴才还不得呢?
这种非男非女的奴才,或者说,凡奴才都有一点非男非女的变态心理,在一部二十四史上,可是恶迹昭彰、为害匪浅的。而中国太监之多,莫过于明朝,连康熙都看不过去,四十八年喻告大学士曰:“明季事迹。卿等所知往往纸上陈言,万历以后所用内监,曾有在御前服役者,故朕知之独详。明朝……宫女九千人,内监十万人。”一个社会有十万奴才,能不乌烟瘴气么?直到李自成破北京时,“中#七万人皆喧哗走”。由此想到明朝灭亡,崇祯吊死煤山,和如此众多奴才作祟,不能说了无关连的。所以,凡奴才思想泛滥,奴才与权力勾结,奴才和主子沆瀣一气,主子离不了奴才的时候,那必然是政治上腐败衰朽,经济上停滞倒退、文化上严酷桎梏、空气被毒化得令人窒息的社会。
到了清朝,旗籍官吏对皇帝来说,统统视作是家奴,写禀帖,上条陈,都是一口一声奴才,以示绝对的谦卑恭顺。后来扩而大之,凡是官员,不分满汉,在皇帝面前,都成了奴才。磕头跪拜,一下子矮了半截,那是典型的奴才姿势。所以像《红楼梦》那样的贵族家庭,别看主子们耀武扬威,但对皇帝来说,仍是奴才。锦衣军查抄宁国府,一样是屁滚尿流,叩头如捣蒜。
因此两府里的佣仆,丫鬟,随从,听差,跟班,陪房,小厮,使女,则更是奴才的奴才。那个赖大家,自己有一个比大观园不小的花园,他的儿子还被选当了官,可在贾府,他是个永远的奴才,但一回家,他又成了老太爷,也被众多奴才侍候着的。所以,在那个社会里,奴才侍候主子,主子侍候皇帝,实际上等于人人都是奴才。
谓予不信,请看那个骄横跋扈的王熙凤,在查抄宁国府以后,一败涂地,两手空空,由于贾母给了三千两银子安家费,便在枕上与老太太磕头,情愿自己当个粗使的丫头,尽心竭力服侍老太太、太太,可见她骨子里也是有潜在的奴才思想。这就和我们见识过的一些人,差不多的德行。混得一官半职,马上吆五喝六,简直像螃蟹横着爬,那爪,那牙,勾结一起,不可一世。坐车要好的,住房要大的,待遇要高的,出国访问要挑个花花世界的。可一旦靠山不稳,脸部肌肉马上显出奴才相,不是易主而事,就赶紧声明和主子并非一丘之貉,撇清自己。
王熙凤横行无忌的时候,有一个叫来旺的奴才,说是这么一个聪明而又狡猾的奴才。他称得上是王熙凤的爪牙,王熙凤的许多坏事,基本上是通过他的手实现的,地地道道的一个帮凶,可等她最后失败,抄没入官,收缴充公,还要追查罪责,我们并未见到这个奴才,跟着王熙凤一块儿倒霉吃官司过。看来中国的这类奴才,要比那个汤姆叔叔被主人卖来卖去,强上百倍。
旺儿在《红楼梦》一书中,虽不是一个重要角色,统共出现不过十次,还包括他的媳妇,在奴才行辈里,应该说是数不上顶尖的。赖嬷嬷张嘴,凤姐也不得不买帐,论陪房资格,周瑞家的又高他一个台阶。但不能小看此人,在两件三条人命案里,都有脱不了的关系,双手也是沾满了尤二姐、金哥和守备之子的鲜血的。
所以,他是王熙凤的贴身奴才,信得过的奴才,委以重任的奴才,当然,也是为王熙凤赤膊上阵打天下、独撑半壁江山的奴才。他在替王熙凤为非作歹、贪赃枉法、放利盘剥、欺压良民方面,也是敢把坏事做尽、好处捞够的一个刁奴。
《打渔杀家》里,正因为有那个恶少,才会有那个教师爷;《法门寺》里,唯其有刘瑾那样的大奴才,才有贾桂那样的小奴才。而若没有朱厚照那样的混蛋皇帝,也不会有刘瑾这样的奴才头子。这说明什么人和什么人结合在一起,有其物以类聚的必然性,是在一种腐败堕落的局面下,汰优存劣,单向选择的结果。所以王熙凤这个恶主,少了来旺夫妇这对得力的刁奴,无法实现其恶;反之,这对奴才夫妇要没有王熙凤这样的主子,也难发挥其刁。在生活中,像民间有句谚语所说,“鲶鱼找鲶鱼,嘎鱼找嘎鱼”地臭味相投,狼狈为奸,是并不乏见的。
《红楼梦》十一回,来旺家的一出场,就是给凤姐送三百两利息银子来的。十六回,接着出场,被平儿遮掩过去的,也仍是来送利银。据此收利频率与利银数量判断,高利贷盘剥够狠够毒的,不亚于莎士比亚笔下的夏洛克。来旺夫妇显然是王熙凤地下经济的代理人,具体业务运作则是由旺儿媳妇承担,大概是毫无疑义的。按照“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的常理,这个媳妇的能干程度,肯定也是一个和来旺匹敌的刁奴。
有一次,凤姐在舆论压力下,对她说;“旺儿家的,你听见了,说给你男人,外头所有的帐目,一概赶今年年底都收起来,少一个钱也不依。我的名声不好,再放一年,都要生吃了我呢!”从旺儿媳妇回答的话:“奶奶也太胆小了。谁敢议论奶奶?若收了时,我也是一场痴心白使了。”可以看出她左右主子的份量,和介入的深度。
主子和奴才之间,虽有等级尊卑之分,但在作恶时,由于利害相关,祸福互系,便惊人的一致起来,往往亲密无间,不分上下,那种同声共气的知心程度,令外间人简直不能理解的。
就看王熙凤接受了馒头庵静虚的贿赂,要去包打一场官司,拆散一门婚姻时,当然是要派旺儿办理的。她“悄悄将昨日老尼之事说与来旺儿”中的“悄悄”二字的亲昵,以及“旺儿心中俱已明白”这种无须道破的默契,曹雪芹寥寥数笔,生动地表达了这种恶主与刁奴之间的精诚合作。凡在利益高度统一时,即使不该联手,有等级之分的双方,也能罔顾尊严而称兄道弟,朋比为奸的。效忠与反戈,投靠与背叛,本来就是奴才的一个特点,利之所趋,至于主子,换来换去,是鬼是人,根本无所谓的。
等到后来王熙凤要收拾尤二姐时,这个来旺儿里挑外撅,那一副奴才嘴脸,真是可怕得很。
他当然知道贾琏偷娶尤二姐,但任何一个奴才,都不把自己绑在一棵树上吊死的。他忠于王熙凤,但对贾琏也留了一手。事犯以后,“知道刚才的话已经走了风了,料着瞒不过,便又跪回道:“奴才实在不知……’”把责任推个一干二净。等王熙凤审另一个奴才兴儿时,他又成为掌嘴的打手。
等兴儿出去,“凤姐又叫:‘旺儿呢?’旺儿连忙答应着过来。凤姐把眼直瞪瞪的瞅了两三句话的功夫,才说道:‘好,旺儿很好!去吧!外头有人提一个字儿,全在你身上!’旺儿答应着,也慢慢地退出去了。”这眼神中,失望和希望同在,警告与勉励并存,当然也包涵了记下这笔欠帐以及看你如何立功自赎的多层意思。
这旺儿权衡利害,自然要站在王熙凤一边,该抛弃谁的时候,奴才是决不念旧情的。贾琏不是没给过他好处,他后来要给他不成才的儿子娶彩霞为妻,还是贾琏出面,由此可见待他不薄。他现在却是要洗清自己,与王熙凤合谋,狠狠对付贾琏了,一点也不手软的,不但瞒得阖府里纹丝口风不透,而且把尤二姐的底细,也探听确实,连有首告资格的起诉人,那个无赖张华,他都给保护在自己家里。奴才要歹毒起来,也真是无恶不作;配合上王熙凤这种主子那一肚子坏水,必置人于死地的蛇蝎心肠,尤二姐这条小命就算交待了。
当都察院来传他的时候,看他那份得意神态。“那旺儿正等着此事,不用人带信,早在门边等候,见了青衣,反迎上去,笑道:‘起动众位兄弟,必是兄弟的事犯了。说不得,快来套上。’众青衣不敢,只说:‘好哥哥,你去吧,别闹了!’”反正有人替他作主,他干吗不乐得为主子卖命呢?
主子要作恶,奴才就是他(她)延长的手,因此,这也是奴才始终不绝如缕的原因。
不过,当王熙凤“悄命旺儿遣人寻着了他(即张华),或讹他做贼,和他打官司,将他治死,或暗使人算计,务将张华治死,方剪草除根,保住自己的名声”时,旺儿这个奴才可和他的主子,不那么一心一德了。
“人已走了完事,何必如此大做?人命关天,非同儿戏。我且哄过他去,再作道理。”对不起,奴才的忠诚,永远是有限度的,一旦涉及个人安危利害,马上就会止步。所以,只见中国历史上一朝一朝地换君王,立新主,但奴才跟着遭殃者不多。相反,明朝的太监,不也可以当清朝的奴才吗?
若是那些往日宠信有加,得了好处的刁奴,背过脸去,保不准在划清界限之余,落井下石给老主子一点好看,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到那个时候,也只好怪自己当初眼瞎了。可这种教训无论怎样不断重复,恶主与刁奴之间的把戏,大概是永远不会终止的。
199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