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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复过往:中国法学院纪事 §§二、马建忠赴法留学起止时间

宋绍年据蒋文野《马建忠编年事辑》撰写的《马建忠先生学术年表》提到,光绪二年(1876)八月,“使英大臣郭嵩焘前往英国,马建忠随同出洋。十一月,马建忠以随员身份赴法国中国使馆学习洋务”〔38〕。此间有疑问的是,郭嵩焘虽然在光绪二年八月被任命为出使英国大臣,但因中英尚未就马嘉理案谈判妥当,因此只得延期出使。十一月四日,郭嵩焘署理兵部侍郎,上《请将滇抚岑毓英交部议处疏》,主张弹劾对马嘉理案负有直接责任的云南巡抚岑毓英,要求将其交部严处。至光绪二年(1876)冬,郭嵩焘才率副使刘锡鸿及随员30余人启程赴英,在伦敦设立了使馆。光绪四年(1878)兼任驻法公使。马建忠出洋的时间则是在光绪三年。

光绪三年二月十七日(1877年3月31日),李凤苞偕同洋监督日意格、随员马建忠、文案陈季同、翻译罗丰禄率领留学生,乘坐木厂“济安”号轮船离开福州。二月二十二日(4月5日),由香港改乘法国邮船前往欧洲,三月底抵达马赛港,〔39〕“在马赛港登陆后,一行人受到当地长官和干部的欢迎,然后直驶伦敦,十二名留学英国的学生到达目的地……赴法的留法学生们是1877年7月初抵达巴黎的”〔40〕。据《郭嵩焘先生年谱》:

[光绪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凤苞等所率官生共三十二人由香港起程。先至法国,留魏瀚、陈兆翱、郑清濂等十四人学习制造,罗臻禄、林庆昇等四人学习矿冶,马建忠、陈季同二人学习律例。三月二十八日复率学习驾驶之严宗光(复)、何心川、刘步蟾、林泰曾、蒋超英、方伯谦、叶祖珪、林永升、黄建勋、林颖烈、萨镇冰、江懋社十二人抵英。〔41〕

到欧洲后,马建忠他们“在英法延请教师补习四个月,然后入学校”〔42〕。马建忠、陈季同、罗丰禄既是工作人员,又有学习任务。光绪六年六月初三日(1880年7月9日),李鸿章在《奏请奖励马建忠片》中提道:

本年二月,接据李凤苞咨称:“该员马建忠出洋以来,肄习交涉、公法律例、格致、政治、文词,均经考试取中,领有官凭,学已卒业,应即送回供差……”该员于三月间回津谒晤,将在洋先后应考所得五次官凭呈验。臣逐加考询,华学既有根柢,西学又有心得;历试以事,均能折衷剖析,不激不随;凡过津各国公使领事,无不同声引重,实堪胜专对之选。该员出洋三年,勤学好问,周历法、英、德、奥、瑞、比、意等国,闻见博洽,又兼充出使大臣郭嵩焘、曾纪泽翻译官,历著辛劳,今学成而归,自应照案酌给优奖。相应请旨将候选道马建忠赏加二品衔,并交军机处、总理衙门存记备充出使各国之用,于时局当有裨助。〔43〕

综上可知,马建忠于光绪三年三月抵欧,六月赴巴黎,光绪六年三月(即1880年4月)左右学成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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