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即道德哲学
以前,有人在大学伦理学的课堂上,对学生做了问卷调查。问卷内容是“你对伦理学的认识”的相关问题。记得当时看到这样一个回答“本来以为是关于伦理学的课,结果讲的全都是哲学的内容,因此很吃惊”。看了这个回答后,我就在想,该吃惊的难道不应该是我吗?
“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啊,伦理学讲的本来就是哲学的问题!”
但那之后,我就发现持有相同疑问的不仅仅是那位同学,似乎很多人都认为伦理学和哲学是两门不同的学问。而且他们普遍认为与哲学比起来,伦理学更加“艰涩”“难懂”。可我觉得:“难道不是哲学更难一些吗?”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伦理学所研究的全都是我们熟悉的切身问题。
那么,说到伦理学是不是哲学,我可以明确地说,伦理学是哲学。准确地讲,伦理学是哲学的一部分。因为伦理学研究哲学中的道德问题,它又被称为“道德哲学”。因此,历史上有名的伦理学家大多都是哲学家。在现代也有不少哲学家细化并专门研究伦理学。
在现代伦理学的研究中,“伦理”和“道德”两个词的使用是没有区别的。“伦理”和“道德”的词源意思都是“习惯”,并由此演变为“人类应该做的行为”之意。这期间,也有注意到这两个词并对此加以区别的哲学家,黑格尔便是其中的代表人物。黑格尔将康德的观点称为“道德性”,把自己的观点称为“伦理”(人伦),以此加以区别。
小知识
格奥尔格·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德国哲学家。他基本在哲学的所有领域都进行过独创性的论述。其政治哲学方面的主要著作《法哲学原理》(1821)中的市民社会理论,领先于凯恩斯主义的福利国家制度,其内容即使在现代也含有深厚的意义。
根据黑格尔所述,康德只是研究个人应该如何做,这仅仅是停留在“个人道德”层面。但是,每一个个体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完成自我实现。个人如何生存取决于这个人从属于何种共同体。因此,一个良好社会的应有(理想)状态是我们所追求的,而这个应有(理想)的状态就是伦理(人伦)。对于黑格尔来说,伦理是不同于道德的,它超越了停留在个人层面的道德,是一种“共同体的学问”。
那么,对于伦理和道德,我们应该如何思考呢?关于这一点,现代伦理学有着明确说明。在现代伦理学中,虽然没有区分伦理和道德,但并不是没有像黑格尔那样的问题意识。相反,现代伦理学并未像黑格尔那样把个人和社会放在对立面,而是认为两者都是不容忽视的。
也就是说,伦理学不能只研究个人应该如何生活,还应研究好的社会是什么样的,也就是对个人和社会这两方面都进行研究。伦理是“个人的道德规范”,是“共同体的伦理”。如此可以得出结论:伦理学也是一门道德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