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内心的自由
真的是为了自由吗?
合乎正义的举止是加深人与人之间的友爱、提高社会品格的善行。作为人类社会前提的“校正正义”自然不用说,“分配正义”不仅是在个人之间,在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等共同体的施策中也应该以实现“分配正义”为目标。
政策制定者考虑实现分配正义的场景时,如果只看结果的话,就没有必要将统治者和非统治者的关系当作问题。全权交给优秀的一小撮儿精英,大众只要被动地贯彻这个政策即可。
因为精英只会选择精英,所以统治者通常是从统治的角度想要拥有持续被选择的社会。即使是在这种社会,如果能够恰当地分配社会整体的财富,也会成为结果主义上的善的社会。
可这是很难让人信服的想法。因为精英并不是接受了大众的委托才进行统治的。确实,由精英们选择的方式在不受大众影响方面精度比较高。
因此,无论分配正义有多么重要,可如果去实现正义的人没有做到应有的善,那么本应实现的正义就不是真正的正义。正因为是由自由存在的个人选择并实现的,所以正义才具有价值。
与“不自由的完整社会”相比,“自由的不完整社会”更加适合。
柏拉图认为,哲学家成为王者进行支配是比较理想的。
只行善事的社会是什么样的呢?
所谓的独裁者大多连个人的内心都想要进行束缚。
像这样的科幻设想,只能作为反乌托邦来想象,因为历史上实际存在的独裁社会无论哪一个都是不合乎伦理的。那么,虽然历史上没有实际存在,但是接下来有可能存在的社会是怎样的呢?
在这个社会中,所有的人都有义务积累合乎正义的善行。所谓的独裁者等权益的维持强化一概没有。不仅如此,这是一个没有特权者的平等性非常高的社会。虽然存在职责上拥有一定权力的人,但因为终究仅是在社会上行使,所以不会增加就职者的私人权益。总之,这是一个一切都仅以增进善为目的而行动的社会。
出生在这个社会的人,全员的脑部都被植入芯片,其想法会被逐一监控。抱有伦理上不期望出现的想法的人会被送进校正机构,被校正为仅能思考善事的人类。这个社会没有犯罪人员。无论如何都想着做坏事的人会被隔离。但因为不是罪犯,所以生命有保障。
这个社会安全且舒适,因为这是全员连坏事都不会想的社会,所有人都是善人的社会。不能成为善人的人会被隔离,但生命会有保障。因为被隔离的团体中不全是善人,所以可能偶有犯罪发生,但会像我们的社会一样,不会因此出现社会崩溃的状况。仅有善人的地区没有警察和法院,但是被隔离的区域有。
那么,这样的社会是人们所期望的社会吗?仅看结果的话,这个社会与哪个社会相比都是比较合乎伦理的。因为这是一个全员不管怎样都不会想坏事,能最大限度地产生纯粹的善人的社会。但是,我们绝不会认为这个社会是伦理上所期望的社会。
由此来看,内心自由的保障高于一切,就算是出自善的意图,当政者也不能将善意强压给每个人,甚至连他们的想法都想要进行改变。
穆勒在《自由论》(1859)中强调了这一点。穆勒认为,纵然国家是出于有益的目的,可是为了达成那个目的而强压价值观的话,个人会因为自由被剥夺而逐渐萎缩,最终成为卑微的存在。如此一来,成为卑微存在的人类不可能创造出伟大的国家。
小知识
j.s.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1873):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他修改了边沁的功利主义,加上了对快乐的质量的考虑。穆勒的经典名言是“做一个不满足的人,胜过做一只满足的猪”。他厌恨父亲的英才教育,认为那是使他性格扭曲的原因。他在自传中赞美了自己的爱妻,称是她使自己重拾了生活的乐趣。
国家绝不能强行渗透到个人的内心,是现代社会的常识。可这个常识事实上具有普遍的价值,成了对人类有决定性的规范。这些是穆勒的《自由论》重新告诉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