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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子龙文集.14,人生笔记 §儿子长大以后

一个男人,应该感谢儿女。没有儿女他就当不了父亲,而不当父亲就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完全的男人。

我初为人父的时候是在工厂里,有位车间副主任五十来岁了,他经常以抱怨的口吻向我炫耀:今天裤子被儿子穿走了,明天新买的上衣又被儿子换走了,他的一身行头几乎都是捡儿子穿破的或不要的。当时我真的非常羡慕他,有一个和自己一般高大的儿子多么有趣、多么幸运,爷儿俩可以争穿一条裤子,衣服鞋袜可以换着穿,这才叫天伦之乐。

什么时候我的儿子也长到那样大?自己当时也很年轻,就觉得要把一个小毛孩子养成大小伙子是很遥远很不容易的事情。虽然觉得儿子小也有小的乐趣,很好玩,极可爱,却仍恨不得他第二天就长成大人。

现在已年过花甲,就觉得当初的那些想法很可笑。人能长大或许不容易,但是很快,转眼就是百年。当儿子真正长大以后,又会常常想起并留恋他的童年时期,如有可能宁愿自己多吃点苦,多受点累,也希望将儿子的童年时代多留住几年。

像我这个年龄的人也许有太多的不幸,赶上了太多的动荡、灾难和政治运动。但也有一大幸,童年是在农村度过的,充满色彩和刺激,培养了我的性格,为我的一生提供营养。同时又拥有许多儿女童年时代美好甜蜜的记忆。

我有个偏见,总以为在现代城市长大的人是没有童年的,至少他们不会对童年有深刻美好的记忆。因为他们大都走过一个相同的路线:从托儿所到幼儿园,从幼儿园到学校,生活大同小异,色彩千篇一律,大部分时间在房子里度过,跟玩具动物相处,没见过或很少见过活的牛马羊猪,不知何为原野,何为蓝天和星空。

他们的童年只给父亲提供了巨大的快乐和幸福,当然也有辛苦和责任,上学后就要催他好好读书,催他考重点中学,催他考大学……可谓操碎了心。

我几乎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猛然发觉儿子长得跟老子一般高大了,不能说不高兴,但有点生疏。不可避免地也享受到了十几年前我那位副手经常向我炫耀的那种快乐,只是我的感觉比那时候要复杂得多。开始是他穿我的衣服,我的衣服自然要比他的“高级”一些,有些在当时来说算比较好的衣服,穿在我身上显不出有多么好,穿在儿子身上效果则大不一样了,人配衣服,衣服抬人,相得益彰。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凡是他能穿的,他喜欢穿的,都先让他穿。

渐渐地他有了自己的着装风格,不再抢穿我的衣服,而是轮到我捡他的衣服穿。他不要的,我穿在身上,还让人觉得挺新潮。

现在似乎是进入了第三个阶段,儿子开始为我置办行头,偶尔还会引进一些名牌,似乎是有意识地为我设计形象。前几年他刚参加工作的时候,花九十元为我买了一双美国皮鞋,当时穿这个价格的皮鞋已经算相当奢侈了,在此之前我还从未穿过超过三十元一双的皮鞋。穿在脚上果然舒服、轻便,心里也轻飘飘的,终于享受到有儿子的好处了,以前的投资开始见效益,开始回收……

那双鞋还没有穿坏,有年春天儿子突然又给我买来一双“老人头”,内部价格还花了二百八十元。我不敢不高兴,在心里可打了折扣,甜甜的又带苦味儿。我对名牌可没有太大的热情,只觉得不实惠,而且这些什么鬼名字,明明是脚,为什么说成“头”?当时我还在中年阶段,不愿意被提前打入老人行列,心里难免有些警惕。

刚进入夏天,一个偶然的机会听到儿子在向他母亲打听我的腿长、腰粗,我赶紧放下笔,问他想干什么?他说要为我买一套真丝的衣服,光一条裤子就二百多元。打住,我这两条腿值不了那么多钱!

什么话,您这两条腿给二十万咱也不换!

妻子也在旁边奚落我,真是土得够劲了,现在穿真丝衣服很普通。过去给儿女买衣服花多少钱也不心疼,现在轮到儿子给你买衣服反倒心疼了。

心疼倒也不假,更主要的还是不习惯儿子为我设计的那身行头。底下是“老人头”,上边是一身真丝裤褂……那还得再添三样东西:左胸口袋里放一只金怀表,表链要露出来挂到扣眼上,右手举着鸟笼子,左手牵着狗……还是等以后养了狗和鸟再说吧。

儿子这份心意,还是让我感到骄傲、感到欣慰。他想用名牌武装自己老子的心情,跟他小的时候我想用最漂亮的衣服打扮他,不是一样的吗?我还没有觉得自己老,可是儿子突然间长成大人了,要来关心照顾我。我对这种来自儿子的关心和照顾,却还不太习惯。

儿子怎么会是突然长大的呢?难道这是很容易的事吗?他小的时候像一个活跃的水晶球,到处乱滚乱撞,不知从床上摔下过多少次。当时“一间屋子半间炕”,为了让床底下多放东西,便把床腿垫得很高,又是水泥地面,居然没有被摔成重伤,可算他命大。至于脸上青一块,头上起个包,对他来讲不算什么。有时我在干活的时候,不得不把他拴在床架上,让他有多半个床铺的活动范围,却又不会掉下去。我称这为“床牢”,也算是对他的惩罚。

倘是把他放在地上,那屋里就会大乱。他什么地方都要踢一脚,都要伸一手。你越不让他摸的东西,他越要摸。有一次竟把手伸到刚从炉子上端下来的稀饭锅里。我至今不明白,他自己也记不得了,当时是出于一种什么心态,非要把手伸到那个热气腾腾、黏黏糊糊的粥锅里去搅一搅。害得我每天抱着他从城西到城东一个专治烫伤的卫生院去换药。夜里他疼得哭,我就抱着他在地上转……折腾了一个多月,幸好治疗及时,遍求名医,治疗护理中没有一点失误,才没落下伤疤。

当时我不感到累,只觉得睡眠不足。有时在哄他睡觉的时候,自己便也睡着了。有那么两次我睡得正香,突然被大雨浇醒,以为是梦,明明在屋里睡觉怎会有雨?可脸是湿的,身上是湿的,大雨还在下,原来儿子不知在什么时候身体转了九十度,跟我成丁字形,小鸡鸡直冲着我,其尿如注,全撒到我的脸上。即使这样,我都舍不得把他打醒,赶紧用抹布擦凉席,边擦边发牢骚:好小子,你欠了老子一笔,有朝一日我很老了,需要你端屎端尿的时候,看你有何话说。二十年以后,日本、台湾以及东南亚一些国家的有识之士,才开始盛行“喝尿疗法”。我才知当年儿子是对我的孝敬。我喝的是童子尿,质量更高。

儿子的事多了,那是一部长篇小说的材料,连他当年闯的祸都成了我现在一种甜蜜的回忆。他非常漂亮,逗人喜爱,我一有空就把他扛在肩膀上,招摇过市,喜欢听邻居、熟人对儿子说一些赞美的话,喜欢看到不认识的人们都用一种艳羡的、愉悦的眼光望着高高骑在我脖子上的儿子。孩子的漂亮和幸福,使我感到极大的欢乐。

苦还没有吃够,累还没有受够,急还没有着够,快乐还没有享受够,他一下子就跟我平起平坐了……今后似乎要轮到他来纠正我的错误了。

我的一位老同事为他介绍了一个女朋友,刚毕业的医学院高才生,聪明,娴静,我和妻子非常满意。姑娘的父母似乎对我的儿子也很满意。几个月后,我便急不可耐地请姑娘一家人吃饭,意思就是给两个年轻人施加压力,按习俗未来的亲家见了面等于订婚。然后我就高高兴兴地去新疆了。

在新疆接待我们的是同行沈玉斌,为人极宽厚平和,且机智过人,人称“神算”。看手相、批八字、相面、算命,甚灵验。我请他为儿子择结婚吉期,他经过认真推算,告诉我,儿子要到二十八岁结婚最好,也只有到那时才能结婚,眼下尚无对象。我大笑,到我儿子二十八岁的时候,我的孙子都三四岁了。对这位所谓“神算”立刻失去了信任。把他的推算当作玩笑话,随即就忘掉了。

一个多月后,我回到家听到的第一个消息,就是儿子和女朋友分手了。他就是趁我不在家的时候迈出这一步的。其理由是:你是个很好的姑娘,如果是我们自己相识的,也许将来会很幸福,现在则非分手不可。介绍人是我父亲的朋友,我们相互还没有多少了解,我的父母率先相中了你,态度明确。你的父母和我的父母一见面又很谈得来。我似乎别无选择,成也得成,不成也得成,每次我们约会,我都觉得是替父母在谈恋爱,我们之间有一点风吹草动,通过介绍人传到我父母的耳朵里,就对我进行一番审问和教导。假若将来结了婚,有一点不愉快,让双方父母知道了就会担心、就会干预,我们还能有自己的生活吗?

这是什么狗屁理由!然而就是这些似通非通的理由,把一个也许是很好的儿媳妇给放走了。我在写文章或开导别人的时候,老觉得自己挺现代、挺开通。通过这件事连自己都感到我是多么迂腐、多么可笑。

儿子的确是成年人了,我时刻都不应该忘记这一点。记不得是前辈哪个老家伙说过这样的意思:父子之间不尽是爱的法则,而是革命的法则,解放的法则,是有才能的青年压服筋疲力尽的老人的法则。天哪,父子倒个儿也不该是这种倒法。

199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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