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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非梦 §由敦诚、敦敏赠诗想起

要是没有敦诚、敦敏两兄弟和张宜泉写给曹雪芹的诗,还真不大相信《红楼梦》里作者自己说的,他是在“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的贫困状态下,“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地进行创作的。

敦诚有两句诗是这样写的:“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大概是能说明问题了。一位忠实于艺术的作家,能够在贫病交加,“餐食有时不继”的困境中,一直坚持不懈地写作到“壬午除夕”,也就是大年三十晚上去世前为止,实在让后人敬佩。仔细琢磨,粥固然有使他营养不良、造成英年早逝的不幸悲剧之罪也,但又不能不归功于粥,要没有这点卡罗里,也许我们今天,连那八十回也看不到。于是觉得粥对于文化又有很大的贡献,一句话,稀粥不简单。

喝粥的人能写出如此伟大的作品,真让我们吃干饭的人羡煞愧煞。

于是我相信,粥与文学或许有些因缘。郑板桥在山东做官的时候,给他家人写信,就说十冬腊月,凡乞讨者登门,务饷以热粥,并佐以腌姜,可见他是对粥比较了解的文人。苏东坡在《大风留金山两日》写过“半夜不眠听粥鼓”,描写了寺庙里的和尚是怎样等待着天亮以后的这顿粥。因为和尚没有晚餐这一说,因此连做梦也惦着那碗热烫的稀粥。诸如此类,使我以为茫茫寰宇之中,大概只有中国人是喝粥的民族。

后来才知道其谬不然,世人皆有食粥的习惯。不仅中国人喝,日本、泰国、朝鲜、越南也喝。不仅东方民族由于种植稻米的缘故,吃饭喝粥,成了天经地义的事,西方人食物成份,虽以肉、乳为主,但也好像并不反对喝一点稀稀溜溜的类似中国叫做粥的东西。

看起来,全世界都在喝粥。

有一回,我在英国,去哈代的故乡参观,在那个叫朵切斯特的英格兰小镇上停留,住在一家很古色古香的小客店里,虽然一共也没有几个房间,但却是三星级的饭店。餐厅只有一张长台,颇具家庭风味。由于这类客店,通常免费提供自助早餐,我注意到就餐者很愿意拿个汤盆,去装上些像享氏营养麦圈之类的面食,冲上牛奶泡着,然后就别的什么喝下去。

这也许就是西方人的粥了,如果这是一种民族饮食习惯的话,那么,可以设想,写出苔丝的这位大作家,一定也喝过这种粥的。我到《简爱》的作者故乡的那间小教堂去参观,就想起勃朗特在寄宿学校一早起来就干硬的面包所喝的那一木杓既可能是汤,也可能是粥的流质食品,那似乎并不怎么令人有大快朵颐的感觉。

但他们都写出了不朽之作。

不过,以我私心忖度,胃弱的人,一早起来,弄这么一碗凉玩艺塞进肚里去,大概好受不了。

从此,我相信,食粥可分主动与被动两类。主动食粥者多半系快活之人,从为使其它食物更滋润地进入肚子的功效出发,或“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考虑到肠胃的消化能力实际需要出发,才喝粥的。这时候,粥是辅助食品,不唱主角。一旦粥挑了大梁,那就成了被动食粥,非喝不可,不喝不行,粥稀得可以照见人影,喝的人通常就不快活,或很不快活了。曹雪芹在《红楼梦》里,表现出他对于中国食文化的精通。譬如如何制作茄鲞,如何挖空心思做莲叶羹,此时,吃什么或许无所谓,要的是这股劲了。但曹雪芹在津津有味地写这些吃食的时候,他的胃里,装的可是粥,回忆起自己“饫甘厌肥”的岁月,可以想象他在“愧则有余,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的心情下撰写《红楼梦》的滋味。这也就是吃饱了的打呃文学和只有粥喝的饿肚子文学的区别所在。

在这种情况下,飘飘欲仙,四大皆空,大概就有点难度了。

饥饿只能产生现实主义,所以鲁迅先生曾经感叹他的家乡绍兴,是那样的善于腌制咸菜,凡地里长的东西,无不可以通过晒干、加盐、发霉、窖存的办法储藏起来。著名的霉干菜,后来成了风味佳肴,出口到外国去,几乎是中华一绝。他认为这种腌菜现象,是绍兴人多少世纪以来饿怕了的结果,是总结了苦痛生活的经验结晶,是绝对的现实主义的杰作。我想,腌菜业所以发达,也是和中国人比较能喝粥分不开的,和鲁迅先生所说的饥饿长智慧的判断,是有关连的。所谓糠菜半年粮,干稀搭配,忙时吃什么,闲时吃什么,也是从把肚子填满的这个大前提出发的。

道理很简单,无非就是粥比饭所需米量要少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灾荒年景,米甚至还要少些。虽然粥和饭成份相同,但形式颇异,一为流体,一为非流体,区别在于水和米的比例上。假如把煮粥的办法运用到文学上来,本是短篇,硬拉扯成为中篇,本是中篇,拼命兑水,扩充膨胀,以长篇面貌出现。在经济效益上,也许能有可观的收入,但读起来,就很不舒服了。因为往粥里掺的是水,至少不硌牙,可是往小说里掺的东西,味同嚼蜡,那就令人反胃了。

最可怕者,还有一等小说,吃下去以后,又返上来,自己重复自己,像食草类动物的反刍,老百姓的话叫做“倒嚼”,那就更不像话了。这种看起来类似粥糜的东西,实际是呕吐物,近些年来,读者也忍不住抗议的,为此还有个说法,叫做左手抄右手。有时碰上这种伪劣产品,除了掩鼻而过,还有什么法子。更奇怪的,干这类事的诸公们,自我感觉好得不能再好,也令人诧异之极。

所以,敦诚这两句描绘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时生活状况的诗,就益发使人对这位巨匠崇敬了。

粥即是粥,饭即是饭,这和中国人好讲名份的传统精神分不开的。皇帝死了叫“驾崩”,老百姓死了可以叫“翘辫子”,叫“伸腿”,文雅一点的,叫“寿终正寝”,若是在讣告里擅自写上“崩”或者“薨”,对不起,那可是胆大妄为,就要犯僭越之罪了。同样的道理,自封大作家,不等于是大作家,那要读者承认。自吹写了二三十部经典著作,著作等身,并不等于就真是文曲星下凡了,一切都要等待时间证实。更何况其中还有类似“倒嚼”的货色,自吃自拉,自拉自吃,有许多不够卫生之处呢?

是什么就是什么!名不正则言不顺,正名是非常重要的。这就叫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雷同就是雷同,重复就是重复,若是把雷同看成创造,把重复自己看成是推陈出新,而且还大声吆喝,沿街叫卖,那么,此人如果不是脸皮增加了厚度,便是脑子里的哪一部分短路了。所以,粥永远是粥,穷人只有喝粥的命,燕窝粥例外。但即使变化了的粥,加小米的,加红豆、绿豆的,上海人加莲子、薏仁的,湖南人加红苕的,广东人加进松花蛋和淡菜的,加上鱼生的……所有这些粥品,只要水的比例大大超过了米,不少于三倍以上或者四倍以上者,那就是粥而不是饭。

由此可见粥的最大特点就是水分比较的多,而干物质比较的少。在文学范畴里,若是言之无物,水分太多,这种现象,大概可称之为“小说的粥化”了。

时人颇不以为然的某些人自以为是千古绝唱的小说,所以愈来愈不堪入目,就是由于他愈来愈兑进太多的水,而米粒愈来愈少之故。若减去那些大家看腻了变换不出新花样的老套子,减去陈词滥调,减去大家都能猜想到的结局,实在没什么干货了。

让读者喝这样光灌大肚的粥,实在是差劲的。其实作文章,还得按照煮干饭的办法行事才行。哪怕少一点,也不要拚命往锅里掺水。

《红楼梦》里有一回说到给贾母开饭,竟无法多出一碗来给别人吃。于是从贾母嘴里,便说了那句“可着头做帽子”的成语。其实,这对作家来讲,倒是至理名言。

水多米少,必然是因为消耗者众而入不敷出才造成的。若按“人哄地皮,地哄肚皮”这句农谚推断。一个辛勤的人,倘能“汗滴禾下土”的话,饿饭是不至于的。到了要靠水分来填充肚皮的空隙,却并非老天爷不开面,旱、涝、蝗、雹、台风、霜冻、病虫害频频袭来,弄得民不聊生,便是非自然的原因了。

而小说出现了“粥化”现象,十之八九,是由于作家的那块地里打不出几粒粮食的缘故。

消费者协会也没有保护读者权益的义务,你们谁上了这些作家的伪劣产品的当,也只有活该了。

最早想出煮粥这个主意的人,肯定不是由于干饭不太好制作,烧不好要糊要焦,怕丢丑,才改饭为粥;也不会是因为医生关照过,要做病号饭,才做软食的。人们刚从茹毛饮血的阶段过来,胃还足够结实,不至于非喝粥不可。终于要往锅里哗哗地添水,必然是因为米少了而嘴多了的缘故,才生出这种权宜之计的。其实,这倒是有群众观点的。而作家非要写“粥化的小说”,那可实在是居心不良的。

观察一下中国古代的炊具,那容量之大,盛水之多,就可以判断是为煮粥而制,不是用来做干饭的。有一种叫作“鼎”的青铜器,其大者,是很吓人的,煮进一头牛不成问题。但除了祭祀时需要牺牲,才会出现在鼎里煮全猪、全羊或是全牛的惊心动魄的场面。大多数情况下,仍是以煮粥为主,大概是不会错的。再看看半坡、殷墟出土的器皿和到现在农村中还在使用的锅碗瓢盆,无一不是为盛粥之用而设计制作,以大取胜。捧着一大海碗粥,从村东头喝到村西头,不也有“葛天氏之民”的快乐吗?

若是从小说这个角度出发,那些洋洋洒洒、不可收煞、下笔千言、倚马可待的长篇巨制,要是水分多了的话,大而无当,也未必足取。《儒林外史》里,那个郭孝子将路上买的两个梨送给海月禅林的方丈,老和尚“便叫火工道人抬两只缸在丹墀里,一口缸内放着一个梨,每缸挑上几担水,拿杠子把梨捣碎了,击云板,传齐了二百多僧众,一人喝一碗水”。如果遇上这样的小说,真不如一头栽进缸里淹死算了。

喝粥应该不是最坏的事,至少还有得喝,总比什么也没有要强。所以,这也是那些“粥化”的文学作品,至今不衰,还有市场的原因了。

曹雪芹虽然喝粥,但他不写“粥化”的小说。这位伟大的作家,最后潦倒在西山脚下,居然靠粥写出了《红楼梦》,不能不说是粥的功劳。正如鲁迅先生说过的,牛吃下的是草,生出来的却是奶一样,他喝的是粥,但写出了经得住千古咀嚼的干饭。而且不是一般的干饭,应该说是十分十分的有质量、耐推敲,最终成了一部千秋万代也说不尽的红楼。相反,有的人,吃的是干饭,写出的却是照见人影的稀粥,就不能不让人十分十分地泄气了。

一句话,喝粥可以,小说的粥化,则是要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