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世纪前人们称汽车为“市虎”。北京刚解放时仅有五辆公共汽车,私人小轿车更是凤毛麟角,据说马连良先生有一辆。但那时候天是蓝的。北京“一夜之间”变为汽车城,新建了很多公路和立交桥,还是赶不上每月新增三万多辆汽车(主要是小轿车)的发展速度。采用“单日单号、双日双号”出车法,两辆汽车顶一辆用,堵车现象依然严重。与其大家都走不动,为什么不适当控制小轿车的发展呢?
应该优先发展公交车。因为一辆四座小轿车在行驶状态所占用的路面(包括前后左右的车距),与一辆四十座位的公共汽车基本相同,而乘客却相差很多倍。温州市规定,小轿车上牌照、买泊位的费用比买车贵,这笔钱用于市政道路建设。新加坡除此之外,规定小轿车进入市中心区还要多收费。香港也有类似规定。日本的许多县市,新增一辆汽车,车主就得植树一百株,以抵消其造成的空气污染。这是合情合理的。我国环保法也有这项规定:谁污染谁治理。
今后,就算中国人大大富裕了,我看北京市的交通工具还是应以地铁、城铁、公共电汽车、自行车为主,小轿车为辅。美国提出“汽车进入家庭”的口号,称私人小轿车为“公民车”,它地广人稀呀。我们发展“公交车”,一字之差,反映了国情不同。